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内控培训小组讨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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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讨论案例

第一组:会计运营管理案例分析

某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时间较短,但业务发展

迅速,该行某分行营业部对公会计柜员周某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

柜员,在会计运营岗位上已经工作5年多了,熟悉会计操作的各个岗位,熟悉各项规章制度,曾获得分行年度“十佳员工”。周某办理的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1、2011年x月x日下午,营业部会计经理徐某去分行开会,临时将会计经理权限在系统内转授权给了周某,由周某临时履行会计经理职责。下午三点左右,客户李某(李某是该营业部的存

款大户,是当地一家知名的煤炭企业的老板,日均存款余额达

1.2亿元)来到营业部办理存款业务。周某赶紧招呼支行保安从

李某汽车后备箱内抬出来1袋子现金,保安直接将现金抬进了营业室现金区,李某在贵宾窗口前表示存款300万元,周某要求会计柜员石某立即给李某贵宾卡内存入款项300万元,李某转身开车离去,周某热情送到门口。下午四点半左右,临时负责人周某

看客户已经不多了,关闭了两个现金窗口,这两个窗口的柜员开始清点李某存入的300万元现金,其他人也帮助一起清点现金,

5点左右,现金全部清点完毕,李某存入的300万元现金清点结果为298万元。周某赶紧联系客户李某,李某表示第二天送还2

万元存款,当日会计柜员未做任何账务处理。第二天早晨李某果然派人送来2万元现金,会计柜员将2万元现金直接放入尾箱。进一步了解知道李某为该支行最大的存款客户,支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减少李某到支行存入大额款项时的等候时间,与李某口头约定李某存款可以先入账、后点钞,事后多退少补。

2、2011年x月x日当天业务结束后,在尾箱盘点过程中,

柜员李某及沈某尾箱分别多了2分钱、5分钱。柜员李某、沈某当即表示账实相符,并将多余的分币直接存入周某提供的一个借

记卡中。事后了解发现上述账实不符的原因是目前有些储户对银

行柜员付出的分币直接丢弃,柜员会将其放入尾箱内造成长款。

有时柜员尾箱内分币较少,柜员也会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直接支付角币,造成尾箱短款。为减少支行长短款账务处理带来的麻烦,会计经理以自己的名义开了一张借记卡,所有柜员当出现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较小金额的长款时存入该卡,短款时从该卡内取钱补上,检查发现该支行会计柜台很长时间内都没有长短款挂

账情况,据了解上述状况已经持续很长时间了,从支行2007年开业,第1任会计经理开始做起,一直传了下来,至问题发现之

日已经换了三任会计经理了。

3、由于支行业绩压力较重,营业部给每一个会计柜员都分

配了储蓄存款任务,周某由于社会关系广、能力强,支行给其分

配了500万元的储蓄存款任务。为完成储蓄存款任务,周某工作中主动结识一些企业财务人员及私企老板,热情为其提供“全方

位”的金融服务。周某熟识的私企老板任某是一家小型房地产开

发商的法人,由于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周期性,任某有部分资金闲置,任某想转移一部分资金到国外,但其不愿意通过黑市购买外汇,正规渠道又无法换取这么多的外汇,周某知道这件事情后,

主动向任某提出他可以想办法帮助任某通过正常渠道购买外汇,

任某非常相信周某,于是将其及妻子王某的贵宾卡及密码均交给

了周某(贵宾卡内有定期存款4000万元,活期存款1000余万元),由周某代为换购外汇。周某收集了营业部16位同事的身份证,通过代办方式给每一个人办理了一张借记卡,这些借记卡均由周某保管使用,周某将任某卡内的资金转移至16张借记卡内,购买外汇完成后,再将外汇转移至任某及其妻子王某的借记卡内的

外汇账户上,周某每次在柜台办理业务时,同事及任某都很少在场,周某均未以代理人的身份办理业务,而是直接用同事及任某

的名字签字。由于外汇监管要求个人年度购汇总额不超过5万美元及单一账户当日存取外币存款不得超过5000美元或等值外币,因此周某频繁进行从多名员工借记卡账户到客户账户之间的

取、存外币操作,由于周某是会计柜员,营业室员工都知道周某

每日在做什么,因此没人提出异议。2009年3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周某利用本行员工账户及每人5万美元购汇额度,累计购汇金额728386.9英镑,共计换取外汇折合人民币700多万元,全部存入任某及其妻子王某的账户中。

周某取得任某信任后,任某将其公司对公基本账户转至该支

行,并将企业印鉴交给周某保管,周某作为对公业务柜员自己买

自己卖现金及转账支票,然后根据客户指令以客户的名义签字进

行转账、提现等操作。运用同样的手法,周某还取得了某饰品店

等三家小型私企的信任,周某曾同时保管有四家公司的企业印鉴

及其自买自卖的支票等重要空白凭证12本。

4、周某作为支行的资深柜员,熟人很多,有一次某信托公

司经理李某找到他,想通过周某所在的支行代卖一款信托计划,

该信托计划期限短,收益高,期限3个月,年化收益率可达10%,李某向周某介绍了资金用途,并保证资金绝对安全,同时信托公司经理李某承诺每卖一笔,给周某1%的报酬,周某觉得有利可图,但他知道其所在银行代卖信托产品必须经过总行审批,总行几乎不可能审批。为此周某找到了支行理财经理马某,商议通过马某私下里向理财客户推荐该信托产品,并答应事成之后报酬对

半分,马某表示同意,于是二人私自篡改理财协议5份,每份协议由周某加盖了支行会计业务公章,马某向支行5名私人银行级客户以支行名义共计出售信托计划2000万元,周某、马某每人

各获得报酬10万元,5名客户将购买信托计划2000万元资金全部打入马某账户,由马某将资金转至信托公司在他行账户。信托计划到期后,信托公司经理李某表示投资遇到了困难,资金一时难以收回,多次催促无果后,周某见事情即将败露,相信信托公

司经理李某能够在短时间内将资金还回来,于是趁任某出国信息

不通畅之际,将任某贵宾卡内的2000万元定期存款提前支取归

还了5名客户购买的信托计划。

后来周某多次催促信托公司经理李某还款,但始终没有结

果。期间风险管理部门及运营管理部门组织一次理财及代销产品

的专项检查,但没有发现该问题。任某回国后发现账户资金少了2000万元后报警。分行不仅赔偿了任某2000万元存款及利息,银行声誉也受到了很大影响。

第二组:授权管理案例分析

某知名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总部设在北京,短短十几年时间,机构已遍布全国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该行创新思维,走特色银行发展道路,业务发展非常迅猛,资产规模已达3万亿元。该行下属的长江分行是全行最有代

表性的分行,各项指标在全行均名列前茅,长江分行与总行同时成立,业务发展非常迅速,是全行业务发展的标杆,但长江分行

内控管理与其业务发展速度不相匹配,行领导对内部控制不够重视,对中后台管理部门资源分配不合理,导致内控管理水平不高,尤其在授权管理方面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一、授权管理工作简介

总行各项业务办理权限均采取授权管理的模式,总行行长授权给各一级分行行长,各一级分行行长再将总行授予的权限进行

分解,转授权给分行主管业务的副手或者各主要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授权管理办法规定获得一级分行行长转授的权利不得再进行

转授权。

该行授权体系主要权限分为经营管理权限及管理控制权限,

经营管理权限主要是资金交易、票据交易、授信提用等权利;管

理控制权限主要是授信审批、法律文件签署、产品定价、人事管理、财务报账审批等权限。

长江分行领导班子分工情况为:分行行长李某主抓全面,分

管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副行长徐某分管办公室、机构建设

及零售业务等;副行长龚某分管公司业务、会计运营、金融市场

等部门,徐某与龚某互为A/B角。李某按照业务分管情况进行了

相应授权,其中总行授予分行行长李某的金融市场业务权限为单

笔5亿元(含5亿元),李某全权转授给主管行长龚某,所有授

权均未进行备岗授权。

二、具体业务情况

1、长江分行每天办理的零售授信业务量很大,由于平时工

作繁忙,出差开会很多,分行副行长徐某无法在法律文本上一一

签字,为提高工作效率,徐某通过分行办公室刻制了徐某私人手

签章一枚,徐某将这枚印章交由分行个贷管理中心保管,同时徐某签署了一份授权委托书,该授权书描述:“兹授权我单位个贷管理中心,代表我在各类个人授信业务中的相关合同及法律文本

上加盖本人手签章,在授权范围内,该手签章与我本人签字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同时徐某审批同意由办公室刻制“长江分行

零售授信业务合同专用章”一枚,该枚印章也交由个贷管理中心

保管,上述两枚印章均交由个贷管理中心综合员小方保管使用,

每次使用后,小方将使用情况在《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上登记。由于业务量较大,有时一天几十笔业务,个贷管理中心负责人李某工作繁忙,不能及时审批同意使用该两枚印章,因此固定每月月底由李某在《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上审批人一栏补审批签字,以完善相应的印章使用审批手续。这样个贷管理中心在业务办理

过程中,不再经过徐某审批同意,每天使用徐某手签章及零售授信业务合同专用章对外签署零售授信合同。

2、2011年9月底,长江分行总行由于资本充足率监管原因,暂停了全行公司授信放款业务,长江分行已与A企业签署贷款合同,双方约定季末长江分行为A企业发放期限3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10亿元,A企业对用款计划已有所安排,对此长江分行将

面临违约风险。主管公司业务的副行长龚某安排金融市场部负责

人于某联系W银行拟办理1笔10亿元金融受益权买入返售业务,暂时解决企业融资问题,由于对方不愿意承担授信风险,要求长江分行提供担保,龚某觉得这样没有扩大风险,同时既可满足监管要求,又能够解决企业融资问题,表示同意办理。但分行行长

李某及龚某均出差在外,无法在业务审批表上签字,无法对外签署担保合同等法律文本。经请示分行行长李某,李某指示徐某与龚某互为A/B角,可由徐某代为办理,徐某虽然没有出差,但其

恰好也不在行内,时间紧迫,于是金融市场部负责人于某电话请

示徐某,徐某表示同意办理,并让于某找个贷管理中心负责人李

某办理此事。于某找到分行个贷管理中心负责人李某说明情况,

并出示了《业务审批表》及《印章使用审批表》(申请使用行章及徐某的个人名章)及担保合同在内的法律文本(共计9份),个贷管理中心负责人李某立即在业务审批表、印章使用审批表及担保合同等法律文本上加盖了徐某的手签章。各项手续齐备后,

金融市场部负责人当日即与W银行办理了两笔买入返售业务,每

笔5亿元,期限、价格等条件完全相同,金额合计10亿元。

贷款到期后,企业无力偿还,W银行要求长江分行履行担保责任,长江分行拒绝后,W银行就此事将长江分行告上法院,长江分行败诉,偿还了10亿元资金。

总行启动问责程序,分行行长李某表示知道此事,但不清楚提供担保事宜及具体操作细节。龚某表示该业务虽是自己分管,

但是自己出差期间办理的,不是自己审批,与他无关。徐某称该

业务是行长李某安排做的,金融市场部负责人于某没有说清楚具体细节,且自己没在行内,没有签字,个人手签章是个贷管理中

心负责人李某加盖的,李某盖章前没有电话请示,请总行考虑予以免责。

第三组:中间业务收费案例分析

峨眉山银行是一家国内知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于上

世纪90年代,业务增长较快,近年来,峨眉山银行立足长远发

展,不断调整业务结构,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取得良好效果,其

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达到xx%,远高于同业平均水平。但峨眉山银

行中间业务收费管理薄弱,出现了诸多问题:

一、中间业务收费不合规

2012年峨眉山银行根据监管要求自查中间业务收费情况,

涉及多笔需要退费和调账的项目。

截止2012年6月30日,峨眉山银行发生对公中间业务退费

与调账共20笔,合计收费金额24066万元,退费(含调整)金额16441万元。其中:退费项目7笔,收费金额共5427万元,退费金额共3394万元。按收费项目分,涉及财务顾问费3笔,融资服务费、代理费、贷款承诺费、信用证开证手续费各1笔;账务调整13笔,收费金额共18639万元,调整金额共13407万元。按收费项目分,涉及财务顾问费12笔,监管费1笔。具体情况如下:

1、峨眉山银行2009年向客户发放5年期项目贷款2亿元,用于道路建设,基准利率上浮30%,其中8%以利率收取,22%以财务顾问费收取。周期长、笔数多,且收取时根据协议计算至角

分,解释整改难度较大。

2、峨眉山银行给予客户综合授信5000万元,收取财务顾问费300万元。实际提用300万元,按照协议比例应返还195万元。

3、峨眉山银行2007年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金额为 2.8亿,收取融资服务费3000万。客户实际提用 1.5亿,剩余 1.3亿由于企业未达到约定条件,未进行提款。客户申请退回相应比例融

资服务费。

4、峨眉山银行2011年给予客户2亿元授信,客户提用400万,收取了200万元财务顾问费。财务顾问费收取于客户提用授

信之前,客户较为不满,有投诉迹象。

5、峨眉山银行与企业签订财务顾问协议,收费金额2455万元,服务期限为2011年5月10日至2013年3月30日。已收1055万元。由于企业2012年财务压力较大,收费金额变更为158万元,超收部分退回。服务及摊销期限变更为2011年5月10日至2012年5月31日,其费用需要调减2011年度损益。

6、峨眉山银行2008年与客户签订财务顾问协议,约定收取财务顾问费11000万元,并于2008年6月收取第一期5000万元。2009年,双方同意减免当年财务顾问费3000万。但2010年峨眉山银行已按照外审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对

11000万元进行了摊销,现需调整以前年度损益6000万元。

7、峨眉山银行2011年与客户签订财务顾问协议,服务期限为2011年5月10日至2011年9月30日,总金额576万元。因企业经营低迷,协议服务时间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金额

不变。截止2011年末已确认收入576万元,由于服务期限延长,截止2011年底实际应确认收入225.6万元,应调整以前年度损益350.4万元。

8、峨眉山银行为客户提供常年财务顾问,服务期限2010年8月31日至2012年10月31日,总金额1458万元,费用分次收取。后双方协议终止顾问协议,约定最后一期486万元不收。造成原分摊有误,未收得486万已经分摊。

9、峨眉山银行为客户提供信托融资服务,收取监管费450万,需要从监管费调整为财务顾问费。

二、银行收费处理不当

1、2010年初,峨眉山银行开始向个人收取零钞清点费,在

峨眉山银行存200个硬币需缴纳5元手续费,每增加100个,加收1元。相关部门解释称,商业银行可以对零钞清点整理储蓄业

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各商业银行自定。该收费

虽然符合相关规定,但是否合理仍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并引发了广泛讨论。法津界人士认为收“数钱费”于法无据;银行界人士

认为零钞清点耗时费力;经济学界人士认为应对收费进行约束。

2、2010年4月,客户李某到峨眉山银行网点办理1万元的跨行汇款业务没有成功,却被收取了45元手续费,该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此,消费者普遍表示不解。

峨眉山银行给予的解释是:(1)汇款银行只负责将钱汇到对方银行,能否按时入账就是对方银行核实信息的问题了。如果

因为顾客个人操作失误导致汇款不成功,也与银行无关,手续费不退。(2)虽然不退手续费,但是汇款的资金是退回到客户的

账户中的。汇款到对方账户,若对方银行核实账户号与姓名不符合,则款项无法入账,会原路退回;如果是用卡汇款,款项将自

动退回卡里,如果是现金汇款,则需要与网点进行联系取回款项。

三、小额账户管理费被起诉

2010年6月,律师赵某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称,2010年4月23日,在用自己的峨眉山银行卡取款时,发现余额少了,经

查询得知,原来银行从2009年8月8日至2010年5月8日期间,每月从中扣取了账户管理费1元,共计10元。2010年5月,他向银行了解情况,被告知因属于小额账户,所以要扣取此项费用。同时,银行称是按规定扣取,但未出示相关文件,且扣取时也没

有告知赵某,而且不能开具收费的正式票据,称只能打印清单。

赵某认为,银行的行为违犯了《合同法》《民法通则》等

相关法律规定:不能依法提供扣取原告账户管理费的合理合法依据;没有及时告知原告而单方进行扣取;未能为原告开具所收取账户管理费的合法票据;被告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存在严重歧视、侮辱原告的情况,并有等级划分、嫌贫爱富的表现,对原告精神

造成严重损害。

为此,赵某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扣费行为;返还已

扣取的10元账户管理费;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

误工费3000元、交通费200元、通讯费200元;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

据了解,法院暂未立案。赵某表示,其并不是为了那10元钱,而是要以一个消费者的身份,通过这种必要的维权,为受到

的心理伤害讨回公道。

第四组:公司业务案例分析

峨眉山银行是一家国内知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地处我国

中西部,公司业务发展状况较好,但其内控管理机制不健全,内

部审计发现了诸多问题:

一、保理业务

T公司在峨眉山银行获批2000万元有追索权的保理授信额度,评审部门在授信审批意见中要求:按发票金额的80%给予融资;买方企业限定为某大型民营企业;要求办理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主动送达手续。

根据授信审批意见的要求,由客户经理及风险经理双人到指定的买方企业进行核保取印。客户经理及风险经理到达买方企业后,接待人表现出极高的热情,将客户经理及风险经理两人带到另外一侧豪华装修的办公室休息,边喝茶边聊家常,之后由接待方安排自己人单独取走取印单进行取印,但客户经理及风险经理未表示异议。几分钟后,接待方安排的人将已盖好章的取印单送

回到豪华装修的办公室交给客户经理及风险经理,然后接待方再将两人由豪华装修的办公室带回到两人最初到达的办公室,核对了买方企业的营业执照并盖好合同章,晚上宴请款待两人后送两人回程。

三个月后,T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重大诈骗案件被捕,银行

业协会也组织各银行对该公司所有融资进行了清查。在清查过程

中,该商业银行与买方企业进行核对,但买方企业称对于这一切

完全不知情。后经原T公司法定代表人供述,当时核保取印时是由T公司安排的人假冒买方企业工作人员接待该商业银行的客

户经理和风险经理,取印单上买方企业的印鉴也属伪造,所骗信贷资金已挥霍一空。至此,该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追回希望已基

本落空。

二、应收账款质押业务

成都XD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D公司”)是一家专门为山东SX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X公司”)生产传真机配件的小型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2009年末资产规模1068万元,销售收入2589万元。SX公司是一家注册资本1600万美元且资产过亿的大型企业。

2008年,SX公司对传真机配件需求量较大。XD公司为满足生产需要,拟投资200万元购置生产设备6台,向峨眉山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提出融资申请。银行了解到XD公司合法抵押物不足,但有以SX公司为债务人的400万元应收账款。因此,银行分别于2008年3月、6月、9月为XD公司办理了2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还款期限均为7个月(比应收账款还款期限延后一个月)。

由于SX公司在生产景气时期倚重XD公司及时供货,对后者的应付账款总是提前付款,上述已进行质押的三笔6个月付款期的应收账款均提前到2个月付款,导致银行贷款提前收回,贷款

收益仅为9.8万元,明显低于预期的30万元左右,剔除协调、管理费用,银行实际利润仅为3万元左右。

2009年下半年,SX公司对传真机配件需求下降,且市场上

传真机配件供大于求。SX公司凭借市场主动权,开始以大量的

应付账款占用上游企业的资金,并且实际付款期明显延长(一般为6个月到期时支付)。XD公司在与SX公司产品交易中处于明显弱势。2009年6月末和8月末,XD公司对SX公司的应收账款分别为860万元和920万元,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高达30%和32.1%。XD公司2009年6月和8月先后两次向银行申请应收账

款质押融资。银行按规定程序通知债务人SX公司,并要求其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作出应付账款到期向质押专户定向付款

承诺时,后者以与自身利益无关为由不予配合。

为解决问题,该商业银行提议SX公司为XD公司提供担保并收取担保费用。SX公司因有XD公司的应付账款作保证,在实际

担保风险为零却仍能获得一定的担保费用的情况下,答应承诺银行条款,银行才得以将600万元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于2009年9月顺利发放。

2010年3月,XD公司600万元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到期前3天,银行接到SX公司通知,由于XD公司供应的传真机配件质量存在问题(据调查,主要是由SX公司提高质量标准引起),不

能支付全额应付账款。导致银行出现200万元贷款逾期,直到

2010年5月,XD公司按要求重新交付传真机配件后,银行200万元贷款才安全收回。

三、动产质押融资业务

2008年8月27日至2009年8月28日,成都A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峨眉山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签订《银行承兑协议》,申请办理2亿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A公司以玉米做动产质押。玉米质物存储于成都B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A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为第二大股东)筒仓内,由C仓储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C仓储公司)进行质押监管。

银行、A公司以及C仓储公司三方签署了133号《动产质押监管合同》。A公司向银行书面证实:B公司港筒仓内存有8.9万多吨玉米。2009年2月19日,B公司又转给A公司一部分玉米。2009年2月23日,A公司、银行向C仓储公司出具加盖B 公司公章的筒仓库存明细表,表内列明货主是A公司,玉米结存额上升为9.7万多吨。

2009年2月25日,A公司将133号《动产质押监管合同》下的两亿元贷款全部还清。同日,A公司与银行又签署了新的承兑协议,银行、A公司与C仓储公司签订了新的编号为133-1号《动产质押监管合同》,监管对象为A公司名下的9.7万多吨玉米。

2009年5月19日,A公司因挪用他行专用贷款被查封,银

行通知C仓储公司“从即日起对质押物不得办理出库”。7月,

银行拟保全质物,即以借款合同纠纷将A公司和C仓储公司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向B公司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7月13日,B公司出具证明,证实自2009年7月1日至今,B 公司没有以A公司名义存储的任何粮食。后又出具《情况说明》,确认2009年2月23日和2009年2月25日,B公司指定筒仓内货主均没有A公司。

2009年8月25日,银行承兑汇票到期,A公司尚有3600多万元欠款未还,银行垫付。银行认为上述质物是在C仓储公司监管期间灭失的,根据监管合同以及合同法相关规定,C仓储公司公司应对损失负责,要求C公司对损失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共计3700多万元进行赔偿。

法庭上,原告银行提供了2008年8月25日至2009年2月12日的查询及出质通知书回执,2009年3月10日至6月12日共6份查询及出质通知书回执,另外还有货权证明和入库结报单等,用于证明A公司已出质、而且已经过C仓储公司多次证实的

事实。被告C仓储公司也出具了相关证据,包括B公司证明2008年8月23日和25日筒仓内不存在A公司粮食的证明。被告C仓储公司认为,原告银行作为质权人在没有核实质物权属的情况

下,向C仓储公司出具了虚假证明,导致C仓储公司对根本与本

案无关的仓储物监管至今。

一审法院审理认定:C仓储公司未尽监管职责,对A公司玉米灭失具有过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C仓储公司不服,

上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庭审中,C仓储公司指出,引发争议的第二轮质押监管协议,操作流程是先由银行的两位工作人员

审查了质物权属及数量,然后才交由C仓储公司监管,因而无论本轮交易质物是否存在,银行都应当承当相应的责任。银行对两位职员的身份当庭肯定,只是辩称其肉眼无法确认签名真伪。二审维持原判。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参与的,通过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实现控制目标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四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执行。 (二)保证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保证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四)保证商业银行业务记录、会计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五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覆盖原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二)制衡性原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三)审慎性原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坚持风险为本、审慎经营的理念,设立机构或开办业务均应坚持内控优先。 (四)相匹配原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与管理模式、业务规模、产品复杂程度、风险状况等相适应,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完善内部控制措施, 强化内部控制保障,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1-2] 第二章内部控制职责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业务部门组成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内部控制治理和组织架构。 第八条董事会负责保证商业银行建立并实施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商业银行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审慎经营;负责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保证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 的风险控制措施;负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九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 第十条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制定系统化的制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案例分析全集

目录 总论 1、日本三家大银行合并 ——又一艘“金融超级航空母舰”诞生了 2、欧洲银行业的重组浪潮 3、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与改革 4、新英格兰银行倒闭纪事 银行资本金管理 5、日本幸福银行破产案 6、增加资本金,化解银行风险 7、东南银行的资本计划 银行负债业务的经营管理 8、被取消的存款品种 9、教育储蓄怎成了“花架子” 信贷业务经营与管理 10、铁本事件 11、企业财务分析 12、抵押物变卖资不抵债 13、贷款风险分类 商业银行其他业务管理 14、农行G分行和光大银行大力开展中间业务,增加低成本资金来源 15、花旗带来的挑战 16、南京爱立信投奔外资银行 17、巴林银行的倒闭 电子银行业务与经营 18、网络银行的崛起 19、第一美国银行的贴身信用卡服务 商业银行服务营销管理 20、“贵族”:摩根银行的客户定位

21、个人理财业务营销实例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22、海南发展银行破产案 23、11亿美元买来的教训 24、特大金融案内鬼当托骗走银行巨款 25、予其惩而毖后患 商业银行信用管理 26、信用遭受质疑实达被银行提前“索债” 27、科龙陷入信用危机 商业银行财务管理 28、中国工商银行签约用友金融,共创盈利新未来 29、银行小额账户收费问题 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 30、建行薪酬改革,突破平均分配 31、技术+智力型人才受青睐

日本三家大银行合并 ——又一艘“金融超级航空母舰”诞生了 1999年8月20日下午,日本兴业银行、第一劝业银行和富士银行在东京正式宣布,三家银行已就全面合作达成共识。这表明,一个总资产规模超过150万亿日元的世界最大的金融集团将在日本诞生。 根据三家银行达成的共识,三方的合作将分成两个步骤:第一步是按相同比例共同出资,在2000年秋天设立共同的控股金融公司,三家银行则分别成为该控股公司的完全子公司;第二步是在2002年春天,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完全合并,三家银行的人员、机构和经营业务将按“个人交易业务”、“法人交易业务”和投资银行三大块进行彻底重组。未来的金融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将由目前的日本兴业银行行长西村正雄和富士银行行长山本惠朗共同担任,公司总经理则由现任第一劝业银行行长衫田力之担任。 截至1999年3月末,日本兴业银行总资产约为42.09万亿日元,从业人员4752人;第一劝业银行总资产约为54.89万亿日元,从业人员16090人;富士银行总资产约为57.933万亿日元,从业人员13976人。三家银行的合作消息被透露出来后,20日上午,东京股票市场上原先一直不被看好的金融股成为人们竞相购买的热点。东京股市受此消息影响,日经平均股价从一开盘就开始劲升,以18098.11点报收,较19日上涨了218.27点。迄今为止,由大型银行共同出资设立超级大型金融控股公司在日本金融界尚属首次。三行合计的总资产将达159万亿日元,是目前日本国内最大的东京三菱银行(约78万亿日元)的两倍多,并超过先前合并诞生的德意志银行等特大型金融集团,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金融资本集团。同时,20日的发布会上,三家银行还宣布为谋求在证券批发业务方面的优势,除了将目前三家银行下属的各证券公司进行合并外,还将与日本最大的证券公司野村证券谋求合作。 导致三方走向合并之路的最根本的原因是三者都认识到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中,单凭各自力量难以获得竞争中的主动。美国穆迪公司给三者的评级都是“BAA”,与目前处于A级的东京三菱银行、三和银行和住友银行及相当一部分优秀地方银行相比,存在着天壤之别。去年,日本长期信用银行和日本债权信用银行相继破产之后,日本兴业银行作为日本目前仅存的一家长期信用银行,其走向一直受到多方关注。过去,长期信用银行的主要业务是负责向企业提供设备投资等长期信用,但随着企业融资手段和选择的增加,长期信用银行的经营环境每况愈下。日本兴业银行在1998年度虽然处理了高达9244亿日元的不良债权,但由于日本整体的土地价格下跌和企业破产并未停止,新的不良债权增加的可能性依然很大。尤其是1999年10月份,日本彻底解除了不许普通银行发行公司债券的禁令,因而必将使日本兴业银行的生存环境更为恶劣。第一劝业银行和富士银行虽然也都在千方百计地努力增强自身素质,但在收益性方面不仅与欧美金融机构不可同日而语,就是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日本金融市场上也难以凭自身实力独立谋求优势地位。三者希望通过合并实现优势互补,在确保巨额资金量的同时,共同开发和提供更为广泛的金融商品服务,从而在系统投资和新金融商

商业银行内控案例分析

3.5 A市农村商业银行内控方面的案例分析 中国银行业操作风险最突出的特点就体现在银行业案件上,案件的发生除了一些外部因 素,更重要的是银行内部控制出现了问题,近年来金融机构发生的案件涵盖了银行日常经营 的各个领域,如存款、贷款、现金管理及金库、票据、银行卡、外部侵害等[45],这些案件的 发生,不仅带来巨大损失,而且容易引发外界对银行业的信任危机,影响金融秩序的稳定。因此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各类金融风险也就成了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 下面就从A市农村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四个案例进行分析。这四个案例主要发生在柜台业务、信贷业务、资金业务这几个业务环节,而且均与员工的业务操作息息相关。这几个业务正是商业银行风险防范、 内部控制的重点业务范围,这些风险也正是全面风险控 制理论要素中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监控活动、监督与纠正等环节出现漏洞所造成,因此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3.5.1柜员卷款潜逃案例 2007年4月,原A市农村合作信用联社某信用社主任接到其辖下某分社柜员李某报告,说一同上班的梁某突然不见了,由梁某保管的钱箱也不见了。信用社主任马上和相关人 员赶到现场,经查看录像,发现梁某趁李某上厕所之际,拿着其保管的钱箱开着无牌摩托车 逃走了。经清点账务,发现梁某带走的现金有人民币30多万元。事后经多方追踪,梁某在 藏匿近1年之后终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款项由其本人及家属筹款归还。 3.5.1.1案例分析 从该案的作案手段分析其主要存在的问题是: 1、银行员工出现思想道德风险问题。据调查了解,梁某产生偷盗库款的最重要原因是参于赌博,因赌博输了,无力偿还欠款,故产生了直接盗取银行资金的念头。 2、网点内部控制环境出现漏洞,给梁某可乘之机。因当时梁某所处的分社虽有三名员 工,但其中一名员工管理农贷,经常不在网点,实际上网点内只有两名员工,因此当其中一 人上厕所时,网点内就只有梁某一人,缺少了第三者的监督,给梁某以拿钱离开的机会。 3、监督环节出现漏洞,信用社对员工的管理不到位。因梁某染上赌博已有一段时间, 但一同上班的同事及其领导并未查觉其这一异常行为,导致未能及时给予教育,造成其最终 走上犯罪道路。 4、对网点的现金库存管理出现漏洞。据调查了解,该网点平时的现金库存量并不大, 但梁某在作案前一天向上级申领了20万现金,这一异常情况并未引起上级管理部门的重 视,以致给梁某提供了作案的机会。 3.5.1.2案例的教训和启示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案例分析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案例分析 一、操作风险的基本内容 1998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名为《操作风险管理》的咨询文件,之后操作风险作为一个单独的风险范畴引起人们的重视。2004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将操作风险纳入风险监管范围,为其设定最低资本要求。操作风险已成为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并列的银行业三大风险。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定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2007年6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确定了操作风险的定义。 二、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国际案例 案例一:巴林银行。1995年2月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宣布了一条消息:巴林银行不得继续从事交易活动并将申请资产清理。10天后,以1英镑的象征性价格被荷兰国际集团收购。巴林银行总损失为13亿美元;资本损失100%;从违规到灾难发生的时间为三年;违规内容是未经授权及隐匿的期权和期货交易、隐匿亏损;违规者为新加坡附属机构交易员;操作风险发生的原因在组织因素上,治理、管理、文化多元、沟通失败;在政策因素上,违反政策、不合规、职责不清;在人员因素上,雇员不当、雇主判断失误。 具体分析巴林银行倒闭的原因,首先,巴林银行没有将交易与清算业务分开,允许里森既作为首席交易员,又负责其交易的清算工作。在大多数银行,这两项业务是分立的。因为让一个交易员清算自己的交易会使其很容易隐瞒交易风险或亏掉的金钱。这是一种制度上的缺陷。其次,巴林银行的内部审计极其松散,在损失达到5,000万英镑时,巴林银行总部曾派人调查里森的账目,资产负债表也明显记录了这些亏损,但巴林银行高层对资产负债表反映出的问题视而不见,轻信了里森的谎言。里森假造花旗银行有5,000万英镑存款,也没有人去核实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完整版)(2020090308050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的通知 -银监发〔2005〕88 号2005 年12 月30 日 各银监局: 现将《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内部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部指引》于2006年1月1日起试行,对于各类商业银行2005年度的评级,仍然沿用原来的风险评级办法。 二、试行阶段,需要对定量指标的选择、权重系数的设定、标准值和分值区间的设置 进行更加充分的数据测试,必要时对有关定量指标和定性因素及其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以保证各项评价标准在打分”体系中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请各银监局认真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告银监会。 三、《内部指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评价方法,其中定性因素的评价是难点,对于评级人员要求较高,评级人员须具备良好的监管业务素质和丰富的监管工作经验, 并且充分了解和熟悉监管评级的所有要素以及评级原理和方法,能够依据定性评价因素及其 细化的评价标准对银行做出客观、准确的分析预测和判断评价。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工作 经验、收集评级信息的情况、对监管评级的理解和认识等方面的差异,很容易造成评级尺度 不一,严重影响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因此,请各银监局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相关 培训工作,确保《内部指引》的顺利实施。 四、监管评级有效的推行和使用,还有赖于规范的评级程序和工作制度。因此, 《内 部指引》规定了严密规范的评级操作规程和清晰明确的职责分工,请各银监局结合银监会监 管业务流程再造和监管资源整合等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评级的流程和职责分工做好评级工 作,以确保评级工作质量。 五、按照“ 1104工程”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规划,《内部指引》试行后,银监会 将据此开发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子系统”,实现定量指标评价的自动化,定性因素评价的规范化,并通过该系统对评级工作进行质量控制,提高评级工作的效率。 六、各级监管机构及其参与评级工作的监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防止监管评级结果的误用和滥用。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健全和完善商业银行的风险监管体系,实现对商业银行的持续监管、分类监管和风 险预警;为推行同质同类银行比较和差别监管模式,逐步统一同质同类银行的监管标准,进一步规范监管评级工作,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现行的评级体系进行整合、修订和完善,依据我国现行的银行监管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借鉴国际通用的 骆驼(CAMEL )评级体系”,广泛吸收英国、新加坡和香港等国家地区监管机构关于监管评级的良好做法,并充分结合我国的具体实践,制定本指引。 一、功能 (一)有利于监管机构全面掌握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评级建立了 一个对银行机构的风险和经营状况的分析框架,提出了一系列分析银行风险的方法与标准,旨在帮助监管机构及时识别、判断银行的风险状况和严重程度。 (二)有利于监管机构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监管评级通过对商业银行主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案例

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不良贷款债权的案例研究 国有商业银行完成股改成功上市后,不良贷款处置主要通过动用自身拨备核销、批量打包转让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依法保全、现金清收等途径来实现。 2012年末,某国有银行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A银行)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采用市场化处置方式转让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不良贷款债权。这是天津市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不良贷款债权的首次尝试。 一、A银行不良贷款债权转让案例 B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主营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注册资金1500万元。截至2004年6月末。B公司在A银行贷款余额1900万元,抵押物为天津市某区80套房产。2004年6月,B公司还款能力出现问题:同年9月,B公司总经理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强行羁押,公司资产被人民法院查封;2005年6月,停止经营;2008年12月29日,B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2006年3月,A银行以B公司无力偿还贷款本息为由,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5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A银行胜诉。在该案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曾擅自出售抵押房产,造成多名案外人提出异议,法院拍卖处置抵押物困难重重,致使该案始终未能完成执行程序。截至2012年3月8日,B公司拖欠A银行贷款本金1900万元,利息1172.79万元。鉴于该案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未能完成法律执行程序,A银行尝试通过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该房地产公司不良贷款债权方式实现不良贷款的处置。 一是寻求新途径,制定债权转让方案。鉴于该笔不良贷款处置的难度、特点以及抵押物房产的各类瑕疵等情况。A银行开拓思路,探讨运用市场化手段处置不良贷款债权的新途径。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9]24号)、A总行《做好2012年度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2年初,A银行依法拟定了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采用市场化处置方式转让某房地产公司不良贷款债权的方案。 二是探索新模式,严格执行总行批复。2012年4月28日,A银行就该笔不良贷款债权转让价格、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支付方式、转让交易价款处置等事宜向A总行报送请示。2012年5月11日,A总行批准同意A银行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对外公开转让该房地产公司不良贷款债权,并规定了该笔债权挂牌交易价格及下浮幅度。 三是尝试新方式;公开透明债权转让程序。根据A总行批复要求。2012年6月7日,A 银行将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处置。在挂牌过程中,A银行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确定的审批程序和公示时间,对不良贷款债权信息、买受人受让条件以及相关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公开披露。按照A总行批复文件要求,以2012年6月8日该笔不良贷款本金、利息及产生的全部费用合计数为依据,第一次挂牌转让价格确定为3200万元,在无人竞买的情况下,先后依次20%、10%两次降价,挂牌价调整为2350万元,最终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并交纳了挂牌价格30%的保证金。2012年7月26日,A银行与受让方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价款为2350万元。2012年10月31日,A银行向受让人交割与该案债权有关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他项权证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并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B公司。至此,A银行完成全部债权转让程序,B公司不良贷款本息合计3200万元,该行垫付的诉讼费、拍卖费、评估费、债权转让交易佣金、交易手续费、交易鉴证手续费共计46.48万元、律师费47万元。本息及可计量费用成本共计3293.48万元,债权最终转让价款为2350万元,在归还全部贷款本金1900万元后,实际应收未收利息损失943.48万元。 四是反映新成果,及时报备债权转让事项。按照《天津银监局转发<关于商业银行向社

烟台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案例

商业银行部控制案例 第1章案例描述 1.1银行简介 市商业银行是在1997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由12家城市信 用社合并建立了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该行是由地方财政、企业法人和自然人三部分组成。截至2008年12月末,全行存款余额215.4亿元;贷款余额159.6亿元;总资产275.7亿元,其经营规模迅速扩大,是成立之初的6倍。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该行开始寻找境外战略投资者,最后于2008年与恒生银行,永隆银 行进行合作,开始了增资入股的步伐。而银行是在2009年由市商业银行 更名而来。银行在成立之初的注册资金为1.28亿元,在先后引进中共华电集 团、恒生银行和永隆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之后,其注册资本已达到20亿元。 银行于1997年11月成立之初,注册资金1.28亿元,继2006年引入中国 华电集团作为股东后,2008年成功引进了恒生银行和永隆银行作为战略投资 者,目前注册资本已达20亿元。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总资产由成立时的45亿元增长至275.7亿元,经营规模比成立时增长了6倍,跨入全国大型城商行之列。 1.2银行部控制案例 第一篇,支行行长维宁携巨款私逃 在2012年年初,银行爆发了4.36亿元的票据案,使得银行部的其 他案件也被公之于众,该案件主要涉及支行行长维宁携4.36亿票据外逃。维 宁之所以仓皇出逃,是因为银行再2011年严格实行了“末位淘汰”制度。按 照规定,按照各支行年末的存款总额进行由高到低的排名,排名倒数第一的支行行长将被淘汰。其实,该行早在几年之前就已经实施了该项考核制度,而维宁所任 行长的支行存款数额连续几年都是排名倒数第一,若严格按照该项考核制度来执行的话,伟宁早就已经下马了,不可能让他骗走4亿多票据的机会。但是,由于其 与董事长庄永辉存在着密切联系,在庄的庇护下,一直没有被淘汰,反而稳居支行行长之位。最终,在2011年年底的存款考核制度中,在多家支行行长的一致反对声中,伟宁不能够在庄永辉的保护之下如往年一样蒙混过关了,最终对其实施了 末位淘汰制。在其业务的交接工作中,需要对此前的所有款项业务进行复核, 维宁将之前从银行违规取走的票据进行帐外贴现,主要用于投资在一带的 高利贷和房地产业务上,但是就在维宁进行业务交接时,在一带却爆发了严 重的高利贷崩盘危机,维宁损失惨重,无法弥补漏洞,导致其无法解释巨额资金 的去向,最终才携巨款私逃。 第二篇,行中旧案——群利5亿票据案 前支行行长群利用手中的权利,在没有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轻松顺利地一次 次完成了多次违规操作进行帐外贴现,并从中获取巨额利润,最后累计金额达5亿多元。这一事件被发现之后非但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反而在董事长庄永辉的保护之下,不降反升。对于群力的违规操作,帐外贴现行为,董事长庄永辉利用职权之 便安排信贷部放款数亿元给这些帐外经营的公司,帮助群利收回了账外资金,这 项违规操作导致了该行1亿元的不良贷款,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在2006年的总行副行长的选举过程中,庄永辉再一次无视控制度,没有按照严格的职位晋升的 制度进行公开选举,却暗地里为打点铺路,对其给予特殊关照,但由于的一系 列违规操作行为已经引起多数人的不满,最终在多数人的一致反对声中,未能如愿顺利坐上副行长一职。群利在竞争中失利,便离开了银行,现在已经发展成

现行商业银行内控体系缺陷

现行商业银行内控体系缺陷 纵观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发生的诸多银行危机,我们发现,这些危机之所以发生,除了银行的管理监管不力以外,银行内控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或现有内控制度执行不力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在我国仍属于一个较新的领域,无论在制度设计还是在实际操作方面,都存在着不少的欠缺。 一般说来,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是一种自律行为,它是指商业银行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以及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从国内外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实践和经验看,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一般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是:1、有效的决策控制系统:包括决策权力制衡机制和明确的经营方针、制定各种管理政策、恰当的岗位分离和合理的授权分工等;2、有效的执行保障系统:包括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机制;3、有效的监控和预警系统;包括内部核查制度和预警预报系统;4、规范的人事管理和措施;5、业务操作的电子化控制系统;6、独立的有权威的内部稽核系统。 经过20 多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十年的银行商业化改革,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建立了以三道监控线为基本内容的内部控制制度,初步形成了一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部控制机制。但与此同时,我

们也应该看到的是,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在我国仍属于一个较新的领域,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尚不能完全适应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及银行危机的需要。无论在制度设计方面还是在实际操作方面,我国商业银行的内控体系都存在着不少的欠缺。这些欠缺主要表现在: 一、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不够深刻、全面 尽管内部控制制度在审计等领域的运用广为人知,但从银行经营管理的角度看,不少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尚知之甚少,对内部控制制度在商业银行中的作用则存在着不少误区。有些商业银行把内部控制机械地理解成各种规章的制定、装订和汇总,认为做了建章建制方面的工作,就等于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有的商业银行虽然在理论上比较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但表现在实践中则发生了背离。具体体现在:在把握内部控制与业务管理、内部控制与经营风险、内部控制与自身发展的关系上,认识上存在着偏差,管理上不够规范,有的甚至把内部控制与发展、内部控制与经济效益对立起来。在业务拓展和风险防范的抉择中,侧重于抓规模、抓效益,不切实际地贪求所谓的规模经济”,一味强调争取所谓的生存发展空间”,盲目扩增营业网点,随意扩大经营范围,致使违规经营和账外经营屡禁不止,其结果是业务不按规定的要求发展,资产在规模越来越大的同时质量却每况日下,最终导致管理上的失控甚至是经营和生存危机。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操作风险防控要点及案例解析汇编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操作风险防控要点及案例解析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风险防控要点主要有三大方面,即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及流程管理。 (一)操作风险 1、内部欺诈 一是隐瞒客户不良信用记录。当信用记录为“查无此人信息”,且打印件上身份证号码与基本资料中显示的身份证号码不符时;当个贷档案(正本)中信用报告为复印件时;当打印件、复印件上有明显人为修改痕迹时;当借款人、财产共有人和财产所有人信用报告不全时。 二是人为调高客户信用等级评分。当评分指标证明材料与贷款申报材料不一致时;当评分指标证明材料收集不全时。 三是隐瞒重大风险。当对调查报告表述存在异议时;当调查报告所举数据、证明材料等收集不完善、不充分时。 四是假名、冒名贷款。当客户经理拒绝检查人员检查指定客户的贷款时,贷款资料中申请人前后签字明显不符时,建议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借款人的借款基本情况;对单笔金额较大的贷款,且材料瑕疵较多的借款人,建议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申请人身份。 五是抵押物不符合担保准入规定。核对土地使用权证所登记相关记载是否合规;核对房屋所有权证所登记相关记载是否合规;核查抵押物所有权人年龄与其身份证件和户口是否相符,财产所有人是否为未成年人。 2、外部欺诈 一是收入证明虚假。应向借款人收入证明开具单位调查其职务、级别、收入等情况;借款人如有其它收入来源的,应核实相关证明材料(租赁收入、股本分

红等)。 二是购房行为不真实。实地调查了解房屋的位置、朝向、结构、销售等情况;通过面谈或电话等方式知悉借款人对房屋情况的了解程度,了解借款人购房行为的真实性;向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查询销售合同的备案情况。 三是资金用途不真实。实地查看生产经营情况,向交易对手查询,核实交易合同的真实性;核查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是否直接将信贷资金划转入个人投资参股的法人类企业账户;发放贷款时严格核查借款人账户是否为资本投资账户。 四是汽车购销行为不真实。与借款人联系了解其购车行为的真实性,详细了解借款人的家庭财务情况;密切关注汽车经销商财务状况,防止其利用按揭贷款套取资金。 3、流程管理 一是基础资料未核实。当复印件为传真件时,建议复查原件;当复印件无“与原件核对相符”章和客户经理签名时,建议复查原件;当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不得为股东和其他自然人提供抵押时,当公司章程未经工商管理部门签章确认时,建议向工商部门查询登记备案原件。 二是对共有权人的调查流于形式。贷款调查面谈时,调查人员应同时约谈借款人和共有权人;贷款合同签约时,借款人和共有权人应同时到场签订合同。 三是抵押登记不落实。客户经理必须参与抵押登记过程,办理与取回抵押登记手续须由不同的银行工作人员执行,不得委托中介机构和第三方代为办理;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分立的,必须首先核实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是否已经抵押,并按照相关要求办妥抵押手续;对存量贷款权证办理情况进行清理整改,及时跟踪楼盘产权证办理情况,落实抵押登记。 四是贷款催收不及时。按月进行当月逾期贷款警示和次月到期贷款提示;强化贷后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 摘要:现代社会商业银行的发展相当迅速,并且商业银行的发展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文章在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现状和不足进行了简要分析,提出了商业银行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商业银行会计内控制度 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含义 内部控制是一个机构内部为达到一定的经营目的,通过有效的制度、方法和程序,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各种业务进行的动态管理活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定义是指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二、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现状 (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现状 当前,在国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也正进行着自己的改革,研究发现,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现状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 1、外部的竞争压力导致经营风险增大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对外开放,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风险也就相应的越来越复杂多样。一些地方性商业银行受利益的驱动,重业务发展,轻内部控制,从而导致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 2、业务操作层面的事故难以杜绝 操作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内部业务处理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因业务数量、强度及对业务的熟练程度等因素而导致的在内部控制环节所产生的风险。诸如金额输入错误、存取颠倒、卡或者存折的跳号使用等,均属于业务操作方面的风险。一般来说,以上这种错误在日常工作中难免出现,但是,倘若经常性的出现,就应该是银行内部员工风险防范意识方面的问题了,就应该从内部控制环节寻找原因。 3、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滞后于业务发展 银行正常运作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样应该引起我们重视。在现实情况中,倘若银行准备开发一项新业务,银行高层人员往往先想到的是这项业务能够给银行带来多少利润,而不是这项业务背后存在着那样的风险点,从而减缓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步伐。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存在缺陷 1.制度建设不健全。 当前,商业银行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层出不穷,但制度制定未跟上业务发

商业银行案例分析

案例1. 融资计划年内完成,支撑未来各项业务拓展 工商银行2010年6月末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34%和9.41%,资本充足率略低于11.50%的监管要求。公司拟A+H配股融资不超过450亿元,并已发行250亿元的A股可转债补充资本。管理层表示工商银行的配股方案还要经过一些程序,希望能够在年内完成。融资完成后资本实力将大为加强,可满足未来三年业务拓展需求。工商银行也会通过其它方式,包括全面加强银行新资本协议的推进和内生利润留存等方式,在三年之内不再需要股权融资。公司2006-2009年平均信贷增长在16%,带来了37%的利润增长。2007-2009三年内,公司共给股东分红1561亿元。此外投资者还有1640多亿的股东权益,合计是3206亿元。 公司确定未来低资本消耗的发展战略,盈利格局趋于多元化 公司正在积极准备迎接利率市场化、资本市场化即金融脱媒发展带来的两个挑战。在收入结构调整方面,公司预期要逐步降低存贷款利差收入的占比。现在工商银行存贷款利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8%-60%,以后要降到50%以内,这意味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中间业务等收入要超过50%。公司未来要形成横向和纵向的强大盈利格局。(1)去年省级分行盈利超过100亿的有6家,判断以后不会少于15家行进入百亿人民币分行。盈利区域布局更加合理,形成此起彼伏的盈利格局。(2)同时形成纵向的盈利格局,信用卡、金融市场部、票据业务部、资金托管部、私人银行、金融租赁,未来还有保险、年金投行来强化工商银行产品供应能力。(3)来自国内盈利和来自于境外盈利更加均衡。去年来自境外的盈利只占全行盈利的2.7%,今后预期将在10%左右,使整个工商银行盈利结构更加均衡、可持续。资料来源:“工商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未来息差回升”2010年10月25日 思考:银行的资本扩充方式有哪些?各优缺点? 如何理解低资本消耗战略? ★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之和,代表了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反映了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 来源:百度百科 案例2. 海南发展银行的倒闭 海南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海发行)于1995年在合并5家信托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这5家公司在1993年以前的海南房地产热中,已有大量资金积压在房地产上。从诞生之初,海发行就被赋予了化解金融风险的重任。之后,海发行又引入北方工业公司、中远集团等40余家岛外股东,筹集资金10.7亿元,由海南省控股。注册资本金16.77亿元的海发行一开始就背负了44亿元的债务。 但在当时普遍采用高息揽存的情况下,海发行迅速扩张。1997年底,海发行的资金规模发展到106亿元。也就在当年,由城市信用社引发的海南金融问题第一次大规模显现。5月,海口市城市信用社主任陈琪作案潜逃,这一事件导致储户恐慌,并出现集中提款现象。随后,支付危机波及全省十几家城市信用社。 1997年12月兼并28家城市信用社的行动,被认为是海发行关闭的导火索。有种说法是,当时海南省为了挽救这些城市信用社,不顾股东大会的强烈反对,执意要求海发行实施兼并,将28家资不抵债的城市合作信用社收入旗下,并托管了5家被关闭的城市信用社。接管的城市信用社总资产为137亿元,总负债却为l42亿元,而资产又几乎全是无人问津的房产。

国内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对比及案例分析

国内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对比及案例分析 凌峰 (江西财经大学南昌 330013) 摘要:操作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它和整体社会经济的信用环境有关,但究其根本原因,还在于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不完善,特别是操作风险管理机制的缺乏。本文通过对比国内外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并通过案例分析,提出解决对策的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内控机制;对策 一、引言 操作风险,又称运作风险,同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相比,该风险难以量化,管理难度更大,且由于操作风险所带来的损失通常也是非常巨大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协议第644段给出了操作风险的定义:由不当或者失效的内部风险控制,人员和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此后,操作风险的重要性才受到广泛的关注。 二、国内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相关数据分析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同时结合著名的巴林银行和我国国内某商业银行案例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事件主要归结于内部欺诈和外部欺诈,而国外商业银行银行的内部欺诈较少,其外部欺诈所引起的损失强度也比国内低很多。 具体对比数据见下表: 出。 由上表,我们可以看出,国内外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表现形式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处。相似之处在于,损失频率和损失强度较高的都主要集中在外部欺诈,主要包括执行、交割以及交易过程,不同之处在于,我国商业银行内外部损失频率和强度都明显高于外国商业银行,其中,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和外部欺诈这两者所致的银行损失频率和损失强度分别为78.88%和98.68%,而外国商业银行的这两个指标却明显偏低,分别只有45.55%和22.77%。

《商业银行的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指引》(银监发[2007]42号)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实施监督检查,评价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章操作风险管理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建立与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具体形式不要求统一,但至少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的监督控制; (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 (三)适当的组织架构;

(四)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方法和程序; (五)计提操作风险所需资本的规定。 第六条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将操作风险作为商业银行面对的一项主要风险,并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 (二)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三)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和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四)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 (五)确保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 (六)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全行范围有效地推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地建设。 第七条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总体政策及体系。主要职责包括:

商业银行案例分析

遵)重庆师范大学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案例分析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

案例适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案例来源:《金融时报》2004年4月10日报道整理 案例内容: 2004 年4 月8 日,中国工商银行在北京分部与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诚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工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相关协议。至此,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全部完成,证券化产品的销售路演正式启动。此举标志着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将取得实质性突破。 案例评析: 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项目是国内商业银行首个证券化项目。该项目设及工行宁波分行账面价值约26 亿元人民币的不良贷款,根据第三方尽职调查报告和资产管理与处置方案测算结果,确定预计可回收现金额,以此为基础,经评级,设立价值约为8 亿元的特殊目的信托。 此次资产证券化项目参与者众多。在工行总行投资银行部牵头下,总分行联动,会同众多国内外一流投行、券商和中介机构在证券化产品结构设计、尽职调查、第三方评级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精力,对证券化相关资产进行了逐笔尽职调查,做了半年多深入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的参与保证了工行证券化产品信托结构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作为国内一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信证券、中诚信积极参与产品结构设计和资产基础资料审核,最终确保产品能够符合市场需求。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该证券化产品结构中设计了收益保证账户和部分回购条款,并由中诚信、大公两家评级机构分别出具独立评级报告

一、不良资产证券化 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俗称呆坏账,包括逾期贷款(贷款到期限未还的贷款)、呆滞贷款(逾期两年以上的贷款)和呆账贷款(需要核销的收不回的贷款)三种情况。其他还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组合。 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创立初衷是为了分散抵押贷款的风险,使 流动性较差的长期债权得以流动。就其含义而言,不良资产证券化就是资产拥有者将一部分流动性较差的不良资产经过一定的组合,使这组资产具有比较稳定的现金流,再经过提高信用,从而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流动的证券的一项技术和过程。 二、参与主体 A、委托人(发起人):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它将其从贷款资产中收取款项等权利信托转让给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 B、受托人(特殊目的载体):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C、受益人:在信托设立时,委托人为唯一受益人。信托设立后,为委托人以及通过受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信托受益权的其他人。 D受益人代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益人代表,代表受益人行使权利。 三、交易结构 A、设立财产信托:工行宁波分行以其合法拥有的资产(账面面值26.19 亿元)委托给中诚信托,设立财产信托。工行宁波分行为唯一受益人,取得本信托项下全部(A级,B级,C级)信托受益权,价值8.2亿元 B、受益权转让:工行宁波分行将其享有的A级、B级受益权转让给投资者,中信证券作为受益权的承销商负责承销A级和B级受益权,C级受益权仍由工行宁波分行持有。

内部控制案例分析——巨额银行存款不翼而飞的内控教训和启示

内部控制案例分析——巨额银行存款不翼而飞的内控教训 和启示 一.案例介绍:中国银行河松街支行10亿元存款失踪案 2005年1月4日,东北高速公司在河松街支行对账时,河松街支行出具的该公司截至2004年12月31日电脑打印的银行对账单结果显示,公司两个账户应有的存款余额近3亿元只剩下7万多元,其余存款去向不明。 此外,东北高速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存于该行的530万元资金也去向不明。与此同时,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也神秘“失踪”。东北高速随即向警方报案。 警方后来调查发现,此案10亿元资金涉及东北高速在哈尔滨河松街支行的两个账户中共计存款余额2.9337亿元;东北高速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存于该行的530万元资金;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所存的3亿余元资金;黑龙江社保局1.8亿元资金;同时,东高投资存在大庆市农业银行的履约保证金2427.98万元亦被悉数卷走。 事后查明,该行行长高山以跳票飞单的形式,利用高息获得巨额存款,在休眠期串通世纪绿洲系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李东

哲通过地下钱庄将超过10亿元的资金汇往国外,并顺利出境。 二.案件分析 这次中行巨额资金被高山卷走主要利用了银行内部有一种 叫“飞单”或“跳票”的融资手段。即用高息揽存的方法,把企业的大额资金套进指定银行,然后通过各种手段把固定期限的存款划转到另一家企业的账 户上使用,到期限结算时再把本金连同利息“回笼 ”,从而完成一次交易。一般贷方只需将钱以“活期”形式存入指定银行,然后自己拿着高息承诺的存款凭据。贷方惟一的“代价”是要签一份书面文件,并加盖法人印鉴和本单位支票专用印鉴,承诺一年的“休眠期”之内不得支取这笔款项。 按照知情人士说法,持有大量资金的企业高管人员将资金存入河松街支行,私下必然有利益交易。客户将存款户开到该支行后,将被许以好处。即一些银行吸引大量资金后会将一部分资金体外循环,派生高利给当事人回扣。 包括东北高速在内的多家企业,将账户开在河松街支行后,运用支票的形式将资金转移到河松街支行的账上,然后通过背书转让或者其他转账方式转至其他账户用作它途;同时,河松街支行向企业出具虚假的存款凭证和对账单,维持资金

商业银行内控案例分析

3.5 A 市农村商业银行内控方面的案例分析 中国银行业操作风险最突出的特点就体现在银行业案件上,案件的发生除了一些外部因素,更重要的是银行内部控制出现了问题,近年来金融机构发生的案件涵盖了银行日常经营的各个领域,如存款、贷款、现金管理及金库、票据、银行卡、外部侵害等[45],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仅带来巨大损失,而且容易引发外界对银行业的信任危机,影响金融秩序的稳定。因此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各类金融风险也就成了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 下面就从A 市农村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四个案例进行分析。这四个案例主要发生在柜台业务、信贷业务、资金业务这几个业务环节,而且均与员工的业务操作息息相关。这几个业务正是商业银行风险防范、内部控制的重点业务范围,这些风险也正是全面风险控制理论要素中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监控活动、监督与纠正等环节出现漏洞所造成,因此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3.5.1 柜员卷款潜逃案例 2007 年4 月,原A 市农村合作信用联社某信用社主任接到其辖下某分社柜员李某报告,说一同上班的梁某突然不见了,由梁某保管的钱箱也不见了。信用社主任马上和相关人员赶到现场,经查看录像,发现梁某趁李某上厕所之际,拿着其保管的钱箱开着无牌摩托车逃走了。经清点账务,发现梁某带走的现金有人民币30 多万元。事后经多方追踪,梁某在藏匿近1 年之后终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款项由其本人及家属筹款归还。 3.5.1.1 案例分析 从该案的作案手段分析其主要存在的问题是: 1、银行员工出现思想道德风险问题。据调查了解,梁某产生偷盗库款的最重要原因是参于赌博,因赌博输了,无力偿还欠款,故产生了直接盗取银行资金的念头。 2、网点内部控制环境出现漏洞,给梁某可乘之机。因当时梁某所处的分社虽有三名员工,但其中一名员工管理农贷,经常不在网点,实际上网点内只有两名员工,因此当其中一人上厕所时,网点内就只有梁某一人,缺少了第三者的监督,给梁某以拿钱离开的机会。 3、监督环节出现漏洞,信用社对员工的管理不到位。因梁某染上赌博已有一段时间,但一同上班的同事及其领导并未查觉其这一异常行为,导致未能及时给予教育,造成其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4、对网点的现金库存管理出现漏洞。据调查了解,该网点平时的现金库存量并不大,但梁某在作案前一天向上级申领了20 万现金,这一异常情况并未引起上级管理部门的重视,以致给梁某提供了作案的机会。 3.5.1.2 案例的教训和启示 该案例的发生,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事后原A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通过多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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