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集团的贪贿“实权派”

广电集团的贪贿“实权派”

作者:暂无

来源:《检察风云》 2018年第4期

文/武军磊

2017年7月17日,贪污1000多万元的南京广电集团生活娱乐频道原副主任王塑然被二审

法院裁定获刑10年9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王塑然是2014年年底至2015年南京广电集团贪腐窝案中的一员。在此期间,江苏省广电集团也经历了“大震荡”,集团卫视频道原副总监

兼节目采购部主任张彦,集团综艺频道原总监、电视节目采购部原主任石卫平,集团卫视频道

节目采购部原副主任江红,集团电视传媒中心地面频道广告营销部主任缪林等人也应声落马。

南京广电集团多人落马

2015年1月26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日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

决定,依法对南京广电集团生活娱乐频道副主任王塑然涉嫌贪污、受贿罪立案侦查。2009年11月以来,王塑然曾任南京广电集团信息频道财经资讯部主任、生活频道制片人、节目营销中心

娱乐节目部副主任、电视传媒中心生活(娱乐)频道编辑部副主任等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南京广电集团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的第一家全国副省级城市广电集团,集团属于事业性质,实行企业化管理。它是整合南京电视台、南京人民广播电台、南京广播电

视报社和南京音像出版社等广电资源,打造出的一个拥有固定资产20亿元、节目覆盖受众

2000万人和年创收超6亿元的地区传媒巨人。集团的电视专题片、电视剧,广播剧等年生产量

达200部(集)以上。有多件作品荣获全国和省级以上大奖,在全国广播电视界享有很高声誉,共有12部作品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还有一大批广播电视作品分别获得中国电视新闻奖、“金鹰奖”“飞天奖”“星光奖”“彩虹奖”“金桥奖”和“金编钟”奖等全国

一等奖。

在这次的南京广电集团贪腐窝案中,王塑然不是第一个倒下的。早在2014年12月23日,南京市检察院发布消息,依法对秦淮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南京广电集团影视剧部原主任兼江苏

城市联合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于勇,以涉嫌受贿罪予以逮捕。继王塑然之后,2015年5

月25日,南京市纪委接连发布了两条消息:南京广电集团原党委委员钱永煌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南京广电集团原党委委员、南京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陈小平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陈小平出生于1952年,接受组织调查时已退休。几天后的6月1日,南京市纪委监察局发布消息,南京广电集团财务资产部原主任徐承俊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

组织调查;南京广电集团组织人事部原副主任张锐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陈小平接受组织调查期间主动供述了相关犯罪事实。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2010

年底到2011年间,陈小平命下属在多家餐厅、商场共计办理36万元储值卡自用;2006年陈小

平儿子出国留学时,他收下属5000美元贿金。后来他为另一名下属调动提供便利,收下价值3

万元的金条两根。案发后,陈小平家人先后将未用完的储值卡返还单位,并补足了使用的金额,收受的金条也已经退赃。陈小平则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并表示自己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

律制裁。2016年10月8日,南京市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和受贿罪判处陈小平有期徒刑2年半,

并处罚金30万元。

左手倒右手截留上千万

2012年以前,南京广电集团实行频道负责制,人员由频道主任负责安排。2012年年后,王塑然竞争上岗任集团生活娱乐频道副主任,具体从事《消费向导》、金融证券类的二类广告专

项市场及频道自营。在娱乐、生活频道合并前,王塑然任娱乐频道副主任时兼顾生活频道相关

栏目工作。生活、娱乐频道合并后,王塑然一直负责财经类广告。

2013年3月,南京广电集团与上海某传播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南京广电广告传媒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电传媒公司”),其中南京广电集团持股55%,上海某公司持股5%。同时,

南京广电集团、上海某公司、广电传媒公司签订广告代理合同书,约定由广电传媒公司代理南

京广电集团生活、娱乐等6个频道在内的所有广告经营业务,统一由其对外签订广告发布合同。

南京广电集团禁止工作人员开办广告公司,禁止经营人员和客户谈定广告业务后不直接和

集团签订合同,而通过其他广告公司和客户签订合同,再由其他广告公司和集团签订合同,从

中截留差价。如果要成为南京广电集团的广告代理公司需与南京广电集团签订代理协议,并且

向集团缴纳风险保证金。

2009年11月至2014年6月间,王塑然利用职务便利,在代表南京广电集团与多家金融机

构洽谈广告业务的过程中,虚增交易环节,谎称南京中汇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公司”)、南京博川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川公司”)系南京广电集团的代理公司。他先

以两家公司名义与多家金融机构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后向南京广电集团隐瞒合同的真实价款,

再以中汇公司、博川公司的名义与南京广电集团签订广告发布合同。

王塑然贪污罪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王塑然通过上述手段,通过中汇公司、博川公司截留

交付集团的广告款共计1024.63万元。其中,2010年3月至2014年6月截留某金融机构交付

集团的广告款438.618万元,2009年11月至2014年5月截留甲银行交付集团的广告款

142.212万元,2013年2月至2014年5月截留乙银行交付集团的广告款53.75万元,2012年6月至2014年5月截留丙银行交付集团的广告款118万元,2013年7月截留丁银行交付集团的

广告款120.4万元,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截留某银行交付集团的广告款32.85万元,

2011年截留三家银行交付集团的广告款118.8万元。

王塑然供述证实:2008年他转正成为南京广电集团的正式员工。2009年经过部门“双选”到生活频道广告部任业务员,从事广告业务,主要跑金融行业广告市场。2009年底,他成立中

汇公司,通过中汇公司与客户签订广告合同,再通过中汇公司与南京广电集团签订合同,这样

就有一个差价。2010年初至2012年,他通过上述方式开展的业务量差价有几百万元。2012年

他竞聘到集团生活娱乐频道任副主任后,把中汇公司注销了,但有些广告业务要延续投放,他

就找到博川公司总经理陶某,说有单子在公司走一下,陶某同意。操作模式跟中汇公司差不多,由其跟客户谈好合同内容,多数由陶某出面签合同,他再根据客户的发布内容和集团刊例价计

算集团的发布价格并拟定合同,由博川公司跟集团签合同。客户将广告费汇到博川公司,博川

公司再给集团汇广告费。差价部分,陶某扣了税后通过转账或取现方式给王塑然。

王塑然所说和陶某证言内容一致,从2010年起,陶某在王塑然的安排下,多次以博川公司名义先与银行签订合同,后与南京广电集团签订合同,并将相关合同差价款交给王塑然。2014

年12月,王塑然因被检察院调查,他让陶某谎称委托王塑然炒股,后王塑然将621万元转至陶某银行账户。

终审裁定获刑10余年

2015年1月5日,王塑然被抓获归案,2015年1月7日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刑事拘留,2015年1月20日因涉嫌犯贪污罪被逮捕。案发后,王塑然亲属代为退缴50万元,南京市

秦淮区人民检察院追回并扣押赃款及孳息655.24万元,查封王塑然名下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及江宁区房产两套。

南京市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塑然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增交易环节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案发后,被告人王塑然及其亲属退缴部分赃款,依法从轻处罚。

2016年9月30日,南京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被王塑然有期徒刑10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贪污犯罪所得人民币1024.63万元予以追缴,发还南京广电集团。王塑然不服,提出上诉。

王塑然的主要上诉理由是:2009年至2011年,其有广告经营行为,但无广告经营职责。银行的客户都是其经营广告公司时留下的老客户,后为了完成台里下达的任务指标,将自家公司的业务放到了自己分管的领域;2013年南京广电集团与广电传媒公司签订代理合同后,广电传媒公司的广告款不属于公款,应从贪污数额中扣除;一审法院对贪污数额认定错误。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的出庭意见是:一审判决认定王塑然犯贪污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上诉人王塑然的供述,证人陶某等人的证言以及广告合同书、发票等书证证明,上诉人王塑然截留公款数额共计人民币1024.63万元。涉案银行相关工作人员的证言证明,银行本意是与南京广电集团直接签订广告合同,但王塑然以南京广电集团工作人员身份与涉案银行洽谈广告合同时,称中汇公司、博川公司等系南京广电集团的广告代理公司,与广告公司签订合同可以享受价格优惠,可以将处理负面舆情写入合同,并根据相关银行要求提供了盖有南京广电集团相关频道印章的广告合作公司、指定代理商等证明。在此情况下,涉案银行认为,按王塑然要求签订合同就是与南京广电集团签订合同。本案中,表面上看是银行自主选择与广告公司签订合同,但实际上,优惠价格是王塑然利用其在南京广电集团的职权造成的差别,银行要处理负面舆情也都是直接找王塑然。王塑然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未将所获广告款全部如实交给南京广电集团,而是自己成立广告公司或利用他人公司,虚增不必要的交易环节,截留本应属于南京广电集团的合法财产,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江苏省高院认定:王塑然的行为不属于经营同类营业的行为,而是增设中间环节截留国有财产的贪污行为;本案中,王塑然利用职务之便,截留了南京广电集团应得的广告收入。当该部分公共财物脱离南京广电集团的控制,王塑然即完成了非法占有,后无论王塑然如何处分,都不影响该部分钱款计入贪污犯罪的总额。

江苏省高院认为,上诉人王塑然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增交易环节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案发后,上诉人及其亲属退缴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出庭履行职务检察员当庭发表的意见与事实和法律相符,本院予以采纳。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2017年7月17日,江苏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节目采购部里的“实权派”

从2015年开始,中央开始严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的腐败问题。2015年1月,中纪委委员、中纪委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纪检组组长李秋芳表示,去年已开始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大关键领域展开“探底调研”,了解腐败常规表现、惯用手法,特别是“潜规则”,之后将在此基础上深化。她指出,影视剧购销、大型节目演出、设备采购、卫星节目落地、广告经营、新闻采编、海外台站等都是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

在此背景下,江苏省广电集团多名“实权人物”也陷“贪腐门”。江苏省广电集团卫视频

道节目采购部副主任江红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5年1月29日被监视居住,同年2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3日被逮捕。

南京市中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4年间,江红利用职务之便,在电视剧采购等方面为

他人谋取利益,受贿人民币830.8万元、港币20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846.969万元;被告人江红的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有626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起诉书显示,行贿

江红的影视公司达30家之多,多家较为知名的影视制作公司赫然在列。

2016年8月22日,南京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江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

处罚金17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70万元。

和江红一起被带走的还有江苏省广电集团卫视频道副总监兼节目采购部主任张彦。2016年

8月4日,张彦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南京市中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从2010年

到2013年间,张彦身为江苏卫视节目采购部门的直接负责人,在南京、北京、上海等地多次收受他人送的“审片费”等合计206万元,另有数百万元财产来源不明。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

庭作出判决。

2017年3月,江苏省广电集团电视传媒中心地面频道广告营销部主任及江苏大江南传媒有

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缪林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不难发现,落马的江红、张彦等人都有一个共同身份,即采购部核心人士。江红先后担任

江苏广电集团电视节目采购部节目主管、电视节目采购部地面频道采编二室高级采购主管、卫

视频道节目采购部副主任兼采购科科长、卫视频道总编室副主任兼采购部主任、营销部节目采

购部副主任兼采购科科长,以及节目采购部副主任兼采购科科长等职务,是采购部里的“实权派”。由于她具有荐片权,且是负责采购工作的二把手,因此受到众多影视公司发行、制片方

的重金追捧。

江苏曾派出影视产品采购专题调研组,对全省影视剧购销工作进行调研,总结了影视剧采

购中,影视公司常用的行贿模式:回扣、变相领取劳务费、变相“入股分红”、收受高档礼品、变相消费型回扣、接受宴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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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薛华icexue0321@https://www.360docs.net/doc/6819034565.html,

广电集团的贪贿“实权派”

广电集团的贪贿“实权派” 作者:暂无 来源:《检察风云》 2018年第4期 文/武军磊 2017年7月17日,贪污1000多万元的南京广电集团生活娱乐频道原副主任王塑然被二审 法院裁定获刑10年9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王塑然是2014年年底至2015年南京广电集团贪腐窝案中的一员。在此期间,江苏省广电集团也经历了“大震荡”,集团卫视频道原副总监 兼节目采购部主任张彦,集团综艺频道原总监、电视节目采购部原主任石卫平,集团卫视频道 节目采购部原副主任江红,集团电视传媒中心地面频道广告营销部主任缪林等人也应声落马。 南京广电集团多人落马 2015年1月26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日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 决定,依法对南京广电集团生活娱乐频道副主任王塑然涉嫌贪污、受贿罪立案侦查。2009年11月以来,王塑然曾任南京广电集团信息频道财经资讯部主任、生活频道制片人、节目营销中心 娱乐节目部副主任、电视传媒中心生活(娱乐)频道编辑部副主任等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南京广电集团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的第一家全国副省级城市广电集团,集团属于事业性质,实行企业化管理。它是整合南京电视台、南京人民广播电台、南京广播电 视报社和南京音像出版社等广电资源,打造出的一个拥有固定资产20亿元、节目覆盖受众 2000万人和年创收超6亿元的地区传媒巨人。集团的电视专题片、电视剧,广播剧等年生产量 达200部(集)以上。有多件作品荣获全国和省级以上大奖,在全国广播电视界享有很高声誉,共有12部作品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还有一大批广播电视作品分别获得中国电视新闻奖、“金鹰奖”“飞天奖”“星光奖”“彩虹奖”“金桥奖”和“金编钟”奖等全国 一等奖。 在这次的南京广电集团贪腐窝案中,王塑然不是第一个倒下的。早在2014年12月23日,南京市检察院发布消息,依法对秦淮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南京广电集团影视剧部原主任兼江苏 城市联合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于勇,以涉嫌受贿罪予以逮捕。继王塑然之后,2015年5 月25日,南京市纪委接连发布了两条消息:南京广电集团原党委委员钱永煌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南京广电集团原党委委员、南京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陈小平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陈小平出生于1952年,接受组织调查时已退休。几天后的6月1日,南京市纪委监察局发布消息,南京广电集团财务资产部原主任徐承俊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 组织调查;南京广电集团组织人事部原副主任张锐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陈小平接受组织调查期间主动供述了相关犯罪事实。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2010 年底到2011年间,陈小平命下属在多家餐厅、商场共计办理36万元储值卡自用;2006年陈小 平儿子出国留学时,他收下属5000美元贿金。后来他为另一名下属调动提供便利,收下价值3 万元的金条两根。案发后,陈小平家人先后将未用完的储值卡返还单位,并补足了使用的金额,收受的金条也已经退赃。陈小平则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并表示自己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 律制裁。2016年10月8日,南京市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和受贿罪判处陈小平有期徒刑2年半, 并处罚金30万元。 左手倒右手截留上千万 2012年以前,南京广电集团实行频道负责制,人员由频道主任负责安排。2012年年后,王塑然竞争上岗任集团生活娱乐频道副主任,具体从事《消费向导》、金融证券类的二类广告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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