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1、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工作由保安区区长全面负责。

2、XXXX目前井下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有CH4、CO2、CO,日常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取样化验分析,以确定有毒有害气体气体。

3、入井干部、班组长、流动电钳工、采煤机司机、综掘机司机、电机车司机、放炮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定器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员、安检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煤与半煤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4、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在责任区域内持证上岗,巡回检查。

5、对有人作业的采、掘、安、拆及瓦斯变化异常的地点设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至少检查三次。

6、对停工无人作业的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一次。井下机电硐室、火药库及处于回风巷道壁龛内的机电设备(绞车、开关)等均设点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总排或采区回风巷测风站要设瓦斯检查牌板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7、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8、对停风区的检查,要两人保持5米距离,一前一后检查,瓦斯浓度大于3%时,停止检查,并及时汇报。

9、瓦斯检查员要比作业人员提前进入工作地点检查,并按指定地点交接班。

10、正常时瓦检员每班向通风调度汇报三次。发现问题随时汇

报,请示值班干部后,进行处理。

11、采场和可能发热地点要进行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工作。

12、测风员每天对采场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取样化验两次,每周对井下所有密闭进行取样化验分析,发现异常地点随时取样化验分析。

煤矿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煤矿井下所有采掘活动区域。 第二条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是指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气、氢气等有害气体的总称。 第三条甲烷、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检查标准执行《矿井瓦斯检查标准》(Q/JM J 1.0014-2013)、《矿井瓦斯检查地点设置标准》(Q/JM J 1.0015-2013)和《矿井瓦斯检查地点检查范围划分及检测点设置标准》(Q/JM J 1.0016-2013)。其它有毒有害气体(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气、氢气等)检查标准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规程》规定的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百分比计算。 《规程》还规定: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0.5%。 第五条采掘活动区域内有毒有害气体检查的检查方式有比长式检测管测定法和便携式检测仪测定法。可用便携式检测

仪检测的有毒有害气体,应使用便携仪检查。 可用比长式检测管法检测的有毒有害气体有CO、NO2、H2S、SO2、NH3和H2等。 可用便携式检测仪检测的有毒有害气体有CO、H2S和H2等。 井下气体的采样执行《煤矿井下气体人工采样规范》(Q/JM J 1.0176-2015)。自然发火矿井监测人员无法到达的区域(如回采工作面采空区、火区密闭内等地点)的气体检查执行《煤矿自然发火束管监测技术标准》(Q/JM J 1.0179-2015)。 第三章检查范围、方式和周期要求 第六条自然发火矿井一氧化碳的检查标准执行《晋煤集团“一通三防”管理规定》“防灭火”章节的有关要求。其他矿井一氧化碳的检查要求: (一)检查范围:主要回风巷、盘区回风巷及综掘、综采工作面的回风风流、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密闭墙前、揭不明巷道或空巷工作面、压风自救供风装置、采空区穿层或高位钻孔施工地点下风侧、瓦斯抽采管路等地点。 (二)检查方式:密闭采空区、瓦斯抽采管路等地点采用井下气体取样和色谱仪分析气体成分,气体采样符合《煤矿井下气体人工采样规范Q/JM J1.0176-2015》要求;压风自救供风装置、采空区穿层或高位钻孔施工地点下风侧等其余地点采用比长式检测管或便携式检测仪直接测定。 (三)检查周期:抽采管路每周至少检查1次。要求检查的其他地点每班至少应检测一次。 第七条进行采空区穿层钻孔或探放水钻孔施工时,施工钻孔地点下风侧0.5m-1m处应每班检查CO和H2S气体,且在钻孔下风侧0.5m-1m处悬挂CO、H2S便携仪实时检测。 第八条NO2、SO2、H2S和NH3等气体的检查要求: (一)检查范围:综采工作面回风流和上隅角、掘进工作面

有毒有害气体防治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22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有毒有害气体防治管理制 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有毒有害气体防治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0目的 为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为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保障员工生命以及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有毒有害气体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使用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 2.2 本公司所有有毒有害气体包括:一氧化碳气体、二氧化硫气体、硫化氢气体、氨气等气体。

3.0 职责 3.1 供应部负责对公司所用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采购; 3.2 物资部负责对仓存有毒有害气体的保管; 3.3 安全部负责定期对物资部仓存和使用部门所使用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和培训工作。 4.0 有毒有害气体的理化特性和中毒症状 4.1 一氧化碳气体 4.1.1特性:一氧化碳(carbon monoxide, CO)纯品为无色、无臭、无刺激性的气体。分子量28.01,密度0.967g/L,接近于空气密度。冰点为-207℃,沸点-190℃。在水中的溶解度甚低,但易溶于氨水。空气混合爆炸极限为12.5%~74%。 4.1.2长期接触一氧化碳气体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有影响:

有毒有害 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管理,及时发现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防止人员中毒、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公司涉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车间及相关管理部门。 3、职责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所在生产车间是仪器日常使用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仪器及被监测系统(控制点)的正常运行,保管和看护好安全设施;对日常泄漏点及时检查,对报警后泄漏点处理负责,对轴流风机保养、维护、备用更换负责。 生产技术部是组织协调并监督处理的责任单位。接到报告后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处理,监督检查并负责具体落实。 生产技术部及电仪车间是仪器技术业务管理的责任单位。对仪器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对仪器、线路及附属设备防爆有监管检查责任。定期和不定期校验,建立校验检查档案,确保仪器可靠准确,每周对仪器巡检不少于一次,并在仪器室填写巡检记录,负责定期对岗位人员、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安全环保部是仪器使用和被检测点(系统)的检查监管责任单位。每天检查一次,并对仪器是否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检,被检测点是否处于

可控状态行使监管权和考核权。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仪暂时停止运行,拆除维修必须报安环部审批后方可进行。. 相关岗位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懂得固定式探测器和便携式报警器的 性能、会操作使用,并及时记录、反馈和处理各种报警事件。4、内容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设置要求100%。(1)在线的报警器完好率应达到)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执行《可燃气体和有毒(2 气体检测报警器设计规范》有关规定。选择报警器应满足以下要求)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1 )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2)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3(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4)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5)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报警器安装现场所应注意事项)被测气体的密度不同,室内探头的安装位置也应不同。被1(外,方向向30cm测气体密度小于空气密度时,探头应安装在距屋顶 30cm处,方向向上。下;反之,探头应安装在距地面)露天探头的安装可根据被测气体的密度而选择安装高度2(特别注意的,一点式探头应安装在下风侧。 (3)周围环境(雨水、清扫水)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4)报警器的周围不能有对仪表工作有影响的强电磁场(如大功率电机、变压器) (5)报警器声、光报警控制系统,应安装在工作人员易看到和易听

矿井有害气体及瓦斯检查防治讲解

矿井空气中的有害气体检测及防治 第一节矿井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及检测 矿井空气中常见的有害气体,主要有二氧化碳、氮气、一氧化氮、硫化氢、氧化硫、二氧化氮、氨气、氢气、甲烷等。本节将重点介绍其中的部分气体性质、危害、浓度标准和检测方法。 一、矿井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及其基本性质 (一)一氧化碳(CO) 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对空气的相对密度为0.97, 微溶于水,能燃烧,当体积密度达到13%-17%时遇火源有爆炸性。 一氧化碳有剧毒。人体血液中的血红素与一氧化碳的亲和力比它与氧气的亲和力大250-300倍,因此,人体吸入含有一氧化碳的空气时,一氧化碳首先与血红素相结合,阻碍了氧气的正常结合,从而造成人体血液缺氧引起窒息和中毒。一氧化碳的中毒程度与中毒浓度、中毒时间、呼吸频率和深度及人的体质有关。一氧化碳中毒程度和中毒浓度的关系如下表: 一氧化碳的中毒程度与浓度的关系

一氧化碳中毒除上述症状外,最显著的特征是中毒者黏膜和皮肤呈樱桃红色。 (二)硫化氢(H2S) 硫化氢是无色、微甜、略带臭鸡蛋味的气体,对空气的相对密度 为1.19,易溶于水,当浓度达4.3%-46%时具有爆炸性。 硫化氢有剧毒,它不但能使人体血液缺氧中毒,同时对眼睛及呼吸道黏膜具有强烈的刺激作用,能引起鼻炎和飞、气管炎和肺水肿。当空气中其浓度达到0.001%时可嗅到臭味,但当浓度较高时 (0.005%-0.01%),因嗅觉神经中毒麻痹,臭味“减弱”或“消失,” 反而嗅不到。硫化氢的中毒程度与浓度的关系如下表: 硫化氢的中毒程度与浓度的关系

矿井中硫化氢的主要来源有:坑木等有机物的腐烂;含硫矿物的水化;从老空区和旧巷积水中放出。有些的矿区的煤层中也有硫化氢涌出。 (三)二氧化硫(so) 二氧化硫是无色、有强烈硫磺及酸味的气体,当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达到0.0005%时即可嗅到刺激气味。它以溶于水,对空气的相对密度为2.32,是井下有害气体密度最大的,常常积聚在矿井下巷道的底部。 二氧化硫有剧毒,空气中的二氧化硫遇到水后生成硫酸,对眼睛有刺激作用,矿工们称其为“瞎眼气体”。此外,也能对呼吸道的黏膜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引起喉炎和肺水肿。化硫的中毒程度与浓 度的关系如下表: 二氧化硫的中毒程度与浓度的关系 矿井中二氧化硫的主要来源有:含硫矿物的氧化与燃烧;在含 硫矿物中的爆破;从含硫媒体中涌出。 (四)二氧化氮(NO2) 二氧化氮是一种红褐色气体,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对空气的 相对密度为1.59,易溶于水。

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Prepared by/编制者:Reviewed by/审阅者:Authorized by/批准者: 朱吉平 ____________________ 杨宏峰 ____________________ 陈涛 ____________________ Date/日期:2011.2.10 Date/日期:2011.2.20 Date/日期:2011.3.1

修订记录 1 目的 为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检查,不断改善劳动环境和条件是确保职业卫生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的一项重要性工作,强化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排除、检测和防护工作,

特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湖北柳树沟丁西磷矿有限公司范围内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 3 引用/应用标准 引用相关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 引用法律法规:《适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 职责 4.1安全环保科负责定期对有毒有害气体场所进行检查,并对涉及该场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4.2各生产单位负责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日常检查和数据登记,并建立台账。 5 管理控制 5.1井下生产在采矿、工程爆破、凿岩的过程中要对粉尘、烟气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不断改善通风设施和条件,督促实行湿式作业和配带防护设施,不允许粉尘和气体超标。 5.2选厂、化验室的化学药剂要严格管理,保证车间通风,做好空气质量测试,发现气体超标要立即停产整改。 5.3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每年组织职工进一次体检,防止生产性粉尘和气体进入人体引起人体器官的病变。 5.4严禁将液化气等有毒气体带入井下。 5.5本制度的修改权、解释权属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 定(最新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应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100%。 第三条选择报警器应满足以下条件: 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5.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6.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之欧阳光明创编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 欧阳光明(2021.03.07) 为保证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预防工作面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1、加强对瓦斯检查工的安全管理,要求每班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工对井下综采面、采空区、揭空巷道附近、钻孔内、空区等地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 2、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干涉瓦斯检测仪、光干涉瓦斯报警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对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求每班应至少对瓦斯、一氧化碳、硫化氢检查三次。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下列规定: 一氧化碳CO:最大允许浓度0.0024% 硫化氢H2S:最大允许浓度0.00066% 瓦斯CH4:最大允许浓度0.8% 3、掘进巷道揭空期间,作业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有毒有害气体情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进行作业,检查时必须由回风口向工作面逐步进行检查。 4、掘进巷道揭空时,必须由瓦斯检查工、班组长、安全检查工三人同时在场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查,而且三人应保持3m的距离,不得盲目进入,对空区有害气体浓度检查时,人员必须站在工作面内,采用探杖深入空区取样。

5、揭空前,若探眼与空区相连,瓦斯检查工应使用探杖检测空区有害气体浓度,探明情况。 6、一旦发现出现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限,瓦斯检查员要立即向调度室、通风科、通风维修队、矿长通风助理、总工程师及值班领导汇报,作业地点人员应立即撤出危险区,并立即进行通风,直至达到《煤矿安全规程》允许浓度方可进行作业,通风维修队技术队长要立即组织分析事故、查明原因,预防事故扩大 7、瓦斯检查工每次检测结果必须上报,并要记录在案,记录数据应与井上台账一致,次日早调度会议向通风科、矿长通风助理、总工程师及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管理制度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生产场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监测与管理,最大限度降低职业危害以及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罐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等各类气体浓度检测及固定式报警仪的使用、维护保养、校验及管理。3职责 3.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各部门严格依照本制度执行。 3.2安全环保部负责使用移动式检测仪对甲醇罐内、甲醚罐区可燃气体检测。 3.3仪控部负责现场固定式检测报警装置的建档、校验、检查和维护保养等。 3.4各使用部门负责区域范围内现场固定式监测报警装置的监督管理。 3.5各部门的移动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器,由安全环保部登记建档,各使用单位自行维护保养。 3.6质检部负责对各部门所送气样按要求分析,并及时反馈结果。 3.7甲醇罐所在单位负责定期对罐内介质取样、送检,并将检测结果报安全环保部存档。 4规定要求 4.1罐区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4.1.1甲醇罐区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1)甲醇罐区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采用移动式检测仪自动检测和采样人工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安全环保部负责用检测仪自动检测,质检部负责对各部门所送气样按要求分析,特殊情况可由车间进行检测。 (2)罐区可燃气浓度检测频率为:4月-10月为每周二

取样分析、检测1次, 11月-3月为每月中旬1取样分析、检测次。雷雨天气时应增加检测次数。 (3)检测结果超标时,安全环保部应及时与储罐所在单位联系,所在单位应及时查找原因、与制氮机组联系、对充氮阀进行调整,做好充氮保护等安全措施。 4.1.2甲醚罐区可燃气体浓度监测。甲醚罐区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环保部对甲醚罐可燃气浓度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测,检测结果超标时,及时与灌装车间联系,灌装车间查找原因,并及时做好对泄漏的阀门进行更换等措施。 4.1.3安全环保部需要对罐区可燃气取样分析时,质检部负责分析并及时反馈结果。 4.2生产现场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维护与管理 4.2.1仪控部负责生产现场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校验、维护工作。 (1)报警仪的定期检定按照《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要求执行。 (2)仪控部应对生产场所各检测报警仪定期校验,校验周期为每季度进行1次,将校验结果记录存档,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3)校验所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应符合计量检定规程要求,校验人员应取得计量检定员证书。 (4)仪控部人员应每天对各岗位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检查,发现报警仪不能正常工作时,应立即进行维修处理。对暂时不能处理的,应说明原因,将具体情况告知所在生产部室、安全环保部。 (5)仪控部应根据检测报警仪使用情况及时提出报警仪的更新计划、拆除、停用意见等,报安全环保部。 (6)仪控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测报警仪的校验、维护工作,检查报警仪运行的技术性能状态,健全档案资料。

井下各种有害气体防治措施

矿井各种有害气体防治措施 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超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的安全理念,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方案及防治措施。 一、瓦斯 1、瓦斯来源:岩层或煤层之中。 2、防止瓦斯事故的措施: 1)加强通风。井下凡是需要通风的场所,都要按照需要数量供给新鲜风量。2)加强检查和管理。要加强井下巷道瓦斯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对通风不良或废弃的巷道,也应根据生产实际要求严加检查和管理。3)消除引燃瓦斯的高温热源。如消除井下各种明火,使用安全炸药,使用防爆性能好的电气设备等。4)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以及各种安全措施。 二、二氧化碳 1、二氧化碳来源: 1)人的呼吸;2)工程爆破;3)煤及含碳岩层的氧化和有机物的氧化;4)煤、岩层裂缝中自由放出;5)发生瓦斯、煤层爆炸、火灾事故。 2、防止二氧化碳危害措施:

1)加强通风防止有害气体积聚;2)按规定使用安全可靠的炸药并严格执行放炮的有关规定;3)消除井下各种明 火。 三、一氧化碳 1、一氧化碳来源: 1)井下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2)井下爆破工作;3)煤的缓慢氧化。 2、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1)防止煤炭自然发火和瓦斯、煤尘爆炸的发生;2)爆 破时喷雾洒水;3)加强通风。 四、硫化氢 1、硫化氢来源: 1)坑木的腐烂;2)含硫矿物遇水分解;3)从废旧巷道的涌水中或从煤层和围岩中放出;4)爆破工作。 2、防止硫化氢中毒的措施: 1)向煤层内注入石灰水;2)加强通风。 五、二氧化硫 1、二氧化硫来源: 1)含硫化物的缓慢氧化或自燃;2)从煤层中或岩层中放出;3)在含硫矿物中进行爆破工作。 2、预防二氧化硫危害的措施: 1)预防矿内各种火灾的发生;2)加强通风。

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843-57 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 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硫化氢的理化特性 二、硫化氢的毒害特点 三、立足预防,严格监控 四、应急施救,以人为本 硫化氢危害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硫化氢和溶于水和乙醇,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温能引导起燃烧爆炸。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硫化氢是许多工业生产中的副产物。目前,有70多种职业有机会接触硫化氢,这些职业包括采矿、石油开采与提炼、皮革制造、橡胶合成、煤气制取、人造纤维、造纸、染料、印染、制糖、食品加工等。此外,有机物腐败场地也有硫化氢产生,因此,清理垃圾、阴沟、粪池、菜窖时,也

会接触硫化氢。一、硫化氢的理化特性硫化氢:Hydrogen sulfide,分子式H2S,为无色、有“臭皮蛋”气味的有毒气体,分子量34.08,熔点:-82.9℃,沸点:-61.8℃,相对密度(空气 1):1.19,饱和蒸汽压:2026.5kpa(25.5℃),临界温度:100.4℃,临界压力:9.01Mpa,爆炸下限:4.3%,爆炸上限:45.5%,引燃温度:260℃,最小点火能:0.077mj,最大爆炸压力:0.49Mpa,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温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浓硝酸、发烟硝酸或其它强氧化剂剧烈反应,发生爆炸。硫化氢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至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迅速引着回燃。另外,它易溶于水,易溶于甲醇、乙醇类和石油溶剂以及原油中。二、硫化氢的毒害特点硫化氢是强烈的神经毒物,侵入人体的主要途径是吸入,而且经人体的黏膜吸收比皮肤吸收造成的中毒来的更快。硫化氢对黏膜的局部刺激作用是由接触湿润黏膜后分解形成的硫化钠以及本身的酸性所引起。由于人的中枢神经对缺氧最敏感,因而首先受到损害的就是人的

2021版矿井空气中的常见有害气体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1版矿井空气中的常见有害 气体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1版矿井空气中的常见有害气体 空气中常见有害气体:CO、NO2 、SO2 NH3 H2 。 一、基本性性质 1、一氧化碳(CO) 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相对密度为0.97,微溶于水,能与空气均匀地混合。一氧化碳能燃烧,当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在13~75%范围内时有爆炸的危险。 主要危害:血红素是人体血液中携带氧气和排出二氧化碳的细胞。一氧化碳与人体血液中血红素的亲合力比氧大250~300倍。一旦一氧化碳进入人体后,首先就与血液中的血红素相结合,因而减

少了血红素与氧结合的机会,使血红素失去输氧的功能,从而造成人体血液“窒息”。0.08%,40分钟引起头痛眩晕和恶心,0.32%,5~10分钟引起头痛、眩晕,30分钟引起昏迷,死亡。 主要来源:爆破;矿井火灾;煤炭自燃以及煤尘瓦斯爆炸事故等。 2、硫化氢(H2 S) 硫化氢无色、微甜、有浓烈的臭鸡蛋味,当空气中浓度达到0.0001%即可嗅到,但当浓度较高时,因嗅觉神经中毒麻痹,反而嗅不到。硫化氢相对密度为1.19,易溶于水,在常温、常压下一个体积的水可溶解2.5个体积的硫化氢,所以它可能积存于旧巷的积水中。硫化氢能燃烧,空气中硫化氢浓度为4.3~45.5%时有爆炸危险。 主要危害:硫化氢剧毒,有强烈的刺激作用;能阻碍生物氧化过程,使人体缺氧。当空气中硫化氢浓度较低时主要以腐蚀刺激作用为主,浓度较高时能引起人体迅速昏迷或死亡。0.005~0.01%,1~2

有毒有害气体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有毒有害气体防治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0186有毒有害气体防治制度 Toxic and harmful gas prevention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0目的 为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为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保障员工生命以及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有毒有害气体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使用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 2.2本公司所有有毒有害气体包括:一氧化碳气体、二氧化硫气体、硫化氢气体、氨气等气体。 3.0职责 3.1供应部负责对公司所用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采购; 3.2物资部负责对仓存有毒有害气体的保管;

3.3安全部负责定期对物资部仓存和使用部门所使用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和培训工作。 4.0有毒有害气体的理化特性和中毒症状 4.1一氧化碳气体 4.1.1特性:一氧化碳(carbonmonoxide,CO)纯品为无色、无臭、无刺激性的气体。分子量28.01,密度0.967g/L,接近于空气密度。冰点为-207℃,沸点-190℃。在水中的溶解度甚低,但易溶于氨水。空气混合爆炸极限为12.5%~74%。 4.1.2长期接触一氧化碳气体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有影响: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耳鸣、乏力、睡眠障碍、记忆力减退等脑衰弱综合征的症状比较多见,神经行为学测试可发现异常,多于脱离CO接触后即可恢复。 心血管系统:通过调查资料,结合动物实验研究,提示在低浓度CO的长期作用下,心血管系统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4.1.3中毒症状:接触CO后如出现头痛、头昏、心悸、恶心等症状,于吸入新鲜空气后症状即可迅速消失者,属一般接触反应。

有毒有害气体标准

一、有毒气体 二、 1、一氧化碳:这种气体主要产生在矿井发生火灾及瓦斯、煤尘爆炸过程中。它无色、无味、无臭,比一般 空气轻,多存在于巷道中上部,是一种毒性很大的气体。当空气中的浓度达到%时,短时间内会使人丧失知觉,很快死亡。 三、人中毒昏死后,脸、嘴唇粉红色,大腿、腋下有皮下小红点。 四、《规程》第101条规定:井下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24ppm)。 五、 2、二氧化氮:这种气体主要来源于井下放炮工作。纯的二氧化氮是红棕色气体,井下的二氧化氮已经被风流 冲淡了,所以一般为灰白色,它有强烈的刺激味,比一般空气重,多存在于巷道中下部,它是一种剧毒气体,对人的眼睛、呼吸道及肺部组织具有强烈的腐蚀作用,能引起肺水肿、肺心病等。当空气中二氧化氮浓度达到%时,能使人在短时间内死亡。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这种气体中毒往往有拖后性,常在升井4—6小时后发作,必须引起重视。 六、《规程》规定:井下二氧化氮不得超过%。 七、 3、二氧化硫:它主要由含有硫磺的煤炭氧化和煤炭自燃产生,以及在含硫煤层中进行爆破时产生。这种气体 无色,有强烈的硫磺气味,比一般空气重,多存在于巷道中下部,二氧化硫对人的眼睛和呼吸系统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当它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时,会引起支气管炎、肺气肿,严重的短时间内能造成人的死亡。 八、《规程》规定:井下的二氧化硫不得超过%。 九、 4、硫化氢:硫化氢气体经常存在于煤层中,在落煤过程中自然放出,井下有些物质腐烂和含有硫的矿物遇到 水时也可以分解出硫化氢。这种气体无色、微甜、有臭鸡蛋味,比一般空气重,多存在于巷道中下部,它是一种有强烈毒性的气体,对人的眼、鼻、喉的粘膜有刺激作用。当空气中浓度达到%时,短时间内会使人死亡。 十、《规程》规定:硫化氢不得超过%;另外,个别煤矿井下有氨气,《规程》规定井下氨气不得超过%。 十一、二、有害气体 十二、 1、氮气:煤层中本来就有,另外井下坑木腐烂也产生一部分,氮气是井下有害气体的一种,空气中约占79% 。 这种气体无色、无味、无臭,比一般空气轻,多存在于巷道中上部,不支持燃烧,煤矿常用它防灭火,这种气体无毒,但当氮气浓度升高时,氧气浓度相对减少,可引起缺氧窒息事故。 十三、注意:这种气体《规程》虽然没有具体的浓度规定,但井下大量存在,煤矿井下必须加强重视,加强防范。十四、 2、二氧化碳:主要来源是工作人员呼吸、煤中本来就有、煤氧化、坑木腐烂、放炮、火灾、井下大小便等。 其特点是无色,略有酸味,比一般空气重,多存在于巷道中下部,不支持燃烧,易溶合在水中,对人的呼吸有刺激作用。空气中约占% 。对人的作用浓度:二氧化碳达到1%时,呼吸加快;二氧化碳达到5-8%,呼吸加快1倍以上,10%以上能使人昏死,昏死后脸、嘴唇紫红色,大腿、腋下有紫斑。 十五、《规程》规定:在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不得超过%;在采掘工作面和采区的回风流中不得超过%;在矿井总回风巷和一翼总回风巷不得超过%。

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范围 为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护管理。 二、管理职责 生产车间负责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的日常管理考核;生产工序及相关岗位严格按照有毒、有害气体预防措施组织实施;生技部负责有毒有害气体防护的技术指导;安环部负责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防护范围 1.有毒有害气体是指有毒并对身体有害的气体。通常分为刺激性气体和窒息性气体两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是在生产反应过程中可能存在飘散的二氧化硫和砷化氢以及煤气站和闪焙存在的一氧化碳气体。 2.公司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主要存在以下作业过程或环境。 1) 浸出原料浆化罐投料反应作业; 2) 中酸浸及一二净做罐操作; 3) 闪焙和煤气站工序涉及煤气操作作业区; 4) 质检中心原料检验及工艺试验环节; 5) 其他反应类临时作业(一净辅料、水处理剂添加等)。 3.浸出原料浆化岗位,煤气站操作岗位,闪焙巡检岗位为公司有毒有害气体防护重点岗位;浸出原料浆化罐区以及闪焙煅烧区域是防护重要部位。 四、防护措施 1.警示标识。生产区域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危害的岗位必须现场悬挂职业健康危害告知卡,说明可能存在的危害,应采取的防护措施,正确的防护方法;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牌,警示提醒。 2.岗位培训。生产车间各工序及质检部对涉及有毒有害气体岗位员工上岗前应进

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掌握各种急救器具的使用方法及急救知识。对重点岗位操作工应定期开展岗中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 3.现场通风。生产操作及质检中心化验区域不得设置为封闭区间,各工序主要操作场所靠河堤窗户应打开保持通风;浸出工序反应操作集中区域及质检中心应安装风机等辅助设施加强通风置换;进行正常做罐生产和相关化验时,浸出净化工序及化验室配置的酸雾处理设施必须按照要求启动操作。 4.劳保穿戴。公司按照各岗位工艺操作特点和工作环境安全防护要求配置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车间应建立发放台账按期配发,各岗位尤其是重点岗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过程要求规范穿戴,切实做好防护。 5.空气监测。有毒有害气体重要防护部位和重点岗位实施监测预防,排除风险。 1) 煤气站操作室安装设置一氧化碳固定报警器一台,对煤气站操作室和煤气管线重点部位进行实时监测;闪焙操作间安装设置一氧化碳固定报警器一台,对室内煤气管线进行实时监测。 2) 煤气站和闪焙工序结合固定报警器监测,另行配置手持式报警器各一台,定期由操作工对工作环境或危险作业场所空气进行检测,及时发现、排除隐患。 3) 浸出工序配置手持砷化氢报警器一台,由浸出带班长在每罐投料作业前对原料区域作业环境空气进行检测,在确定安全后方可通知岗位进行操作。 4) 配置的安全检测器具由所在工序负责保管维护,工序班长为保管责任人;应妥善保管正常使用,出现故障及时排除;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需照价赔偿。 5) 监测应做好原始记录,认真填写检测数值;闪焙和煤气站固定监测每班数据记录不少于1次;手持检测不少于1次;浸出原料区每罐投料前必须检测,二楼操作区域检测每班不少于1次。 6) 闪焙及煤气站安装的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均设置为上限报警,一旦出现报警应立即撤离现场人员,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车间,组织相关人员排查泄露原因,进行消除,待隐患排除,现场煤气限值恢复安全浓度后方可恢复正常操作。 7) 生产车间建立固定式和便携式报警器具台账。定期检查工序保管使用情况。 6.应急救援。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出现有毒有害气体飘散,造成身体不适,应迅速脱离现场,到通风处采取相应措施,情况严重的应报告相关部门,及时送医治疗。 有毒有害气体飘散时应首先确保人员健康,同时加强现场通风,采取措施消除气源产生,划出警戒范围,严禁人员进入;情况严重的及时启动响应应急救援预案。

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管理规定

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管 理规定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气体报警仪装置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气体报警仪装置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各岗位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的管理,保证公司各岗位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装置的稳定运行,使安全环保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各岗位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的管理规定: 1、各岗位操作工负责对本岗位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监测数据的填写,每班必须认真填写。 2、如果有超标现象,要立即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并将原因及整改情况记录在备注栏。 3、没有特殊情况,不准私自切断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的电源。 4、仪表负责对各岗位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的维修、维护及保养。如果报警仪出现问题,仪表要迅速查找原因,及时修理,并向生产、安全汇报。 5、安全负责对各岗位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的使用及维修情况进行管理检查与考核。 二、管理检查与考核规定: 1、私自切断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的电源,发现一次罚款20元。仪表维修不及时,罚款10元。 2、记录要认真如实,一次不真实,罚款10元;记录不规范、不工整,罚款10元。 3、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监测室的卫生一次不合格,罚款10元。 4、对各岗位有毒有害气体认真填写,如果有超标现象,不及时整改的,每次罚款10元。 5、每月对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及在线自动监测仪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评比。对实施好的单位或岗位进行奖励。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专项监督表 备注:1、本表依据SY6503-2008《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规范》、股份公司《油气田安全生产检查表》编制。 2、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范围:石油天然气工程中的油气计量站、集气站、油气 输送管道线路截断阀室、边远地区无人值守的功能简单的小型石油天然气站 场(除甲A类以外),可不设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系统但应为巡检人员配置 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制度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 为保证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预防工作面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1、加强对瓦斯检查工的安全管理,要求每班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工对井下综采面、采空区、揭空巷道附近、钻孔内、空区等地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 2、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干涉瓦斯检测仪、光干涉瓦斯报警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对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求每班应至少对瓦斯、一氧化碳、硫化氢检查三次。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下列规定: 一氧化碳CO:最大允许浓度% 硫化氢H2S:最大允许浓度% 瓦斯CH4:最大允许浓度% 3、掘进巷道揭空期间,作业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有毒有害气体情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进行作业,检查时必须由回风口向工作面逐步进行检查。 4、掘进巷道揭空时,必须由瓦斯检查工、班组长、安全检查工三人同时在场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查,而且三人应保持3m的距离,不得盲目进入,对空区有害气体浓度检查时,人员必须站在工作面内,采用探杖深入空区取样。

5、揭空前,若探眼与空区相连,瓦斯检查工应使用探杖检测空区有害气体浓度,探明情况。 6、一旦发现出现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限,瓦斯检查员要立即向调度室、通风科、通风维修队、矿长通风助理、总工程师及值班领导汇报,作业地点人员应立即撤出危险区,并立即进行通风,直至达到《煤矿安全规程》允许浓度方可进行作业,通风维修队技术队长要立即组织分析事故、查明原因,预防事故扩大 7、瓦斯检查工每次检测结果必须上报,并要记录在案,记录数据应与井上台账一致,次日早调度会议向通风科、矿长通风助理、总工程师及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 为保证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预防工作面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1、加强对瓦斯检查工的安全管理,要求每班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工对井下综采面、采空区、揭空巷道附近、钻孔内、空区等地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 2、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干涉瓦斯检测仪、光干涉瓦斯报警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对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求每班应至少对瓦斯、一氧化碳、硫化氢检查三次。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下列规定: 一氧化碳CO:最大允许浓度0.0024% 硫化氢H2S:最大允许浓度0.00066% 瓦斯CH4:最大允许浓度0.8% 3、掘进巷道揭空期间,作业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有毒有害气体情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进行作业,检查时必须由回风口向工作面逐步进行检查。 4、掘进巷道揭空时,必须由瓦斯检查工、班组长、安全检查工三人同时在场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查,而且三人应保持3m的距离,不得盲目进入,对空区有害气体浓度检查时,人员必须站在工作面内,采用探杖深入空区取样。 5、揭空前,若探眼与空区相连,瓦斯检查工应使用探杖检测空区有害气体浓度,探明情况。

6、一旦发现出现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限,瓦斯检查员要立即向调度室、通风科、通风维修队、矿长通风助理、总工程师及值班领导汇报,作业地点人员应立即撤出危险区,并立即进行通风,直至达到《煤矿安全规程》允许浓度方可进行作业,通风维修队技术队长要立即组织分析事故、查明原因,预防事故扩大 7、瓦斯检查工每次检测结果必须上报,并要记录在案,记录数据应与井上台账一致,次日早调度会议向通风科、矿长通风助理、总工程师及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有毒有害气体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瑞丰矿业有限公司 有毒有害气体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必须建立对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的规定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氮氧化物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1次、碳氧化物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煤层有自燃倾向的,根据需要随时监测。”的要求,为了及时了解、掌握有毒有害气体的变化情况和矿井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妥善处理,防患于未然,确保矿井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测的有毒有害气体项目共有11项,具体测定地点、测定周期,测量单位规定如下: (一)一氧化碳(CO): 测定地点:采掘工作面及回风、采面上隅角、采空区密闭内 测定周期:采空区密闭内每周/次,上隅角每班/次,其他地点每季度/次 仪器型号:CYT25/1000型多参数气体测定仪 测量单位:通风队 (二)二氧化氮(NO2): 测定地点:采掘工作面及回风、采面上隅角 测定周期:每季度/次 仪器型号:CD4(B)型多参数气体测定仪 测量单位:通风队

(三)二氧化硫(SO2): 测定地点:采掘工作面及回风、采面上隅角测定周期:每季度/次 仪器型号:CD4(B)型型多参数气体测定仪 测量单位:通风队 (四)硫化氢(H2S): 测定地点:采掘工作面及回风、采面上隅角测定周期:每月/次 仪器型号:CD4(B)型型多参数气体测定仪 测量单位:通风队 (五)氨气(NH3): 测定地点:采掘工作面及回风、采面上隅角测定周期:每周/次 仪器型号: 测量单位:通风队 (六)氧气(O2): 测定地点:采空区密闭内、采面上隅角 测定周期:密闭内每周/次、其他地点每班/次仪器型号:CYT25/1000型多参数气体测定仪测量单位:通风队 (七)二氧化碳(CO2):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 报警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装置实现安全运行,依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管理制度》(中国石化生[2005]191号)、《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 号)、《公司自动化仪表管理办法》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应用报警器监视生产装置、罐区、液化气站等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露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三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化工”)。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设备部是厂报警器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厂新增、更新、技措项目中报警器的选型审定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 2、负责厂报警器更新、大修计划的审核。 3、负责厂报警器的定期检查, 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 4、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 5、负责组织新增、更新报警器的施工。 6、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和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 第五条安环部参与本单位新增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的验收工作,主要

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对现有报警器拆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和备案; 2、负责对报警器设计、安装、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 3、负责本单位新建装置、新增报警器设置的审查。 4、负责便携式报警器的管理。 第六条电仪一、二车间负责报警器的日常维护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报警器的报废、更新、大修计划,报设备部。 2、车间需要拆除或停用报警器时,报安环部审批,设备部备案,电仪一、二车间负责实施。 3、负责报警器的管理、日常维护校验工作。 第七条其它相关单位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供应部门在采购报警器前,拟选定的供货厂家及规格型号必须经过设备部同意,分公司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确认后,方可实施采购,否则,不予办理手续。 2、生产车间的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器的原理、功能等,并会操作使用。 第三章选型与安装 第八条选择报警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2、取得国家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进口报警器必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5、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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