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道路运输物流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天水道路运输物流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天水道路运输物流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天水道路运输物流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一、概论 (1)

(一)项目概况 (1)

(二)编制过程 (1)

(三)编制依据 (2)

(四)设计年限 (3)

(五)主要研究结论 (3)

二、天水市社会经济及交通运输概况 (13)

(一)项目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13)

(二)交通运输发展状况及特点 (17)

(三)天水市公路货物运输存在的主要问题 (22)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3)

三、功能分析和适站量预测 (28)

(一)市场需求分析 (28)

(二)站场功能研究 (33)

(三)社会经济及货运发展预测 (37)

四、建设规模需求 (45)

(一)设计生产能力 (45)

(二)建设规模需求 (47)

五、场址选择 (53)

(一)项目选址 (53)

(二)建设条件 (55)

六、总平面布置及生产工艺设计 (58)

(一)生产流程 (58)

(二)总平面布臵 (60)

(三)主要生产作业的工艺流程 (61)

七、工程设计 (64)

(一)建设规模 (64)

(二)建设方案设计 (65)

(三)配套工程 (75)

八、节约能源 (81)

(一)建筑节能 (81)

(二)节水 (81)

(三)节电 (81)

九、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83)

(一)劳动、安全与卫生 (83)

(二)消防 (84)

十、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86)

(一)建设管理机构 (86)

(二)机构设臵与人力资源配臵 (88)

(三)法人机构 (89)

(四)管理经营模式 (89)

十一、环境影响评价 (90)

(一)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90)

(二)评价结论 (94)

十二、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96)

(一)投资估算 (96)

(二)资金筹措 (99)

(三)资金使用计划.........................................................100 十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01)

(一)建设工期………………………………………………………

10 1 (二)项目实施进度安排...................................................101(三)项目招标 (102)

十四、社会经济效益评价 (104)

(一)概述……………………………………………………………

10 4 (二)财务分析...............................................................105(三)国民经济评价 (110)

(四)社会效益综述…………………………………………………

11 1 (五)评价结论………………………………………………………

11 1 十五、结论与建议............................................................113(一)结论 (113)

(二)建议 (113)

一、概论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天水道路运输物流园区

2、项目建设单位:天水市羲通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主管单位:天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4、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 5909.6万元。

5、项目建设期:工程于2007年5月开工,2008年12月竣工,2009年初开始运营,建设期20个月。

6、项目地址: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崖湾村,西临麦贾公路,南连天宝高速公路进出口,东靠颖川河,占地107458m2(约161.1亩)。一期工程用地102.3亩,预留58.8亩供后期开发。

(二)编制过程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天水市作为陇东南地区商贸中心和甘肃省以及全国公路运输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各种货物的流通量不断增大,物资的集、疏、运等市场运作活动更加频繁,货物运输量稳步快速增长。加之公路运输网络形成和公路运输条件的改善,天水市公路运输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对天水市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目前道路运输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已无法进一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城市道路运输管理的不断加强,货运车辆出入市区通行将受到更加严格的限制。甘泉镇是天水市的东大门,也是货物从东面(陕西)出入天水的必经之地。因此,在甘

泉镇建设道路运输物流园区势在必行。

受天水市羲通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了《天水道路运输物流园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任务,编制单位在天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和天水市羲通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的大力支持下,进行了有关资料的收集、调研,对项目选址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形成了天水道路运输物流园区的选址方案,在选址方案的基础上,对本工程的平面布臵、功能配臵等进行了反复推敲,于2006年11月编制完成了本可研报告。

(三)编制依据

《天水道路运输物流园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依据以下标准、规范及文件资料进行编制:

1、交通部拟颁布的《公路站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

2、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6年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3、甘肃省交通厅《甘肃省公路水路交通“十五”计划及2015年长远规划》;《甘肃省公路运输站场建设规划》(1996~2010年);

4、甘肃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天水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

5、《天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6、《天水市公路交通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

7、《汽车货运站(场)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402-1999);

8、《汽车零担货运站站级与建设要求》(JT3134-88);

9、天水市志、天水市统计年鉴;

10、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等;

11、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

(四)设计年限

天水道路运输物流园区计划于2007年5月开工建设,2008年12月工程竣工验收,建设期20个月。2009年初投入运营。根据交通部有关标准的规定,设计年限为园区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第10年。因此,其工程设计年限确定为2018年。亦即天水道路运输物流园区建设工程的主要生产设施和设备需按照2018年的生产能力进行设计,兼顾其它配套设施的远期发展需求。

(五)主要研究结论

1、项目建设的理由

天水市地处陕、甘、川三省交界地带和西安至兰州两大省会城市的中点陇海铁路穿越全境,310、316国道横贯东西,五条省道辐射南北。天水是西陇海铁路兰新线经济带甘肃段的东部起点,陇东南经济、文化、商贸、物流中心,具有极其特殊的地域优势。

天水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以伏羲文化、大地湾文化、秦早期文化、麦积山石窟文化和三国古战场文化为代表的五大文化,构成了发展旅游业的资源优势。同时天水自然资源丰富,是西北最大的天然林基地之一,也是北方最佳水果和蔬菜生产基地之一,具有极其丰富的资源优势。

西部大开发的契机和优惠政策及我国加入WTO的机遇,使天水

市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快速增长,综合实力逐年增强;交通运输业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为发展现代物流提供了优越的条件。但目前天水市现有道路货运业还缺少专业化的运输组织、信息化程度不高,运输能力较差,缺乏应对市场的经营实力。客观上严重影响着道路运输的社会效益发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适时新建物流园区已刻不容缓。

新经济渴望新境界,抓住机遇,积极建设天水物流园区,旨在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创造具有竞争力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提高天水市在甘肃乃至西北的地位;以适应全市产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适应天水地方经济发展与土地开发的需要;适应全市货运站场建设总体布局和强化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需要。通过建立信息化、专业化、网络化的货运服务站场,有利于降低社会货物运输成本,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因此,为适应新经济发展和运输形势发展的需求,加快天水市物流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构筑区域性货运服务网络体系,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尽快建设一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善、规模化、信息化的物流园区,对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改善天水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条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机制,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2、功能定位及功能配臵

(1)功能定位

在项目建设环境、运输量发展预测、市场需求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甘肃省公路运输站场建设“十一五”规划和甘肃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天水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的要求,确定该项目的功能定位为:作为今后天水市及其辐射影响区内的物流枢纽,依托境内具有较强辐射功能和快捷运输能力的交通网络体系,从设施服务功能上应满足区域经济发展对公路货运的需求、集货物代理、货物中转、公铁集装箱联运、货物配载、仓储理货、拼装加工、代办结算、保险、交易信息服务、停车、汽车检测维修以及现代物流业等多项专业货物运输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物流园区。

(2)功能配臵

结合拟建的天水道路运输物流园区的功能定位、功能特征、货流量及货物构成等因素分析,本项目应具备以下各项功能配臵。

①运输组织功能:对货物运输经营进行组织,为公路运输市场管理服务,并对进出天水市东口的货运车辆和货流进行组织、管理;

②中介代理功能:承担运输代理,为货主和车主双向服务,提供货运配载服务、组织多式联运、代理保险和结算、开具运输票据等中介服务;

③信息服务功能:为社会提供车、货信息服务,与市辖各县区及甘肃省公路运输服务中心货运市场联网运作;

④仓储、装卸功能:为货物中转换装、储运、提供仓储装卸服务;

⑤提供包装、组装、拼装加工等增值服务;

⑥开展“快货”运输、集装箱运输、公铁联运等服务;

⑦开展汽车检测、维修保养及车辆停放业务;

⑧其它功能:提供商品零售、餐饮、住宿等服务。

天水道路运输物流园区可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以本地企业和市场为依托,在建设初期主要为当地企业及车主、货主提供货物储存、配载、拼装及车辆保养、停放服务,同时以园区为基地、建立起与周边主要城市之间的快速货运通道,为发展联合运输提供可能;随着园区功能配臵的进一步完善,为企业提供增值加工、组装服务,为供需双方提供物流信息,同时满足企业的特殊要求,积极开展多项增值服务和现代物流服务业务。

3、组织量、适站量预测结果

在分析拟建项目所处的地位位臵、服务区货源环境、城市内外交通等特点,参照本项目的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采用定性分析和专家咨询相结合的综合分析方法对拟建项目的组织量和适站量进行预测结果如下:

天水道路运输物流园区组织量预测值

特征年份

货运量(万吨)

组织量占货运量的比重(%)

2009 298 20 2013 319.6 20 2018 350.6 20 2023 385.2 20 2028 423.6 20

物流园区经营模式与市场分析

以市场为导向的物流园区规划 物流园区是指多个物流中心在某一空间的聚集体,提供综合物流及其他配套服务的场所,物流园区集约了多种物流设施,是物流线路的交汇地,具有集约、调节、转运、集中库存、信息枢纽等综合功能,紧临港口、机场、铁路编组站等交通枢纽,地价较低,适当设置远离市中心区,并要足够的发展空间,为工业企业的发展留有余地。可见,物流园区是、企业物流部门通过规模化,实现资本、设施、人员、政府服务及其他资源的有效整合。当前,供应链管理正成为企业的核心的竞争力,决定企业经营的成败,物流园区作为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聚集地,是供应链上核心环节与战略节点。 从国际经济发展格局及中国经济发展情况来看,有几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国际制造业加速向中国转移;中国经济的外贸依存度越来越高;物流外包将逐步成为趋势。这将推动中国物流园区的发展,并加速融入全球供应链与价值链当中,成为全球化、一体化、高效率的物流产业集中地,发挥物流增值的作用,物流园区的战略地位将更加彰显。国外特别是德国与日本的物流园区开发经验表明,物流园区开发确实在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促进产业发展方面有重大的作用。

今后较长一段时间,中国物流园区开发都将是中国经济建设的一大热点。但既然是热点,由于利益的驱动,就会产生诸多非理性的行为。而科学的、客观的前期调研、需求分析、功能定位、商业模式设计等对一个物流园区的成功开发,降低投资风险至关重要。以市场为导向的物流园区规划,是物流园区产生良好社会及经济效益,走上持续发展之路的保证。 一、需求分析 物流园区开发的首要工作对物流进行市场调研和竞争情报分析,深刻把握客户的需求,敏锐洞察市场走向,为后期市场定位、功能设置、商业模式设计等提供决策依据。市场调研是对开发单位本身、政府部门、物流需求方及潜在竞争对手及合作伙伴进行实地调研、资料收集及分析。最重要的是对物流需求方的调研,主要涉及的方面有:对该项目物流配套和相关政策的要求、对服务围及水平的需求、对成本费用的接受水平、对附加服务的需求、需求方的货物流向/处理量/出入口量/涉及金额、需求方的合作意向等。通过上述调研,在获得大量翔实的第一手材料和数据的基础上,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统计学预测方法、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研究分析。定性方面主要是分析目标客户在哪里、客户的需求有哪些、市场空缺有多大、本项目的资源及能力情况等。定量方面主要是分析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格式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维护制度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汽车运行安全的基本制度。车辆维护是指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必须按期执行的维护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的经营业户(单位或个人) 、汽车维修、一、二类企业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四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辖区内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管理工作,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道路运输车辆维护 第五条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一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播臂、制动踢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必须按期执行。 第六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驾驶员,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进口车辆及按种车辆接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以自主选择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修理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 第八条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达到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以对本单位的车辆进行维护作业。 第九条凡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维护作业的维修企业(以下简称维修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接规定的作业规范或说明书进行作业,不得漏项或减项作业。 第十条维修企业实行车辆维修合同制,承修方与托修方应签定维修合同,并实行竣工检测制度、出厂合格证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 第十一条维修企业应与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签订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委托合同书。 第十二条维修企业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验员和价格结算人员。质量检验员及价格结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在系统总结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从2020年1月1日起,试点企业可按照《办法》规定要求,申请经营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按照《办法》,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试点企业,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纳入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围的经营者,可按照《办法》申请经营许可,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运经营。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9月6日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道路货物运输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护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网络货运)经营,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络货运经营,是指经营者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网络货运经营不包括仅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的行为。 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网络货运经营者委托,使用符合条件的载货汽车和驾驶员,实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 第三条网络货运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承担运输服务质量责任,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网络货运管理应当公正、公平、便民。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网络货运管

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根据省、安庆市、桐城市交通发展总体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定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引导。 (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 (三)负责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拟定城市客运行业规范并实施监管;负责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承担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行政、交通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驾驶员培训市场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行业管理。 (四)指导全市交通运输通行条件的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进行调控;在遇到抢险、救灾、国防建设等紧急或其它特殊运输任务时,发布调度运输工具的命令;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五)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工作;监管全市内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和局属单位生产安全。 (六)组织全市交通重大科技开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全市交通体制改革、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行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述交通运输局职责范畴内的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管理所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由地方公路管理局承担;交通运输稽查、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交通运输稽查站(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客运市场管理工作由客运管理办公室承担。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组织重要会议,负责会议报告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局机关值班、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报道、网站管理、调研、督查、督办、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外事接待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网络问政等事项;负责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文明建设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招商引资、双拥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本

车辆动态安全监控、监督管理办法(制度)2016.8.11分析

车辆动态安全监控、监督管理办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动态监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4年第5号令)、湘运管办发〔2013〕17号《湖南省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自身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简称联网联控系统)是指交通运输部通过联网整合全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企业建立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而形成的一个全国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监管系统。达到全国范围内对旅游客车、客运包车、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动态监管。 第三条集团公司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卫星定位设备(3G、4G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省级平台联网联控,四类班线客车推行安装卫星监控设备。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是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分(子)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是重点营运车辆监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集团公司车辆动态安全监控、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子)公司负责车辆实时24小时动态监控本单位全部车辆,并落实安全管理职责;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落实卫星监控监督管理职责,其中科技信息部负责卫星监控平台系统运行、设备管理、抽查、督促检查分(子)公司监控工作、提供相关数据报表;安全部对GPS 中心通报的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科技信息部GPS中心每天、每月向各分(子)公

司、各部门发布监控数据、报表。第一种发布方式:集团公司门户网站公告信息栏;第二种发布方式:工作QQ群文件共享中。各分(子)公司、各部门查看、下载所有通报的数据、报表。 第七条集团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平台采用租赁形式,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平台运营商签订合同,租用监控系统平台、统一采购终端设备,由平台运营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集团公司提供平台联网及设备维修服务。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第七条科技信息部内设GPS中心,负责系统平台运行、抽查、督促检查分(子)公司监控工作、提供相关统计报表、数据。 第八条集团公司下属各客运分(子)公司必须设立监控平台,监控平台应能覆盖本单位全部营运车辆。 第九条各分(子)公司监控平台为分(子)公司安全科(安机科)内设机构,分(子)公司安全科(安机科)对监控平台及工作人员直接管理,并负责落实动态监控安全管理职责;监控平台应由安全科(安机科)副科长以上干部分管。 第十条各分(子)公司监控平台专职监控员原则上按本单位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并实行24小时监控,分(子)公司应按要求配备监控人员。各分(子)公司设备维修员原则上按每天有1名维修员值班配备,最少配备2人,为确保设备在线做好技术保障。 第十一条科技信息部GPS中心编制5人,设正副班长,正副班长参与轮班。其中报表监控员3人,实行白天轮班制,报表监控员负责抽查车辆、统计数据、发布违法行为报表;设备技术员2人。 第十二条专职监控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熟知道路运输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对驾驶人违法违规行为能够正确示警,指导驾驶人正确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设备。

2016年物流园区运营项目统计分析报告(完美版)

(此文档为word格式,可任意修改编辑!) 2016年4月

一、前言 继2013年《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出台之后,2014年《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将物流园区工程列为12项重点工程之一,明确提出开展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创建工程。为了解我国物流园区发展状况,配合示范园区创建工程,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园区专委会自2013年起已连续两年开展了优秀物流园区评价工作,受到业界广泛关注。 2015年5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物流园区示范工作的通知》,委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具体组织评选示范物流园区工作。为使业界了解我国物流园区运行的基本情况,为政府制定园区发展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为园区运营单位与入驻企业提供行业坐标,为示范物流园区评选工作提供技术数据参照,中物联物流园区专委会专家委员会在连续两年按照优秀物流园区评价的基础上,结合第四次全国物流园区调查,先期从参评上千家报送的基础资料园区中甄选出100家园区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本报告。 其中,本报告按照2011年6月13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东西中部和东北地区划分方法,将我国的经济区域划分为四大地区,即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福

建、广东和海南),中部地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西部地区(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东北地区(辽宁、吉林和黑龙江)。本次统计分析工作,在定性与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坚持了以下原则:①高标准、严要求,严把统计分析质量关。②要求各个园区填报数据必须真实、可信、完整。③在统计过程中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和策略,力求客观公正。 本次统计分析由中物联物流园区专委会组织,借助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的力量,经过策划研讨,指标体系优化与设计,问卷设计发放与回收,数据整理、统计与校核,电话回访与网络调查,综合比选与分析六个阶段。统计调查对象遴选范围为全国各地物流园区(基地、中心、公路港、物流港、无水港、物流聚集区),要求园区运营满1年且具有法人资格,占地面积01平方公里(150亩)及以上,拥有多家入驻企业。从基础设施、服务能力、运营效率及社会贡献四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最终形成了本报告。 二、我国物流园区发展现状 (一)我国物流园区基础设施状况分析

车辆安全与日常维护管理规定

车辆安全与日常维护管 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车辆安全与日常维护管理制度一、车辆出门三检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化管理措施,保证公司车辆每次出行的安全,保证驾驶员、押运员的人身安全,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制定车辆出门三检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辆出门检查。 (一)、检查内容 1、人员资格证检查:检查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状况。 2、车辆检查:检查车辆罐槽的阀门、罐体,以及是否做到专罐专用;检查车辆状况。 3、设备检查:检查车载消防安全设备;检查危险品安全警示灯、危险品挂牌;检查GPS运行设备状况。 (二)、检查要求

1、检查驾驶员驾驶证、危运证,押运员上岗操作证。证件不齐不得上岗。 2、检查阀门是否有泄漏、严重腐蚀等现象,大盖、罐体是否完好。如发现有上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送修,经安全科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做到专罐专用,严禁混罐装载。 3、每辆车配备一只灭火器(罐车两只),如发现使用过期或无压力的灭火器具,应立即向安全科申请调换。不得损害、擅自挪用消防器具。车辆必须配备静电导链(挂车、罐车必须配有二次接地)。 4、车顶须有安全警示三角灯,并保证夜间行驶能够点亮,车辆前后各挂危险品挂牌一块。装载过固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认真检查车内是否有残余危险品,确保下次装载、运输的安全。 5、驾驶员自觉检查车辆的制动、轮胎、大灯是否完好。 6、车载GPS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检查对讲机能否进行通话,以及监控数据的准确性。 (三)、门检要求

最新整理交通运政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docx

最新整理交通运政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编制方案 **州交通运政管理处是经州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州人民政府对全州道路运输行业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主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州交通运政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国家及省有关道路运输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指令的贯彻 实施。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xx省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部规章,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含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道路客货运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等)经营实施行政许可。 (三)制定全州行业发展规划,制定道路运输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建立有关的道路运输管理制度,合理调控运力、安排站点布局。 (四)负责组织运输市场的服务质量、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全州道路运输投诉处理机制,调解运输纠纷。 (五)掌握**州道路运输价格、税收的执行情况,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按分管权限,提出调整和修改的意见。 (六)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大宗物资、港站集散物资的运输,组织实施重要节假日旅客运输,组织实施指令性抢险救灾、战备物资运

输,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根据本州运力与运量情况,按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交通部门提供需求信息,进行宏观调控,组织车辆结构调整和推进技术进步,组织本州的道路运输站(场)规划、布局,组织本行业的科研项目、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本州道路运输行业的生产经营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组织道路运输业的各种基本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反馈,开展咨询服务,组织市场调查和预测。 (九)核发、管理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的各种证、牌及票据、凭证、单据等,负责道路运输规费的征收、管理。 (十)负责本州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推广经验交流,负责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工作。 (十一)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指示,对全州道路运输行业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承办州人民政府和州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州交通运政管理处机关内设10个科、室、大队,下设12个运政管理所。 (一)办公室 1、组织起草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规划、决议、通知和规章制度等有关文件,并督促实施。 2、负责组织安排有关会议,发布会议记要,落实和检查会议精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试题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试题 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10道每空2分15*2=30分 1、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政府监管、联网联控的原则。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 3、()、个人不得擅自泄露、()、篡改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的历史和实时动态数据。 4、()、()、()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 5、()应当选购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并接入符合要求的监控平台。 6、对新出厂车辆已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和()不得随意拆卸。除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接入联网联控系统监控平台时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相应设置以外,不得改变货运车辆车载终端监控中心的域名设置。 7、()是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 8、设置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应当符合客运驾驶员()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80%的要求。 二、选择题每题10分 1、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动态监控工作() A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 B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 C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D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 E其他需要建立的制度。 2\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应当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 A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B)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C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D通过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证明材料。 3\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元罚款。A200 B400 C600 D800 4、动态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对存在交通违法信息的驾驶员,道路运输企业在事后应当及时给予处理。 A2 B4 C12 D6

物流园区的运营管理服务体系

物流园区的运营管理服务体系 孔庆广 物流园区定位于服务于物流企业的平台运营,而不仅仅是一个平台开发和空间提供,后期更不是简单地提供物业管理,而是通过系统地提供“资源整合、规范管理、服务提升”来创造价值。因此,搭建物流园区的运营管理服务体系,实现一体化整合服务,为入驻物流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是物流园区成功的根本。 支撑物流园区运营管理的公共服务体系除了为入驻企业提供基础物业管理服务外,还要在营业手续办理、仓储配送、信息发布、人才培训等方面,为入驻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使得入驻物流企业日常经营安心,开拓市场欢心,公司管理顺心,政府办事省心,从而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般来说,物流园区的运营管理服务涵盖专业性物业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物流信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和物流金融服务等5大方面: 1、专业性物业服务。 包括基础物业管理服务、车辆作业和仓储管理以及防火防盗管理服务。物流园区的建筑形态及服务功能满足物流业务作业特点,管理入驻物流企业货物摆放位置,协调进出场车辆次序,同时提供24小时安保服务和清洁卫生服务,物业设施随时随地维修服务。 2、一体化行政服务 引进相关政府办事机构,设立行政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公共秘书服务,即接受、受理、办结及对外业务管理事项的申请,形成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新机制,解决入驻企业来回奔波、费时费力的问题。包括工商注册、税务代办及统一开具发票、从业资质审批手续等办理。 3、物流信息服务 通过对信息的管理,实现对于物流业务的及时化、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操作,建立信息交换与传递,建立相应的功能连接,从而实现业务的统筹运作与科学管理,实现企业内外部信息的共享和有效利用,以提高入驻物流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包括车辆管理系统、仓储配送管理系统、客户管理系统、财务管理和结算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等。 4、企业管理服务 物流园区要充分考虑入驻企业的不同经营特点,尤其是中小物流企业自身体量小、人员规模不大、组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范.

菏泽市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一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受理及实施主体 县级或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和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未设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由上一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条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申请,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18565的要求; 2. 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1589的要求; 3.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超重型车组是指运输长度在 14 米以上或宽度在 3. 5米以上或高度在 3米以上的货物的车辆,或者运输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 (捆货物的车辆; 4.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车辆,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应当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5.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集装箱相适应的车辆,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臵。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 60周岁; 3.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例会制度; 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7.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8.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程序 (一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 1.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 2. 拟设立企业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的营业执照,个体经营者提供《居民身份证》 ;

交通运输局职能

冀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 部门职责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负责对我市境内客运班线及出租客运经营申请的资格审查,按时限要求发放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负责收集、汇总客运各类统计报表和年报,做好客运及安全管理的各项基础台账。 二、依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客运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开、歇业,变更申请和资格资质审查发放和收缴《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规范完善车辆档案。 三、依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对汽车维修企业开、歇业申请和资格资质提出审核或审定意见,并核发、收缴经营许可证。 四、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对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合法经营许可证。 五、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进行资格审查,核发经营许可证,依法对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依法检查。 六、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对站(场)经营的开业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合法经营许可证,对各类站(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

检查。 七、依据《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货运源头企业非法装载和车辆非法改装进行依法管理,并对恶意超载和改装车辆进行依法检查。 公开服务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坚持严格、公正、文明、理性、规范执法,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二、实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运政。严格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四制”,丰富“一站式”行政服务内涵,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三、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质量效率。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坚决杜绝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和门难进、脸难看现象。 四、强化廉洁勤政,树立良好形象。加强教育培训,严守廉政承诺,不断提高运政的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五、建立考核管理制度,欢迎群众监督。强化内部管理机制,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及时解决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监督举报热线:0318——8622350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1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企业监控、政府监管、联网联控的原则。 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 第二章系统建设 第六条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 796);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第七条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四)《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第八条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对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由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 第九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以下统称监控平台),对所属道路运

物流园区运作模式分析

物流园区运作模式分析 物流园区的建设与运营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规划、交通、土地、商业、外贸、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同时,它又是投资庞大的工程,包括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等,所需资金十分巨大,而且投资回收期相对比较长,单靠政府投资是难以解决的。因此,在确定物流园区的地理位置、功能定位及内部布局等之后,还应对其运作方式进行总体的规划。综合对国外物流园区建设与运营进行比较分析,结合符合我国现阶段实际情况的运营管理模式进行园区赢利模式的分析。 一、国外物流园区运作模式分析(一)、国外政府建设物流园区的措施 各国政府为了推进物流园区的发展,都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下面以最具代表性的日本物流团地和德国货运中心来说明。 1、日本的物流团地日本的物流团地建设是政府从城市整体利益出发,为解决城市功能紊乱,缓解城市交通拥挤,减轻环境压力,顺应物流业发展趋势,实现“货畅其流”,在郊区或城乡边缘带主要交通干道附近专辟用地,通过逐步配套完善各项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化的物流企业在此聚集,使其获得规模效益,降低物流成本,同时,减轻大型配送中心在市中心分布所带来的种种不利影响。 总的来说,日本物流团地建设与运作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 一是政府牵头确定市政规划,在城市的市郊边缘带、内环线外或城市之间的主要干道附近,规划有利于未来交通设施配套建设的地块作为物流团地。二是将基地内的地块分别以生地的价格出售给不同类型的物流行业协会,这些协会再以股份制的形式在其内部会员中招募资金,用来购买土地和建造物流设施,若资金不足政府可提供长期低息贷款。三是政府对已确定的物流团地积极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在促进物流企业发展的同时,促使物流团地的地价和房产升值,使投资者得到回报。四是商业银行出资参与物流团地和基地的建设,成为物流团地的出资方和股东。五是政府出资设立物流公司,出资兴建物流团地,待运营正常后再卖给私

施工车辆现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车辆现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较强项目部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运输管理、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规范施工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定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汽车、起重机、自卸翻斗车,钩机、铲车、三轮车等各类施工车辆。 第三条:本规定适应于公司所属各施工车辆。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车辆管理办公室对施工车辆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车辆负责人对项目施工车辆进行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质量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场内道路运输安全检查,车辆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车辆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车辆管理办公室对所管辖的机动车辆安全负责直接管理责任,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运行、维修等管理规章制度。 2、做好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运输调配工作。

3、组织驾驶员、维修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相关证件的审验和缴费工作。 5、发生场内道路安全事项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七条:车辆办公室对新进场的驾驶员进行审查并备案,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从事驾驶工作必须持有相关准驾证,操作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1、遵章守纪,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2、爱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态和车容车貌。 3、做好出车前安全价差和收车后的保养工作。 4、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抢救伤员,配合调查。 第九条:车辆管理办公室应合理安排车辆和驾驶员,带“病”车辆禁止派出使用。 第三章、场内道路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施工便道的布置和实施应当满足运输强度的需求,又要保证道路安全运输。 场内临时性道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1、路基坚实边缘稳定。 2、根据机动车辆型选用适当的路宽,一般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机动车的车宽度的1.5倍,单车道应设有备车位置。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操作规程,完善平台功能,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服务品质。 一、网络平台服务功能 (一)线上服务能力要求。 网络货运经营者线上服务能力应包括以下条件: 1.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 2.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单位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建议取得三级及以上信息系

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相关材料)。 3.网络平台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4.具备本章“(二)功能要求”的功能。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的网络货运申请者相关信息进行线上服务能力认定,认定合格的,开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详见附件)或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官网公示。 (二)功能要求。 1.信息发布。 网络货运经营者依托网络平台为托运人、实际承运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货源及运力信息,并对货源及车源信息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发布、筛选、修改、推送、撤回等功能。 2.线上交易。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组织运力,进行货源、运力资源的有效整合,实现信息精准配置,生成电子运单,完成线上交易。 3.全程监控。

网络平台应自行或者使用第三方平台对运输地点、轨迹、状态进行动态监控,具备对装货、卸货、结算等进行有效管控的功能和物流信息全流程跟踪、记录、存储、分析能力;应记录含有时间和地理位置信息的实时行驶轨迹数据;宜实时展示实际承运驾驶员、车辆运输轨迹,并实现实际承运人相关资格证件到期预警提示、违规行为报警等功能。 4.金融支付。 网络平台应具备核销对账、交易明细查询、生成资金流水单等功能,宜具备在线支付功能。 5.咨询投诉。 网络平台应具备咨询、举报投诉、结果反馈等功能。 6.在线评价。 网络平台应具备对托运、实际承运人进行信用打分及评级的功能。 7.查询统计。 网络平台应具备信息查询功能,包括运单、资金流水、运输轨迹、信用记录、投诉处理等信息分类分户查询以及数据统

公路运输管理所职责

公路运输管理所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公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依法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客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进行监督检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市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三、对公路运输业的商务活动、营运证照、经营范围、服务质量、运输纪律及运价、票证等进行监督和检查,调解运输纠纷。 四、根据管理权限,审批公路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和运输服务业的开业、停业申请,核发经营许可证。 五、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重点港站集散物资的运输工作,配合军事部门做好国防后备运输能力的动员和使用,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指导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等交通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全区客运站场的建设和管理、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和出租车管理,做好旅客、货物流量、流向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制定本区有关行业的发展规划。 七、掌握和提供公路运输经济情况,为上级制订发展规划和综合平衡工作提供依据;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新增和更新车辆计划,按时向同级综合部门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新增更新车的需求信息。

八、负责公路运输业各种行业单证的核发、回收和管理,建立各类台帐,负责各类统计数字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九、负责运输企业资质等级评定、业户质量信誉考核、旅客投诉处理、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行业管理工作。 九、加强全所督查队伍、科室办公人员的内部建设,建立健全各种内部管理机制和制度,制定辖区内运输督查计划及各种台帐、报表、档案、各岗位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并认真贯彻组织落实。 十、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整改方案。 十一、负责全所及两站运政人员的政治思想文化教育,业务素质培训、行业管理、行政执法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日常督查和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制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站(场)。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5号)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014年03月0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企业监控、政府监管、联网联控的原则。 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 第二章系统建设 第六条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 796);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第七条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四)《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第八条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对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由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 第九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以下统称监控平台),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物流园区开发经营五种模式

孔庆广:物流园区开发经营五种模式 根据国内外与物流园区功能相同或相当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经验,我国未来物流园区在发展模式上有五种选择:政府主导发展模式 政府主导发展模式是指由地方政府做出物流园区规划并组成开发机构,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来开发建设物流园区。由于物流园区具有物流组织管理和经济发展双重功能,因此,建立在经济开发区模式基础之上的物流园区项目,实际上就是在新的经济发展背景下,突出现代物流的发展特点、趋势和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目前大多数物流园区都是按这种模式在开发。 主体企业引导模式 也称为大型物流企业主导开发模式。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从物流资源和产业合理有效配置的角度,由大型物流企业开发建设物流园区并率先在园区开展经营,带动和引导其它物流企业或相关企业入园经营,逐步实现物流产业的聚集。 政企联合开发模式

由政府统一规划,组织物流企业共同开发模式。即政府相关部门从总体上对物流园区做出规划,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由相关企业负责具体项目的开发,共同完成物流园区的开发建设。 产业地产开发模式 产业地产开发模式是指将物流园区作为产业地产项目,通过给予开发者适合产业项目开发的土地政策、税收政策和优惠的市政配套等相关政策,由产业地产商主持进行物流园区的道路、仓库和其他物流基础设施及基础性装备的建设和投资,然后以租赁、转让或合资、合作经营的方式进行物流园区相关设施的经营和管理。 作为类似于产业地产开发模式,日本的东京、神户和德国的不莱梅等城市,也有政府投资进行物流园区的相关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然后委托给一个或多个物流设施管理能力较强的企业,由其在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的框架下进行经营管理。 综合运作发展模式 综合运作发展模式是指对上述各种模式的混合运用。由于物流园区项目一般具有较大的建设规模和涉及经营范围较广的特点,既要求在土地、税收等政策上的有力支持,也需要在投资方面能跟上开发建设的步伐,还要求具备园区的专业经营运作能力,因此,单纯采用一种开发模式,往往很难达到使园区建设能顺利推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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