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习题

资源税习题
资源税习题

1、资源税部分

一、判断题

1. 资源税是对开采,生产所有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 资源税实行差别税额,从量征收。

3. 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部分不计缴资源税。

4. 原煤、洗煤、选煤及其他煤制品均应缴纳资源税。

5. 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二、单项选择题

1. 某油田1月份生产原油10000吨,其中已销售8000吨,已自用1500吨(不是用于加热、修井),另有500

吨待销售。该油田适用的单位税额为每吨8元,其1月份应纳的资源税税额为( )

A 80000元

B 64000元

C 12000元

D 76000元

2. 下列油类产品中,应征收资源税的为( )

A 人造石油

B 天然原油 C汽油 D柴油

3. 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是( )

A 收购矿产品的企业 B购进原矿独立矿山

C收购零星矿产品的联合企业

D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

4. 某煤矿3月份生产销售煤炭10万吨,天然气5000万立方米。已知该煤矿适用的单位税额为元/吨,煤矿临近的某石油管理局天然气使用的单位税额为8元/千立方米,问煤矿3月份应纳的资源税税额为( )

A 55万元

B 40万元

C 15万元

D 25万元

5. 按规定,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 )为课税数量.

A销售数量 B开采数量 C 生产数量 D 计划产量

三、多项选择题

1. 资源税的税目共有7个,其中包括( )

A天然气 B天然矿泉水 C盐 D煤炭制品

2.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从事应税资源开采或生产而进行销售或自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 ) A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B进口应税产品的单

C进口应税产品的个人D私有企业

3. 下列属于不征收资源税的煤炭有( )

A煤炭制品 B原煤 C进口煤 D洗煤E亏损企业生产的煤炭

4、矿产品资源税的纳税人包括( )

A经销单位 B运销单位 C开采个人D收购未税产品单位 E开采单位

5、下列属于资源税征收范围的有( )

A原煤 B凝析油 C井矿盐 D人造石油 E选煤

四、计算题

1.北方某海盐场本期以自产液体盐4100吨加工制成固体盐850吨;以外购已税的液体盐1000吨(单价180元/吨)加工制成固体盐并出售850吨;以外购已税的液体盐1000吨(单价180元/吨)加工制成固体盐220吨,经查该盐场适用单位税额为20元/吨,液体盐单位税额3元/吨。计算应纳资源税。

2.燕子山煤矿本期生产销售原煤610万吨,以自产原煤加工成洗煤120万吨,但该矿无法提供本期原煤移送使用数量。根据基期提供资料可知,基期耗用生产原煤185万吨入洗后,冶炼用焦煤53万吨,非炼焦用洗粉煤40万吨,其它用焦煤46万吨(该矿单位税额为元/吨

资源税练习题答案

一.判断题 1.× 2.√3. × 4. ×5. √

二.单项选择题 2.B 3.D 4.C 5.A

三.多项选择题

1.C D 2.B C 3.A C D E 4.C E 5.A B C 四.计算题;

1.该盐场某纳税期应纳资源税额为:

课税数量=850+220=1070(吨)

应纳税额=1070×20-1000×3=18400(元)

2.该矿末期应缴纳资源税税额:

A.综合回收率=(53+40+46)÷185×100%=75%

B.课税数量=610+120÷75%=770(万吨)

应纳税额=770×=1848(万元)

2、资源税试题(2009-02-21 10:37:47)

一、单选题

1、在资源税中,对于伴选矿,在确定税目和税额时,()。

A、以主产品的矿石名称作为应税品目

B、伴选矿量大的,对其核定单位税额

C、伴选矿量小的,按照国家对收购单位测定的相应品目的单位税额缴纳资源税

D、对以精矿形式伴选出的副产品不征收资源税

答案:D

2、某省一独立核算的煤炭企业,下属一生产单位在外省。2003年该企业开采原煤340万吨(其中含外省生产单位开采的60万吨),当年销售原煤300万吨(其中含外省生产单位开采的50万吨)。已知原煤每吨单位税额4元,2003年该企业在本省应缴纳的资源税为()。

A、1000万元

B、1120万元

C、1360万元

D、1400万元

答案:C

3、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为课税数量。

A.开采数量 B.计划产量

C.销售数量 D.生产数量

答案:C

4、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 )为课税数量。

A. 自用数量

B. 销售数量

C. 开采数量

D. 生产数量

答案:A

5、资源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A.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B.应税产品开采的当天

C.应税产品投入使用的当天

D.应税产品全部使用完毕的当天

答案:A

6.下列油类产品中,应征收资源税的为()。

A.柴油 B.人造石油C.天然原油 D.汽油

答案:C

7.资源税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决定权归()。A.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

D.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矿管理部门

答案:A

8.在资源税中,煤炭的征税范围包括()。

A.选煤 B.煤炭制品 C.原煤 D.洗煤

答案:C

9.对独立矿山应缴纳的铁矿石资源税减征()。A.25% B.30% C.40%

D.50%

答案:C

10.资源税纳税人不定期开采矿产品的,其纳税期限按()核定。

A.10天 B.15天 C.30天 D.每次

答案:D

11.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我国资源税法律制度规定应征

收资源税的有()。

A、开采井矿盐

B、开采地下水

C、开采原煤

D、开采原油

答案:B

12.油田1月份生产原油10000吨,其中已销售8000吨,已自用1500吨(不是用于加热、修井),另有500吨待销售。该油田适用的单位税额为每吨8元,其1月份应纳的资源税税额为( )

A 、80000元

B 、64000元C、12000元 D 、76000元

答案:D

13、下列油类产品中,应征收资源税的为( )

A、人造石油

B、天然原油

C、汽油

D、柴油

答案:B

14、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是( )

A 收购矿产品的企业 B购进原矿独立矿山

C收购零星矿产品的联合企业

D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

答案D

15、某煤矿3月份生产销售煤炭10万吨,天然气5000万立方米。已知该煤矿适用的单位税额为元/吨,煤矿临

近的某石油管理局天然气使用的单位税额为8元/千立方米,问煤矿3月份应纳的资源税税额为( )

A 55万元

B 40万元

C 15万元

D 25万元

答案C

16、按规定,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 )为课税数量.

A销售数量 B开采数量 C 生产数量 D 计划产量

答案:A

一、单项选择题

1.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A.收购地

B.开采地

C.生产地

D.销售地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一般情况下,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资源税。

2.下列说法不符合资源税规定的是()。

A.与原油和煤矿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征税

B.对独立铁矿的铁矿石资源税应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折征收

C.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者开具应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应征收资源税,煤矿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征税。

3.某铁矿(独立开采、提纯)6月份将开采的三等铁矿加工成精矿销售,因特殊原因税务机关无法准确掌握入选精矿时移送使用和销售的原矿数量,只知入选后的精矿数量为500吨,选矿比为1∶20,三等铁矿单位税额为每吨元,该铁矿6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为()。

A. 500元

B. 700元

C. 9600元

D. 14000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因不知道原矿的数量,因此应按精矿量和选矿比换算成的数量作为计税依据,铁矿石减按40%征收资源税。该铁矿6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500×20)×2 4×40%=9600(元)。

4某沿海盐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6年9月取得的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为130万元。当月自产液体盐500吨,其中300吨对外销售,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为15万元,其余用于加工固体盐100吨,当月售出8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为万元,另有10吨作为职工福利和赠送相关客户发放,假设当月该盐场液体盐单位税额为5元/吨,固体盐10元/每吨。该盐场应纳的资源税和增值税合计()。

A. 58258元

B. 62410元

C. 12955元

D. 29590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该盐场应缴纳的资源税=300×5+90×10=2400(元),该盐场应缴纳的增值税=[15++÷80)×10]×17%-130×17%=(万)=60010(元),该盐场应纳的资源税和增值税合计=2400+60010=62410(元)

二、多选题

1、下列项目中,应缴纳资源税的有()。

A、某外商与中方境外合作开采石油

B、某个体户开采煤矿

C、军事企业开采石油

D、生产单位生产液体盐

答案:BCD

2.资源税的纳税环节应是()。

A.移送使用时 B.最终消费时C.开采时 D.生产销售时答案:

3.以下煤炭资源中,不征收资源税的有()。

A.开采并出口的原煤 B.选煤C.洗煤D.进口原煤

答案:

4.根据资源税条例规定,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资源产品的()。

A.自用数量 B.实际产量

C.实际销售数量 D.销售收入额答案:

5.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有()。

A.一个月B.15日C.10

日 D.7日

答案:

6.资源税的扣税义务人,是指下列单位中的()。A.油田 B.联合企业

C.独立矿山 D.其他收购未税产品的单位

答案:

7.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从事应税资源开采或生产而进行销售或自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A.私有企业 B.外商投资企业

C.进口应税产品的单位 D.进口应税产品的个人

答案:

8.我国现行资源税的主要特点有()。

A.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B.只对特定资源税征税

C.具有收益税性质 D.具有级差收入税性质

答案:

9.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应税产品的有()。

A.井矿盐 B.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C.人造石油 D.海盐原盐答案:

10.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有()。

A.选煤B.原煤C.洗煤 D.其他煤炭制品

答案:

11. 资源税的税目共有7个,其中包括( )

A天然气 B天然矿泉水 C盐 D煤炭制品

答案:CD

12.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从事应税资源开采或生产而进行销售或自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 ) A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B进口应税产品的单位

C进口应税产品的个人D私有企业

答案:BC

13. 下列属于不征收资源税的煤炭有( )

A煤炭制品 B原煤 C进口煤 D洗煤E亏损企业生产的煤炭

答案:ACDE

14、矿产品资源税的纳税人包括( )

A经销单位 B运销单位 C开采个人D收购未税产品单位 E开采单位

答案:CE

15、下列属于资源税征收范围的有( )

A原煤 B凝析油 C井矿盐 D人造石油 E选煤

答案:ABC

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 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B. 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C、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D. 自产自用应税矿产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答案:ABCD

17、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从事应税资源开采或生产而进行销售或自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 ).

A.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B. 进口应税产品的单位

C. 进口应税产品的个

人 D. 私有企业

答案:CD

18、列入资源税征税范围的盐是指( ).

A. 海盐原盐

B. 湖盐原盐

C. 井矿盐

D. 食用加典盐

答案:ABC

19、以下资源中属于资源税的应税产品有

()

A、液体盐

B、天然矿泉水

C、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D、锰矿石原矿

答案:ABCD

20、以下资源中不征资源税的产品是()

A、加热修井原油

B、柴油

C、煤油

D、天然原

答案:ABC

21、资源税纳税人是从事应税资源开采或生产而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包括()

A、外商投资企业开采销售矿石

B、煤炭进出口公司进口煤炭

C、海盐盐场生产销售海盐

D、私营企业开采销售矿石

答案:ACD

22、纳税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可以()为课税数量

A、应税产品的实际产量

B、当期计划产量

C、上年同期产量

D、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

答案:AD

23、下列不征资源税的煤炭产品有()

A、精煤

B、进口原

C、自用原煤

D、洗煤

答案:ABD

24、纳税人销售或自用资源税应税产品,需缴纳()

A、资源税

B、增值税

C、营业税

D、城建税

答案:ABD

纳税评估案例报告

纳税评估案例报告 纳税评估案例报告在日常纳税审核中发现,某建材厂2005年1-10月份申报生产红砖155.60万块,销售收入仅23.33万元,入库地方税金费仅1.32万元,与其实际经营规模不相符,也明显低于同行业同规模砖瓦生产企业,可能存在瞒报产量、销售不记账、偷逃所得税和资源税的嫌疑,分局决定对该企业进行深入评估。二、调查分析通过纳税人基础资料审阅获得,该厂原系某镇办集体企业,成立于2000年1月1日,因经营管理不善,自2004年初起被浙江人刘某承包,年承包费18万元,主要生产红砖,占地60多亩,资产200多万元。2004年申报红砖产量280万块,销售收入42万元,利润-6.65万元,入库地方税金费1.52万元。2004年账面利润与年18万元承包费的巨大差异,更加大了税务人员对该企业偷逃税的怀疑。1、确定思路。根据上述情况,税务人员遂对该企业进行了实地账务核查,但就账看账,虽然疑点较多,一时也难以找全其瞒报产量及少记收入的证据。为此,税务人员确定,必须首先了解和掌握砖瓦生产行业的全部生产流程及其生产经营的各项关键环节,然后才能找准评估的切入点。2、调查测算过程。分局税务人员在县局的征管部门配合下,先后走访了县内多家砖瓦厂,经过深入交谈和实地察看,全面了解和掌握了砖瓦生产行业的

相关料、工、费的消耗情况,生产流程为积土—制坯—拉坯—进窑—装窑—烧窑—出窑,从用电角度看,其中制坯过程全部使用的是电力,且耗电量很大,其它流程用电量很少或基本不用电,同时从用工角度看,整个工序操作主要以人力为主,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工费,因此,在成本方面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根据这些线索,通过进一步调查获得县内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正常纳税的砖瓦企业的产量、耗电量及单位人工费数据,三、询问核实根据掌握的上述情况,税务人员向该单位法人刘某发出约谈通知,要求该厂就以下问题做出合理解释:1、单位产品耗电量比同行业相差较大的问题;2、承包费等固定支出与账面销售收入不配比的问题;3、单位产品工资消耗过大问题;4、电费发票为何不记入账的问题等。约谈过程中,刘某大谈外地人做生意种种困难,如,为地方经济做了多少贡献,养活了多少工人,政府承包费过高,几乎没有利润可言等。对此,税务人员在表示理解的同时,指出税务机关为了维护税法的尊严和征纳双方的共同利益,有责任为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有序的良性竞争环境,而贵单位作为该镇唯一的建材厂,占用国家土地资源60多亩,资产200多万元,年销售收入才不过40多万元,远远低于其他同等行业经营者,而承包费等支出却不比其他单位少,从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角度讲,也明显不正常。刘某解释:1、电费消耗量过大。

税务-第六章第二节资源税税收筹划案例 精品

第六章第二节资源税税收筹划 案例:1 一、案例名称:煤矿企业资源税税收筹划 二、案例适用:第六章第二节资源税税收筹划 三、案例来源:本案例来源于互联网 http://.pwcs568./MY/Article_Print.asp?ArticleID=1489 四、案例内容: 山西省某煤矿以生产煤炭、原煤为主,同时也小规模生产洗煤和选煤,某月该煤矿发生如下业务: (1)外销原煤5000吨,销售价为600元/吨。 (2)销售原煤2000吨,售价为550元/吨。 (3)销售本月生产的选煤100吨,选煤回收率为70%,售价1200元/吨。(4)移送加工煤制品用原煤1500吨。 (5)用本月生产的80吨选煤支付发电厂电费。 当月煤矿购进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准予抵40的进项税额为250000元。 山西省原煤资源税单位税额为0.5元/吨,月底煤矿计算应纳的资源税和增值税为: 应纳资源税课税数量为:5000+2000+100+1500+80=8680(吨)应纳资源税税额=8680×0.5=4340(元) 增值税销项额为 (5000×600+2000×550+100×1200+80×1200+1500×550)×17%=873970(元) 应纳增值税=873970-250000=623970(元) 五、筹划分析: 由于有关财务人员不清楚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同时不了解增值税与资源税之间的关系以及煤炭类产品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导致该煤矿多缴税312851.4元。 第一,选煤不缴纳资源税,但要依加工的回收率转化为原煤计缴资源税。 现行资源税税法中有关煤的规定主要有:

(1)煤炭是资源税的应税项目,它仅指原煤,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不征税。 (2)原煤应税数量是外销或自用的数量。 (3)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为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由此可见,只有原煤才征收资源税,对于洗煤、选煤以及其他煤炭制品,要根据加工的综合回收率折算为原煤后计缴资源税,因此,该矿厂实际应缴纳的资源税为: [5000+2000+1500+(100+80)/0.7]×0.5=4378.6(元) 第二,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资源,要以自用数量为课税对象缴纳资源税。但是,根据增值税法,将自产的货物用于生产应税项目,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不用缴纳增值税。因此,移送加工煤制品的1500吨原煤不需缴纳增值税,只需纳资源税。 第三,煤炭制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而不是17%。因此,矿厂应纳增值税为: (5000×600+2000×550+180×1200)×13%-25 0000=311080(元)煤矿厂应纳增值税、资源税共计315458.6元。 六、筹划点评: 资源税是开采资源的单位及个人应纳的一个重要税种,在计算资源税时,应注意以下三点: 1.分清哪些资源征税,哪些资源不征税。 目前,资源税只对矿产品和盐征收,具体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七类。特别应注意的是,下列资源产品不征资源税: (1)人造石油。 (2)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 2.注意征收资源税的产品一定是指原矿或初级产品,对于精矿、选矿需根据综合回收率或选矿比换算为原矿再计征资源税。

国家税收作业三

一、判断题 1.对《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中未列举名单的纳税人所适用的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该表中确定的邻近矿山的税额标准,在上、下30%的幅度内核定。 ( √) 2.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后的余额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 3.在确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过程中,企业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5%,14%,2%计算扣除。 ( × ) 4.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生产经营期间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包括企业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准予按实扣除。(×) 5.对股票交易不征收印花税。(×) 6.两人共同取得的同一所得项目的收入,按税法规定两人按分得收入分别计税。(√) 二、不定项选择题 1.资源税的纳税人为( BC )。 A.销售应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B.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C.开采应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D.收购应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2.下列情况( ACD )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A.房地产出租 B. 房地产买卖 C.房地产赠与 D. 房地产评估增值 3.按照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税收可分为(BC )。 A.价内税 B.直接税 C.间接税 D.价外税 4.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资本性支出不得作为一次性费用列支。属于资本性支出的项目有( BD )。 A.资本的利息支出 B.购进各项无形资产的支出 C.被没收的财物 D.房屋的建造支出 5.某人转让一项非专利技术,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一次为3000元,一次为4500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A )。 A.1160元 B.1200元 C.1340元 D.1500元 6.工薪所得可享受附加减除费用的个人有( ABC )。

资源税税目、税率、计税依据汇总

资源税税目、税率、计税依据汇总 资源税法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 资源税思维导图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 1.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而对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对出口应税产品也不退(免)已纳的资源税; 2.一次性课征——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自用时一次性征收,而对已税产品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征收资源税; 3.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单位(包括个体户)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知识点:税目、税率 (一)税目(征税范围)——5大类

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率(税额)的,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二)税率

注意事项: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知识点:扣缴义务人 知识点:计税依据——销售额、销售数量 (一)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额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1.销售额中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当一并计征资源税。 资源税的销售额不包括的内容:

矿业并购案例分析

矿业并购案例分析 全球经济危机给中国企业带来影响同时也带来机遇,特别是对于出征国际矿业市场不久的中国矿业企业尤其如此。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中国企业海外能源矿产并购开始升温。来自投中集团最新的数据显示,2012年1 月至今,中国能源矿产海外并购案例共10 起,其中仅1 月单月宣布并购的企业就达8家,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中石化、中国黄金、中国中化等国内大型公司都位列其中。另一方面,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规模也不容小视。2012年1 月,中国并购市场共完成53 起并购交易,披露金额的有43 起,交易总金额为30.13 亿美元,平均每起案例资金规模约7008万美元。其中,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规模较大,并购金额占所披露金额的52.4%。 一、矿产并购案例 案例一:首钢在秘鲁的风雨历程 1992年,秘鲁政府决定把长期亏损的国营企业秘鲁铁矿私有化。在秘鲁铁矿的国际招标中,首钢以1.2亿美元投得该标,收购了秘鲁 铁矿公司98.4%的股份,获得马科纳矿区670.7平方公里内所有矿产资源的无限期开发和利用权。 老牌国有企业出海以后,也要有一个熟悉水性的过程。第一个吃 螃蟹的首钢在秘鲁呛的第一口水,就是投标时出价过高带来的债务负 担。由于前期调研不足,首钢对秘鲁政府的意愿并不清楚,对参与投

标的其他几个竞争对手也不了解,在投标中一下子就开出了1.2亿美元的高价。事后他们才知道,这个价格远远高出秘鲁政府的标底,也 大大高出其他对手的出价。这笔投资的本息,要用秘鲁铁矿每年卖铁矿石的收入来偿还。以后很多年中,首钢秘铁长期存在贷款规模过大、偿付能力偏低、每年支付银行的财务费用过高等问题。尽管首钢秘铁大部分年份都有赢余,但扣除需付银行债务的本息后,就始终难以摆 脱亏损困境。为此,首钢秘铁采取了许多办法清还债务,直到2002年,其银行贷款余额才压缩到1000万美元以下。 从进入秘鲁铁矿开始,首钢就被各种名目的罢工示威所困扰,频 繁的劳资纠纷曾一度令秘鲁铁矿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每年三四月份, 首钢秘鲁铁矿公司都要集中精力应对矿业工会的强势。每次费尽心力 解决完问题后,又面临下一波威胁。而每次罢工的目的几乎都是涨工 资、加福利。据不完全统计,矿工罢工给秘鲁铁矿公司带来的日平均 损失在100-200万元不等。仅2004年的罢工事件,给秘鲁铁矿造成 直接经济损失达500多万美元。 此外,秘鲁铁矿的人事管理问题也曾困扰首钢多年。进入秘鲁铁 矿之初,首钢试图在秘鲁引入国内管理体系,利用中方人员进行企业 管理。首钢最多时曾向秘鲁铁矿派驻的中方管理人员达180多名,其 中一些人把国内的矛盾也带到国外,不但没有帮助解决海外公司的经 营困难,反而带去了很多内部问题。之后,手刚开始采用"本土化经营 "的策略,更多地雇佣当地管理人员,经过努力,目前首钢秘铁的中方管理人员已经精简到20多人。

2019年资源税税目税率表.doc

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下面是赠送的年度工作总结,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欢迎再度光顾 XXXX年度工作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XXXX就快结束,回首XXXX年的工作,有工作成功的喜悦,有与同事协同攻关的艰辛,也有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惆怅。不知不觉中紧张而有序的一年就要过去了,一年以来,在公司领导的悉心关怀与指导下,在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通过自身的努力,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进步,较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为以后更好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现将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 一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具有良好综合素质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条件。一年以来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不断学习专业技能,向周围工作经验丰富的同事学习,用知识充实自己,扩大知识面,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做到尽心尽力,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树立公司现象,使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满意度最大化,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同时也是对公司产品宣传。以及对公司产品性能的收集,以便作出及时改进,使产品更好的满足现场的使用要求。 三要学会善于沟通交流,加强协助协调。现场技术服务人员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还应该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一种产品很多时候是由于操作不当才出现问题,而往往不是客户反映的质量不行,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找出症结所在,和客户进行交流,规范操作,从而避免客户对产品的不信任乃至公司形象的损害。在过去的工作中得到了一些体会,在工作中心态很重要,工作要有激情,保持阳光的微笑,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便于和客户沟通。在日常

的工作中做到较好跟客户沟通,做到令客户满意,每次优秀的技术服务,代表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多了一份了解和信任。 四要继续学习专业知识,做到实际掌握,熟练操作。一年来,通过不断学习和摸索,学习了气体的产生、收集及方法,逐渐熟悉和掌握了本公司推出的燃气机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在部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熟悉并掌握了公司推出的科迈控制系统的原理、调试方法,并且到武汉陈家冲垃圾电厂对燃气机控制系统改造,学习调试,积累了一些经验. 总之,一年来,干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不能达到更高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发扬本人优点,改正不足,扬长避短,争取更大的成绩。展望XXXX年的工作,我会更加的努力下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不断的进步,取得更大的成绩。每一年我都有进步,相信不断的成长就会得到更大的回报,我会为公司的发展作出我最大贡献,相信自己在下一年做的更好! 祝大家来年工作学习都进步!

资源税筹划案例

资源税筹划案例

资源税筹划案例 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目前我国开征的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资源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资源税实行级差调节、从量征收。 资源税的税收筹划主要是围绕税收优惠和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进行。 (一)分别核算矿产品可节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减、免税产品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计税。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不仅要准确核算征免项目,而且对不同税目的产品要准确区分,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税收负担,真正做到“该上的税一点不少,不该交的税一分不交”。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本环节的筹划目的便达到了。 对兼营行为分开核算的例子在“增值税的税收筹划”中列举过,这里不再赘述。 (二)按“折算比”纳税有技巧 税法规定,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因无法准确提供移送使用量而采取折算比换算课税数量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1.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

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2.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税务机关确定折算比一般是按照同行业的平均水平确定的,而各个企业的实际综合回收率或选矿比总是在围绕这个平均折算比上下波动。这种情况给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即纳税人可预先测算自己企业综合回收率或选矿比,如果相对于同行业折算比较低,就无需准确核算提供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这样,税务机关在根据同行业企业的平均综合回收率或选矿比折算应税产品数量时,就会少算课税数量,从而节省不少税款。 [例]某铜矿10月份销售铜矿石原矿10000吨,移送入选精矿2000吨,选矿比为20%,该矿山铜矿属于五等,按规定适用1.2元/吨单位税额,假定该矿山的实际选矿比为20%,税务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部分税目的征税范围限定如下: (一)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五)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液体盐,是指卤水。 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四条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具体适用税率,按本细则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执行。 矿产品等级的划分,按本细则所附《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执行。 对于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其《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和《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确定的邻近矿山或者资源状况、开采条件相近矿山的税率标准,在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五条条例第四条所称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资源税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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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资源税税率的通 知 【标 签】资源税征收管理,资源税税率,计税依据,税收优惠管理 【颁布单位】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辽财税(2016)430号 【发文日期】2016-07-06 【实施时间】2016-07-0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资源税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 根据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 精神,经省政府批准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准备案,我省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资源税改革,现对我省资源税适用税率及征收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目、税率和计征方式 我省纳入此次资源税改革的品目共计42个,其中,14个资源品目属于《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列举的矿产品,由省政府在国家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具体适用税率建议,并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核准;28个未列举名称的资源品目矿产品,由省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税目和适用税率,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其中,铁矿等39个资源品目资源税实施从价计征,粘土等3个资源品目资源税继续从量计征。 我省资源税税目及适用税率依照本通知所附《资源品目适用税率表》执行。 二、计税依据 资源税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为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氯化钠初级产品或金锭的销售额(包括视同销售额);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为原矿或精矿的销售数量(包括视同销售数量)。

资源税练习题一及答案

资源税练习题一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土地增值税实行()税率。 A、比例税率 B.全额累进税率 C.超额累进税率 D.超率累进税率 2.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A10% B、20% C.30,D.40% 3.在资源税中,煤炭的征税范围包括()。 A、洗煤一B.选煤 C、原煤 D.煤炭制品 4.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课税数量为()。 A、销售数量 B.开来数量 C.生产数量 D.实际产量 5.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机构是()。 A、税务机关 B.财政机关 C.土地管理部门 D.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6.现行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为()。 A、原油、天然气、煤炭 B.原油、天然气、煤炭、盐 C、矿产品和盐 D.原油、有色金属矿原矿 7.下列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属于耕地占用税纳税人的是()。 A.占用耕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B、占用耕地种植蔬菜的单位和个人 C.占用耕地种植果树的单位和个人 D.占用耕地建房的单位和个人 8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的年限是()。 A、1~3年 B.3~5年 C. 5~10年 D. 10~15年 9.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A.房地产的出租 B.房地产的抵押 C.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D.集体所有的土地自行转让 10.某盐场附设的非独立核算的精盐加工厂,以本场生产的液体盐1000吨加工成精制盐40 0吨对外销售,其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 A1 000吨 B. 400吨 C.600吨 D. 1400吨 答案: 1.D2.B3.C4.A5.B 6C 7.D 8.C 9.C 10.B 二、多项选择题 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 A.利息收入 B、货币收入 C、实物收入 D.其他收入 2.资源税与流转税、所得税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A.兼有有偿性和强制性的特征 B.实行差别税 C.只对特定资源征税D.从量定额征收 3.下列经批准占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有()。 A、部队设施用地和炸药库用地。 B.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跑道 C.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和医院用地 D.农村居民新建住宅用地 4.资源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开采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

资源税案例题

案例1: 某油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1月业务情况如下: (1)月初库存原油50000吨,本月生产原油40000吨,本期发出50000吨,其中对外销售400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 (2)企业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自由原油500吨,非生产自用原油9500吨。 (3)伴采天然气100000立方米,当月销售80000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万元,其余20000立方米全部由油田自用。 (4)本月销售原油,收取运费6万元,支付运费5万元,并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 (5)购进生产设备一套,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万元,生产设备已运抵企业并投入生产。 (6)购进煤碳一批,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税款2.6万元。入库后,80%投入生产,其余部分用于职工幼儿园冬

季取暖。 (提示:原油单位税额8元/吨,天然气单位税额10元/千立方米,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已在当月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要求: (1)根据税法规定,计算该油田应缴纳的资源税税款; (2)根据税法规定,计算该油田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答案: (1)计算应纳的资源税税额应纳税额=(40000+9500)×8+(80000+20000)×10 ÷1000=396000+1000=397000(元) =39.70(万元) (2)计算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销项税额=[100+(500+9500)×(100 ÷40000)]×13%+[40+20000 ×(40 ÷80000)] ×13%+6 ÷(1+13%)×13% =16.25+6.5+0.69=23.44(万元) 进项税额=5×7%+2.60 ×80%=2.43 应纳税额=23.44-2.43=21.01(万元) 说明: (1)纳税人开采的原油,应以销售数量及固定税额计算资源税;同时以不含税销售额及13%的税率计算增值税税额; (2)纳税人将自产原油用于加热、修井以及用于非生产项目,属于自产自用,视

资源税改革对煤炭企业的业绩影响分析—以山西焦煤集团有限公司为例

资源税改革对煤炭企业的业绩影响分析—以山西焦煤集团 有限公司为例 绪论 继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后,煤炭资源税改革也随之拉开帷幕。《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提出,为了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规范资源税、费制度,国务院2014年12月1日起,批准全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实施,清理相关费用资金。而属资源型企业的煤炭企业,资源税改革对其产生的影响尤为明显,同时也是深远的。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经济、资源和环境之间的问题日益突出,必需通过改革煤炭企业的生产方式,推动其转型发展的途径来调解这个矛盾,使煤炭企业在资源税改革新形势下实现经济、资源和环境的效益最大化,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以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分析资源税改革对煤炭企业的影响,并对煤炭企业下一步的对策提出合理的建议。 一我国资源税改革概况 资源税的改革发展,与社会经济及环境状况是有着密切的关系的,可以说是息息相关。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现行资源税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合理税负原则的基础上,调整资源税制度,不仅有利于调整资源收入,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加强人们环保意识,并且有利于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走出困境,给市场带来生机。以下就来介绍下资源税改革方面的有关内容。 (一)资源税现状 资源税是对各种应税自然资源征收的税收,用于规范资源水平差异收入,

反映国有资源的有偿使用。目前,我国应纳税的资源种类有七类: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1994年资源税制改革以来,资源税实行定量征收方式。我国资源税征收的最初目的是调整收入差距、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也就是说,使我们现有的有限自然资源用于可持续利用。但近年来,我国资源价格高、税收低、税收过少等问题日益突出。而过低的资源税表示缺乏考虑对资源价值的补偿,会加大企业负担,为了进一步扩大资源开发,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为了让资源得到更好的利用、环境得到更好的改善,更加体现税负公平原则以及发挥资源税的经济调节作用,资源税改革的必要性逐渐为大家所认知。 (二)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内容 首先是“从量计征”转变为“从价计征”。中国的资源税是从量定额征收的方式,税收弹性较小,调节机制不灵活。新的煤炭资源应税计征方式对处在经营困难中的煤炭企业来说是减负还是增压一直都饱受争议。以山西焦煤集团2017年应缴纳的税额为例,如果采用从量计征,山西焦煤集团2017年煤炭的总销售量为10019万吨,从量计征单位税额为每吨3.2元,则应缴纳32060.8万元;若按税率为8%从价计征,2017年总销售收入1526.02亿元,则税额为1220816万元,显然从价计征方式所缴纳的税额远大于从量计征下。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如果我们只考虑征收方式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从价计征无疑会增加山西焦煤集团企业的税负,所以其势必要与“清费”改革过程同时进行。 其次是清理收费和征税。低税率、高收费已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这一轮资源税改革明确提出清理收费,规范开放透明资源税,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进一步规范税种,完善税收政策,对不同条件和价格的资源分别征收税款,在税率方面存在地区差异,这有助于企业确定税负和费用负担。 最后是合理确定税率水平。因为每个企业经营发展不同,在改革中不仅要考虑到企业经营的实际状况,还要考虑资源禀赋等其他因素在规定税率范围内实施。可以借鉴以往改革遇到的类似情况的经验,合理确定资源税的税基和税

工业企业资源税的纳税辅导――资源税

业企业资源税的纳税辅导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 的当天。 具体按照结算方式不同,可以分为: (1) 纳税瞬扇〕?分期收款和预收贷款外的其他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 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br> (2) 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 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 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 产品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二、资源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具体实施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单位,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其应纳税款由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按照开采地的实际销售量(或自用量)及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划拨。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资源税的纳税期限 按照税法规定,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 日、15日、或者1个月, 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1 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 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 日、5 日、 10 日或者15 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资源税的减免税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1.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给予减税或者免税照顾。 3.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现规定,冶金独立矿山应纳的铁矿石资源税减征60%,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减征30%。 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课税数量的,不得给予减税免税。 五、资源税的缴纳 一)预缴税款 按照规定,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应自期满之日起5 日内预缴税款。 二)纳税申报月度终了后,企业应当填制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 纳税申报。 三)税款缴纳 对于以1日、3日、5日、10 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工业企业,应当于月度终了后

8-8 资源税法

授课计划 课程名称:税法授课时间:××××编号:8-8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课程讲义 第八节资源税法 一、资源税概述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对资源占用行为征税不仅为当今许多国家广泛采用,而且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我国对资源占用征税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周代,当时的“山泽之赋”就是对伐木、采矿、狩猎、捕鱼、煮盐等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生产活动课征的赋税。此后,我国历代政府一直延续了对矿冶资源、盐业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课税的制度。 二、资源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1.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确定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从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新的资源税法。 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包括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2.征税范围的确定 资源税的课税对象是各种自然资源,我国目前只选择对矿产品和盐两类资源征收资源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资源税。 (3)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指原油、天然气、煤炭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销售,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入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黑色金属矿原矿,包括铁矿石、锰矿石和铬矿石。 (6)有色金属矿原矿。包括铜矿石、铅锌矿石、铝土矿石、钨矿石、锡矿石、锑矿石、钼矿石、镍矿石和黄金矿石等。 (7)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卤水)是指氯化钠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 未列举名称且未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资源税的计算 1.计税依据的确定 资源税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其计税依据规定如下: 1)计税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

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新旧法规对比

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新旧法规对比 2011年10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政部令第66号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2011年第6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此次资源税实施细则的修订,主要根据其上位法相关授权对内容作相应操作性规定,与旧《实施细则》相比,新《实施细则》增加了5条,删除了2条,修订了6条,保留了5条。 一、新增加的内容 新《实施细则》:第五条条例第四条所称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 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第六条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计算方法,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第七条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有视同销售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应税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第八条条例第四条所称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在资源税纳税申报时,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应当将其应税和减免税项目分别计算和报送。 增加内容解读:不难看出,以上条款中(第五—九条)都是对资源税从价计征方式的政策衔接,相关问题的口径与增值税保持了一致;第十条明确了应税和减免税项目分别计算和报送的要求。 二、删除的内容 旧《实施细则》:

矿山企业税务会计处理规范与案例分析指南

矿山企业税务会计处理规范与案例分析指南 作者:编委会 出版社:中国知识出版社2006年12月出版 册数规格:全四卷+1CD 16开精装 定价:¥998元优惠价:¥450元 详细目录: 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第一篇矿山企业税务会计及其处理概论 第一章我国税收制度 第二章税务会计概述 第三章矿山企业纳税的办理 第四章矿山企业税务代理 第五章矿山企业税务会计处理概要 第二篇矿山企业税务会计处理规范 第一章矿山企业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范 第二章矿山企业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范 第三章矿山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处理规范 第四章矿山企业资源税的会计处理规范 第五章矿山企业耕地占用税的会计处理规范 第六章矿山企业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规范 第七章矿山企业车船使用税的会计处理规范 第八章矿山企业印花税的会计和理规范

第九章矿山企业关税的会计处理规范 第十章矿山企业车辆购置税的会计处理规范 第十一章矿山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规范 第十二章矿山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规范 第三篇矿山企业税务会计报表的规范化 第一章矿山企业纳税务会计报表概述 第二章矿山企业纳税申报表的规范化编制 第三章矿山企业纳税申报表附表的规范化填写与审查第四章矿山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规范化编制 第五章矿山企业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的规范化填写 第四篇矿山企业税务会计处理技术及案例 第一章矿山企业流动资产中的税务会计处理及案例第二章矿山企业投资业务中的税务会计处理及案例第三章矿山企业固定资产中的税务会计处理及案例第四章矿山企业流动负债中的税务会计处理及案例第五章矿山企业所有权益中的税务会计处理及案例第六章矿山企业收入中的税务会计处理及案例 第七章矿山企业成本费用中的税务会计处理及案例第八章矿山企业营业外支出中的税务会计处理及案例 第五篇矿山企业所纳税种的会计处理案例 第一章矿山企业营业税的会计处理案例 第二章矿山企业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案例 第三章矿山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处理案例 第四章矿山企业资源税的会计处理案例 第五章矿山企业耕地占用税的会计处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部分税目的征税范围限定如下: (一)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五)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液体盐,是指卤水。

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四条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具体适用税率,按本细则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执行。 矿产品等级的划分,按本细则所附《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执行。 对于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其《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和《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确定的邻近矿山或者资源状况、开采条件相近矿山的税率标准,在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五条条例第四条所称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采矿企业税收筹划思路探讨]税收筹划案例分析2020

[采矿企业税收筹划思路探讨]税收筹划案例分 析2020 【摘要】 本文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探索采矿企业税收筹划空间,合理设计税收筹划流程,科学确定税收筹划方案,做到国家权益与纳税人权益的兼顾。研究表明,根据采矿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对企业税负状况、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分析判断,构建合理税收筹划流程,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有利于引导采矿企业依法开展税收筹划,降低税收筹划风险。 【关键词】 采矿企业;税收筹划;筹划思路 一、采矿企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采矿企业具有开发周期长、开发业务复杂多样、资金占用量大等特点,具有开展税收筹划空间。按照我国现行的分类方法,采矿业具体包括: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其他采矿业。并且其组织形式大多为集团公司制,业务范围包括可供开采开发的矿产资源勘探、冶炼、制造及销售整个过程。造成了采矿企业在规模上的差异性、组织形式的复杂性以及业务上的广泛性。从税收筹划的角度看,一个企业的规模越大、组织结构越复

杂,业务范围越广其涉及的税种必然越多,纳税的数额必然越大。这也就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另外,采矿企业具有战线长、分布广的特点,一个矿区的地理范围可能覆盖很多行政区域,同时,企业在全国各地设有各级分支机构,而各地又结合本地区的税务部门对于税收政策的要求,对税收扣除项目、纳税地点、税收管辖范围等问题又各有不同的规定,这就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政策性空间。采矿企业涉及税种数量繁多且税费体系复杂,需要税收筹划确定合理税负。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我国采矿业目前可能涉及到的税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企业涉及的税种繁多。另外,采矿企业在缴纳税款的同时还需缴纳其特有的资源性收费项目如矿区使用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采探矿权价款及使用费等,资源使用费为调节资源级差收益或超额利润而设立,客观上存在税费重复征收现象,加重了企业的负担。采矿行业整体税负偏重,个别税负偏轻,需要税收筹划以平衡税负。测算采矿行业国有企业以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在流转环节的税负水平,我们发现,与整个行业的平均税负水平相比,采矿行业的税负水平偏高,测算结果见表1: 表1 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资源企业流转环节税负比较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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