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急诊医学科质量控制标准

综合医院急诊医学科质量控制标准
综合医院急诊医学科质量控制标准

省综合医院急诊医学质量控制标准

为提高急诊诊疗水平,规急诊医学发展模式,保障急诊医疗安全,省急诊医学质量控制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09)》、《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09)》《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 年版)》以及《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2013)》等规定,制定省三级、二级综合医院急诊医学质量控制标准。

总则

一、急诊医学特点

⒈急诊科是医院急、危、重症的入口,是普通急诊和危重病急救患者就医的首诊场所,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⒉急诊患者发病急、变数大、病情轻重相差悬殊,常以症状或体征就诊而不以某病为主导,病情涉及面广,可供诊断的资料少,医生常常是面对未经筛选的急危重症。因此,急诊医学需要具备高度责任心和专业的医疗急救技能的医护人员,需要有定期专业培训和准入机制,并常需与各专科协作配合;

⒊急诊患者多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突然病情变化而急诊就医,患者及家属缺少心理准备,易惊慌失措,对诊治要求紧急迫切;

4.急诊医疗随机性强,患者就诊时间、数量、病种及危重程度均难预料。

二、急诊医学科建设原则

⒈全年、每天24小时对社会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为患者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⒉突出快速、高效、准确、安全的原则;

⒊急诊诊疗一体化,即急诊抢救室-留观或急诊综合病房-急诊ICU或综合ICU(三级急诊手术室)一体化的救治原则;

⒋急诊科独立建制、有75%固定编制医护人员;

5.儿科急诊遵从国家儿科急诊建设要求。

三、急诊医学科运行体制

⒈急诊医学科与院前急救、重症监护病房是急诊医疗服务体系(EMSS)相互联系的3个部分,急诊医学科是EMSS的中心环节。

2. 急诊医学科实行连贯性一体化的救治管理体制,即抢救室-留观病房或急诊综合病房-急诊重症监护病房(emergency intensive care unit,EICU)或综合监护病房(GICU),以保证急诊绿色通道的快速高效运行。

3. 实行与住院危重病急救患者一体化的运行管理体制。

四、急诊紧急病情评估体系及紧急器官功能复支持

1.完善的紧急病情评估体系应含有以下容

?呼吸系统功能评估体系:呼吸力学监测:呼吸压力、肺顺应性、通气相应阻力、呼吸功等;呼吸功能监护:经皮血氧分压、氧饱和度、二氧化碳分压监测,呼吸末CO2等;呼吸相关的血液环境监测:血气。

?循环系统功能评估体系:无创血流动力学监测:无创心电/血压监护、患者临床症状和体征;阻抗法心功能监测;超声评估:心包及心脏大血管结构形态评估、心输出量监测、容量负荷及其反应性等监测。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动脉血压监测;中心静脉压(CVP)监测(水柱法和换能器);肺动脉漂浮导管(PAC);脉波指示剂连续心排血量监测(PiCCO)技术。

?神经系统功能评估体系:神经系统查体及功能评估(Glasgow评分、脑干功能、脑死亡);颅压监测(ICP):通过颅压变化间接反映脑功能;经颅多普勒超声(TCD):通过血流速度等的变化,反映脑供血情况、颅压,间接脑功能;CT/MRI:准确反映脑部结构变化,间接脑功能;量化EEG:直接、敏感地反映损伤的结果;脑氧和脑代监测;局部脑组织氧分压监测;脑组织微透析监测。

?泌尿系统评估体系:结构评估:超声、CT、核磁、造影;功能评估:尿量、肾脏功能相关化验。

?环境系统功能评估体系:床旁快速检测技术(POCT):心肌酶、BNP、血气、血糖、病原学;急诊临床检验:各类急诊相关化验。

?影像结构评估体系:急诊医师主导的超声检查;影像学评估:CT、MRI、造影;急诊镜:支气管镜、胃镜。

2.紧急器官功能复

?人工气道建立相关技术及设备;

?无创、有创心脏起搏技术及相关设备;

心肺复相关技术及设备:心肺复机、温度控制设备

3.紧急器官功能支持

?呼吸系统功能支持:无创及有创呼吸支持;

?循环系统功能支持:主动脉球囊反搏术(IABP)、体外模肺氧和(ECOM);

?泌尿系统功能支持:血液净化技术;

?肝脏系统功能支持:人工肝等;

?血液系统支持:成分输血、血浆置换。

第一部分急诊医学科学科建设质量控制标准

一、建立急诊医学科

三级、二级综合医院必须设立急诊科,是医院直接领导下的独立的一级临床科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原则上分设急诊科、急诊外科等亚专科。

二、急诊医学科设置标准

(一)急诊科应地域醒目,就诊路线及流程便捷清晰通畅。应设醒目指引标志(建议使用地标),方便引导患者就诊。

(二)急诊科有独立的出入通道,运送患者的车辆可直接到达。设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保持救护车道路通畅。

(三)急诊科整体应独立分区。部分区以明确方便实用为原则,有利于减少交叉穿行的往返、缩短救治半径。分医疗区和支持区。

1.医疗区:预检分诊台、抢救室、清创缝合室、治疗室、输液室、急诊科诊室、急诊外科诊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可设急诊手术室、急诊重症监护室和急诊病房等。有条件者可设置专科急诊诊室:口腔、耳鼻喉科、妇产科及儿科诊室。

⑴急诊挂号、预检分诊区域功能定位:接诊挂号,办理就诊手续;对急诊病人病情做初始评估并分诊;识别高风险的危重病人;协调处理急诊区域各类事件。该区域是避免急诊就诊风险的重要一环。

⑵急诊门诊区域功能定位:该区域包括急诊科诊室、急诊外科诊室、清创缝合室、治疗室、输液室。对病情分诊在III、IV类的病人进行诊治;对就诊病人的风险进行再评估;负责III、IV类的病人短期留观。

⑶急诊留观区域功能定位:负责III、IV类病人及活动不便病人留观治疗;对留观病人进行急诊科部及专科间会诊及转运。

⑷急诊病房功能定位:急诊区域不能收入专科病房的病人;从重症监护室转出病人;需要动态监护的病人;急诊手术或急诊治疗后需要密切观察的病人。

2.支持区:急诊挂号处、收费处、药房、检验科、影像科等,原则上与急诊科距离半径越短越好。

(四)急诊抢救室标准

1、抢救室应临近急诊入口处。抢救室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2m2。床位设置与医师、护士比例要求见后。

2.抢救室设备:①每抢救床配1台监护仪,输液泵和注射泵各≥1台;②每个抢救室配有创、无创和便携式转运呼吸机各≥1台,便携式转运监护仪≥1台,除颤仪≥1台,临时起搏器1台,心电图机1台,洗胃机≥1台,心肺复仪≥1台,血液灌流仪1台;③气管插管箱1套(装有喉镜、两种型号以上的气管套管、导引钢丝、牙垫、注射器、胶带、备用电池等,有条件者可配置高清晰度可视喉镜);④配备抢救车1辆。抢救车物品齐备,抢救药品齐全、充足。抢救车药品、物品放置位置应规统一(依据各医院情况实行全院统一。可参考表1酌情调整)。常备的抢救药品、物品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药品、物品在使用有效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⑤有输氧装置、负压吸引。⑥原则上应能提供床旁X线摄片和床旁超声检查。

3.急诊抢救室功能定位:对急诊就诊的I、II类病人进行紧急脏器功能复与支持。有条

件者分为复区域和抢救区域。

急救车:

表1 急诊科抢救车一览表(仅供参考)

急救车外:

仪器板上:除颤仪;车身背面:按压板;车身左侧:快速手消毒剂1瓶;车身右侧:医疗垃圾筒、生活垃圾筒。

(五)急诊重症监护室(emergency intensive care unit,EICU)质量控制标准

1. 急诊重症监护室(EICU)的功能定位:是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急诊医学科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承担由急诊抢救室、绿色通道收住的危重病的连贯性救治。对全院开放的急诊重症监护室,接收各科要求转入的危重病患者。接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危重伤病患者。负责培养急诊、急救和危重病医学专业人员。

2. 急诊重症监护室(EICU)建设原则:EICU归属急诊医学科管理,即急诊医学科/急诊重症监护室一体化。要求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条件。要求配备足够数量、掌握急诊医学及重症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受过专门训练、具备独立工作能力、受过一定岗位培训的医护人员。

3. EICU的建设标准

⑴设置要求

EICU整体布局结合医院实际进行规划,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卫生学等要求,以人、物、洁、污分开为原则,各区域相对独立。医疗区与支持区分布合理。

医疗区域:包括监护病房、医师办公室、治疗室、中心监护站等;

医疗辅助区域:包括患者配餐间、仪器间、纤支镜处理间、洁具间等;

污物处理区域:包括保洁用具清洁消毒干燥保存、医疗废物分类和暂存、使用后床单位用物暂存、患者大小便处理和便器清洁消毒;

工作人员工作辅助生活用房区域:包括更鞋和更衣室、值班室、库房、洁具间等。

EICU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能独立有效控制室温度,医疗区域的温度维持在24.0±1.5℃.每个单间的空气调节系统应该独立控制。安装足够的非接触式吸收、干手设施和手部消毒装置,单间没床1套,开放式病床至少每2床一套。

⑵ EICU床位编制标准与医护人员编制标准:详见本部分条款三。对全院开放的EICU,酌情增加EICU床位数。EICU至少配1名高级职称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护士长。EICU的医师和护士与急诊接诊、抢救室、急诊观察室及急诊病房的医师和护士实行定期轮换制。

⑶设施、设备要求

须按国家有关标准行封闭式或半封闭式设计,特别是消毒隔离设施(如空气消毒机或层流等)完备,独立的双回路供电系统,有中心供氧供气系统,中心负压吸引系统。有负压隔离病房。单床面积不少于15m2,每床电源≥12个、负压吸引器(负压吸引接口)≥2个,供氧设施≥2个,压缩空气插口≥2个。

EICU仪器设备:①具备中央监护工作站,每监护床配监护仪1台,输液泵≥1台,微量注射泵各≥4台。每个急诊重症监护室至少有2台监护仪可行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1台可行氧代动力学监测;②三级综合医院原则上呼吸机/床≥1∶1,二级综合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呼吸机;③配无创呼吸机≥1台、便携式呼吸器≥1台、除颤仪1台、临时起搏仪1台、心肺复机1台、心电图机1台、血液灌流仪1台、降温仪≥1台、肠营养泵≥2台、连续动态血糖监测仪≥1台、血气生化分析仪1台(或医院相关科室提供检查)、气管插管箱1套(装有喉镜、两种型号以上的气管套管、导引钢丝、牙垫、注射器、胶带、备用电池等,有条件者可配置高清晰度可视喉镜);④抢救车1辆等。监护病床≥8的急诊重症监护室原则上配置纤维支气管镜1套,床旁持续血液净化仪≥1台。监护病床≤7的急诊重症监护室,医院其他相关专科能提供纤维支气管镜和床旁血液净化的诊疗服务。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应具备急诊单独使用的主动脉球囊反搏(IABP)或体外模肺氧和(ECOM)技术;

⑷具有开展监测技术的硬件设施和技术能力:①体温、呼吸、血压、心电、氧饱和度;

②血气、呼吸末PaCO2及呼吸力学指标;③血流动力学及氧代动力学监测包括中心静脉压及有创动脉压;④连续动态血糖与乳酸监测;⑤水电解介质、酸碱、出入量及生化指标;⑥出凝血指标;⑦感染监测项目如PCT、毒素、致病微生物;⑧免疫营养指标;⑨胃肠粘膜pH 值;⑩颅压、脑电、影像学;系统器官功能监测及分级监测等。

4. EICU的收治与转出标准

除了不可逆病变的终末期患者以外,各种危重病急救患者应收入EICU进行综合性救治。凡需收入及转出急诊重症监护室的病人,均需经急诊重症监护室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含主治医师)决定。(详见后《省急诊医学质量控制相关制度》栏目《EICU的收治与转出标准》)

(六)急诊手术室标准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急诊手术室,并符合国家标准手术室规。

(七)应急区域标准必须设立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区域。

三、急诊医学科床位设置与人员配备

急诊观察床和急诊重症监护室,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医师和床位数目

1、日均急诊量<100例次的医院

⑴每班在岗负责急诊接诊工作的急诊医师1~2名;

⑵留观床位或急诊病房10~20,应配备留观床或急诊病房医师。医师应按照床位∶医师比1∶0.2编制;

⑶抢救室床<3,应合理配备抢救室医师;

⑷可酌情设急诊重症监护室床≥4。床位∶医师比按1∶0.8编制配备。

2、日均急诊量100~200例次的医院

⑴每班在岗负责急诊接诊工作的急诊医师≥4名;

⑵留观床位或急诊病房30,应配备留观床或急诊病房医师。床位∶医师比按1∶0.2编制;

⑶抢救床≥3。按3名急诊科医师编制;

⑷急诊重症监护室床4~6。床位∶医师比按1∶0.8编制配备。

3、日均急诊量200~ 300例次的医院

⑴每班在岗负责急诊接诊工作的急诊医师≥6名;

⑵留观床位或急诊病房40,应配备留观床或急诊病房医师。床位∶医师比按1∶0.2编制配备;

⑶急诊重症监护室床≥6。床位∶医师比按1∶0.8编制配备;

⑷抢救床≥4。按3名抢救室医师编制,每班有1名急诊科医师在岗负责抢救室工作。

4、日均急诊量300~500例次的医院

⑴每班在岗负责急诊接诊工作的急诊医师≥8名,如日均急诊量每增加50人次,每班增加在岗急诊医师≥1名;

⑵留观床位或急诊病房≥60,应配备留观床或急诊病房医师。床位∶医师比按1∶0.2编制配备;

⑶急诊重症监护室床≥8。床位∶医师比按1∶0.8编制配备;

⑷抢救室床位≥6。按4名急诊科医师编制,每班有1名急诊科医师在岗负责抢救室工作。

5.日均急诊量>500例次的医院

⑴每班在岗负责急诊接诊工作的急诊医师≥10名,如日均急诊量每增加50人次,每班增加在岗急诊医师≥1名;

⑵留观床位或急诊病房≥80,应配备留观床或急诊病房医师。床位∶医师比按1∶0.2编制配备;

⑶急诊重症监护室床≥12。床位∶医师比按1∶0.8编制配备;

⑷抢救室床位≥8。按5名急诊科医师编制,每班有1名急诊科医师在岗负责抢救室工作。

6.对全院开放的急诊重症监护室,酌情增ICU床位数。急诊重症监护室与急诊科一体化管理。

(二)护士数量和结构

1. 急诊医学科护士人数设置:

⑴留观(包括急诊病房)患者与护士比例1:0.6;

⑵急诊监护室患者与护士比例1:2.5-3;

⑶抢救室患者与护士比例至少1:3;

⑷预检接诊患者与护士比例1:0.06;

⑸输液室(输液椅及床)与护士比例1:0.25。

2.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护士,且不少于在岗护理人员的75%,要求结构梯队合理。

(三)护理员和保卫人员配置

1、护理员:2-4名,监护室另配备助理护士若干;

2、保卫人员: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而定,但急诊就诊区,抢救室必须配备保卫人员,其他区域不间断巡回;

3、运送员:根据医院情况而定。

四、人员资质要求标准

1、科主任和医师资质

⑴科主任:为专职急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⑵急诊医师:固定急诊医师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固定医师必须有医师书和执业证书。急诊医师应具有2年以上临床经验。主治以上职称在岗不少于70%(三级医院)和50%(二级医院)。到2017年,通过省急诊医学质量控制中心考核认证合格的比例三级综合医院>90%、二级综合医院>50%。考核包括重症医学技能(考核容详见后《急诊医学科专业人员的质量控制标准》)。急诊科医师应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⑶轮转医师:必须有1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且在急诊科轮训不少于3个月,熟悉急诊规章制度,掌握常用急救仪器设备的使用和心肺复等急救技能;

⑷进修医师:进修急诊专业医师必须具备2年以上临床实际工作经验,且必须在所进修的医院急诊科轮训至少6个月,熟悉该院的急诊规章制度并掌握了常用急救仪器设备的使用和急救技能后,并且在本院有资质的医师指导下才能值班。

2、急诊医学科护士长和护士资质

⑴护士长:三级医院急诊科护士长具有副主任护士职称,二级医院急诊科护士长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5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⑵护士:固定的急诊护理人员不少于在岗护理人员的75%。必须有护士执业证书。急诊科护士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逐渐过渡到本科学历。护理人员逐渐过渡到以护师以上职称为主体(在岗不少于70%)。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五、急诊绿色通道建设标准

急诊是各医院的窗口,危重病患者是急诊患者中发病最急、病情最重、变化最快、危险性最大、发生医疗纠纷最多的患者群体。急诊绿色通道连贯性一体化的运行体制是救治危重病急救患者最有效的机制,是医院为急诊危重病建立的快速高效安全的服务系统。包括基础建设和运行管理两大部分。

(一)急诊绿色通道基础建设

1. 急诊预检、急诊抢救室、手术室和急诊监护病房符合建设标准。设有救护车的通道及专用停靠处;

2. 有急诊绿色通道的醒目标志:在急诊预检、化验、X线、CT、超声、药房、收费等处贴醒目的“抢救患者优先”的醒目标志,能立即提供优先服务。在医院挂号处、检验科、影像科、药房、收费处等科室应当有急诊患者优先的措施。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当清楚明显。

3.符合急诊医学科医护人员质量控制标准(见第二部分)。

(二)急诊绿色通道的运行管理

1.急诊医学科与120急救中心、基层医疗机构有急诊患者转接流程,有完整的抢救登记、病历资料,有入院、转诊、转科病情交接,落实首诊负责制。逐渐达到急诊信息网络支持,以此保障连贯抢救治疗,保持绿色通道畅通。

2.有急诊分诊制度,遵照国家规定的急诊四级分诊标准。有急诊会诊制度,急会诊时间小于10分钟。落实急诊抢救患者优先住院的制度。留观病人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但是,特殊情况,即,涉及多专科疾病、病情复杂尚未确定某专科疾病、心肺复后、不适合即刻转运者、待明确诊断者,以及如多发伤、各类中毒、狂犬病、破伤风等特殊疾病者,容许超过72小时;

3.急危重症患者实行“先抢救、后付费”。有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协作协调机制。

4.有根据医院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援预案制定的大规模抢救流程。有抢救登记与总结分析,反馈和持续改进措施。

5.三级综合医院建立急性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二级综合医院建立创伤、农药中毒、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高危妊娠孕产妇等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

6.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疾病①心跳呼吸骤停②各种类型休克③急性心肌梗死④致命性心律失常⑤急性心力衰竭⑥急性呼吸衰竭⑦急性创伤、多发伤⑧急性中毒⑨急性脑卒中⑩其它致病因素引起的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抢救的患者。

第二部分急诊医学科专业人员的质量控制标准

急诊科医生护士定期接受技能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一、急诊医师应掌握的技术和技能

(一)急症

高热、胸痛、腹痛、呼吸困难、呕血、大咯血、昏迷、晕厥、抽搐、头痛、出凝血功能障碍、休克。

(二)危重症

1.循环系统:心脏骤停、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左心衰竭、心律失常、高血压急症和危象、急性心包压塞;

2.呼吸系统:支气管哮喘持续状态、呼吸衰竭、重症肺炎、肺栓塞、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3.消化系统:上消化道出血、急性重症胰腺炎、急腹症;

4.分泌系统:甲亢危象、肾上腺皮质功能危象、垂体危象;

5.代疾病和营养疾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血糖高渗状态、糖尿病低血糖昏迷、严重酸碱失衡及电解质紊乱;

6.急性肾损伤和血液净化:急性肾功能衰竭的诊断和治疗、肾脏替代的指征和治疗;

7.神经系统:急性脑血管病、癫痫大发作、重症肌无力危象;

8.意外伤害:坠落伤、爆炸伤、电击、溺水、中暑、急性中毒、过敏反应、动物性伤害;

9.创伤和烧伤:多发性创伤、颅脑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脊柱/脊髓损伤、四肢损伤、骨盆骨折、烧(烫)伤;

10.妇产科危重症:阴道出血、产后出血、胎膜早破、急产、宫外孕破裂出血。(该部分由妇产科专科医生承担)

(三)急诊医学救治技能:气管插管术、机械通气术、初级和高级心肺复术(含除颤)、开胸心脏挤压术、溶栓术、胸腔穿刺闭式引流术、腹腔穿刺引流术术、腰椎穿刺术、留置胃管术、胃肠减压术、洗胃术、胃肠营养术、胃肠外营养术、三腔管压迫止血术;调温术、导尿术以及止血、包扎、固定技术。设置急诊重症监护室医院原则上还应包括如下急危重症的救治技能:深静脉置管术、床旁体外或体临时起搏术、鼻空肠营养术、支气管肺泡灌洗术、微创血管栓塞术、镇痛镇静术;熟练使用多种无创、微创生理监护仪、有创及无创血流动力学检测、床旁快速检测技术及血糖、血气快速检测和分析等。逐渐掌握急诊超声检查检测技术。

(四)掌握与急诊科、急诊重症监护室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掌握合理应用抗菌素相关指南。

二、急诊护士应掌握的技术和技能

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单独上岗。

1.掌握急诊护理工作涵及流程,急诊分诊;

2.掌握急诊科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

3.掌握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

4.掌握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

5.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

6.掌握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应用和管理;

7.掌握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

8.掌握突发事件和群伤的急诊急救配合、协调和管理。

三、急诊医学培训与科研:

从事急诊医学的专业人员不仅要掌握本专业的急救知识与技能,还要不断更新相关科室常见危重症的知识水平。因此不仅要保证急诊专业人员的数量,而且更要保证其质量。由省急诊医学质量控制中心联合省急诊医学学会、各地区急诊医学质量控制小组,定期根据上述要求进行专业知识及技能的培训,达到继续医学教育要求。

各级医院急诊医学科应及时下载急诊临床相关实践操作指南和专家共识,组织学习。不断更新急诊医学知识。如:中国医师协会急诊医师分会2013年发布的草案:急诊紧急特殊情况输血指南、急诊超声临床规指南、急性胰腺炎临床实践操作指南、中国急诊高血压临床实践指南,以及近年心肺复相关指南、急性心肌梗死中国指南、急性卒中中国指南、急性呼吸系统疾病指南等。

医院和急诊医学科必须有明确的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全面医师培训计划:如轮转医师、进修医师、固定医师和实习生等;建立全面护士培训计划:如轮转护士、进修护士、固定护士和实习生等。医院为急诊科人员搭建科研平台,科室建立科研激励机制。

第三部分急诊医学质量控制指标及标准

一、急诊医学科有科室质量控制小组,有制度和分工,并对科室质量控制指标定期考核和改进。

二、急诊医学科医疗质量控制标准

1. 基本医疗质量控制标准

⑴预检分诊考核正确率: 三级医院≥95%;二级医院≥90%;

⑵急诊诊断考核正确率:三级医院≥90%,二级医院≥80%;

⑶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80%;(注:应排除院前已经死亡患者。)

⑷急危重症抢救记录和监护记录合格率≥95%;(注:抢救病历应根据国家病历要求执行,即,抢救记录应在抢救后6小时补齐,并加以说明。)

⑸病历合格率100%;(备注:原则上按照国家对病历的要求执行。对于留观或急诊住院病历记录,一线医师应适时记录,二线医师应有12小时查房记录,三线医师应有72小时查房记录。)

⑹处方合格率达≥95%;

⑺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8)无医疗责任事故。

2.急诊重症监护室(EICU)工作医疗质量控制标准

⑴急诊重症监护室非预期的24/48小时重返急诊重症监护室率(%)

对象选择:所有自急诊重症监护室转到其他病房的患者;

计算公式:单位时间24或48小时重返急诊重症监护室例数 / 单位时间急诊重症监护室转出患者例数;

指标改善:比率下降;

指标意义:重症患者通过评估具备了转出急诊重症监护室条件方可转出。如果转出24或48小时因病情再度恶化需要转回急诊重症监护室,说明转出前患者潜在问题没有被发现或未收到重视,之前评估存在缺陷或不足。24或48小时重返急诊重症监护室率是衡量医疗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

⑵急诊重症监护室相关肺炎(VAP)预防率(‰)

对象选择:急诊重症监护室中所有使用呼吸机的患者;

计算公式:急诊重症监护室患者在使用呼吸机情况下抬高床头部≥30度的日数(2次/日) / 急诊重症监护室患者使用呼吸机的总日数;

指标改善:比率升高;

指标意义:接受呼吸器治疗的患者,全身情况许可无禁忌,应提高床头至30度或更大,有助于防止和降低院获得性肺炎风险。

⑶急诊重症监护室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发病率(‰)

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定义:感染前48小时使用过呼吸机,有呼吸道感染的全身及呼吸道症状,并有胸部X线影响及实验室依据;

对象选择:急诊重症监护室中所有使用呼吸机的患者;

计算公式:单位时间急诊重症监护室所有发生呼吸机相关肺炎例数 / 单位时间急诊重症监护室所有患者使用呼吸机的总日数;

指标改善:比率下降;

指标意义:VAP是机械通气的一个频繁发生的医源性并发症。明显增加患者的病死率和医疗资源的消耗。与科室的医疗、护理质量密切相关。

⑷急诊重症监护室中心静脉置管相关血流感染发生率(‰)

中心静脉置管相关血流感染定义:感染前48小时使用过中心静脉导管,同时该患者具备感染临床表现(如发热、寒战和(或)低血压等),至少有1次血培养阳性,除外其他明确的血液感染源。

对象选择:急诊重症监护室中所有使用中心静脉置管患者;

计算公式:单位时间急诊重症监护室中心静脉置管相关血流感染的例数 / 单位时间急诊重症监护室所有患者使用中心静脉置管的总日数;

指标改善:比率下降;

指标意义:中心静脉置管时重症患者救治的重要手段,同时给感染打开了通道。置管和使用过程中无菌操作和管理是预防和降低导管相关感染的重要措施。

⑸急诊重症监护室留置导尿管相关泌尿系感染发病率(‰)

留置导尿管相关泌尿系感染定义:①显性尿路感染:有尿路感染症状、体征,尿培养阳性,尿培养阳性,细菌数≥105CFU/ml。②无症状菌尿症:无尿路感染症状、体征,尿培养阳性,细菌数≥105CFU/ml;

对象选择:急诊重症监护室中所有留置导尿管的患者;

计算公式:单位时间急诊重症监护室中留置导尿管相关泌尿系感染例数 / 单位时间急诊重症监护室中所有患者留置导尿管的总日数;

指标改善:比率下降;

指标意义:留置导尿管相关泌尿系感染临床中易被忽视。注意无菌操作和尽早拔除不需要的尿管是降低发病率达主要措施。

⑹急诊重症监护室重症患者死亡率(%)

对象选择:所有收住急诊重症监护室的患者;

计算公式:单位时间收治的同一危重程度患者的死亡人数 / 单位时间收治的同一危重程度患者的总人数;

指标改善:比率下降;

指标意义:住院患者死亡率是衡量医疗水平的一个关键指标,尤其是危重患者。患者危重程度分两类:①APACHEⅡ评15分以上患者,或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或其他评价归属于重症的患者;②APACHEⅡ评15分下患者。

⑺急诊重症监护室重症患者压疮发生率

对象选择:所有收住急诊重症监护室的患者;

计算公式:单位时间收治的同一危重程度患者发生压疮人数 / 单位时间收治的同一危重程度患者总数;

指标改善:比率下降;

指标意义:压疮的主要原因有局部受压导致血液循环障碍、局部组织受到剪切力和摩擦力导致损害。患者本身因素如营养状态、局部分泌物、排泄物、汗液的浸渍等使压疮更易发生。这些因素都是重症患者频繁存在的。压疮会给患者带来巨大的痛苦以及后续一系列医疗和护理问题。压疮发生率通过合理的医疗和护理可以明显下降甚至是可以避免的。该指标直接反映病房的医疗护理水平。

⑻急诊重症监护室人工气道脱出例数

对象选择:急诊重症监护室中所有置入人工气道的患者;

计算公式:单位时间急诊重症监护室发生的人工气道脱出总例数;

指标改善:数量下降;

指标意义:人工气道是重症患者呼吸路径,一旦脱出可直接导致窒息并威胁生命,后果严重,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人工气道脱出例数是评价患者安全的重要指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