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商管理规定

承运商管理规定
承运商管理规定

A/0 HFWB201.03-2015

承运商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规范了承运商的评价、选择及重新评价机制,以及服务规范和安全要求,努力构建和培养一支合格的承运商队伍,确保承运商运输管理符合各项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物流公司所有承运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FHB206g.06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HFHB206g.09事故管理规定

HFHB206g.36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HFHB206g.37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Q/HFH G049 主出入口警卫值班管理办法

3.术语及定义

3.1承运商

是指向物流公司提供所有运输服务的物流企业或个人。

4.组织与职责

4.1 设立承运商评价小组,负责对相关文件的修订审核以及对承运商的集中评价,确定合格承运商和供货等级。

组长:物流公司经理

副组长:物流公司副经理

组员:配送信息中心、财务后勤部、安全宣教部等相关主管

4.2 物流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承运商选择准入和考核结果的审批。

4.3 总经理和董事长负责合格新承运商加入的审批。

HFWB201.03-2015 A/O

新承运商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和运价报价配送信息中心

审核

第二方审核

(经营场所)

不合格

发货试运

不合格

承运商评价小

组评价

发起新承运商合格审

批流程

4.3 配送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承运商的选择、评价和建档工作。

4.4 财务后勤部、安全宣教部参与对承运商的日常考核和评价工作。

4.5 HSE部负责对承运商作业现场及车辆和人员违规行为进行现场稽核和纠正,并通报业务部门。

4.6市场部和仓储中心负责对承运商的运输装卸服务进行评价,并通报业务部门。

5.管理流程

承运商综合评价程序管理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承运商综合评价程序管理流程图

6.承运商综合评价程序内容和要求

6.1 新承运商综合评价程序

6.1.1 尽职调查和资质审查

(1)配送信息中心对于国内注册的新承运商,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变更信息、《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代理协议》、安全生产标准化资质认证、体系认证等)、产品资料、运价报价及其它信息,并填报“承运商基本情况调查表”与“新承运商开发调查表”,详细内容见附录D。

(2)配送信息中心对承运商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并整理归档。必要时到承运商经营场所进行第二方审核。资质评价合格的新承运商,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进入发货试用程序。

6.1.2 发货试用

(1)配送信息中心组织对新承运商进行发货试用,经试用合格的,由配送信息中心牵头、

A/0 HFWB201.03-2015 财务后勤部和安全宣教部参与对新承运商的发货保证能力进行评价和审核,主要是服务水平和质量风险控制能力方面,填制“承运商发货保证能力评价表”,提出纳入合格承运商后,形成“新承运商合格审批表”,并发起流程,报承运商评价小组审核,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列入合格承运商名录。 6.1.3 新承运商合格审批流程图,如图2所示:

图2 新承运合格商审批流程图

6.2 合格承运商动态管理

6.2.1 当承运商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公司将直接取消其承运资格。 (1)承运商经营范围及业务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 (2)一年内承运商累计发货准时交付率低于90%; (3)对公司发出的整改措施无力改进或不愿改进的; (4)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中承运商资格取消的条款; (5)对承运商第二方审核得分较低或发现严重不符合公司要求的; (6)公司承运商评审及审核为不合格,且承运商整改不力的; (7)提供资质材料弄虚作假的;

(8)要求承运商进行相关赔偿,但承运商未完全按时执行的; (9)停止承运达一年以上的,并确认以后也不再发生承运关系的; (10)向我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支付佣金或回扣的;

(11)在与公司产生和解决运输争议和分歧时,擅自扣押留臵我公司托运货物的; (12)承运商具备承运条件,却拒绝托运的; (13)其他原因。 6.2.2 承运商集中评价

(1)各相关部门加强承运商的日常考核,根据《承运商KPI 考核评分管理标准》,详细内

配送信息中心

发起人

承运商评价小组成员

物流公司负责人审核

分管领导批准

总经理审批

董事长审批

填写新承运商合格

审批表

归档

HFWB201.03-2015 A/O 容见附录A;每季度对其进行考核打分,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承运商评价管理。

(2)每年底,由配送信息中心收集资料拟制承运商综合能力评价及等级意见,提交承运商评价小组进行审核。

(3)配送信息中心根据承运商评价小组审核意见,编制“年度合格承运商名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发布实施。

(4)配送信息中心负责根据公示结果,向合格承运商出具下一年度《承运商资格通知书》,详细内容见附录B。

7.承运商服务规范

各承运商承运商员必须遵守物流公司的《客户服务标准规范》规定内容执行,详细内容见附录C。

8.承运商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

8.1 物流公司是承运商在厂区内装卸货时的安全第一责任部门,负责承运商工作期间的业务联系。

8.2 承运商委派的车辆到厂区内装卸货时,务必先到警卫室办理厂区通行证,再进入厂区内作业,作业期间务必遵守《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8.3 HSE部与物流公司对承运商在厂区内作业期间需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过程中若有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物流公司将立即告知承运商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反馈意见。

8.4 承运商在厂区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将按《HSE事故管理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8.5 承运商在厂区外部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运商负责处理,但应第一时间通知我公司配送信息中心相关人员,并将持续的处理进程报告给我公司。发生货损的,由我公司人员启动货损保险理赔程序。

9.检查与考核

9.1 承运商在厂区内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的,按《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相关奖惩条款规定执行。

9.2 其他相关考核全部纳入《承运商KPI考核评分管理标准》规定执行。

A/0 HFWB201.03-2015 10.记录

10.1 承运商基本情况调查表RHFWB201.03.01/A

10.2 承运商发货保证能力评价表RHFWB201.03.02/A

10.3 新承运商合格审批表RHFWB201.03.03/A

10.4 年度合格承运商名录RHFWB201.03.04/A

HFWB201.03-2015 A/O

承运商基本情况调查表

RHFWB201.03.01/A No.

承运商名称

(盖公章)

传真号

通讯地址注册资本

开户行资料开户行:

帐号:

法人代表

安全生产标准化

资质等级

体系认证

近三年类似产品

发运金额

公司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

办公:传真:身份证:移动:E-mail:

业务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

办公:传真:身份证:移动:E-mail:

主营范围

其它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资信证明、运输许可证、担保

或授信证明、工商注册登记及变更信息。

2、法人代表、被授权人、业务负责人、提货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其它要求资料。

法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A/0 HFWB201.03-2015

7

承运商发货保证能力评价表

RHFWB201.03.02/A

No.

承运商 可代理的运输方式

注册资金(万元)

运输价格合理性

服务水平(运输时间、运输能力、运输直达、运输可靠性、运输反馈) 运输安全(运输质量事故及处理)

提货、发

运、交付评

其它(网

络、经验、

软硬件)

运输质量事

故率

全年发货费用

综合结论

1

2

3

4

拟制: 审核: 审批:

HFWB201.03-2015 A/O

新承运商合格审批表

RHFWB201.03.03/A No.

试用期运输保证能力

承运商

承运项目

承运批次

到货要求时

实际到货

时间

其它情况

说明

本批运输意见

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四批

第五批

第六批

填表人填表时间

配送信息中心

意见

承运商评价小组

意见

物流公司经理

审核

分管领导

批准

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

A/0 HFWB201.03-2015

年度合格承运商名录

RHFWB201.03.04/A No.

序号承运商名称每季度等级年度总分备注审核:审批:

HFWB201.03-2015 A/O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承运商KPI考核评分管理标准

1.范围

为规范各承运商的物流服务作业,督促各承运商不断提升物流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以达成各承运商对本公司作出的服务质量承诺,现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为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流服务的所有承运商。

2.内容

2.1考评方式:托运一单考评一单,本标准考评方式使用扣分制,满分为100分,按照有错必纠、责任落实的原则,根据考核制度实行对物流服务质量不良记录相应扣分;每季度末评出服务质量等级,为各承运商承运配额与承运资格重新审定的评比依据。

2.2考评标准:

节项质量要求评价项目处罚规定最大实际

权重

最大实际赋分分值得分得分

一配送信息中心

1 随时或定期提供

价格和运力情况

(1)是否能随时

或定期提供运费

和运力情况

(2)低于市场平

均报价,X分;等

于市场平均报

价,X分;高于市

场平均报价,X分

2 承运商受理运输

业务,应手续简

便,形式多样,

提供上门、信函、

网上、电话受理

一站式业务

(1)业务受理形

式是否单一

(2)业务受理手

续是否繁复,平

均业务受理时间

超过半小时

3 业务受理人员应

熟悉经营范围内

的货源、路线、

运行条件、作业

货场和车辆设

备;熟悉道路货

(1)业务受理人

员是否主动说明

托运货物的注意

事项,并对托运

单填写进行指导

(2)业务受理人

A/0 HFWB201.03-2015

物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车辆选配合理,路线选择经济员对相关法律是否熟悉

(3)选配车辆是否经济实用,做到运力与运量、车种与货类相适应

4 对特种货物应先

勘察,商定运输

方案后再受理。

危险货物的受理

应执行JT617的

规定

(1)受理特种货

物运输之前是否

进行勘察

(2)危险货物的

受理是否执行

JT617

6 承运商应提供代

办保险的服务

(1)承运商是否

提供代办保险的

服务

(2)公路货物运

输保险与保价采

取自愿原则,由

我公司自行确

定,承运商是否

有强迫我公司做

出某种选择

(3)收取的保价

费是否超过规定

的额度

7 承运商要求变更

运输日期、车辆

种类和运行路线

时,应及时和我

公司联系,并须

协商一致

承运商是否未经

我公司同意,擅

自变更运输日

期、车辆种类或

运行路线等

8 我公司因故需要

变更运输货物的

名称、数量、起

讫地点、运输时

间、收发货人时、

承运商应积极配

合;货物启运后,

在可能条件下,

允许变更到达地

点货接货人

(1)我公司在符

合条件的情况下

提出运输变更,

承运商是否办理

(2)承运商在办

理变更手续时态

度是否恶劣或故

意拖延时间

HFWB201.03-2015 A/O

9 凡承运商送货司

机在送货过程中

遇到异常情况,

或是无人收货的

情况,应及时与

我公司相关人员

协商处理

(1)是否未经我

公司配送信息中

心通知,擅自将

货物拉回

取消本次运费;

由此造成的损失

及一切后果由承

运商承担

(2)是否有货物

数量、型号与通

知不符或包装破

损却未即使反馈

我公司相关人员

协调处理

二仓库

1 严格按照合同或

订单约定的时间

安排运输

我公司发运员在

正常情况下安排

承运商车辆出

车,若中午12点

之前通知承运商

的,需在当天下

午5点之前到我

公司厂区,若中

午12点之后通知

承运商的,需在

次日下午5点之

前到我公司厂

区。特殊情况,

需加急货物,由

我公司人员指定

时间到厂。

罚款50元

2 承运商在我公司

区域内必须遵守

相关公司规定

(1)车辆野是否

蛮操作造成我公

司人员受伤、物

所造成的全部损

失由承运商予以

赔偿

(2)车辆装货

时,承运商是否

带无关人员进我

方厂区

违者驾驶员扣

500元,车厢内

人员未主动下车

的每人次扣200

元。

(3)是否同我公

司人员无理争

吵,无理谩骂我

公司人员

罚款50元

3 货物装车前、卸

车后,应对车厢

(1)装车前、卸

车后,是否对车

A/0 HFWB201.03-2015

进行检查、清扫、保持车厢整洁。严禁普通货车运输危险化学品物质 厢进行检查、洒扫

(2)对装过污染品和毒品的是否按规定进行清

洗、消毒

4

承运商应该保证车辆车厢无明显质量或安全(故障)隐患 是否在我公司人员提出后仍不整改,还安排出车

5

承运商出车前要熟悉托运单的内容,了解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弄清装卸地点、经由路线 (1)承运商对托运单的内容是否了解

(2)发现问题是否未时处理

6

货物启运前,应明确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与运单是否相符,包装是否良好,若不符合规定或危及安全运输则不得启运

(1)货物启运前,是否明确货物的品名、性质、规格、数量及包装

(2)是否有发货不符合规定或危及安全运输的未采取相应措施,仍然启运

7

装货时,不能将车上所有货物凌乱的堆放于我公司厂区 是否将车上货物凌乱堆放于我公司厂区 罚款50元

8

对包装货物应件交件收;对散装货物,有司磅条件的应磅交磅收;其他施封的货物凭铅封交接 是否按照规定交接货物

9

如果包装轻度破损,短时间修复、调换有困难,但我公司坚持启运的,应做好记录,签字盖章后,方

对于包装轻度破损,但仍然启运的货物无完备的破损记录

HFWB201.03-2015 A/O

可装运 10

由收、发货人自理装卸的,承运商应在约定时间把车辆开到装卸货现场,并监装监卸

(1)承运商是否在约定时间把车辆开到装卸现场

(2)是否对收、发货人的自理装卸时行监装监卸

(3)对多点卸车的货物运输,是否交代货物装卸合理顺序

安宣

1 应具备完善的车辆在途跟踪能力、可以随时向货主反馈车辆货物状态信息

(1)是否能满足我公司对在途车辆、货物跟踪的要求

(2)是否每日按我公司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跟踪信息表反馈给我公司相关人员

2

承运商送货全程必须保证车辆通讯工具开通,必须保证我公司相关人员能随时联络相关车辆

是否因关机、缺电或充值金额不足等原因而无法联络

罚款50元

3 承运商应按照发运员安排的路线及顺序送货 是否按照安排路线及顺序送货 造成客户索赔,由承运商承担

4

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随车人员要配合驾驶人确保安全

是否发生责任交通事故

5 承运商送货在途和到达客户,行事及反馈情况应务必真实、实事求是 是否出现弄虚作假、蒙骗我公司人员及客户 罚款50元

客户

1 对客户资料应进(1)是否进行客

A/0 HFWB201.03-2015

行认真的收集和管理,并主动提供个性化服务。户资料收集和管理工作

(2)是否主动提供个性化服务

2 对时间要求严格

的货物是否逾期

到达

(1)若因承运商

所派车辆安排出

车时就有故障,

或承运商车辆在

途出现突发机械

故障,属承运商

车辆检修不合

格。造成货物预

期到达

罚款50元;造成

客户索赔的,由

承运商承担

(2)由于非承运

商车辆故障原因

(不可抗力除

外),造成货物

逾期到达

造成客户索赔

的,由承运商承

3 严格按照合同或

订单约定的地点

运输货物

(1)是否因承运

商原因,导致货

物错运到达地或

收货人

造成客户索赔,

由承运商承担

(2)是否因承运

商原因,导致货

物串送

4 承运商应遵守遵

守客户厂纪厂

规。

(1)车辆是否野

蛮操作造成客户

方人员受伤、物

造成客户索赔

的,由承运商承

(2)是否违反客

户厂纪厂规

产生客户方罚款

的,由承运商承

(3)是否同客户

无理争吵,无理

谩骂客户人员

罚款50元

5 承运商应遵守我

公司规定的服务

规范

是否遵守物流公

司服务规范

罚款100元

6 车辆装货时,承

运商不得带无关

人员进入客户厂

是否携带无关人

员进入客户厂区

HFWB201.03-2015 A/O

7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车辆应准确停靠在车位或客户指定的装卸地点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车辆停靠点是否距离车位或客户指定的装卸地点较远

8

货物交接时,客户对货物重量和内容如有疑义,承运商应允许查验,并给予积极配合

(1)承运商是否允许查验

(2)承运商态度是否恶劣

9

承运商应保证我公司随货之附件(检测报告、单据、样品或其它相关资料等)同时送达,由收货人当面清点悉数签收 是否由收货人当面清点悉数签收 罚款100元

10

货物运达后,如发现货损、货差,双方交接人员做好记录,并签认 (1)是否对货损、货差情况进行记录

(2)货物的灭失、短少、污染(指包装或货物)、损坏(指

包装或货物)损失是否超出X%或总价值超XX 元。

损失按甲方销售

价赔偿

(3)是否有整板运输的货物被承运商擅自拆散 造成客户退货的,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由由承

运商承担

11

卸货时,不能将车上所有货物凌乱的堆放于客户厂区 是否将车上货物凌乱堆放于客户厂区 罚款50元

财务

1

承运商要保持单证齐全完整,签注齐全,内容准确

(1)单证是否齐全完整 我公司工作人员核对发现有误,运费延期至下月

结算

(2)单证标注是否齐全

A/0 HFWB201.03-2015

(3)单证内容是

否准确

2 承运商必须于每

月按时将报账明

细表与发票与我

公司相应经办人

是否延期一日及

以上

运费延期至下月

结算

3 承运商应该准

确、诚实报账

(1)是否有重复

报账

按多报金额处以

三倍的罚款

(2)是否有虚假

报账

按多报金额处以

三倍的罚款;累

计两次终止合作

总计

1、本表格共五节、38项

2、五节权重之和为1或是100%

3、五节最大得分之和为100

4、一节内所有项目权重之和为1或是100%

5、每项最大赋分为100分

6、权重赋分可专家评定或是内部进行分档投票决定

7、项目最大得分为最大赋分*项目权重

8、节最大得分为节内所有项目最大得分之和*节权重

9、承运商KPI考核成绩请以五节实际得分之和为准

2.3 过失行为

承运商因责任疏忽、信息不全、判断不准确、或者在未知情况下处理不当造成的后果。

(1)重大过失行为

如因承运商的过失行为,造成客户对我公司索赔金额在10,000 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承运商应向我公司支付2倍索赔金额。

(2)轻微过失行为

如因承运商的过失行为,造成客户对我公司索赔金额在10,000 元人民币以下的;造成客户或业务员合理严重投诉的。

2.4 承运商季度考评

物流公司每一个季度评审一次,根据评分标准将每位承运商的各项分数算出并加权求和,满分100分,XX分以下为不及格,取消承运商资格。

2.4.1 承运商季度考评表

HFWB201.03-2015 A/O

节项质量要求评价项目最大实际

权重

最大实际赋分分值得分得分

一运力运价

1 运输规模承运商在承运期间,承运重量占我公司外

运重量的比率

2 可代理的运输

方式

承运商拥有的载具及吨位能满足我公司

所有类别货物运输则该项满分,一项不满

足扣除相应分

3 运价合理性以市场平均报价上下X百分点为X分;大

于,X分;小于,X分

二运输等级

1 普货承运商在承运期间,承运普货重量占承运

重量的比率

危货承运商在承运期间,承运危货重量占承运

重量的比率

三财务状况

1 企业资产(1)企业注册资金,以XX万到XX万为

X分;大于,X分;小于,X分

(2)资产负债率,以百分之XX到XX为

X分;大于,X分;小于,X分

2 财政稳定性(1)速动比率,以百分之XX到XX为X

分;大于,X分;小于,X分

(2)资产周转率,以百分之XX到XX为

X分;大于,X分;小于,X分

3 发展能力状况(1)营业额增长率,以百分之XX到XX

为X分;大于,X分;小于,X分

(2)利润增长率,以百分之XX到XX为

X分;大于,X分;小于,X分

四可靠性

1 准时接收率承运商在承运期间,指定时间内到华峰指

定地点接货的次数与接货次数的比率

2 准时交付率承运商在承运期间,按运单中运输时间送

达目的地的次数与运输次数的比率

3 车辆合格率承运商在承运期间,车辆未发生故障班次

数与到厂装货车辆班次数的比率

五服务水平

1 柔性承运商在承运期间,成功响应(我公司加

急运输+客户特殊需求)次数与(我公司

加急运输+客户特殊需求)次数的比率

2 在途信息反馈承运商在承运期间,递交车辆货物跟踪信

A/0 HFWB201.03-2015 率息表份数与车辆承运天数的比率

3 货物完好率承运商在承运期间,交付货物金额与承接

货物金额的比率

4 客户满意率承运商在承运期间,客户评价大于25分

次数与客户评价次数的比率

5 回单返回及时

率承运商在承运期间,在指定时间内回单返回的次数与承运月数的比率

6 完美回单率承运商在承运期间,返回按签收要求填写

的完整签单份数与车辆承运次数的比率

7 退货合格率承运商在承运期间,按照退货标准运回的

货物数量与要求的退货数量的比率

总计

1、本表格共五节、17项

2、五节权重之和为1或是100%

3、五节最大得分之和为100

4、一节内所有项目权重之和为1或是100%,第二节除外

5、第二节内项目权重空格填危险系数,危货100%,普货XX%

6、每项最大赋分为100分

7、权重赋分可专家评定或是内部进行分档投票决定

8、项目最大得分为最大赋分*项目权重

9、节最大得分=节内所有项目最大得分之和*节权重,第二节除外

10、第二节最大得分=最大赋分*100%*节权重,实际得分=(普货实际分值*危险系数+危货实际分值*危险系数)*节权重

11、承运商季度考评成绩请以五节实际得分之和为准

2.4.2 承运商分级

(1)A级承运商

①标准

XX分以上且无过失行为。

②奖惩

下个季度承运份额增加。

(2)B级承运商

①标准

XX分-XX分且无重大过失行为,有不超过X次的轻微过失行为,并未对我集团或我公司

HFWB201.03-2015 A/O 造成显著的负面影响。

②奖惩

下个季度承运份额不变;对于存在问题,让其自行整改;下季度运费结算延迟15日。

(3)C级承运商

①标准

XX分-XX分以下或有重大过失行为,并对我集团或我公司造成显著的负面影响。

②奖惩

下个季度承运份额降低;对于存在问题,监督其整改;下季度运费结算延迟30日。

若一年内发生两次重大过失行为的,或一年内发生罚金索赔等金额累计超过20,000元

的,则取消其承运资格。

2.4.3 我公司每季度公布考核结果,将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到承运商的负责人。以此

依据,重新分配各承运商下一季度的承运份额。

2.4.4 此KPI考核评分管理标准作为《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的附件,自甲乙双方合同

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乙方:(承运商)(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经销商管理办法

众通(北京)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经销(代理)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经销(代理)商管理办法》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众通(北京)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二月七日

经销(代理)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市场营销工作,促进公司先进技术与产品迅速占领市场,在一定市场实行代理经销商制度。 定义: 1、经销商:拥有产品实际所有权,通过自己的经营获得利润。经销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代理商或厂家在销售额、产品价格、广告等方面有特别约定。 2、代理商:没有商品所有权,只是促成交易,从中赚取佣金。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予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分为全球代理、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区域代理、品牌代理、独家代理等,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代理的条件越有代理费用、代理保证金、代理的销售指标等。代理商是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第二条经销商(代理)商的选择、评估由营销中心负责,公司层面审

批通过。市场营销中心负责总体协调及业务指导。 第三条公司选择的经销(代理)商是合法注册的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即对于满足公司(指本公司,下同)需求、认可公司经营理念、技术与产品、能确保完成一定销售额且自愿申请经销(代理)公司技术与产品的单位或个人,经考查合格后,可成为公司正式的经销(代理)商。 第四条授权经销(代理)商的代理时间一般为一年。 第五条本办法呈请董事长核准公布后施行。 第二章经销(代理)商的确定 第六条凡需要代理经销的项目,由营销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七条在确定经销代理项目和区域之后,营销中心制定代理经销方案,并在指定区域选择合适的、自愿申请加盟的经销(代理)商。 第八条对于初选具备代理经销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营销中心指派专人与其进行技术交流,了解该单位经营状况,考察其是否具备代理经销的能力。 第九条根据区域的情况,市场营销部负责收集拟定经销商的资质材料,并组织专题会议审议、确定合格的经销(代理)商。 经销(代理)商需要提供的主要资质材料是:①企业简介;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当地工商部门认证盖章);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④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⑤企业税务登记(副本);⑥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⑦企业在油田市场准入证;⑧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⑨企业的其它荣誉、信誉证明材料。 第十条对已确定的经销(代理)商,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经销合同或

承运商管理规范

附件二承运商管理规范 目的:为规范物流运输惩罚制度,提高物流服务质量,增加客户的满意度,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所有与我司合作的物流承运商。 内容: 1.随批资料 1.1丢失随批资料(不含质检报告,本条下同) 若承运商在承运我司发出的货物时,运输途中因保管不善造成随批资料丢失,则我司将对其处以1000元(含)以上罚款以示惩戒。 1.2丢失随批资料(含质检报告,本条下同) 若承运商在承运我司发出的货物时,运输途中因保管不善造成随批资料丢失,我司将对其处以1500元(含)以上罚款以示惩戒。 1.3送货之时随批资料丢失,当天将随批资料找到 若承运商在送货给客户之时随批资料丢失,然在当天之内将随批资料找回,则我司将酌情撤销原有的处罚,但是为了对为我司和客户造成的额外工作量,我司将对其处以300元罚款以示惩戒。 2.客户投诉 2.1承运商要求客户付款 若我司收到客户投诉并且经我司调查属实,承运商要求客户收货前向其缴纳运费,则该承运商必须将所收之运费全数归还客户,且我司将对其处以500元(含)以上罚款以示惩戒。 2.2客户投诉承运商不卸货(承运商未收取卸货费) 若我司收到客户投诉并且经我司调查属实,承运商送货之时称不负责卸货,要求客户自己卸货,我司将对其处以每票500元(含)以上的罚款。 2.3承运商收取卸货费但不卸货 若我司收到客户投诉并且经我司调查属实,承运商送货之时不卸货,但经我司调查核实,我司以付该票货物的卸货费,则我司将对该承运商处以该票卸货费10倍以上的罚款;若第二次出现此类投诉则处以该票卸货费20倍以上的罚款;若第三次出现此类投诉则处以该卸货费40倍以上的罚款;以此类推。 2.4送货时效长 2.4.1因送货时效较长造成客户投诉(未对客户造成经济损失) 若我司收到客户投诉,承运商送货时效较长(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下同)但与客户核实未对客户的造成经济损失,则我司将严格按照我司与承运商签订的《运输合同》违约责任中的规定对承运商进行相应的处罚。 2.4.2因送货时效较长造成客户投诉(对客户造成经济损失) 若我司收到客户投诉,承运商送货时效较长(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下同)且与客户核实对客户的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则我司除严格按照我司与承运商签订合同中的规定对承运商进行相应的处罚外,还将对该承运商处以客户损失相应的罚款,以示惩戒。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管理制度 (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目的 为保证选择合格的承包商,对承包商实施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承包商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部门、单位或合作者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1.供应科与安全科负责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 2.人劳科与安全科参加对承包商的安全业绩审查;负责监督承包商对用工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教育,检查监督承包商在施工中的安全活动。 四、程序 1.承包商的安全资格评审供应科对承包商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查和劳务用工资格评审。承包商资格审查的内容:

1.1服务类型、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 1.2承包商安全施工方案; 1.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1.4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 1.5承包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签订合同的要求 2.1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责任条款; 2.2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执行的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 2.3承包商应选择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经过专业的培训; 2.4承包商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2.5承包方必须接受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 3.承包商人员需接受安全培训与有关管理规范的培训。

经销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经销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依据本公司刚进驻大陆市场,其主营产品、普罗丹水溶肥料和 凯吉拉泥炭土也是在中国市场推广运用的初期阶段的特点,为在大陆迅速打开局面,抢占市场,扩大经营业绩,面对同业的竞争,我们的营销策略定位是上述两大产品必须发展地区经销商和直接进入大田客户推广的两条腿走路的营销方式,为此特制定本经销商实施细则。 2、初步设定在华南分公司所辖省份(珠江三角洲出外)以县级经 销商范围设定经销商,如该经销商确在周边县市具有一定销售网点和能力的可提交到地区经销商。泥炭土可以省份为经销 商。 3、经销商销售产品及对象为①普罗丹、缓施肥、大田基肥等农肥 系列②凯吉拉泥炭土③本公司指定的其他产品。销售对象均以大田农作物为主,花卉为辅。 4、经销商的选点和确立由区域代表进行初选开发,报公司考核确 认。 5、经销商所在地区的周边县市如本公司尚未设定经销商的,该经 销商可以拓展辐射,也可根据业绩上升为地区经销。在签订合同的第一年,本公司保留认可在该地区销售的权力。待时机成熟再将客户转交给该经销商。 6、原则上不鼓励经销商分包销售,如确需分包,经本公司同意, 并提交10000元保证金,保证分包不掺假,本保证金持合同终止时,按当年的银行利率如数返回本金和利息。 7、经销商出货付款原则为:以书面、邮件订单出货,首批支付货 款50%,余款作为公司铺垫资金,在合同终止时连同货款收回

并在第二批以现付提货。首批铺底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00 元。 8、经销商经销合同原则上以两年为起点,县级经销商年销售量原 则定为普罗丹300包以上,泥炭土1100包以上,对达到本最低限量的经销商,肥料部分本公司将予5%的返利,超额部分按 7%返利。 9、公司不接受经销商的对外放款,如属经销商的放款销售,由经 销商自行负责承担回款责任。经销商在终止经销合同时,不得将自行赊销部分充抵本公司货款 10、区域代表必须加强对经销商的技术指导和关心,协助经销商开 发客户,并逐步向其移交该地区客户。并监督经销商遵循经销原则的行为。对不执行本公司约定的价格政策和掺假分包销售的经销商,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补权和修正。当公司决定取消该经销商资格时,必须保证货款和剩余货物的全部回笼。

承运商管理办法

承运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规范和管理物流中心承运商的审核和使用,降低生产经营风险,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承运商是指在汉风物流有限公司运输业务范围内,需将部分运输业务委托其他运输单位来承运,这部分承担我公司运输业务的单位,被称之为承运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物流中心所有的承运商管理活动。 第二章承运商准入条件和标准管理 第四条承运商准入条件 1、公司自有运力不能满足用车单位的需求。 2、公司不宜承担安全风险、货物风险大且利润空间小的运输业务及部分长途运输业务。 第五条承运商准入标准 1、具有相关资质、信誉良好、车源丰富、运力充足、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台账和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 3、按规定的额度办理了车辆保险(交强险、车损险按规定购买,第三者险须40万及以上)。

第三章承运商管理的要求和职责 第六条设立专门的承运商管理员对物流中心所有承运商进行审核; 第七条承运商管理员每年须对承运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进行初步审核,交物流中心经理审核后报公司运行部。 第八条承运商管理员须对合格承运商所提供的租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营运资格证、车主身份证明及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进行严格审核。 第九条承运商管理员应随时跟踪、监督承运商的日常业务运营情况,了解合格承运商提供租赁车辆的运作情况,掌握对承运商的结算及支付情况。 第十条承运商管理员应监督承运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情况,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及安全协议。 第十一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租用合格承运商以外或单个(自然人)车辆签订运输协议。 第四章考核与检查 第十二条凡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对责任人考核100元/次;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考核200元/次;若对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物流中心及公司根据损失情况进行处理。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E H S--P017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Ⅰ.目的 为有效管理承包商的作业安全,保障公司的正常稳定运行,特建立本制度。Ⅱ.范围 在公司厂区范围内承担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检修、维修、拆卸、危险品装卸与运输、废旧材料收购等项目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Ⅲ.执行者及其基本职责 1 项目管理部门(或项目负责人,下同) 1.1 组织承包商的资质审核与评审,并负责与承包商签订、修改或中止安全生产协议。 1.2 协助EHS部组织承包商现场人员培训。 1.3 组织制定与落实作业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配置安全生产资源。 1.4 协调各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公司有关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事项,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并检查其工作状况。 1.5 协助EHS部落实对承包商违章行为的处罚措施。 1.6 协助EHS部组织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评审。 2 项目作业区域管理部门 2.1 制定并落实项目实施期间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行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告知本部门员工。 2.2 对在关键装置、危险区域内作业的承包商现场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2.3 监督承包商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4 协助承包商落实作业现场公用工程资源,并监督其安全使用。 3 EHS部 3.1 负责组织承包商资质审核与评审,参与安全生产协议的谈判。 3.2 负责对承包商现场人员的安全培训,建立承包商安全档案。 3.3 监督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协助项目管理部门协调公司的安全生产资源。 3.4 监督承包商安全生产行为,重点监控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和现场人员行为管理等事项。

某知名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经销商设立、合作及终止工作流程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经销商为劲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牌公司)直接供货的客户。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甄选经销商的标准及原则 (一)硬件 1、营业执照、酒类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原则上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在中心城区交通便利处具备办公场所,周边环境及办公环境较好,并且设施齐全。其中电脑、宽带网、传真、电话、会议室不可缺少; 3、拥有充足的资金,能保证市场正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求; 4、销售网络健全且相对稳定,并具备良好的社会资源和公共关系; 5、配送能力强,车辆配置能满足市场开拓、配送服务需求,并保障市场营销活动有效开展; 6、具备专职的销售队伍,人员稳定且综合素质较好、忠诚度较高; 7、仓储设施齐全,能满足劲牌产品的存放和周转。 以上关于会议室、资金、销售网络、配送车辆、销售人员及仓储

县级市场经销商的要求参照地级市场经销商的要求执行。 (二)软件 1、认同并接受劲牌公司经营理念、市场营销模式。严格遵守劲牌公司的价格策略以及市场管理制度; 2、经营劲牌公司产品的积极性高,并能亲自参与日常的经营管理; 3、不经营与劲牌公司产品有明显竞争性质的产品; 4、诚信合法经营,不经营假冒伪劣或侵权产品; 5、能积极主动走访市场,主动服务客户; 6、具备有效控制区域内主要终端的能力,并积极主动开拓市场; 7、具有一定的社会关系资源。 (三)原则 1、原则上要求为有酒水网络并在本地酒水经销行业排名前五名的民营企业; 2、原则上实行区域独家经销商制,但对于不能与劲牌公司整体发展同步的成长型市场,以及不能按劲牌公司进度推进工作的重点开发的新市场,可根据需要更换或增加经销商; 3、原则上要求经销商是所在市场的本地人。避免选择在当地营销资源、社会资源不充足的外地人。特别要避免选择对“劲牌”徒有满腔热情和信心,而在当地营销资源、社会资源不充足的黄石人及大冶人; 4、明确界定经销区域,经销商向其经销区域以外的空白市场辐射或经销区域变更时,须通过办事处向客户管理部书面申报,否则将作为窜货处理; 5、尽量减少甄选经销商的成本,鼓励现经销商推荐与劲牌公司营销理念相符的新经销商。对向公司成功推荐了具有合作前景的新经销商的经销商,奖励价值5000元的专业营销培训一次。 第四条经销商的设立步骤 (一)初选:营销经理对该市场的酒类品牌经销商资源进行调查,

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本规定所指承包商为承包事业部各在建单位工程项目、生产单位检修、技改项目的施工单位。 二、本规定所指建设单位为事业部各生产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承包商管理按照相关的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在建企业参照执行。 三、本规定中的罚则部分可依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二章承包商应有的基本条件 四、承包商应自觉遵守国家、中粮集团、生化能源事业部、所在地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 五、承包商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六、承包商应接受建设单位对其进行的包括施工机具在内的安全状况评审。 七、承包商应具备所承担工程项目相应的等级资质。 八、承包商应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管理资料中应有两年(含)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九、所有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应都具有良好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章承包商安全资质的评审 十、建设单位的机动工程部门、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相应的施工资质、安全资质的审核和评价。 (一)机动工程部门负责对承包商施工资质进行审核,对承包商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和技术资质水平等进行确认,内容包括: 1、营业执照(工商局发)。 2、施工、安装资质等证明文件。 3、若存在分包的工程,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审核合格后发《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一)。 (二)承包商在取得《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后,向建设单位安全环保部门申请办理《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证书》。安全环保部门需审核的内容包括: 1、机动工程部门签发的《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承包商两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等的原始记录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3、承包商单位内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文件。 审核合格后发《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证书》(参

经销商管理制度范本

经销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篇:经销商管理制度 乐为尔承包商管理制度 销售渠道是指产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者转移时所经过的通道。在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中主要有代理商、二级批发商、终端零售商超与用户。 一、代理商管理制度 1、企业代理商与公司是委托销售合作关系,代理商负责推广推销公司产品,从中获取利润。 2、公司可以根据市场的大小同时委托几个代理商分别在不同的地区代理公司产品,同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参与某些地区的直销活动。 3、公司业务员要积极协助经销商开拓市场,规划市场并提供良好的经营策略,原则上要求经销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价格进行销售,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 4、代理商严格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开展销售工作,不得跨区域销售。如货物流窜干扰其它地区市场销售,导致市场价格混乱,一经发现第一次停止供货并取消销售奖,第二次立即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5、严禁代理商销售假货及调、窜货,一经发现立即终止业务往来,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制定合理的销售任务,并进行月分解,公司逐月考核并给予一定销售奖励。 7、代理商在销售中发生的产品破损,如因过期导致变质,公司一律不予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公司予以解决处理。 8、代理商可划分为a、b两种。a代表大型代理商,年销售在100万以上;b代表年销售在100万以下的代理商。 9、公司的所有代理商合作业务一律实行合同制,合同文本统一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 10、对于代理商提出的任何意见及建议,业务人员必须当面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能予以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公司3日内答复客户。 11、建立详细的客户档案。 二、终端零售商管理制度 1、做好与零售商的销售谈判工作,搞好终端客户关系。 2、争取商品在零售店的最佳陈列位置与陈列面。 3、争取在零售终端店的最佳位置摆放公司的助销用品,保持卖场的生动化陈列。 4、做好零售店终端零售价格的管控工作,防止低价倾销。 5、对零售终端销售人员(包括经销商)进行经常有效的沟通和培训。 6、做好零售终端渠道的竞争品牌及消费者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

承运商KPI考核管理办法.

承运商KPI考核管理办法 - 1 -

1、目的 为了加强承运商的日常运作管理,统一承运商KPI考核范畴,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畅顺所有承运商管理; 3、定义 承运商:为畅顺提供航空、铁路、公路、海运及配送等货物运输服务,并且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的各类法人企业、个体经营者等;。 破损:指货物在装卸、运输、提派、存储等过程中,货物发生损坏、水渍、变形、渗漏、串号等事故的称为破损; 丢失: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整批被盗、整车或部分货物被劫、被盗及车货人(车主)同时失踪而使运输货物产生的损失。 延误(迟到):指未在约定时间内,承运商到达指定提货地点或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指定收货人的异常,其分为提货延误(迟到)和到货延误(迟到)。 签单返回:指承运商将货物送达指定收货人后,并在指定时间内将收货人签收的随货同行的签收单返回到发货地畅顺公司或指定地点和收件人的操作。 4、职责 营运部: 1)负责月度承运商KPI考核,定期督促各单提报《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 2)对各地提报的《承运商运作导常记录表》进行汇总分析; 3)根据承运商运营情况及异常记录等,对承运商进行KPI考核评分、排名; 4)依据承运商KPI考核结果,对各级承运商开展培训或回访等工作。 运输调度: 1)负责记录直接调配的承运商接货、运输、转运过程的货物跟踪及运作异常记录工作; 2)负责对到达本地货物的验收、转运、派送等工作,并且对承运商的运作异常进行记录; 3)定期将《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提报到营运部相关人员,以便完成相应的考核工作; 4)负责协调、处理承运商运营的异常事宜,配合总部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事件处理工作。 客服: 1)负责对直接调配的承运商接货、运输、转运的货物跟踪及运作导常的记录工作; 2)负责对各分公司干线运输的货物的在途跟踪工作; - 2 -

承包商管理制度

鲁Q/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写:焦德永 审核:巩汝强 批准:孟广金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0日 实施日期:2015年05月 20日 1 目的 为了适应我公司生产建设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促进与外来施工队伍的协作,确保公司良

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所有外来施工单位和个人。 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原《承包商管理制度》。 4 管理原则 分级管理原则。集团公司项目由集团公司牵头部门负责,子公司项目由子公司牵头部门负责。 分区管理原则。施工项目属于新建区域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全面负责;施工项目属于生产区域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事宜,并协调联系项目所在区域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属地单位要进行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严格执行“三个严禁”、“三个必须”的规定。“三个严禁”即严禁无证作业、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车辆超速。“三个必须”即:必须到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到工作岗位签字登记、必须有安全联络员方可施工。 加强承包商事故管理,将承包商在本企业发生的事故纳入公司事故管理。公司在选择承包商时,要严格审查承包商有关资质,定期评估承包商安全生产业绩,及时淘汰业绩差的承包商。 引进主管单位要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凭证入厂,禁止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承包商作业人员入厂。各级主管部门、施工所在单位要妥善保存承包商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以备后查。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承包商进入作业现场前,工程主管部门、工程属地单位要与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工程属地单位要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内容主要包括: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危害信息。承包商要确保作业人员接受了相关的安全培训,掌握与作业相关的所有危害信息和应急预案后方可施工。工程主管单位、工程所在单位要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承包商必须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违规后必须接受公司的处理。 5 工作流程 标。

承运商管理制度-x

承运商管理制度 一、目的 1.1 为了公司运输线路的畅通,提升承运商服务质量,保证服务达到承诺标准,提高公司公关形象,特拟定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2.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运营管理部所有合格承运商。 三、具体管理办法及考核方式 3.1 运输服务 a) 承运商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状况时需立即通报公司运营管理部,并在派送单上或收条上记录下来; b) 随时接受公司发运员及客户在途信息查询,回答信息真实准确; c) 接单后应该与客户联系,通知客户到货的大概时间以及收货事项。 考核办法: 结算月内对信息反馈不及时三次者,以100元每次作为处罚,超过五次以上以每次200元作为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解除合作关系。 3.2 货物损毁、变质、污染、丢失 a)货物运输途中或交付给客户发现破损、变质、污染须立即告知运营管理部采取相应措施,并要求客户出具货物损坏、变质、污染的证明(如照片、客户签收单的说明等); 页脚内容1

b)如果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商的故意行为,则承运商处于重大过失; c)由于污染原因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运商承担。 考核办法: a)丢失、短少的货物,承运商按货值(销售的货物按市场零售价,非销售的货物按我公司财务部门记载的价格)全额赔付; b)由于承运商原因导致货物变质、污染、损坏致使收货人拒收的,承运商除按货物的实际损失承担赔付外,另自行承担损失货物的运输费用; c)月累计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交货单累计1次以上,公司对该承运商予以警告;月变质、污染、损坏交货单累计在2次以上,进入公司整改名单,由公司与承运商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公司方面对其整改结果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完,公司将对承运商进行调整,必要时公司对其终止合作关系; 3.3 客户满意度 a) 承运商必须按公司运营管理部指令与预到货通知后的时间要求,严格控制内部运作,达到收货方满意; b) 在途延迟须通知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人与客户。因收货方要求延迟送货且在交货单上注明原因及因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经公司确认的延迟除外; c) 承运商必须按《产品装箱单》所指定收货地址将货物交付给指定收货方; d) 月均运输准确率100%。 考核办法: 页脚内容2

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68707 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目的 为加强对外协单位在公司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XXXXXXX有限公司厂区内进行作业的所有承包商。 三、名词定义 承包商:在企业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 专业技术服务:本制度中规定的专业技术服务包括机械、仪电、电力行业、网络工程、化学品运输等。 四、相关文件 4.1工程发包与验收作业程序 4.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五、程序步骤 5.1 职责: 1)安全部负责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核,对作业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作业证审批,开工前的检核,日常作业的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承包商的安全评估。 2)总务课负责对承包商进出厂进行管控; 3)采购部负责负责承包商的安全资质收集,合同签定,日常协调; 4)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负责,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对于在关键装置、重要部位区域施工的承包商进行二级、三级安全教育。 5.2 资质审核 5.2.1 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需要经过安环部的严格审核。 5.2.2 安全资格审核的材料有: 1)验证承包商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2)验证承包商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

经销商管理制度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对经销商的管理,优化销售网络,辅导经销商融入公司管理模式,增强经销商对宴友食用油品牌的信心,使其认同公司发展理念,与公司共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经销商所负责区域范围的市场开发、调查、谈判签约、价格管理和货款管理等内容,适用于公司所有经销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责 一.营销中心职责 1.负责对各区域经销商的开发和谈判,并促成签约。 2.制定和执行公司产品价格政策,做好经销商货款管理工作。 3.负责各个区域市场经销商销售支持和经销商维护、管理、控制。 4.负责处理客户抱怨、投诉及公司市场平面宣传资料的策划和制作。 二.其他部门配合营销中心做好经销商管理工作。 第四条.选择标准 一.硬件

1.原则上要求有办公场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各种证件。 2.拥有充足的资金,能够保证市场正常运转和业务拓展的需求。 3.销售网络健全且相对稳定,并具备良好的社会资源和公共关系。 4.有自己的配送体系,车辆配置能够满足市场开发和销售配送需要。能够保证市场营销活动正常开展。 5.拥有自己的业务员队伍,人员稳定综合素质高,并且有一定的忠诚度。 6.仓储设施齐全,能够满足宴友食用油产品的正常库存要求及市场周转。 二.软件 1.认同宴友品牌市场经营理念、市场营销模式。严格遵守宴友食用油市场价格策略以及市场管理制度。 2.对于经营宴友品牌有很高的积极性和品牌忠诚度,能够亲自参与市场营销和管理。 3.诚信合法经营,不经营假冒伪劣和侵权产品。 4.能够积极主动走访市场,主动为客户服务。保证送货及时、服务周到热情。 5.具备区域内有效控制主要终端市场的能力,并能够积极主动去开拓市场。

货物交接管理制度

货物交接管理制度 一制度制定目地:明确管理责任,规避风险保证货物流转地安全 二货物交接地有效凭据 货物交接地完成以收货方向发货方有效签收作为依据,是物流配送过程地重中之重 1.所有需我司提供自提或派送业务地客户均需要提供书面 地有效《提(收)授权委托书》2.长期签约承运商需向我司提供书面有效《提(收)授权委托书》3.临时合作行为可以凭书面地《介绍信》收货 三与工厂司机地交接( 1.到货司机将货物送达库房时,仓管必须要与送货司机进行 数量交接(特别注意日期批号),由仓管向送货司机签收,将货物存放到相应区域,如果货物外观日期存在问题,仓管有权对货物进行拒收 四与承运商交接地规定 1.要求提货人必须是事前被授权之人,并且核对身份一致后,方可发货,发现异常时需电话通知该物流公司,确认是否派该人来提货 2.对于没有承运商通知地情况下承运商人员上门提货地事项,要问清其原因并电话确认身份 3.认真查看货物明细,并要求承运商授权人在发货单指定地方签字确认, 五相关责任地划分

1.与工厂司机对货物交接完毕后,出现地一切问题均由当值仓管承担。如实际到货数量与工厂到货单数量不一致时,需在到货单上注明实际到货数量,货物出现变质日期不合格时,仓管有权对货物进行拒收 2.与承运商进行货物交接时,需保证货物质量外观完好,并由承运商司机进行确认,确认后在出库单上签字 3.承运商与客户交接时,必须保证本公司业务员在场,并参与验货,客户对货物地数量外观日期批号确认无误后,在出库单上指定位置,进行签字确认,如有问题客户有权对货物进行拒收。 以上所有交接过程均由签字进行确认,如有问题需在交接过程中提出。与工厂司机承运商或客户交接完毕,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交接现场,如离开现场后发现数量质量或批号问题后,我司拒绝承担 六相关交接凭证地保管 1. 《提(收)授权委托书》与《发货单》必须保证其有效性完整性规范性 2. 《提(收)授权委托书》与《发货单》作为公司重要资料之一封存保管保存期限为2年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71068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规范承包商安全管理行为,防止施工作业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作业项目。 3. 职责 3.1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负责。负责合同签定,协调,日常安全监管。 3.2生产/安全部负责审查承包商安全资质,进行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对作业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作业证审批,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3.3行政部负责作业人员入厂证办理,入厂检查,消防管理,一级消防教育。 3.4作业所在地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4. 内容 4.1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 4.1.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4.1.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公司生产/安全部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双方签定《项目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由乙方(施工单位,下同)向公司财务处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后,甲方(项目主管部门,下同)方可与乙方签定合同。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 4.1.2.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4.1.2.2验证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4.1.2.3审核乙方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 4.1.2.4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渠道经销商管理办法》

渠道商管理办法 2014年1月8日折鹤成蝶-制

渠道商管理办法 1、目的 1.1 配合公司的渠道开发计划,完善渠道政策 1.2规范渠道客户管理,提高企业内渠道管理能力 2、使用范围 渠道人员的渠道管理工作 3、职责 对渠道人员在进行经销/代理商开发、签约、管理的流程指导监督,规范渠道工作 中经销商管理流程。 4、内容 4.1 渠道商的签约申请 4.1.1渠道人员对于区域内的潜在渠道客户进行签约申请时,需了解签约渠道商的基本 状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详填《预签约渠道商情况说明表》,从了解渠道商的基本情况 依据《渠道商申请标准》申请特许经销商、独家经销商或代理商。 4.1.2 渠道人员将配合渠道商以书面形式(《渠道商签约申请表》)向公司申请签约 并附带《渠道商销售目标分解表》,由其渠道主管进行审批。如签约有特殊要求,需 填写《渠道商签约特殊说明表》以告知主管,由其进行审批。 4.2渠道商的签约 4.2.1在渠道主管的批准下,渠道人员方可与渠道商进行签约。 4.2.2签约前,渠道商需提供企业三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代码机构证及税务登记证,作为客户档案。 4.2.3渠道人员与渠道商协商后签订详细的《代理协议》、《渠道商销售目标》及《样 机定购合同》 4.2.4渠道商的档案由渠道人员进行编写和整理,包括:《代理协议》《样机定购合同》企业三证,存放在人事处统一管理。 4.3 《样机定购合同》的执行

4.3.1样机的选定需符合渠道商面向推广的行业,并满足《渠道商申请标准》中的首批 进货额要求。 4.3.2样机的产品编号需在公司的系统中备案,以备查用。 4.3.3样机的到场安装、调试、摆放需由渠道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协助渠道商完成。 4.3.4 应告知渠道商单台样机展厅摆放时间不宜超过半年,样机要进行轮流出货,减 少单台样机摆放时间。 4.3.5样机的出货,应在合同中注明出货点(XXX/XX),费用由渠道商支付。一般情况 下均为含税,未税应注明。 4.4渠道商的培训 4.4.1 新的渠道商加入,由渠道人员安排渠道商的各项培训,包括业务培训,技术培 训和xx的企业文化宣传。 4.4.2业务培训应邀请渠道商人员到司或者上门进行培训,以渠道人员或技术顾问为主讲。内容主要以客户关系与产品推销技巧为主,并有相关书面文件作为辅助。 4.4.3渠道人员要安排好渠道商的技术培训。技术培训要根据样机进行实践培训,由技 术人员进行讲解。并对渠道商的售后人员进行产品维护方面的培训。 4.4.4渠道人员要协调渠道商对xx品牌的宣传,要保持对渠道商的品牌输出理念。 4.5渠道商的宣传推广 4.5.1渠道人员要掌握对负责区域的行业动态,了解竞争对手的市场推广情况应及时反映,并与渠道商配合采取相应对策。 4.5.2渠道商在市场推广中,渠道人员应积极配合渠道商的推广。如有渠道商的请求协 助时,渠道人员应及时响应,或与渠道商一起进行终端的推广,或安排技术、售后人 员协同。 4.5.3渠道商在市场推广中,根据终端客户特殊性,需向公司进行销售报备,填写《报 备登记表》。渠道人员应主动了解报备详细情况,并进行上报,协调公司内或是总公 司方面相关的销售保护。 4.5.4渠道人员应监督渠道商的宣传推广工作向公司上报,对于渠道商的品牌推广活动 的相关费用及人力物资进行协调。如展会的参加,参加方式及费用与渠道商进行协调。 4.5.5对于促销活动,渠道人员以书面形式(《促销活动通知书》)通知相应的渠道商 促销活动的细节,了解渠道商的是否参与促销活动或者其他安排。

物流承运商管理规范(含表格)

物流承运商管理规范 (ISO9001:2015) 一、总则 1、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公司物流承运商的审核与使用,降低生产经营风险,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承运商指我公司将运输业务外包给其它运输或物流企业来承运,这些承接我公司运输业务的企业,被称之为承运商。 3、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物流部所有的承运商管理。 二、承运商使用原则 1、多承运商原则:至少保持2-3家承运商的合作关系,以规避因某个承运商出现异常而影响整个运输送货的工作。 2、分线合作原则:使用的2-3个合同承运商,根据其网点布局、运输单价、整体服务水平等情况,将公司运输业务分配给2-3个合同承运商负责,并报上级部门及监督部门批准备案。 三、承运商的资质要求 1、证照合法、齐全、有效:主要是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组织机架代码证、行业资质证明。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办公地点:要有自己的停车场、货物分拨中心、独立的

办公场地等。 3、要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必备的设备:对于公路承运商要有自己的运营车辆,有自营的运输网点。 4、资信良好:对承运商的经营状况及资信情况要了解清楚,要求承运商信誉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行业资质证明。 5、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针对我公司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及货品追踪负责人等。 6、防风险能力强:专人负责车辆、货物有相关保险,有理赔能力及赔付及时。 四、承运商的甄选程序 1、收集资料:遵循本办法所规定的承运商的资质要求,多渠道收集运输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初步了解运输供应商的注册资金、办公地点、公司规模、主营业务、运输报价等信息。 2、初步筛选:由物流经理对收集的运输供应商进行初步的筛选,选出与我公司要求相匹配的2-4个整合实力较强的运输供应商作为备选承运商,并建立其档案。 3、约谈:由物流部约备选承运商,就双方合作的意向进行商谈,即进一步对备选承运商进行了解,也对我公司物流特点进行说明,包括送货区域、运量、结算方式、出货时间、运输时效要求、交货要求(如:上楼)、运输费用等,并要求备选运输商提供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与《运输方案》、填写《承运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 *****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承包商安全监督监护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致力于使用安全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稳定、可靠的承包商,对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能力和工程质量进行评价,建立承包商档案,对安全管理水平低、发生过人身伤亡事故、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的承包商实行市场禁入。 第三条承包商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并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严禁承包商将公司主体工程项目转包、分包。 第四条承包商应接受建设单位对其进行的包括安全管理能力、施工机具在内的安全综合状况评审。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项工程(含电力生产、电力建设、小型基建、扩建、检修、安装、运行维护、设计、监理、施

工、调试、试验过程中工程项目)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一条确定中标后,安全生产部对发放安全资格确认书的承包商建立安全管理能力评价档案,由安全生产部和对承包商实施过程安全监督的车间、班组的监督人填写工程安全管理能力评价意见,评价意见纳入安全资质档案。公司定期汇总各承包商档案,公布承包商评价意见,对不能满足安全资质要求和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商实行市场禁入。 第二条安全生产部组织工程承办部门和承包商签定安全协议书,然后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完毕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副本报安全生产部一份。 第三条安全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是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管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工程项目合同双方的安全责任一般包括: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各项安全要求。 2.开工前对承包商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应指定一名专责安监人员负责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3.督促承包商做好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工作,并进行必要的抽考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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