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验槽基本要求

基坑验槽基本要求
基坑验槽基本要求

按基础开挖造型画剖面图,注明基底标高和基地土质情况,涉及地下水的应该画出并注明排水沟位置。标出基底宽度即垫层+工作面宽度。还有挖土放坡系数和自然地面标高。说简单一点就是要在验槽示意图上可以直观反映出基底土质情况、基底标高、放坡系数、自然地面标高,用这些数据来反映计算出基础土方开挖的方量。

验槽内容

编辑

不同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不同,基础形式不同,验槽的内容也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点:(1)根据设计图纸检查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

验槽的过程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

2.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

基坑验槽验槽条件

编辑

(1)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2)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4)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负责及技术人员到场;

以下几种情况无法验槽

(1)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3)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4)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5)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推迟验槽

(1)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

(2)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

(3)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

基坑验槽验槽方法

编辑

验槽方法通常主要采用观察法为主,而对于基底以下的土层不可见部位,要先辅以钎探法配合共同完成。

基坑验槽观察法

1.观察槽壁、槽底的土质情况,验证基槽开挖深度,初步验证基槽底部土质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观察槽底土质结构是否被人为破坏。

2.基槽边坡是否稳定,是否有影响边坡稳定的因素存在,如地下渗水、坑边堆载或近距离扰动等(对难于鉴别的土质,应采用洛阳铲等手段挖至一定深度仔细鉴别)。

3.基槽内有无旧的房基、洞穴、古井、掩埋的管道和人防设施等。如存在上述问题,应沿其走向进行追踪,查明其在基槽内的范围、延伸方向、长度、深度及宽度。

4.在进行直接观察时,可用袖珍式贯入仪作为辅助手段。

基坑验槽钎探法

1.工艺流程

绘制钎点平面布置图→放钎点线→核验点线→就位打钎→记录锤击数→拔钎→盖孔保护→验收→灌砂。

2.人工(机械)钎探

采用直径φ22~25mm钢筋制作的钢钎,使用人力(机械)使大锤(穿心锤)自由下落规定的高度,撞击钎杆垂直打人土层中,记录其单位进深所需的锤数,为设计承载力、地勘结果、基土土层的均匀度等质量指标提供验收依据。是在基坑底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主要方法。3.作业条件

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后由人工清底到基础垫层下表面设计标高,表面人工铲平整,基坑(槽)宽,长均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钎杆上预先用钢锯锯出以300mm为单位的横线,0刻度从钎头开始。

4.主要机具

钎杆:用直径为φ22~25mm的钢筋制成,钎头呈60°尖锥形状,钎长2.1~2.6m;

大锤:普通锤子,重量8~10kg;

穿心锤:钢质圆柱形锤体,在圆柱中心开孔φ28~30mm,穿于钎杆上部,锤重10kg;

钎探机械:专用的提升穿心锤的机械,与钎杆、穿心锤配套使用。

5.根据基坑平面图,依次编号绘制钎点平面布置图

按钎点平面布置图放线,孔位洒上白灰点,用盖孔块压在点位上作好覆盖保护。盖孔块宜采用预制水泥砂浆块、陶瓷锦砖、碎磨石块、机砖等。每块盖块上面必须用粉笔写明钎点编号。

6.就位打钎

钢钎的打入分人工和机械两种。

人工打钎:将钎尖对准孔位,一人扶正钢钎,一人站在操作凳子上,用大锤打钢钎的顶端;锤举高度一般为50cm,自由下落,将钎垂直打人土层中。也可使用穿心锤打钎。

机械打钎:将触探杆尖对准孔位,再把穿心锤套在钎杆上,扶正钎杆,利用机械动力拉起穿心锤,使其自由下落,锤距为50cm,把触探杆垂直打入土层中。

7.记录锤击数

钎杆每打入土层30cm时,记录一次锤击数。钎探深度以设计为依据;如设计无规定时,一般钎点按纵横间距1.5m梅花形布设,深度为2.1m。

8.拔钎、移位

用麻绳或钢丝将钎杆绑好,留出活套,套内插入撬棍或钢管,利用杠杆原理,将钎拔出。每拔出一段将绳套往下移一段,依此类推,直至完全拔出为止;将钎杆或触探器搬到下一孔位,以便继续拔钎。

9.灌砂

钎探后的孔要用砂灌实。打完的钎孔,经过质量检查人员和有关工长检查孔深与记录无误后,用盖孔块盖住孔眼。当设计、勘察和施工方共同验槽办理完验收手续后,方可灌孔。

10.质量控制及成品保护

(1)同一工程中,钎探时应严格控制穿心锤的落距,不得忽高忽低,以免造成钎探不准,使用钎杆的直径必须统一。

(2)钎探孔平面布置图绘制要有建筑物外边线、主要轴线及各线尺寸关系,外圈钎点要超出垫层边线200~500mm。

(3)遇钢钎打不下去时,应请示有关工长或技术员,调整钎孔位置,并在记录单备注栏内做好记录。

(4)钎探前,必须将钎孔平面布置图上的钎孔位置与记录表上的钎孔号先行对照,无误后方可开始打钎;如发现错误,应及时修改或补打。

(5)在记录表上用有色铅笔或符号将不同的钎孔(锤击数的大小)分开。

(6)在钎孔平面布置图上,注明过硬或过软的孔号的位置,把枯井或坟墓等尺寸画上,以便设计勘察人员或有关部门验槽时分析处理。

(7)打钎时,注意保护已经挖好的基槽,不得破坏已经成型的基槽边坡;钎探完成后,应做好标记,用机砖护好钎孔,未经勘察人员检验复核,不得堵塞或灌砂。

(8)验槽时应重点观察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如有异常部位,要会同勘察、设计等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9)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基坑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现场也可用轻型动力触探替代钎探):持力层明显不均匀;浅部有软弱下卧层;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

基坑验槽会议纪要

基坑验槽会议纪要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基坑支护工程验收专题会议纪要

二、相关责任主体对工程验收意见及质量评价: 1、施工单位自检结果及验收意见: 在施工前编写好施工组织设计,并上报监理方审批同意才进行施工。检查已按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施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检测均符合要求,观感质量好,经现场仪器加力测试,锚杆预应力符合设计要求,基坑变形观测报告及基坑水平位移沉降值均满足设计要求。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进行评定,质量评价为合格。 2、监理单位监理情况及质量评估意见: 基坑工程从开始到竣工,我方严格按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工作。 开工前完成施工图纸会审,施工方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由我方审查批准实施。基坑正式施 工前,我方还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勘单位等有关人员参加专题会 议。我方也针对本桩基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写了基坑支护工程监理细则、旁站监理方 案,以指导我方现场监理工作。 原材进场经过我方验收方可使用,均有出厂合格证书及检验证明。在基坑施工过程中,我方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 本桩基工程按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及建设、设计、勘察、监理、施工、政府主管 部门拟定的检测档案,委托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进行了原材、锚杆、钢筋、混 凝土、喷锚支护检测及基坑监测,检测情况及结论如下: 1、钢筋:采用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钢筋,进场2批次,合格证10份,检验报告4份,现场见证取样、送检4组,见证取样送检率为100%。 2、水泥:采用龙海红狮水泥有限公司的PO42.5R水泥,进场批2次,合格证2份,检验报告2份,现场见证取样、送检2组,见证送检率为100%。 3、砂:采用净化砂,进场1批次,检验报告1份,现场见证取样1组,见证送检1组,见证取样率为100%,见证送检率为100%。 4、石:采用碎石,进场1批次,检验报告1份,现场见证取样1组,见证送检1组,见证取样率为100%,见证送检率为100%。

地基验槽记录

SG—T026 地基验槽记录 工程名称及部位高升花园工程1#楼J-1(②-C)验收日期 基壁土层分布情况及走向(附示意图) 槽底土质、岩层或地基处理后的情况 按设计要求独立基础持力层为中密卵石层,设计承载力特征值要求不小于250KPa。基坑开挖后,先后穿过杂填土、素填土、粘土和稍密卵石层达到中密卵石层(详见表上土层示意图),与地勘报告基本相符。地基持力层表面正中发现有600x500(mm)范围,厚度400mm的砂团,其他部位经钎探,未发现异常现象。 基坑实际尺寸长:m, 宽:m, 深:m, 底标高:m 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 勘察单位 基坑开挖情况与地勘报告基本相符。现场 基坑与挖至中密卵石层,建议对基坑正中夹砂 部位挖除,用C20混凝土换填。地基承载力 特征值可达到250KPa。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设 计 单 位 根据现场基坑开挖情况和地勘单位提供 的地勘报告以及地勘单位签署的现场验槽意 见,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能够达到250KPa的设 计要求 项目结构设计负责人: 年月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注册建造师签字)(项目总监理签字)(现场代表签字)注:槽底土质或岩层情况由勘察单位填写,地基处理情况由专业施工单位填写,并附检测报告。 四川省建设厅制

SG—T026填写说明 一、地基验槽记录主要目的是对地基持力层的各项物理力学指标进行进一步确认,并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部位提出处理意见以满足设计要求或作为修改设计的依据。 二、地基验槽应当由地勘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参加,有地基处理检测的,检测单位应当参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现场监B。 三、表头内容、基坑尺寸和基壁土层分布情况及走向(附示意图)由施工单位填写;地基处理情况由专业施工单位填写,并附检测报告;槽底土质或岩层情况、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勘察单位),由勘察单位填写;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填写。 四、表头内容、基坑尺寸和基壁土层分布情况及走向(附示意图)应按现场实际填写和绘制,并标明具体部位和相关尺寸;地基处理情况应写明处理部位、方法、主要参数以及验证加固效果的检测报告等;槽底土质或岩层情况应对槽底土质或者层(地基持力层厚度内)进行简单描述,如土质或岩层名称、物理力学特征、有无其它影响地基承载力的因素等;勘察单位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应写明地基持力层土质或岩层名称以及分类、物理力学特征并对地基承载力做出明确的结论,对有异常情况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部位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设计调整等,并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设计单位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应写明根据现场验槽情况和勘察单位签署的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能香达到设计要求等,并由项目结构设计负责人亲笔签名。 五、验槽结束在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签署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分别签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最后对验槽程序签字确认。 六、本表一式四份,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机构(存入监督档案)、城建档案馆各一份。

建筑工程基坑验槽的方法

建筑工程基坑验槽的方法 建筑物基坑均应进行施工验槽。基坑挖至基底设计标高并清理后,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槽,合格后方能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一、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 1、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负责及技术人员到场。 2、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3、详细勘察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二、无验槽的情况 1、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3、基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4、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5、现场没有详细勘察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三、验槽前的准备工作 1、勘察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 的是否相同; 2、询问、查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 3、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 4、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是否存在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 有进行处理; 5、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 四、推迟验槽的情况 1、设计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 2、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 3、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 五、验槽的主要内容 不同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不同,基础形式不同,验槽的内容也不同,主要有一下几点: 1、根据设计图纸检查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 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图纸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 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 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 六、验槽方法 验槽方法通常主要采用观察法为主,而对基底以下的土层不可见部位,要先辅以钎探法配合共同完成。

各类基础验槽检查要点

在建筑施工时,对安全要求为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建筑物必须施工验槽。验槽时一般 应按下列方法、步骤进行: 1 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 1.1 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及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 1.2 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 1.3 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4 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 基槽。 2 无法验槽的情况: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达到验槽的基本要求;无法验槽: 2.1 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2 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2.3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2.4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2.5 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附有结构设计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 图纸。 3 验槽前的准备工作: 3.1 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 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 3.2 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 3.3 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 3.4 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 有进行处理; 3.5 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 3.6 场地是否处与采空影响区而未采取相应的地基、结构措施。 4 推迟验槽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推迟验槽或请设计方说明情况 4.1 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 4.2 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 4.3 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 5 浅基础的验槽: 深、浅基坑的划分,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就建筑物来说,浅基础是 指埋深小于基础宽度的或小于一定深度的基础,国外建议把深度超过6m(20ft)的基坑定为深基坑,国内有些地区建议把深度超过5m的基坑定为深基坑。本文采用此种方法,即基础埋深小基础宽度、深度小于5m的基坑为浅基坑。 一般情况下,除质控填土外,填土不宜作持力层使用,也不允许新近沉积土和一般 粘性土共同作持力层使用。因此浅基础的验槽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5.1 场地内是否有填土和新近沉积土; 5.2 槽壁、槽底岩土的颜色与周围土质颜色不同或有深浅变化;

基坑验槽

基坑验槽

————————————————————————————————作者:————————————————————————————————日期: ?

基坑验槽 验槽是建筑物施工第一阶段基槽开挖后的重要工序,也是一般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最后一个环节。验槽是为了普遍探明基槽的土质和特殊土情况,据此判断异常地基的局部处理;原钻探是否需补充,原基础设计是否需修正,对自己所接受的资料和工程的外部环境进行确认。当施工单位挖完基槽并普遍钎探后,由建设单位邀请相关部门到施工现场进行验槽。 验槽目的 (一)检验勘察成果是否符合实际 通常勘探孔的数量有限,布设在建筑物外围轮廓线4角与长边的中点。基槽全面开挖后,地基持力层土层完全暴露出来,首先检验勘察成果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勘察成果报告的结论与建议是否正确和切实可行?地基土层是否到达设计时由地质部门给的数据的土层,是否有差别,如有不相符的情况,应协商解决,修改设计方案,或对地基进行处理等措施。 (二)基础深度是否达到设计深度,持力层是否到位或超挖,基坑尺寸是否正确,轴线位置及偏差、基础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基坑是否积水,基底土层是否被搅动。 (三)解决遗留和新发现的问题 有时勘察成果报告遗留当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例如,某地质勘查单位对一幢学生宿舍楼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时,场地上有一个钉子户蛮不讲理,不让进院内钻孔,成为一个遗留问题,后来在验槽中解决 验槽工作,尤其是岩土专业的技术人员验槽细致与否,是关系到整个建筑安全的关键。每一位工程技术人员,对每一个基槽,都应作到慎之又慎,决不能出现任何疏忽,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在建筑施工时,对安全要求为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建筑物必须施工验槽。验槽时一般应按下列方法、步骤进行: 1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 1.1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及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 1.2 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 1.3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4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2无法验槽的情况: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达到验槽的基本要求;无法验槽: 2.1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2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2.3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2.4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2.5 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附有结构设计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 的图纸。 3 验槽前的准备工作:

验槽的内容

基底验槽的内容有哪些?钎探的目的方法是什么? 基底验槽的内容有哪些?钎探的目的方法是什么?
最佳答案 基底验槽主要有基坑尺寸、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标高是否符合要求等。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坑(槽)底基土质量钎探检查。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砂:一般中砂。 2.1.2 主要机具: 2.1.2.1 人工打钎:一般钢钎,用直径 φ22~25mm 的钢筋制成,钎头呈 60°尖锥形状,钎长 1.8~2.0m;8~10 磅大锤。 2.2.2.2 机械打钎:轻便触探器(北京地区规定必用)。 2.2.2.3 其他:麻绳或铅丝、梯子(凳子)、手推车、撬棍(拔钢钎用)和 钢卷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基土已挖至基坑(槽)底设计标高,表面应平整,轴线及坑(槽) 宽、长均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2.2 根据设计图纸绘制钎探孔位平面布置图。如设计无特殊规定时,可 按表 l-6 执行。 2.2.3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并要合理地安排钎探顺序,防 止错打或漏打。 2.2.4 钎杆上预先划好 30cm 横线。 3.1 工艺流程: 放钎点线 → 就位打钎 拔钎 灌砂 ↓ ↓
记录锤击数 检查孔深 3.2 按钎探孔位置平面布置图放线;孔位钉上小木桩或洒上白灰点。 3.3 就位打钎 3.3.1 人工打钎:将钎尖对准孔位,一人扶正钢钎,一人站在操作凳子上, 用大锤打钢钎的顶端;锤举高度一般为 50~70crn,将钎垂直打入土层中。 3.3.2 机械打钎:将触探杆尖对准孔位,再把穿心锤会在钎杆上,扶正钎 杆,拉起穿心锤,使其自由下落,锤距为 50cm,把触探杆垂直打入土层中。 3.4 记录锤击数。钎杆每打入土层 30cm 时,记录一吹锤击数。钎探深度 如设计无规定时,一般按表 l-6 执行。 3.5 拔钎:用麻绳或铅丝将钎杆绑好,留出活套,套内插入撬棍或铁管, 利用杠杆原理,将钎拔出。每拔出一段将绳套往下移一段,依此类推,直至完全 拔出为止。 3.6 移位:将钎杆或触探器搬到下一孔位,以便继续打钎。 3.7 灌砂:打完的钎孔,经过质量检查人员和有关工长检查孔深与记录无 误后,即可进行灌砂。灌砂时,每填入 30cm 左右可用木棍或钢筋棒捣实一次。 灌砂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每孔打完或几孔打完后及时灌砂; 另一种是每天打完后, 统一灌砂一次。

地基验槽记录表.(范文)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地基验槽(复验)记录 质控(建)表4.1.5.1 共页第页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地基验槽(复验)记录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地基验槽(复验)记录 共页第页 质控(建)表4.1.5.1

地基验槽程序

验槽 所有建(构)筑物基坑均应进行施工验槽。基坑挖至基底设计标高并清理后,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槽,合格后方能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一、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 (1)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负责及技术人员到场; (2)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3)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二、无法验槽的情况 (1)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3)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4)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5)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三、验槽前的准备工作 (1)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 (2)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 (3)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 (4)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是否存在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有进行处理; (5)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 四、推迟验槽的情况 (1)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 (2)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 (3)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 五、验槽的主要内容 不同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不同,基础形式不同,验槽的内容也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根据设计图纸检查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 六、验槽方法 验槽方法通常主要采用观察法为主,而对于基底以下的土层不可见部位,要先辅以钎探法配合共同完成。 (一)观察法 1.观察槽壁、槽底的土质情况,验证基槽开挖深度,初步验证基槽底部土质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观察槽底土质结构是否被人为破坏。 2.基槽边坡是否稳定,是否有影响边坡稳定的因素存在,如地下渗水、坑边堆载或近距离扰动等(对难于鉴别的土质,应采用洛阳铲等手段挖至一定深度仔细鉴别)。 3.基槽内有无旧的房基、洞穴、古井、掩埋的管道和人防设施等。如存在上述问题,应沿其走向进行追踪,查明其在基槽内的范围、延伸方向、长度、深度及宽度。 4.在进行直接观察时,可用袖珍式贯入仪作为辅助手段。 (二)钎探法 1.工艺流程 绘制钎点平面布置图→放钎点线→核验点线→就位打钎→记录锤击数→拔钎→盖孔保护→验收→灌砂。 2.人工(机械)钎探 采用直径φ22~25mm钢筋制作的钢钎,使用人力(机械)使大锤(穿心锤)自由下落规定的高度,撞击钎杆垂直打人土层中,记录其单位进深所需的锤数,为设计承载力、地勘结果、基土土层的均匀度等质量指标提供验收依据。是在基坑底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主要方法。 3.作业条件 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后由人工清底到基础垫层下表面设计标高,表面人工铲平整,基坑(槽)宽,长均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钎杆上预先用钢锯锯出以300mm为单位的横线,0刻度从钎头开始。 4.主要机具 钎杆:用直径为φ22~25mm的钢筋制成,钎头呈60°尖锥形状,钎长2.1~2.6m;

如何验槽

如何验槽 验槽工作,尤其是岩土专业的技术人员验槽细致与否,是关系到整个建筑安全的关键。每一位工程技术人员,对每一个基槽,都应作到慎之又慎,决不能出现任何疏忽,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在建筑施工时,对安全要求为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建筑物必须施工验槽。验槽时一般应按下列方法、步骤进行: 1 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 1.1 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及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 1.2 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 1.3 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4 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2 无法验槽的情况: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达到验槽的基本要求;无法验槽: 2.1 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2 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2.3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2.4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2.5 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附有结构设计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图纸。 3 验槽前的准备工作: 3.1 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 3.2 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 3.3 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 3.4 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有进行处理; 3.5 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 3.6 场地是否处与采空影响区而未采取相应的地基、结构措施。 4 推迟验槽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推迟验槽或请设计方说明情况 4.1 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 4.2 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 4.3 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 5 浅基础的验槽: 深、浅基坑的划分,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就建筑物来说,浅基础是指埋深小于基础宽度的或小于一定深度的基础,国外建议把深度超过6m(20ft)的基坑定为深基坑,国内有些地区建议把深度超过5m的基坑定为深基坑。本文采用此种方法,即基础埋深小基础宽度、深度小于5m的基坑为浅基坑。 一般情况下,除质控填土外,填土不宜作持力层使用,也不允许新近沉积土和一般粘性土共同作持力层使用。因此浅基础的验槽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5.1 场地内是否有填土和新近沉积土; 5.2 槽壁、槽底岩土的颜色与周围土质颜色不同或有深浅变化; 5.3 局部含水量与其它部位有差异;

基坑验槽基本要求doc资料

基坑验槽基本要求

按基础开挖造型画剖面图,注明基底标高和基地土质情况,涉及地下水的应该画出并注明排水沟位置。标出基底宽度即垫层+工作面宽度。还有挖土放坡系数和自然地面标高。说简单一点就是要在验槽示意图上可以直观反映出基底土质情况、基底标高、放坡系数、自然地面标高,用这些数据来反映计算出基础土方开挖的方量。 验槽内容 编辑 不同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不同,基础形式不同,验槽的内容也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根据设计图纸检查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 验槽的过程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 2.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

基坑验槽验槽条件 编辑 (1)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2)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4)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负责及技术人员到场; 以下几种情况无法验槽 (1)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3)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4)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5)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推迟验槽 (1)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 (2)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 (3)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 基坑验槽验槽方法

基坑验槽基本要求

按基础开挖造型画剖面图,注明基底标高和基地土质情况,涉及地下水的应该画出并注明排水沟位置。标出基底宽度即垫层+工作面宽度。还有挖土放坡系数和自然地面标高。说简单一点就是要在验槽示意图上可以直观反映出基底土质情况、基底标高、放坡系数、自然地面标高,用这些数据来反映计算出基础土方开挖的方量。 验槽内容 编辑 不同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不同,基础形式不同,验槽的内容也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点:(1)根据设计图纸检查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 验槽的过程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 2.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 基坑验槽验槽条件 编辑 (1)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2)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4)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负责及技术人员到场; 以下几种情况无法验槽 (1)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3)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4)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5)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推迟验槽 (1)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 (2)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 (3)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

地基与基础验槽的验收内容

地基与基础验槽的验收内容 1 核对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核对基坑的持力层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应与地质勘察报告相吻合。若地基与勘察报告不相符,则需与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一起办理地基处理洽商 3 审查钎探报告,钎探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在备注栏内注目。须地基处理时,应将处理范围(平面.竖向)标注在钎探点平面图上,并注明处理依据和意见。对以下情况可以停止钎探:(1)若N10超过100或贯入10CM捶击超过50,则停止贯入; (2)如基坑不深处有承压水层,钎探可造成冒水涌砂或持力层为砾石层,砾石屋,且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时,可不进行钎探。如需对下卧层继续试验,可用钻具钻穿坚实土层后再做试验。 4 检查基坑底面以下有无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地下埋设物及其他变异。 5 对深基础,还应检查基坑对附近建筑物,道路,管线与否有影响。 6 对预制桩基,还要检查,试桩记录和预制桩质量检验报告。每根预制桩均应有完整的贯入度记录。锤击数,桩位图及桩的编号,截面尺寸、长度,入土深度,桩位编号等。 7 在沉桩过程中,还应对土体侧移和隆起,超孔隙水压力,桩身应力与变形,沉桩对相邻建筑物和设施的影响有无异常进行监测(要有记录以备检查) 8 对钻孔桩或挖孔灌注桩还要检查: (1)检查成孔过程中有无缩颈和塌孔,成孔垂直度,沉渣厚度或虚土,孔底土扰动以及持力层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钢筋规格和钢筋笼制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混凝土的材料,配合比,坍落度,制做方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其混凝土强度等级报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对桩进行竖向和水平承载力检测,桩体完整性抽查检测的报告必须是具有法定检测单位资格

地基验槽记录填写规范

地基验槽记录填写规范 一、地基验槽记录资料填写要求 1、验收时间为各方共同检查验收日期。 2、基槽(坑)位置、几何尺寸、槽底标高均按验收实测纪录填写。 3、土层走向、厚度、土质有变化的部位,用图示加以说明。 4、槽底土质类别、颜色及坚硬均匀情况。 5、地下水位及水浸情况等。 6、遇有古坟、钴井、洞穴、电缆、旧房基础、以及流沙等应在图中标明位置、标高、处理情况说明或写明变更文件编号。 7.检查验收意见:写明地基是否满足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是否与地质勘查报告中土质情况向情况相符,验槽由建设单位组织地质勘查部门、设计院、建设、监理单位及施工有关人员参加,共同检验做出纪录并签字。无验槽手续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二、地基验槽程序 (1)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 (2)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 三、地基验槽方法: (一)地基验槽通常采用观察法。对于基底以下的土层不可见部位,通常采用钎探法。 (二)轻型动力触探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基底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1)持力层明显不均匀; (2)浅部有软弱下卧层; (3)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 (4)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 四、地基验槽地基处理: 通过验槽及分析钎探资料,发现槽底局部异常后,应根据地基土的土质情况、工程性质和施工条件,采取适宜的处理方法,以减少或避免地基不均匀沉降。 (1)局部硬土的处理:挖掉硬土部分,以免造成不均匀沉降。处理时要根据周边土的土质情况确定回填材料,如果全部开挖较困难时,在其上部做软垫层处理,使地基均匀沉降。 (2)局部软土的处理:在地基土中由于外界因素的影响(如管道渗水)、地层的差异或含水量的变化,造成地基局部土质软硬差异较大。如软土厚度不大时,通常采取清除软土的换土垫层法处理,一般采用级配砂石垫层,压实系数不小于0.94;当厚度较大时,一般采用现场钻孔灌注桩、混凝土或砌块石支撑墙(或支墩)至基岩进行局部地基处理。

基坑验槽事项

基坑验槽 目 录 ?1概述 ?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 ?无法验槽的情况 ?验槽前的准备工作 ?推迟验槽的情况 ?验槽的主要内容 ?验槽方法 1概述 所有建(构)筑物基坑均应进行施工验槽。基坑挖至基底设计标高并清理后,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槽,合格后方能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一、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 (1)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负责及技术人员到场; (2)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3)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 良好的基槽。

(1)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3)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4)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5)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三、验槽前的准备工作 (1)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 (2)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 (3)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 (4)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是否存在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有进行处理; (5)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 四、推迟验槽的情况 (1)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 (2)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 (3)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

不同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不同,基础形式不同,验槽的内容也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根据设计图纸检查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 六、验槽方法 验槽方法通常主要采用观察法为主,而对于基底以下的土层不可见部位,要先辅以钎探法配合共同完成。 (一)观察法 1.观察槽壁、槽底的土质情况,验证基槽开挖深度,初步验证基槽底部土质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观察槽底土质结构是否被人为破坏。 2.基槽边坡是否稳定,是否有影响边坡稳定的因素存在,如地下渗水、坑边堆载或近距离扰动等(对难于鉴别的土质,应采用洛阳铲等手段挖至一定深度仔细鉴别)。

基坑验槽

基坑验槽 验槽是建筑物施工第一阶段基槽开挖后的重要工序,也是一般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最后一个环节。验槽是为了普遍探明基槽的土质和特殊土情况,据此判断异常地基的局部处理;原钻探是否需补充,原基础设计是否需修正,对自己所接受的资料和工程的外部环境进行确认。当施工单位挖完基槽并普遍钎探后,由建设单位邀请相关部门到施工现场进行验槽。 验槽目的 (一)检验勘察成果是否符合实际 通常勘探孔的数量有限,布设在建筑物外围轮廓线4角与长边的中点。基槽全面开挖后,地基持力层土层完全暴露出来,首先检验勘察成果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勘察成果报告的结论与建议是否正确和切实可行?地基土层是否到达设计时由地质部门给的数据的土层,是否有差别,如有不相符的情况,应协商解决,修改设计方案,或对地基进行处理等措施。 (二)基础深度是否达到设计深度,持力层是否到位或超挖,基坑尺寸是否正确,轴线位置及偏差、基础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基坑是否积水,基底土层是否被搅动。 (三)解决遗留和新发现的问题 有时勘察成果报告遗留当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例如,某地质勘查单位对一幢学生宿舍楼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时,场地上有一个钉子户蛮不讲理,不让进院内钻孔,成为一个遗留问题,后来在验槽中解决 验槽工作,尤其是岩土专业的技术人员验槽细致与否,是关系到整个建筑安全的关键。每一位工程技术人员,对每一个基槽,都应作到慎之又慎,决不能出现任何疏忽,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在建筑施工时,对安全要求为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建筑物必须施工验槽。验槽时一般应按下列方法、步骤进行: 1 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 1.1 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及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 1.2 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 1.3 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4 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2 无法验槽的情况: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达到验槽的基本要求;无法验槽: 2.1 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2 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2.3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2.4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2.5 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附有结构设计总说明的施工图阶 段的图纸。 3 验槽前的准备工作:

基坑验槽规范

基坑验槽规范 我国制定基坑验槽规范,明确规定了在建筑施工时,对安全要求为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建筑物必须施工验槽。 在制定的基坑验槽规范中,主要规定的内容包括:(1)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2)无法验槽的情况(3)验槽前的准备工作(4)推迟验槽的情况(5)浅基础的验槽(6)深基础的验槽(7)复合地基(人工地基)的验槽等内容,其中对深浅基础的验槽。具体内容如下:深、浅基坑的划分,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就建筑物来说,浅基础是指埋深小于基础宽度的或小于一定深度的基础,国外建议把深度超过6m(20ft)的基坑定为深基坑,国内有些地区建议把深度超过5m的基坑定为深基坑。本文采用此种方法,即基础埋深小基础宽度、深度小于5m的基坑为浅基坑。 一般情况下,除质控填土外,填土不宜作持力层使用,也不允许新近沉积土和一般粘性土共同作持力层使用。因此浅基础的验槽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5.1 场地内是否有填土和新近沉积土; 5.2 槽壁、槽底岩土的颜色与周围土质颜色不同或有深浅变化; 5.3 局部含水量与其它部位有差异; 5.4 场地内是否有条带状、圆形、弧形(槽壁)异常带; 5.5 是否有因雨、雪、天寒等情况使基底岩土的性质发生了变化。5.6 场地内是否有被扰动的岩土。

5.7 填土的识别: 5.7.1 土内无杂物,但也无节理面、层理、孔隙等原状结构; 5.7.2 局部土体颜色与槽内其它部位不同,有可能是在颜色较浅部位的填土颜色较深,也可能是深色部位填土的颜色较浅; 5.7.3 包含物与其它部位不同,以粘性土为主的素填土主要表现在钙质结核的含量与其它部位的明显差异上; 5.7.4 土内含有木炭屑、煤渣、砖瓦陶瓷碎片、碎石屑等人类活动遗迹(尤其是木炭屑应仔细辫认); 5.7.5 土内含有孔隙、白色菌丝体等原生产物,仿佛是原状土,但孔隙大而乱,排列无规则,土质松散; 5.7.6以粗粒土为主要场地,主要表现在矿物成分与其它部位有所差异,粒径差异明显,充填物的不同等; 5.7.8 所含钙质结核是否光洁,是否为次生或再搬运所致。 5.8 新近沉积土的识别: 新近沉积土具有承载力低、变形大、有湿陷性等特点(在大部分情况下,其力学性质不如沉积时间10年以上的素填土),可能会产生较大的不均匀沉降,对建筑物有较大的危害。但在勘察工作中,由于孔内取土的限制,有时不能全部辨认出,在基础验槽时应特别加以注意。 ①堆积环境:主要存在于土、岩丘的坡脚和斜坡后缘,冲沟两侧及沟口处的洪积扇和山前坡积地带,河道拐弯处的内侧,河漫滩及低阶地,山间凹地的表部,平原上被淹埋的池沼洼地和冲沟内。

地基验槽记录填写规范

地基验槽记录 施工单位:兴茂公司 注:槽底土质或岩层情况由勘察单位填写,地基处理情况由专业施工单位填写,并附检测报告。 四川省建设厅制 SG—T089地基验槽记录填写规范

一、地基验槽记录主要目的是对地基持力层的各项物理力学指标进行进一步确认,并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部位提出处理意见以满足设计要求或作为修改设计的依据。 二、地基验槽应当由地勘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参加,有地基处理检测的,检测单位应当参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现场监B。 三、表头内容、基坑尺寸和基壁土层分布情况及走向(附示意图)由施工单位填写;地基处理情况由专业施工单位填写,并附检测报告;槽底土质或岩层情况、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勘察单位),由勘察单位填写;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填写。 四、表头内容、基坑尺寸和基壁土层分布情况及走向(附示意图)应按现场实际填写和绘制,并标明具体部位和相关尺寸;地基处理情况应写明处理部位、方法、主要参数以及验证加固效果的检测报告等;槽底土质或岩层情况应对槽底土质或者层(地基持力层厚度内)进行简单描述,如土质或岩层名称、物理力学特征、有无其它影响地基承载力的因素等;勘察单位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应写明地基持力层土质或岩层名称以及分类、物理力学特征并对地基承载力做出明确的结论,对有异常情况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部位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设计调整等,并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设计单位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应写明根据现场验槽情况和勘察单位签署的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能香达到设计要求等,并由项目结构设计负责人亲笔签名。 五、验槽结束在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签署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分别签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最后对验槽程序签字确认。 六、本表一式四份,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机构(存入监督档案)、城建档案馆各一份。

基坑验槽会议纪要

基坑支护工程验收专题会议纪要 工程名称:海晟2014xp04地块项目编号: 001

3、本工程土方地质构成为:素填土、粉质粘土、残积砂质粘性土、全风化花岗岩。 4、土钉墙土钉采用C22~25钢筋,间距1500mm,长度L=5000~12000mm,倾角15度,锚 固体直径≥110mm,设计抗拔力=60~170KN;坡面喷射100mm厚C20细石混凝土,挂C8200×200mm 钢筋网;插筋C14、C162000mm,L=1000mm;坡率1:0.4~1:0.5. 5、竖向钢花管采用A48×3.0mm钢管,成孔直径不小于90mm,间距500mm,长度 L=6000~8000mm。 6、放坡喷面混凝土强度等级C25,厚度70、100mm,挂50×50×1mm钢丝网,挂网插筋 C161500mm。L=1000mm,放坡坡率1:0.6。 二、相关责任主体对工程验收意见及质量评价: 1、施工单位自检结果及验收意见: 在施工前编写好施工组织设计,并上报监理方审批同意才进行施工。检查已按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施工规施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要求,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检测均符合要求,观感质量好,经现场仪器加力测试,锚杆预应力符合设计要求,基坑变形观测报告及基坑水平位移沉降值均满足设计要求。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进行评定,质量评价为合格。 2、监理单位监理情况及质量评估意见: 基坑工程从开始到竣工,我方严格按施工规及设计要求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工作。开工前完成施工图纸会审,施工方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由我方审查批准实施。基坑正式施工前,我方还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勘单位等有关人员参加专题会议。 我方也针对本桩基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写了基坑支护工程监理细则、旁站监理方案,以指导我方现场监理工作。

新规基坑验槽怎么验

新规基坑验槽怎么验? 依据GB50202-201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地基基础工程必须进行验槽。基坑(槽)挖至基底设计标高并清理后,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槽,合格后方能进行基础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等各方相关技术人员 应共同参加验槽。 ?验槽时,现场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轻型动力触探记录(可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情况除外)、地基基础设计文件、地基处理或深基础施工质量检测报告等。?验槽应在基坑或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进行,对留置保护土层时其厚度不应超过100mm;槽底应为无扰动的原 状土。 1天然地基验槽 ?天然地基验槽应检验下列内容:

1)根据勘察、设计文件核对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 2)根据勘察报告核对基坑底、坑边岩土体和地下水情况;3)检查空穴、古墓、古井、暗沟、防空掩体及地下埋设物的情况,并应查明其位置、深度和性状; 4)检查基坑底土质的扰动情况以及扰动的范围和程度;5)检查基坑底土质受到冰冻、干裂、受水冲刷或浸泡等扰动情况,并应查明影响范围和深度。 ?天然地基验槽前应在基坑或基槽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检验,检验数据作为验槽依据。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1)承压水头可能高于基坑底面标高,触探可造成冒水涌砂时; 2)基础持力层为砾石层或卵石层,且基底以下砾石层或卵石层厚度大于1m时;

3)基础持力层为均匀、密实砂层,且基底以下厚度大于1.5m时。 2地基处理工程验槽 ?对于换填地基、强夯地基,应现场检查处理后的地基均匀性、密实度等检测报告和承载力检测资料。 ?对于增强体复合地基,应现场检查桩位、桩头、桩间土情况和复合地基施工质量检测报告。 ?对于特殊土地基,应现场检查处理后地基的湿陷性、地震液化、冻土保温、膨胀土隔水、盐渍土改良等方面的处理效果检测资料。 3桩基工程验槽 ?设计计算中考虑桩筏基础、低桩承台等桩间土共同作用时,应在开挖清理至设计标高后对桩间土进行检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