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

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
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

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

为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软件正版化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二条设立正版软件管理领导小组,正版软件资产由局办公室统一集中管理。设立兼职的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正版软件的信息录入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

第三条每年要将局机关软件采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软件采购需求,编制软件采购计划。

第四条做好机关新增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的审核工作,购置的计算机等设备中预装的相关软件,原则上将其并入所购设备中进行计价,不再单独计价。

第五条软件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软件资产纳入局机关资产管理体系。

第六条将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安装、使用自主可控正版软件。在部署信息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等专项工作时,要将软件正版化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和验收。

第七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事项

1. 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2. 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特许权证书数目。

3. 购置软件的升级版本时,旧版本可能需要按原购买软件合同

的规定而予以弃用。

4. 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查核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特许使用权,及取得有关的证书。

5. 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6. 因合法用途须对电脑程序做出备份的,不能侵犯版权。

第八条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与责任追究

1.

第九条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软件资产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 公软件等软件。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办公电脑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第四条**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负责正版软件预算申报及采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软件需要情况进行摸查,并在编制机关第二年工作预算时,将软件购买项目列入经费使用计划之中。 第五条申报采购正版软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购买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操作系统版本必须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更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第六条**通过各种方式形成的软件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等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因机构调整、系统或软件版本升级、系统或设备更新和损毁等造成软件资产流失或非正常贬值。 第七条**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定期对各处室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核采取书面审查和上机勘验相结合的形式,**每半年按照考核内容汇报相关情况,具体评议办法以每年制定的年度考核表为准。 第八条考核按照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处分。

信息化软件运维管理办法

XXXXXXXXXX 有限公司 信息化软件运维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编制部门: 版本版次: 生效日期:2018--1 页数:页 审核:XXX编制/修订:

文件使用单位:XXXXXXXXX有限公司各中心、各子公司签批形式:■ 0A工作流□纸质 三、编制/修订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业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服务于业务运营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公司的信息系统,各控股公司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3. 术语与定义 3.1信息化软件的维护内容分为基础软件维护、应用软件、配套网络维护三部分:3.1.1基础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主机智商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中间件等公共软件; 3.1.2应用软件指运用计算机系统之上,直接提供服务或业务的专用软件; 3.1.3配套网络指保证信息系统相互通信和正常运行的网络组织,包括联网 所需的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和局域网内连接网络设备的网线、传输。 3.2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 3.2.1进行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实施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系统 各类运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2.2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和排除各种故障,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所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 3.2.3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的完整、准确; 3.2.4在保证系统运营质量的情况下,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 4. 职责 4.1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遵循在统一的领导下,分级管理和维护的模式。作 为信息中心,牵头组织实施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 4.2 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分为两个层面:管理层面和操作层面。在管理层面,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在操作层面,各部门是操作软件的维护部

软件正版化管理规定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软件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的管理应遵循按需申请、专人安装、合理分配、科学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信息技术中心工作的任务是管理、监督软件终端用户使用正版软件,并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品质和必要的升级维护。 第五条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公司软件正版化标准的制定和软件的选型。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和法规;遵守软件有关版权等规定。 (二)负责公司正版软件的安装、使用、保管、升级、版权保护及软件资产的管理。 (三)负责监督检查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用户是软件需求的发起人。正版付费类软件需经过请示,待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同意后,方可申请购买和安装。 第二章正版软件的管理 第八条采购的管理 (一)根据需求指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 第九条安装的管理 (一)信息中心负责正版软件的安装调试。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相关设备时,不得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任何非正版软件包括操作系统。 (三)不得要求扩大安装范围,严禁超越使用许可授权。 第十条使用的管理 (一)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员工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各项工作。 (二)不得擅自复制和销售公司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三)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确保正版软件在使用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制 度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软件资产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软件。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办公电脑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第四条**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负责正版软件预算申报及采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软件需要情况进行摸查,并在编制机关第二年工作预算时,将软件购买项目列入经费使用计划之中。 第五条申报采购正版软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购买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操作系统版本必须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更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第六条**通过各种方式形成的软件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等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因机构调整、系统或软件版本升级、系统或设备更新和损毁等造成软件资产流失或非正常贬值。 第七条**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定期对各处室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核采取书面审查和上机勘验相结合的形式,**每半年按照考核内容汇报相关情况,具体评议办法以每年制定的年度考核表为准。 第八条考核按照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处分。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93513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机关办公软件使用管理,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维护公共利益和提升版权保护水平,从源头杜绝盗版侵权软件使用,保障政府机关办公用计算机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机关办公用计算机(包括手提电脑、台式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 统、办公软件、病毒防护软件。 第四条计算机软件按照“集中管理,分散使用、保管”的方式实施管理。各单位设专人负责计算机软件的安装、使用、维护、报废工作,指定专人担任系统管理员,遵循“谁管理谁负责” 的原则承担管理责任。所有计算机及安装软件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对每套计算机软件进行登记、入册。 第五条采购的办公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的管理工作,并在购置合同中约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 第六条采购软件时应当对软件的兼容性、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应注意加强软硬件采 购的衔接,确保采购新计算机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 第七条新购计算机及软件,应由资产管理部门向供应商索

取软件授权证书和安装盘及随附物品等并予以核实。所有能够证明软件合法性的证书及文件等,一律及时由资产管理部门登记集中存放和保管。 第八条计算机及软件资产的添置、淘汰应当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并及时调整资产台帐:以授 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许可到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办理处置手续。 第九条各单位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办公软件的安装、卸载工作,并不定期抽查本部门正版软件使用情况,督促使用正版软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督人,计算机使用人员是软件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条各单位计算机使用人员应保证软件序列号对应安装在计算机上,软件序列号不得借给他人使用,不得擅自卸载正版软件,不得自行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 第十一条各单位设专人负责统筹正版软件的管理,正版软件作为固定资产,并实行台账管理,即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 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由专人妥善保管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等资料。 第十二条考核内容包括: (一)软件正版工作的摸查工作。

(完整版)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竞争力,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企业决策、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达到信息技术和生产经营的相互融合,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网络、硬件、软件、系统、数据和数据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信息化工具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效益驱动、重点突破的方针和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系统相关人员职责 第四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技术保障部设置负责公司信息化工作。负责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信息化设备管理 第七条本规定所指企业信息化设备包括信息终端设备和网络设备等: (一)信息终端设备包括:服务器、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机、不间断电源、主机配件等。 (二)网络设备包括: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无线设备、光纤设备、网卡网线等。 第八条技术保障部应建立全公司所有信息化设备的台账,健全设备配置、采购和使用时间、供应商信息等各项记录。负责保存、管理大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并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第九条相关部门有配备信息化设备的需求时,需求部门应提交固定资产购置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签批后,由技术保障部对拟增配设备的配置方案进行分析审定,优先由公司内闲置设备调剂,确需购买的,应统一采购,安装调试。 采购信息化设备应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供应商,坚持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技术保障部对采购设备的配置、质量、售后服务负责,确保满足用户部门

正版软件管理制度

正版软件管理制度 为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加强镇政府的软件正版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妙峰山镇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条职责部门 镇政府成立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和日常维护。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 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安全软件等。 第四条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科室软件使用正版化。 第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软件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人员担任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等工作。 第六条根据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七条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

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八条要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账,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授权、安装与使用情况。同时对有关的资料(如软件介质、说明书等)进行妥善保存。 第九条要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用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第十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 1.电脑内已安装未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2.对以团体身份获得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许可数目。 3.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授权。 4.加强版权意识,不准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者,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十一条镇机关职工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2.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化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和资源共享,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投资,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程序,根据国家及陕西省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结合《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为提升公司竞争力,增强市场应变能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内控能力和工作效率,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信息安全、安防监控和软件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基础设施、自主研发、引进试点、推广完善、运行维护等列入或调整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综合计划的所有项目。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部门是指公司及其直接管理的各部门和输油处。建设单位或业务部门负责提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组织或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公司信息中心。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提出

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批,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是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下设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审批信息化总体目标;负责审批信息化发展战略;负责审批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负责审批重要的信息技术政策和规定;负责审批和确认项目的优先级;负责解决战略性问题和冲突。 第四条公司信息中心是公司信息化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相关决定;负责信息化战略项目直接控制;参与对非战略性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支持;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管和考核;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投资、计划的审查;负责编制和分派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任务;负责制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公司所属各部门是本部门信息化项目组织建设和运营维护部门。负责提出并确定信息技术需求;负责或参与编制和确认技术解决方案;负责编制项目预(估)算;负责对经公司审批并分派的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建设;负责对本部门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对最终使用单位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招标管理办法》、《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人,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责任人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建设进度、概算控制等情况。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应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管理及运行管理等负总责。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局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1】9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正版软件资产属固定资产,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工作,并妥善保管好正版软件购买发票、真品证书。 第五条各处(室、委)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直接责任人,保证本部门软件使用正版化。 第六条局机关工作人员为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责任人,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第七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第八条每年对各处(室、委)使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局机关工作人员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第九条每年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十条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十一条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 第十二条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 (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二)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特许权证书数目。 (三)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特许使用权,及取得相关的证书。

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

XXX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集团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第三条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系统信息化管理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通过建立 《信息化软硬统一管理系统》,审查、审核、监督、检查、指导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XXX公司信息部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软件的采购、调配与回收,组织信息化设备、软件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负责集团公司各项信息化的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

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集团公司单位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各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硬件管理 第九条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添置、更换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根据项目情况和集团公司计划管理规定上报到《信息化软硬统一管理系统》,计划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配置计算机及外设数量、设备设施配置标准。添置计算机应尽量采购带操作系统计算机,严禁使用盗版操作系统。提交至《信息化软硬统一管理系统》经XXX公司信息部审核后,按照集团公司规定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应定期经行公开招标采购,硬件设施采购由XXX 公司信息部办理,所有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供货商、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及硬件自带软件信息,各使用部门均应录入系统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各使用单位应加强信息化设备设施的管理落实专责制,严禁私自处置。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软件正版化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第四条正版软件资产属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工作。 第五条本单位工作人员为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责任人,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第六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和预算软件。 第七条每年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工作人员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第八条每年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九条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十条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 (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二)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特许权证书数目。(三)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特许使用权,及取得相关的证书。 (四)加强版权意识,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者,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二)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超越授权使用许可合同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四)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五)明知是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七)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第十四条凡使用非法软件给本单位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查出,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最新单位正版软件管理制度

为切实增强广大干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加强单位软件正版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干部。 第二条 职责部门单位成立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和日常维护。 第三条 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公办软件、安全软件等。 第四条 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科室软件使用正版化。 第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度软件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人员担任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等工作。 第六条 根据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七条 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八条 要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授权、安装与使用情况。同时对有关的资料(如软件介质、说明书等)进行妥善保存。 第九条

要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用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工会各项工作。 第十条 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 1、电脑内已安装未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2、对以团体身份获得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许可数目。 3、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授权。 4、加强版权意识,不准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的,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十一条 单位干部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2、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3、超越授权使用许可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 4、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代他人下载。 5、明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 6、故意规避或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7、故意删除或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力管理信息。 第十二条 对于使用非法软件给单位形象造成影响的,一经查出,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十三条

信息化管理办法(修订2)

同煤集团企业信息化管理办法 信息化管理处起草 2010年3月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四章信息化资金制度 第五章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 第六章会议制度 第七章网络管理 第八章软件开发管理 第九章设备管理 第十章网站管理 第十一章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二章工作考核 第十三章讲座和培训管理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生产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打造现代化数字矿山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同煤集团各二级单位、分/子公司、职能部门等各从事信息化建设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信息化水平是衡量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信息化的建设与引进、推广与应用是一项对企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系统工程。因此,信息化的建设是一项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参与的工作。 第四条信息化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重要因素,信息化规划是集团公司整体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条信息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和逐步发展公司的信息化应用系统,最终形成决策层,业务层,各单位、公司及职能部门三级信息化网络系统,成为支持企业高效发展的重要手段。 第六条为了加强同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切实推进企业的信息化工作,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使同煤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七条同煤集团信息化工作主要包括,基层单位的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的规划与引进、信息设备的调配、整合与开发等。 第八条同煤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相互协调的管理方式 第九条企业信息化工作目标 1、通过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科学决策,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软件正版化意义、目标、落实措施

省使用正版软件会议纪要 一、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阐述软件正版化意义: 1、软件正版化工作是我们履行国际义务,塑造大国形象的一项重要内容,2011年是中国加 入WTO第十年,中国政府曾郑重承诺履行WTO一系列规则 2、软件正版化工作是我们国家保护知识产权、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是建设创新性国 家的需要 3、事关国家和企业信息安全,事关企业的诚信和规范管理。 证监会2006年明确提出,如果连软件正版化都做不到的公司是不允许上市的,如果上市以后发现,在使用软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是要被信息披露的,对上市公司的形象和经营业绩都会带来严重影响。 4、对促进中国软件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增强国内软件企业的竞争力,能避免 外国软件企业形成垄断和降低软件成本。 省政府对企业今明两年软件正版化的目标要求: 1、2011年自查自纠,要完成60%以上的软件正版化。 2、2012年基本完成(90%以上)。 在2012年年底或2013年年初进行整体检查,对完成情况好的企业进行表彰,对完成不好的,除了要做整改外,还将进行公开披露和处罚,甚至将会提交法庭诉讼。 省正版软件工作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提出软件正版化落实措施: 1、专人分管 2、专人负责 3、落实好专项金费 4、建立专项软件使用保管制度 二、浙江商业银行银监处处长讲话 1、加强培训,认识盗版软件的使用风险,提高使用正版软件意识,树立软件资产管理理念, 逐步推进软件正版化 2、加强引导,增强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主动性,通过调查研究、自查自纠,努力提高企 业软件正版化比例 3、加强监管,完善监管体系,明细软件正版化统计指标,纳入年度工作指标,促进软件正 版化在公司形成常态化机制。 三、浙江证监局郁处长讲话 要充分认识软件产业作为国家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鼓励和支持浙江上市公司使用正版软件,全体公司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主动抵制盗版软件,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增强资产主体的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和诚信经营,我局将会同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集体推动企业使用正版化软件工作,各公司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制 度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软件资产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软件。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办公电脑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第四条 **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 **负责正版软件预算申报及采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软件需要情况进行摸查,并在编制机关第二年工作预算时,将软件购买项目列入经费使用计划之中。 第五条申报采购正版软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购买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操作系统版本必须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更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第六条 **通过各种方式形成的软件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等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因机构调

整、系统或软件版本升级、系统或设备更新和损毁等造成软件资产流失或非正常贬值。 第七条 **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定期对各处室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核采取书面审查和上机勘验相结合的形式,**每半年按照考核内容汇报相关情况,具体评议办法以每年制定的年度考核表为准。 第八条考核按照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处分。 第九条 **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责令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 件保护条例》等文件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软件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的管理应遵循按需申请、专人安装、合理分 配、科学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信息中心工作的任务是管理、监督软件终端用户使用正 版软件,并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品质和必要的升级维护。 第五条信息中心负责公司软件正版化标准的制定和软件的选 型。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和法规;遵守软件有关版权等规定。 (二)负责公司正版软件的安装、使用、保管、升级、版权保护及软件资产的管理。 (三)负责监督检查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用户是软件需求的发起人。正版付费类软件需经过请示, 待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同意后,方可申请购买和安装。 第二章正版软件的管理第八条采 购的管理 (一)根据需求指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 第九条安装的管理 (一)信息中心负责正版软件的安装调试。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相关设备时,不得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任何非正版软件包括操作系统。 (三)不得要求扩大安装范围,严禁超越使用许可授权。 第十条使用的管理 (一)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员工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 员工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各项工作。 (二)不得擅自复制和销售公司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三)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确保正版软件在使用周期内的有效性。 (四)未经授权禁止擅自将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 (五)未经审批同意,禁止使用和下载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

(完整版)信息化管理办法

上海隆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障上海隆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化战略实施,明确全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开展过程中的需求管理、项目前评估和立项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和后评估管理等工作内容,确保全公司信息化项目拓展的统一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上海隆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升管理技术水平,增强市场应变力,提高内部控制力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水平。 第二条建立和巩固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制度。在强化信息化规划和计划管控的基础上,加强信息化项目从需求发掘、立项、实施、验收、后评价、需求再发掘的闭环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化建设的投资效益。要通过建立信息系统后评价管理机制,对各核心应用系统功能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推广应用成熟经验,清理整合重叠或不适用的系统功能,减少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 第三条“四统一、五兼顾”原则,对核心系统要坚持“统一规划、规范投资,统一标准、健全制度,统一建设、优化资源,统一管理、

共享服务”,兼顾“整体与局部、先进与实用、近期与长远、集中与分散、建设与维护”的原则,在一个统一的架构下整体推进全公司信息化建设,真正实现企业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和全面协同。 第四条公司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效益驱动、重点突破的方针和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第五条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部门内以计算机、通信、广播电视以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等基础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一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信息化的最高领导、权威机构,负责领导信息化实施过程中的全部工作,负责制定、实施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确定企业实施的重点项目和实施方案,负责信息化建设管理、协调和监督,制定全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标准和规范,并指导各部门开展信息化工作。 第二条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神东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加强业务应用与信息技术两大领域的沟通与融合,在应用层面为神东信息化建设提供决策支持。 第三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信息化领导小组要视情况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制度,明确企业信

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行业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业信息化工作的规范管理,大力推进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行业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为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业信息化工作主要包括信息化规划、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化项目、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化培训和考核等管理内容。 第四条********行业信息化遵循应用主导、资源共享、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系统设计、整体推进的要

求,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集中建设、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实现系统集成、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行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行业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统一领导********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审议********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三)研究********行业信息化建设重大事项,审议********行业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方案。 (四)审核并批准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计划和预案,下达启动灾难恢复指令,指挥灾难恢复工作。 (五)听取********行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审议工作报告。

第六条********行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经济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承担********行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管理、协调和检查监督********行业信息化工作。 第七条********所属各单位、卷烟物流分公司、卷烟销售分公司要明确负责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和职能部门,牵头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 第三章规划管理 第八条*******负责组织编制信息化规划。规划符合********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律,符合本单位发展战略、业务需求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规划包括现状、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业务、应用、数据和技术等架构,全面系统地指导********行业信息化建设。 第九条********行业信息化规划是行业信息化建设的纲领

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

附件1 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职责,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推进责任落实到人,制定本制度。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研究制定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和措施。 (一)人员组成 1. 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 单位分管领导担任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3. 信息化、办公厅(室)、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息表》。 (二)工作职责 1. 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工作措施、考核评议、年度报告等工作。 2. 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指导并督促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贯彻落实软件正版化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3. 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职责 (1)制定软件配置标准。 (2)制定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 (3)开展年度软件使用情况检查。 (4)编制年度软件采购预算。 (5)开展年度软件采购工作。 (6)开展软件安装、卸载、升级和维护工作。 (7)建立并维护软件使用管理台账。 (8)开展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宣传和培训。 (9)开展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 (10)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总结工作。 (11)开展软件使用管理其他日常工作。 信息化部门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软件使用部门职责 软件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配合信息化、办公厅(室)、人事、财务、资产等部门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三、工作人员职责 工作人员要签署《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严格遵守软

信息化设备管理办法

xxxxxx信息化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xxxx(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化设备管理,确保信息设备正常、可靠、有效地运行,保证各单位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xxxx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设备包括:计算机类设备(台式、便携式、服务器、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音视频输入、输出设备、可移动存储设备等)、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器)、电话、投影仪、防爆对讲设备、视频监控、无线巡检设备、一卡通等。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设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维护、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信息化设备管理原则是:科学合理地规划、配置、更新和维护公司信息化设备,实现信息化设备的动态化和常态化管理,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高效和稳定的信息化支持。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信息化设备的计划、购置、使用、维护、维修、费用及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科技信息部是公司信息化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信息化设备资源进行统一调配及维护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司信息化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制定公司信息化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单位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各单位信息化设备日常管理进行考核; (五)汇总、审核、编制公司信息化设备年度计划,并按要求上报。 第七条信息化设备属地单位是信息化设备日常管理及保养的责任单位,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在科技信息部的指导下建立《信息资产清单表》(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资产类型、安全级别、所在位置、用途、责任人等); (二)负责本单位属地区域内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及日常保养,认真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故障、防雷击”的“六防”工作。 第三章设备计划管理 第八条为体现厉行节约的原则,在满足正常办公、生产运行需求的条件下,公司在帐的信息化设备的更新年限不低于4年。 第九条更新的信息化设备,要按照各单位上报给科技信息部的岗位需求,以及公司所批计划内容直接发给最终使用者,各单位不得进行二次分配,科技信息部将把计划实行准确率作为考核内容,纳入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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