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局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及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属各号码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

工程局项目管理部负责全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为全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建立、

监督指导和贯彻实施。并指导和监督局属各法人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分包方,重点指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外委试验、物资供应、设备租赁和工程设计、业主指定分包等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

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层级,我局采取五级管理模式扩大管理覆盖面,即:工程局、号码公司、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劳务分包企业五级管理层次。(一)工程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监控管理,具体工作由项目管理部负责。并成立中建六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局项目管理部或明确管理部门。

(二)号码公司设立或明确农民工及劳务管理部门,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分公司配置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工程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农民工的现场管理工作。

(五)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管理其劳务队伍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并分包企业委派的现场劳务队长、劳资员必须具备该劳务企业的授权委托。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工程局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工程局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区域公司分包方进行资格预审和业绩能力考察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分包方资源库,对分包方资源进行集中管理,保存分包方档案。

(二)负责与主要劳务输出省市的驻津劳务管理机构对接,建立并发展劳务供方基地和资源网络。

(三)组织并负责指导号码公司、项目经理部进行分包方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和更新合格分包方名册和不良分包方名册。

(四)定期汇总发布、更新局总部《合格分包方名册》和《不良分包方名册》。(五)参与以工程局名义签约项目分包合同的评审及履约过程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指导所属各公司按照天津市建委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第七条号码公司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法人层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资格预审和业绩能力考察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分包方资源库和不良分包方资源库,对分包方资源进行集中管理,保存分包方档案,并报送局项目管理部备案。

(二)负责贯彻和执行上级部门对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负责牵头组织分包方公开招标工作和招标评价报告的编写,

做好分包方资源配置的服务工作。

(四)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提供劳动力信息,协助分公司调剂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的流向。

(五)负责指导、监督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及技术交底工作。

(六)负责在项目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七)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协议)的审核、签订的备案工作,并指导和监管分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执行情况。

(八)依据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管理职责,对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九)指导分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调解工作。

第八条分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职责

(一)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考核评定、施工工程实物量(产值)结算等管理工作。

(二)负责向工程项目经理部推荐、提供合格的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协助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

伍的自身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的全面考核,并将对分包方考核工程中的不良表现及时上报上级分包主管部门。

(三)负责会同工程项目经理部与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拟订劳务分包合同(大清包合同)内容,并审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大清包协议》。

(四)负责指导和监督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进场后的安全、质量培训教育,尤其做好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民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留有痕迹。

(五)负责审核工程项目经理部每月报送的劳务分包企业的工程结算情况及农民工工资结算情况,并负责监督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六)负责定期、按时上报劳务分包管理(包括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并定期检查工程项目经理部劳务分包规范化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每季度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七)负责督促、协调工程项目经理部解决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问题,并及时上报情况,保证信息畅通。

第九条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农民工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民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并指导农民工签订《提示书》,且留有培训痕迹备存。

(二)负责监督、核查劳务分包企业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农民工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三)审查进场农民工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并对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农民工进场后3日内,劳务分包企业未能提供《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或由于农民工个人原因未能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结清三天工资清退出现场。

(四)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每日清查现场农民工人数,核查农民工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五)配合项目经理或计划员,依据劳务分包合同及每月结算劳务分包企业完成工程量(产值)情况,核查劳务分包企业下达农民工的施工任务单及完成实物量情况,审核劳务分包企业上报的农民工考勤记录和工资明细单,并汇总出农民工工资总额,上报分公司审批备款。

(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

(七)负责监管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

(八)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对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分包方的使用管理、过程考核,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成分包方的竣工或年度等阶段性考核工作。

(九)工程竣工或劳务分包完成后,负责该工程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结算工作,并对所有农民工工资结算资料、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以及撤场清算单等内业资料进行收集存档,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分公司民管科留档存查

第十条分包方主要职责

(一)依法招用农民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底之前,分包企业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应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计算出每名农民工实际应得工资额,编制工资支付表。

(二)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并履行分包合同;为农民工工资建立个人账户。

(三)施工现场劳资员均须有分包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四)委派劳务队长、劳资员

第十一条劳务分包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一)组织本队伍的农民工参加进场培训教育工作,并在培训的同时配合工程项目经理部民管员完成农民工《提示书》的签字工作。

(二)负责收集上报进场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制《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

(三)负责本队伍农民工日常管理工作及劳动力变化情况的统计工作,并随时更改《分包人员花名册》,撤场人员填写《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上报总包单位,经总包单位认可后方可离场。(四)配合工程项目经理部民管员进行农民工在册人数的统计确认和检查工作。

(五)配合劳务队长下达施工任务单,并于月末进行完成实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并依据农民工出勤情况,计算出农民工月工资。

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制度2019版

******* 工程 实 名 制 管 理 制 度 ************ 有限公司******* 项目部

目录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3)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4)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4) 3、劳务分包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4)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5) 1、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5) 2、实名制系统建立 (5) 3、电子考勤 (5) 4、临时出入登记 (6) 5、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6) 6、工人退场 (6) 三、注意事项 (6)

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本工程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务工人员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 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劳 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项目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项目部 信誉,促进企业、项目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 天津市下发文的相关文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建立总承包单位民工管理责任制 作业人员首次进入工地现场 由总承包项目部对作业人员基本 信息进行登记并录入实名制管理 动态人脸识别一体机 施工人员出入实行动态人脸 识别管理进行电子考勤+登记 施工作业临时出入人员退场 动态人脸识别 做好登记 办理退场手续并 管理进行电子 从动态人脸识别 考勤+登记 管理系统删除记 录

总包企业项目经理部设 1 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各分包单位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设1 名后勤管理员,负责工人生活区管理工作。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 1 名,管理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合同的签订及现场施工。 (3)负责在项目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 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4)负责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5)负责对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协调解决工作。 (6)项目部各专业专项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现场施工人员统计记录工作。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办理手续,录入考勤系统信息。 (2)负责监督、核查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 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并确保人、册、证、合同、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 场。 (4)依据《劳务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 理和控制。 (5)负责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 资纠纷,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劳务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1)组织本单位工人落实实名制信息填报工作,参加进场培训学习工作,带领 工人严格执行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2)负责收集上报进场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制《劳务人员花名册》及 时上报项目部备案。 (3)负责收集本单位的相关资质文件、人员上岗证、工人劳动合同等并及时报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为贯彻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实名制管理平台启用以来,平台运行并没有达到理想状态,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了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效果,甚至成为了施工企业的工作负担。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程的相关费用拨付不及时。个别项目由于建设单位未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自行垫付农牧民工工资。运行实名制管理平台所需设备采购、网络租用及专人管理等相关费用补贴政策不明确。 二是实名制平台运行不健全。虽然经过多次培训,但仍有个别项目劳资专管员不熟悉实名制管理系统,实名制平台推进缓慢。在实际操作阶段,实名制管理硬件质量良莠不齐,产品和服务缺失。 三是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不完善。部分项目未签订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协议,农民工流动性强,企业管理难度较大,未执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和分帐管理制度。 四是国家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到位。建筑企业实施手段不够强硬、实施目标不详细、监督力度不到位;施工一线项目部管理人员对怎么做、为什么要这样做的概念不清晰。

二、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工资支付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审批程序,认真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的调度,督促各建设单位按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做到专款专用。 二是完善工资支付制度机制。认真落实“两金三制一公开”制度,倡导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加强农牧民工长效管理及保障工资及时发放。 三是落实各级主体管理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强化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管理责任。及时出台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提高建筑业企业主观能动性。 四是规范工资支付权益保障。对实名制工作落实到位的企业,给予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评价中适当加分等优惠政策。对推行工作不积极的企业,主管部门可采取约谈、通报及联动管控等措施给予督促。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局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及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属各号码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 工程局项目管理部负责全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为全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建立、 监督指导和贯彻实施。并指导和监督局属各法人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分包方,重点指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外委试验、物资供应、设备租赁和工程设计、业主指定分包等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 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层级,我局采取五级管理模式扩大管理覆盖面,即:工程局、号码公司、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劳务分包企业五级管理层次。(一)工程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监控管理,具体工作由项目管理部负责。并成立中建六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局项目管理部或明确管理部门。 (二)号码公司设立或明确农民工及劳务管理部门,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分公司配置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工程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农民工的现场管理工作。 (五)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管理其劳务队伍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并分包企业委派的现场劳务队长、劳资员必须具备该劳务企业的授权委托。 第三章职责分工

现场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方案

现场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方案 1.劳务队伍进场的管理 一、项目经理部组织管理人员对进场劳务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并作好记录 二、按照劳务分包方提供的劳务人员花名册核对人员、收集劳务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聘任合同书,劳务人员花名册上必须加盖劳务公司印章。 三、检查劳务队伍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并留存复印件。 四、督促劳务分包队伍在签订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日内,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并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备案手续复印件。 五、编制劳务人员的个人信息台帐,纳入项目经理部管理系统。 六、培训教育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讲解劳务管理系统对于他们个人的意义. 2.劳务队伍日常管理 一、全面落实以劳动合同管理为中心的“九统一”。(劳务人员身份证、暂住证、岗位证书、劳动合同书、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工作卡和床头卡统一。) 二、建立项目部劳务实名制管理档案 1、项目经理部注册备案劳务人员花名册 2、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动态管理记录 3、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考勤表 4、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表 三、建立项目劳务人员个人管理档案 1、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劳动合同书 2、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暂住证复印件 4、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 5、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胸卡编号

6、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床头卡编号 四、项目经理部经理及劳动力管理员应随时掌握现场劳务人员的进出场情况,对新进场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教育、审核及档案留存。填写项目部劳务工人进出场记录表,及时管理系统中增加进场人员信息,删除离场人员信息。 五、项目经理部经理、工长、预算员及劳动力管理员应互相沟通,根据各自掌握的信息进行现场施工人员总数的综合比对,明确每日现场务工人员总数量并记录存档。 六、每日对劳务人员生活区进行检查,核对床头卡姓名与劳务公司提供的花名册是否统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劳务工人工资的支付及劳务费的结算 一、劳务公司首先向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供上月在本项目劳务人员的考勤表,该考勤表应为原件并加盖了劳务公司公章。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置专用展板,公示劳务公司提供的考勤表(复印件),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二、根据劳务分包合同,项目经理部经理、预算员、专业工长和劳动力管理员共同商议确定本月劳务费支付总额。每月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及劳务费结算可以参照如下方式: 1、按照劳务队伍出勤人数,每人每月支付不少于项目所在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务费。 2、工程结束56天内,项目经理部要与劳务公司办理完毕劳务费的结算,并支付不少于结算总价80%的劳务费,余款扣除保修费后按照合同约定一次付清。 3、跨年工程,春节前各项目经理部要对劳务队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盘点,并支付不少于完成工程量85%的劳务费。 三、以施工作业量优先结算劳务费,并统一以支票形式支付给劳务分包企业,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支付给“包工头”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或个人。 四、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留存劳务费支付支票或汇票的复印件,并建立劳务费支付台帐统一管理。 五、劳务人员月工资支付前,劳动力管理员必须在专用展板上将劳务公司提供的上月工资支付表复印件进行公示。 六、工资支付表公示无异议后,项目经理部劳动力现场监督劳务公司劳动力管理员进行工资发放,并对发放现场照相取证,影像资料必须建立专用数据库,存档备查。 七、按月收集整理劳务企业工资支付表原件(由劳务人员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并存档备查。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98311

农名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出勤记录清况、工发放记录清况、进出项目时间清况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包队伍所用劳务人员和自用劳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分包队伍是指在公司各单位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和我单位自用临时务工人员。 第四条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格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指导劳务实名制办法的实施。 3、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本单位临时务工人员的选用及信息管理。 (二)安保部门 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殊工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持证上岗人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或不按本办法管理的分包队伍有权提出辞退意见。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六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岗位资格信息:职务、级别、证号、发证机构和发证时间等。 3、工资待遇信息:工资发放方式和工资标准等。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分包队伍以作业组为单位设立考勤表,由劳务专管员坚持每天考勤,填写职工考勤表。 第八条项目部应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并记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杜绝侥幸防患未然 ------致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的一封信 尊敬的先生/女士: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屡屡发生恶意讨薪现象。有些不良包工头利用企业对工人进退场无合同、人员工作无考勤、工资支付无凭据等等“漏洞”,虚列工人、工天、工价借以转嫁自身承包不善造成的财务风险,并指使下属农民工采取游行堵路、威胁跳楼、滞留政府等等过激手段闹薪,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并对企业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压力。同时,还有部分企业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致使企业的经营风险无限加大。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施工企业必须依法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无条件支付工人的工资和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并对因此造成的群体性事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风险。 为最大限度保护您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有关规定附后)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无欠薪”创建活动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25号)(有关活动要求附后)等文件要求,今年,我区将在全区各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实名制、施工过程结算、工资专户管理和银行代发等制度。建

议您工程款与工资行为相分离,由企业直接将工资分发给工人并留下证据,最好通过银行卡发放,对于想利用工人工资款捆绑承包款的包工头请勿用。 请贵公司配合落实“三无欠薪”活动的有关要求,特别是要抓好承诺书《接收单》《反馈单》、班组长和工人的进退场承诺书、考勤制度的落实,对于临时用工,也要督促班组长做好工人的进退场承诺,确保工人工资支付到位。企业要按时报送以下材料(材料具体见附件)到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一、班组用工登记表(企业项目部应于开工后第1个月将班组报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项目部印章后报送。已在建多月的,该表作为第一次报送材料); 二、新增进、退场人员情况登记表(各班组应于每月10日前将本班组上个月新增和退场人员情况报送给企业项目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由企业项目部将班组报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项目部印章后报送); 三、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报告(每年9月15日前报送,已竣工的在当月报送); 四、季度工程款(人工费用)到位情况报告(每季第一个月15日前报送); 五、工伤保险承保发票复印件。 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将按照《开展“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工程建设领域依法应取得施工许可或开工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中从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不得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第四条对直接招用和分包企业招用的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如实采集农民工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工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建立劳动用工档案。企业不得招用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招用的人员。 第五条在工程项目部应至少配备一名劳资专管员,负责所属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签订、考勤计量、工资结算支付等工作。劳资专管员应按月向农民工个人提供工资清单,由农民工本人签字并保存2年备查。 第六条依法与招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第七条负责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企业建立工程项目的劳动用工名册。 第八条自工程开工之日起30日内将汇总后的劳动用工名册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备。工程施工、勘采加工期间用工人员发生增减变化的,应当在增减变化后10日内对用工人员增减情况进行报备。 第九条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应将劳务派遣协议和被派遣劳动者名册按照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报备。 第十条建设工程因故停工超过1个月的,应在停工后1个月内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备劳动者工资结算支付等情况。工程重新开工的,应在重新开工之日起7日内再次报备。 第十一条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维权公示牌,明示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实现所有施工场地全覆盖。 第十二条接受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会组织按相应职责对落实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实名制管理方案

项目部实名制管理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肯定了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问题和不足、为促进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其中、建筑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将在我国全面推行。 为响应上级部门及公司要求加强和推进本工程项目劳务管理工作,实施劳务精细化管理,做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切实维护劳务人员和各管理方合法权益,确保本工程建设的和谐与稳定,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 本制度涉及的分包队伍是指在我项目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 二、实名制工作难点及管理 本工程属于研发建筑楼,施工现场作业面积大,封闭式管理难度大、施工作业环境复杂、人员流动性大。施工现场共有3个大门、计划实名制通道设北门闸机作为主要考勤通道,西门闸机主要为管理人员通道,南门直接封锁以备用应急通道。实名制信息网络平台采取云筑网络与政府部门以及公司连接,届时会在云筑平台上面上传新入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劳动合同以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等信息,便于能够及时、明了的掌握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 建设单位需向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并且能够按月足额支付,需要开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且与总承包单位需要共同缴纳农名工工资保证金。 三、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主要人员设置如下:

(完整版)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8]11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和工程项目部应配备劳资专管员,核实农民工身份信息,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按照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对劳务承包行为的劳务用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进行劳务人员实名登记造册,纳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名册作为支付劳务费的基本依据,至少保存3年备查。 第三条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信 息采集点,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使用实名制监管系统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并将工人实名信息传送至银行制作工资卡。已有银行卡的工人,可在施工现场信息采集点提供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不再办理新的工资卡。 编制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花名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民族、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户信息、电子照片、联系电话、文化程度、技能培训情况等。 施工现场人员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在3日内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更新。

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制度,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建立人员专用出入通道,安装符合要求的考勤设备,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劳动考勤并建立农民工进出场、考勤计量等管理台账。考勤设备与实名制监管系统联通,实时传输数据。 施工现场人员每日出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使用考勤 设备进行劳动考勤。考勤可采用指纹、面部或虹膜识别方式。 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用人单位应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和用工评价并及时报送施工总承包企业。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根据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薪酬规定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编制工人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的工资卡,建立工资支付管理台账。 农民工有权要求复印或拍照留存本人签字的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表,施工企业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保存3年以上备查。 第六条市劳务市场建设劳务站和市建安工程劳保费 管理办公室按职能职责落实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 理工作,做好实名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人员信息采集、进退场登记、考勤、工资支付等实名制实施情况的检查。 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专管部门,负责督促各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并建立专项管理台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作业人员的劳动合法权益,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及天津市农民工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凡进入本项目的劳务(包括专业分包劳务)公司或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该措施执行。 设置劳资科和劳务员负责农名工实名制的管理,其具体职责及工作流程: 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民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并指导农民工签订《提示书》,且留有培训痕迹备存。 2、负责监督、核查劳务分包企业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农民工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农民工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并对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农民工进场后3日内,劳务分包企业未能提供《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或由于农民工个人原因未能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结清三天工资清退出现场。 4、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每日清查现场农民工人数,核查农民工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5、配合项目经理,依据劳务分包合同及每月结算劳务分包企业完成工程量(产值)情况,核查劳务分包企业下达农民工的施工任务单及完成实物量情况,审核劳务分包企业上报的农民工考勤记录和工资明细单,并汇总出农民工工资总额,上报分公司审批备款。 6、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负责监管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

实名制管理制度58681

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地落实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防范民工工资纠纷,维护民工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工地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通过IC卡进行采集,IC卡由项目部统一购买进行登记使用。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安全科上报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籍贯、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学历、工种等情况。 五、项目部在作业人员办理进场登记后1天内,及时发放IC卡,并在作业人员进场后3天内,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作业人员遗失IC卡的,项目部应在核实后及时予以重新办理,并负责做好相关数据的衔接。 七、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刷卡考勤,刷卡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八、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离开项目前应上交IC卡。作业人员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并在工资册上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南京永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古尔兹项目部

实名制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按规定办理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登记; 二、按规定办理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险; 三、悬挂实名制管理制度、流程、实名制管理员岗位职责公示牌 四、向施工作业人员发放实名制宣传册,并在施工现场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片。 五、齐备实名制设备,按规定申报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并及时更新进场、离场信息; 六、通过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申办施工作业人员的市民卡,在领取市民卡后及时发放。 七、安装市民卡考勤机,管理并监督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市民卡考勤; 八、制作施工作业人员工资表,及时上传至实名制管理平台; 九、项目现场如有人员发生工伤,应及时申报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做好后续申报工作。 十、组织农民工参加体检工作。 南京永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古尔兹项目部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监理农民工信息管理系统方案 为加强分公司的项目劳务管理,规避劳务使用风险,有效推进劳务实名制管理,维护劳务人员权益,规范项目劳务信息分级管理,促使项目劳务内部按月办理农民工工资结算,劳务公司内部及时形成债权债务,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降低劳资纠纷风险。分公司以xxxx劳务管理文件为基础结合分公司的劳务实际情况,将劳务管理分为劳务信息分级管理与劳务实名制管理,规范项目劳务管理的操作流程。另项目劳务管理人员在进行劳务管理时,应建立项目劳务管理员个人工作清单(见附表1),用以梳理个人报表管理工作,查漏补缺。 劳务信息分级管理: 一、项目劳务组织架构管理 项目部必须要对劳务进行劳务组织架构图构建(可以让劳务提供相关信息,见附表2),并在项目部留底。劳务组织架构图必须包括劳务公司的法人、合同签订人、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领料人)的组织构架、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当劳务组织架构发生变更,需5天内更新和报项目部办公室备案留底。 二、劳务分级沟通 为了确保项目信息的有效沟通,对项目各层面与劳务沟通对象进行明确:

三、劳务信息沟通内容 1、项目劳务组织资信情况 (1)劳务公司: ①资源组织能力(如资金实力、管理人员实力、劳务班组的数量和人数); ②劳务承包人与劳务班组长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的款项是否已结清。 (2)劳务班组长: ①班组长与劳务承包人、劳务老板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的款项是否已结清; ②主要人员来自哪里,班组长与主要作业人员的关系; ③班组长与主要作业人员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款项是否已结清;

④按照进度计划,需要多少人、其中技工(俗称大工)多少人; ⑤高峰期能组织多少人、其中技工多少人、这些人目前在干什么、在哪里; ⑥增加作业人员的具体措施。 2、劳务内部计价及结算方式: (1)作业人员与班组长或劳务老板的结算方式、付款方式,款项是否已按月(约定方式)结清。 (2)劳务管理人员(带班)与劳务承包人的雇用关系、薪酬体系、薪酬标准,薪酬结算方式、付款方式、是否已按月(约定方式)结清。 3、劳务信息沟通的其他内容: 掌握沟通对象的姓名、出生日期、联系电话、家庭住址、主要经济来源等。 四、劳务使用动态信息表 项目在劳务进场后,需建立劳务使用动态信息表(附表3)。项目部可以该表对劳务分包人员数量监督,根据总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发现作业人员无法满足要求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及分公司工程部。 项目需要每季度更新,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该表上报至分公司,每项目一份,联系人为该劳务队老板(劳务负责人)而非班组长。

1.亳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附件1 亳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建筑法》、《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室内外建筑装修工程。 第三条凡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按本办法对农民工实施实名制管理。 第四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是指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完善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和加强相关管理,建立能动态反映施工现场农民工实际情况的花名册、考勤表和工资表等实名管理台账,实现施工现场农民工基本情况清、变动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负总责,向各

项目部委派劳资专管员,负责农民工信息采集造册、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进出场登记、农民工考勤及工资审核等方面的管理,负责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劳动用工管理有关资料。 施工现场各分包企业(含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下同)在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劳务用工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劳务用工管理人员。分包企业的劳务用工管理纳入总承包企业劳务用工管理范围,自觉接受总承包企业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总承包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场登记管理制度,健全用工管理台账。对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宜采用打卡机、指纹考勤机、IC卡刷卡机等设备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及时登录到相应台账中。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雇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建立农民工花名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工资标准、进场时间、离场时间等。农民工花名册一式两份,报总承包企业审核留存一份。 建筑施工企业要按月记载当月用工变动情况,包括当月离职农民工人数、新进农民工人数、月末农民工人数等。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7日内应完成进场务工人员实名制登记工作,到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备案。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每月10

(完整版)实名制管理方案

项目部实名制管理方案 为加强和推进本工程项目劳务管理工作,实施劳务精细化管理,做到 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 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切实维护劳务人员和各管理方合法权益,确保 本工程建设的和谐与稳定,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 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 本制度涉及的分包队伍是指在我项目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 二、实名制工作难点 本工程属于宿舍改造工程,管理难度大、施工现场作业面狭长,封闭 式管理难度大、单位工程工期短,施工作业环境复杂、人员流动性大。 三、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主要人员设置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劳务管理员 成员: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各分包单位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 各班组长为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分包单位作业人员100人以上的,必须设置至少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100人以下必须设置兼职劳务管理人员,负责相关的具体工作,其名单及联系方式应上报项目部,专/兼职劳务管理员纳入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由负责实名 制日常事务的处理。 四、工作流程

五、管理措施 1、进场人员信息管理 分包方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进场前将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特种作业人员证复印件、《班组承包协议》报项目部备案,项目劳务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并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现场劳务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变动花名册,并向项目部办理变更备案;无身份证、无劳动合同、特种作业无资格证书的“三无”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发现进场人员与花名册及证件不符时,须要求其立即退场。 各班组人员进场前,劳务公司负责与各班组长及工人签订进场承诺书。要求班组长按照“项目实名制”的具体要求,积极配合项目部开展工作,如实登记班组工人出勤表。 各班组人员退场前,劳务公司及时支付工人全部工资,并由其本人领取结清,无拖欠、克扣,并与班组长及工人签订退场确认书。 2.实名教育培训制度 劳务人员初步信息核实完毕后,由安全部和劳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对合格人员入场前进行企业文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施工现场劳动纪律、劳动保护、实名制管理等内容的教育并考核合格后进行登记留存相关记录。

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劳资纠纷,维护施工作业人员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人数清、基本情况清、考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 理(包括项目部管理及后勤人员)。 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通过轧机和农民工信息管理登记表进行采集,轧机录入由劳务队伍设立劳务管理员配合项目部统一进行登记录入。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唯一的考勤通道刷脸或指纹进入施工区域作业。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劳务管理员上报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户籍地家庭住址等情况。进行入场安全三级教育的同时提交入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 五、项目部在施工作业人员办理进场登记后2 天内,及时录入信息,并在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后3天内,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由本人考勤,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考勤,违者双方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予以书面通知警告(通知贴于告示栏)、第三次予以不良行为、不服从管理记录在考核评价中并上报公司。项目部专职劳务管理人员要每月23日进行考勤和劳务队伍上报的手工考

勤进行核实、监管,如发现考勤信息有出入,须及时指出,与劳务队伍核实情况,确保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七、为了确保所有人员的生命安全,实行定位监控管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项目部统一发放的安全帽,同时上交押金200元/顶。安全帽配备有定位监控装置,必须妥善爱护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恶意损坏加倍处罚。 八、施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施工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离开项目前,将定位安全帽上交劳务队伍的专职劳务管理员,向项目部退还定位安全帽,办理离场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须向项目部赔偿定位安全帽工本费200元/顶。张。如作业人员离开时不退定位安全帽,项目部将对劳务队伍予以200元/人的罚款即不予退还押金。施工作业人员离场后,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应及时在农民工信息管理登记表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并备注工资结算情况。 九、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必须每月留存考勤记录表原件和有效的《工资发放表》或银行代发工资凭证,将以此做为劳务队伍工资发放审核依据。

南通市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南通市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建筑从业人员信用体系,促进我市建设领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规范全市建设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被拖欠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苏建建管〔〕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均应当遵守本细则。本细则中的施工总承包指的是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承揽模式。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的农民工工资指服务于施工企业,从事各类建筑活动的施工劳务人员的劳务性工资。 第四条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管理。各县(市)、通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所辖区内建筑工程实名制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严格落实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支付责任,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

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直接支付责任。 施工企业不得以被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施工企业作为用工主体,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承担举证责任。 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并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不得以总承包企业拖欠分包工程款、分包劳务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包企业未履行支付责任的,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存在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致使无法履行实名制管理的,予以相应处罚并责成限期整改,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具体管理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第二章农民工实名制 第七条本细则所称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以下简称实名制),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将本市在建项目的建筑业劳务务工人员基本信息、项目信息、考勤记录、工作量结算记录、工资支付信息、工人信用信息等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进行动态记录,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用工管理及工作量结算工作,最终将工资发放到务工人员本人,从而保障工人权益,规范企业用工管理,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节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农民工管理员职责 为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公司根据市建委有关文件要求,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配置专职的农民工管理员,从事施工现场人员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管理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保障各项制度的顺利贯彻落实,特制以下管理职责: 1、凡在施工现场从事管理的农民工管理员必须按市建委有关文件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对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考核评定、施工实物量结算等管理工作; 3、根据施工生产的需求提供劳动力信息,协助公司调剂分包企业所属施工队伍的流向;负责本公司直接雇佣或分包企业雇佣的农民工管理工作,建立实名制台帐; 4、做好培训分包企业劳资员的工作; 5、协助公司各部门做好农民工进场教育; 6、指导、监管分包企业民工工资发放的执行情况并做好资料的收集; 7、每月30日前向区县建委上报预储账户工资支付明细; 8、监督《从业手册》的使用,确保出勤记录完整、核对清晰; 9、汇总各分包企业的出勤记录,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10、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对于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不能列入公司“合格分包方名录”并限制其准入; 11、协助解决分包企业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的纠纷; 12、按期检查、核实分包企业派驻现场施工队伍的人数,作好日常监督、检查的详细记录; 13、负责指导项目经理部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安全、质量教育及技能培训,尤其做好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过程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名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应留有记录;

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

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 劳务实名制管理目的、意义 (一)目的 劳务实名制管理是劳务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项目对劳务分包人数清、情况明、人员对号、调配有序,从而促进劳务企业合法用工、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实施劳务精细化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意义 1、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督促劳务企业、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履约行为,使劳务用工管理逐步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从根本上规避用工风险、减少劳动纠纷、促进企业稳定。 2、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掌握劳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工作经历,有利于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3、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逐人做好出勤、完成任务的记录,按时支付工资,张榜公示工资支付情况,使项目可以有效监督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情况。 4、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项目了解劳务企业用工人数、工资总额,便于项目有效监督劳务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各项管理职责的明确: 1、项目经理部职责 分包队伍管理贯穿项目施工分包合同履约的全过程,覆盖项目管理的每个环节,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机构设臵,本着职能不重叠、不漏项的原则,将下述职责分解到各个部门。项目经理部各管理部门应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管理、搞好衔接,实施全面管理。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施工中进度计划表、设计变更提出劳动力使用计划。 (2)组织施工分包单位人员进场验证工作,收集、保管各种备案的材料。

(3)组织施工分包单位劳务人员入场培训教育工作,含三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质量意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企业规章制度教育等。 (4)建立工人出勤统计台账,及劳动力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对现场劳动力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劳动力进场情况。 (5)监督指导劳务作业班组班前活动。 (6)按照节点工期,对施工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情况进行考核。(7)负责审核、监督检查施工分包单位的工人工资支付情况。 (8)成立“劳务工资支付协调处理小组”,由工区经理任组长,负责本项目劳务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和处理劳务纠纷问题。 (9)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行施工分包的预结算工作。 (10)定期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在施工过程中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2)负责监督管理劳务队伍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工作。(13)定期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4)负责分包队伍的限额领料管理工作。 (15)负责对分包队伍自行采购的零星材料和辅助材料进行验收。 (16)负责门卫管理,做好人员、车辆、材料出入场管理工作。 (17)负责劳务队伍生活区的管理及考核评比工作。 (18)协助做好劳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 2、劳务管理员职责 (1)建立健全各级综合治理责任制。定期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严格把好三级教育关。 (2)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工作,对新进场的务工人员严格进行登记造册,办理暂住证,健康证等。务工人员家属及探亲访友人员必须到保卫部门登记,未经允许不得留宿。 (3)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防火制度,签订各级防火责任制,组织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演练,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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