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管理规定

外来施工管理规定
外来施工管理规定

费县中粮油脂工业有限公司

外来施工队伍管理规定

费县中粮油脂工业有限公司

费县中粮外来施工队伍管理规定

一、外来队伍在费县中粮油脂工业有限公司施工应遵守

本规定。

二、进入费县中粮油脂工业有限公司施工前应办理开工申请表。

三、开工申请由施工方提出,经生产部、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办等相关领导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费县中粮油脂工业有限公司区域施工。

四、施工管理部门应查验施工方的资质,并在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确认资质与施工项目要求是否相符,交综合部安全办备案。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外来施工人员行为,就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且严格实施。今天X为你整理外来施工人员的一些管理制度内容,供大家参考! 篇一 为规范外来施工人员,对其各种行为做到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我公司范围内承包工程的单位(包括二次承包工程单位)必须到综合部办理有关入厂手续、接受安全部的安全教育、登记有关事项,以利厂区安全保卫工作。出入厂人员、车辆应自觉接受门卫检查。进厂车辆应放置在指定位置,出厂物资由综合部签发出门证。 二、各施工单位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分配工作。 三、外来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我公司一切安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所从事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不得违反。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机动车辆司机及其他特殊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四、外来施工人员及民工,一切施工作业一定要在指定的作业范围内进行工作,不许擅自进入车间或危险场所,不得乱动有关设备、阀门、器具,以免发生危险。

五、进入厂区任何地点不准吸烟,不准擅自动火,动火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安全部批准办理动火证后,方可动火。 六、外来施工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如: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登高须佩安全带等。 七、外来施工人员自备的机电设备的安装地点,由我公司设备部或生产车间共同确定,设备安装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确保安全装置齐全可靠,未经批准,不许随便设置或擅自变更地点,电源由设备部指定并负责接电,施工单位不得私自乱接。 八、外来施工单位,未经我公司领导同意,严禁擅自动用我公司的机电设备、车辆及工器具。 九、从事任何施工作业一定要事前与设备部有关人员和现场负责人联系,一定要清楚施工地点、部位,没有确认前不准施工,严禁盲目乱干。每次进入施工现场前,包括高空作业,地下设施作业及设备容器内部作业等,应与现场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并经同意,否则不许施工。应尊重现场负责人员的意见,施工中发现异常情况威胁生产安全或发生事故时应及时与现场负责人员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十、施工作业必须保持道路畅通。施工中的垃圾杂物,易燃物等应随时清除到指定的地点,严禁野蛮施工,就地乱仍、乱抛施工垃圾。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 设备的安全,特制定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外来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山西xx 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内部建筑、维修、改造、设备检修、安 装等施工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山西xx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由公司安全部 门负责。

第五条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施工管理由生产运行部门负责。 第三章外来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外包单位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承包工程资质,特殊项目的工程承包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的证明。 第七条外包施工单位应具备施工简历和三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技术素质要符合工程要求。 第八条承包方必须有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第九条建筑施工承包单位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条为了落实安全与经济承包挂钩,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到安全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协议书要明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参加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厂方(甲方)必须对外委施工的单位(乙方)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其内容: 1、验证乙方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确认,要由机动、安全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第五条甲乙双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 临时追加的项目,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要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审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乙方施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等工作,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1、明确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3、甲方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厂规厂法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5、甲方质量安全环保处要同乙方签订安全协议书。 6、甲方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动土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甲

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

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我公司对外来施工承包商,特别是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避免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单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检维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一章职责 第一条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公司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外来施工单位应对承包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直接全面责任。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责任,应全面落实全员安全施工责任制。

第三条公司安全环保科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订和完善《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范围内外来施工队的施工作业安全情况。 第四条外来施工队的安全管理要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的相关内容,队伍要有资质,人员要有相关作业的资格证;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施工队到安全环保科办理相关入厂手续,施工队伍应按公司规定提供出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和照片。 第五条施工所在区域应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按公司《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规定》对其进行考核,对于问题严重者,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和安全环保科 汇报。 第六条各归口管理部门协同安全环保科,按照公司要求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前安全培训管理,并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档案、对外来施工方的资格审查、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对施工过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与协调工作。 第二章管理规定 (一)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要求 第七条公司进行招标时,招标部门严把资格审查关,严禁无资质及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队伍参加投标。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避免和杜绝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以及导致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厂区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三、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细则 为了进一步提高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更有效地监督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贯彻和落实,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细则如下: 1、外来施工人员和车辆入厂前应到保卫科进行登记备案,由保安确认后方能进入。外来人员需要将随带工具、物品事先在门卫室登记注册,待施工完毕出门时凭我公司相关部门签批的《放行条》逐一核对后放行。 2、安全科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与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核,安全资质的审查。 3、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并负责对用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资料复印件应提交至我公司的安全环保科进行存档。

4、外来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阅读本企业发放的《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告知书》,并认真遵守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5、外来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上岗。无证操作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由外来单位及人员自己负责。 6、外来施工单位必须确定至少一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及安全管理工作。 7、外来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有职业危害区域的场所应佩戴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8、外来施工单位在厂区易燃易爆区域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向安全环保科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9、使用电气工具必须配套使用漏电保护器,电动工具不得使用花线、塑料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线。 10、所有用电需向电力部门办理《外来单位施工用电审批表》,并提供电工作业证交至安全科进行审批备案。严禁未经公司电力部门允许的情况下私拉电源。 11、外来施工单位进行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配备安全带等高空作业防护措施,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搭脚手架等作业,脚手架必须合格稳固。工作面下面应有围栏、安全警示标志或其它防护措施。 12、不许上下投掷工具或材料;禁止攀登不牢靠的构架;检修时移开的沟、坑、孔、洞盖板、围栏,离开现场时应恢复或采取可靠防止跌伤的安全措施。 13、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厂纪厂规,一律不得携带烟火进

政府对外来施工人员管理要求

关于加强企业外来施工单位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5月26日19时40分,东营华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检修期间,委托一外来施工单位在对脱硫塔烟道进行焊接时,引发保温玻璃钢瓦起火,酿成火灾。5月31日13时10分,东营德赛化工公司在处理废旧物资切割废旧罐体时,因罐体底部爆裂致回收公司的一名工人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上述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外来施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存在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等违法行为,同时也暴露出区内企业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着薄弱环节。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做好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法》规定,两个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外来施工单

位人员流动频繁,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管理工作滞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不但对自身造成损害,而且严重影响着企业的生产安全。外来施工单位承揽企业改建、检维修等作业时,企业应当将其纳入统一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提高,规范操作规程,消除安全隐患。 二、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监管职责 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资质准入、承包合同签订、外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等制度,明确企业各部门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监管职责。尤其是化工企业,对承揽装置改建、检维修等作业的,必须严格审核承揽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资质。 要强化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化工企业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对新上岗工人的培训要求,确保外来施工作业人员接受入厂培训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入厂作业。入厂教育应包括企业的生产特点、所从事作业的性质及危险因素、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自救互救方法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以及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等内容。 三、强化现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小区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小区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小区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正 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施工单位必须是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建筑、装修单位,工程部与其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即时通知安全秩序部。 二、安全秩序部根据施工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为施工人员办理入园施工手续。 三、施工人员在办理入园施工手续时,必须证照齐全并持有效证件的原本,每人交两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及五元工本费、十元押金。 四、外来施工人员须将消防专业机关认可的建筑材料耐火等级证明交安全部门

备案。施工现场应自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五、电工、电焊工、高空作业工人必须持有经国家专业部门颁发的电工本、电焊本和高空作业证明书方可入园施工。 六、施工现场要设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制度,并接受安全部门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应立即解决。 七、施工人员在入园施工期间必须佩戴安全部门核发的施工证件,严格按照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在非施工场所闲逛。 八、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小区的安全制度和规定,如有违反将按安全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化肥二厂安全生产,按安全管理归属原则,由施工所在地单位(或相关业务单位)对施工队伍(或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相关的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特制定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 2.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2.1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工业部〔91〕化劳字第247号。本制度规定了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施工规范及安全教育、考核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安全教育、考核等。 2.2本制度适用于化肥二厂所有外来施工单位和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3.职责及权限 3.1外来施工单位负责施工项目各项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负责本施工队伍管理人员的管理。 3.2本厂相关施工项目的主管部门和所在车间负责协助该项目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落实和日常检查和管理。与外来施工单位做好沟通,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如本单位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外来施工单位,制止其违章行为。 3.3安全科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 4.管理办法 4.1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我厂安全管理人员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相关专业的法规、技术规程和标准,及我厂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负责对本队临时用工的培训教育,严禁违章作业。 4.施工队伍后,要及时到安全科备案,对施工队伍进行安全教育。外来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佩戴袖标。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同施工区域内的单位、厂安全科保持联系,共同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4.3 外来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原“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关于“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和我厂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服从本厂的安全管理。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办法a I时'间H 卜/ / 1 / 4

第一条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来施工人员指本公司的承包商及外来施工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监督,保安室负责具体执行。 第四条施工单位进入我公司施工前必须提前申请,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安排进厂施工事宜。 第五条被授权的访客(承包商/ 外来施工人员)在经过保安/ 接待处的身份核实之后,进行来访登记。发《访客证》给施工人员配戴,以识别。 第六条保安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政策的培训,施工负责在《外来施工人员安全与环境承诺书》上签名,并做好培训 相关记录。 第七条所有进入厂区的访客都必须由有关部门/ 指定人员全程陪送。 属于装修施工的人员, 则会由维修部专责人员从旁全程监察陪同。 第八条为落实执行防火措施, 所有人员在厂区范围内作业一律禁止吸烟。 第九条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行业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确保施工人员自身安全和公司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不受影响。 第十条承包商/ 外来施工人员工作时,除了本身不应作出不安全的行为外,亦有责任提醒其它工人。以下不安全的行为应绝对禁止:一)不正确的使用机器,不安全的支撑方法及不正确的搬运方法。

二)在没有通知其它人的情形下作出一些危险动作,如突然开 动一些机器、车辆等。 错误选择所需之机器,使用不合规格或已破坏之机器。 在操作机器期间离开工作地方,将机器或物料放在不安全 的地方。 拒绝使用或错误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穿着不合适之 工作服。 第十一条若需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必须报行政部批准后方 可存放,存放必须在安全地带。 第十二条施工其间所需要临时接驳电源、气源、水源接口,必须 提前向我厂行政部申请。经批准后,由我厂机修组电工对所需接驳的 电气元件进行技术安全检查,确认没有问题才能进行指导完成接驳工 作。严禁施工单位自行擅自接驳,否则带来的一切后果(人身安全、 经济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若工作需要明火作业 , (例如钻墙孔、焊接)必须持有特 种作业资格证书,并填写《临时明火申请书》 , 经安全主任审核、备案 后才可施工。施工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防火措施并由专人负责 , 动火完 毕必须立即清理现场 ,并通知保安部进行检查 , 确认无火险隐患后 ,方可 离开现场。 第十四条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我厂劳动纪律。除施工场所 外,不得随便进入其他区域,严禁触摸产品,严禁靠近设备,严禁在 车间内摄像和照相。 第十五条保安人员、总务管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施工区 域的单位也有义务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 时向施工方负责人和我厂行政部反映,予以制止。 四) 五) 拒绝使用指定的工具工作。

外来施工管理制度.doc

外来施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项目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检修等施工作业时能够有序、安全地进行,保护施工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入公司生产车间前的安全管理规定 2.1 生产部在工程项目招标前要安排参加竞标的施工单位到生产办接受安全资质审查,审查合格的施工单位,方可参加投标。 2.2 施工队伍承担公司的工程项目后,在办理外来工程项目合同的同时,必须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签订《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发现有不签施工安全合同进行施工的现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5000元。 2.3 签订《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合同》的施工单位到生产部领取入公司安全培训的资料,办理安全教育的手续,由生产办统一对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考试合格者发放《安全教育合格证》。 2.4 安全教育合格的施工单位,填写《外来安全信息登记表》,上报《HSE作业计划书》,计划书中对风险识别、风险评价以及风险消减措施等方面的内容要全面、详细、符合实际,经生产办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进入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3.1 外来施工单位持《安全教育合格证》到公司生产部办理入厂证,不持《安全教育合格证》的施工单位,公司生产部不予办理入厂证。 3.2 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配戴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必须按要求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如:防护衣、帽、鞋、手套、眼镜、防毒面具等。不准穿能产生静电的衣服、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区域施工。 3.3 工程开工前,要按施工总平面的布置,安排作业棚、休息室、办公室、搅伴站、施工材料堆场预制场地等,所有布置必须经安全部门审核。生产区域内严禁有人居住。 四、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规定 4.1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要设有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如坑、进等)必须设置危险标志。夜间要设红灯警示,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4.2 搭建临时建筑物应提交申请,并附有具体区域相邻建筑、管线位置图,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报安全质量环保审批,批准后方可搭建。 4.3 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的人员名单组织施工,不得私自雇用名单外人员。如施工单位缺少某种特种作业人员需外雇时,要事先将雇用人员名单报生产办审批,经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入本公司。违反此规定每发现一人,个人罚款50元,单位罚款2000元,转包单位罚款10000元。并通报全公司,停止施工。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25402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其施工行为,防止各种事故发生,维护基地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确保基地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凡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基地范围内从事明火、火花作业,进行土建、设备安装、调试与维修,线体改造等作业,均适用本规定。 二、人员管理: 1、外来施工单位在基地内作业超过五天以上的,须凭相关业务部门证明,持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1寸红底免冠照片到保安部办理临时出入证,凭证在指定区域活动,如跨区域活动,对当事人罚款20元-100元。作业5天以内的提供人员名单并由相关部门确认到保安部备案,凭身份证经保安核对后方可进入施工场所; 2、如需在基地宿舍住宿,凭业务部门证明,到后勤服务部办理住宿手续,并将住宿名单、宿舍房间号报保安部备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533-66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外来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山西xx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内部建筑、维修、改造、设备检修、安装等施工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山西xx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 第五条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施工管理由生产

运行部门负责。 第三章外来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外包单位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承包工程资质,特殊项目的工程承包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的证明。 第七条外包施工单位应具备施工简历和三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技术素质要符合工程要求。 第八条承包方必须有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第九条建筑施工承包单位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条为了落实安全与经济承包挂钩,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到安全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协议书要明确应负的安全责任和处罚条款),办理有关开工手续。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遵守发包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发包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安全部门

关于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最新】

关于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明确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责任,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共同确保一方平安,特制定本规定。外来单位及人员是指非本院员工,来本院内承包施工、维修、安装、运输等任务以及在本院辖区内从事承包生产、加工、经营等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其人员(不包括临时工、劳务工、农民轮换工和以个人名义承包工程的各类外用工)。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与研究院中、短期或单项工程的施工、安装、维修、运输等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外来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为承包单位); 本规定同样适用于在本院辖区内,与我院生产有直接联系,进行承包生产、加工、经营等任务的外来单位及人员。 第三条院部负责发包工程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证照、法人资格证书、与承包工程项目有关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并留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手续齐全完备,

符合国家要求,方可发包招用。 第四条院部有关发包部门与承包单位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承包合同,同时要明确相互的安全责任。 (一)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认真审查承包方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照、法人资格证书、与承包工程项目有关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教育情况等。 2.负责监督承包方办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审批表》和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并报送院产业管理部备案。 3.开工前,负责把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给乙方进行书面交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作业场所。 4.监督承包方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在两方人员交叉作业时,有权对承包方作业现场及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对承包方在各类违章操作行为,有权进行处罚;有权停止承包方危及安全生产的严重违章作业。

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89 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气分公司外包工程的安全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气分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外包燃气工程。 第二章施工单位选择 第三条所有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关施工资质。 第四条施工单位必须通过公司评比确定才能对供气分公司工程进行施工。 第三章施工单位基本要求 第五条所有外来施工队在进行供气分公司范围内的燃气施工时,必须遵守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分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供气分公司针对单项工程制定的计划及管理办法进行施工。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负责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内全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持施工工地的基本安全条件和状况符合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 第八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并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九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未经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施工工人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从事电气、金属焊接、起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提交特种作业员工的名单和培训记录复印件,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符合法规的上岗资格。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施工现场危险源的辨识和控制,建立有效的高危作业操作规程,并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紧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依法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开始前,根据建设

外来施工单位管理规定及处理办法

外来施工单位管理规定及处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其施工行为,防止各种事故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凡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公司范围内从事明火、火花作业,进行土建、设备安装、调试与维修,线体改造等作业,均适用本规定。 二、人员管理: 1. 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内作业,须凭相关业务部门证明,持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到总办办理临时出入证,凭证在指定区域活动,如跨区域活动,对当事人罚款50元-200元。 2. 施工人员不得在公司内从事"黄、赌、毒、打架、斗殴"等违法活动,违者视其情节予以罚款200元-1000元,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 施工单位须将本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告知总经办,以备工作联系之需要; 4.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视其违反事由和情节,依据规定予以处罚。 三、施工管理: 1. 施工单位作业前,必须到总经办签订《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且到施工所属部门填写《进场作业单》,指定现场监护人员,经施工所属部门同意报总经办审批后方可施工。 2. 施工单位从事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驾驶、设备安装、测试

与维修,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违者,将责令停工,并对施工单位罚款人民币300元,对当事人罚款100元,直至改正,方可继续施工。3.非紧急情况严禁动用消防设施,不得用消防水冲洗施工场所,浸泡砖块或搅和泥浆、沙浆等,违者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1000元,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如有损坏,由施工单位承担维修费用。 4.严禁在厂区内任何场所吸烟,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危险源进入生产区,违者,对当事人罚款200元--1000元。 5.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及施工内容,制定安全施工管理措施,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每日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施工单位必须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杂物等。土建工程确因施工场所条件限制,需将施工所产生的垃圾废物堆放在室外的,不得影响交通及环境,并应当天清理。不自行清理经通知后拒不整改的,并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200元,责令停工。 7.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地面设置安全标志,清理地面可燃物,疏散地面人群并指定专人在地面负责安全工作。违者,责令停工。 8.施工中如有明火或带火花作业,必须清理施工场所可燃物,并自行配备应急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等。如施工单位不能自己解决,可向总经办暂借灭火器,每个押金100元。如果灭火器被损坏或使用,按实价予以补偿。 9.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穿拖鞋、赤背,必须戴安全帽,正确佩戴和使用与其所从事的工作所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具和用品,违者,对当事人予以50元以上的罚款。 10.施工单位车辆须按规定停放,不得在转弯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及危险品仓库等处停放。机动车驾驶员在厂区内驾车行驶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违者按我公司《车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外来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山西xx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内部建筑、维修、改造、设备检修、安装等施工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山西xx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 第五条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施工管理由生产运行部门负责。 第三章外来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外包单位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承包工程资质,特殊项目的工程承包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的证明。第七条外包施工单位应具备施工简历和三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技术素质要符合工程要求。 第八条承包方必须有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第九条建筑施工承包单位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条为了落实安全与经济承包挂钩,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到安全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协议书要明确应负的安全责任和处罚条款),办理有关开工手续。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遵守发包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发包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安全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对情节严重者有权立即停止工作,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负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部门。第十二条施工管理部门应对外包工程安全施工负责,负责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派专人办理有关工作票手续,进行施工监督,并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应有双方签字,并到安全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在危险性的区域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管道爆破、塌方、水淹或因气候变化等易引起人身伤害的场所作业,施工承包单位应制定完善的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后监督实施。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档案,施工档案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资质证书、三年以上的施工安全证明、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试成绩、安全交底书面材料、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等。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得乱动、乱碰运行设备,不得乱接水源、电源、气源,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第十六条施工期间凡承包方违章作业,按山西沁水顺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安全奖惩规定进行处罚,给发包方造成财产损失者,承包方应负责赔偿。因承包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人身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第十七条施工结束后应当到安全部门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的终止手续。 第四章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将考试成绩报安全部门备案,经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准许施工。 第十九条施工人员进入厂区前应接受安全部门的入厂安全教育,第二十条施工人员应到门卫办理人员入厂登记、出入证件等有关手续方可进厂,烟、火、手机存入门卫烟火柜,每次进出要出示证件,配合门卫检查。

施工现场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一、分公司、各项目部在建工程必须对外来人员的严格管理,外来人员是城市基础建设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但他们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项目部应重点加强民工队伍的管理,进行安全培训,安全宣传教育及劳动保护工作。 二、各项目部在对下属施工单位的外来民工必须严格控制具备“三证”方可进场。新进民工或转岗民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三证”不齐,末经培训即上岗的将负违章指挥之责。 三、民工队伍进场作业前应对全体成员进行安全综合交底,并有书面资料记录,双方签字。同时要建立安全“三级教育卡”制度,明确三级教育的内容,并要有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签名。 四、民工班组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和安全交流讲评活动,每天作业前要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五、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安排民工加班加点而导致过度劳累,不可放任民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劳动中必须配备应有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享受劳动保护待遇。特别危险处要派人员进行重点监护。 六、必须认真审查民工队伍中的特殊作业人员的上岗操作证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等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严禁上岗和无证(操作)特种作业。对无证人员随意折装,修理电气设施和设备者必须从严处罚。 七、民工使用的手用工具,移动式电动工具,小型机具、典钨灯、移动电箱。氧、炔气瓶,草包、汽、柴油等物品严禁带入宿舍。此类物品应归类分别入库,堆放整齐,设专人负责管理。

八、民工宿舍必须严格管理,要做到卫生、整洁,物品堆放整齐,张贴卫生值班表。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使用典钨灯、电炉等电气设备。民工宿舍区,要有安全消防卫生设施,有责任区划分,排水畅通,厕所有专人打扫。 九、民工食堂必须持有卫生合格证,炊事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每年必须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堂工作。食堂要有卫生值日制度,有排水系统和排气装置,并有灭蝇灭鼠措施。每日用过的砧板、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生、熟等严格分开存放,并做到每日熟菜等24小时留样检查,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本规定从即时起执行。本规定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2004年4月8日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1、主题内容与目的 为加强外来参观、实习、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所有入厂区的外来人员 3、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3.1外单位来厂参观学习,必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进行接待,并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厂,并由专人陪同,做好登记。 3.2参观学习人员进厂前,对口接待部门应通知相关单位做好生产、安全等各项准备工作。 3.3参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参观过程中不准私自乱动现场所有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吸烟,不准大

声喧哗、打闹,不准与岗位人员长时间交谈,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 4、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4.1外单位来厂实习,需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4.2实习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凡实习期限超过一个月的,负责安排的部门必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4.3负责安排的部门对参观、实习整体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 4.4实习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可在所在岗位职工的带领、指导下进行实习。 4.5实习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私自乱动设备、管道、开关、阀门等。 4.6如遇突发事件,实习单位负责人要按要求组织实习人员紧急撤离,保证人员安全。 5、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5.1资质审查。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由总工办对该单位的安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的行为,确保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作业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包括:土建、设备安装、独立承包施工等。 3.工作程序 3.1外来施工方管理人员需接受我厂安全培训教育后方可进入厂区,此项培训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进行。 3.1.1培训内容包括:规章制度、环保知识、产品特性。 3.2外来施工方的施工人员由其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培训。 3.3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先同甲方签定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3.4经双方培训教育合格后,乙方施工人员应到甲方公司保卫部门办理进入厂内务工的出入证。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不得向公司保卫部门申办出入证。 3.5施工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内工作,不得随意进入与工作无关的生产场地,要服从厂方工作指派人或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超出厂方规定范围行动。 第 2 页共 2 页

3.6施工方厂区施工时必须单独办理我厂规定的各类作业票证,不得随意动用甲方的一切设备。 3.7外来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接水、电、汽(气),因施工需要必须征得我厂同意,并安装相应的计量仪表,按规定缴费。 3.8安全环保科有权审查进入厂区的施工队伍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对无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不符合的或失效的,有权予以清退出厂。 3.9安全环保科有权经常监督、检查外来施工人员对安全要求的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制止和处罚。 3.10凡因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11所有外来施工方施工前,根据实际情况向安全环保科交纳1000-10000元的安全风险保证金,待施工完毕退还。厂方各相关管理部门(如设备科、土建办、安全环保科、生产科等)对在现场检查到的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的处理可在此保证金中扣除。 第 2 页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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