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商考核管理办法

承运商考核管理办法
承运商考核管理办法

承运商KPI考核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承运商的日常运作管理,统一承运商KPI考核范畴,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畅顺所有承运商管理;

3、定义

承运商:为畅顺提供航空、铁路、公路、海运及配送等货物运输服务,并且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的各类法人企业、个体经营者等;。

破损:指货物在装卸、运输、提派、存储等过程中,货物发生损坏、水渍、变形、渗漏、串号等事故的称为破损;

丢失: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整批被盗、整车或部分货物被劫、被盗及车货人(车主)同时失踪而使运输货物产生的损失。

延误(迟到):指未在约定时间内,承运商到达指定提货地点或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指定收货人的异常,其分为提货延误(迟到)和到货延误(迟到)。

签单返回:指承运商将货物送达指定收货人后,并在指定时间内将收货人签收的随货同行的签收单返回到发货地畅顺公司或指定地点和收件人的操作。

4、职责

营运部:

1)负责月度承运商KPI考核,定期督促各单提报《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

2)对各地提报的《承运商运作导常记录表》进行汇总分析;

3)根据承运商运营情况及异常记录等,对承运商进行KPI考核评分、排名;

4)依据承运商KPI考核结果,对各级承运商开展培训或回访等工作。

运输调度:

1)负责记录直接调配的承运商接货、运输、转运过程的货物跟踪及运作异常记录工作;

2)负责对到达本地货物的验收、转运、派送等工作,并且对承运商的运作异常进行记录;

3)定期将《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提报到营运部相关人员,以便完成相应的考核工作;

4)负责协调、处理承运商运营的异常事宜,配合总部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事件处理工作。

客服:

1)负责对直接调配的承运商接货、运输、转运的货物跟踪及运作导常的记录工作;

2)负责对各分公司干线运输的货物的在途跟踪工作;

3)定期将《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汇总后提报到营运部人员,以便完成对承运商考核工作;

4)负责对承运商起运、在途、到达、转运等各环节的监督与指导;

客服、结算:

1)负责督促、催收承运商根据客户签单要求将签单及时返回;

2)负责对签单返回的签单,检查签单是否根据客户要求签到完整性、合符要求;

3)定期将《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提报到营运部相关人员,以便完成相应的考核工作;5、正文

承运商KPI考核原则

1)公平公开原则:实施对承运商KPI考核时,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评价原则;

2)客观性原则:对承运商的任何评价都应有事实根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化色彩;3)开放沟通原则: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承运商;考核者和承运商要开诚布公地进行沟通与交流;肯定成绩并提出今后应努力和改进的方向。

4)反馈性原则:对承运商进行回访并允许承运商进行解释,自我评价和申诉。

5)差别性原则:针对不同运输方式、货物、时段等制定适当衡量标准,评价结果要适当拉开差距,不搞平均主义。

5.2 货物发货阶段考核指标详解:

5.2.1主要考核指标:

提货延误率:=(该承运商延识提货票数÷当月该承运商运输总票数)×100%

5.2.2责任部门:

1) 运输调度:

监督承运商是否根据指令及时提供派车信息,并准时达到指定地点。同时,将承运商执行情况及时登记《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每周上班第一天12:00前将上周异常记录表提报给营运部人员。

2)客服:

负责对直接调配的承运商的提货延误情况进行记录与监督,并将承运商执行情况及时登记《承运商运作异常报表》,每周上班第一天12:00前将上周异常记录表提报给营运部人员。

5.2.3考核范畴:

1)记入KPI考核范畴(包括但不限于):

A、订单下达后,未在要求的时间内做出派车响应,且没有及时与畅顺进行沟通说明,造成客

户投诉的;

B、订单下达后,未在要求的时间内做出派车响应。虽然说明了原因,但是理由不充分并仍造

成客户投诉的;

2)不记入KPI考核范畴(包括但不限于):

A、承运商未按要求时间做出派车响应,与畅顺说明原因,未造成客户投诉的;

B、因畅顺紧急派车没有给承运商足够的调配时间,造成承运商未按要求时间做出派车响应的;

C、因畅顺没有准确告之具体提货地点及入厂相关要求的,造成承运商不能按要求到达提货地

点,而造成客户投诉的。

5.2.4承运商KPI考核标准

5.3货物运输阶段考核指标详解:

5.3.1主要考核指标一:

破损率=(该承运商运输货物破损件数÷当月该承运商运输总件数)×100%

货物丢失率=根据货物丢失件数核定承运商加减分值

信息反馈率= (该承运商有效信息反馈次数÷当月该承运商运输总件数)×100%

5.3.2责任部门:

1)运输调度:负责直接收、发货物时,对承运商在货物提派、转运、运输等各节点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于出现货物破损、丢失及在途信息反馈不及时、不谁确等情况,及时记录在《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中,并且每周上班第一天将上周异常记录情况提报到营运部。

2)客服:负责对直接调派的承运商在货物提派、转运、在途等进行全程监督、跟踪,对于出现货物破损、丢失及信息反馈不及时、不准确等情况,及时记录到《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并且每周上班第一天将上周异常记录情况提报到营运部处。

5.3.3考核范畴(包括但不限于):

5.3.3.1破损率:

1)列入KPI考核范畴:

A、运输过程中遭受雨淋、水浸等情况,造成货物破损、湿损、生锈的;

B、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的变形、损坏及收货人拒绝收货的;

C、车辆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而没有积极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扩大的;

D、在运输、转运、搬运过程中造成货物串号、地址发运错误的。

2)不记入KPI考核范畴:

A、火灾、爆炸、雷电、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损失或差异的;

B、车辆发生碰撞、倾覆、隧道坍塌等意外事故而造成损失或差异后,积极采取现场保护并实施补救的。

5.3.3.2丢失和投诉:

1)记入KPI考核指标:

A、在运输、转运、搬运过程中,出现整批或是部分被盗、被劫的,记入KPI考核。

B、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货、车、人不见,记入KPI考核。

C、在运输、转运、搬运过程中,出现货物被抢劫或盗窃,但并没有得到公安部门鉴定的,记入KPI考核。

D、由于承运商送货时顶碰、不配合等服务态度原因,造成客户电话、邮件、书面投诉的。

E、我司在提货过程中,承运商不配合或故意拖延畅顺人员进行出入库操作,记入KPI考核。2)不记入KPI考核指标:

A、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被盗,能够及时报案并积极同客户沟通,公安部门在案发七天内将货物追回同时客户没有进行投诉及追究经济补偿的,不记入KPI考核。

B、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被抢劫并且承运商积极求助仍造成被抢劫,事发后经过公安部门找回,客户也没进行经济处罚的不计入KPI考核指标。

C、承运商在送货过程中,由于畅顺在发货时没有明确需要提供的附加服务,如卸货上楼等,而造成客户投诉的,不记入KPI考核。

5.3.3.3信息反馈率:

1)记入KPI考核指标:

A、承运商或司机虚报、假报、瞒报车辆发车时间、当前行驶位置的,视为未进行信息反馈;

B、承运商或司机多次不接听畅顺人员货物查询电话的,视为未进行信息反馈。

C、承运商或司机长时间关机(超过5小时)并没有及时反馈行驶信息的;

D、承运商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信息反馈,时间超过2小时的,视为未进行信息反馈;2)不记入KPI考核指标:

A、车辆行驶在深山或是无信息地区造成通讯不畅的,不记入KPI考核。

B、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被抢劫,司机受伤不能及时通报的,不计入KPI考核指标。

C、货物运输车辆发生交通意外,司机受伤不能进行信息汇报的,不记入KPI考核。

D、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手机故障或没电等现象造成不能正常通讯,事后说明原因并且核实属实的,不记入KPI考核;

E、司机没有进行信息反馈,但是车辆已经安装畅顺GPS或申请了畅顺“管车宝”系统的,不

记入KPI考核。

5.2.4承运商KPI考核标准:

5.4货物到达阶段考核指标详解:

5.4.1主要考核指标:

到货延误率=(该承运商到达延迟票数÷当月该承运商运输总票数)×100%

5.4.2责任部门:

1)客服:

负责所有干线货物到达的跟踪及直接调度的承运商货物到达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工作。对于到达货物出现延误的及时记录在《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并且每周上班第一天将上周承运商运营情况提报到营运部。

2)运输调度人员:

负责对到达本地货物(承运商直送客户除外)验收与货物签收工作,对于没有按指定时间到达的货物及时在《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并且每周上班第一天将上周承运商运营情况提报到营运部处。

5.4.3考核范畴:

1)记入KPI考核范畴(包括但不限于):

A、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且未及时与畅顺或畅顺客户进行沟通说明原因,造成客户投诉的;

B、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与畅顺或畅顺客户说明原因,但仍造成客户投诉的;

C、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且未及时说明原因,但未造成客户投诉,延误5小时以上(含5小

时)

2)不记入KPI考核范畴(包括但不限于):

A、客服跟单过程中,发现货物未按规定时限内完成配送,承运商也未及时说明原因,延误

5小时内但未造成客户投诉的。

5.2.4承运商KPI考核标准:

5.5结算阶段考核指标详解

5.5.1主要考核指标:

签单返回率=(该承运商签单返回票数÷当月该承运商运输总票数)×100%

5.5.2责任部门:

结算人员:负责督促、指导承运商根据客户签单要求,将签单及时返回,并且检查签单完整性、合规性。

5.5.3考核范畴(包括但不限于):

1)记入KPI考核范畴:

A、每月必须保证1~15日甲方交运的货物回单,于当月30日前返回;16日至月底回单必须

次月10日前返回,否则即为签单延误;

B、不合格签单,需要重新补签的,补签时间超过5天或补签后仍不合格的;

2)不记入KPI考核:

A、偏远地级市未在规定时限内返单,但经与客户确认货物已完整签收,并该签单不需按时返

回的;

B、使用快递进行配送,经与客户确认货物已完整签收的;

C、不合格签收单需要重新补签,在5天内完成补签且经审查合格的;

5.2.4承运商KPI考核标准

6.承运商KPI考核

6.1考核过程

6.1.1考核周期:月度

6.1.2考核范围:当月运作的承运商,参与考核的承运商名单由营运部确定。

6.1.3完成时间:每月15号出具考核结果;

6.1.4考核要求:

对承运商的绩效考核(包括定期、不定期),可根据公司发展的不同的阶段、每年的不同时段、不同的客户要求,对承运商进行KPI考核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调整的内容和范围包括:1)考核的KPI指标:

根据不同情况适当的增加或是减少KPI考核指标,但是进行承运商评定分值时要做好分类,确保考核标准统一。

2)考核尺寸(标准):

针对不同情况,对承运商KPI考核的“合格标准”进行调整,根据情况适当加大或是减小考核标准,但是要能够充分的体现承运商真正的运营情况及确保服务品质;

以上调整必须要通过营运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并且做好相应的记录。

6.2考核评定流程:

6.2.1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提报:

1)每周上班第一天12点前各单位将上周承运商的接货、在途、交货、转运、回单返回等各环

节的情况及时填入《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

2)营运部根据各单位所上报的《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进行分类提报营运部总监处;

3)对于每月底最后几天不足一周的情况下,运输调度、客服人员、结算等人员,在本月结束时各地在2个工作日内,将最后几天的承运商运营情况及时上报营运部。

6.2.2承运商KPI统计:

1)每月5日营运部人员将上月承运商运营数据从畅顺系统导出,并且在2个工作日完成根据区域对于承运商进行汇总、分析,对于月底仍没有到货物需要进行备注;

2)每月7日前营运部完成对各单位提报的《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和系统中的异常记录进行分析、统计,确定各承运商的KPI考核情况。

3)营运部根据当月承运商运营及各地提报的《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进行汇总对比分析;4)营运部根据本文所规定的KPI考核评分标准进行加减分,从而最终确定各承运商KPI总结分值,并填报《承运商KPI考核表》。

5)根据承运商KPI分值,对承运商进行定期的级别评定(标准见本7.承运商级别标准),同时根据考核结果填报《承运商KPI考核结果通知书》并通知承运商。

6)营运部根据各承运商运营KPI考核情况,有针对性的对承运商进行回访和培训指导工作,及对部分承运商进行进级或淘汰处理。

6.2.3承运商KPI指标提报责任部门

7.承运商分KPI考核标准:

8

a)对于发现有虚报谎报、数据夸大或缩小的情况,对责任人/部门给予行政或50元至500

元不等经济处罚。

b)对于有同承运商串通等不良行为的情况,责任人将予以辞退。

代理经销商管理办法

众通(北京)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经销(代理)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经销(代理)商管理办法》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众通(北京)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二月七日

经销(代理)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市场营销工作,促进公司先进技术与产品迅速占领市场,在一定市场实行代理经销商制度。 定义: 1、经销商:拥有产品实际所有权,通过自己的经营获得利润。经销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代理商或厂家在销售额、产品价格、广告等方面有特别约定。 2、代理商:没有商品所有权,只是促成交易,从中赚取佣金。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予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分为全球代理、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区域代理、品牌代理、独家代理等,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代理的条件越有代理费用、代理保证金、代理的销售指标等。代理商是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第二条经销商(代理)商的选择、评估由营销中心负责,公司层面审

批通过。市场营销中心负责总体协调及业务指导。 第三条公司选择的经销(代理)商是合法注册的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即对于满足公司(指本公司,下同)需求、认可公司经营理念、技术与产品、能确保完成一定销售额且自愿申请经销(代理)公司技术与产品的单位或个人,经考查合格后,可成为公司正式的经销(代理)商。 第四条授权经销(代理)商的代理时间一般为一年。 第五条本办法呈请董事长核准公布后施行。 第二章经销(代理)商的确定 第六条凡需要代理经销的项目,由营销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七条在确定经销代理项目和区域之后,营销中心制定代理经销方案,并在指定区域选择合适的、自愿申请加盟的经销(代理)商。 第八条对于初选具备代理经销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营销中心指派专人与其进行技术交流,了解该单位经营状况,考察其是否具备代理经销的能力。 第九条根据区域的情况,市场营销部负责收集拟定经销商的资质材料,并组织专题会议审议、确定合格的经销(代理)商。 经销(代理)商需要提供的主要资质材料是:①企业简介;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当地工商部门认证盖章);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④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⑤企业税务登记(副本);⑥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⑦企业在油田市场准入证;⑧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⑨企业的其它荣誉、信誉证明材料。 第十条对已确定的经销(代理)商,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经销合同或

承运商管理规范

附件二承运商管理规范 目的:为规范物流运输惩罚制度,提高物流服务质量,增加客户的满意度,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所有与我司合作的物流承运商。 内容: 1.随批资料 1.1丢失随批资料(不含质检报告,本条下同) 若承运商在承运我司发出的货物时,运输途中因保管不善造成随批资料丢失,则我司将对其处以1000元(含)以上罚款以示惩戒。 1.2丢失随批资料(含质检报告,本条下同) 若承运商在承运我司发出的货物时,运输途中因保管不善造成随批资料丢失,我司将对其处以1500元(含)以上罚款以示惩戒。 1.3送货之时随批资料丢失,当天将随批资料找到 若承运商在送货给客户之时随批资料丢失,然在当天之内将随批资料找回,则我司将酌情撤销原有的处罚,但是为了对为我司和客户造成的额外工作量,我司将对其处以300元罚款以示惩戒。 2.客户投诉 2.1承运商要求客户付款 若我司收到客户投诉并且经我司调查属实,承运商要求客户收货前向其缴纳运费,则该承运商必须将所收之运费全数归还客户,且我司将对其处以500元(含)以上罚款以示惩戒。 2.2客户投诉承运商不卸货(承运商未收取卸货费) 若我司收到客户投诉并且经我司调查属实,承运商送货之时称不负责卸货,要求客户自己卸货,我司将对其处以每票500元(含)以上的罚款。 2.3承运商收取卸货费但不卸货 若我司收到客户投诉并且经我司调查属实,承运商送货之时不卸货,但经我司调查核实,我司以付该票货物的卸货费,则我司将对该承运商处以该票卸货费10倍以上的罚款;若第二次出现此类投诉则处以该票卸货费20倍以上的罚款;若第三次出现此类投诉则处以该卸货费40倍以上的罚款;以此类推。 2.4送货时效长 2.4.1因送货时效较长造成客户投诉(未对客户造成经济损失) 若我司收到客户投诉,承运商送货时效较长(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下同)但与客户核实未对客户的造成经济损失,则我司将严格按照我司与承运商签订的《运输合同》违约责任中的规定对承运商进行相应的处罚。 2.4.2因送货时效较长造成客户投诉(对客户造成经济损失) 若我司收到客户投诉,承运商送货时效较长(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下同)且与客户核实对客户的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则我司除严格按照我司与承运商签订合同中的规定对承运商进行相应的处罚外,还将对该承运商处以客户损失相应的罚款,以示惩戒。

经销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经销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依据本公司刚进驻大陆市场,其主营产品、普罗丹水溶肥料和 凯吉拉泥炭土也是在中国市场推广运用的初期阶段的特点,为在大陆迅速打开局面,抢占市场,扩大经营业绩,面对同业的竞争,我们的营销策略定位是上述两大产品必须发展地区经销商和直接进入大田客户推广的两条腿走路的营销方式,为此特制定本经销商实施细则。 2、初步设定在华南分公司所辖省份(珠江三角洲出外)以县级经 销商范围设定经销商,如该经销商确在周边县市具有一定销售网点和能力的可提交到地区经销商。泥炭土可以省份为经销 商。 3、经销商销售产品及对象为①普罗丹、缓施肥、大田基肥等农肥 系列②凯吉拉泥炭土③本公司指定的其他产品。销售对象均以大田农作物为主,花卉为辅。 4、经销商的选点和确立由区域代表进行初选开发,报公司考核确 认。 5、经销商所在地区的周边县市如本公司尚未设定经销商的,该经 销商可以拓展辐射,也可根据业绩上升为地区经销。在签订合同的第一年,本公司保留认可在该地区销售的权力。待时机成熟再将客户转交给该经销商。 6、原则上不鼓励经销商分包销售,如确需分包,经本公司同意, 并提交10000元保证金,保证分包不掺假,本保证金持合同终止时,按当年的银行利率如数返回本金和利息。 7、经销商出货付款原则为:以书面、邮件订单出货,首批支付货 款50%,余款作为公司铺垫资金,在合同终止时连同货款收回

并在第二批以现付提货。首批铺底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00 元。 8、经销商经销合同原则上以两年为起点,县级经销商年销售量原 则定为普罗丹300包以上,泥炭土1100包以上,对达到本最低限量的经销商,肥料部分本公司将予5%的返利,超额部分按 7%返利。 9、公司不接受经销商的对外放款,如属经销商的放款销售,由经 销商自行负责承担回款责任。经销商在终止经销合同时,不得将自行赊销部分充抵本公司货款 10、区域代表必须加强对经销商的技术指导和关心,协助经销商开 发客户,并逐步向其移交该地区客户。并监督经销商遵循经销原则的行为。对不执行本公司约定的价格政策和掺假分包销售的经销商,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补权和修正。当公司决定取消该经销商资格时,必须保证货款和剩余货物的全部回笼。

承运商KPI考核管理办法

承运商KPI考核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承运商的日常运作管理,统一承运商KPI考核范畴,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畅顺所有承运商管理; 3、定义 承运商:为畅顺提供航空、铁路、公路、海运及配送等货物运输服务,并且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的各类法人企业、个体经营者等;。 破损:指货物在装卸、运输、提派、存储等过程中,货物发生损坏、水渍、变形、渗漏、串号等事故的称为破损; 丢失: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整批被盗、整车或部分货物被劫、被盗及车货人(车主)同时失踪而使运输货物产生的损失。 延误(迟到):指未在约定时间内,承运商到达指定提货地点或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指定收货人的异常,其分为提货延误(迟到)和到货延误(迟到)。 签单返回:指承运商将货物送达指定收货人后,并在指定时间内将收货人签收的随货同行的签收单返回到发货地畅顺公司或指定地点和收件人的操作。 4、职责 营运部: 1)负责月度承运商KPI考核,定期督促各单提报《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 2)对各地提报的《承运商运作导常记录表》进行汇总分析; 3)根据承运商运营情况及异常记录等,对承运商进行KPI考核评分、排名; 4)依据承运商KPI考核结果,对各级承运商开展培训或回访等工作。 运输调度: 1)负责记录直接调配的承运商接货、运输、转运过程的货物跟踪及运作异常记录工作; 2)负责对到达本地货物的验收、转运、派送等工作,并且对承运商的运作异常进行记录; 3)定期将《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提报到营运部相关人员,以便完成相应的考核工作; 4)负责协调、处理承运商运营的异常事宜,配合总部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事件处理工作。 客服: 1)负责对直接调配的承运商接货、运输、转运的货物跟踪及运作导常的记录工作; 2)负责对各分公司干线运输的货物的在途跟踪工作; 3)定期将《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汇总后提报到营运部人员,以便完成对承运商考核工作; 4)负责对承运商起运、在途、到达、转运等各环节的监督与指导; 客服、结算: 1)负责督促、催收承运商根据客户签单要求将签单及时返回; 2)负责对签单返回的签单,检查签单是否根据客户要求签到完整性、合符要求;

某知名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经销商设立、合作及终止工作流程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经销商为劲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牌公司)直接供货的客户。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甄选经销商的标准及原则 (一)硬件 1、营业执照、酒类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原则上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在中心城区交通便利处具备办公场所,周边环境及办公环境较好,并且设施齐全。其中电脑、宽带网、传真、电话、会议室不可缺少; 3、拥有充足的资金,能保证市场正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求; 4、销售网络健全且相对稳定,并具备良好的社会资源和公共关系; 5、配送能力强,车辆配置能满足市场开拓、配送服务需求,并保障市场营销活动有效开展; 6、具备专职的销售队伍,人员稳定且综合素质较好、忠诚度较高; 7、仓储设施齐全,能满足劲牌产品的存放和周转。 以上关于会议室、资金、销售网络、配送车辆、销售人员及仓储

县级市场经销商的要求参照地级市场经销商的要求执行。 (二)软件 1、认同并接受劲牌公司经营理念、市场营销模式。严格遵守劲牌公司的价格策略以及市场管理制度; 2、经营劲牌公司产品的积极性高,并能亲自参与日常的经营管理; 3、不经营与劲牌公司产品有明显竞争性质的产品; 4、诚信合法经营,不经营假冒伪劣或侵权产品; 5、能积极主动走访市场,主动服务客户; 6、具备有效控制区域内主要终端的能力,并积极主动开拓市场; 7、具有一定的社会关系资源。 (三)原则 1、原则上要求为有酒水网络并在本地酒水经销行业排名前五名的民营企业; 2、原则上实行区域独家经销商制,但对于不能与劲牌公司整体发展同步的成长型市场,以及不能按劲牌公司进度推进工作的重点开发的新市场,可根据需要更换或增加经销商; 3、原则上要求经销商是所在市场的本地人。避免选择在当地营销资源、社会资源不充足的外地人。特别要避免选择对“劲牌”徒有满腔热情和信心,而在当地营销资源、社会资源不充足的黄石人及大冶人; 4、明确界定经销区域,经销商向其经销区域以外的空白市场辐射或经销区域变更时,须通过办事处向客户管理部书面申报,否则将作为窜货处理; 5、尽量减少甄选经销商的成本,鼓励现经销商推荐与劲牌公司营销理念相符的新经销商。对向公司成功推荐了具有合作前景的新经销商的经销商,奖励价值5000元的专业营销培训一次。 第四条经销商的设立步骤 (一)初选:营销经理对该市场的酒类品牌经销商资源进行调查,

承运商管理办法

承运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规范和管理物流中心承运商的审核和使用,降低生产经营风险,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承运商是指在汉风物流有限公司运输业务范围内,需将部分运输业务委托其他运输单位来承运,这部分承担我公司运输业务的单位,被称之为承运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物流中心所有的承运商管理活动。 第二章承运商准入条件和标准管理 第四条承运商准入条件 1、公司自有运力不能满足用车单位的需求。 2、公司不宜承担安全风险、货物风险大且利润空间小的运输业务及部分长途运输业务。 第五条承运商准入标准 1、具有相关资质、信誉良好、车源丰富、运力充足、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台账和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 3、按规定的额度办理了车辆保险(交强险、车损险按规定购买,第三者险须40万及以上)。

第三章承运商管理的要求和职责 第六条设立专门的承运商管理员对物流中心所有承运商进行审核; 第七条承运商管理员每年须对承运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进行初步审核,交物流中心经理审核后报公司运行部。 第八条承运商管理员须对合格承运商所提供的租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营运资格证、车主身份证明及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进行严格审核。 第九条承运商管理员应随时跟踪、监督承运商的日常业务运营情况,了解合格承运商提供租赁车辆的运作情况,掌握对承运商的结算及支付情况。 第十条承运商管理员应监督承运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情况,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及安全协议。 第十一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租用合格承运商以外或单个(自然人)车辆签订运输协议。 第四章考核与检查 第十二条凡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对责任人考核100元/次;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考核200元/次;若对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物流中心及公司根据损失情况进行处理。

经销商管理制度范本

经销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篇:经销商管理制度 乐为尔承包商管理制度 销售渠道是指产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者转移时所经过的通道。在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中主要有代理商、二级批发商、终端零售商超与用户。 一、代理商管理制度 1、企业代理商与公司是委托销售合作关系,代理商负责推广推销公司产品,从中获取利润。 2、公司可以根据市场的大小同时委托几个代理商分别在不同的地区代理公司产品,同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参与某些地区的直销活动。 3、公司业务员要积极协助经销商开拓市场,规划市场并提供良好的经营策略,原则上要求经销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价格进行销售,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 4、代理商严格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开展销售工作,不得跨区域销售。如货物流窜干扰其它地区市场销售,导致市场价格混乱,一经发现第一次停止供货并取消销售奖,第二次立即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5、严禁代理商销售假货及调、窜货,一经发现立即终止业务往来,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制定合理的销售任务,并进行月分解,公司逐月考核并给予一定销售奖励。 7、代理商在销售中发生的产品破损,如因过期导致变质,公司一律不予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公司予以解决处理。 8、代理商可划分为a、b两种。a代表大型代理商,年销售在100万以上;b代表年销售在100万以下的代理商。 9、公司的所有代理商合作业务一律实行合同制,合同文本统一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 10、对于代理商提出的任何意见及建议,业务人员必须当面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能予以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公司3日内答复客户。 11、建立详细的客户档案。 二、终端零售商管理制度 1、做好与零售商的销售谈判工作,搞好终端客户关系。 2、争取商品在零售店的最佳陈列位置与陈列面。 3、争取在零售终端店的最佳位置摆放公司的助销用品,保持卖场的生动化陈列。 4、做好零售店终端零售价格的管控工作,防止低价倾销。 5、对零售终端销售人员(包括经销商)进行经常有效的沟通和培训。 6、做好零售终端渠道的竞争品牌及消费者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

承运商KPI考核管理办法.

承运商KPI考核管理办法 - 1 -

1、目的 为了加强承运商的日常运作管理,统一承运商KPI考核范畴,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畅顺所有承运商管理; 3、定义 承运商:为畅顺提供航空、铁路、公路、海运及配送等货物运输服务,并且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的各类法人企业、个体经营者等;。 破损:指货物在装卸、运输、提派、存储等过程中,货物发生损坏、水渍、变形、渗漏、串号等事故的称为破损; 丢失: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整批被盗、整车或部分货物被劫、被盗及车货人(车主)同时失踪而使运输货物产生的损失。 延误(迟到):指未在约定时间内,承运商到达指定提货地点或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指定收货人的异常,其分为提货延误(迟到)和到货延误(迟到)。 签单返回:指承运商将货物送达指定收货人后,并在指定时间内将收货人签收的随货同行的签收单返回到发货地畅顺公司或指定地点和收件人的操作。 4、职责 营运部: 1)负责月度承运商KPI考核,定期督促各单提报《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 2)对各地提报的《承运商运作导常记录表》进行汇总分析; 3)根据承运商运营情况及异常记录等,对承运商进行KPI考核评分、排名; 4)依据承运商KPI考核结果,对各级承运商开展培训或回访等工作。 运输调度: 1)负责记录直接调配的承运商接货、运输、转运过程的货物跟踪及运作异常记录工作; 2)负责对到达本地货物的验收、转运、派送等工作,并且对承运商的运作异常进行记录; 3)定期将《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提报到营运部相关人员,以便完成相应的考核工作; 4)负责协调、处理承运商运营的异常事宜,配合总部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事件处理工作。 客服: 1)负责对直接调配的承运商接货、运输、转运的货物跟踪及运作导常的记录工作; 2)负责对各分公司干线运输的货物的在途跟踪工作; - 2 -

第三方承运商评估管理制度

第三方承运商评估管理制度 第三方承运商归口管理部门为运输部。对第三方承运商的评估管理主要工作在于三个方面:事前的招标管理,事中的合作考核,事后的综合评价。 一、物流招标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标通告 第三方承运商的公开招标,可以在权威或专业性的刊物或网络上公布招标通告,也可以向调研了解过的意向单位定向发布。第三方承运商的招标一般最少不得低于三家单位,对于运量较大的品种(大于50万吨)应不低于五家。 (二)资格预审 投标人要填写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表”,包括投票人的资质、经营规模、人员设施概况、承运记录等,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由招标人确认其是否具有投标能力。 (三)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伊始,招标人组织有关人员制订招标书,说明要求的各项条件。 (四)投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取得标书后应严格按照招标条件所要求的承运情况进行核算,并结合自身的条件和市场竞争态势,估计能否完全满足要求和能否提出竞争性的报价。

(五)编制投标书和落实担保 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招标重要任务的确认、各个项目的有关要求、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以及总价和单价分析表。招标人为防止投标人中标后拒不签约,通常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一般不总价的3%~10%;也可以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作保。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落实担保人。 (六)递送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书、投樯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关于投标单项说明的附件,以及其他必要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可以专人递交,也可以挂号邮寄。 (七)开标 招标人在预先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开启密封的投票文件,宣读内容,允许在场的投标人作记录或录音。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更改投标内容,不当场确定中标人。 (八)评标和决标 除价格条件外,所提供的服务等各方面的条件都将影响投标的优劣。招标人必须对投标进行审核、比较,然后择伏确定中标人选。其主要工作如下: 1.审查投标文件。看其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计算是否正确,方案是否可行等。 2.比较投标人的承运条件,可逐项打分或集体评议或投票表决,以确定中标人选。初步确定的中标人选,可以是一个或若干个替补人

经销商管理制度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对经销商的管理,优化销售网络,辅导经销商融入公司管理模式,增强经销商对宴友食用油品牌的信心,使其认同公司发展理念,与公司共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经销商所负责区域范围的市场开发、调查、谈判签约、价格管理和货款管理等内容,适用于公司所有经销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责 一.营销中心职责 1.负责对各区域经销商的开发和谈判,并促成签约。 2.制定和执行公司产品价格政策,做好经销商货款管理工作。 3.负责各个区域市场经销商销售支持和经销商维护、管理、控制。 4.负责处理客户抱怨、投诉及公司市场平面宣传资料的策划和制作。 二.其他部门配合营销中心做好经销商管理工作。 第四条.选择标准 一.硬件

1.原则上要求有办公场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各种证件。 2.拥有充足的资金,能够保证市场正常运转和业务拓展的需求。 3.销售网络健全且相对稳定,并具备良好的社会资源和公共关系。 4.有自己的配送体系,车辆配置能够满足市场开发和销售配送需要。能够保证市场营销活动正常开展。 5.拥有自己的业务员队伍,人员稳定综合素质高,并且有一定的忠诚度。 6.仓储设施齐全,能够满足宴友食用油产品的正常库存要求及市场周转。 二.软件 1.认同宴友品牌市场经营理念、市场营销模式。严格遵守宴友食用油市场价格策略以及市场管理制度。 2.对于经营宴友品牌有很高的积极性和品牌忠诚度,能够亲自参与市场营销和管理。 3.诚信合法经营,不经营假冒伪劣和侵权产品。 4.能够积极主动走访市场,主动为客户服务。保证送货及时、服务周到热情。 5.具备区域内有效控制主要终端市场的能力,并能够积极主动去开拓市场。

《渠道经销商管理办法》

渠道商管理办法 2014年1月8日折鹤成蝶-制

渠道商管理办法 1、目的 1.1 配合公司的渠道开发计划,完善渠道政策 1.2规范渠道客户管理,提高企业内渠道管理能力 2、使用范围 渠道人员的渠道管理工作 3、职责 对渠道人员在进行经销/代理商开发、签约、管理的流程指导监督,规范渠道工作 中经销商管理流程。 4、内容 4.1 渠道商的签约申请 4.1.1渠道人员对于区域内的潜在渠道客户进行签约申请时,需了解签约渠道商的基本 状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详填《预签约渠道商情况说明表》,从了解渠道商的基本情况 依据《渠道商申请标准》申请特许经销商、独家经销商或代理商。 4.1.2 渠道人员将配合渠道商以书面形式(《渠道商签约申请表》)向公司申请签约 并附带《渠道商销售目标分解表》,由其渠道主管进行审批。如签约有特殊要求,需 填写《渠道商签约特殊说明表》以告知主管,由其进行审批。 4.2渠道商的签约 4.2.1在渠道主管的批准下,渠道人员方可与渠道商进行签约。 4.2.2签约前,渠道商需提供企业三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代码机构证及税务登记证,作为客户档案。 4.2.3渠道人员与渠道商协商后签订详细的《代理协议》、《渠道商销售目标》及《样 机定购合同》 4.2.4渠道商的档案由渠道人员进行编写和整理,包括:《代理协议》《样机定购合同》企业三证,存放在人事处统一管理。 4.3 《样机定购合同》的执行

4.3.1样机的选定需符合渠道商面向推广的行业,并满足《渠道商申请标准》中的首批 进货额要求。 4.3.2样机的产品编号需在公司的系统中备案,以备查用。 4.3.3样机的到场安装、调试、摆放需由渠道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协助渠道商完成。 4.3.4 应告知渠道商单台样机展厅摆放时间不宜超过半年,样机要进行轮流出货,减 少单台样机摆放时间。 4.3.5样机的出货,应在合同中注明出货点(XXX/XX),费用由渠道商支付。一般情况 下均为含税,未税应注明。 4.4渠道商的培训 4.4.1 新的渠道商加入,由渠道人员安排渠道商的各项培训,包括业务培训,技术培 训和xx的企业文化宣传。 4.4.2业务培训应邀请渠道商人员到司或者上门进行培训,以渠道人员或技术顾问为主讲。内容主要以客户关系与产品推销技巧为主,并有相关书面文件作为辅助。 4.4.3渠道人员要安排好渠道商的技术培训。技术培训要根据样机进行实践培训,由技 术人员进行讲解。并对渠道商的售后人员进行产品维护方面的培训。 4.4.4渠道人员要协调渠道商对xx品牌的宣传,要保持对渠道商的品牌输出理念。 4.5渠道商的宣传推广 4.5.1渠道人员要掌握对负责区域的行业动态,了解竞争对手的市场推广情况应及时反映,并与渠道商配合采取相应对策。 4.5.2渠道商在市场推广中,渠道人员应积极配合渠道商的推广。如有渠道商的请求协 助时,渠道人员应及时响应,或与渠道商一起进行终端的推广,或安排技术、售后人 员协同。 4.5.3渠道商在市场推广中,根据终端客户特殊性,需向公司进行销售报备,填写《报 备登记表》。渠道人员应主动了解报备详细情况,并进行上报,协调公司内或是总公 司方面相关的销售保护。 4.5.4渠道人员应监督渠道商的宣传推广工作向公司上报,对于渠道商的品牌推广活动 的相关费用及人力物资进行协调。如展会的参加,参加方式及费用与渠道商进行协调。 4.5.5对于促销活动,渠道人员以书面形式(《促销活动通知书》)通知相应的渠道商 促销活动的细节,了解渠道商的是否参与促销活动或者其他安排。

物流承运商管理规范(含表格)

物流承运商管理规范 (ISO9001:2015) 一、总则 1、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公司物流承运商的审核与使用,降低生产经营风险,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承运商指我公司将运输业务外包给其它运输或物流企业来承运,这些承接我公司运输业务的企业,被称之为承运商。 3、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物流部所有的承运商管理。 二、承运商使用原则 1、多承运商原则:至少保持2-3家承运商的合作关系,以规避因某个承运商出现异常而影响整个运输送货的工作。 2、分线合作原则:使用的2-3个合同承运商,根据其网点布局、运输单价、整体服务水平等情况,将公司运输业务分配给2-3个合同承运商负责,并报上级部门及监督部门批准备案。 三、承运商的资质要求 1、证照合法、齐全、有效:主要是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组织机架代码证、行业资质证明。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办公地点:要有自己的停车场、货物分拨中心、独立的

办公场地等。 3、要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必备的设备:对于公路承运商要有自己的运营车辆,有自营的运输网点。 4、资信良好:对承运商的经营状况及资信情况要了解清楚,要求承运商信誉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行业资质证明。 5、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针对我公司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及货品追踪负责人等。 6、防风险能力强:专人负责车辆、货物有相关保险,有理赔能力及赔付及时。 四、承运商的甄选程序 1、收集资料:遵循本办法所规定的承运商的资质要求,多渠道收集运输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初步了解运输供应商的注册资金、办公地点、公司规模、主营业务、运输报价等信息。 2、初步筛选:由物流经理对收集的运输供应商进行初步的筛选,选出与我公司要求相匹配的2-4个整合实力较强的运输供应商作为备选承运商,并建立其档案。 3、约谈:由物流部约备选承运商,就双方合作的意向进行商谈,即进一步对备选承运商进行了解,也对我公司物流特点进行说明,包括送货区域、运量、结算方式、出货时间、运输时效要求、交货要求(如:上楼)、运输费用等,并要求备选运输商提供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与《运输方案》、填写《承运

物流公司承运商评价管理办法(2011年修改更新)

物流公司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承运商评价考核管理办法 2011年11月日发布——————————————————————————————— 北京福田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公司承运商评价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第1页共10页 一、目的 1、用量化指标对承运商的运作情况进行月度评价; 2、根据月度评价结果,督促承运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通过季度考核,实现运作过程中对承运商的优胜劣汰; 4、为年度业务招标承运商的准入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流公司诸城分公司、怀柔分公司、沙河分公司、长沙分公司、南海分公司销售物流业务承运商,其他业务(含供应分公司业务)承运商评价管理参考此办法。 三、术语解释 1、基础指标:对承运商的评价结果起导向作用的业务指标,包括发运及时率、到达及时率、回单及时率、商品车质损率、运输事故率。 2、加分指标:根据承运商对物流公司的业务支持,如发生给被评价单位加分的指标,包括:协助发运(在保证自身业务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协助其他单位完成发运工作);协助公司完成特殊任务(向现有业务以外的临时性业务或者新开发业务提供人力或者物力支持);重大贡献(为物流公司的业务拓展和运营作出突出贡献)。 3、扣分指标:发生对商品车质量和物流公司运作产生严重影响的事项,包括:违规运作(如:违规背车、拉人、配货、加注劣质燃料、私改、甩单等);重特大责任事故;客户严重投诉;扰乱正常经营(如:罢运、扣车、私自停运)等。 四、职能职责 1、资源管理本部 1.1负责承运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的建立,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完善调整; 1.2负责分公司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的汇总整理及档案的建立; 1.3负责每月通报各分公司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 1.4负责对分公司基础数据记录情况及评价结果进行检查,对分公司的客观公正性进行通报; 1.5负责依据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牵头对承运商的季度通报及考核的落实。 2、运营管理本部 2.1负责协助资源管理本部对承运商评价指标的确认; 2.2负责对承运商业务运作的过程管理,完成承运商业务运作环节的信息监控;

物流承运商管理办法

权责单位运输部总页数9页 生效日期替代文件 编号焕运字(11)001审核人签发人 主题物流承运商管理办法归档保密普通 1.目的 实现管理标准化,确保合格的物流合作伙伴及货物托运时的安全性,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2.适用范围 物流部所辖所有物流承运商(含个体户承运商)。 3.内容 物流承运商(公司)管理办法 3.1.1合格承运商资质要求 1)行业资历:承运商进入货运行业时间长是优选条件,一般定为三年,不足三年的需 经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审批。 2)三证:要求有营业执照、运输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的运输承运方可入选,“三证” 全无的不可进入物流承运商的侯选名单。 3)经营场所:运输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货运信息交流地点,以方便公司查询货运信息 及相关的情况。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或经营场所规模过小的,禁止与其合作。 4)信誉:货运信誉是考察货运部的重要依据,诸如整车被骗率高、事故处理不及时、 准时到货率低情况均禁止与其合作。 5)零担货物组织能力:零担货源充足且无危险品配装的货运公司应优先考虑与其合作。6)抵押能力:公路承运物流公司应具有可供抵押的现金(运输收入)、银行承兑汇票 或固定资产(折算后金额不能低于30万元人民币),无抵押能力的不能作为合同承运商。 7)控车能力:在配装、有特殊、货物在途、卸货等情况下,公司有特殊要求时,能让 司机主动积极配合并较好地完成任务的,或能控制司机配零担的物流公司,均视为控 货能力强。控货能力强的运输承运商优先考虑合作。 3.1.2入选流程 1)物流人员收集承运商信息及相关资料,作为业务发展的备选,填写《物流承运商审 核表》,连同承运商信息及相关资料,呈交部门经理审核。 2)物流人员根据部门业务发展规划,开始与供应商谈判,签署物流合同,并列入《合格 承运商名录》。

经销商管理规定

经销商管理规定 为充分发挥产销双方的资源优势,促进和扩大公司产品销售的规模,并保证产销双方的利益,特制定本《经销商管理规定》。 一、具有一定规模公司或具有较好社会关系的个人签订经销协议后,正式成为公司指定地区或领域的经销商。 二、经销商的基本条件: (一)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 (二)三年以上建材、建筑业的专业背景; (三)专注于建筑事业的发展; (四)能够独立运作工程项目,并完成一定规模的综合销售任务; (五)具有广泛的销售网络、社会关系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有良好的管理、营销能力; (七)能够有效地向客户提供本公司产品相关的服务; (八)能够及时收集并反馈用户的需求信息。 三、经销商应遵守公司的相关营销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品牌的发展及公司的产品形象,在销售和施工过程中不得违反工艺操作,严禁掺假使假,严禁以次充好。 四、经销商如何开展工程业务 (一)一般工程业务流程: 工程信息收集选择目标客户重点公关制订项目销售计划样板制作投标合同签订项目施工与管理工程结算工程收款。

(二)工程业务开展的关键事项: 1、不盲目追求不适合公司体系的工程业务 2、工程项目一经确定,即要全力以赴 3、注意在工作过程中收集相关资源,如施工队伍 4、签订合同前应详细了解工程条件,注意规避风险 5、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成本管理和质量管理 五、如何准确有效的订货 (一)、正式订货前详细核算工程用料,并征求区域经理意见(二)、详细阅读所订产品技术手册及施工工艺 (三)、阅读经销协议中的相关订货条款 (四)、订货只能以书面形式发至公司商务部 (五)、订货单中应详细注明订货需求 (六)、运输破损时应在签收单中注明,并拍照记录 六、如何快速获得服务支持 (一)、公司对外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市场部——负责北京以外的全国外埠市场的统一开发和管理; 2、区域经理——隶属公司市场部及各大区总监,为经销商提供全 面销售支持,但区域经理无权从事以下工作: 1)直接操作工程订单; 2)参与经销商内部管理; 3)代为经销商直接管理工程施工; 4)与经销商之间有直接利益往来;

承运商管理规定

承运商管理规定1. 范围 本规定规范了承运商的评价、选择及重新评价机制,以及服务规范和安全要求, 努力构建和培养一支合格的承运商队伍,确保承运商运输管理符合各项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物流公司所有承运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FHB206g.06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HFHB206g.09事故管理规定 HFHB206g.36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HFHB206g.37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Q/HFH G049主出入口警卫值班管理办法 3. 术语及定义 3.1承运商 是指向物流公司提供所有运输服务的物流企业或个人。? 4. 组织与职责 4.1设立承运商评价小组,负责对相关文件的修订审核以及对承运商的集中评价, 确定合格承运商和供货等级。 组长:物流公司经理

副组长:物流公司副经理 组员:配送信息中心、财务后勤部、安全宣教部等相关主管 4.2物流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承运商选择准入和考核结果的审批。 4.3总经理和董事长负责合格新承运商加入的审批。 4.3配送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承运商的选择、评价和建档工作。 4.4财务后勤部、安全宣教部参与对承运商的日常考核和评价工作。 4.5 HSE部负责对承运商作业现场及车辆和人员违规行为进行现场稽核和纠正,并通报业务部门。 4.6市场部和仓储中心负责对承运商的运输装卸服务进行评价,并通报业务部门。 5. 管理流程 承运商综合评价程序管理流程,如图1所示: 图1承运商综合评价程序管理流程图 6. 承运商综合评价程序内容和要求 6.1新承运商综合评价程序 6.1.1尽职调查和资质审查 (1)配送信息中心对于国内注册的新承运商,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变更信息、《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代理协议》、安全生产标准化资质认证、体系认证等)、产品资料、运价报价及其它信息,并填报“承运商基本情况调查表”与“新承运商幵发调查表”,详细内容见附录D。 (2)配送信息中心对承运商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并整理归档。必要时到承运商经营场所进行第二方审核。资质评价合格的新承运商,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进入发货试用程序。

承运商管理规定

承运商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规范了承运商的评价、选择及重新评价机制,以及服务规范和安全要求,努力构建和培养一支合格的承运商队伍,确保承运商运输管理符合各项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物流公司所有承运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FHB206g.06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HFHB206g.09事故管理规定 HFHB206g.36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HFHB206g.37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Q/HFH G049 主出入口警卫值班管理办法 3.术语及定义 3.1承运商 是指向物流公司提供所有运输服务的物流企业或个人。 4.组织与职责 4.1 设立承运商评价小组,负责对相关文件的修订审核以及对承运商的集中评价,确定合格承运商和供货等级。

新承运商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和运价报价配送信息中心 审核 第二方审核 (经营场所) 不合格 发货试运 合 格 不合格 承运商评价小 组评价 合 格 发起新承运商合格审 批流程 组长:物流公司经理 副组长:物流公司副经理 组员:配送信息中心、财务后勤部、安全宣教部等相关主管 4.2 物流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承运商选择准入和考核结果的审批。 4.3 总经理和董事长负责合格新承运商加入的审批。 4.3 配送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承运商的选择、评价和建档工作。 4.4 财务后勤部、安全宣教部参与对承运商的日常考核和评价工作。 4.5 HSE部负责对承运商作业现场及车辆和人员违规行为进行现场稽核和纠正,并通报业务部门。 4.6市场部和仓储中心负责对承运商的运输装卸服务进行评价,并通报业务部门。 5.管理流程 承运商综合评价程序管理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承运商综合评价程序管理流程图 6.承运商综合评价程序内容和要求

代理经销商基本管理制度

基本管理制度一、前言 有限公司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风险性原则 **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区域性原则 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价格统一原则 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公司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积极协助原则 **公司市场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双方共赢原则 **公司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0.长期性原则 **公司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则 第一条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第三条代理商经**公司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第四条 **公司确定的代理商应遵循**公司的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五条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各卖场及零售店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代理要求 四、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定代理协议后即成为**公司合法代理商。 五、2、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六、3、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七、4、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产品,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八、5、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九、6、全面赞同**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公司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十、7、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公司产品"市场拓展开。 四、提交资料 u 企业法人的。 u 企业经营业绩。 u 企业经营队伍主要骨干人员简历及人数。 u 本地批发、零售网络情况。 u "生物电贴片"区域市场推广计划。 u 接到货物后能在20天内达到布货率35%的能力。 五、代理商权利和义务 六、各经营者在成为**公司有限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七、1、区域独家代理**公司系列产品; 八、2、使甪"**公司"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九、3、使用**公司商誉开展宣传、市场推广活动; 十、4、维护**公司及其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良好形象; 十一、5、接受**公司经营计划的指导; 十二、6、配备必备的销售人员并负责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十三、7、全面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拓展等业务运作及处理工作; 十四、 十五、日常工作

承运商管理规定

承运商管理规定 1目的和应用领域 1.1目的 为规范成品油公路和水路运输承运商管理,明确职责和业务流程,加强控制,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符合HSE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地区(包括公司水运公司下同)、公路、水路运输承运商以及相尖方。 1.3应用领域 本制度适用于成品油公路、水路运输承运商管理及相矢活动的管理。 2参考文件 公司HSE管理手册 3术语和定义 3.1承运商 本规定中承运商指通过合同约定承担成品油公路、水路运输任务的企业 法人,简称承运商。

4职责 4.1总调度室是公司运输承运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司运输承运商管理制度,审核地区公司及所属企业有尖承运商管理办法,监督、考核地区公司及所属企业承运商管理及业务运行。 4.2股权管理与法律事务处负责地区公司及所属企业与承运商签订承运协议的合同管理。 4.3地区公司及所属企业负责在本规定框架内制订详细承运商管理办法,负责本单位承运商准入、与承运商签订承运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具体操作运行。 5 管理要求 5.1承运商管理的目标与任务 5.1.1确保按需、按时完成油品配送任务,与承运商保持并发展良好的合作尖系。 5.1.2帮助承运商制定切实有效的运作机制,提高运行效率,降低配送成本,实现地区公司及所属企业与承运商互利双赢的良好局面。 5.1.3确保承运商的车辆、船只满足公司、地区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标准,并确保承运商的运作符合HSE体系的要求;配合承运商对事故及意外情况逬行调查和处理。 5.1.4保证与承运商信息接口的畅通,同时对承运商作出同样要求,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 5.2.1公路承运商资质要求 5.2承运商资格要求 公路承运商在签订合同时前,必须向地区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以下材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以证明其合法公路承运资格:经有尖公路运管部门批准从事公路运输业务的经营许可证、有尖车辆的运输营运证及相尖资料;同时应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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