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 2015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 2015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 2015

附件1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录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1)

2.2标准、技术规范 (3)

2.3其他参考资料 (4)

3 术语与定义 (4)

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5)

4.1环境风险识别 (5)

4.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5)

4.3环境风险分析、现有风险防控措施差距分析与实施计划 (6)

5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7)

5.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7)

5.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8)

5.2.1评估指标及分值 (8)

5.2.2评分方法 (9)

5.3环境风险受体(E)评估 (14)

5.4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15)

5.4.1分级矩阵 (15)

5.4.2级别表征 (16)

6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16)

6.1 总论 (16)

6.2 区域环境概况 (16)

6.3 企业概况 (17)

6.4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17)

6.5 环境风险分析 (18)

6.6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19)

6.7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21)

6.8 附图 (21)

附表1 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 (22)

附表2 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评分依据 (35)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浙江省范围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表1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加油站可参照本指南编制。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5)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6)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7)加气站;8)港口、码头。

若企业所属行业已发布相应的技术规范,则采用所属行业的技术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第27号);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08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修订版);

《浙江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版);

《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浙经信医化〔2011〕759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2014年4月)。

2.2标准、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2版);

《剧毒化学品目录》(2012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程》(GB20576-GB20602);

《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2003);

《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20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523-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流程》(TSG R0004-2009);

《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SY1190-2013);

《水体污染事故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运行管理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SY1310-201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3其他参考资料

Emergency Response Guidebook 2012;

(网址http://wwwapps.tc.gc.ca/saf-sec-sur/3/erg-gmu/erg/ergmenu.aspx)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

环境风险物质是指具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特性,在泄漏、火灾、爆炸等条件下释放可能对厂界外公众或环境造成伤害、损害、污染的物质。

环境风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是指根据企业生产和储存条件,厂界内可存在的某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数量之和。

临界量是指根据环境风险物质对人和环境的危害特性规定的该物质一定的数量。

环境风险单元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环境风险物质的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企业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环境风险受体是指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可能受到危害的企业外部人群、具有一定社会价值或生态环境功能的单位或区域等。

清净下水是指装置区排出的未被污染的废水,如间接冷却水的排水、溢流水等。

事故排水是指事故状态下排出的含有泄漏物,以及施救过程中产生其他物质的生产废水、清净下水、雨水或消防水等。

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按照环境风险识别、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环境风险分析、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管理差距分析、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五个步骤实施。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程序见图1。

4.1环境风险识别

通过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开展待评估企业环境风险识别。环境风险识别的对象包括:1)区域环境概况,包括自然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及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等;2)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和原辅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安全生产管理等;3)环境风险单元及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4)现有应急资源等。

4.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识别后,通过定量分析企业环境风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E),按照分级矩阵的方式将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为较小、一般、较大和重大四个等级。

图1 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程序示意图

4.3环境风险分析、现有风险防控措施差距分析与实施计划

(1)对于划定为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等级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分析,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源强分析、以及可能产生的直接、次生和衍生后果分析等;对于划定为较小或一般环境风险等级的企业不做此要求。

(2)对企业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完备性、可靠性和有效

性进行分析论证,并列表说明需要整改的项目内容。

(3)针对需要整改的项目内容,制定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

的实施计划,明确项目整改目标、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5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5.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环境风险物质清单及临界量见附表1。未列入附表1的化学物质,

依据类别特征,按表1确定临界量;若一种化学物质具有多种危险特

性,以表1中最低的临界量确定其临界量。

剧毒化学物质是根据《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附录1-C“急性毒性分级标准”鉴定为剧毒的物质,有毒化学物质是根据“急性毒性分级标准”鉴定为高毒、中等毒或低毒的化学物质;

2、强酸是指在水溶液中完全电离,能电离出的正离子有且仅有H+的化学物质;强碱是指在水溶液中完全电离,能电离出的负离子有且仅有OH-的化学物质。

针对企业的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

辅助生产原料、“三废”污染物等,列表说明下列内容:

物质名称,化学文摘号(CAS号),目前数量和可能存在的最大

数量,在正常使用和事故状态下的物理、化学性质、毒理学特性、对

人体和环境的急性和慢性危害、伴生/次生物质,以及基本应急处置

方法等,对照附表1标明是否为环境风险物质。

计算所涉及的每种环境风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

在附表1中对应的临界量的比值Q:

(1)当企业只涉及一种环境风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数量与其

临界量比值,即为Q ;

(2)当企业存在多种环境风险物质时,则按式(1)计算物质数量与

其临界量比值(Q ):

n

n Q q Q q Q q Q +++=...2211(1) 式中:q 1、q 2、… q n ----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

Q 1、Q 2、… Q n ----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相对应的临界量,t 。

(3)涉及新、改、扩建相关项目企业的环境风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

大存在总量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为准。

计算出Q 值后,将Q 值划分为4级,分别为:(1)Q <1,(2)1≤Q<

10,(3)10≤Q<100,(4)Q≥100,分别以QⅠ、Q Ⅱ、QⅢ和QⅣ表示。

5.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

5.2.1评估指标及分值

采用评分方法确定企业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最高总分为

100分。各评估因子、具体指标及最高分值见表2,评分依据见附表2。

表2 企业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及分值表

注:1、带“*”的指标项如因投产时间等原因无法评估,该项内容系数按0.5计算,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情况;

2、涉及新、改、扩建相关项目企业的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以环境影响评价等文件为准,其中安全生产控制与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可不评估,最终评估分值为扣除不评估项的得分按权重折算为百分制计算,并在风险评估报告中说明不评估项的理由。

5.2.2评分方法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照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分表(表4)

对各评估指标分别进行评分,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评分依

据参照附表2。各评估指标的得分系数与相应最高分之积,即为该评

估指标的得分,各评估指标的得分值之和,即为该企业环境风险及其

控制水平(M)。

计算得到M值后,按表3对企业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进行划分。

表3 企业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对照表

1高温指工艺温度≥300℃,高压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10.0MPa,易燃易爆等物质是指按照GB20576至GB2060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所确定的化学物质

2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中有淘汰期限的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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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附件1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修 订 版 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录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浙江省范围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表1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加油站可参照本指南编制。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5)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6)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7)加气站;8)港口、码头。 若企业所属行业已发布相应的技术规范,则采用所属行业的技术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第27号);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08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

某某某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方案报告

*******公司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编制单位:************分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目录 目录 ............................................................................................................. I 1 前言 (1) 2 总则 0 2.1 编制原则 0 2.2 编制依据 (2) 3 环境风险识别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7) 4.1布袋除尘器破损防范措施 (7) 4.2氨水储罐破裂破损防范措施 (7) 5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评估 (7)

**************分公司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1 前言 环境风险评估的最终目的是识别公司存在有主要的环境风险源,划分环境的风险级别,采取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如何将无法接受的环境风险水平降至社会和环境可接受的最低限度。 环境风险评估是环境管理的科学基础和重要依据。环境风险评估主要评价人为环境风险,即预测人类活动引起的危害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概率,以及在不同概率下时间后果的严重性,并决定采取适宜的对策。环境风险评估能增强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环境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切实防止不良后果的发生。 2 总则 2.1 编制原则 ⑴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⑵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本单位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⑶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原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依照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企业突发环境风险评估报告详解

企业突发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写 目录 1 前言 2 总则 3 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 4 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分析 5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6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7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8 附图 1.前言 主要说明为什么要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一般来说,需对本行业的环境风险现状、潜在危害进行简要说明,强调风险评估与应急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总则 包括编制原则和编制依据两个部分。 ?编制原则 ?编制依据 可以引用指南中列出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法规,同时应增加与企业自身特性有关的安全、环保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技术指南、标准规范、其他文件)。 3.资料准备

此部分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涉及环境风险物质情况、生产工艺、安全生产管理等。 企业基本信息 分别说明下列内容 (1)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单位所在地、中心经度、中心纬度、所属行业类别、建厂年月、最新改扩建年月、主要联系方式、企业规模、厂区面积、从业人数等(如为子公司,还需列明上级公司名称和所属集团公司名称); (2)自然地理概况表,包括地形、地貌(如在泄洪区、河边、坡地)、气候类型、年风向玫瑰图、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极端天气情况和自然灾害情况(如地震、台风、泥石流、洪水等); (3)企业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表,列明环境功能区划情况以及最近一年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需要制作企业地理位置图、厂区平面布置图、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企业雨水、清净下水收集、排放管网图、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以及所有排水最终去向图 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此处所列情况是为以后进行等级评估时确定E值所用,因此,对周边受体的调查应结合“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划分”(附表1)来进行。主要应关注以下内容: (1)企业周边5Km范围内大气环境风险受体(包括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重要基础设施、企业等主要功能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附录简化

A.2 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采用评分法对企业生产工艺、安全生产控制、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废水排放去向等指标进行评估汇总,确定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及分值分别见表1与表2。 表 1 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 表 2 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A.2.1 生产工艺 列表说明企业生产工艺及其特征:生产工艺名称,反应条件(包括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是否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或国家规定有淘汰期限的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等。 按照表3评估企业生产工艺情况。具有多套工艺单元的企业,对每套生产工艺分别评分并求和。企业生产工艺最高分值为20分,超过20分则按最高分计。表3中的化工工艺名录将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状况和有关规定适时调整。

注1:高温指工艺温度≥300℃,高压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10.0MPa,易燃易爆等物质是指按照GB20576至GB2060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所确定的化学物质;注2: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中有淘汰期限的淘 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A.2.2 安全生产管理 按照表4评估企业现有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表 4 企业安全生产控制 A.2.3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 从生产装置、储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等方面,列表说明每个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环境风险单元及其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实施和日常管理情况。 对照表5,列出每个风险单元所采取的水、大气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包括:截流措施、事故排水收集措施、清净下水系统防控措施、雨排水系统防控措施、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防控措施;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和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措施;环评及批复的其他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 按照表5评估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情况。若企业具有一套收集措施,兼具或部分兼具收集泄漏物、受污染的清净下水、雨水、消防水功能,应按表5对照相应功能要求分别评分。

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环境风险评估 报告

*******公司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编制单位:************分公司 编制日期: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目录 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前言 (1) 2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编制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编制依据 (2) 3 环境风险识别..........................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7) 4.1布袋除尘器破损防范措施 (7) 4.2氨水储罐破裂破损防范措施 (7) 5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评估 (7)

**************分公司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1 前言 环境风险评估的最终目的是识别公司存在有主要的环境风险源,划分环境的风险级别,采取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措施,如何将无法接受的环境风险水平降至社会和环境可接受的最低限度。 环境风险评估是环境管理的科学基础和重要依据。环境风险评估主要评价人为环境风险,即预测人类活动引起的危害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概率,以及在不同概率下时间后果的严重性,并决定采取适宜的对策。环境风险评估能增强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环境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切实防止不良后果的发生。 2 总则 2.1 编制原则 ⑴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⑵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本单位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⑶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原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1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试行) 二○一三年六月

目录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2.1法律法规 (1) 2.2技术标准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3) 4.1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4) 4.2环境风险分析与对策 (4) 5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5) 5.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5) 5.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6) 5.2.1评估指标及分值 (6) 5.2.2评分方法 (6) 5.3环境风险受体(E)评估 (11) 5.4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11) 5.4.1分级矩阵 (12) 5.4.2级别表征 (12) 6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13) 6.1企业概况 (13) 6.2环境风险物质 (13) 6.3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14) 6.4环境风险受体 (14) 6.5环境风险等级 (14) 6.6环境风险分析 (14) 6.7问题和建议 (14) 6.7.1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存在的问题 (14) 6.7.2对策建议 (14)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浙江省范围内工业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估,适用对象为涉及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 若企业所属行业已发布相应的技术规范,则采用所属行业的技术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7)《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 (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 (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10)《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1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12)《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第27号);

企业突发环境风险评估报告详解

企业突发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写目录 1 前言 2 总则 3 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 4 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分析 5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6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7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8 附图

1.前言 主要说明为什么要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一般来说,需对本行业的环境风险现状、潜在危害进行简要说明,强调风险评估与应急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总则 包括编制原则和编制依据两个部分。 ?编制原则 ?编制依据 可以引用指南中列出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法规,同时应增加与企业自身特性有关的安全、环保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技术指南、标准规范、其他文件)。 3.资料准备 此部分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涉及环境风险物质情况、生产工艺、安全生产管理等。 3.1企业基本信息 分别说明下列内容 (1)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单位所在地、中心经度、中心纬度、所属行业类别、建厂年月、最新改扩建年月、主要联系方式、企业规模、厂区面积、从业人数等(如为子公司,还需列明上级公司名称和所属集团公司名称); (2)自然地理概况表,包括地形、地貌(如在泄洪区、河边、

坡地)、气候类型、年风向玫瑰图、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极端天气情况和自然灾害情况(如地震、台风、泥石流、洪水等); (3)企业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表,列明环境功能区划情况以及最近一年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需要制作企业地理位置图、厂区平面布置图、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企业雨水、清净下水收集、排放管网图、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以及所有排水最终去向图 3.2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此处所列情况是为以后进行等级评估时确定E值所用,因此,对周边受体的调查应结合“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划分”(附表1)来进行。主要应关注以下内容: (1)企业周边5Km范围内大气环境风险受体(包括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重要基础设施、企业等主要功能区域内的人群、保护单位、植被等); (2)企业周边5Km范围内土壤环境风险受体(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居住商用地等); (3)排放口下游10Km范围内的水环境受体情况(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来水厂取水口、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特殊生态系统、水产养殖区、鱼虾产卵场、天然渔场等); (4)排放口下游按受纳水在24小时体内可达到国界、省界、市界等情况; (5)企业周边500米范围内的人口数量统计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火力发电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与定义 (3) 3.1燃烧系统 (3) 3.2汽水系统 (3) 3.3电气系统 (4) 3.4环境风险源 (4) 4火力发电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 (4) 4.1 火力发电涉及到的化学品 (4) 4.2火力发电存在的环境风险 (4) 4.2.1 燃烧系统风险 (4) 4.2.2汽水系统风险 (6) 4.2.3电气系统危险 (7) 4.2.4除尘工艺风险 (8) 4.2.5烟气脱硫风险 (9) 5火力发电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的构成 (9) 5.1 内因性指标 (10) 5.2 外因性指标 (10) 6内因性指标 (10) 6.1生产因素 (10) 6.1.1 生产因素指标构成 (10) 6.1.2 生产规模 (10) 6.1.3 生产原料 (11) 6.1.4 生产工艺 (11) 6.1.5厂区内危险物质量 (11) 6.1.6 符合产业政策情况 (11) 6.1.7 清洁生产水平 (12) 6.1.8 生产因素综合分析 (12) 6.2 厂址环境敏感性 (12) 6.2.1 厂址环境敏感性指标构成 (12) 6.2.2 是否位于重点流域 (13) 6.2.3 厂址是否位于饮用水水源上游等水环境敏感地区 (13) 6.2.4是否位于二氧化硫或者酸雨污染严重区域 (13) 6.2.5 是否位于城镇主导上风向 (13) 6.2.6 是否位于工业园区内 (14) 6.2.7 卫生防护距离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是否有人口密集区 (14) 6.2.8 厂区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 (14) 6.2.9 厂址环境敏感性综合分析 (14) 7 外因性指标 (15) 7.1 环境风险管理 (15)

木材加工环境风险评估

木业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编制单位:木业公司 2017年8月

目录

1.前言 木业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公司位于昌乐县乔官镇黄家洼村 19号,中心坐标为118°54′01″E,36°32′59″N。经营范围:建筑模板、胶合板、多层板、包装箱板、木质托盘生产销售;法定代表 人:赵建华。项目占地面积3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建设有加工车间3座、仓库1座,以及办公室等建筑物。购置有冷压 机、热压机、铺板流水线、锅炉等设备11台(套)。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环发[2015]4 号)的要求,企业须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试行)》 评估,企业委托我单位协助其对厂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进行评估。接 到建设单位的委托后,我们组织人员踏勘企业厂区现场,搜集了相 关的技术资料,全面的识别了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分析预测了可 能发生的突发环境风险事故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了厂区现 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可行性,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最终确定了企业的环境风险等级。 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各级环保局、监测站的大力支持和 帮助,得到了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项目组 2017年5月

2总则 编制原则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要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与应急结合”的原则。在《木业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过程中,贯彻了以上原则。 此外,为了真实反映企业环境风险水平,同时兼顾近期发展规划,按照“全面识别风险”的原则,在企业风险等级划分过程中:通过定量分析企业生产、加工、使用、存储的所有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评估生产工艺与风险水平(M)以及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E),按照矩阵法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进行划分。 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主席令第九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主席令第7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主席令第6号);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设计(修订版) 2015

附件1 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修 订 版 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录 1 适用围 (1) 2 规性引用文件 (1)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1) 2.2标准、技术规 (3) 2.3其他参考资料 (4) 3 术语与定义 (4) 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5) 4.1环境风险识别 (5) 4.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5) 4.3环境风险分析、现有风险防控措施差距分析与实施计划 (6) 5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7) 5.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7) 5.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8) 5.2.1评估指标及分值 (8) 5.2.2评分方法 (9)

5.3环境风险受体(E)评估 (14) 5.4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15) 5.4.1分级矩阵 (15) 5.4.2级别表征 (16) 6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容 (16) 6.1 总论 (16) 6.2 区域环境概况 (16) 6.3 企业概况 (17) 6.4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17) 6.5 环境风险分析 (18) 6.6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19) 6.7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21) 6.8 附图 (21) 附表1 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 (22) 附表2 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评分依据 (35)

1适用围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容、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省围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表1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加油站可参照本指南编制。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5)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6)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7)加气站;8)港口、码头。 若企业所属行业已发布相应的技术规,则采用所属行业的技术规。 2 规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指南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全生产法》;

中国石化环境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修订版)

中国石化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试行)(修订版)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2016年9月

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石化在我国境内行使经营管理责任、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环境风险源的识别与评估,包括: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储运等企业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储运设施、销售经营设施等。 2.规范性文件 本指南内容参照或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

《国家海洋局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5号);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523-2009); 《高含硫化氢气田集气站场安全规程》(SY6779-2010); 《高含硫化氢气田集输管道安全规程》(SY6780-2010); 《高含硫化氢天然气净化厂公众安全防护距离》(SY6781-201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 《中国石化油气田钻井和作业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3.1环境风险 是指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 3.2环境安全隐患 本指南中的环境安全隐患,是指各类不符合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缺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上的缺陷,以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环境事件的安全生产及设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 号含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来源:| 作者:| 日期:2015-03-04 11:05:52 | 浏览2733 次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 行) 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环境保护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 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17 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 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 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 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

木材加工环境风险评估

木材加工环境风险评估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木业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编制单位:木业公司 2017年8月

目录

1.前言 木业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公司位于昌乐县乔官镇黄家洼村19号,中心坐标为118°54′01″E,36°32′59″N。经营范围:建筑模板、胶合板、多层板、包装箱板、木质托盘生产销售;法定代表人:赵建华。项目占地面积3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建设有加工车间3座、仓库1座,以及办公室等建筑物。购置有冷压机、热压机、铺板流水线、锅炉等设备11台(套)。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 [2015]4 号)的要求,企业须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企业委托我单位协助其对厂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进行评估。接到建设单位的委托后,我们组织人员踏勘企业厂区现场,搜集了相关的技术资料,全面的识别了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分析预测了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风险事故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了厂区现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可行性,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最终确定了企业的环境风险等级。 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各级环保局、监测站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得到了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项目组 2017年5月

2总则 编制原则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要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与应急结合”的原则。在《木业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过程中,贯彻了以上原则。 此外,为了真实反映企业环境风险水平,同时兼顾近期发展规划,按照“全面识别风险”的原则,在企业风险等级划分过程中:通过定量分析企业生产、加工、使用、存储的所有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评估生产工艺与风险水平(M)以及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E),按照矩阵法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进行划分。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主席令第九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12月1日(主席令第7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9年5月1日(主席令第6号);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1 适用范畴 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时期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储备或开释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形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环境爱护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大环境爱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治理方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方法》(环境爱护部令第17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治理方法》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治理暂行方法》(环发〔2010〕113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建设项目环境阻碍评判分类治理名录(2008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目》(最新年本);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名目》(2013年完整版);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2.2标准、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爱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讲明安全规程》(GB20576-GB2060 2); 《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2003); 《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2012); 《环境阻碍评判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判技术导则》(HJ/T169-2004);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 523-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操纵技术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 /SY1190-2013);

环境风险评估实施报告(彩星)

较大环境风险级别表征:Q2M3E3 成都彩星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CX/EHS-E-01) 第一版 企业法人:执行人:胡宗伟张弘明

2016-02-10发布2016-02-10实施 成都彩星化工有限公司发布

1、前言 当前,我国已进入突发环境事件多发期和矛盾凸显期,环境问题已成为威胁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与管理,2011年10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明确提出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201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了“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开展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为贯彻落实“十二五”环境风险防控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规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行为,为企业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提供切实指导,为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差别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环保部出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对企业的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进行风险评估,并且对评估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建议。通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为企业加强内部环境管理、防范环境风险和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提供技术指导,源头上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能力,降低区域环境风险,最终达到大幅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保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

附件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 )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环境保护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 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40 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 局令第41 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5 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 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 年完整版);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环境保护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2.2标准、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指南(试行)

附件4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 报告编制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

前言 为规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环境管理登记工作,指导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第十、十一条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主要考虑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在企业生产/使用过程中由于日常环境释放对企业外部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的长期、潜在的不利影响,同时也兼顾企业突发环境事故对环境和生命安全造成的短期不利影响。 本指南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为主线,对编制原则、总体要求、编制形式、编制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同时,在附件部分对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的具体技术方法进行了详细说明。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机构应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开展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报

告的编制工作。 本指南为试行版,将根据实际管理需求,适时修订。

目录 一、编制原则 (71) 二、总体要求 (71) 三、报告编制形式 (72) 四、报告编制内容 (72) (一)总则 (73) (二)企业概况 (74) (三)企业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流向分析 (76) (四)企业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判别 (77) (五)企业环境管理及风险水平判别 (80) (六)企业环境风险监管等级划分 (83) (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结论 (83) (八)环境风险防范和控制管理措施建议 (83) 附件: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 (85) 一、企业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判别 (86) 二、企业环境管理及风险水平判别 (93) 三、企业环境风险监管等级划分 (103)

最新xx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方案报告

xxxx环境科技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经营单位:xxxx环境科技编制单位:xxxx环境科技

第一章前言 环境风险评估的最终目的是确定各种政策法规或生态环境的风险大小,以及确定什么样的风险水平是社会和公众可接受的,如何将无法接受的风险水平降至社会可接受的最低限度。 环境风险评估是环境管理的科学基础和重要依据。 环境风险评估主要评价人为环境风险,即预测人类活动引起的危害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概率,以及在不同概率下时间后果的严重性,并决定采取适宜的对策。 环境风险评估能增强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环境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切实防止不良后果的发生。 第二章总则 2.1 编制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以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准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本单位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三)依靠科学,依法规原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依照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应急救援工作。 (四)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坚持突发事件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点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常态下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项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

性、权威性、规性和可操作性。 2.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22 号); 《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32 号); 《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6 号); 《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58号); 《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70 号);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83 号); 《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0 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危险塬辨识》(GB18218-200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陕环发〔2011〕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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