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保护法律法规和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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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保护法律法规和美丽乡村建设

古建筑保护法律法规和美丽乡村建设

—.古建筑保护的原因

中国的古建筑,不但具有悠久的历史,而且以它独特的风格和历史意义,在世界建筑史

上占有重要地位,有着极高的艺术成就和科学价值。中国古建筑和其他一切历史文物一样,其价值就在于它的历史遗留性,不可能再生产、再建造,一经破坏就无法挽回。但古建筑在

历经岁月沧桑的保存过程中,由于人为和自然力的破坏,使得我国古建筑遭受损害、破坏的程度极大。虽说,相关部门花了很大力度对古建筑翻新、重建,但是部分工程却走着一种徒

劳之路。呈现给我们的只是现代的油漆、现代的殿堂以及现代的钟鼓楼,难见始建时的痕迹。因此,保护他们已成为刻不容缓的大事。

古建筑是历史的例证,是文化的载体,是艺术创作的重要借鉴,同样也是旅游业的重要

物质基础。

所以从现在开始保护中国古建筑,从我们当代大学生开始保护古建筑就成为了迫在眉睫的事情。保护古建筑不是盲目的,也不是随意的,它需要有理论的支撑与观念的普及,更需要全社会的重视与积极的鼓励,因此我们需要对中国古建筑保护现状进行调查与分析,找出中国古建筑保护阻力的源头与成因,分析其形成的过程及其造成的危害,了解大众所持的主

流态度与看法,并最后能够探寻到一条引导民众共同重视与保护古建筑的新道路。

二.古建筑保护相关法规

一. 保护对象的界定

1文物、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

1)文物文物古迹

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古碑石刻、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摘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 )]

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包括: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02)]

本准则适用的对象通称为文物古迹。它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或人类活动遗留的具有价

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近现代史迹及纪念建筑、由国家公布应予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及其中原有的附

属文物。[摘自《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2)不可移动文物与可移动文物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

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

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

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

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

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摘自《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

3)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保护单位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摘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

2.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地段、历史街区、历史风貌区等)

1 )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街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称为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街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比较完整的历史风貌;

2构成历史风貌的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基本上是历史存留的原物;

3 历史文化街区用地面积不小于1hm2

4历史文化街区内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用地面积宜达到保护区内建筑总用地的60% 以上。

[摘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 )]

本条例所称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留文物古

迹、历史建筑、近代和现代史迹比较集中,能够较完整、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摘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

2)历史城区

历史城区

城镇中能体现其历史发展过程或某一发展时期风貌的地区。涵盖一般通称的古城区和旧

城区。本规范特指历史城区中历史范围清楚、格局和风貌保存较为完整的需要保护控制的地

区。[摘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 )]

3)历史文化保护区

4 )历史地段

历史地段

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和历史建筑,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摘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 )]

5)历史街区

6 )历史风貌区

(查了自己有的所有法规、规范及条例等等,又通过网络搜索,但都没有查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街区、历史风貌区”的准确界定和定义)

3、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

1 )历史文化名城

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

为历史文化名城。[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历史文化名城

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摘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

2)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

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军事要地,或者在近代和现代发生

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集中反映地区建筑文化特色、民族特色的。[摘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

三.长征古建筑保护的具体案例

土城古镇

1. 古镇历史街区特色研究

1.1环境特色

1.1.1空间格局

古镇的历史街区四山围合,二水环抱,其布局以自然山水环境为基础,依山就势,街道与建筑物沿赤水河呈二级台地分布,形成三维立体空间结构形态,并有机地附着于自然环境

形态之中,与自然山水的三维空间结构浑然一体,“山水------ 城” 交相辉映,相生相息。充分体现了山地居民与自然环境互为依存的密切关系,以及追求“天人合一”的中国传统自

然观和环境观

1.1.2布局形式

从平面形式来看,历史街区呈线形网状的布局形式,即建筑群的空间骨架呈线型特征,建筑则顺应山势,沿等高线展开,形成条线状分布带,有若干梯道与水码头贯通。

历史街区的建筑充分体现了其受山地环境所影响,表现出来两种基本布局的方式。一种

是位于山脊时,总体布局沿等高线的变化呈外凸的弯曲形式,具有离心、发散的感觉,视野开阔,利于自然通风。另一种是位于山坳时,总体布局沿等高线的变化呈内凹的弯曲形式,具有向心、内聚的感觉,虽然通风条件比不上外凸形式优越,但从心理感受方面来讲,由于

可以借助于周围的山体作为屏障,因而具有更多的安全感。

1.1.3建筑组群

街区内的传统建筑依山就势,采取分阶筑台、临坎吊脚等方式,沿等高线层层

布置,很自然地形成了层楼叠宇的群体风貌。建筑的布局上,顺应山势走向,形成前低后高

的整体格局,这种层叠的布局使其立面及空间层次比平地建筑要丰富而深厚得多。从群体艺术效果来看,历史街区的传统建筑充分挖掘了山地条件下独有的造型优势,利用山地河谷区地势高低错落,视野宽阔,既可以仰视,又可以俯视特点,对位于地势高处的建筑每每注重其四方立面的造型组合与构图,以取得“前后顾盼景自移”的动态美感;而对处于地势低处

的建筑则除此之外,还更加注重其屋顶平面(即第五立面)的造型与构图,以获得“高低俯仰皆成画”的全方位美感。

1.2古镇的功能分区

1.2.1场镇的概念

传统场镇历来已久,由早期的草市发展而来。场镇以街道作为控制全局的轴线,整体规模很小,除了具有交易功能以外,还有更多的社会功能,在人们的经济文化生活中占有重要

的地位。所以,在场镇内除民居宅院,还有寺、宫、庙、殿、庵等多种建筑形式,功能丰富,

这些丰富的建筑类型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土城的传统场镇,以“街”为主体,由下街、中街、河街组成,商业活动、家庭起居、

邻里交往都以街展开。赶场天的交易也就在这条街狭窄的巷子里进行。走南闯北的商贩,择日下山的村民,汇集在了这个地方,也使得这条街成了财富的代名词。

(1)从上场起:河街头,为香火蜡烛,灯笼草鞋,生干瓜果,烟茶市场。

(2)坳口上,是袁、罗两大姓的地盘,豪富集中,权势相峙,也为医药货栈分布街段,郑精明经营的中西药房,魏吉安经营的中药房,都曾兴旺一时。此外还有一家铺面很大的水烟铺。这一段街是酒肉臭的“朱门”和阔绰的“公寓”集中点,也是生活的销金窟,脂粉窝。

(3)皮匠弯,是整个场镇的中间部分,绸缎铺、客货栈、烟酒馆、五金日杂、油盐酱

醋、糖食针线,几乎无所不有,是“商贾云集,百货骈臻”的闹市区。在这段街生活的人们,企求的、向往的、追逐的、奔忙的,一个是“财”。一个是“食”。

(4)高坎街到大庙上的一段,是粮食市场。每逢三、六、九场期,四乡的农民和粮商把粮食运到这里成交出卖。在这两个地段生活的人们,有穷有富,苦乐不均,有“一家有米百家求”囤满仓实的米贩粮商,也有生活在他们背后的贫民窟,“栖流所”的饿肚者。

(5)最后一段下街。因为盐号就设在这一段的开头,所以这一段的多数人无论水上陆地,无论人揹马驼,都以盐运为生活的依靠。这一段的人富的不多,是穷人最集中的地区。水上运输一苦二险,陆上盐运,日晒雨淋。

1.3街巷空间与重要节点

1.3.1街巷空间

如果把土城的历史街区视作一个肌体,那么街巷无疑就是它的血脉。街巷不仅是物质的

载体,街巷空间更是传统空间中的典型代表,是土城人民生活的场所和舞台,承载着土城人

民的生活和记忆。街巷空间不仅是交通功能还原,赋予其展示、商业、文化、娱乐功能,更重要的是再现其历史文化氛围,体现历史文脉。

街道采用石板铺砌,道路的自由变化根据地形地势进行变化,由于古镇街道宽窄不一,长短各异,蜿蜒曲折,非常自由。

沿街建筑的凹凸进退,排列出街道空间的大小开合,产生了人们停留驻足的交往空间;

地势的起伏变化,使建筑立面随之有序地高地错落,产生出丰富的立面效果。当行走于这样的街道中,视线会随着街道的变化而形成自由的游走,所看到的景物随之改变,产生了视觉上的层次感和动感。

1.3.2重要节点

(1)街巷交点:历史街区与新街区交汇相接的两个点,位于长征街、团结街的入口处,场地宽阔,是传统场镇的入口空间。

(2)场镇入口:街巷相交或转折的空间节点,也被扩大为历史街区的景观节点。在古镇历史街区的其他地方还分布着多个小型集散空地,可称他们为街道网络中的节点空间。

(3)院落节点:历史街区的院落节点是与土城人民的生活联系最紧密的地方。多个分

散的院落景观节点通过曲折迂回的老街串联,形成了空间开敞与闭塞的交替变更,辅以高低错落、疏密相间的民居建筑。

(4)码头:码头位于赤水河畔,它的发展最早源于水运和盐运,成为土城最具特色的标志和特征符号。月亮台、水号码头是古时繁华的盐运、

水运码头,浑溪口码头则是红军长

征时搭浮桥过河的主要渡口。

2. 土城古镇街巷的保护与修复

2.1 土城古镇的价值认识

2.1.1历史文化价值

1). 土城镇在红军长征历史时期的历史文化特色。

2).对于了解土城的发展历程有着直接的见证作用。土城历史街区是由“一定规模的真实的”历史建筑群所构成,是土城镇历史发展的“活的印记”,集中了土城发展不同阶段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历史遗存,

3).反映了土城的建筑发展脉络,反映了地方建筑的发展演变过程,对研究地方建筑史

有较好的研究价值。

4).反映了地方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经济文化,对

研究社会经济发展史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2.1.2社会文化价值

1). “一渡赤水”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在土城历史街区留下了众多的长征文化旧址,为其增添了革命历史文化遗产。

2).有石器时期的石斧和石网坠,东汉墓砖,宋代酒窖,明代茶园,明清两代的盐号,

以及秦汉以来历代使用的古钱币等,对研究地方的社会经济、社会文化、建筑文化的发展具

有重要的意义

3). 土城历史街区的居民在长期居住、工作、生活中,建立起了一种社会网络,这种无

形的网络是土城居民生活的动力和依靠,这也是土城历史街区的社会文化价值所在。人们有着良好的教化作用,又使居民有着很好的安全感和归宿感。

2.1.3建筑艺术价值

1).以自然山水环境为基础,并有机融合在自然环境形态之中,形成了“山一水一城” 的体现,体现了追求“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和环境观的规划思想。

2).规划布局反映了土城历史街区的历史风貌特色,体现了历史街区特殊地域人文环境特色和社会环境特色

3). 土城历史街区的空间格局对于现今的城镇规划和建设也有着宝贵的现实意义。

4).在区域内建筑性格淡化的今天,土城的历史街区通过鲜明的建筑风格和建筑空间组合表现了其突出的地域特色。对建设发展土城的过程中的问题或许可以从中找寻答案。

2.2保护与修复面临的问题与矛盾

2.2.1建筑质量差、加建改建现象普遍

1.住宅内,私自改造,私搭乱建现象严重,地面与台基,或有沉降,或被掩埋,模糊了传统住宅的内部空间。

2.以穿斗为主体的木结构系统,材质偏旧、老化。木柱根部有腐朽现象。木装饰、屋顶破损严重,漏雨时有发生。

3.外墙面介质完整性存在较大问题,卷帘门,水泥,瓷砖等材料取代传统地方材料较多,

尤其是临街墙面。

4.住宅内由于缺乏厨、卫等生活基本设施,生活条件恶劣。

(1)私自改造,私自乱建,地面与台基,或有沉降,或被掩埋。

(2)木构系统,材质偏旧,老化,木柱根部有腐朽现象,木装饰,屋顶破损严重。

(3)卷帘门,水泥,瓷砖等材料取代传统地方材料较多。

(4)缺乏厨卫等基本生活设施。

2.2.2传统建筑功能与现代需求的矛盾

传统居住环境是与历史上特定的生产力条件和社会生活方式相适应的,因此必然与现代化生活需求存在巨大矛盾,特别表现为基础设施(水、电、气等)和环境卫生设施(厕所、

垃圾站等)严重滞后,使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水平受到严重影响。

2.2.3历史街区及建筑特色传承的问题

历史街区的街巷空间是集中人们生产、生活、交易等多项活动的舞台。传统街市作为一个完整的社会环境,记载着土城的变化发展历程,在传统文化社会的深刻影响下,它的内部环境明显的反映了各个时代社会发展的水平和相应的价值观念,展现了当地民风民俗,市井风情等方方面面,以其自然的活力起着传承社会文化的作用。

2.2.4民俗文化活动的淡漠

民俗文化活动是构成土城社会文化的一部分,作为空间艺术的建筑物与街区环境,离开了内部的人文活动,就意味着丧失了许多最重要的历史信息。土城有着传统的龙灯、秧歌、

龙舟赛、赶集、座茶馆、川剧清唱等特色民俗文化活动。但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发展,

新的文化娱乐方式对民俗文化活动造成了冲击,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分化,对传统的民俗文化

活动逐渐淡漠,这将预示着我们深厚的文化根基的消失,文化记忆与传承的中断。

3. 对历史街区的保护规划设计

3.1保护规划的设计依据

国家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2015版《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 2005 )》

地方相关法规:

《贵州省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暂行规定》

《习水县土城古镇保护规划》

《习水县土城镇总体规划》

3.2保护规划的设计原则

(1)安全性原则:古镇历史街区中的传统建筑历经百年以上的历史,其主体结构不可能完

整如初,修复前应确定主体结构是否安全,对与主体结构关系较大的构件出现了问题应予重视,在进行修复工程的初步设计时应以安全为主,不轻易以构件表面的新旧作为修复设计的主要依据。(2)真实性原则:古镇历史街区中的传统建筑中有一部分已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的构件本身就有文物价值,不得将原有构件任意更新,应遵循“修旧如故”的法则:能粘补加固的尽量粘补加固;能小修的不大修;尽量使用原有构件,以维修为主。

(3)层次性原则:古镇历史街区中的建筑新旧不一、质量有别,在进行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时,针对不同对象,划分为不同的层次,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4 )协调性原则:经修复的部位应尽量与原有风格一致。添配的材料应与原有材料质地相同,规格相同,色泽相仿。补配的纹样图案应尊重原有风格、手法、保持历史风貌。

(5)经济性原则合理制定修复设计方案,能不拆除的尽量不拆除,能不落架维修的尽量不落架,能利用旧材料的尽量利用旧材料,能运用传统适宜技术解决问题的尽量不运用高新技

术,力争做到少花钱、办好事。

3.2.1街区建筑的保护

(1)重点保护价值高的建筑:保护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的历史建筑的外观,这其中就包含了构成街区外观形象的各个要素。

(2)次重要建筑改造配合整体:对街巷、院落等交往空间两侧和视线可及范围内的景观,

以及视线不可及的建设质量较高历史建筑,进行必要的保护与改造。对于质量较差,保护价

值较低的建筑,可适当加大整治和改造力度,使其与街区整体风貌一致。

(3 )强调“第五立面”:与此同时,强调建筑“第五立面”的构图完整与美感,做到五个立面兼顾,从而充分展示山地传统建筑所特有的风貌特色。对与建筑细部、装饰及建筑色彩,

应当保持其原有的形式风格,如脊饰、吊瓜、斜撑、柱础等,因为这些细部及装饰包含了很强的地域风格。

(4)珍惜“红色文化” :土城镇的“红色文化”十分丰富,墙面的黑板、标语、符号等历

史信息充分再现了这一特色,展现了土城镇与其他传统古镇相比所特有的历史文化特质,我们应当倍加珍惜。

(5 )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对重点历史建筑的保护,我们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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