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标准版)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标准版)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标准版)

XX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范本(试行)(试行,适用于房屋市政、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国土工程等勘

察设计项目适用)

2015年版

使用说明

一、《XX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以下简称《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适用于达到规模标准以上的工程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三种情形的招标。仅开展勘察招标的,招标人应将对设计人员的要求部分以用“/”标示,仅开展设计招标的,招标人应将对勘察人员的要求部分以用“/”标示。

二、《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同时,本文本中设置了可选项(用“□”标识),供招标人参考,由招标人自行考虑和选择,并用“?”标识表明该选项被招标人选用,用“□”标识表明该选项未被招标人选用。

三、招标人按照《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否决投标的全部条款。

六、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版在我省原示范文本基础上根据计算机评标需要进行了修订,对在试行过程中不适应发展要求的,将适时做出修订和完善。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

项目招标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年月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近年(3年或5年),即年至

年,已完成不少于(0~2个)类似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证或者,投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见附件

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XX),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KSZBJ);未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免费获取招标文件。上述方式,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KSZBJ)。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见附件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XX(详见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除在四川省指定媒体发布外,须同时在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传真号码: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3)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其发生的费用自理。

1.9.2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招标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答疑,应以不署名的形式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XX)提出。

1.10.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6天前,所有免费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只能凭身份认证密匙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匿名提问。

1.10.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网络在线方式(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标文件补遗和答疑”)向所有投标人澄清。所有免费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凭身份认证密匙获取澄清。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KSZBJ,包含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项或内容不全,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凭身份认证密匙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XX),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匿名提问。

2.2.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所有投标人澄清。所有免费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XX),并凭身份认证密匙获取澄清和补遗。

2.2.3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XX),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无论对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作何种变更,都要重新制作电子招标文件(*.KSZBJ),并重新备案,且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XX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XX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

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

(5)投标保证金

(6)近____个年度财务状况表

(7)近____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8)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9)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

(10)其它资料

第二部分勘察设计投标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项目管理机构及企业业绩、资质等

(3)勘察设计大纲

(4)其它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2的相关规定。

3.2.2设计所用的任何工具、设备、人工、保险、税金和后期服务的一切办公设备、通讯、交通、人工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均不另行支付。外地设计单位在施工期间应派2-3名专业勘察设计人员常驻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在报价内)。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以备查验。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应予以否决。

3.4.3投标保证金将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系统退还到投标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网银账户。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拒签合同”是指:①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还。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除附注以外)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三年新注册的公司不满足本条款的可不提供。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XX市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文档,由资格审查文件和勘察设计投标文件组成。资格审查文件和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必须使用《XX市勘察设计工程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细则

附件3: 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细则 1、根据第三章规定的评标办法,特制订本工程评标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 □ 综合评估法二。满分100 分,由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三部分分值组成。其中商务 标满分100分,权重为25%;技术标满分100 分,权重为60%;资信标满分100分,权重为15%。 □ 排序法。 □ 记名投票法。 3、本项目的开评标顺序为: 3.1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先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本条第3.2 款规定顺序进行开评标。 3.2 对合格投标人的各部分投标文件,按以下顺序进行开评标:先开评技术标、资信标,再开评商务 标。(适用综合评估法二项目) 4、评标工作将根据本细则第3 条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 4.1 资格条件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招标(代理)人经开标现场验证确认的有效投标人按以下程序进行资格条件初步评审: □ 4.1.1 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担保提交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 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适用合格制资格预审项目) □ 4.1.1 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 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 项规定的资格评审标准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内容不全或投标人递交的原件内容不符合,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适用资格后审项目) 4.1.2 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如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内容发生涉及投标资格的重大变化,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1 项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更新部分内容进行初步评审。(适用资格预审内容有重大变化项目) 4.2 确定合格投标人: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初步审查的均为合格投标人,均进入投标文件的评审。 4.3 技术标评审(共100 分): 4.3.1 对技术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 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 项规定的技术标评审标

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 (2 0 1 1 年版) 交公路发[2010]742 号 自2011 年3 月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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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一、为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特制定《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二、《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采取资格预审方式的,应配套使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并对《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进行修改。 三、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触。 四、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补充或细化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五、《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

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 2

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六、招标人应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 件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综合评估法I 和综合评估法II,并以醒目方式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 八、第五章“勘察设计技术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由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 款”相衔接。 九、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如对《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有修改意见的建议,请及时反馈交通运输部。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细则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细则 鲁建发第31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行为,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省投资或者参与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必须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凡属下列范围的,均应实行设计招标投标: (一)总投资额在五百万元以上(含五百万元)的民用建筑工程(包括科研、卫生、体育、教育、文化等非生产性设施); (二)总投资在一百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 (三)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以上的居住小区,及主要公用建筑; (四)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招标投标的。 外商独资,国内个人投资的建筑、市政工程是否实行招标投标,由投资人自行决定。 县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保密,抢险,救灾等建筑、市政工程,可以不实行设计招标投标。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

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招标投标项目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组织编写招标文件的能力; (二)有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设计招标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招标人必须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审查备案机关必须在5日内完成审查备案手续。 第七条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可以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及其以上的设计单位发出邀请书。 第八条招标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发布招标信息,包括招标人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 (二)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四)其它事项。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公示招投标书范本

沧州渤海新区渤海路西延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沧州渤海新区骅郡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4)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18) 第四章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及参考依据 (20)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1) 第六章评标办法 (42)

第一章招标公告 沧州渤海新区渤海路西延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本招标项目沧州渤海新区渤海路西延工程经沧州渤海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沧渤经字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中标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沧州渤海新区渤海路西延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渤海新区,从渤海路现有道路西延至旭阳街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沧州渤海新区渤海路西延工程道路全长.m,设计行车速度km/h,道路标准断面宽m。本项目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含雨污水工程)、桥涵工程、 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内容,预留给水、电力、通信等管线位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标段划分:划分了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工程详细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效果图、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清单及预算编制);经审图机构审图合格后出具施工图(由设计单位自行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审图机构审图并支付审图费用)、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包括本项目区域内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拟投标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且需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最新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 第 2 号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交通部部长张春贤 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水利部部长汪恕诚 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广电总局局长徐光春 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二日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2013年第23号进行修改。 中文名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发布单位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二日文号第 2 号实施时间2003年8月1日 目录 1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编辑 根据2013年3月11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第2号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铁道部部长:刘志军 交通部部长:张春贤 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 水利部部长:汪恕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杨元元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徐光春 二○○三年六月十二日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

关于设计招标文件范本的说明 法律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家、省、市重点项目,达到勘察设计招标规模的,应当公开招标。 建筑物的外观、功能和造价,主要取决于设计方案的优劣,公共项目的设计招标更受到公众的强烈关注。招标首要目的是提高设计水平,通过竞争方式寻求令人满意的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技术实力和创作灵感缺一不可。投标人越多,竞争越激烈,成果越丰富,方案越合理,效果越满意。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的招标投标活动,不会取得任何效果,只会成为耗费人力、物力和时间而没有任何意义的活动。公平是所有具有竞争性质的活动应该追求的最高境界,设计招标活动能否最大限度地为投标人创造公平竞争机会,关键在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既有口碑甚佳的,也有声明狼藉的。如果招标结果变得很容易“预测”、越来越缺乏神秘感,幕后交易屡屡得手,招标投标将失去意义,最终导致集体沉沦。经验告诉我们,一切不公平、不合理的做法,背后往往隐藏着违法行为和非法交易行径,只是暂时未暴露而已。 制订设计招标文件范本的宗旨,是建立一套打击造假不公、幕后操纵的有效机制,使招标结果更有公信力。 一、招标文件范本的适用范围和作用 招标文件范本适用公开招标活动,设计招标文件范本与其他招标文件区别如下: 1、招标文件范本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可以有效降低违法违规风险,加快招标进程。其他招标文件难以兼顾招标投标和行业管理政策法规的要求。 2、招标文件范本尽量兼顾招标投标活动各方的利益,通过建立统一完善的规则,达到合理平衡状态。其他招标文件常因某种目的、某些需要而随意改变规则,破坏平衡。 3、招标文件范本吸取全市设计公开招标活动的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和更新,能够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其他招标文件难免考虑欠周全,甚至重蹈覆辙,产生矛盾、招惹麻烦。 4、招标文件范本统一格式、统一规则、统一发布,方便各方当事人下载、编制、审查、阅读和理解。其他招标文件自订规则,五花八门,千差万别,难免造成偏差失误。 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采用最新公布的版本。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办法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办法 交公路发[2001]582号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工作,保证评标的公平和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评标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四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工作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综合评价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 提出中标、废标或建议重新招标等评标意见,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设立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专家库中确定。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评标细则,并在开始评标前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评标细则中,应当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评标标准和办法,制定具体的评价指标。 第六条评标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1、符合性审查; 2、澄清(如果需要);

3、评审打分 (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1、符合性审查; 2、澄清(如果需要); 3、评审打分 (三)综合评价,提出评标意见; (四)编写评标报告。 第七条开标时,招标人应当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签署情况及商务文件中标前页的主要内容。投标文件中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不予拆封,并妥善保存。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八条评标阶段应当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判定其内容是否详实可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九条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 (一)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三)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未发生实质性改变,联合体成员未发生变化; (四)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授权代理人授权书,并附有公证机构公证书; (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交了联合体协议,并附有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2013修改)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2003年6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 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 (三)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五)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六)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 (七)国家规定其他特殊情形。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广电、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 1.关于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的法律规定 勘察设计和监理工作招标,均需遵守《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特殊之处说明如下。 (1)勘察设计招标除应遵守上述法规规章外,还应遵守《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令第2号)的相关规定。 (2)对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如勘察设计、监理费用在50万元以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对于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 2)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3)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施工招标最高为80万元人民币)。 (4)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投标文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无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或者注册建筑师受聘单位与投标人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5)关于监理招标,国家发改委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尚未颁布专门的行政规章(《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尚在征求意见阶段),故主要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 2.招标程序的步骤 按照招标人和投标人参与程度,可将招标过程粗略划分成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和决标成交阶段。 (1)招标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招标准备阶段的工作由招标人单独完成,投标人不参与。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招标方式。 ①根据工程特点和招标人的管理能力确定发包范围; ②依据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确定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次数和每次招标的工作内容; ③按照每次招标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选择合同的计价方式; ④依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招标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合同类型等因素的影响程度,最终确定招标方式。 2)办理招标备案。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招标备案文件应说明:招标工作范围;招标方式;计划工期;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自行招标还是委托代理招标等内容。获得认可后才可以开展招标工作。 3)编制招标有关文件。招标准备阶段应编制好招标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有关文件,保证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这些文件大致包括:招标广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以及资格预审和评标的方法。 (2)招标投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该阶段从发布招标公告开始,到投标截止日期为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第八部第2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各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 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二) 抢险救灾的; (三) 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 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 有效的竞争的; (五) 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 能配套性的。 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计划、经贸、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通信、电子、水利、民航、广电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 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 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 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 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第九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二) 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三) 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 目,以及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并依法获得批准 外,应当公开招标。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 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 标人数量有限的; (二) 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要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三) 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保证有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 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 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只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第十四条凡是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都应被允许参加投标。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4月修订)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4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 第三章投标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 (三)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五)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六)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 (七)国家规定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广电、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规避招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细则

建筑 附件 3: 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细则 1、根据第三章规定的评标办法,特制订本工程评标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二。满分 100分,由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三部分分值组成。其中商务 标满分 100分,权重为 25%;技术标满分 100分,权重为 60%;资信标满分 100分,权重为 15%。 □排序法。 □记名投票法。 3、本项目的开评标顺序为: 3.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先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本条第 3.2款规定顺序进行开评标。 3.2对合格投标人的各部分投标文件,按以下顺序进行开评标: 先开评技术标、资信标,再开评商务标。(适用综合评估法二项目) 4、评标工作将根据本细则第 3条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 4.1资格条件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招标(代理)人经开标现场验证确认的有效投标人 按以下程序进行资格条件初步评审: □ 4.1.1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担保提交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1项规定 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适用合格制资格预审项目) □ 4.1.1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 表第 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2项规 定的资格评审标准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内容不全或投标人 递交的原件内容不符合,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适用资格后审项目) 4.1.2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如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内容发生涉及投标资格的重 大变化,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1.1项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更新部分 内容进行初步评审。(适用资格预审内容有重大变化项目) 4.2确定合格投标人: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初步审查的均为合格投标人,均进入投标文件的 评审。 4.3技术标评审(共 100分): 4.3.1对技术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1项规定 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3项规定的技术标评审标

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细则.doc

附件 3: 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细则 1、根据第三章规定的评标办法,特制订本工程评标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二。满分 100 分,由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三部分分值组成。其中商务 标满分 100 分,权重为 25% ;技术标满分 100 分,权重为 60% ;资信标满分 100 分,权重 为 15%。 □排序法。 □记名投票法。 3、本项目的开评标顺序为: 3.1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先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本条第 3.2 款规定顺序进行开评标。 3.2对合格投标人的各部分投标文件,按以下顺序进行开评标: 先开评技术标、资信标,再开评商务标。(适用综合评估法二项目) 4 、评标工作将根据本细则第 3 条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 4.1资格条件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招标(代理)人经开标现场验证确认的有效投标人按以下程序进行资格条件初步评审: □ 4.1.1 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担保提交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1 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适用合格制资格预审项目) □ 4.1.1 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 表第 2.1.1 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2项规定的资格评审标准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内容不全或投标人

递交的原件内容不符合,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适用资格后审项目) 4.1.2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如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内容发生涉及投标资格的重 大变化,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1.1 项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更新部分内容进行初步评审。(适用资格预审内容有重大变化项目) 4.2确定合格投标人: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初步审查的均为合格投标人,均进入投标文件的评审。 4.3技术标评审(共100分): 4.3.1对技术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3项规定的技术标评审标准对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 4.3.2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表所列评审内容和评审标准各自单独 进行评分,并给出每项评审内容具体详细的评审理由。 评审内容 勘察技术方案 软土地基勘察要点 工 对周边环境和勘察技术要求的了解程度 程 相关地质资料的收集和利用程度 勘 勘察工作量的布置和采用的勘察方法规范要求和地方特点符合性 察 勘察施工组织合理性 方 工期满足程度 案 预期的勘察成果满足规范和设计施工要求程度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征求意见稿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标准文本 2015年版 (征求意见稿)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盖从业人员印章)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盖从业人员印章) 年月日 注:(1)实行自行招标组织形式的,项目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本单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人员。

(2)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的,项目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委派到本项目的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3)实行自行招标组织形式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内容删除,下同。 目录 注:招标文件目录应至少编制到章,并用阿拉伯数字标明相应页码。例如: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招标人 为。由(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

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勘察/设计周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其他要 求:。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和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勘测设计招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1年第6号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01年8月2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 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黄镇东 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提高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和公路建设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 第三条公路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勘察设计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的; (二)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的; (三)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第四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正当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六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交通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依法查处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通过招标活动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可以实行一次性招标、分阶段招标,有特殊要求的关键工程可以进行方案招标。 第八条招标人是符合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条件,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 第九条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具备组织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符合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条件、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代理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第十条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十五日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核备;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委托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核备。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标准版)

XX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范本(试行)(试行,适用于房屋市政、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国土工程等勘 察设计项目适用) 2015年版

使用说明 一、《XX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以下简称《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适用于达到规模标准以上的工程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三种情形的招标。仅开展勘察招标的,招标人应将对设计人员的要求部分以用“/”标示,仅开展设计招标的,招标人应将对勘察人员的要求部分以用“/”标示。 二、《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同时,本文本中设置了可选项(用“□”标识),供招标人参考,由招标人自行考虑和选择,并用“?”标识表明该选项被招标人选用,用“□”标识表明该选项未被招标人选用。 三、招标人按照《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否决投标的全部条款。 六、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版在我省原示范文本基础上根据计算机评标需要进行了修订,对在试行过程中不适应发展要求的,将适时做出修订和完善。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评分)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星城新宇·中城苑农村拆迁保障住房勘察设计(第 二次) 建设单位:XX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XX

中国·XX 二〇一三年七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7 第二章合同条款33 第三章设计技术说明及要求70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73 第五章评标办法89

星城新宇·中城苑农村拆迁保障住房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第二次) 星城新宇·中城苑农村拆迁保障住房勘察设计已由XX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投发[2013]0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XX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XX,现对星城新宇·中城苑农村拆迁保障住房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星城新宇·中城苑农村拆迁保障住房勘察设计 2、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雨发改投发[2013]018号 3、建设地点:XX市雨花区石马村韶山路以东、竹塘路以南、曙光路以西。 4、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96971平方米,约145.5亩。住房控高100米,保障住房部分容积率为3.2,公寓及商业部分容积率为4.2。安置房总面积为331900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等公共面积),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公寓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物业用房(商业)约15500平方米,幼儿园2400平方米。 5、资金来源:自筹; 6、勘察周期:初勘30天(日历天),详勘45天(日历天),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进度要求,同时需提供中间资料。 7、设计周期:(1)总平面详细规划设计工期10天;(2)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工期20天;(3)初步设计阶段工期20天;(4)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40天。设计概算应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同步提供,其余各个阶段工期或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项目工程建设时序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发包人批准计划落实。 8、招标X围: 8.1勘察工程工作X围: 星城新宇·中城苑农村拆迁保障住房建设项目X围内的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相关后续服务。本合同勘察区域土地面积约145.5亩,具体布局及参数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岩土工程勘察任务书》为准(具体以国土部门的征地图为准),勘察成果能满足项目设计要求。 8.2设计工程工作X围: 星城新宇·中城苑农村拆迁保障住房建设项目工程的总平面详细规划设计、建筑方案

06、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2003年6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令第2号发布根据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23号令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 (三)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五)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六)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 (七)国家规定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广电、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规避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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