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县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县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新《预算法》和财政集中支付管理办法以及新的市场环境,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局实际,修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安排,综合管理;

(二)精打细算,量入为出;

(三)日清月结,准确核算;

(四)保障重点,兼顾一般;

(五)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第三条局机关财务管理由局办公室按照会计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笔审批。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决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国有资产、资金、重要经济合同的管理。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报销单据要认真审核,做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编制财务报表。

第二章预算编制及执行

第五条预算编制:由局办公室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局党组审核,按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批复执行。

局投资科应根据本年度及本年度之前政府重点工程建设进度,提前做好下年度投资审计经费预算申报的文件、资料,于本年度9月15日前报局办公室,便于编报下年度财务预算。

第六条预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经费和上级部门安排的专项或业务经费。

第七条基本支出指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类支出,包括: (一)办公费;(二)差旅费; (三)公务接待费; (四)购置费; (五)邮电费; (六)其他费用等。

第八条专项支出指具有专门用途的经费支出,原则上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的科目用途执行。包括: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费、审计业务培训费、审计外勤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等。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九条所有商品与服务支出均应填写《银川市审计局财务支出申请单》,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十条支出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经手人(经办人、询价员、证明人、验收人)、会计和办公室负责人对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一条除工资、医保、公积金、税务事项、邮电费、老干部报刊费、妇女卫生费、独生子女费外,其他所有开支须有两人以上经办,重大采购项目应有纪检、监察人员介入监督。

第十二条支出审批一般程序:

(一)一般预算资金审批程序:由经手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经手人(询价员、证明人、验收人)在票据上签字,会计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重大支出上党组会研究决定。

(二)专项资金支出审批程序:1.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费,由投资科科长确认业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分管投资审计的局领导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 2.其他专项资金的审批程序同一般预算资金审批程序。

(三)专项资金的支付程序,由报销人将经由分管局长签字的票据和计算依据、计算过程交局财务室,会计经与在财务室备案的经济合同、合同的支付情况比对确认无误后,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后支付。专项资金的支付除信息化建设经费和审计外勤经费外,应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原始凭证(即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具备以下要素: (一)原始凭证名称: (二)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及编号; (三)填制和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或个人签章; (四)报销费用时,原始凭证须有经手人或证明人、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 (五)购置办公用品200元以上(含200元)的多件商品,发票栏无法明细的,须附凭证附件和财务开支申请单。对要素不齐全的票据,会计和办公室有权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凡符合公务卡消费条件的,金额在500元以上的公务消费必须使用开户行的公务卡结算,现金支付的费用和非公务卡刷卡支出,财务有权拒绝报帐。

第十五条公务接待管理

(一)公务接待工作要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符合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

(二)公务接待工作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对口单位来人符合公务接待条件的,由有关科室填写《公务接待申请单》,先报办公室主任审核,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安排接待。

(三)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按照《银川市审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银审发〔〕96号执行。

第十六条差旅费管理

(一)机关干部职工差旅费开支,按照《银川市审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银审发〔〕9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外出参加业务培训、会议出差须有主要领导签发的文件通知,并严格按通知人数参会。出差期间,因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餐饮、住宿开支,均由个人自理。

(三)出差人员凭《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单据,每月25日前报账,月底出差的于次月25日前结清差旅费。

第十七条备用金管理

(一)局财务室备用金原则上限额在元以内(含元),于月底前清零。

(二)经批准的所有借款须注明事由并及时结清,不得跨年清还。

第十八条对外付款超过500元的,应通过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员卡结算,原则上不得支付现金。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九条资产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资产特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资产管理是指对前述资产的申购、购买、入库、保管、领用、维护、处置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

物资也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包括:房屋建筑及附属物、交通运输设备、音像设备(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音响、电视机)、电子电器设备(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价值比较高,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固定资产应实行台账和领用登记制度管理,具体应按照《银川市审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银审发〔〕97号文件执行。

(三)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或虽然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包括:办公桌椅、文件柜、货架、沙发、保险柜、修理工具、饮水机、电话机、计算器、玻璃制品、办公文具等单价较低,使用时间较短的易耗物品。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计入成本,其实物由局办公室管理。按照《银川市审计局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银审发〔〕98号文件执行。

(四)资产申购。各科室申购物品时,填写《资产申购单》,报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集中办理。

(五)资产采购。全局资产的采购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负责财务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员)采购。

(六)资产验收入库。所购物品及配套资料都必须经办公室物品保管员验收,并分别建立物品台帐。贵重物品应按照物品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

(七)采购报帐。采购人员持发票、物品申购单、验收入库单,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帐。

(八)资产领用、使用与维护。物品使用人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实行以旧换新,领用时应核准物品的质量、价格、数量。使用物品时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避免铺张浪费。

(九)资产移交与归还。人员调动时应将本人使用物品履行交接手续,办公室主任为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分别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十)资产处置。物品的调拨、报废由资产管理员填制申报表,经局务会同意,上报市财政局批准执行。

第五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条财务监督是指对财务活动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监察和督导,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规范财务活动,严格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改善财务管理工作,保证收支预算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局机关财务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算编制监督

预算编制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1、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的规定,是否符合上级下达的行政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要求。2、收入预算是否全面可靠,主次分明,突出重点。3、支出预算是否贯彻了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统筹安排的原则,有无宽打窄用,留有缺口现象,是否贯彻了勤俭节约的方针。4、计算依据是否可靠,数量指标是否合理准确,定额是否先进,收支是否平衡,内容是否完整,说明是否清楚,以及财政资金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报批等。

(二)预算执行监督

预算执行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1、预算执行的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收支预算进度与工作任务是否相适应。2、支出预算是否得到确实执行,有无乱支滥用情况,专款是否专用,有无各项资金相互挪用情况;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现的追加追减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预算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分析,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处理。

(三)决算监督

决算是指按照法定程序编制的、用以反映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它反映着预算收支计划的最终执行结果,是经济活动在财务上的集中体现。在决算监

督中,应分析、监督决算报告提供的各项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完整准确,各项收支是否按规定列报,有无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漏报现象,数据计算有无差错,应上缴的年终结余是否缴清,决算报告是否及时报送财政部门审核。

(四)收入监督

收入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1、该收取的是否按照有关规章、标准、计划收取,有无多收、乱收、错收、漏收等情况。超收或减收的原因何在;2、应缴财政预算和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截留、坐支、挪用、拖欠等问题;3、是否按国家规定划清了各项收入的界限,对各项收入是否按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4、各项应纳入单位预算的收入是否都纳入了预算,有无帐外帐,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小钱柜”等问题。

(五)支出情况监督

加强支出情况监督,是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防止贪污浪费等不良现象发生的重要手段。支出情况监督主要包括:1、各项支出预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的规定,支出预算是否得到确实执行,超支或减支的原因何在。2、是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办理各项开支,有无乱支滥用,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现象,有无铺张浪费,任意挥霍国家资产,损公肥私,假公济私等问题。3、是否按国家规定划清了各项支出的界限,专项经费是否按计划专款专用,有无相互挤占挪用的情况。

4、购置各种商品是否按规定进行,有无弄虚作假,违规购买的现象。

(六)监督部门

局纪检、监察室行使财务监督职责,收入和支出情况应定期向局纪检、检查室报备。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财务管理制度是履行经济事项的行为准则,应认真遵照执行,政府和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银川市审计局财务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县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篇2

第一条财务审批实行局长负责制,并实行“每月报账”、“每季审核”、“每年审计”。“每月报账”即财务人员与办公室主任每月月底向局长进行逐笔报账;“每季审核”即每季度末由纪检书记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每年审计”即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第二条在预算和结算方面,财务人员严格按“先批准后使用”的原则。

第三条大额支出必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方可列支。

第四条办公室主任在分管局长的领导下,根据各项政策、制度的规定,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财会人员根据国家会计制度,做好局内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的记账、算账、对账和经费报销工作,定期到区会计核算中心报账。

第五条财会人员要经常分析和如实反映局内财务状况,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局长及局办公室主任反馈开支明细,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办公室主任应随时将具体情况向局长报告。

第六条财务工作要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上级规定,实事求是,帐目要日清月结、数字准确、内容真实、送报及时,严禁弄虚作假。报支活动要有章可循,做到办事有计划,收支有预算,报销有标准,分析有资料,检查有依据,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均有权制止。

第七条按照县财政局关于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制度的规定内容在政府门户上公开。

第八条建立健全局财务会计档案,档案实行专人专柜管理,年终须按文种、类别、性质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新)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1

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事情。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下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务专户或财务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务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体例的支出预算,应当包管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职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职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小我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职员支出预算的体例必须严格按照国度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工程,不得列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县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惠东县县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 (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县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县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县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新《预算法》和财政集中支付管理办法以及新的市场环境,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局实际,修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安排,综合管理; (二)精打细算,量入为出; (三)日清月结,准确核算; (四)保障重点,兼顾一般; (五)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第三条局机关财务管理由局办公室按照会计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笔审批。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决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国有资产、资金、重要经济合同的管理。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报销单据要认真审核,做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编制财务报表。 第二章预算编制及执行

第五条预算编制:由局办公室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局党组审核,按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批复执行。 局投资科应根据本年度及本年度之前政府重点工程建设进度,提前做好下年度投资审计经费预算申报的文件、资料,于本年度9月15日前报局办公室,便于编报下年度财务预算。 第六条预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经费和上级部门安排的专项或业务经费。 第七条基本支出指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类支出,包括: (一)办公费;(二)差旅费; (三)公务接待费; (四)购置费; (五)邮电费; (六)其他费用等。 第八条专项支出指具有专门用途的经费支出,原则上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的科目用途执行。包括: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费、审计业务培训费、审计外勤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等。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九条所有商品与服务支出均应填写《银川市审计局财务支出申请单》,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十条支出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经手人(经办人、询价员、证明人、验收人)、会计和办公室负责人对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一条除工资、医保、公积金、税务事项、邮电费、老干部报刊费、妇女卫生费、独生子女费外,其他所有开支须有两人以上经办,重大采购项目应有纪检、监察人员介入监督。 第十二条支出审批一般程序: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0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0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 根据《会计法》和上级有关加强财务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x按上级规定设立兼职会计、出纳人员,负责所有收支帐务,做到依法立帐、正确核算、严格管理。 二、经费管理 1、经费管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实行统一管理,由局长“一支笔”审批。 2、建立健全会议报表制度,财务人员每月向局长报送财务报表及财务收支情况。 三、费用开支报销程序:开支计划请示—局长同意—经办人办理—办公室主任核实—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出纳付款。 1、旅差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到办公室登记,差旅费报销实行每月按规定标准填报一次,办公室主任签字证明,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任何人不得虚报、谎报、否则,将按财经纪律从严查处。

2、文英复印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需要在外加工赶制的,由办公室在指定地点统一结算,办公室主任证明,由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列支。 3、通讯费:按区委、政府的文件规定标准予以报销,超额部分自理;单位电话费、邮寄费凭正规发票和凭证报销,办公室具体承办。 4、招待费:各种接待,须事前向局长请示,经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经手在标准内开支;标准由局长确定。凡不事前请示或超标开支的由经手人自负。 5、小车修理费。小车修理由办公室主任会同驾驶员一同到修车单位修理,商定的修理昆山须事前向局长请示,同意后方可修理。 6、现金管理: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借用公款的,须履行借款手续,经局长审批后出纳方可借款,公事办完后回单位5天内必须结清手续。出纳员要加强现金保管,严禁现金丢失和被盗,对现金不存银行、私自放在办公室而被盗,后果自负;出纳员不得挪用、贪污公款,不能“白条顶库”,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7、工作人员不准用单位资产等为他人或其它单位提供任何担保。

财务管理制度办法5篇

财务管理制度办法5篇 财务管理制度办法5篇 财务不仅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资金运动及资金运动过程中所体现的经济关系。以下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财务管理制度办法【篇1】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管理制度办法【篇2】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3、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4、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1、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2、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3、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4、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5、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

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

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机关财务工作必须坚决贯彻国家有关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审计机关、财政及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机关经费应遵循量入为出、计划使用、统筹安排、遵纪循规、厉行节约、严格审核、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 第二条严格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 (一)加强财务预算编制。按照《预算法》规定和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局财务人员要根据下一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及时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方案,经局长审定报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上报。 (二)细化预算经费工作。为严格执行预算,本着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根据区财政年初下达的相关指标,结合年度审计工作实际,财务人员要对机关经费预算进行细化,经局长审定报局务会议研究,按区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批复执行。 (三)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办公室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各项费用开支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

(四)落实财务公开制度。按照政务公开制度有关规定要求,局办公室按季收集整理局机关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通讯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开支、大宗物品采购等明细情况,在局务会议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条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和监督 (一)专项经费包括上级审计机关专项补助经费、区财政年内追加安排的其他专项经费等。 (二)所有专项经费均纳入局机关统一管理、核算,按照不同的业务需求予以安排,并确保专款专用。 (三)因业务工作开展需安排专项经费时,由有关人员提出申请并编制支出预算,经局支部会议同意后,在批准的预算内严格控制使用; 第四条局财务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提交局党支部会讨论,集体研究决定。 (一)重大决策方面 1.招投标方案; 2.大额固定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处理等事项。 (二)重大项目安排方面 1.局内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及重大投资、大型装修项目; 2.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 3.大宗办公设施及其他重大设备的购置;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条例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加强财务监督,保障财务准确、合规、 有效运行,提高财务监督管理水平,依据《国家财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具有财 务收支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财务监督管理基本原则 1. 依法实施财务监督,保证财务活动合法、规范。 2. 财务监督管理应当注重风险防控和内部控制。 3. 财务监督管理应当注重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4. 鼓励和支持创新,提升财务监督管理效能。 第二章财务制度 第四条会计核算制度 1. 会计核算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进行。 2. 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五条预算管理制度 1. 所有单位应当制定年度预算和绩效目标,并按照法定程序报 送上级审批。 2. 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预算资金使 用合规。 第六条财务监督制度 1. 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财务审计工作。 2. 强化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其业务素质和行为规范。 第三章财务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财务监督部门 1. 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财务监督 工作。 2. 财务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 第八条监督检查 1. 财务监督部门可以对涉及财务收支的组织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应当依法进行,并保障被监督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违规处理 1. 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 对造成财务损失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追回损失。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实施细则 本条例的具体实施细则由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十二条生效日期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制定“洛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

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4、积极推广使用财政公务卡..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 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 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行为,促进单位内部管理,加强内部会计监督,完善财务监督机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规,特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1、财经审批:根据新修订《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责任主体,切实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结合我局实际,全局上下财经审批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收支分线、单位负责人分别予以委托。对所有报销的原始凭证一律由财务部门首先审核,然后由主管行政的领导签字,方可报销,否则,出纳一律杜绝报销。对重大会计事项的决策和开支都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财务部门的权责:负责财务预算和编制、执行、检查、分析具体制度并及时修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指挥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参与单位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财务人员的分工。出纳员负责掌握财经政策,搞好

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做到日清月结,及时编制收、付凭证并予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相符,保管好相关财务印章(财务印章必须分开保管,会计或主管领导分别保管)。会计员具体负责编制转帐凭证,审核出纳员编制的收、付款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做好财务分析和其它会计事务。 二、货币资金及往来户结算管理 1、现金管理:局属各单位库存现金必须实行限额管理,一般库存现金不超过三至五天的开支。收入的现金必须存入银行,不得随意坐支,超过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2、银行存款管理。 (1)遵守银行各项结算规定,保证银行结算业务正常进行。 (2)建立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与银行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保证帐实相符。 (3)健全银行存款控制系统,对支票登记、领用、签发、核对、清查等,严格按照银行结算管理办法,严格规定各环节有关人员的责任。 3、往来户结算登记制度。局属各单位必须及时登记每

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循增收节支、精打细算、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 适用范围:局机关及会计核算中心。 各站所可参照执行二、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坚守制度,处理好每一笔财务帐目,理 好财、管好钱、做好帐。 三、财务人员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向局长汇报一次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四、严格财经审批权限。 凡是局机关、基层站的财务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要报经局长签批,20xx元以上支出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报批。 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局机关、基层站所有收支由局里统一管理,集中建帐,分户管理,专 项专用。 严格执行钱帐物分离,即:管物不管钱帐,管帐不管钱物,管钱不管 帐物。 六、局机关财务室和会计核算中心应做到增收节支,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七、严格财经手续。 费用发票一律使用正式发票,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者齐全方可 报销,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和不入帐。

八、因公出差、下乡按县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如实填报,填写报销单要 详细写明起止时间、地点、报销标准等。 凡填报不实者,局领导可拒绝签字,办公室可拒绝审核,财会人员拒 绝报销。 九、局机关干职工外出出差等公务需提前借款的,必须经局长签字批 准方可借支,借款金额最多不得超过核算所需经费,并在回局后及时办理 核销手续。 其他个人非公务一律不得借款。 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按照结算、存入、支拨、转借的要求,做到手续清楚,公私 分明,存放可靠。 现金管理人员不得公款私存,否则,按违纪论处。 过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元,否则,由于保管不当,出现短款、丢 失或失盗等现象,责任自负。 十一、办公用品采购。 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采购的方法和程序:(1)局领导和各股室(含 会计核算中心)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报办公室汇总;(2)办公室将全局办公用品需求情况向局长请示汇报,待批准后确 定全局办公用品采购计划;(3)由办公室和财务室按需求进度统一购买、保管,并填写《温泉县畜牧兽医局办公用品采购登记单》;(4)局领导 和各股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登记领取,领取数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5)费用结算,凭有税发票和采购用品详单即办即结。

审计局经费审核报销管理制度

审计局经费审核报销管理制度 审计局经费审核报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局内部经费管理,规范各项经费报销程序,合理控制经费开支,根据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及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经费管理局经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包括财政核拨的各项行政经费、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以及局工会的各项经费。经费的管理由局长全面负责,明确一名局负责人协管局财务工作。经费报销必须由经办、证明、审核人签字,审批人签批后方可报销。 第三章经费审批权限每笔支出按下列规定的权限审批:一次性报销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由局长委托局负责人签批。报销金额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支出,需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由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局长委托局负责人签批。 第四章经费支出审批 1.办公费。办公费主要是指维持局日常工作需要而发生的购置办公用品等方面的支出。办公费报销时应由局办公室经办人填写报销单,并附购置办公用品等清单,证明人签字,经分管负责人初步审核后,按经费审批权限签批报销。

2.差旅费。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因公出差或交流学习、外出审计、外派或实习挂职等事项,由出差人员如实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所在股室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预算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需由局长批准)方可申请车辆或自行前往。 3.会议培训费。局统一组织或各股室自行组织的会议、业务培训等,应严格按照XX市相关会议费、培训费规定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费用报销时,须提供会议培训通知、人员签到表等原始单据经局办公室主任审查、财务人员复核后,按经费审批权限签批报销。 4.公务接待费。局接待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并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工作的相关规定和《XX市审计局公务接待制度》做好接待工作。费用报销时,由办公室负责接待人员填写报销单,后附《公务接待审批单》等相关事项清单,经分管负责人初步审核后,按经费审批权限签批报销。 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凡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支出,都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由局办公室拟定采购目录,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后,按规定采购。 6.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账务处理,按规定科目列支各项支出,严禁超科目范围列支其他费用。

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审计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审计机关财务管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审计厅 •【公布日期】2018.04.18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4.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务制度 正文 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审计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 各市(州)审计局,贵安新区审计局,仁怀市、威宁县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中心): 《贵州省审计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经省审计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18日贵州省审计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总则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五章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 第六章科目分类和财务报表

第七章电算化和会计档案管理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九章附则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审计系统财务管理,规范审计机关财务管理行为,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黔委〔2016〕53号)及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审计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各单位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经费预算由省级统一管理,省审计厅是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全省审计系统的财务管理指导工作及厅本级财务管理工作。各市(州)审计局是二级预算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及所辖县(市、区、特区)审计局的指导工作。各县(市、区、特区)审计局是三级预算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设置财务管理机构,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原则,配备财务人员。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任务 (一)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任务。 1.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统筹安排和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证

XXXX县XX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XXXX县XX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财务管理职责 1.财政局负责编制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实施,确保财务管理工作 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财政局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工作各项职责,确 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3.财政局要加强对部门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各级经费预 算编制与执行制度,合理安排财政收支,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4.财政局要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绩效评估体系,确保财务工 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财政局要加强对下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及时处理,保证 财务管理工作的纪律性和权威性。 三、经费预算管理 1.财政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制定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确 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2.经费预算编制要科学合理,按照财务管理要求,明确预算项目、预 算金额以及使用范围,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经费预算执行要严格控制,确保按照预算安排使用经费,避免超支 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4.财务局要定期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四、会计核算管理 1.财政局要建立健全会计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要求,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2.财政局要确保会计账簿的真实准确,每月按时开展会计核算工作,保证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财政局要建立健全财务决算制度,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完成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4.财政局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五、资金管理 1.财政局要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要求,规范资金管理工作。 2.财政局要加强对资金的统一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财政局要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和审计制度,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4.财政局要加强对下级单位的资金管理指导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合法。 六、绩效评估管理

县审计局机关内部工作制度(2篇)

县审计局机关内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和加强机关干部管理,坚持依法、民主、科学决策。促进工作有效落实,项目有力推进,审计形象明显提升;加强财务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使用效益;加强物品管理,做到规范有序,发挥最大功效。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局工作制度,请认真执行。 第一章干部管理 一、管理体制。实行分级负责制,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和人员负责,股室、分局、信息中心负责人具体负责各股室(分局)工作和人员。 二、廉政纪律。审计干部要讲政治、讲纪律、重品行、作表率。认真执行《审计法》、《公务员法》、《廉政准则》、《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审计纪律八不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须做到: (一)不准擅离岗位、玩忽职守; (二)不准办事推诿、拖拉; (三)不准违____规政策和办事程序处理公务; (四)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准以权谋私,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 (六)不准私自参与或干涉政府项目招投标; (七)不准在上班时间打牌、上网聊天、玩游戏等。 三、议事决策。认真执行《____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管理____》(青纪〔____〕____号)精神,凡涉及“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须经局长办公会议定后实施。 四、学习会议。严格执行“干部小讲堂”等学习制度;每周一上午为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每年每位干部要学习____本业务书

籍;学习必须有记录、有安排,办公室负责学习内容的收集;保持会议安静,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工作。纪检组负责考勤、记录,办公室负责执行。 五、坚持值班。实行节假日值班制,由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代班,保证电话畅通,不得擅离职守。 六、联系服务群众。每位审计人员每月深入联系村(社区)不少于____次,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帮扶贫困学生等;完成好联系任务,记好民情日记,撰写调研文章。 七、干部请销假。 (一)职工请假。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并填《请假审批表》,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假后的半日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职工销假。职工假毕,要在次日内以电话或当面销假。假毕应按时上班,未按时上班,超过时间按旷工处理。如请假外出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请假人以电话向审批人说明情况,审批人决定是否延假。 (三)请假事项包括。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病假、事假、丧假,除病假、事假外,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四)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须报股长、分管领导审签意见,由局长审批。副局长、纪检组长、总审计师请以上假的,由局长审批。 事假、病假。请事假半天,经股室(分局)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事假、病假____天以上,经股长、分管领导签注意见,由局长同意;其中病假____天以上需持医院证明。 八、安全卫生。小区院坝安全由小区门卫负责,各位领导干部、股室负责人对各自办公区域的工作安全负责;机关院坝公共地带(含院坝、绿化、楼梯等)、会议室的清洁卫生由门卫负责;各股室(分局)的办公室卫生自行负责;要爱护和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 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 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通用7篇) 行政事业单位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yjbys店铺下面为你整理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市财政部门主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不得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任用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会计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综合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部门综合预算一经批准通过,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纳入预算统一管理,

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六篇

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六篇 【篇一】 第一条本会财务管理工作执行按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监事会、南航集团财务部和审计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国家民政部的监督、指导。 第二条本会财务管理范围,包括接受南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捐赠、资助的基金和实物、基金增值、各种合法收入,以及受委托代办代管的基金、资产。 第三条本会财务工作按基金、实物分别设帐,各专项基金分科目设帐。财产管理要实行帐、款、物分别设岗。会计、出纳、保管不得互相兼任,且职责分明。财务专用印鉴要分人管制。 第四条凡本会接受捐赠或投放使用的基金和实物,均应使用加盖本会财务专用印鉴的合法专用收据。启用前先由会计登记起讫号码,用完后存据缴会计核对后,存档备查。 第五条基金的运作按本会章程和《资金管理规定》执行,严格审批程序。 1.经秘书长批准可根据本会章程及《资金管理规定》,视持有基金情况,以利息就高的原则,决定符合国家和公司要求、且无风险的金融机构定(活)期存款; 2.本会投放使用的资金和实物,要按每年批准的预算方案或捐赠、资助的协约执行。先由投入单位或基金会办公室提出申请,报

理事会领导批准后执行; 3.本会日常办公、业务活动的财务开支和物品领用,须经基金会副秘书长及以上领导批准 第六条购买日常办公物品等开支,要先办理请购手续。预支 现金或领用支票,预支人应填写“借款单”,审批程序按第五条第 3项规定办理。预支人在领用后五日内(差旅费应于返回工作驻地五日内)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提供经办人、验收(或证明)人签字的合法票据,经基金会副秘书长及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七条到银行送存或提取现金5千元以上应两人同行,1万 元以上需乘车办理。库存现金限额应按银行核定数执行,超核定数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放置过夜。 第八条本会财务收支运作情况,按年编制财务报表。同时向 理事会、民航局、民政部报告,接受其监督和指导。定期要主动接受南航集团审计部的财务审计。 第九条本会有具备专业资格的专职会计人员负责会计工作。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在基金会办公室主任监督下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条本会理事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本制度的修改权、解释权属基金会。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19年xx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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