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和分部工程的划分原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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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按《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S L631-2012)规定进行划分。

一、土石方工程

土方开挖,以工程设计结构或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划分,每一区、段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宜分为表土及土质岸坡清理、软基和土

质岸坡开挖 2 个工序。

岩石岸坡开挖,宜以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划分,每一区、段划

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宜分为岩石岸坡开挖、软基和地质缺陷处理2 个工序。

岩石地基开挖,宜以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划分,每一区、段划

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宜分为岩石地基开挖、软基和地质缺陷处理2 个工序。

平洞开挖工程,宜以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或混凝土衬砌的设计分缝确定的块划分,每一个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或一个浇筑块为一个单元工程。

土质洞室开挖,宜以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块划分,每一个施

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块(仓),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土料填筑,宜以工程设计结构或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层划分,通常每一区、段的每一层即为一个单元工程。

砂砾料填筑,以设计或施工铺填区段划分,每一区、段的每一铺

填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宜分为砂砾料铺填、压实 2 个工序,其中

砂砾料压实为主要工序。

填石料填筑,宜以设计或施工铺填区段划分;每一区、段的每一

铺填层划分为一个为一个单元工程。宜分为堆石料铺筑、压实2个工序,其中压实工序为主要工序。

反滤(过渡)料填筑,以反滤层、过渡层工程施工的区、段、层

划分,每一区、段的每一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宜分为反滤(过渡)

料铺筑、压实 2 个工序,其中反滤(过渡)料压实为主要工序。

排水工程,以排水工程施工的区、段划分;每一区、段划分为一

个单元工程。

干砌石,以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个单元

工程。

水泥砂浆砌石体,以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块划分,每一个(道)墩、墙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或每一施工段、块的一次连续砌筑层(砌

筑高度一般为 3~ 5m)为一个单元工程。宜分为浆砌石体层面处理、砌筑、伸缩缝 3 个工序,其中砌筑工序为主要工序。

混凝土砌筑体,宜以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块划分,每一个(道)墩、墙或每一施工段、块的一次连续砌筑层(砌筑高度一般为 3~ 5m)为一个单元工程。

水泥砂浆勾缝,以水泥砂浆勾缝的砌体面积或相应的砌体分段、

分块划分。

土工织物滤层与排水,宜以设计和施工铺设的区、段划分。平面

2

形式每 500~ 10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圆形、菱形或梯形断面(包

括盲沟)形式每50~ 100 延米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土工膜防渗,宜以施工铺设的区、段划分,每一连续铺填的区、

2

段或每 500~ 1000m 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土工膜防渗体与刚性建筑

物或周边连续部位,应按其连续施工段(一般为30~ 5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二、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

岩石地基帷幕灌浆,宜按一个坝段(块)或相邻的10~ 20 个孔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对于 3 排以上帷幕,宜沿轴线相邻不超过 30 个孔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岩石地基固结灌浆,宜按混凝土浇筑块(段)划分,或按施工分

区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覆盖层地基灌浆,宜按一个坝段(块)或相邻的20~ 30 个孔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隧洞回填灌浆,以施工形成的区段划分,宜按 50m一个区段划

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钢衬接触灌浆宜按50m一段钢管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劈裂灌浆宜按沿坝(堤)轴线相邻的每 10~ 20 个孔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混凝土防渗墙宜以每一个槽孔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宜以相邻的 30~50 个高喷孔或连续

2

600~ 1000m的防渗体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水泥土搅拌防渗墙宜按沿轴线每2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排水孔排水宜按排水工程的施工区(段)划分,每一区(段)或

20个孔左右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管(槽)网排水宜按每一施工区(段)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锚喷支护工程宜以每一施工区(段)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预应力锚索加固,单根预应力锚索设计张拉力大于或等于500KN 的,每根锚索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单根预应力锚索设计张拉力小于

或等于 500KN的,宜以 3~ 5 根锚索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钻孔灌注桩工程,宜按柱(墩)基础划分,每一柱(墩)下的灌

注桩基础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不同桩径的灌注桩不宜划分为同一单元。

振冲法地基加固单元工程宜按一个独立基础、一个坝段或不同要

求地基区(段)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2

强夯法地基加固工程宜按 1000~ 2000m 加固面积划分为一个单元

工程。

三、混凝土工程

普通混凝土单元工程宜以混凝土浇筑仓号或一次检查验收范围

划分。对混凝土浇筑仓号,应按每一仓号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对排架、梁、板、柱等构件,应按一次检查验收的范围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碾压混凝土单元工程宜以一次连续填筑的段、块划分,每一段、

块为一单元工程。

混凝土面板单元工程宜以每块面板或每块趾板划分为一个单元

工程。

沥青混凝土宜按施工铺筑区、段、层划分,每一区、段的每一铺

筑层为一个单元工程。

预应力混凝土工程宜以混凝土浇筑段或预制件的一个制作批次

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单元工程宜以每一次检查验收的根、

组、批划分,或者按安装的桩号、高程划分,每一根、组、批或某桩号、高程之间的预制构件安装为一个单元工程。

混凝土坝坝体接缝灌浆工程,宜按设计、施工确定的灌浆区(段)划分,每一灌浆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安全监测设施安装工程,宜按每一单支食品或按照建筑物结构、

监测仪器分类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分部工程的划分原则

摘抄于 2009 年水利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系统

1.均质土坝单位工程:

坝基开挖与处理;坝肩及坝肩防渗;坝体填筑;坝体排水;坝脚

排水棱体(贴坡排水);上游坝面护坡;下游坝面护坡;坝顶;护岸

及其他;高边坡处理;观测设施。

2.溢洪道工程(含陡槽溢洪道、侧堰溢洪道、竖井溢洪道)单位工程:地基防渗及排水;进水渠段;控制段;泄槽段;消能与防冲段;尾水段;护坡及其他;高边坡处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3.水闸工程(泄劲洪闸、冲砂闸、进水闸)单位工程:上海连接

段;地基防渗及排水;闸室段(土建);消能防冲段;下游连接段;交通桥(工作桥);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闸房。

4.航运工程:升船机工程:上引航道及导航建筑物;上闸室;升船机主体;下闸首;下引航道;金属结构及时雨启闭机安装;附属设施。

5.泵站单位工程:引渠;前池及进水池;地基与基础处理;主机段(土建,电机层地面以下);检修间;配电间;泵房房建工程(电机层地面至屋顶);主机泵设备及设备安装;辅助设备安装;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输水管道工程;变电话站;出水池;观测设施;桥梁(检修桥、清污机桥等)。

1 混凝土工程单元(工序)工程划分及划分原则

混凝土工程——单元(工序)划分及划分原则 根据SL632——2012标准编制 1.普通混凝土单元工程 单元工程划分原则:宜以混凝土浇筑仓号或一次检查检验范围划分。对混凝土浇筑仓号,应按每一仓号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对排架、梁、板、柱等构件,应按一次检查验收的范围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基础面、施工缝处理工序; 模板制作及安装工序; 钢筋制作及安装工序; 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工序; 混凝土浇筑(含养护)工序; 混凝土外观质量检查工序。 2.碾压混凝土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以一次连续填筑的段、块划分,每一段、块为一个单元工程。 基础面、层面处理工序; 模板制作及安装工序; 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工序; 碾压混凝土浇筑工序; 碾压混凝土成缝工序; 碾压混凝土外观质量检查工序。

3.混凝土面板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以每块面板或每块趾板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面板基面清理工序; 模板(滑模)制作及安装工序; 钢筋制作及安装工序; 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工序; 混凝土面板浇筑工序; 混凝土外观质量检查工序。 4.沥青混凝土心墙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按施工铺筑区、段、层划分,每一区、段的每一铺筑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基座结合面处理及沥青混凝土结合层面处理工序; 模板制作及安装工序; 沥青混凝土铺筑工序; 5.沥青混凝土面板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按施工铺筑区、段、层划分,每一区、段的每一铺筑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沥青混凝土面板整平胶结层(含排水层)工序; 防渗层工序; 封闭层工序;

面板与刚性建筑物连接工序。 6.预应力混凝土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以混凝土浇筑段或预制件的一次制作批次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基础面、施工缝处理工序; 模板制作及安装工序; 钢筋制作及安装工序; 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工序; 混凝土浇筑工序; 预应力筋孔道预留工序; 预应力筋制作及安装工序; 预应力筋张拉工序; 有黏结预应力筋灌浆工序; 预应力混凝土外观质量检查工序。 7.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以每一次检查验收的根、组、批划分,或者按安装的桩号、高程划分,每一根、组、批或某桩号、高程之间的预制构 件安装为一个单元工程。 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检查工序; 预制件吊装工序;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四类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见下表) 分类指标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民用 建筑 公用建筑(单层)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5000m2 >18m >24m >3000m2 >15m >18m >1500m2 >12m >12m ≤1500m2 ≤12m ≤12m 公用建筑(多层) 建筑面积 高度 >10000m2 >30m >6000m2 >24m >3000m2 >18m ≤3000m2 ≤18m 住宅及其她建筑 建筑面积 层数 >12000m2 >12层 >8000m2 >8层 >4000m2 >4层 ≤4000m2 ≤4层 工业建 筑 单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5000m2 >15m >33m >3000m2 >12m >24m >1500m2 >9m >18m ≤1500m2 ≤9m ≤18m 多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6000m2 >24m >4000m2 >18m >2000m2 >12m ≤2000m2 ≤12m 单炉蒸发量 总蒸发量 >30T/h —— >10T/h >20T/h >6、5T/h >12T/h ≤6、5T/h ≤12T/h 人防级别——>3级≤3级—— 构筑物 砼烟囱高度>100m >60m ≤60m—— 砖烟囱高度——>50m ≤50m—— 水塔高度——>40m ≤40m—— 贮仓高度——>20m ≤20m——贮水、贮油池单体容量>5000m3 >1000m3 ≤1000m3—— (二)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与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就是指按国家与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

3工程项目划分 项目名称 3.1.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3.1.2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项目划分原则 3.2.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 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23 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 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 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 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2. 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不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 ~6 —88,SL 38—92及SL 239 —1999)(以下简单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 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程序依据原则

1项目划分的原则、依据和审批程序 1.1项目划分的基本概念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中,一般按项目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四级进行项目划分。项目工程划分为若干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单元工程。在一个工程项目中,通常确定能够独立发挥作用或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的建筑物工程作为一个单位工程,在一个单位工程内将能组合发挥一个功能的建筑物安装工程确定为一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一般按施工工艺、工序确定,它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主要以设计结构、施工部署及质量考核的层、块、段、区来划分。 1.2饮水工程项目划分的原则和依据 在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划分中,我们以国家正式颁发的标准规定为准,以水利行业标准为主,其它行业标准参考使用。通常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部署以及《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等来进行划分。一般在开工前,我们根据工程项目的设计批复、施工设计方案、投资规模划分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开工后结合各施工单位的施工部署、工程结构、质量评定、施工工序以及现场条件等再划分单元工程。也就是说,开工前的划分主要考虑施工质量评定的宏观控制因素,开工后的划分是考虑施工质量评定的微观控制因素。 1.3项目划分的审批程序 项目划分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共同参与进行,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承担项目划分的技术人员应在熟悉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规程的基础上,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结合安全饮水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向监理上报“工程项目划分申报表”经监理、项目法人审核后报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审批,质量监督部门下达的“工程项目划分申报表”批复将作为项目质量控制的依据,监理随后下发统一的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式。并要求施工单位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从每道工序入手,严把工程质量关。 2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工程、单位工程的项目划分 2.1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内容 饮水工程由于村民居住分散,多以行政村或联村形式建设一处供水工程,一处

单元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项目划分原则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项目划分原则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是进行项目划分的基本原则。设计结构特点指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如混凝土重力坝,可按坝段进行项目划分,土石坝则应按防渗体、坝壳及排水堆石体等进行项目划分。施工部署指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各建筑物施工时期的安排。同时,还应遵守有利于施工质量管理的原则。 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 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 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对枢纽工程、堤防工程、引水(渠道)工程的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原则做了规定。引水(渠道)工程级别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规定执行。 除险加固工程因险情不同,其除险加固内容和工程量也相差很大,应按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划分。加固工程量大时,以同一招标标段中的每座独立建筑物的加固项目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加固工程量不大时,也可将一个施工单位承担完成的几个建筑物的加固项目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项目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 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 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设计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 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 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条文中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指同种类分部工程(如几个混凝土分部工程)的工程量差值不超过50%,“投资不相差太大”指不同种类分部工程(如混凝土分部工程、砌石分部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安装分部工程……等)的投资差值不宜超过1倍。对除险加固工程可根据整治内容,按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分部工程的划分。

(完整版)自来水厂工程项目划分细则

施工2标鹅湖水厂工程 目录 1、划分依据 (2) 2、项目划分的原则 (2) 2.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2) 2.2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2) 2.3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2) 3、工程项目划分综述 (3) 3.1单位工程划分 (3) 3.2分部工程划分 (2) 3.3单元工程划分 (2) 4、编码编制说明 (2) 4、工程项目划分汇总表 (2)

施工2标鹅湖水厂工程 1、划分依据 1.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1.2、《自来水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及验收规程》(SL239-1999) 1.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1.4、《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DL/T5113.1-2005) 2、项目划分的原则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执行。 2.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单位工程划分:一个水厂为一个单位工程。 2.2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1.分部工程划分的原则 1)分部工程按功能进行划分。 2.3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1.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单元工程划分可依据设计图纸、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的要求进行。 2.单元工程划分方法 单元工程类别分为:取水工程、净水工程、厂区平面工程、输水管道工程、厂区管道工程。 具体划分段落为: 路基管道工程每1000米为一个验收单元;不足1000米但大于500米按一个

单元划分,不足1000米且小于500米划入相邻单元。 3、工程项目划分综述 3.1单位工程划分 单位工程为:(1)浮梁县农村自来水工程瓷都水厂、玉田水厂等5个水厂工程施工2标 鹅湖水厂工程。 3.2分部工程划分 分部工程为:(1)浮梁县农村自来水工程瓷都水厂、玉田水厂等5个水厂工程施工2标 鹅湖水厂工程: 依据划分原则工程划分为4个分部工程,分别为: 1、取水工程。 2、净水工程。 3、厂区平面工程。 4、输水管道工程。 5、厂区管道工程 3.3单元工程划分 单元工程为:(1)浮梁县农村自来水工程瓷都水厂、玉田水厂等5个水厂工程施工2标 鹅湖水厂工程: 依据划分原则工程划分为128个单元工程。 4、编码编制说明 (1).JDZEHZSC------单位工程 (2).X X------分部分项工程 (3).Z Z Z------单元工程 5、工程项目划分汇总表 单元工程划分见附件。 项目划分

各专业建筑项目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 一类工程 1)跨度30米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10T/H以上或蒸发量3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30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上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上的烟囱;高度60米以上或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水塔;容积4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二类工程 1)跨度30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6.5T/H以上或蒸发量2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16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内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内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60米以内或容积10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3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三类工程 1)跨度24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上或蒸发量1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5)高度5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40米以内或容积5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6)栈桥、砼贮仓、料斗。 四类工程 1)跨度18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内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内或蒸发量10T/H以内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内的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内的公共建筑。

(完整版)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划分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划分 一、地下室工程全部划归为地基与基础分部的习惯做法是错误的 1、±0.000以下工程划归为地基与基础分部是《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规定的。此规范后被《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取代,取消了此条规定。现行版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更没此规定。 2、但±0.000以下工程划归为地基与基础分部的习惯做法沿袭至今! 3、按照这种划分方法,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 )就有很大的问题。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规定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按下图划分地基与基础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从图中可以看出:基础子分部只包含各类基础,而不包括地下室中的梁板柱。地下室中的梁板柱混凝土结构没有安身之地,就无法纳入基础分部(例外:如果地下室作为箱形基础则应纳入地基与基础分部)。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 )规定地基基础工程应施工的内容见下图,依然不包括地下室中的梁板柱混凝土结构。 4、地下室中的梁板柱混凝土结构特征与主体结构类似,与地基基础明显不同,划 入主体结构更合适。且《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地基 与基础分部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 )中已没有它们的立 足之地。 5、综上所述,地下室工程全部划归为地基与基础分部的习惯做法是错误的。 二、正确划分方法 1、原则:在GB50300-2013上明确的,照办;不很明确的,应该根据分部工程划 分的主要原则,并结合工程实际来划分,这个原则就是合理且方便验收。 2、若地下室作为箱形基础,则地下室划为地基与基础分部。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原则【最新版】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2.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较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进行:

(1)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1~6-88,SL38-92及SL239-1999)(以下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

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3.1 项目名称 3.1.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3.1.2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铁路、专用公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3.2 项目划分原则 3.2.1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 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2.3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2.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1~6—88,SL38—92及SL239—1999)(以下简称《单元工程

常见水利工程项目划分63969

工程质量评定时有关单位需提交的基本资料 1.工程施工质量自评报告、监理质量复评报告,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认定意见; 1.工程设计资料(设计图纸、文件及工程水文、地质资料等); 2.建筑物平面坐标及高程测量控制资料;形体测量资料(轴线、高程、外形尺寸);建筑物运行观测资料(渗流、位移、沉降变形、应力变形及裂缝情况等); 4、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5.钢材、水泥、外加剂等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出厂试验报告资料; 6.钢材、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砂、石料及其他建筑材料现场抽检试验报告; 7.机电设备、起重设备、闸门、启闭机等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 8.机电设备、起重设备、闸门、启闭机安装和试运行记录及有关资料; 9.地基处理等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 10.工程质量主要控制指标(如地基处理、混凝土、砂浆、填筑土体等)的取样试验资料和质量检验成果汇总表;

11.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或质量缺陷处理备案表等; 12.工程项目划分表和各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新规程有关表格摘录: 表0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 表0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 表03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表04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5 河道(渠道)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6 水工建筑物(闸、泵站等)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7 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8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表09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表10 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表11 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

嘉兴市常见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参考一、水闸工程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及划分原则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及划分原则 根据SL634——2012标准编制 1、堤基清理(1、基面清理; 2、基面平整压实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堤基清理宜沿堤轴线方向将施工段长100~500m 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2、土料碾压筑堤(1、土料摊铺;2、土料碾压); 单元工程划分:1.新堤填筑——宜按堤轴线施工段长100~5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老堤加固培厚——宜按填筑工程量500~2000m3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3、土料吹填(1、围堰修筑;2、土料吹填); 单元工程划分:1.土料吹填筑堤宜按一个吹填围堰区段(仓);2、按堤轴线施工段长100~5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4、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填筑(1、建筑物表面涂浆;2、结合部 填筑); 单元工程划分:单元工程划分宜按填筑工程量相近的原则,可将五个以下填筑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5、防冲体护脚(1、防冲体制备;2、防冲体抛投); 单元工程划分:1.防冲体护脚工程宜按平顺护岸的施工段长60~80m;2.以每个丁坝、垛的护脚为一个单元工程。(散抛石、防冲体抛投P420页) 6、沉排护脚(1、沉排锚定;2、沉排铺设); 单元工程划分:1.沉排护脚工程宜按平顺护岸的施工段长

60~80m;2.以每个丁坝、垛的护脚工程为一个单元工程。 7、砂(石)垫层(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现浇混凝土宜按施工段长30~5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3.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8、土工织物铺设(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现浇混凝土宜按施工段长30~5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3.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9、毛石粗排护坡(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0、石笼护坡(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1、干砌石护坡(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2、浆砌石护坡(1.基础面处理;2.水泥砂浆砌石体砌筑;3.浆砌石护坡外观质量检查,其中第2道工序含养护为主要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建筑工程项目划分标准

工程项目规模分级标准(建筑行业)

装饰装修工程中:单项工程造价1000 万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或高度60 米以上,且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以上的幕墙工程;或高度60 米以上,且单位工程量6000 平方米以上的幕墙工程,均属大型项目。 机电安装工程中:单项2000 万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面积4 万平方米以上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固定灭火系统工程;单项造价1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均属大型项目。 城乡规划设计项目分级标准(参考) (一)大型项目 1.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跨省域、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2.城市群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3.各级城市(不含县城所在地建制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相应的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4.国家级各类开发区(含科技园区、度假区、大学城等)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总体规划的编制及相应的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详细规划; 5.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规划; 6.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7.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超过3 平方公里,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超过80 公顷; 8.省委、省政府、省建设厅及其它省级行政机关直接下达的各类研究报告、各类规划、各类评估报告; 9.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20000 万元以上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10.需报省级以上行政审批机关审批的其它规划设计项目。 (二)中型项目 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各类专项规划、各类城市总体概念规划或战略规划;

2.县城所在地建制镇总体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3.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1--3 平方公里,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面积20--80 公顷; 4.省级各类开发区总体规划、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的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一般景区详细规划; 5.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6.国家级示范镇、示范村建设规划; 7.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万元之间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8.需报地级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机关审批的其它规划设计项目。 (三)小型项目 1.县城以下其它建制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名村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 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类专项规划; 3.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面积20 公顷以下; 4.地市级及以下各类开发区规划的编制; 5、省级示范镇、示范村建设规划 6.各类单位总平面图的规划编制:用地面积在3 公顷以上单位总平面规划编制可计算一个三级项目,用地面积在1—3 公顷的需要两个单位总平面规划编制才计算一个三级项目,用地面积在1 公顷以下的需要四个单位总平面规划编制才计算一个三级项目; 7.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10000 万元以下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风景园林项目分级标准(参考) (一)大型项目 1.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或景区详细规划;万人口以上城市风貌规划、城市园林

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 为了便于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工序质最,部位质量,确保单位工程质量,将建筑安装工程划分成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一)分项工程的划分 1.一般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例如,砌石工程、砌砖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油漆工程、玻璃工程、抹灰工程等; 2.多层或高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必须按楼层划分分项工程;3.单层房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按变形缝或轴线划分分项工程; 4.除主体分部工程按楼层或变形缝划分分项工程外,共他分部工程也可以按楼层段划分分项工程。但对工程量较小的工程或按楼层划分有困难时,也可不按楼层划分分项工程。在评定各分部工程时,其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参加评定。 (二)分部工程的划分 1.分部工程是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要部位划分的,如,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建筑工程为六个分部工程。 对于地下室工程,除将±0.00以下结构及防水部分的分项工程划分为地基与基础分部外,其他分项工程,分别纳入相应的地面与楼面、装饰和门窗等分部工程内。 2.建筑工程各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名称: (1)地基与基础工程:土方、爆破,灰土、砂、砂石和三合土地基,重锤夯实地基,强夯地基,挤密桩地基,振冲地基,旋喷地基,打(压)桩,灌注桩,沉井和沉箱,地下连续墙,模板,钢筋,混凝土,防水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砌石,砌砖,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钢结构焊接,钢结构螺拴连接,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油漆,构件安装等分项工程。 (2)主体工程;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安装,砌石,砌砖。钢结构焊接,钢结构螺拴连接,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油漆,本屋架制作,木屋架安装,屋面木骨架等分项工程。 (3)地面与楼面工程:地面基层,整体楼、地面,板块楼地面,木质板楼、地面等分项工程。 (4)门窗工程:木门窗制作,木门窗安装,钢门窗安装,铝合金门窗安装等分项工程。 (5)装饰工程: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砖墙勾缝,油漆,刷(喷)浆。玻璃安装,裱糊,饰面,罩面板及钢木骨架,细木制品,花饰安装等分项工程。(6)屋面工程、屋面找平层,保温(隔热)层,卷材屋面,油膏嵌缝涂料屋面,细石混凝土屋面,平瓦屋面,薄钢板屋面,波瓦屋面,水落管等分项工程。(三)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分项、分部工的划分 1.分项工程划分 (1)一般应按工种种类及设备组别等划分。例如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工程,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通风管及部件安装工程,电梯导轨组装工程等。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m >24 >18 >12 ≤12 檐高m >20 >15 >9 ≤9 多层厂房面积㎡>8000 >5000 >3000 ≤3000 檐高m >36 >24 >12 ≤12 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24 >15 >7 ≤7 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m >67 >42 >20 ≤20 公共建设层数层>20 >13 >5

≤5 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m >67 >42 >17 ≤17 特殊建筑I级II级III 级IV级 构筑物烟囱高度m >100 >60 >30 ≤30 水塔高度m >40 >30 ≤30砖水塔 筒仓高度m >30 >20 ≤20砖水塔 贮池容量m3 >2000 >1000 >500 ≤500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单位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道路工程:车行道宽度m >14 >10 >7 ≤7 桥梁工程:单跨m >25 >20 >15 ≤15 隧道工程及地下通道工程全部--- 排水工程:干线管径mm >700 ≤700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及验收标准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 划分原则及验收标准 一、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的依据及验收标准 1、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l0414—2003) 2、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l0415—2003) 3、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l0417—2003) 4、铁路站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l0423—2014) 5、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l0413—2003) 6、铁路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l0422—2011) 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的原则 1、路基工程 按照《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l0414—2003),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⑴一个区间或一个车站的正线路基为一个单位工程。 ⑵一个施工单位担负的路基施工长度为一个单位工程。 ⑶特别大型的支挡结构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分项工程应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施工段或部位等划分。 2、桥涵工程 按照《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l0415—2003),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⑴每座特大桥、大桥、中桥为一个单位工程; ⑵小桥不超过5座为一个单位工程; ⑶涵洞不超过10座为一个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分项工程应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施工段或部位等划分。 3、隧道工程 按照《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l0417—2003),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⑴一座隧道宜作为一个单位工程,长隧道和特长隧道可按施工标段划分为若干单位工程。 ⑵独立明洞(或棚洞)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分项工程应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施工段或部位等划分。 4、站场工程 按照《铁路站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l0423—2003),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1)一般情况下一个站场分站场路基、站场道路和站场构筑物三个单位工程。 (2)对越行站、会让站和一些规模较小的中间站等小型车站,整个车站可合并为一个单位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 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划分审查申请程序 办事程序: 1、受理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在选定监理、施工单位后,立即会同监理,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商定该工程的项目划分。项目划分中对主要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要加标识,并对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加以明确。项目划分由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21天(河道、堤防工程在开工后7天)前以文件形式报市水利质监站审查。 申请文件中请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项目划分说明及细表(主要单位、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应加标识注明) (2)施工组织设计报告 (3)监理规划(或细则) (4)参建单位主要质量责任人登记表 2、审批 市水利质监站在14个工作日内对该工程项目划分进行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确定主要单位、分部工程,然后以文件形式发送给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并抄报其他参建单位。 附申请表式《工程项目划分审查申请》、《参建单位主要质量责任人登记表》

工程项目划分申请审查(格式) ****(单位名称)文件 (文号) 关于申报(工程名称及阶段)项目划分的报告 (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监理、施工招投标工作已经完成,我处己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项目划分的有关规定,完成该项目的划分。现将项目划分上报你处,请予以审查。 附件: 1、工程项目划分说明及细表(主要单位、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应加标识注明) 2、施工组织设计报告 3、监理规划(或细则) 4、参建单位主要质量责任人登记表 项目法人(盖章) 年月日

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和方法

. 石庙镇光明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楼2四期工程 检 验 批 划 分 方 案

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石庙镇光明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四期工程1#楼 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方案 为补充和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更好的为现场施工服务,现编制本工程分部分项检验批划分实施方案。 一、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由3个子分部工程组成,共划分为45个检验批。 (一)无支护土方子分部工程 土方工程含2个分项工程划分为2个检验批 1、土方开挖工程为1个检验批 2、土方回填工程为1个检验批 (二)地基子分部工程 地基工程含1个分项工程划分为6个检验批 1、砂和砂石地基7个检验批 (三)基础子分部工程 基础工程含2个分项工程划分为37个检验批 1、无筋扩展基础划分为1个检验批含砖砌体检验批。 2、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划分为36个检验批含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安装、混凝土原材料、施工、配合比、现浇结构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共计36个检验批。

. . 主体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二、条规4.0.5本工程主体为砖混结构。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定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进行划分。(一)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个检验批。4个分项工程,划分为140钢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含个检验批、模板分项工程划分为281 个检验批、钢筋分项工程划分为562 个检验批。、混凝土施工分项工程划分为423 14个检验批。4、现浇结构分项工程划分为)砌体结构子分部工程(二14检验批。砌体结构子分部工程含2个分项工程,划分为检验批。1个检验批,即71、砖砌体分项工程划分为每层为个检验批。个检验批,即7、配筋 . . 三、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分项工程个子分部6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含:地面、抹灰、门窗、饰面砖、涂饰、细部等63工程共计个检验批。(一)地面子分部工程地面子分部工程含水泥沙浆面层一个分项工程。根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7个检验批。验收规范》规定可按每一层作为检验批的规定,划分为抹灰子分部工程(二)4.1.5第《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抹灰子分部工程仅含一个分项工程,根据条规定:4、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立面应划

工程项目规模分级标准建筑行业

装饰装修工程中: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或高度60 米以上,且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以上的幕墙工程;或高度60米以上,且单位工程量6000平方米以上的幕墙工程,均属大型项目。 机电安装工程中:单项2000万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固定灭火系统工程;单项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均属大型项目。 城乡规划设计项目分级标准(参考) (一)大型项目 1.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跨省域、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2.城市群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3.各级城市(不含县城所在地建制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相应的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4.国家级各类开发区(含科技园区、度假区、大学城等)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及相应的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详细规划; 5.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规划; 6.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7.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超过3平方公里,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超过80公顷; 8.省委、省政府、省建设厅及其它省级行政机关直接下达的各类研究报告、各类规划、各类评估报告; 9.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20000万元以上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10.需报省级以上行政审批机关审批的其它规划设计项目。 (二)中型项目

1.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各类专项规划、各类城市总体概念规划或战略规划; 2.县城所在地建制镇总体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3.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1--3平方公里,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面积20--80公顷; 4.省级各类开发区总体规划、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的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一般景区详细规划; 5.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6.国家级示范镇、示范村建设规划; 7.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10000---20000万元之间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8.需报地级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机关审批的其它规划设计项目。 (三)小型项目 1.县城以下其它建制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名村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 2.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类专项规划; 3.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面积20公顷以下; 4.地市级及以下各类开发区规划的编制; 5、省级示范镇、示范村建设规划 6.各类单位总平面图的规划编制:用地面积在3公顷以上单位总平面规划编制可计算一个三级项目,用地面积在1—3公顷的需要两个单位总平面规划编制才计算一个三级项目,用地面积在1公顷以下的需要四个单位总平面规划编制才计算一个三级项目; 7.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10000万元以下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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