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原则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对外经济行为,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并遵照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合同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在签订下列合同(协议)时须经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特别授权后方可签订:赠与、借款、融资租赁、建设工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技术(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委托、行纪、居间合同、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合同、土地买卖(租赁)合同和房地产合同。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但确须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的应报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任何人不得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

第四条委托代理人应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权限和期限内从事代理活动,若委托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做出的要约、承诺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委托代理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公司的行政管理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应在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超越规定范围的合同、协议应履行授权手续,否则不予签订。

第六条公司的二级机构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即加盖本部门公章或者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行为)对外签订合同、发出合同要约或者接受他人要约后作出承诺。

第七条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对方的资信和履约能力。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合同管理机构公司办公室为公司的合同管理部门,办公室设合同主管(兼职)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九条合同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宣传贯彻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

1

.

参与公司重大、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谈判、招(投)标、法律文书起草、合同签2

.

约工作。

严格审查合同签订部门是否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如发现越权签订合同, 3

.

有权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处理合同纠纷,经授权参加经济纠纷仲裁或诉讼活动。

5.公司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十条公司合同主管或合同管理员职责范围:

1宣传贯彻《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遵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对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审查。

3参与公司重大的和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谈判、招(投)标、起草、签约工作。

4对公司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每月制作合同签订(履行)登记表;

6.公司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十一条签订合同部门须履行下列职责:

签订合同部门是指签订各类合同的经办部门,其职责如下:

1?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及时编制本部门签订合同计划。

2.负责所签合同的市场调查和资信审查。重大合同的调查情况及招标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报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3.组织合同谈判。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谈判,必须在合同管理部门的指导或参与下进行。

4.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所签合同的具体性质和要求,全面准确地拟定合同条款, 并办理报批和签章手续。

5.负责合同履行,按照合同管理部门的要求真实填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及时妥善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发生纠纷,该合同的委托代理人应及时详细地向本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

7.应建立简便有效的合同履行督促检查制度,定期对到期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合同履行完毕,应到合同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8.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第十九条签订合同(协议)前要求:

1.市场调查:对需要签订的合同,应根据其内容对标的物的市场分布、生产厂家、价

格及其趋势等进行综合性的分析或论证。尤其是买卖合同,要严格按照“货比三家,比质量、比价格、比结算方式”的原则做好签约前准备。

2.资信调查:对经市场调查后选定的签约对象的资信进行审查(如民事资格、经营范

围、注册资本、生产和技术水平、履约能力和企业信誉产品质量等),以确定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履行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合同谈判:合同谈判应由具有合同谈判经验并具有相应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的人员负责;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由签订合同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及合同管理部门组成谈判组。

4.文本起草:合同起草原则上由我方签订合同部门的谈判人员或谈判组负责,力争合同起草权,以

掌握主动。

5.合同审查:所有合同在正式签约前,签订合同部门应将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如依

据的计划、批件、市场调查及资信审查资料、合同谈判纪要、招投标文件、货比三家资料)送合同管理部门(或合同主管)进行审查。

6.合同审批:签订合同部门负责将合同送至相关部门审核并报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授权的领导)审批。

7.签字盖章:合同管理部门在合同已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方能加盖合同

专用章。

第二十条签订合同部门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对其价格应有多家报价,同时考虑价格组成如:货价、运价、杂费、税金等。对结算方式的期限应争取优惠条件。

询价方式可采用函件、传真、电报,若是电话询价则应有电话记录。

第二十一条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凡与合同有联系的文书资料、图表、电报、

电传和传真等都应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原件应送审签该合同的合同管理部门(或合同主管)备案。

签订合同部门应将合同履行情况,及时书面通知合同管理部门(或合同主管)

第二十二条变更、解除、终止履行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按照原合同的审批程序报公司批准,经批准后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履行协议。

第二十三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将履行完毕的合同、尚在履行的长期合同(有效期超过一年)及时送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存档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签订合同部门及审批流程:合同经办部门(草拟合同和办理报批手续)T

相关部门会签-合同管理部门(审核) -公司分管领导审定-总经理审批-合同主管盖章。

各类合同审批流程:

㈠材料合同:

供应处(草拟合同和办理报批手续)7相关部门会签7合同管理部门(审核)

司分管领导审定7总经理审批7合同主管盖章

㈡设备合同:

设备处(草拟合同和办理报批手续)7相关部门会签7合同管理部门(审核)

司分管领导审定7总经理审批7合同主管盖章

㈢备件合同:

设备处(草拟合同和办理报批手续)7相关部门会签7合同管理部门(审核)

司分管领导审定T总经理审批- 合同主管盖章

㈣销售合同:

销售处(草拟合同和办理报批手续)7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T总经理审批-合同主管盖章

㈤建安合同

合同经办部门(草拟合同和办理报批手续)7相关部门会签7合同管理部门(审核)

-公司分管领导审定T总经理审批-合同主管盖章

(六)综合类合同:

合同经办部门(草拟合同和办理报批手续)7相关部门会签7合同管理部门(审核)

-公司分管领导审定公司负责人(总经理)审批7 合同主管盖章

第二十五条签订合同的权限规定:销售合同按照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水泥公司”)划分的销售权限办理;材料合同按照海螺水泥公司下发的物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执行;设备合同按照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或集团公司批准的项目执行,并应执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备品备件合同除由海螺水泥公司装备部统一采购外由公司自行签订;建安合同按照工程部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综合类合同按照海螺水泥公司及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签订。

第二十六条合同会签要求:合同报批前,合同经办部门应如实填写合同签订的背景情况,选择签约方的依据、招(投)标情况、所签合同的主要内容,并送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会签,各会签部门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管理制度认真地进行审核和会签, 并对其签字负责。

报批合同的经办人员及合同经办部门的负责人为所签合同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工作。

合同会签单原件及合同相应背景资料随合同原件由合同主管按合同不同类别及合同编号顺序存档。存档的合同、合同会签材料应当完整。

第二十七条合同审核要求:

公司各类合同的条款内容审核由合同主管负责,合同经办部门参照本条要求在起草合同时进行预审。

㈠所签合同是否符合集团公司或公司关于合同签订权限划分的规定。

㈡签约方资信审查:

⑴签约资格审查:

①签约方是否具备签约资格,法人资格是否有效;法人二级机构不可对外签约。

②代理人的代理资格是否合格,代理权限、期限是否明确。

⑵履约能力审查

①审查对方技术力量、人员素质、服务质量、保障供应等方面。

②审查对方资金情况(即:工商登记的注册资金)

③审查对方的货源情况(即:供应方的原材料准备情况、生产能力等情况)。

④企业质量认证体系是否建立。

⑶履约信用审查

①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可以作为审查企业履约信用情况的参考。

② 《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证》等国家或行业颁发的证书。

③银行授予的资信等级。

形式审查(文本规范、签字盖章、审批程序)合同文本是否规范(标准文本),签约方地址、通讯方式、银行帐号、税号。

签约对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应清晰。

我方合同经办部门(合同经办人)、相关部门的会签意见。

条款审查(条款合法、齐全、清楚、确切、穷尽)合同条款是否齐全不漏项,用语是否准确。

合同标的物的价格及其他收费是否合理,价格是否包含税金。

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有标准、产品要有验收方法(时间)合同数量、规格清楚,交(提)货时间(数量)应明确。

包装物、提(交)货地点(时间、数量)、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

合同定金、预付款是否合理。

(7) 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

经济担保是否合法。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范本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范本 写清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从法律角度监督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促进合同依法正常履行,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技术标准、总分包关系等问题。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以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第二条通过合同履行监督可以知晓公司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对方或我方违约的发生。 第三条从法律角度监督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促进合同依法正常履行,更注重合同履行中证据的收集,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由合约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合约部开展合同履行监督工作。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合约部有关人员应当向相关部门(如技术部门等)的相关人员(如技术人员等)进行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交底,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技术标准、总分包关系等问题,以便沟通配合。在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交底时,应当附有简明的书面材料。 第六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约部负责跟踪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具体履行情况。合约部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进度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是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各部门应当及时配合调查违约原因,同时承办部门尽早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与对方协商确定处理办法,为防止他方过分追究违约责任,应特别注意保存相应有利的证据材料。 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合约部负责对合同履行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完整保存。如上述材料发至其它部门,应及时转交合约部存档。

项目管理部合同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项目管理部合同管理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项目管理部合同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合同管理是项目部进行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内 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维护公司的 合法利益有积极重大意义。 1. 项目管理部必须按合同条款严格管理,热情服务, 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 2. 开工之前,项目管理部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施工 单位提交合同规定的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批复及其它 相关资料; 3. 要求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施工总平面布 置、施工组织设计; 4. 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场地移交,及时签发工程开工 令;

5. 核查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主要施工班组、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6. 进度控制:随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要求达到工期目标,包括分段工期和节点计划进度,如有延误,应要求对方提交赶工计划,并按合同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7.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应按相应制度、程序进行处理,并在合同履约部的指导下做好取证工作,安全文明施工应符合政府相关部门要求; 8. 双方往来函件管理,我方所发函件是否已让对方正确签收,要求对方签收人员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或有正式的书面委托;对方发函,我方应专门指定人员签收,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签收对方发函,此项工作必须在第一次工程例会上明确; 9. 对方提交我方确认的各种工程资料应在合同或公司制度要求的时间内,及时签认后返回对方;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word模板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 -2- 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 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 -3-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 管理规定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 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围; (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 (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公司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失误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公司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各级人员应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公司和项目部“重合同、守信誉”的正面形象,凡违反规定操作造成公司和项目部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责任。 1.3、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承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服务、用工等各类合同,以及公司内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额出资的内部承包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1.4、公司行政部为公司的合同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能: 1.4.1、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制订合同格式文本; 1.4.2、负责组织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并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1.4.3、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1.4.4、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1.4.5、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指导各部门进行合同管理。 1.5、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合同中与本部门相关的技术和交易执行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 2、合同的签订 2.1、合同的洽谈、审查、批准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经办、审查、批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第 3.3条界定的合同审批权限的适用于洽谈和经办。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职能部门评审,由总经理批准。 2.2、公司鼓励相关或不相关部门人员提供备选供方信息。但涉及价格的洽谈必须至少两人参与。 2.3、所有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公司法律顾问风险审查的由总经理决定。 2.4、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公司依法追究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的对外签约责任,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本制度2.1条、 3.3条约定的洽谈、审批权限视为法人的制度授权,除签约对方特别要求,不另出具法人委托书。 2.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2.6、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对责任条款,应本着可履行、能回旋的原则。 2.7、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2.8、投标文件等响应招标文件的文件,适用于合同审查审批程序,审批权限详本制度 3.3条。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有效文件均要按合同进行管理。 2.9、合同文本、合同用印和非公合同: ⑴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规范国家或建设主管部门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⑵所有合同均应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对方要求加盖公司章或法人章的,要求对方同等用印。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劳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新劳动合同法出台以来,企业压力很大,同时有很多地方没有去参透.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呢.2008年最新劳动法的风险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一、劳动合同基础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1、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劳动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就业年龄 用人单位除《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还包括《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的范围,另外,《条例》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 2、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要求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a、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4、劳动者不愿签劳动合同的处理(条例第五、六条)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

投资合同管理制度

投资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集团各部门签署投资类合同的权限和程序,规范集团对外签署投资合同行为,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地区公司和集团对外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的种类包括通过招、拍、挂形式同政府获取土地、同对方合作开发、收购对方股权、受让对方土地或在建项目等。 3、合同谈判与签订 3.1无论是地区运作还是集团直接运作的项目,都应该就项目投资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成立合同管理负责人。 地区公司运作的项目,由地总领导,在投资发展部确定合同管理负责人;直接负责地区项目的合同谈判、谈判信息、合同草稿的上报、正式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履行。 集团直接运作的项目,由集团分管执总领导,在集团投资策划部确定合同管理负责人;直接负责集团项目的合同谈判签订工作。 3.2合同管理负责人应该以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就该项目投资决议所确定的原则性条件同对方协商合同条件,并形成正式合同文本。 3.3合同管理负责人就项目同对方在协商过程中,对方提出的合同条件与集团投资决议所确定的原则有重大不一致时,合同管理负责人应该及时将新的情况汇报给地区公司总经理和集团投资与策划部,再由集团投资与策划部及时汇报给集团投资策划执行总裁,由投资策划执总组织集团投资委员会讨论是否接受新

的项目条件。 3.4合同审批:同对方协商形成的正式合同文本,经地区总经理审核后,上报集团投资与策划部,由其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分管执总审批。 上述有关正式合同文本的审核及审批意见在投资合同审查会签表反映。 3.5合同签订:正式合同文本经集团投资策划执总审批后,由地区公司总经理或集团授权代表对外签署合同。 3.6凡是属于本制度第2条范围内的投资合作合同,必须报请集团分管执行总裁审批,除非事先得到集团分管执行总裁的书面授权。 4、合同履行 4.1合同管理负责人:参与合同谈判与签订的投资发展部作为合同管理负责人,其他部门全力配合。 4.2合同履行原则:全面充分按照合同合同履行,避免我方违约,合同管理负责责人应该将合同义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合同履行计划,合同管理负责人统一协调合同履行。 4.3合同情事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重大情事变更,导致我方主动放弃项目的,应该同对方友好协商,尽量避免硬性违约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重大情势变更而需要主动放弃项目的,应该经集团分管执行总裁同意后报集团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决定。 4.4合同证据保留: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该注意做好证据保留工作。 5、合同档案管理 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变更、转让和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子版本等)均须完整汇集妥善保管。 地区公司对外签署的投资合同,应报一份给集团投资与策划部备案。

合同及风险防范管理规定模版

合同及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保障公司及依法订立并履行经营活动中的各类合同,规范合同管理行为、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提高管理效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公司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标的金额在人民币万元以上的合同及协议,适用本规定,包括房地产买卖类、房屋租赁类、建设工程类、中介类以及其他类型的合同。 标的金额不足人民币万元的上述合同及协议,可以参照执行本办法。 有关劳动人事合同不适用本办法。 1.3 公司及各子公司均应遵守本办法规定。 1.4公司内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不得以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各子公司内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不得以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1.5对于合同管理工作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公司员工负有保密义务,并按照《公司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2.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 2.1公司及各子公司实行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制,即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履行、变更解除、争议解决、统计归档等事务。 主办部门负责人可以指定专人作为合同的主办人员,合同主办人员应对合同业务全过程涉及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主办部门负责人应当指定本部门的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档案管理和合同情况统计工作。 对于重大合同,以及公司领导或主办部门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组成项目小组的,应当组成以合同主办人员为主,吸收法律和财务等人员参加的项目小组,在主办部门负责人协调下开展工作。 2.2 合同主办部门主要职责为: 2.2.1负责合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调查核实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公司背景等); 2.2.2主持合同谈判工作,负责撰写各类谈判纪要; 2.2.3拟定合同草案等相关文件,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合同的送审、会签手续; 2.2.4按照审核部门的意见完成合同的修改工作,如主办部门认为不应采用审核意见的,应作出书面说明; 2.2.5负责办理合同订立、变更、终止等手续以及督促合同相对方完成规定的合同登记、公证或备案等特定手续; 2.2.6负责合同履行,及时解决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进行合同履行情况的动态管理; 2.2.7建立部门合同管理台帐、统计、整理和收集合同资料、按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档案管理规定保存移交合同档案和有关资料; 2.2.8配合法务部门处理因合同引发的相关诉讼或仲裁。 2.3 法务部门主要职责为: 1、参与重大合同的前期准备和合同谈判,就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

1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是总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完成承包项目的责任书;是按照有关发令、法规签订的关于权利、责任、义务的协议。一旦依法签订成文,就应得到法律的保障。因此,加强项目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行率,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企业保证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的关键之一,为此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部对外签订、履行的各类经济合同。 第三条管理内容及相关要求 1、审批程序 项目部所签订的各类合同,先由各项目经理拟定合同文本;统一报送到公司办公室;填写《合同审核申请表》,由办公室送达各职能部门进行意见会签(各部门会签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会签完毕后,办公室将合同返回合同提交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合同及《合同审核申请表》报至总经办审批,审核无异议后,与承包方签订合同(限三个工作日内),承包方签字盖章完成后,及时将合同返回公司确认无误后到办公室填写《合同章使用申请表》审批完成后方可盖章,由合同使用单位将合同发往相关部门进行存档。 2、合同内容 2.1、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数量、质量、安全、工期、价款、付款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取费标准、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

2.1.1、标的是经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标的就是某一个或多个单项工程。 2.1.2、数量是合同标的在量的方面的限度,是以数字和计量来衡量标的尺度。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指承包方完成的工程量。 2.1.3、质量是检验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优劣的标志。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评定依据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1.4、安全是指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达到的水平,包括事故伤亡率及文明标化率。 2.1.5、价款即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工程造价,包括工程款以何种方式支付及额度。 2.1.6、履行期限即经济合同履行的时间;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工程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保修期起止时间等。 2.1.7、履行的地点即为工程项目的所在地。 2.1.8、履行的方式是指采用什么方法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1.9、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成履行,对过错方应追究的责任。在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违约责任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乙方质量和工期无法满足工程需要或中途违约的违约责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试行) 目录 一、总则 (1)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1) 三、合同的拟定及谈判 (2) 四、合同的审核及签订 (4) 五、合同的履行 (6) 六、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6) 七、合同的归档 (7) 八、附则 (7)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合同的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使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行纪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本办法所称职能部门是指本公司各业务执行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本公司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拟定、审查、监督、登记、归档等处理。具体包括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第四条本公司合同的综合管理工作统一由财务部和法务负责,具体包括全公司合同的登记、编号、送审、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合同的拟定、洽谈由本部门负责人委派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本部门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的合同管理职能: 1. 负责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章。 2. 负责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相关文件、重要数据及证据材料。 3.对合同进行财务层面的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4. 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配合主办部门的合同签订工作,参与合同的起草、论证、审查、谈判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6.协助办理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手续。 7.指导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的报批、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8.承办其他有关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务的合同管理职能: 1.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审查流程,并组织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实施。(流程见附件) 2.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现,是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投资形式的转变,合同风险不断扩大。本文从施工单位合同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分析如何避免施工承包合同中的风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一方面投资形式在调整,私营项目、合资项目不断增多,项目管理模式不断出现。另一方面,由于施工单位完全进入买方市场,加上建筑市场管理的不规范,建筑市场处于无序竞争环境,施工单位生存环境恶劣。首先是,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意识淡薄,造成建筑市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施工单位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其次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筑工程规模大、工期紧、三边工程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等特点,造成施工难度加大。由于以上原因的存在,业主常常用苛刻的合同条款把风险转移给承包商,造成施工单位合同履约风险很高。面对现实情况,施工单位只有重视合同管理,了解施工合同风险的性质,准确判断并有效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的降低施工合同风险,增加效益,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进行分析。 第1页 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 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时由其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决定。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 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

1. 编号:_______________ 2. 3. 4.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21. 2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23. 24.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5. 26. 27. 28. 29. 1.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

30. 目的 为提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同风险控制能力,高效有序履行合同,降低 合同风险,减少公司损失,依据〈〈公司合同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3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项目建设指挥部及各基地公司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物资采购、工程类采购、服务采购等各类经济往来业务的合同管理工作。 32. 定义 3.1形式审核指审核资料签字、盖章、日期等是否齐全、合理、符合合同约定,及合同资料完整性。 3.2发起部门指负责起草合同、提交合同评审、负责合同签署的部门。 33. 职责 4.1项目管理中心 4.1.1建立合同台账,定期对合同台账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会同各相关部门确定防范性对策,减少索赔发生。 4.1.2参与付款审核,对发起部门提交资料、具体付款进度、金额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进行审查。 4.1.3参与合同变更审核,具体规定详见〈〈项目类合同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4.1.4参与合同最终结算审核,审核发起部门提交的资料,结算协议金额、草案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4.1.5参与索赔/反索赔方案讨论,提出专业意见,协助项目建设指挥部与供应商进行协

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机构及分工 1、物资设备部: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及租赁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洽谈及评审工作 2、信息部: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材料合同的洽谈及评审工作,编制土建专业合同成本分析,审核水电专业成本分析 3、财务部:收录并保管各类合同及协议,负责合同执行后的支付工作 4、技术部:负责提供合同文件中的技术条款,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水电专业主管负责编制相应专业合同的成本分析,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5、工程部: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执行工作,负责办理合格劳务队审批表及合格分包商审批表,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二)合同的管理 1、成本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由成本经理统一保管,具体执行人员可执有副本或复印件。 2、各业务主管人员以合同为日常管理的依据,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追踪,并及时做好记录。 4、各业务科室主管向成本经理提供施工班组和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及相关证据。成本经理在进行工费、材料费等费用支出结算时,一律以合同的履行情况为依据。 (三)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管理 1、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让各业务人员都清楚地认识到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甲方的工期和质量要求。 2、做好合同变更的管理工作。 3、做好甲乙双方重要的会议纪要,并签字确认。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

合同管理风险点及控制

公司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点及其控制 为规范公司合同在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对公司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点作以下提示: 一、合同的签订 1、对方主体资格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单位的主体资格、相关业务资质、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如项目部、业务部、分支机构等)签订合同,不得与不具备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如房地产开发资质、建筑施工资质、广告经营资质等)的单位签订合同。为此,公司应在合同谈判前取得对方的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对方公章)。 公司一般不得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法务部门同意。 2、对方履约能力的审查 公司不得与对方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根据合同的性质,可以从对方单位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方单位的员工总数、荣誉证书等方面,对其履约能力做出综合判断。 3、本方履约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审查 签约前公司应审查自身作为相关合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是否具备相关经营资质,是否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是否已经协调妥善,如,合同拟约定的资金支付计划,是否已由财务部门认可可行。 4、合同的形式 公司订立合同,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订立正式的合同书。由于传真件的证据效力在法律上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书面合同签署后必须取得合同原件,并妥善保存。 5、合同的起草权

对于重大合同,公司应尽量争取合同起草权,并尽量使用公司拟定的合同示范文本。这样的话,可以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争取有利的谈判地位,并有利于公司合同管理和审批的效率。 6、签订合同前的批准和授权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按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才能签署的合同,必须取得相关决议后才能签订。比如,《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7、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7.1 合同签署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合同各条款,确保所签署版本是最后定稿版本。 7.2 在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中,应尽量避免过多空白,以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增加合同的内容。 7.3 公司与对方单位拟签订的合同,一般应先交由对方单位签名盖章,然后再由公司签名盖章。本方应要求对方盖章时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接受其他形式的印章(如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部门章)在合同上盖章。 7.4 为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更换合同的内容,合同签署时双方都应盖骑缝章。 7.5 除非对方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合同,其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必须提供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书。属重大合同的,即使是对方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应要求对方提供其董事会批准及授权的决议。 7.6 为防范经济合同诈骗的风险,对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名时,应由本方经办人员见证其亲笔签名,签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留底备存。 7.7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

南京供电公司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

南京供电公司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公司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公司经营目的的实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公司监督机制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4 号《江苏省合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供电公司《合同履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及所属三产公司所订立合同的履行。 本办法所指的合同履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已实际设立的协议自生效后的全面履行。 第三条法律事务部、审计部和纪委监察部为公司合同履行监督管 理部门,共同实施公司合同履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事务部为合同履行监督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对公司后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其工作职责为:

(一)对已履行完结的合同进行登记和统计; (二)每年度对已履行完结的合同例行报表; (三)对合同履行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出具; (四)根据承办部门或二级合同管理部门所报合同履行瑕疵问题,及时做出正确、合理的处理意见; (五)适时参与合同的履行验收; (六)对已办理公正合同,实施全面监督,保证缔约方的权益 (七)合同履行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与评比 第五条公司合同承办部门应依合同签订权限范围每季末月5日前将已履行完结的合同统计后报合同履行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条公司合同履行情况的台帐统计、报表工作由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 第七条合同的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负责生效后合同的全面履 行。 第八条公司各基层单位及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单位部 门合同实施的监管,以保证合同的完全履行及合同缔约方的合法权益。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严重 瑕疵应立即书面上报 第九条公司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多重履行报表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为: (一)采用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对各单位合同实际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记录存档;

6.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西北电建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管理暂行办法》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司在各种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建立起依法经营的企业管理制度,通过明确合同管理职责及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结合公司和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按授权代表公司作为一方合同主体与其他法人、经济组织、个人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 1.3 项目部合同实行分类管理原则和归口管理办法。 2 管理部门与职责 项目综合管理部是项目部合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其职责如下: 2.1 制定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2.2 监督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 2.3 监督合同履行,负责合同归档管理; 2.4 负责合同项目款项支付时合同履行进度及结果的审核; 2.5 组织合同项目谈判、合同预算构成审查及必要预算的控制; 2.6 负责合同另一方主体资质及相关文件的审查; 2.7 起草合同文本、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 2.8 审查合同中的财务收支事项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3 合同的分类 3.1 建设工程合同。 3.1.1 建设场地征用、借用、拆迁、补偿、复耕安排、地下地上附着物、管线的迁移等合同的洽谈和执行工作。 3.1.2 施工准备的通讯、电源、水源、道路、监建设施等合同。 3.1.3 工程前期地灾、水保、环保、规划、压矿、地震、文物评估等委托合同。 3.1.4 其他施工合同。 3.2 采购合同。

3.2.1 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 3.2.2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3.3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3.3.1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技术咨询、专题技术调查、造价咨询、标书编制等合同。 3.3.2 公司委托的设备材料技术协议。 3.4 劳动合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 3.5 其他合同。与项目部办公、管理有关的其他合同。譬如委托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租赁合同、供用电、水合同等。 4 合同的审核 4.1合同审核实行层级会签制度,并执行会签单制度。 4.2 建设工程合同、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正式签订前,先由承办人员、综合管理部主任和工程管理部主任初审,最后由项目经理签批。 4.3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低值易耗品采购合同、劳动合同及其他合同正式签订前,先由综合管理部主任初审,最后由项目经理签批。 5 合同的签订 5.1 签订合同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2合同承办部门应当根据合同项目指定合同承办人,对合同的订立、履行的程序和履行情况全过程负责。 5.3 在合同订立时,合同承办部门应负责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进行审查。承办人组织合同签订前的谈判,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合同承办部门应组织相关经济技术专业人员参加。 6 合同的履行 6.1 合同一经正式签约后,合同承办人应全过程检查监督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履行中的问题,重要情况要作书面备案,并及时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汇报。 6.2合同变更和解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承办处室必须查明原因,并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向签约另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理由,共同协商达成一致书面意见后经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不得因单方修改、废止或随意口头变更、解除合同给企业带来违约损失。 7 合同的付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