员工沟通与反馈程序教学文案

员工沟通与反馈程序教学文案
员工沟通与反馈程序教学文案

员工沟通与反馈程序

一、目的

为促进公司各部门及员工之间的交流,加强员工沟通,及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和诉求,培养正确的沟通心态和积极的沟通习惯,提高沟通的准确度和工作效率,减少误解和矛盾,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形成健康良性的问题反映、反馈和解决渠道与机制,为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特制订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和员工之间涉及到文件沟通、会议沟通、面谈及其他形式沟通时均适用本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形式的沟通:

1)面谈:主要指一对一或多方面对面谈话。

2)会议:包括专题讨论和工作协调会议、员工座谈会、班组晨会、管理例

会和干部或员工大会等方式。

3)书面沟通:包括会议纪要、工作报告、文件、联络单、管理看板、班组

园地、宣传栏和内部刊物等方式。

4)网络沟通:包括电话、OA与电子邮件与网络即时联络工具等方式。

5)其他如意见箱等方式。

特别申明,本办法不包括公司对外部的沟通,如对政府、客户、社区环境或公共媒体等。

三、内部沟通原则

1)自上而下沟通,可以越级检查,但不可以越级指挥(紧急情况除外)。

2)自下而上沟通,可以越级申诉,但不可以越级报告(紧急情况除外)。

3)沟通应以尊重、信任、耐心的态度进行,应避免冲突,以基于事实、出

于工作目的和解决问题为主,严格要求对事不对人。

4)部门间的沟通,尤其是重大分歧或不确定事项,应职责明确、以书面信

息为主,做到沟通和沟通记录及时、准确、真实等。

5)下级对上级的报告请示或建议,应避免简单提交问题,而应提出对解决

问题的几个备选方案且明确选择倾向,供上级决策选用。

特别地,劳动合同、员工工作岗位安排和岗位薪酬、绩效考核等属于员工个人与公司劳动关系的一部分,除相关管理人员外,员工只应就个人相关事宜做逐级沟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个人相关信息,不得串联其他同事或擅自散播负面信息、煽动群体性事件。

四、管理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

1)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和组织审批员工沟通相关程序,对各部门的员工沟

通情况予以监督和指导,并组织对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特殊部门与

岗位的员工进行相关沟通技能的培训。

2)人力资源部应积极促进各部门间的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召集恳谈会,及

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和需求。必要时,应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正式或

非正式)。

3)对员工反映的问题,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予以及时答

复和解决;解决有重大困难的,应专题上报分管领导或工会主管工作人

员,跟踪解决方案,及时反馈员工、形成工作闭环。

(二)各部门主管和各级管理人员

1)应按要求参加出席会议、执行会议决议;并根据会议要求、上级指示或

工作需要,向所属部门、员工及时传达会议决议及公司的政策、规章、

要求等;

2)应及时召开部门员工会议、做好专题沟通和培训,形成会议决议并追踪

落实;

3)各部门及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跨部门事务的联络、协调、催办,必

要时对部属加以考核或提起跨部门投诉;

4)应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主管做员工思想状态和员工沟通的专题汇报;

特别地,每一位有团队下属的管理人员,应对团队成员进行入职谈话、转正谈话,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作表现与绩效沟通谈话等;并按规定和要求,对入职转正评价、绩效考评等做出书面评价、签认和沟通。对核心员工,应会同人力资源部明确其定向培养和发展计划。

(三)工会和党团组织等

工会和党团组织等,除执行政府相关行政管理规定外,应针对员工福利和劳动保护等及时征求员工意见并予以反馈。对特殊人员,如外驻外派、生活困难员工,夫妻两地分居员工等,应不定期进行多种形式的沟通;

员工意见征集、满意度调查和恳谈会内容,工会和党团组织主会人员应对员工反应的问题进行汇总,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确定行动计划并监督落实、及时反馈员工。

五、沟通管理细则

(一)公司规章、制度类文件

公司规章制度类文件,是指规定各种规章制度及作业程序、作业规范、操作标准并经相关权责主管审核、批准的正式文件,有专一主题、格式化、适用期长的体系或管理规范文件及基础性制度等,一般应由行政管理部或质量管理部文控中心颁布、发放。

在各项与员工相关的管理制度下发之前,制度拟定单位应充分沟通,了解和征求员工对制度的意见或建议,必要时应按行政或体系文件控制要求,予以会签或召集专门会议审议。

公司下发的制度文件,各部门要通过晨会、公告栏或专门会议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全体员工传达。

(二)工作联络单和专项工作沟通

以下情形适合采用书面沟通方式时,可使用《工作联络单》来沟通和解决问题:

1)公司员工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需上级领导协助解决时;

2)公司员工遇到重要问题需得到上级领导书面批示时;

3)对行政会议决定的事项及问题需进行跟踪督导时;

4)所需解决的问题在短时间内无法答复时且需跟踪记录时;

5)所需解决的问题需有书面记录或证据时;

6)工作中需要得到其他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时;

7)对公司具有代表性问题的建议,对公司管理改善、改革及发展的重大建议

和意见;

8)员工其他重大沟通诉求等。

各部门之间、公司内部之间具体事务联络、协调、知会等事宜办理都可用《工作联络单》形式体现、传递。适用《工作联络单》情形的一般工作流程为:

1.各部门员工,针对以上情形,需采用书面形式解决问题时,必须先填写

《工作联络单》,将填好的《工作联络单》递交本部门主管;部门主管

接到《工作联络单》时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向员工反馈问题解决情况;

2.部门间有需采用书面形式解决问题时,由部门经理相互递交《工作联络

单》,将填好的《工作联络单》递交对方部门主管;接受方应在约定时

间内向递交方反馈问题解决情况;

3.对《工作联络单》、决议事项《追踪表》等的文书,必要时,发出部门

可要求收文者在《文件分发记录表》签收登录;收文者不得拒签。(三)签(呈)报告、报表以及通知类和其他文书

是指进行各种具体事务联络、通知、交办、指令、呈报等文书。一般适用期较短,针对性较具体,适用期过后,多数无保存价值或存档要求的文件;另外,有些临时性或试行性制度也可采用此类形式。细节参照《行政文件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四)会议记录类文书

工作中需要得到其他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时,可通过工作协调会议、管理例会等各种方式与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执行人进行沟通,保障工作配合时不会出现因沟通不畅而产生的问题;会议相关沟通,按《会议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执行(五)部门内管理文件和文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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