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骨伤科工作制度

中医骨伤科工作制度
中医骨伤科工作制度

中医骨伤科工作制度

一、中医骨伤科工作应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和创新发展中医特色诊疗 技术,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二、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科室的领导下,负责中医骨伤科常见疾病的诊疗。

三、中医骨伤科医师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等有关医疗证明。根据理、法、方、药 的原则,认真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四、科学、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

五、承担中医骨伤科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见习、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 活动。

六、根据科室情况,应当建立具有中医特色的骨伤科诊疗技术分,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及 重点优势病种的诊疗规范,建立骨折整复、外固定、手法、牵引、功能康复等骨伤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及其相应的管理制度

七、积极弘扬中医骨伤科的特长,如中医骨折手法整复,小夹板外固定,伤膏等

八、院外处方,原则上不转抄,只能供参考。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开处方和抄方。

九、对于特殊的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医师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并在处方上注明。

十、在弘扬中医特长的同时,有选择地吸收和应用西医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中西医结合 治疗的新思路。

十一、认真对待患者,尽职尽责,不漏诊不误诊。

十二、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十三、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十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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