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试行)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试行)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试行)

附件1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试行)》科技计划是政府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资源配置方式。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着力解决资源配置“碎片化”、“不聚焦”等突出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引,遵循科技规律,强化顶层设计,调整和优化科技计划布局,聚焦重点任务,高效配置资源,建立目标明确和绩效导向的管理制度,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形成职责明确、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组织管理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以普惠性财税优惠政策、政府采购、事前引导、事后奖励等方式支持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政府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前沿、社会公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动,引导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创新资源面向企业开放服务,积极营造激励创新的环境,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注重需求导向。面向我市重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需求,瞄准科技创新的突破口和主攻方向,科学布局计划体系,强化需求导向,建立围绕重大任务推动科技创新的新机制,加强科技与经济在规划、政策等方面的相互衔接,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的融合协同,更加主动有效地服务于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科技进步。

坚持效益优先。以目标效益为导向,建立基于绩效评价的后补助激励和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充分激发各创新主体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转变管理模式。科技主管部门要强化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监管等方面的职能职责。创新科技主管部门对科研项目的管理方式,建立评估监管体系,由事前审批为主转向事后监督为主、由组织实施为主转向监督组织实施为主,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在科技计划具体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三、体系布局

从科研开发活动和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支撑服务两个层面布局科技计划体系,按照“计划+专项+项目”的方式组织实施。设置科技研发和科技平台2大类计划,共7类专项。

(一)科技研发计划

该类计划设置基础与前沿研究、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社会民生科技创新3类公益性专项,以及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企业自主创新引导2类市场性专项。

1.基础与前沿研究专项

该专项聚焦本市产业发展的基础前沿关键问题和优势学科发展

方向,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探索,着力培养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该专项采取竞争性方式予以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出资与财政科技资金联合开展以应用为主的基础研究。

2.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专项

该专项围绕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制度、体制机制等决策需求,重点支持决策部门和具有专业优势及研究能力的咨询机构开展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技术预见与政策设计等研究,为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该专项采取竞争性支持方式予以支持。

3. 社会民生科技创新专项

该专项聚焦事关社会民生的现代农业、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交通城建等领域,以重大公益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示范为重点,解决制约民生改善与社会进步的技术瓶颈问题,通过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培养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

该专项以应用为导向,按领域设计主题专项,由以重点项目为主的项目群构成。主题专项实施方案是立项实施的主要依据,成熟一个、启动一个,根据需要可滚动实施。

该专项资助经费实行总额控制,根据年度任务采取“前期启动、分期拨款”的稳定支持方式,前期启动经费不超过专项资助经费总额的40%。

4.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专项

该专项聚焦本市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技术需求,支持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和标准的研发攻关以及推广应用示范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通过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培养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

该专项以任务为导向,按产业设计主题专项,由以重点项目为主的项目群构成。主题专项的设计要目标具体、边界清晰、周期明确,强化项目、人才与基地建设的统筹,注重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机制构建,从技术研发、中试孵化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主题专项实施方案是立项实施的主要依据,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并根据方案设定的实施周期、任务目标进行评估。各主题专项应结合“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实施,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该专项资助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采取政府前期引导与基于绩效评价的后补助相结合的支持方式。前期引导经费按专项资助经费总额的30%拨付,后续资金按完成专项技术指标和成果推广应用情况予以拨付。

5.企业自主创新引导专项

该专项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以普惠性政策引导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该专项重点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自主创新,以企业研发投入、创新绩效等为主要评价依据,以奖励性后补助给予支持。研发投入、创新绩效等主要以研发费加计扣除、发明专利、企业所得税等第三方采信数据为依据。

该专项按照“总量控制、分档支持”的方式和“企业申报—择优确认—结果公示—分类奖励”的流程实施。已在民生科技创新专项和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专项中给予财政科研经费支持的企业,不予重复支持。

(二)科技平台计划

该类计划按照开放共享、协同创新的方针,遵循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设置科技研发平台和科技服务平台2类专项。

1.科技研发平台专项

该专项重点支持新兴产业领域以及重要民生领域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采取由行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牵头,以政府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的方式组建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化新型研发机构。

鼓励已认定的市级共性技术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根据产业或民生技术创新需求进行分类整合,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建立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有效开放的机制,并实行基于绩效评价的后补助激励和动态调整机制。鼓励企业内设研发机构法人化。

2.科技服务平台专项

该专项主要支持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金融以及科技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和开展创新创业服务。

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科技资源共享、科技成果交易、科技金融支撑和科技人才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对平台提供的公益性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方式予以支持。

鼓励市场主体建设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科技服务平台,并采取基于服务绩效的后补助方式支持其开展创新创业服务。

四、管理规范

根据新的科技计划体系框架,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形成较为完善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建立统一的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将所有专项/项目统一纳入其中进行管理。

(一)实行分类管理。按照专项属性建立分类管理机制,每类专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明确专项目标定位、管理流程、评估规范、资助方式等内容。

公益性专项按照“需求导向、公开(定向)申报、立项评审(论证)、绩效评估、目标验收、事前购买、包干使用、滚动实施”的规则进行管理。

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专项按照“需求导向、政府引导、定向申报、立项论证、目标验收、分期拨款、费用包干”的规则进行管理。

企业自主创新引导专项按照“自愿申报、认定奖励”的规则进行管理。

科技研发平台专项按照“需求导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评估认定、投补结合”的规则进行管理。

科技服务平台专项按照“需求导向、政府引导、政企分开、分类管理、评估认定、投补结合、开放共享、绩效评价、运行补助”的规则进行管理。

(二)建立主题专项形成、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社会民生科技

创新和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专项所属的主题专项由管理部门自主设计。主题专项实施方案必须定位准确、目标具体、边界清晰、重点突出、周期明确,内容包括目标任务、实施主体、实施周期、经费概算、项目设置以及所属项目的目标任务、科研人员、经费预算等。主题专项实施方案须经征求相关产业(行业)管理部门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委主任办公会审定等程序确定。加强实施过程的评估监管,对目标不准、实施效果不好的,要按程序进行调整,确无必要继续实施,或目标难以实现的,应当及时终止。

(三)改进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要根据专项特点和要求编制项目指南。应当在征集科研机构、企业、相关部门等有关方面需求,并充分征求行业/产业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凝练形成项目指南,公开发布,自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日,原则上不少于30天,以保证科研单位和人员有充足时间组织申报项目。

规范评估评审和专家遴选制度。根据专项定位可采取不同的评估评审方式。对公益性专项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议;对市场性专项项目,参与评议的专家以企业和投资专家为主;对科技平台类计划所属专项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实行专家评议或第三方评估。

(四)改进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完善预算编制指南和评估评审工作细则,健全预算评估评审的沟通反馈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预算评审应以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等方面为重点。

改进财政科研资金配置与管理方式,对公益性专项项目实行预算控制、政府购买、包干使用的管理原则;对市场性专项项目实行总量控制、前期引导、事后补助、包干使用管理原则。按照法人负责制的原则,对通过目标任务验收项目的财政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按本单位财务制度自主管理,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组织财务清算。对有违反财务规定的责任主体进行信用记录,进入“黑名单”。

(五)加强项目验收管理。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实施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做好总结,编制项目决算,按时提交验收或结题申请,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提出验收申请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根据不同类型项目,可以采取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估、用户测评等方式。

(六)建立科技报告制度。对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承担者必须按规定提交科技报告。科技报告采取项目执行报告、阶段性重大成果(重要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等形式,定期报告项目的实施过程、进展与突破、项目绩效等情况。加强对科技报告的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受控使用”的原则向社会开放,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承担者提交科技报告的审查力度。科技报告提交和共享情况作为对项目承担单位和承担者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七)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财政资金支持科研项目的立项信息、验收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立项、主要研究人员、资金使用、设备购置以及研究成果等情况,接受内部监督。

(八)完善科研信用管理。建立科技计划信用记录制度,对执行或者参与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环节中相关责任主体的科研

不端与失信行为进行客观记录和信用评级,并按信用评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记入“黑名单”,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请财政资助项目或参与项目管理的资格。

(九)实行法人负责制和追踪问责制度。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在项目申请、组织实施、验收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要强化管理职责。建立完善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专项管理部门要加强专项实施的监管工作,严肃处理违规行为,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将有关结果向社会公开。

(十)建立内部管控机制。按照分权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晰内部管控职责,规范相关主体管理行为。强化对项目申请者及其合作方的资质、科研能力等进行审核,加强项目查重,避免重复资助;要明示项目审批流程,使项目申请者能够及时查询立项工作进展,实现立项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十一)改革科技成果管理制度。按照中央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推进科技成果管理制度改革,并将科技成果管理实施情况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十二)依托专业机构实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将科技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事务委托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建立对专业机构监管和服务绩效评价机制。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 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渝科委发[2008]13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1.30 【实施日期】2008.0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通知 (渝科委发〔2008〕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软科学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软科学研究服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和能力,结合软科学研究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委对《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 二〇〇八年元月三十日

附件: 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软科学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软科学研究服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软科学研究是以实现我市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管理现代化为宗旨,以推动科技、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为目标,针对决策和管理实践中提出的复杂性、系统性课题,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多门类、多学科知识,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和论证手段,进行跨学科、多层次的综合性研究。 第三条软科学研究的范围主要是:事关全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研究、规划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体制改革研究、科技法制研究、技术经济分析、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等。 软科学研究计划不支持纯技术性理论、纯自然科学理论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第四条软科学研究计划是为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决策部门决策服务的专项科技计划,是全市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渝科委发〔2010〕12号

渝科委发〔2010〕12号 关于成立第四届重庆市实验动物 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是由市政府批准成立的负责全市实验动物工作宏观指导和统筹管理的专门机构,第三届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成立,现已届满。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动物管理,按照《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95号)有关要求,已依法换届成立第四届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名单附后)。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挂靠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负责管委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四届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构成 2.第四届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构成 3.第四届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专家组构成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 第四届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构成 主任委员:张文重庆市科委副主任 副主任委员:周英杰重庆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健重庆市农委副主任 左军重庆市质监局副局长 马琳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黄爱龙重庆医科大学副校长 委员:许志鹏重庆市科委社会发展科技处处长 陈永忠重庆市卫生局科技教育处处长 汤明重庆市农委动物防疫检疫处处长 刘远珍重庆市质监局标准处处长 陈珂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注册处处长 黄国琼第三军医大学训练部副部长 陈丙波第三军医大学实验动物中心主任 杨竹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处长 潘永全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主任 杨大坚重庆市中药研究院副院长 李杰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 究院副院长 杨小伶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张小松重庆市药品检验所副所长

附件二: 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构成 办公室主任:丁健重庆市科委社会发展科技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潘永全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主任 艾必燕重庆市中药研究院实验动物研究 所副所长 办公室秘书:谭冬梅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助研 樵星芳重庆市中药研究院实验动物研究 所助研

2019年度重庆市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公示内容

2019年度重庆市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公示内容 一、项目名称 复杂应力高陡页岩气层精准压裂关键技术 二、提名单位意见 由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共同完成的《复杂应力高陡页岩气层精准压裂关键技术》研究,以重庆涪陵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建设工程为依托,针对涪陵二期产建区构造复杂、断裂发育、埋深较大等地质条件带来的挑战,以及二期压裂井施工压力高、砂堵井比例增加、改造体积和裂缝导流能力小、压后产量低且递减快等难题,创新发明了钻井压裂工程一体化甜点优选及评价技术、井工厂压裂多参数整体协同优化设计技术、多簇裂缝均衡起裂与延伸精准控制技术、压裂效果实时评估与调参以及多因素产能预测技术,在国内首次形成了针对复杂应力高陡页岩气储层条件的可复制推广的一体化精准压裂关键技术。 本项目获得国家专利授权19件(发明专利15件),软件著作权3项,出版专著7部,发表论文34篇(SCI/EI收录16篇)。成果整体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其中页岩“甜度”评价方法、多簇裂缝均衡起裂与延伸的精准控制技术国际领先。 该项目为涪陵页岩气田在短短五年内建成了100亿方产能的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实现了北美之外的首个大型页岩气田的商业化开发,极大地推进了中国页岩气产业化进程做出关键性支柱支撑。近三年在涪陵页岩气田共应用161口页岩气水平井,新增江东区块、平桥区块的经济可采储量125.46亿方,新增利润9.90亿元。并在威荣、永川、平桥南、丁山-东溪等深层页岩气区块推广应用。对中国其它页岩气区块的勘探开发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同时也可应用到页岩油及致密气中,应用前景广阔。 对照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授奖条件,涪陵区科技局提名该项目为重庆市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三、项目简介 针对涪陵二期江东、平桥等区块所存在的构造复杂、断裂发育、埋深较大等新挑战,通过攻关形成了一套适合复杂地质条件的岩气层精准压裂关键技术。取得的重大技术发明如下: 1.发明了钻井压裂工程一体化甜点优选及评价技术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试行)

附件1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试行)》科技计划是政府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资源配置方式。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着力解决资源配置“碎片化”、“不聚焦”等突出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引,遵循科技规律,强化顶层设计,调整和优化科技计划布局,聚焦重点任务,高效配置资源,建立目标明确和绩效导向的管理制度,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形成职责明确、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组织管理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以普惠性财税优惠政策、政府采购、事前引导、事后奖励等方式支持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政府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前沿、社会公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动,引导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创新资源面向企业开放服务,积极营造激励创新的环境,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注重需求导向。面向我市重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需求,瞄准科技创新的突破口和主攻方向,科学布局计划体系,强化需求导向,建立围绕重大任务推动科技创新的新机制,加强科技与经济在规划、政策等方面的相互衔接,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的融合协同,更加主动有效地服务于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科技进步。 坚持效益优先。以目标效益为导向,建立基于绩效评价的后补助激励和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充分激发各创新主体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转变管理模式。科技主管部门要强化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监管等方面的职能职责。创新科技主管部门对科研项目的管理方式,建立评估监管体系,由事前审批为主转向事后监督为主、由组织实施为主转向监督组织实施为主,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在科技计划具体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三、体系布局 从科研开发活动和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支撑服务两个层面布局科技计划体系,按照“计划+专项+项目”的方式组织实施。设置科技研发和科技平台2大类计划,共7类专项。 (一)科技研发计划 该类计划设置基础与前沿研究、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社会民生科技创新3类公益性专项,以及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企业自主创新引导2类市场性专项。 1.基础与前沿研究专项 该专项聚焦本市产业发展的基础前沿关键问题和优势学科发展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布部门】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6.13 【实施日期】2013.06.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渝职改办〔2010〕83号)要求和《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3〕96号)精神,定于2013年10月开展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2013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标准 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按市职改办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材料要求 送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具体。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程序办理,对送审材料负责审查核实,并在相关栏目签署意见,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对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申报人参加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申报表格一律使用职改部门统一制发的式样,不得更改内容及格式(申报材料格式依清单可在市人力资源网上下载,除附件外本通知不赘附)。所有材料除特殊说明外,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评审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退回归档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1.《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委托评审函》1份,须由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 2.《重庆市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送审名册》1式2份。按不同系列,高、中级分别填写。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式2份。该表各栏应认真填写,没有内容的写"无",内容较多的可附页。 4.《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高级18份,中初级15份,使用A3纸复印。业绩内容要具体详实,要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体现出自己起的作用和完成任务的效果。其中"著作及论文"一栏中要求填写申报人近五年发表的代表性著作或论文;所有时间填写"X年X月";"基层单位推荐意见"一栏中要求内容真实具体,并加盖公章,按规定进行公示,未公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 5.任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 6.业绩材料1套。包括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专业技术工作或成果总结、获奖成果证书等。 论文、著作或学术报告,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与他人合著的,需提供

2020年重庆市应用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附件2: 2013年第一批重庆市应用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A类项目 (一)工业领域 1、产品开发项目 (1)项目名称:高强钢汽车用镀锌板开发 【实施年限】2013年-2015年 【主要内容】设计开发高强钢汽车用镀锌板生产系统、工艺流程、检验规范,提出热轧与冷轧分企业协作的技术质量问题处理方案,提供高强度钢的成分选择、冶炼技术、热轧技术方案和热轧板验收标准,进行产品的技术推广和使用验证。 【关键技术研发】高强度钢镀锌技术;镀锌线钢带无氧化喷雾快速冷却技术;高强钢冲压过程控制技术。 【主要技术指标】屈服强度ReL:≥600MPa、抗拉强度Rm:≥800MPa、断后伸长率A50:≥19%,无铬钝化处理耐中性盐雾试验时间:≥72小时。 (2)项目名称:油气勘钻装备用高强韧耐蚀驱动轴材料开发 【实施年限】2013年-2015年 【主要内容】以深层(海)油气勘探钻采开发为背景,开展以高性能镍基合金为基础驱动轴材料的研究。对成分、(熔炼、重熔)冶金工艺、(退火、锻造)热加工工艺、无损检测、服役评价等关键技术进行系统研究,形成深层(海)油气勘探钻采开发高端装备用材,并实现材料的工程化和产业化。 【关键技术研发】合金成分设计及优化技术;(熔炼、重熔)冶金工艺技术;(退火、锻造)热加工工艺技术;固溶、时效热处理工艺技术;无损检测技术。 【主要技术指标】Rp0.2:150 ksi (min);Rm: 180 ksi (min);A(4D): 15% (min);Z: 20% (min);HB: 330(min);Akv:25ft-lb min;晶粒度: 达到ASTM 4要求。 (3)项目名称:电力及汽车继电器触点材料开发 【实施年限】2013年-2015年。 【主要内容】开发出高性能电力及汽车继电器触点并实现国产化。 材料设计、加工工艺优化等关键技术研发,材料失效机【关键技术研发】AgSnO 2 理研究;触点材料层压复合及元件加工技术研发。 【主要技术指标】达到GB/T20235-2006《银氧化锡电触头材料技术条件》的相关要求。汽车及电力继电器触点电寿命分别达到10万次及5000次,接触电阻:≤0.8m Ω。 (4)项目名称:太阳能光热发电用小口径薄壁精密高温合金管开发 【实施年限】2013年-2015年 【主要内容】开发高精度小口径薄壁精密高温合金管无缝冷加工联合集成技术,制备高品质高温合金棒坯,研究高成材率的管坯成型新技术及小口径薄壁管的高精度矫直技术和在线直度检测技术。 【关键技术研发】高纯净精炼技术及组织形态控制技术开发;高温合金管无缺陷制管技术开发;高精度矫直技术开发;保护气体热处理技术开发。

项目申报指引-重庆科委

2007年度重大科技专项“新型医疗器械” 项目申报指南 第一章专项简介 一、专项目的意义 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实施新型医疗器械科技产业行动,提升我市传统医疗器械产业技术水平,建立参与国际竞争的创新医疗器械研究、开发和生产体系,能够极大提高我市医疗器械产品的现代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能力,使其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进而推动生物医学工程产业向支柱性产业方向发展。 在全球生物医学工程产业的激烈竞争下,通过选择我市具有一定特色和优势的数字医疗领域,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研究开发创新平台及标准化规范体系,研究开发一批安全有效,性能稳定的创新医疗器械产品,促进形成知名品牌,占领国内外市场,产生规模经济。 二、专项总体目标及实施年限 1、专项总体目标 力争突破10项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使我国超声治疗技术与产品继续保持国际领先水

平。 筛选研究20个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医疗器械产品,8~12个产品完成原型样机,4~6个产品通过临床试验、产品注册;申请我国发明专利30件,力争20%获授权。提高我市医疗器械重要应用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实现新增产值11,600万元;专项完成后的未来3年内预计新增产值超过5亿元。 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创新平台和标准体系建设,显著增强我市医疗器械区域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组建重庆市医用电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数字医疗设备非临床实验规范体系,为建成面向全国,走向世界,国际一流的数字医疗研发基地提供技术支撑。 引导培育5个以特色产品为主体,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成为国家和重庆市医疗器械创新型企业。完成6个特色医疗器械产品的标准战略研究,力争使企业标准提升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研究建立起大型医院有效增支援社区医疗、农村医疗的远程医疗高速公路试验示范平台,力争在解决广大老百姓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结题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科委发[2009]96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7.06 【实施日期】2009.07.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渝科委发〔2009〕96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 1月19日,我委对2008年逾期未结题项目统计情况在科委门户网上进行了公告。为落实整改措施,2月16日,我委又向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渝科委发〔2009〕14号),促进和加强了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工作,使结题率从2月底的64.98%上升为6月底的71.35%。各项目承担单位中,重庆理工大学继续保持较高的结题率,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和西南大学的结题率也提升较快,也有部分项目承担单位的结题率在下降。截止6月底,基础研究项目应结题数为342项,已结题数244项,结题率为71.35%。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结题工作,我们将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和院士专项)进行了再次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和2009年年底前应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实验室建设和院士专项三类项目的项目清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职责,按要求做好应结题项目的清理自查工作: 1.对逾期未结题的项目请抓紧组织结题; 2.对即将到期的项目,请及时做好结题组织准备,保质保量按时结题; 3.对确需延期的项目,请提前报送延期申请。 对结题率低和项目完成质量差的项目承担单位,我委将根据《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发计字〔2008〕3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扣减其申报项目数量或暂停受理其申报,加大对违反有关规定及违约项目的处罚力度。 特此通知。 附:1.自然科学基金、实验室建设和院士专项三类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 2.2009年年底前应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实验室建设和院士专项三类项目的项目清单(归口基础研究处的项目) 3.关于到期未结题情况的有关规定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附件一: 自然科学基金、实验室建设和院士 专项三类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科委创新发展办公室关于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

重庆市科委创新发展办公室关于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布部门】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10.16 【实施日期】2012.10.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科委创新发展办公室关于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验 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11年度投资保障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企金便字﹝2012﹞18号)要求,现就组织我市投资保障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1年度及2010年度延迟验收的投资保障项目承担单位。 二、验收要求 (一)填报资料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见附件)要求

准备验收申请报告,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于10月22日17:30前报送至市科委创新发展办公室。 (二)评估验收 市科委将于10月24日前组织专家现场评估和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市科委创新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戴学明 67605931 受理部门: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联系人:刘怡枚 67300549 接件地址:市科委二楼(渝北区新牌坊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 请有关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附件: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内容 重庆市科委创新发展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附件: 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内容 一、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汇总表(附表); 二、投资到位证明文件:投资人协议复印件、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工商盖章)、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工商盖骑缝章)、验资报告复印件、银行进账单复印件、被投资企业2011年审计报告复印件(投资保障项目验收申报主体为创业投资管理机构

重庆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最新

附件 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以及《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7〕31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庆市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利用市级财政科技发展资金设立,面向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由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组织实施的各类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坚持“权责清晰、配置科学、管理透明、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的原则,适用于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实施主体 第四条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由市科委、项目承担单位、 ― 1 ―

项目组成员、科技咨询专家、第三方机构共同完成。 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成员和科技咨询专家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要求。 第五条市科委负责统筹制定项目管理制度规范,统筹发布项目指南、配置项目经费和下达立项计划,统筹组织第三方机构的遴选、管理、监督,统筹实施项目经费的使用监督、绩效评估等项目管理重大事项,统筹加强科研信用、科技报告等项目综合监管体系建设。 第六条项目承担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 项目牵头单位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应当制订和落实本单位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制度规范,落实项目实施的基本保障条件,协调管理项目任务的组织实施与重要事项,审核并提交真实、有效的项目资料及其证明材料,依法依规调整项目预算。 项目参与单位可以是市内外的法人组织,应当按照项目牵头单位要求和项目分工情况履行相应职责。 第七条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同一类别的项目1项,且申请主持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的总数不―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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