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产品出口政策措施

促进农产品出口政策措施
促进农产品出口政策措施

张汉林:促进中国农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

鉴于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状况和将要面临出口难度加大的问题,结合中国绿箱政策对农产品出口促销相关支持现状,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促进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基本思路是:充分发挥比较优势,通过加快农业技术推广、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培训和技术支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中国农产品质量,增强其国际竞争力;充分法规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通过积极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

信息、培训咨询及相关服务,建立中国农产品出口“绿色通道”,减少农产品出口损失,便利化中国农产品出口;充分发挥企业的自主作用,通过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在政府协助下资助农产品出口企业进行各种类型的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国际农产品市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改变行业协会的性质,加强政府、企业、生产者和行业协会之间的协调,积极为农产品出口服务,促进中国农产品出口。

一、及时提供完备的农产品信息以及相关政策法规

(一)及时提供国外市场农产品供需信息

农产品出口市场供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商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只有在信息资料充分的条件下,中国农产品出口才不会产生盲目性,最终导致中国农产品出口商遭受较大的损失。

1.购买农产品数据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分析

为获得较为翔实和权威的农产品数据信息,可以建立专门的农产品出口信息中心,向国际咨询机构或者国际组织以及国外的一些统计组织、行业协会购买国际农产品数据,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动态分析,及时、无偿地向农业企业和生产者以及农产品出口商数据以及分析的结果。也应该加强与中国农业出口联合会以及农业协会的合作,及时获得农产品市场信息。

2.向主要农产品贸易伙伴派遣农业专员,收集所在国农业信息

主要向日本、韩国、美国、欧盟、中国香港等中国主要农产品贸易伙伴派遣农业专员,负责收集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农产品贸易信息,并及时传回到国内,供农产品生产者和出口企业参考,同时也要充分发挥驻各国大使馆、领事馆的作用,协助收集农产品贸易信息。

3.通过农产品出口联合会国外分支机构获取驻在国农产品市场信息

成立农产品出口联合国,并设立国外分支机构,除协助解决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国外遇到的困难外,还负责收集驻在国或者地区的农产品市场信息,并及时传回国内总部,并转交到信息中心进行发布。

(二)及时收集整理国外农产品贸易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国外农产品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中国农产品出口商也非常重要,只有在了解这些农产品出口相关的法律、法规基础上,中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商才能更明白哪个国家或者地区对于农产品出口有哪些规定,会在出口的过程中进行注意。

在这些法律、法规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一些国家地区的农产品技术标准。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对于进口的农产品具备不同的技术标准,也有着不同的检验方法,所以,对于这些技术标准以及检验方法的了解和熟悉,对于中国农产品出口促进有着重要的作用。

在这个问题上,一方面,政府需要和各主要贸易伙伴加强合作,充分交流各自的技术标准,疏通相互的农产品贸易;另一方面,也需要组织农业官员,负责收集所在国的相关政策法规。对于所获得的农产品贸易技术标准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翻译、整理,编辑成册或者通过网络传递给农产品生产者以及农产品出口商,并随时更新。

二、建立农产品出口预警系和保障机制

(一)建立完善的出口预警系统

在农产品出口中,我们不仅需要国外市场的供需信息,同时还需要中国农产品进入这个市场的情况,以免中国农产品对某个目标市场的出口过于集中或者增长速度过快,容易造成目标市场所在国对我们实施反倾销或者保障措施,增加中国农产品出口成本,削弱出口竞争力,或者直接禁止中国农产品继续向该目标市场出口。为建设好完善的出口预警系统,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获得别国进口预警系统的数据可和运作模式

通过政府间的合作与交流,购买或者互换农产品主要出口国的进口预警系统数据库以及运作模式,明确中国农产品对其出口达到什么条件时,该国家或地区将启动预警措施。只有了解到这一点,我们才能很明确地知道如何控制和规划中国的农产品出口。

2.确定预警系统临界指标,建立中国农产品出口预警系统

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农产品进口预警系统,确定中国农产品出口预警系统的临界指标。在临界指标制定中,以向某个目标市场出口的数量和价格为主要因素,根据不同的进口国家或地区不同的预警系统,在数量上和价格上可以确定“黄线”和“红线”两个档次,同时密切关注中国向该目标市场的出口情况数量和价格变化情况,随时和该目标市场进口预警系统的预警指标进行比较。在做到这些的同时,也需要密切关注其他国家对该目标市场的出口情况,做好横向比较。并注意农产品市场强劲时和农产品市场疲软时需要有不同的考虑。

(二)建立出口保障机制

出口保障机制的建立主要是为了维护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的权益,及时处理农产品贸易摩擦。在农产品出口遇到阻碍时,及时出面协调解决。出口保障机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出口摩擦报告机制

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农产品出口过程中遭遇到不公平的待遇时,能够及时向政府汇报情况,以便政府能够及时了解情况,协助出口企业解决问题。

2.建立完善的农产品争端应诉机制

当中国农产品出口遭遇到国外反倾销或其他救济措施时,政府应该及时对其展开调查,出面收集资料,认真组织企业进行应诉工作,并制定鼓励生产者以及出口企业的应诉政策,改变过去那种企业应诉不积极的状况。设立农产品出口应诉专项资金,由农业部和商务部共同配合使用,用于农产品出口应诉。

3.加强对各主要贸易伙伴的技术法规研究

组织高校、科研机构针对主要贸易伙伴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内容以及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进行详细的研究,并针对性地控制中国出口农产品的卫生标准以及质量标准,以减少农产品出口损失。注意:其目的借鉴国外的技术标准,并提高中国农产品质量,而不是为了钻其法规及其操作的空子。

三、加快农业技术推广,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

中国农产品出口的一个难题就是中国农产品很难满足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标准,在质量上存在较大的差距,从而使得中国农产品出口困难加大。为此,中国政府必须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农业技术推广经验,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快中国农业技术推广进程,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

(一)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有效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立能够保证先进的农业技术快速地应用到生产中,对于农产品生产效率的提高、规模的扩大以及农产品质量的迅速提高具有较大的帮助。而要建立行之有效的中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首先得看看其他国家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模式。

1.国外各式各样农业推广体系模式

在国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日本、中国台湾省是以农业协会为主体的推广模式,政府通过农协进行具体的推广活动。

(2)澳大利亚是以私营咨询机构为主体的推广模式。政府推广服务是无偿免费的,而私营机构的推广是有偿服务

(3)印度、韩国采用单一化的政府推广模式,政府通过建立推广网络进行技术指导,以非营利性推广为主。

(4)美国、荷兰、法国等采用大学、合作社和私营机构相结合的综合推广模式。其中公益性的推广以大学为主,营利性的技术推广则以企业为主。政府与合作社的推广活动属非营利性的,私人企业的推广服务则是有偿的。而且政府采取补偿的措施支持推广工作。

(5)泰国采取政府、企业相结合的多元化推广模式。政府通过建立完善、高效的推广体系推广农业技术,农业企业通过实施产销一体化经营,提供全程技术服务。

2.中国综合性推广模式的建立

对以上集中模式的分析采用过程中,必须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中国地域广阔,各个地区的发展情况有很大的不同。单靠单一的政府推广体系难以适应多元化、复杂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需要,所以,在政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的同时,必须引导企业、农协以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非政府组织的共同参与。

(二)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

中国农产品质量一直是一个值得担忧的问题,除了农业技术推广以外,还需要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质量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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