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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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本人承诺:以上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放弃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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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以后只有(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3)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这三种人可以考试。 建议通过自考获得学位的学生去提意见。这是对自考的歧视。既然国家允许自考,并且发本科文凭有学位,就不应该这样歧视。 二、什么人要考试? 不仅是检察官、法官、律师、公证员要考试,而且以后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岗位的人也要考试。公安人员以后还是考一个为妙。不然就会越来越落伍了。 三、考试内容 估计要加大案例分析题了。现在的题目也是以案例题为主的,只不过是用的选择题的方式。以后恐怕要以卷四为主了。 四、多久改变? 意见最后一句说: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所以,2016、2017应该还可以苟延残喘两年。2016应该是不变。2017也许考试风格就会变,但可能暂时不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司法考试。 另外,如果严格按照意见办,大三的学生是不能考试的。但也许还跟现在一样,大三考试,拿到毕业证后再去领证。因为这个牵涉到大三学生的就业,所以建议大三学生都去提提意见。现在这样先考到资格,然后再去换证对就业是相当好的。如果改过来,法学学生、硕士生都得晚一年就业。这个物质损失、精神损害都是相当大的。

所以,党中央现在只是出台了意见,尚无具体细则。各种可能被涉及到的人都要抓紧机会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以后在出台细则时,能够做得更好一些。 附: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 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 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 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

律师职业生涯五年规划

我是否适合做一位律师? ——对律师的理解及五年职业生涯的规划 一、关于对从事律师这样一份职业的理解 (2) (一)生存与发展 (2) (二)做人与做事 (3) (三)对律师专业素质的认识 (3) 二、关于自我认识 (4) (一)缺点及改正的对策 (4) (二)可能存在的优势 (4) 三、我的五年职业规划 (6) (一)学习业务、积累技巧的阶段(第一年至第三年) (6) (二)独立办案,找准兴趣方向阶段(第三年到第四年) (7) (三)成为一名优秀的执业律师(第五年): (7)

来所实习已两月有余,感慨很多。律师执业之艰辛也历历在目。我深深觉得,从一个法科学子真正转变为律师这样一个真正的“职人”,非一蹴而就。若抱着按部就班,水到渠成的心态去面对这份职业,换来的恐怕只是自己人生黄金年龄的浪费以及工作信心的丧失。诚然,选错行,相当于消去自己的锋芒,最后恐有沦为平庸者之虞;入对行,好似磨砺自己的宝剑,那就终有出鞘鸣空之日。对于做律师,我是否适合?我真的做好准备了吗?这个问题已经思来想去其实已有半年之久。答案是当然是肯定的。今天在这里阐述下自己对于律师这个行业的理解、为何坚定的选择这行的原因及未来五年的规划。 一、关于对从事律师这样一份职业的理解 (一)生存与发展 1.守得住一份清苦的觉悟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通过这两个月的所里实习,我体悟到了入行之初的艰辛。律师助理在刚踏入职场之时,面临的是底薪,一份仅仅能维持正常生活学习的底薪。若非对做律师有着坚持不懈的追求和崇高的信仰,面对清苦的现实,放弃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所以我认为,要想成为一名律师,首先必须有的思想准备是能守得住一份执业初期的清苦。 2.杜绝眼高手低的心态 即使是守着一份底薪,也不意味着就能顺其自然成为一名律师。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实施办法》 相关问题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相关问题近日,司法部发布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办法》是我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第一部规章,对于规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1.问:发布《实施办法》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 2.问:《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实施办法》共7xx28条,具体为: 第一章总则,共5条。 3.问:《实施办法》有哪些新规定? 答: 《实施办法》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新规定: 4.问: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今年还有放宽条件政策吗?2019年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能不能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 为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实行放宽条件政策,以解决好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法律职业人才不足的问题。同时,我们将依据有关政策,对放宽条件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进行适当调整,确保精准扶持、靶向施策,具体规定拟在年度考试公告中发布。关于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问题,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确定继续实施这一政策,根据《实施办法》第26条规定,在年度考试公告中明确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问题。 5.问:考生如何备考今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如何适应计算机化考试的新变化? 答: 《实施办法》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当年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也就是说,考试大纲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命题和备考的依据。目前,司法部正制定今年的考试大纲,拟近期出版发行。今年的客观题考试将在全国各考区全面推行计算机化考试,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适应计算机化考试方式与环境,考试公告发布后,司法部网站等平台将发布计算机化考试答题演示、操作指南、模拟答题操作练习系统视频资料等材料,广大考生到时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来熟悉、了解和模拟练习计算机化考试答题系统。 6.问:今年的考试报名时间、客观题和主观题的考试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 《实施办法》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根据相关工作部署,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将在年度考试公告中明确。 相关阅读:

我的法律职业生涯规划

一.前言 人的一生,从母体到坟墓,不过数几十年。人从一出生就注定着一步步走向死亡,产自一颗受精卵,归于一堆尘土,关于存在以前和毁灭以后的事我们不得而知。因而对于人生存的意义的探究,只能在我们所能了解到的这数几十年。那么怎样的人生算是有意义的呢?是不知所措虚度光阴浑浑噩噩捱到生命尽头,还是有一个细致的规划,不慌不乱地步步为营,细细品味千姿百态的世界更有意义呢?取舍显而易见。这就需要对于人生进行规划。而一个人的人生,很大部分时间都是以从事某种职业作为生活方式的。作为一个社会人,其存在的意义则很大程度上在于他所作出的社会贡献,而社会贡献则主要是通过职业上的作为来体现。因此一个人的职业占一个人人生的大部分,职业的选择和贡献也影响着其存在的社会价值。因此对于职业的规划显得尤为重要。职业的规划,一方面是由于人各有异,优缺点的不同会影响职业道路走得如何,对于一个人,只有可以扬长避短的职业才能更好地实现其价值。另一方面是由于人不是天生就能够从事某种职业的,而是需要通过成长过程中的积累和学习才能达到职业的要求,从而获得一份职业。尤其在现今社会,失业问题的严重性时刻悬挂在每一个等待走进社会的人的心中,要知道如何才能更有效地学习到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则需要针对职业要求详细制定计划,一步步完成,避免因为失去方向而走偏或停滞。“机会是留给又准备的人的。”一句耳熟能详的道理提醒我们——正在学习过程中的我们,要想有一个有条理而有意义的人生,就要在客观评价自己的基础上确定目标,了解这个目标所需要的知识和素质,并为这个目标详细安排不同时期学习计划,完成一份完整的职业规划。 二.对自身的客观评价 对于自身的评价对于职业规划来说是最基本的。因为一个人的能力和性格会对所要从事的职业产生很大影响,或有推动作用,或有阻碍作用。因此有一个客观全面的自我评价是一份完美职业规划的前提。

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2020)

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2020)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通知,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就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 一、发证范围 2019年12月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司法部核准的人员,需按照网上预约时间领取证书。 尚未解除隔离人员须延期申领证书。 二、发证时间 2020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发证程序 (一)网上预约 1.日期:申领人务必于4月13日8时至4月18日18时完成网上预约。 2.方式及步骤:登录“福建法考”微信公众号,依次打开“信息查询”、“领证预约”模块;或登录:略,填报相关信息,并选择领证的具体日期和时间段。 (二)现场领取 1、方式:申领人应当严格按照网上预约的日期和时间段,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领证,并签字确认。 申领人进入现场前须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请严格遵守现场秩序,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有序排队等候,保持安全间隔1米以上距离。 2、地点: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幢 610 (乘公交车1路、8路、14路、30路、44路、K1可到达)。 四、注意事项 (一)证书申领人员应提前使用支付宝下载“防疫健康信息码”,核查本人健康状态。健康状态每日更新,领取证书当天本人的健康状态须为“未见异常”,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专门通道领取证书。 (二)证书申领人员应当遵守泉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检查,自备签字笔和口罩,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关于法律专业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书

关于法律专业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书随着公检法单位人员的饱和、法学毕业生人数暴增等,法学就业的寒冰期已悄然到来。但自从学了周老师的法律职业生涯规划课以后,我的很多错误的观点都改变了,眼界也更加开阔了,感觉收获颇丰。 以下是我所制订的法律职业生涯规划: 一.自我认知 我对法学一直都很感兴趣,从小就立志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我办事有激情,能带动身边的人,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上进心,组织能力较强。只是不足的是做事情犹豫不决,很难拿定主义,这可是做法官的一大弱点。我希望自己在余下的最后一年大学生涯里,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利用一切方法改掉自身缺点。 二.就业方向 法学专业是朝阳学科,从社会需要来看是大有发展前景的。法律系的毕业生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就业前景非常广泛,做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都是不错的选择。但主要的还是以下的3种类型:

1.律师: 依旧是黄金职业。律师这个词总会让人想起思维敏捷、风度翩翩等词语,与枯燥的公检法从业环境相比,一直是年轻的毕业生们的理想选择。律师也作为社会公认的高收入阶层,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加入WTO,律师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懂英语和国际法的律师职业前景十分看好。律师的收入根据能力大小,高的年薪能拿到30万元甚至数百万元,低的可能只有1万元左右。根据经济法、劳动法、知识产权的专项不同,收入也会有差别。目前我国对律师的从业资格采取的是严格准入制度,必须通过全国司法考试。 法律专业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书法律专业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书 2.法律顾问: 毕业生们的新选择。法律顾问是我国目前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人数最集中的一部分。主要服务于企业的法律事务部、法律咨询部以及知识产权部等,还有一部分供职于政府法律咨询部门,但是这一部分不是一般本科生能够做到的,一般政府部门对咨询人员的学历要求较高。 3.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国家司法部门(公p检p法p司)。现在要进入国家司法机关的门槛是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门槛也是相当高的,竞争相当地激烈。 三.职业目标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条件 一、参考人员有什么条件? 以后只有(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3)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这三种人可以考试。 建议通过自考获得学位的学生去提意见。这是对自考的歧视。既然国家允许自考,并且发本科文凭有学位,就不应该这样歧视。 不仅是检察官、法官、律师、公证员要考试,而且以后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岗位的人也要考试。公安人员以后还是考一个为妙。 不然就会越来越落伍了。 三、考试内容 估计要加大案例分析题了。现在的题目也是以案例题为主的,只不过是用的选择题的方式。以后恐怕要以卷四为主了。 四、多久改变? 意见最后一句说: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所以,2016、2017应该还可以苟延残喘两年。 2016应该是不变。2017也许考试风格就会变,但可能暂时不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司法考试。 另外,如果严格按照意见办,大三的学生是不能考试的。但也许还跟现在一样,大三考试,拿到毕业证后再去领证。因为这个牵涉到大三学生的就业,所以建议大三学生都去提提意见。现在这样先考到资格,然后再去换证对就业是相当好的。如果改过来,法学学生、硕士生都得晚一年就业。这个物质损失、精神损害都是相当大的。所以,党中央现在只是出台了意见,尚无具体细

则。各种可能被涉及到的人都要抓紧机会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以后在出台细则时,能够做得更好一些。 附: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225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225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受教育权 B.游行自由 C.出版自由 D.环境权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公民基本权利。《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可见,BC选项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A选项也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正确选项应为D。 第2题: 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选项中哪个是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 A.在澳门连续居住满15年 B.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 C.中国公民 D.在外国无居留权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参见《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8条。 第3题: 法律职业道德客观上对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职业行:为产生规范和约束,对于将公正的法律条文变成公正的实际的法律,具有重要的作用。这里的作用是指: A.规范作用 B.示范作用 C.提升作用 D.辐射作用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法律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有:示范作用、规范作用、提升作用和辐射作用,其中规范作用是指:法律职业道德规范本身就在于规范法律职业人员的行为,这种作用不仅体现在法律职业人员履行职务过程中,还体现在法律职业人员的日常活动中。所以A是正确答案。 第4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要的日常工作,由以下哪一机关处理? A.安员长 B.秘书长 C.专门委员会 D.委员长会议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全国人大委员长会议的职权。《宪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5题: 中国某公司以CIF价向瑞典某公司出口一批农副产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中国公司在装船并取得提单后,办理了议付。第二天,中国公司接到瑞典公司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该批农副产品全部烧毁,要求中国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中国公司退还全部货款。下列选项哪项是正确的( )。 A.中国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B.瑞典公司应向中国公司提出索赔 C.瑞典公司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D.瑞典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在CIF价格条件下,货物在越过船舷的时候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所以宜该是由买方提起索赔的要求。依此,D项是正确的答案。 第6题: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在道德规范体系中的那些最根本的道德规范,是检察官职业道德活动的最高价值准则。下列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忠实于党和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B.忠实于宪法和法律 C.忠实于客观事实 D.爱检敬业,恪尽职守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A、B、C是基本准则,而D项属于主要规范。 第7题: 下列关于宪法结构的提法哪一种正确( )。 A.各国的宪法典在总体结构上一般包括序言、正文和附则三部分 B.我国1982年宪法把国旗、国徽和首都规定在附则当中 C.附则是宪法的特别规定,其效力比一般条文高 D.我国1982年宪法把国歌规定在正文当中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宪法结构的理解。附则则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其效力与一般条文相同,我国 1982年宪法没有附则,另外我国1982年宪法没有规定国歌。 第8题: 目前,南极地区的法律地位是由“南极条约体系”确定的。根据南极条约体系,以下哪项不属于南极法律制度的内容? A.缔约方放弃原来所提出的领土主权要求 B.南极专用于和平目的 C.对南极的领土主权不得提出新的要求或扩大现有要求

法律专业职业生涯规划书

法律专业职业生涯规划书 法学专业是朝阳学科,从社会需要来看是大有发展前景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我评价: 1.兴味喜好: 自己兴味喜好普遍,喜欢读书、听音乐、上网阅读时势旧事等等。由于我对球类运动的热衷水平不大,因而在体育运动中,球类项目对我的兴味喜好来说是一片空白,但是我喜欢游泳,喜欢外出旅游,同时我对集邮也有很大的兴味和研讨。 2.人格描绘: “老老实实做事,踏踏实实做人”这是我对做人、做事的最根本要求,它也是我本人的人格信心。首先是做事,无论做什事情,我觉得都应该认仔细真、勤勤恳恳地去做,都要对每一件事情承当起一份责任,老老实实地完成,不偷工减料,我想只要这样,才干够将事情做好,做的出色。与此同时,学会了做事就是学会做人成功的一半,由于每团体之间都是不同的社会单位,大家由于“事”而打交道,发生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当然,做人不只需求老老实实做事前提,在做人下面还必需踏踏实实,只要踏踏实实才干给对方一个踏实、稳重的觉得,使单方之间构建起一座信任的桥梁,只

要这样才干完成一种调和的社会关系。 职业选项: 1. 经过国度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历,成一名执业律师: 司法考试对我来说,是我在选择法学这个专业之前做的一项最根本的决议。成一名律师也是我自小以来的梦想。每次经过律师事务所门口的时分,“法律天平”这一图案总会在我心底留下很多考虑,我很等待本人有一天可以穿着律师袍,主宰着这座意味着公道的天平,当事人维护权益,推进法制社会的建立。当然,司法考试也是一道很困难的砍,它的淘汰率高达80%,因而了完成我的这一梦想,还是要付出宏大的努力和汗水。 2. 经过国度公务员考试,做一名公务员: 最近几年,国度经过司法考试招收国度公务员的人数在逐年添加,但与逐年添加的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数量相比显得还很少,同时考试难度很大,录取率较低,呈现众人过“阳关道”的场面。但是之所以这多人报考,很多人还是看中了公务员身份的“含金量”,因而关于公务员考试来说,也是我的斗争目的之一。 3. 经过考研等进修的手腕来从事法学专业的迷信教研任务 考研如今成了很多毕业生的选择,也因而掀起了一阵

法学专业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书

法学专业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书 一.自我认知 二.就业方向 1.律师: 2.法律顾问: 毕业生们的新选择。法律顾问是我国目前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人数最集中的一部分。主要服务于企业的法律事务部、法律咨询部以及知识产权部等,还有一部分供职于政府法律咨询部门,但是这一部分不是一般本科生能够做到的,一般政府部门对咨询人员的学历要求较高。 3.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国家司法部门(公﹑检﹑法﹑司)。现在要进入国家司法机关的门槛是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门槛也是相当高的,竞争相当地激烈。 三.职业目标 我的法律职业目标非常明确,那就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系统,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法官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守护神,是手握国家审判权的司法者,公正廉洁、铁面无私,甘于寂寞,有着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操守。相信自己只要不断地努力,目标终将会实现的。 四.法律职业目标的素质要求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专业人员,在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必须具备如下基本素质:

另一方面,法律实践经验是一个人理解案件事实真相、掌握案件事实的实质以及找到解决纠纷的合理方式的必要条件;社会生活的丰 富性和复杂性是书生所难以想象的,案情的发展往往有意料之外而 又情理之中的多种可能性,只有那些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且 善于从实践中学习的人,才能成为职业法律家。专业技能是法官把 法律应用于裁决案件或解决社会纠纷的能力,也可以称为“专业适 应能力”。 2.护法的胆识与使命。任何法律的实施,都不可避免的碰到各种各样的矛盾,在我国权与法、法与情的争斗是常有之事。法官按其 使命来说是要献身于法律正义的,作为正义的守护神,他随时要和 各种公然藐视法律的不法行为抗争,甚至必要时付出生命。只要社 会发展一天,法律存在一天,这样的矛盾或差距就会存在一天。在 法律受到其他外部压力的影响和冲击的情况下,法官坚定的法律信念、坚实的法律精神和正确的法律意识就起很大作用。 3.良好的品性和德行。所谓司法品性,是指从事司法工作所必备的守法、公正、廉洁等道德品质和博爱、耐心等性格特征。法律是 外化的道德,违法就必须受到法律制裁。法官作为执法者,身穿国 家制服,代表国家形象,必须处处严于律己,带头守法,以法律的 准绳要求自己。法律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执法者的自觉守法 来张扬的,法律应有的尊严和威信也体现在法官的带头守法中。作 为法官,除了制裁罪恶,更重要的一手是要弘扬正气。所以法官的 守法观念、言传身教就特别重要。 4.崇尚法律的精神和信念。今天的社会是法律统治的世界,是法治社会。社会发展的规律已经昭示:一个国家在治理社会时,必须 把法律奉为治国之法宝或自由的保障,崇法必须也必将会成为国家 或公民的一种精神和信念;没有这样的信仰,依法治国就只能是纸上 谈兵。所谓崇法,就是要有一种捍卫正义和公平的精神,具备一种 为国家、为社会、为当事人尽心办事、全力负责的信念,崇尚法律、相信法律、敬重法律。 目前中国的法律状况,主要问题不是法律欠缺,而是法律得不到公正的实施和遵守,法律制度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尊严与威望。法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全文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颁发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申请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凭证。 第三条符合《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经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负责本省(区、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复审、报批和证书的发放。 地(市)司法局负责本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报送及证书的发放。 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地(市)司法局可以委托县司法局接收申请材料,转交地(市)司法局进行初审。 第五条参加当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应当自收到成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地(市)司法局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地(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第六条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如实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二)申请人身份、学历证明原件(由受理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第七条地(市)司法局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完整、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报省(区、市)司法厅(局)复审。对材料不完整的,应当退回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在省(区、市)司法厅(局)规定的期限内补齐材料,逾期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对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不予受理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并报司法厅(局)备案。 第八条省(区、市)司法厅(局)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申请材料完整、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报司法部审核颁发证书。对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省(区、市)司法厅(局)作出不予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并报司法部备案。 第九条具有《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不得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前述情形,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已经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无效。 第十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编号。编号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出借、出租和转让。 第十三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遗失,应当在省(区、市)司法厅(局)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地(市)司法局提出补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地(市)司法局应当将补发申请报省(区、市)司法厅(局)决定。补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第十四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可以向地(市)司法局申请更换新证书。地(市)司法局应当将更换申请报省(区、市)司法厅(局)决定。更换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 法(征求意见稿)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法、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初次担任法律顾问和仲裁员(法律类),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依法、严格、科学、公平、公正。

第四条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 第五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应当接受国家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六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相关规定,由司法部另行制定。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并指导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第八条 负责考试组织实施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考试保密管理。 第三章 报名条件 第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法律职业生涯规划

把未来握在手中 一、前言 有人是这样评价我们的大学生活的,大一是迷茫,大二是彷徨,大三是呐喊,大四是朝花夕拾。现在的我们即将要走过大一的迷茫,如果我们如前面所说,大二彷徨大三呐喊,那么我们的将来注定是平庸的。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里我们要想在毕业之后能有自己的立足之地,甚至闯出一片天地,就必须对自己的将来有一个规划.没有理想的人生是可悲的,没有目标的人生是不切实际的,理想的实现需要我们把理想分成一个个目标,然后努力去实现每一个目标,最后实现自己的理想。刚进大一的时候我也有理想,可是后来渐渐被大学的生活腐化,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甚至起了再来一年的念头。后来上了职业生涯规划课,我对自己的将来渐渐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随着课程的深入,渐渐确立了目标,我的生活也重回正轨。没有理想的人生是可悲的,没有规划的理想是虚无飘渺的,让我们一起来规划人生,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未来。我的未来我做主······ 二、自我分析、 我是一个大一学生,性格外向,谦虚低调,但是不喜欢跟陌生人交流往往给人自己很内向的感觉。,课余时间喜欢打球;看电视,上网。喜欢看小说尤其爱看杂志类的书籍对军事很感兴趣对国际形势很关注。我具有很强的怀疑精神,对事情喜欢怀疑之后在接受,喜欢接触新的观点,但是很难被影响,有原则,善于思考。我的优势在于我能够经常反思自己,哪些做对哪些做错,以及如何完善自己的人格和关注心理健康。我坚持不与夏虫言冰,虽然口才很好但是不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不会逼别人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我生在农村家庭条件一般,但是能负担我的生活和学习费用。对于情感我一直理性对待,不论如何感情都不会影响我的学习和工作。我也有很多缺点,兴趣广泛的我却没有一点特长。而且心理素质差,不喜欢参加各种活动,性格保守,在当今属于异类。做事学习缺乏恒心,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很多事情有始无终。很多时候喜欢随遇而安,没有那种勇于探索的精神。对自己不擅长的事情往往会产生自卑感,甚至因此故意隐藏实力影响自己的发挥,做事不够果断。但是我生活能力强,家庭背景很一般,基本没有社会背景,因此将来只能靠自己去奋斗。 三,改正自己的缺点和弱势 在生活中应该注意多与人交流,真诚对待他人,少一些咄咄逼人,增强自信和心理素质,虚心接受老师同学和家人的意见,积极改正。同时要改变自己遇事不够果断容易慌张的坏习惯,果断地处理生活中的问题。做一个有恒心的人,多磨练自己的意志,做一个恒心有毅力的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努力融入集体。

司法考试:A类、B类、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司法考试:A类、B类、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司法考试:A类、B类、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B类、C类的区别,源于司法考试放宽政策。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时户籍为准,填报的户籍代码信息理应与户籍所在地一致。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或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能够申请授予B类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学历为本科以上的人员,须对“是否选择放宽地方政策”选项作出选择。选择享受放宽地方政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能够申请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能够申请授予C 类法律职业资格。选择放弃放宽地方政策、考试成绩仅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 A类: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A类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B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 法律专业的范围: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包括旧专业劳教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包括旧专业劳动改造学)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应用法制心理

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与文秘和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 等37个专业。 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主要是依据《法官法》、《检 察官法》和《律师法》相关适用本科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区,能够 将任职、执业学历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规定而采取的措施。所以,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的人员,按照法律这个特别规 定的精神,理应在放宽地区任职或执业,以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 的需求和补充,这也是立法允许在这些地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初衷。至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人员获得法律职业资格后,又取得本科以上学 历的,其任职和执业选择,应由所在的法院、检察院系统和律师管理 部门规定并掌握。 C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为315-359 分的应试人员,以及在民族地区,确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实行诉讼而 得到照顾的以民族语言文字应试的人员。此类人员包括报名学历为法 律专业专科和大学本科以上两种情况。 此类人员包括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和大学本科以上两种情况。之所以对这些地区的应试人员实行合格分数线放宽,其目的也仅仅为 了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所以,取得此类证书的人 员理应在放宽地区任职和执业。 温馨提示: 在现有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取 得本科学历后,以及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能够再次参加 司法考试,成绩达到360分及以上能够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请参考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 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 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

对律师行业的认识及我的职业生涯规划(修改版4)

对律师行业的认识及我的职业生涯规划 孟丽婷 一、我的律师梦 对律师行业最初的了解来源于影视剧,在影视剧里,律师们西装革履,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有起死回生之本领,更重要的是,他们往往代表着正义,各个都像是英雄好汉,凭着这并不算客观的印象,我对律师总有一种崇敬之感,做一名律师成为我从小的梦想。 在选择本科专业时,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法学专业。在课堂上,我渐渐发现,老师嘴里的律师和我印象中的律师相差甚远,他们也许并不像我想的那样光鲜亮丽,也并不如我认为的那般正直不阿,但我并没有放弃成为一名律师的梦想。大学教给我最重要的东西就是独立思考,我不能偏听一方。 2012年夏天,我在北京市京博律师事务所实习了两个月,工作内容有诉讼业务,也有非诉业务。诉讼方面主要是协助律师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事务。非诉方面主要是参与法律尽职调查,撰写尽职调查报告。京博律所是个小所,但小所有小所的好处,它给了我更多的自主空间,我有了更多的学习机会,可以把一件案子从头跟到尾,由自己来克服所有困难。我也更直观的了解到北京小律所的律师现状,他们并不是我之前认为的八面威风,也不是老师口中的见利忘义,更多的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勤勤恳恳。在京博的实习,同时让我产生了很大的困惑,我虽然写了多份尽调报告,但是有很多并没有经过现场尽调,报告根据律所提供的模板来写,更多的是填空的工作,缺乏对法律问题的分析和法律建议的提供。报告在交给律师审阅后,律师也没有提供多少建议,工作的质量在我看来不尽如人意。由于当时初次接触法律尽调工作,对法律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缺乏专业的指导,使我对工作成果并不是很满意。这促使我更加重视培养自己对法律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 研究生毕业后,由于各种客观因素,我没有第一时间成为一名律师,我做了将近一年的公司法务,我认真的做好自己的份内工作,但却越来越觉得这份工作不能满足我,不能带给我想要的东西,我始终想做一名律师。在深思熟虑之后,我毅然决定辞职,去实践我最初的梦想。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_《法律职业》读后感想精选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_《法律职业》读 后感想精选 【--考试祝福语】 这是霍姆斯在给哈佛大学本科生演讲的一篇结束文,《法律职业》读后感想。 从这一篇文章中,我读到了法律职业的理想性和崇高性。“法律并不是一个属于艺术家或者诗人的领域,法律是理想的职业”,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应当是一个思想者,思想者的任务就是“使某种事物到全部事物的路径显得更为清晰,说明你的事实与宇宙框架之间的理性联系”。法律职业需要我们用更多的精力去思考分析问题,并且将所思考的东西能够变得清晰明了。文中提到我们学习法律的人,还需要做到不但要精通法律的知识,也需要精通一些相邻的学科的知识,只有这样才可能做出有实践性的判断。 文章原文如是说“如果你的专业是法律,那么通向人类学、政治经济学、立法理论、伦理学的道路都是清晰的,因此有许多条道路都通向你对生命的最终观点。对于其他任何专业也都是这样,唯一的区别在于发现那条道路的难度。要精通任何一门知识,你都必须精通那些相邻学科的知识。”

“想要理解任何东西你就必须理解全部。”这些话是对法律职业者的挑战,法律职业虽然是一个理想的职业,但也需要去面对这些挑战,精通这里所有的知识,才能够在法律职业上有所建树。同时,既有的法律职业的发展方向并非是已经固定,没有新鲜的东西可以发掘了,如文中所提“在法律这个职业里还有一些开放的领域,也还有一些道路将从那里把你们引向你们想去的地方”,也就是说这一法律职业的生涯需要我们去不断的探索,不断的进取,而且这些引导的所去的方向并不一定是美好的,并不一定有鲜花拥簇,也并不一定如玫瑰般的温床在等待着我们。文章在也提到“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结果是轻松的”,言下之意让我体会到霍姆斯讲道法律职业要有好好的进步与发展也不会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法律职业也面临着理论与实践的磨合,“当你们为了指定的任务而接受生命赋予你们的事实的时候,你们的教育才刚刚开始”,法律职业更是一门实践的职业,法律职业的路上需要理论和实践不断结合。读到最后,也体味到了法律职业的理想与法律职业的现实之间还是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和奋斗的。法律职业生涯是艰辛的,不过要在这里有所成就,必须要有一定的信心,“要得到伟大的思想,你必须成为英雄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只有当你已经独立工作的时候——你已经感觉到自己周围是比围绕着垂死者的孤独更加孤独的黑色港湾的时候,当你已经怀着希望和绝望相信自己不动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3-7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023-78 1.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生命权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B.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 C.《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休息的权利 D.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答案】AC 【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 【解析】

A选项,生命权是公民最重要的权利,但是我国《宪法》并没有明文规定生命权,而是规定在其他部门法,A项错误,应选。 B选项,《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是对监督权的规定,包括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B项正确,不选。 C选项,《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故不是所有公民都有休息的权利,C项错误,应选。 D选项,《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可知D项正确,应选。 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私下告诉乙厂的几家重要客户

B.甲公司发布高薪招聘广告,乙公司数名高管集体辞职前往应聘,甲公司予以聘用 C.甲电器厂产品具有严重瑕疵,媒体误报道为乙电器厂产品,甲厂未主动澄清 D.甲厂使用与乙厂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二者差异 【答案】:AD 【考点】不正当竞争行为 【解析】 A项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A项正确。 B项考查高薪招聘广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高薪招聘企业员工是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法学专业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书

法学专业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书 更多大学生职业规划案例,上,无需注册免费下载! 一、自我分析 也许认识自己是世界上最难的一件事了,所以人要花一辈子时间去认清自己,摸索自己。大学时光,匆匆而过,很关键的一件事就是要找准定位,发现自己的能力潜在处,然后伺机而发。我很理性,做事之前都会考虑事情的变故以及自己的做法是否妥当,寻求最佳的方案。同时富有正义感,做事说一不二,为人正值稳重。最重要的是本人对法律知识很感兴趣,尤其是对案件具有较强的敏感度。本人喜欢推理,喜欢对一些法律事件做出自己的评价,尽管水平有限,但是激情颇高。同时做事细心谨慎,精益求精,不求最好,只求更好。当然金吴足赤,人无完人。本人缺陷也很多,譬如有时不够自信,办事偶尔会犹豫,想法过于复杂,不喜欢在众人面前说话等等。 二、职业选项 1、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国家司法机关 最近几年,国家通过司法考试招收国家公务员的人数在逐年增加,但与逐年增加的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数量相比显得还很少,同时考试难度很大,录取率较低,出现众人过“独木桥”的局面。但是只要认真准备,充满信心,考取公务员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2、步入社会做完整的法律人 受大环境的影响,现在的律师事务所在找人的时候,如果应聘者没有通过司法考试,不能给他们带来案源,他们通常是不考虑的。但

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有案源的恐怕只是很少一部分。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应该怎么样撬开律师事务所的大门呢?在我国仍然有一些律师事务所是通过办好每件案件来吸引案源的。法律毕业生应该找这样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很多人眼里,律师是个看起来很美的职业:收入丰厚,衣食无忧。所以,当律师成了大部分法律毕业生共同的选择。 3、从事科学教研工作 在科学教研工作的好处是稳定,生活有规律。但是,法学毕业生有机会还是步入社会比较好。在现实社会中,老师基本上都是从学校到学校,对社会生活了解不够多,科研和实际脱节,因此想成为一个完整的法律人,在科学教研工作也许不是很好的选择。 三、职业目标 因为本人自打选择法学专业后,就立志做一名优秀的律师。不但自己从小就深受律师的正值所感染,觉得律师是当今市场最威风的职业,因此十分喜欢律师的职业。虽然当前我国律师人数较多,市场似乎出现饱和的状态,但是结构性差异仍然存在,优秀律师更是少之又少。因而当一名优秀的律师将是法律最好的出路。 四、就业方向职业的能力素质要求: 只对律师职业做研究 1、良好的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修养 作为一名人民律师,要以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已任,时刻把人民的利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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