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废气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废气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废气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废气管理规定

1目的

为防治和减少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切实保障人体健康,达到对大气污染最少化。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现场废气排放的环境管理具体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承建的电力建设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其它项目施工可参照执行。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4术语和定义

4.1废气:指在工程施工、管理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大气环境的气体和尘状物(降尘、

飘尘)。如:烟尘、粉尘(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氮、一氧化碳、甲醛、苯并芘和氟化物等。

4.2污染源: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备或场所。如施工现场焚烧烟气的排放、现场机动车

辆的废气排放以及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清扫地面、管道和设备所扬起的粉尘。

4.3无组织排放: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排放。施工现场的废气多为无组织排放,

如烟气流程中的排烟设备的泄漏、机动车辆尾气排放、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和清扫地面、管道所扬起的粉尘。

4.4大气污染的控制指标:大气污染的控制指标有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的最高允许排放浓

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无组织方式排放的废气规定无组织排放的监控点及相应的监控浓度限值。

5职责

5.1工程管理包部

5.1.1负责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的编写及修订工作;

5.1.2负责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具体实施的管理工作;

5.1.3负责施工现场废气的技术管理。

5.2安全监察部

5.2.1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3项目部安全监察部

5.3.1负责施工现场废气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5.3.2负责对施工现场废气进行监视和记录;

5.3.3负责对施工机械、机动车辆实施监督和管理。

5.4专业事业部(施工队)

5.4.1负责本专业废气排放管理措施的制定;

5.4.2负责本专业废气排放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5.4.3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培训,并建档记录;

5.4.4负责不符合项的整改。

6废气排放的具体控制

6.1机动车辆尾气排放的控制

6.1.1对厂内行驶的机械设备应保证其功效,尤其是消音器。对有故障的机械设备应按相关

规定进行修复后,方可使用。

6.1.2对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的尾气监测按交通管理规定执行,应取得交通部颁发的《机

动车辆排气合格证》,如不能通过审查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修复和报废。

6.2粉尘控制

6.2.1各专业事业部(施工队)负责对产生粉尘、烟气和其他废气的作业项目进行管理,

联系项目部安全监察部做废气排放的日常监视工作,制定相应的技术控制方案,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保留交底记录。

6.2.2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现场主要施工道路的清扫及洒水工作,避免因车辆通行引起的

大量粉尘,造成空气中局部悬浮物浓度过高。

6.2.3使用用压缩空气吹扫设备和管道时,相关专业视需要应采取隔离措施,并挂出警示牌,

对有可能受到二次污染的设备应予以保护,清扫人员应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

6.2.4项目部资产物资部应负责对袋装水泥、白灰、粉煤灰等易飞扬的细颗粒粉状材料进行

库内存放,室外临时露天存放时,必须下垫上盖,严密遮盖防止扬尘。

6.2.5对散装水泥、白灰、粉煤灰等细颗粒粉状材料,应存放在固体容器(散灰罐)内,没

有固体容器时,应设封闭式专库存放,并具备可靠的防扬尘措施。

6.2.6运输水泥、白灰、粉煤灰等细颗粒粉状材料时,要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沿途遗洒造成

扬尘。卸运时,应采取措施,以减少扬尘。

6.3搅拌站管理

6.3.1建筑事业部负责施工现场搅拌站的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产生。

6.3.2视需要在进料仓的上方安装除尘器,降低水泥、砂、石的粉尘。

6.3.3搅拌站所使用的宜产生粉尘材料应存放在封闭仓库内,尽量不使粉尘外泄,污染环境。7废气排放的监督和检查

7.1 公司安全监察部每季度对现场进行一次施工废气排放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开出不符合项整改通知单,其管理按《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执行,并对检查情况备案。

7.2 对于危险性用气、粉尘和有毒有害作业,相关专业应认真识别与自查,并制定相应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如有意外发生,及时按应急措施处理。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负责废气排放点或泄漏点的日常监视与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施工现场要的规范

钢筋加工棚搭设规范 1、一般情况下,钢筋加工棚都在塔吊的吊运范围内的。否则钢筋吊动不方便啊。 2、防护棚的顶有二层的,最上面的隔层上铺模板,下面一层铺二层竹芭片子。二层之间间距500 mm。最顶面有500高度的围护。以双钢管为立柱搭设的。 3、内部有灭火器、钢筋加工设备、有照明系统。 4、门口有名牌、机械旁边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 随着技术的而不断提高,对安全的追求也是越来越强烈,那么施工安全用电就是很总要的一块了,所以为了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始终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特制定如下公约。1、严禁非电工作业人员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挪动电箱、电气设备时必须有且至少有一名电工在场。 2、施工现场内的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3、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他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 4、正常情况下,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柜的金属外壳。 5、发电机、柴油空压机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柴油空压机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油桶。 6、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7、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假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8、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9、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 .5m。 10、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1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何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13、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14、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5、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水泵等潮湿场所的漏电开关,其额定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 S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投资目标。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部、监理部下达的各项管理、施工计划,必须切实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统一管理、统一指令,保证工程施工的各项目标按计划落实。监理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全方面管理,对于质量低劣、进度迟缓、安全文明施工较差、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监理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一、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的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逐层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执行监理审批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必须离岗,应提前向甲方和监理书面请假,如果因工作需要调离,应提前十天向甲方、监理书面报告。 4、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质量管理 1、钢材、水泥、防水等各种工程用材料,钢材焊接或连接接头须由监理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后进行复试。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品,需要复试及必要的功能性检测的,尚应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材料大批进场,监理部根据样品分批进行验收。进场材料发现以次充好必须退场并给以相应的处罚。 2、施工单位要建立书面技术交底记录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应有项目部技术人员依照施工操作规范、验收规范向专业工长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并有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规 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747-15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级职能部门和岗位,按职责分工,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 2 企业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应包括: 1)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责任考核; 2)配置满足要求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资金、从业人员和劳动防护用品; 3)选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设施与设备; 4)有效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5)组织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安全文明达标; 6)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

7)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保存应有的资料和记录。 3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考核,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2)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总承包的,应成立由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3)按规定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 4)工程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应承担本岗位管理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5)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管理,落实总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6)施工作业班组应在作业过程中实施安全生产要求;

现场环境管理守则.doc

18现场环境管理制度1 现场环境管理制度 QEO/JSZ-R·A(02)-18 1、目的 为了确保环境管理工作有效、持续进行,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噪声、固体废弃物、节能降耗、粉尘废气和污水等环境管理工作。 3、职责 3.1设备部、工程部、后勤保卫部负责现场环境管理工作制度的监督检查。 3.2各部门负责相关专业的现场环境管理工作制度的监督检查。 3.3项目部负责现场环境管理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工作。 4、制度内容 4.1现场环境管理 4.1.1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做好保养工作,要做到机容机貌卫生整洁,停放时要按机型成行成排进行停放。

4.1.2钢木机具加工区:机械设备要按规格、品种进行摆放,并要求设立标识牌。 4.1.3储存油类的容器要确保清洁无泄露,在使用中严防跑、冒、滴、漏油料,对地面造成污染时应采取措施进行清理。 4.2噪声污染防治管理 4.2.1对产生噪音的施工固定设备市区工程要采用围档、罩棚进行消音。严 格控制作业时间晚10点-早6点不进行扰民施工,禁止夜间进行高强度噪音作业。 4.2.2行驶在作业场所以及公司所有办公区域的车辆的噪声控制,应严禁长时间鸣笛或轰鸣机器。 4.2.3作业场所噪声较大时,应为员工配置耳塞等防护用品。 4.2.4办公设施维修应避开工作时间,除遇特殊情况需要维修的,要尽量减少对办公环境噪声的污染。 4.3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4.3.1对全体员工进行宣传,鼓励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量。 4.3.2在维修机械设备时,维修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对废机油、棉纱、废零部件要集中存放在容器内或指定地点,全部收回专人保管,集中处理。严防对环境造成污染。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八大纪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八大纪律 ——项目专职安全员(工程师)王彬、李明超、李光荣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对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不熟悉的人,不得独立作业。 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零(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吊臂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二、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对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不熟悉的人,不准独立作业。 三、现场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1、严禁穿木、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提升机的吊蓝下或吊物下作业、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包括车间、工地)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投材料、工具、砖石、砂浆等一切物件。 5、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土及不按规定放坡或不加支撑的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不设栏杆或无其他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上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包括车间、工地)作业。 9、严禁在靠近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鞋进行机动水磨石等作业,严禁用手直接提拿灯头。 10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场所和木工棚、仓库内吸烟、生火。 四、现场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正确度使用安全“三宝”。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办法)。 二、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目标:主体结构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目标: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按合同工期。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且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部确认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6、监理单位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情况的掌握情况,对达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视情节扣除施工单位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清退出场。 7、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就报验收的现象。 8、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恪守监理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扣除监理费用200~1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9、监理单位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旁站工作。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敦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24小时施工的报验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扣除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并进行返修,通报批评。 11、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应书面提交监理

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管理规定完整版

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管理办法 1 目的 明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的管理要求,以减少环境污染。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承接工程的施工现场。 3 职责 本规程由工程管理部主管,各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 各施工班组负责其工作场地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的处理。 4 工作程序 粉尘 4.1.1 产生粉尘的作业 a) 沥青拌和作业 b) 土方外运、填方的产生粉尘 c) 切割金属、木材、石材及瓷片等; d) 室内场地扬尘; e) 露天场地风沙、扬尘等; f) 电焊产生的烟尘。 g)隧道工程钻眼产生的粉尘。 4.1.2 个人防护 在有粉尘的环境中作业,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如口罩、工作服、眼镜、工作帽、安全帽等,直接与水泥、石灰等粉质材料接触时还应戴手套。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4.1.3 环境保护 a) 搬运粉质材料,如水泥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撒,水泥等存放时应保持包装完整。搬运土方、建筑垃圾时,应适当撒水,车辆应遮盖。室内关闭风扇及迎风面窗户,以减少粉尘的产生和扩散;

b) 切割及打磨时,只要可能,应加水(或油)冷却,同时可减少粉尘的产生和扩散。批量的切割活动,只要可能应集中安排在一个固定的房间进行,以减少粉尘的扩散源。 c) 室内应经常撒些水,以保持一定湿度,同时,应经常清扫,保持地面干净,减少地面扬尘。 d) 室外堆放河沙、石料等可被风吹散的细颗粒材料时,应设挡风墙,或放置在避风处。 e) 施工现场内的道路,空地全部硬化,循环道路用C20混凝土浇筑,局部予以绿化。现场设专人清扫保洁,使用洒水设备定时洒水降尘。 f)、清理施工垃圾时,采用容器吊运的办法,严禁任何人随意凌空抛散。采用封闭垃圾站存放垃圾,并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区分存放,及时清运。外运时覆盖严密,确保不沿途撒落。 g)、在混凝土输送泵前和混凝土车清处洗设置沉淀池。在混凝土车出场前,由专人对车辆进行清洗,以防止车轮带泥出现场上路行驶。 h)、对水泥等易扬尘材料,实行轻卸慢放,用封闭式库存的办法,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i)、施工现场的施工区、生活区内不得焚烧化学、塑料、橡胶、油料等物品,以防产生有害、有毒的烟尘污染大气,造成毒害 j)、对与沥青拌和作业时采用冷凝法降尘。 K)、隧道工程施工时采用湿式钻爆法,做好洞内排风。 噪声 4.2.1 产生噪声的作业 a) 混凝土作业,特别是振捣混凝土时; b) 土方外运、填方机械运转时 c) 空气压力机、打桩施工时; d) 沥青拌和作业、电焊等。 C)隧道工程施工爆破等。 4.2.2 个人防护 在重噪声区(如振捣混凝土、打桩、沥青拌和作业)的作业人员应塞耳塞,无关人员应尽量撤离现场。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四项制度八项措施

重点采取四项制度: 一,治理施工扬尘污染。要求所有施工现场必须采取硬化措施,减少裸露面积。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减少扬尘污染。 二,严格施工现场材料堆放管理。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实行分开设置、区划管理。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识,禁止混放。 三,治理道路管线施工占路、污染环境问题。道路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道路标准设置临时辅路,配备洒水降尘措施,保证群众正常出行。设专人对工地周边卫生及时进行清扫,严禁污染周边环境。 四,提升施工围挡标准。工地围挡不仅能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更是降低扬尘污染的重要屏障。 文明施工措施 一、组织保证: 为保证现场的文明施工,建立以公司文明办、项目经理部、施工队三级管理体制网络,并专设文明施工管理组,把文明施工和开展5S(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活动列入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制订有关规章制度,经常督促检查实施情况。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佩戴上岗卡,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喇叭裤、裙子等上岗。 二、场容场貌: 现场明显处设立按建设部规定的五牌一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记录牌,文明施工牌),主要通道和办公,宿舍等门前全部采用硬地化,做到道路畅通、整洁、不积水,工地周围设置 2.5M高硬质围墙,实施封闭式管理,严格按平面布置图施工。 三、料具管理: 钢筋、砂砖石料,周转材料等按类归堆,做好材料,专设拌和台、分设料库。 四、消防保卫: 建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完善责任制度,按规定配设消防器具,严格明火作业规定,禁用电炉,严格治安保卫制度管理人员佩戴上岗证,24小时有人值班非施工人员不行擅自进入。 五、环境保护: 建立现场卫生管理制度,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采取切实措施控制施工噪音、烟尘、污水、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持工地现场整洁,合理处理施工用水和排水。施工时产生的废弃物和各类垃圾,应堆入在规定地点,并定期清运出场。设立设施齐全的厕所,并定期专人加以清扫。 六、办公及职工生活: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 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 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 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 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建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 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 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 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 和其他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证施工各个环节严格执行行业安全标准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华禹建设集团第一项目部项目部。 第三条建筑施工现场以政府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为标准,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四条项目施工必须按规定履行“施工安全许可证”审批手续,在交纳保险、取得“施工安全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项目施工。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针对工程结构、施工方法和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特殊施工材料,应针对工程结构,施工方法和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特殊施工材料、作业环境等不同特点制定,内容要具体并有指导作用。 第六条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基础和附着设计,孔洞临边防护,拆除施工等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第七条实行逐级安全交底制度。施工前,有关负责人应将工程

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项目经理、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向生产班组作出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第八条建筑工地必须具备下列安全内业资料,且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并轨当存查:安全目标的管理(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组织设计;单项施工方案;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活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整改记录;各种验收记录;违章处理登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登记;劳务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临时用电方案,维修、巡检记录;工伤事故资料;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 第九条施工现场道路、上下水平采暖通道、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等的平面图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并要加强管理。 第十条施工现场必须设“七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应急救援体系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不得少于6幅。 第十二条脚手架、井子架(龙门架)、塔吊、施工电梯、施工用电,“四口”防护、临边防护和安全网等,必须经企业组织有安全、技术、机械、电气等人员参加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要制定专人维护保养,发现有变形、倾斜、不稳定等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施工现场粉尘噪音废水废气管理规程

施工现场粉尘、噪音、废水、废气管理规程 1目的 通过对施工过程可能产生的粉尘排放进行控制;对噪声排放进行监测和控制,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噪声污染;对生产、生活污水排放进行控制和处理,以保证污水排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排放标准;对保障职工健康,防止职业病,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本项目部内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 3职责 3.1项目经理部是施工现场粉尘、噪音、废水、废气的直接管理者,并接受公司工程技术部的监督管理。 3.2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负责各项措施的具体落实,其他各部门协助管理工作的开展。 4 程序 4.1 粉尘 4.1.1本项目部产生粉尘作业场所 4.1.1.1水泥卸入仓库作业; 4.1.1.2水泥浆及泥浆搅拌作业区域; 4.1.1.3车辆在无硬化的路面上行驶; 4.1.1.4拆卸安全网和清扫施工现场等。 4.1.2产生粉尘作业场所的防护措施 4.1.2.1水泥装卸作业: (1)凡参加水泥装卸作业人员,应戴防尘口罩; (2)作业期间,应轻拿轻放,减少粉尘的飞扬;

(3)遇有破包应及时进行换装,以免粉尘散落在外,造成污染; (4)作业完毕之后,运输工具应清扫干净,不得残留水泥在工具内。人员应及时清洗头、脸、脚、手。 4.1.2.2水泥浆及泥浆搅拌作业区域: (1)搅拌机操作人员在作业期间应戴防尘口罩; (2)作业时,应将水泥袋轻置于入料斗口,将水泥缓慢放入,用完水泥袋要定点堆放在一起,不要随手乱丢; (3)作业完毕,应将搅拌机清洗干净,入料斗清扫干净,不要有水泥残留; (4)作业人员在作业完毕后,清洗整理,方可进餐。 4.1.2.3车辆在无硬化的路面上行驶: (1)施工现场在施工准备时应对主要路面进行硬化处理; (2)每天应由专人进行路面清扫,当天气干燥时应经常洒水,保持路面不因车辆经过产生粉尘,车辆离场时进行冲洗处理。 4.1.2.4拆卸安全网时和清扫施工现场会产生粉尘,注意减少粉尘,清扫施工现场时应洒水,保证不产生较大的粉尘。 4.1.3凡参加有粉尘危害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发现患有职业病,应立即组织治疗。 4.1.4对发现的不合格项,项目部将参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4.2 噪音 4.2.1本项目部主要环境噪声源有: 4.2.1.1隧道内盾构设备运行时的噪音。 4.2.1.2空气压缩机运行的噪声; 4.2.1.3圆盘锯运作的噪声;

建筑业农民工八项制度

77 就没 《建筑业农民工八项制度》 江宇城一期(5—8号楼)项目 2016年3月15日

目录 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二、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三、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制度 四、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五、农民工劳资投诉、调解和预防制度 六、施工现场农民工生产作业条件管理制度 七、农民工生产生活管理制度 八、劳务队长负责制度

(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逐步完善我单位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遏制因项目纠纷引发的群访事件的发生,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细则适用于在本单位施工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各类施工队伍,各施工队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具体工作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第五条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该企业所承包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与施工人员必须签订劳务合同。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的考勤、记工等管理工作。设立农民工实名制台帐、考勤工资表台帐。定期上传到上级部门指定网站。 第七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农民工管理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工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八条公司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具体应做好: 1.严格监督是否签订劳务合同。 2.严格执行本辖区内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担保金制度; 3.监督开发项目工程款的拨付情况; 4.监督在建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5.监督在建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6.积极做好日常纠纷调解工作。 第九条总承包企业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对工程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强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用工登记、日常考勤、工资支付与发放情况等相关制度,提高对建筑业农民工管理水平; 3.验证分包企业的必备施工资格,(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入川备案表、不良行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整理归档; 4.规范分包合同管理。总承包企业发包分包工程,必须按规定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应约定分包款支付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 5.及时掌握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督促项目部严格执行农民工身份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每月定时按工程项目收集《农民工人员花名册》; 6.统计汇总年、季、月农民工考勤及工资支付情况,每月监督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将发放情况现场张贴公示,同时收集存档工资发放表。积极主动处理各种纠纷,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7.总承包企业必须委派农民工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项目部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各种管理工作; (2)做好农民工进场教育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名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应留有记录; (3)认真做好进场农民工实名制登记,收集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每天核对农民工变化情况,记录施工人员出勤、工资,填制等工作; (4)审核并汇总每月各班组提交的每名农民工的出勤记录和实际应得工资额,编制工资支付表; (5)每月将出勤记录和支付金额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管理员现场指导、监督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工作发放到每位农民工手上; (6)每月定时向总承包公司上报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册,并汇报具体发放情况; (7)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

【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发布日期】 -05-07 【生效日期】 -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47 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 4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 现予公布,自 7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安顺 5月7日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立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它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三)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安全目标完成,使工程安全始终保持受控状态,及时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并对今后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请施工单位注意采取预防措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及要求 第二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执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施工许可证及必要的资质证明,并将复印件交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理公司存档。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专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项目部承担起对生产现场人员、设备、原材料及施工场所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订安全协议。 第七条公司随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第八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危险点的预测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并确保有效实施。安全监察部对其进行审核、补充,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必要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防寒、防冻、消防、防汛及防暑降温工作,确保设施和施工人员安全。做好春、秋、冬及特殊季节期间自然保护区的防火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所有接引施工临时电源必须加装漏电保安器;行灯电压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汽、水、电源等系统进行接引时,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监察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申请中注明使用负荷、容量、使用时间等,严禁在使用中随意增加负荷。如必须增加负荷才能进行施工时,须经安全监察部重新核实容量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大件设备吊装前,应先对钢丝绳进行载荷试验且合格,起重物底部严禁有人通行或停留。 第十四条高空作业应做好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起重设备应经有关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起吊重物时做好防止机械倾覆的事故预想。 第十六条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电气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对高压带电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第十七条施工使用的绝缘工器具应定期检验合格,工作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和监理公司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七不准”规定》要求,对安全措施、组织措施不完备或在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等条件下,不允许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第十九条安全监察部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察及考核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及培训 第二十条所有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要求

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 度要求 QB 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 Q/AEPC-M AQ37-

文档仅供参考 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 -06-30发布-07-01 实施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发布

目次 、/. —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2) 5 管理要求 (3)

、/. — 前言 本标准为防治大气污染, 保护和改进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而制定。标准规范了公司施工现场废气排放的环境管理工作。 本标准由公司系统管理部提出, 由安全管理部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冯莉、李青松本标准审核人: 李传玉本标准批准人: 陈金弘 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现场废气管理的具体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承建的电力建设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废气管理, 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GB16297—1996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废气: 指在工程施工、管理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大气环境的气体和尘状物(降尘、飘尘)。如: 烟尘、粉尘(颗粒物)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氮、一氧化碳、甲醛、苯并芘和氟化物等。 3.2 污染源: 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备或场所。如施工现场焚烧烟气的排放、现场机动车辆的废气排放以及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清扫地面、管道和设备所扬起的粉尘。 3.3 无组织排放: 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排放。施工现场的废气多为无组织排放, 如烟气流程中的排烟设备的泄漏、机动车辆尾气排放、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和清扫地面、管道所扬起的粉尘。 3.4 大气污染的控制指标: 大气污染的控制指标有经过排气筒排放废气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无组织方式排放的废气规定无组织排放的监控点及相应的监控浓度限值。 4 职责 4.1 安全管理部 a) 负责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的编写与修订工作; b) 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2 工程科 a) 负责施工现场废气的技术管理。 4.3 安全科 a) 负责施工现场废气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施工班组管理规定

施工班组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施工班组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中包方工程项目行为管理,提高施工质量,节约项目成本,树立品牌,利于发展,促进施工班组和工程项目部互惠互赢,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建设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班组。内容如下: 一、施工班组的选定原则: 1、参与本项目的施工班组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施工班长具备专长、诚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敬业精神; ②施工班长精通业务,有施工经验,业务素质较高; ③有足够的人力资源和一定的经济实力; ④施工过程必备的施工工具。 2、所有施工班组必须与项目部方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合同必须包括以下内容:施工内容、施工单价、施工工期、单位成本考核、安全责任要求、质量保证措施。 3、施工班组必须服从项目经理(主管)管理,令出即行。 二、项目部职责:见项目部管理规划。 三、安全管理细则: 1、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2、工地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用气等明火作业注意防火措施; 3、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杜绝事故。 四、质量管理细则: 1、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图纸及合同进行施工,施工班组对施工质量负责; 2、有序施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检、复检、交接检),明确质量责任; 3、现场搅拌、计量、材料配比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特性,杜绝掺假或掺和其它类似产品;

4、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提倡节约材料,加快进度; 5、做好现场成品、半成品、材料、机具设备的保护工作; 6、遵守现场作息制度,不允许擅自停工; 7、施工现场整洁规范,每干完一道活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地清。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施工合同要求,特签订本补充协议。 一、说明: 1、安全责任区的划分:乙方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所涉及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乙方人员生活区间。 2、甲乙双方应根据施工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 3、甲乙双方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甲方侧重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乙方主要负责“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甲乙双方同时注意“环境不良因素”隐患。以上隐患甲乙双方有共同义务提出、协商、解决、消除隐患。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协调双方之间和其它单位之间的关系。 2、甲方尽可能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安全责任区,并签字确认,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上述说明中1条“划分原则确定”。

国家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doc

2015年国家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成立以项目部负责人为组长各职能 部门,管理人员为组员的安全检查小组。 二、每周星期四上午9点,对本项工程范围内的各种机械设 备的运行,施工用电的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材 料的堆码。现场文明施工等情况过详细的检查,对查处 的问题做到四个落实:“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认真整改。 三、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提高特殊作业人员及民工的安 全防护意识和素质。 四、完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每个班组进场及个人都及时的 接受到安全技术交底,三级安全教育,相应的证件。 五、坚持开展夏季防火、防暑降温和危险场所部位检查。 六、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有体检合格,如有不适应从事高空作 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七、安全带的使用,使用时要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

不能打结。 八、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走,禁止没有防护设施 的情况下:“沿高墙、脚手架、挑梁支撑、运行吊篮等 攀登或行走。 九、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 装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十、项目部的安全员必须早上7:30到现场从B1—B5的外 墙及内装区域的检查、照相。不符合要求的要向其班组发通知令立即整改。 十一、安全员的各种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后要认真进行总结。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方案试题和答 案解析1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试题及答案 第三版

题型:单选题(共5题,100分) 1、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对产妇进行产后访视的时间是(C ) A、产后即刻 B、产后3-7天 C、产妇出院后1周内 D、产妇出院后1个月内 E、产后42天 2、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健康教育的重点人群不包括 (E ) A、青少年 B、妇女 C、残疾人 D、老年人 E、0-6岁儿童 3、以下不属于高血压患者高危人群界定指标的是(B ) A、血压高值收缩压130~139mmHg和/或舒张压85~

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2002-06-3O 发布2002-07-01 实施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发布目次 、八、-I 前言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职责1 5 管理要求1 、八 前言本标准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而制定。标准规范了公司施工现场废气排放的环境管理工作。 本标准由公司系统管理部提出,由安全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冯莉、李青松 本标准审核人: 李传玉 本标准批准人: 陈金弘 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施工现场废气管理的具体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承建的电力建设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GB1629—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术语和定义 废气: 指在工程施工、管理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大气环境的气体和尘状物(降

尘、飘尘)。如:烟尘、粉尘(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氮、一氧化碳、甲醛、苯并芘和氟化物等。 污染源: 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备或场所。如施工现场焚烧烟气的排放、现场机动车辆的废气排放以及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清扫地面、管道和设备所扬起的粉尘。 无组织排放: 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排放。施工现场的废气多为无组织排放,如烟气流程中的排烟设备的泄漏、机动车辆尾气排放、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和清扫地面、管道所扬起的粉尘。 大气污染的控制指标: 大气污染的控制指标有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无组织方式排放的废气规定无组织排放的监控点及相应的监控浓度限值。 职责 安全管理部 a 负责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的编写与修订工作; b 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工程科 a 负责施工现场废气的技术管理。 安全科 负责施工现场废气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对施工现场废气进行监视和记录; 负责对施工机械、机动车辆实施监督和管理。 专业工程公司(处) 负责本专业废气排放管理措施的制定; 负责本专业废气排放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培训,并建档记录; 负责不符合项的整改。 管理要求 废气排放的具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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