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是一个由实践到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辩证发展过程”

如何理解“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是一个由实践到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辩证发展过程”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摘要: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还是认识的目的和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因此,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依赖于实践,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即辩证法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或者叫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由于它是以科学的社会实践为特征的,所以,又可以叫做实践论。 关键词:实践;认识;辩证关系; 一、认识的本质及规律 1.1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第一,实践和认识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的对象。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正是依靠这种中介系统,实践主体和客体才能够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实践为认识的产生提出了需要,人的认识活动是适应实践的需要,为解决和完成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人成为认识主体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改造客观世界活动的需要;客观存在的事物也是由于实践的需要,作为实践改造的对象,才逐一地成为认识的客体。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实践把主体和客体直接地、现实地联结起来,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客观事物只是由于实践的中介才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不仅如此,主体用于加工客体信息的各种思想模式,也是来源于实践。对于认识来源于实践,不能作狭隘的简单化的理解。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定人的大脑和感官在生理素质上的差异对认识的影响。但是人的生理素质只是人们进行实践和认识的一种物质条件,并不是人们的实践和认识本身。它对于形成人们在认识和才能上的差别不起决定性的作用,造成人们认识和才能差别的决定性原因是后天的社会实践。所谓人的才能的差别是由分工掘成的,就是由实践的地位、实践的领域及其广度和深度等等造成的,而不是天生的。 1.2 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浅谈《实践论》中的认识辩证法思想及其当代意义

浅谈《实践论》中的认识辩证法思想及其当代意义 摘要:《实践论》作为毛泽东同志哲学思想尤其是认识论思想的精华,其中也包含了诸多辩证法思想,正是这些认识辩证法思想,才使得《实践论》永葆活力,成为我们时代精神之精华。 关键词:《实践论》辩证法当代意义 《实践论》写于1937年7月,是毛泽东在长期复杂的革命斗争中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所创建的理论成果,在《实践论》中,毛泽东不仅从认识论与唯物史观相结合的高度系统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论述了实践概念的内涵与基本形式、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等,而且还进一步把认识论与辩证法相统一,全面阐述了主观与客观、理论和实践、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等的辩证关系,并最终揭示了“实践-认识-实践”的认识发展规律,从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的辩证法思想。可以说,正是这些认识辩证法思想,才使得《实践论》永葆活力,成为我们时代精神之精华。 一、关于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在《实践论》中,毛泽东明确指出:“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①这一观点实际上包含两方面意思,一方面是说,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现实的、是受一定的时间、地点等客观条件限制的,离开了具体条件,就不可能有它们的真正统一。另一方面是说,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是变动的、历史发展的。离开了客观事物的发展变化以及人们认识的发展变化,主客观的统一就将是僵死的、凝固的。这一思想不仅是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批判一切‘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倾向的理论法宝,而且也为我们党在新时期制定并实施共同富裕的政策提供了许多启示。 共同富裕包含了两个方面,前者就是要允许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后者就是要让先富起来的带动后富起来的,最终目的是要达到共同富裕。这也就是实现我们国家富国强民的两步走战略,而这两歩走恰恰体现了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是因为我们国家国土面积大,各地区现实条件存在明显差异,这会导致我国在现实的发展过程中不可能每个地区都能均衡发展,同时发展。但是,衡量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主要看综合竞争力。如果不注重不同地区不同方面的相互协调,就会制约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所以在这种客观情况下,我们党实时地提出了共同富裕的政策就是达到了主观同客观的具体的统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发展成果已经有力的证明,这条富国强民的发展政策是正确的,是完全符合了我们国家客观发展实际的理论方针,这是我们党在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国情,深入贯彻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主客观辩证统一思想的理论创建。如果我们不坚持主观与客观、理论和实践的辩证的统一,就不会有我们党关于共同富裕政策的提出和实施。 当前,我国在实施共同富裕政策的过程中已经实现了第一步,但是我们还应该保持清醒的认识,高度重视第二步的实施,这也是我们实施这一理论政策的关键一步,更是我们党现阶段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因为这一步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导致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失调,造成区域、城乡间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贫富悬殊过大甚至影响社会稳定等严重后果,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所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速发展的新时期,我们党一定要在主观思想上

自考本科《马原》第二章第二节重要考点:认识的辩证运动

自考本科《马原》第二章第二节重要考点:认识的辩证运动当你能飞的时候就不要放弃飞,当你能梦的时候就不要放弃梦,当你能爱的时候就不要放弃爱。生命太过短暂,今天放弃了明天就不一定能得到! 第二章认识的本质及其规律 第二节认识的辩证运动 认识是在实践中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是一个辩证的发展过程。在实践中,人们先是产生感性认识,在感性认识积累的基础上,产生了理性认识,然后在理性认识的指导下去进行新的实践;在新的实践中又产生新的认识。人的认识就是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这样一个不断反复、无限发展的过程。 一、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1、认识的感性形式和理性形式 了解即可,常以选择题出现。 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这种反映有两种基本形式,即感性形式和理性形式。这两种形式是由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特征所决定的。 先从客体方面来看。任何客体即认识对象都是现象与本质的统一体。反映事物现象的感性形式和反映事物本质的理性形式。 再从主体方面来看。作为认识主体的人,他的反映器官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感觉器官;一部分是思维器官(人脑)。一般地可以把感觉器官看作主要是反映客体的现象、外部联系,而思维器官则反映客体的本质、内部联系。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一般了解,常以选择题出现。 感性形式产生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感性认识分为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感觉是人脑通过人的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直接反映事物个别特性的认识。知觉是比感觉高一级的反映形式,它是感觉的综合,是把各种感觉集中在一起并把它们组合起来,形成对对象各方面外部特性的整体的认识。表象是事物感性形象在大脑中的再现,是指曾经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而引起感觉的事物在离开人的感官以后,它的感性形象在人的大脑中重新浮现。 理性形式产生于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形式。概念是对事物本质、全体的反映,它包含同类事物共同的、一般的特性。判断是概念的展开,是一种利用概念对事物做出某种判定的认识形式,这种判定反映了事物之间的内部联系和关系。推理是从事物的联系和关系中由已知合乎规律地推出未知的认识形式,它由判断所构成,是人们获得新知识的重要手段。

马原第二章 实践与认识及其发展规律

第二章 实践与认识及其发展规律 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第一节 认识与实践 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一)科学的实践观 中国古代哲学中,实践被称为“践行”“实行”“行”,这里的行都主要指道德伦理行为。 西方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研究实践,康德也研究实践,前者是专指人的生命活动,后者专指道德实践。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阐明了实践是感性的、对象性的物质活动,认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强调哲学的重要使命在于指导实践改造世界。 1、实践的含义 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物质性活动。 两层基本含义: 其一,凡是实践都是以人为主体、以客观事物为对象的物质性活动。(不是纯主观的思维活动) 其二,实践是一种直接现实性活动,它可以把观念的存在变为现实的存在。(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 2、实践的基本结构 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 (1)实践主体

实践主题是指具有一定的主体能力、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是实践活动中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担负着设定实践目的、操作实践中介、改造实践客体的任务。 (2)实践客体 实践客体,是实践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客观世界≠客体,只有客观世界中被纳入实践活动的对象才能被认为是实践的客体。 (3)实践中介: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 它包括:作为人的肢体延长、感官和大脑延伸、体能放大的工具系统;语言 (4)主体和客体的关系 主体和客体通过中介产生三种关系: ①认识关系: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 ②实践关系: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 ③价值关系:客体或主体活动对于主体需要的满足程度。 3、实践的三个基本特征 (1)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区别于人的纯主观活动; (2)实践具有自觉能动性:区别于动物的本能活动; (3)时间具有社会历史性:区别于旧唯物主义的实践观。 (二)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认识的来源只有一个,但获得认识的途径有两个:一是亲自实践获得的经验;二是通过知识的学习和传递获得间接经验。 但不论是直接经验还是间接经验都是实践的产物。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txt心若无尘,一花一世界,一鸟一天堂。我曾经喜欢过你,现在我依然爱你希望月亮照得到的地方都可以留下你的笑容那些飘满雪的冬天,那个不带伞的少年,那句被门挡住的誓言,那串被雪覆盖的再见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与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首先,实践为认识的产生提出了需要。人的认识活动是适应实践的需要,为解决和完成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人成为认识主体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改造客观世界活动的需要;客观存在的事物也是由于实践的需要,作为实践改造的对象,才逐一地成为认识的客体。科学研究的任务、科学工作的课题是由实践的需要提出的,并且围绕着人类实践的需要这个中心来展开。其次,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实践把主体和客体直接地、现实地联结起来,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客观事物只是由于实践的中介才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不仅如此,主体用于加工客体信息的各种思想模式,也是来源于实践。实践作为一种客观物质活动,是按照一定规律进行的,这种合规律的活动,久而久之,会在人们头脑中积淀下来,形成各种思想模式,如逻辑格式等等。列宁说:“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先人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 对于认识来源于实践,不能作狭隘的简单化的理解。首先,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定人的大脑和感官在生理素质上的差异对认识的影响。但是人的生理素质只是人们进行实践和认识的一种物质条件,并不是人们的实践和认识本身。它对于形成人们在认识和才能上的差别不起决定性的作用,造成人们认识和才能差别的决定性原因是后天的社会实践。马克思曾引用亚当?斯密的话说明这个问题:“他很清楚地看到:‘个人之间天赋才能的差异,实际上远没有我们所设想的那么大,这些十分不同的、看来是使从事各种职业的成年人彼此有所区别的才赋,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搬运夫和哲学家之间的原始差别要比家犬和猎犬之间的差别小得多。他们之间的鸿沟是分工掘成的。”所谓人的才能的差别是由分工掘成的,就是由实践的地位、实践的领域及其广度和深度等等造成的,而不是天生的。其次,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认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由于具体的主体的生命和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亲身实践,而且理论或认识本身也具有历史的继承性,所以主体可以也应该通过读书或传授等方式来获取间接经验,这是发展人类认识的必要途径,它的意义充分体现在牛顿的一句名言中:“假若我能比别人嘹望得略为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但是间接经验归根到底也是来源于前人或他人的实践,而且人们接受间接经验也要或多或少地以某种直接经验即实践为基础,只有把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结合起来,才能有比较完全的知识。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首先,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其次,实践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一方面,实践的发展不断揭示客观世界的越来越多的特性,为解决认识上的新课题积累越来越丰富的经验材料;另一方面,实践又提供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最后,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恩格斯说:“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人用自己的思维模式在头脑中重建客体模型,并根据这个客体模型推导出应当具有的未知性质,然后再用实践加以检验,当理论预言与对客体的实践结果一致时,就证明头脑中精神地重建的客体模型与客体自身相一致。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去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认识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的过程,即是认识价值的实现过程。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先就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树立实践的应有权威,尊重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实践,就能从根本上保证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符合客观世界的规律,有效地改造世界。只有尊重实践,才能有力地反对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克服主观主义,防止用空想代替现实、用抽象的原则裁剪实际生活。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承认并十分重视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 首先,人的实践活动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它是受意识支配的,实践的这种本质特性决定它不能离开认识的指导。其次,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活动方式和发展规律,它一经形成,便能反作用于

物质与运动的辩证关系

物质与运动的辩证关系 物质和运动是密切联系的。 首先,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其次,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 总之,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物质是运动的主体,二者是不可分割的,离开物质谈运动,或者离开运动谈物质,都是错误的。为什么实践是社会的基础 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础领域;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 为什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3)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4)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价值的特性 1客观性2主体性3社会历史性4多维性或多样性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与生产力;。。。。。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映经济基础,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对经济基础有反作用,这是二者的辩证关系。 人民群众在创造历史中的作用: 是历史的创造者,表现在: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与进步的决定力量商品二重性与商品二因素关系 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二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感性认识是对事务的直接的表面的认识,理性认识是由感性认识整理概括之后得到的对事务深层次本质的认识,感性是理性的基础,理性是感性发展的最终目的,二者相互渗透 真理的三个特性,客观绝对相对 社会存在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统一,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并且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价值规律作用 ⒈自发地调节着社会劳动在社会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调节作用) ⒉刺激生产者改进技术,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作用) 3.自发调节社会收入分配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刻不在发生,就得矛盾解决新的矛盾又发生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1不同的矛盾各有特点,2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时期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3构成事物的不同矛盾和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性质地位和作用 二者辩证统一,普遍性是矛盾的共性,特殊性是个性。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共性个性的统一体。

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中心论点:认识运动是一个辩证发展过程: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认识运动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基本构架(1):实践——认识——实践 从实践到认识:在这个过程中实践采取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形式,并经历了由前者到后者的能动飞跃。 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 感性认识的三种形式:1、知觉2、感觉3、表象 1、知觉:人么对直接作用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整体形象 2、感觉:人们通过感觉器官对事物的个别属性、个别方面的反映。(有触觉、视觉、听觉、嗅觉) 3、表象:人们对过去感觉和知觉的回忆,是曾经作用于感觉器官的那些客观事物的再现和重组。特点:已经脱离了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的于人的头脑之中。 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的认识。特点:抽象性、间接性 理性认识的三种形式:1、判断2、概念3、推理 1、判断:是对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或关系的反映,是对事物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判断和断定 2、概念:是通过对各种感觉材料抽象和概括,揭示出事物本质的认识形式 3、推理:是由一个或一些判断过度到新的判断的思维活动,是从事物的联系或关系中由已知合乎逻辑地推出未知的反映形式 认识运动的辩证过程;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的辩证关系 (1)辩证首先,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基础其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想认识最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相互包含。(2))统一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统一的基础是实践。感性认识是在实践中产生的,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渡,也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的。我们通过实践积累了大量的感性材料,形成了初步的感性认识。这是认识通过实践由客体运动到主体的过程。认识在经过主体的运动即抽象思维的运动后,形成了一定的理性认识。但理性认识的正确与否,认识是否真正从感性过渡到理性,却一直受着实践的检验。如果割裂了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就会走向经验论和唯理论。即一味地坚持从感性认识出发而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会导致我们过分相信现有的经验而忽视了对经验的提取、分析以发展出更加有利的认识;而只注重理性知识的学习而忽视了感性材料的积累,就会使我们的认识脱离实际而成为虚妄的空谈。在实际工作中就会犯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的错误。 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过渡: 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过渡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勇于实践,深入调查,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这是正确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的理性认识的基础。第二,必须经过理性思考的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制作加工,才能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是指我们要进行大量的实践活动并从中积累足够数量的感性材料。这是认识运动开展的前提,也是认识运动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中,我们所积累的材料大都是没有经过加工整理的粗毛坯,但我们正是从这些粗毛坯中提取出对我们有用的材料来推动我们认识运动的发展的。 在获得丰富的感性材料之后,我们接下来的任务是将这些复杂的、伴有大量杂质的感

1物质和运动的辨证关系

1物质和运动的辨证关系: 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运动和变化之中,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脱离运动的物质是不存在的;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主体),脱离物质的运动是不存在的。6.静止和运动的辨证关系 区别: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永恒的,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和暂时的 联系:静止是绝对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只承认静止而否认运动是形而上学的不变论,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则导致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二.哲学原理和方法论 1、物质决定意识原理 〖原理内容〗:辩证唯物论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 〖方法论〗: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反对错误倾向〗:反对不从实际出发的主观主义,反对本本主义(教条主义)、经验主义。 2、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原理 〖原理内容〗:辩证唯物论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 ①人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能动地改造世界。 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 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②意识对于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 高昂的精神,可以催人向上,使人奋进;萎靡的精神,则会使人悲观、消沉,丧失斗志。 〖方法论〗:要求我们一定要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地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反对错误倾向〗:反对否认意识能动作用的形而上学观点和片面夸大意识能动作用的唯心主义观点. 3、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内容〗:物质决定意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物质的反映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 正确意识对事物发展促进作用,错误意识对事物发展起着阻碍作用。 〖方法论〗:一方面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另一方面,要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地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反对错误倾向〗:反对夸大意识能动作用的唯意志主义和反对片面强调客观条件,安于现状、因循守旧、无所作为的思想 4、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原理 〖原理内容〗: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也是普遍的。 〖方法论〗:要求我们遵循规律,不能违背规律,必须按客观规律办事: ①按客观规律办事就要尊重客观规律。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能够认识和利用规律,但不能违背规律;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②按客观规律办事,需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要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机结合起来。 ③按客观规律办事,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人们可以利用对规律的认识改变或创造条件,制约或影响某些规律发生作用的范围。 〖反对错误倾向〗:反对否认规律的客观性和企图创造规律或消灭规律的唯心主义观点,反对不讲科学,不顾客观规律的冒险盲干的主观主义。

论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_(2) 2

实践与认识的关系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归根到底是由客观物质世界和人类社会实践的辩证发展过程决定的,同时又取决于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和无限性相统一的辩证本性。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是实践发展的思想指导。认识运动是一个有规律的辩证发展过程,经过由实践到认识,又由认识到实践的循环往复不断发展,实现认识与实践、主观与客观的具体历史的统一。实践与认识具有辩证的统一的关系,以下主要从四个方面探讨了这一关系: 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在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中,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起决定作用,认识依赖于实践,产生于实践。实践是认识的动力,认识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实践发展的无止境决定了认识发展的无止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生产与实践的需要。人的认识活动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由于实践的需要,为了解决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人们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反应,取决于人们社会实践的需要和水平,人类的认识活动总是围绕着各个时代人们社会实践的需要进行的。其次,只有在实践中人们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在实践中,人只有在变革事物的实践中,人同客观对象反复相互作用,变革客观事物,人们才能透过现象深入本质,认识其本质和规

律。当然,我们并不排斥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因为一个人的精力总归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都亲自实践,获得直接经验。就人类知识的总体来说,归根到底还是来源于实践。 其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变化发展着的实践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推动人们去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一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近代的物理学、化学、数学等学科的发展,都是由于实践的需要而推动的。其次,实践在给人们提出新课题的同时,也不断提供大量有关的经验材料以及新的认识工具,使人们能不断解决这些新的认识课题,推动认识不断向前发展。例如,人的生理器官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但人们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出望远镜、显微镜、雷达、电脑以及网络等,大大延伸了人的器官。第三,实践还改造了人的主观世界,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例如,人类和疾病作斗争的实践,不断给医学提出新的认识课题,同时不断提供大量的临床经验供人们研究,提高人们的认识能力,从而推动医学不断发展。总之,实践长才干,实践水平越高,人的认识能力也就越强。 再次,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一种认识是否正确,是否具有真理性,这在主观领域是不能解决的,只有社会实践才是检验认识之真理性的唯一标准。真理是同客观实际相符合的主观认识,检验真理就是要判明主观认识是否同客观实际相一致。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性活动,是唯一能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因此,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首先,实践为认识的产生提出了需要。人的认识活动是适应实践的需要,为解决和完成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人成为认识主体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改造客观世界活动的需要;客观存在的事物也是由于实践的需要,作为实践改造的对象,才逐一地成为认识的客体。科学研究的任务、科学工作的课题是由实践的需要提出的,并且围绕着人类实践的需要这个中心来展开。其次,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实践把主体和客体直接地、现实地联结起来,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客观事物只是由于实践的中介才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不仅如此,主体用于加工客体信息的各种思想模式,也是来源于实践。实践作为一种客观物质活动,是按照一定规律进行的,这种合规律的活动,久而久之,会在人们头脑中积淀下来,形成各种思想模式,如逻辑格式等等。列宁说:“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先人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 对于认识来源于实践,不能作狭隘的简单化的理解。首先,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定人的大脑和感官在生理素质上的差异对认识的影响。但是人的生理素质只是人们进行实践和认识的一种物质条件,并不是人们的实践和认识本身。它对于形成人们在认识和才能上的差别不起决定性的作用,造成人们认识和才能差别 “他的决定性原因是后天的社会实践。马克思曾引用亚当?斯密的话说明这个问题: 很清楚地看到:‘个人之间天赋才能的差异,实际上远没有我们所设想的那么大,这些十分不同的、看来是使从事各种职业的成年人彼此有所区别的才赋,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搬运夫和哲学家之间的原始差别要比家犬和猎犬之间的差别小得多。他们之间的鸿沟是分工掘成的。”所谓人的才能的差别是由分工掘成的,就是由实践的地位、实践的领域及其广度和深度等等造成的,而不是天生的。其次,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认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由于具体的主体的生命和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亲身实践,而且理论或认识本身也具有历史的继承性,所以主体可以也应该通过读书或传授等方式来获取间接经验,这是发展人类认识的必要途径,它的意义充分体现在牛顿的一句名言中:“假若我能比别人嘹望得略为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但是间接经验归根到底也是来源于前人或他人的实践,而且人们接受间接经验也要或多或少地以某种直接经验即实践为基础,只有把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结合起来,才能有比较完全的知识。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首先,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其次,实践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一方面,实践的发展不断揭示客观世界的越来越多的特性,为解决认识上的新课题积累越来越丰富的经验材料;另一方面,实践又提供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最后,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恩格斯说:“人的智力

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考点精华:认识的辩证运动

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考点精华:认识的辩证运动所有漂亮的结果都是在行动中收获的,你不需要很厉害才能开始,但你需要开始,才能变得很厉害。 第二节认识的辩证运动 一、(单选)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即认识的第一次飞跃 (单选)感性形式产生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它是对事物的各个片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反映,是具体的、丰富的、生动的;然而,它是表面的、个别的、不深刻的。 (多选)感性认识分为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 (单选)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形式。 (多选)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联系表现在: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理性认识中包含感性的成分。 (多选)在实际工作中,经验论和唯理论是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的认识认根源。 (多选)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要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必须有正确的思维方法。 第二,感性材料应是丰富的、全面的,而不是零散不全的。 二、(单选)从理性认识到实践即认识的第二次飞跃 (单选)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是把第一次飞跃获得的理论用于指导实践,实现对客观世界的改造。 三、认识过程的多次反复和有限与无限的辩证统一 (论述)认识的反复性原理。 认识在实践中产生,先是感性认识,然后上升为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回到实践,这是一个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的完整的认识过程。一个正确的认识常常不是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一次反复就能完成的,而是要经过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单选)一个正确的认识需要经过多次反复才能完成,整个人类的认识是有限与无限的统一。

(多选)认识的反复性是由以下原因决定:从客体方面来考察,人的认识必然要受到社会历史条件和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从认识主体来考察,人的认识受到主体的生理因素、知识水平、生活经验、认识能力及其立场、观点、方法的限制。 (单选)每个时代的人的第一次具体的认识都是有限的,整个人类的认识具有无限性。 (单选)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以上就是2020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考点精华:认识的辩证运动相关内容

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认识与实践的辩证(纠缠)关系政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0801班黄玉杰(2008214320) 【摘要】:在我们的生活中,在从小到大的学习中,每天都在进行着各种各样的活动,一直在强调实践的重要性有思想上的,更有实际行动上的。认识与实践的关系是非常值得去深究的,人类的不断先前发展就是由于认识与实践的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而进步的。我们以后也要好好运用,但首先就要考虑二者之间的复杂关系。 【关键词】:认识实践产生先后纠缠关系 一:从历史产生方面看二者的关系 远古人类的生命大约只有30岁左右,他们生活在凶残的世界里,吃与被吃成了一种选择。那时的人类只有劳动,并没有实践,那时的劳动也同其他动物一样,是为了生存而努力的。这只是一种完全的自然情况,群居生活也是为了保护自身免受伤害的行为劳动,并不是为了改造和探索物质世界,只是为了拯救自身。随着人类劳动的加深,渐渐的形成了对整个世界模糊的认识从而也慢慢将单纯的劳动转化为了一种生产实践,也思考着改变着自身与他人的关系,这也形成了一种实践活动。随着实践活动的不断加深,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也在不断先前发展,同样,随着人类对世界认识的不断加深,也推动了实践活动的发展。 因此,我认为二者产生的先后是很难探讨的,正如鸡和鸡蛋的关

系,或者说,我更倾向于认识先于实践产生。最初的古人类为了生存而进行的活动算不算是实践,它如同动物一样的护己行为使自己慢慢有了用巧妙方法抵御自然的能力,使他们慢慢学会了思考、认知。对整个世界也有了小部分的了解,虽然它不太符合对实践的定义,但如果说这种活动算是实践的话,那么在现在森林中的动物,如类人猿也会用工具,也会护己。 实践的含义也可以说明这一点:实践是人们为着满足一定的需要而进行的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的能动的改造和探索物质世界的活动。要有实践,就要有认识的指导,不然只能是活动而已。人区别与其他动物最根本的是人具有理性,会思考,懂得认知世界,会用自己的认识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会总结经验教训,这就是认识的能力,没有认识,何谈实践,实践是由认识指导的,没有认识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成功的几率是很小的。 每一个实践的发展都由认识推动的,在实践中认识先指导实践,再在实践中总结出正确的认识,抛弃或改正错误的认识。每一个正确的认识也都是在实践的发展中总结出来,得出来的。 综上所述,自我认为,认识的产生先于实践。但是,认识的继续发展却要实践来推动,在人类的劳动中,慢慢总结经验和教训,再应用在实际劳动中,劳动产生实践,实践再形成新的认识。 二:从二者相互作用看二者关系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和认识论:实践是认识的源泉,是认识的动力,是认识的目的,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人是在实践的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小论文-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马克思主义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了认识论,并贯穿了唯物辩证法原则,创立了真正科学的认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一个基本原理,突出地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于以下几点: 一、实践是认识的源泉。毛泽东指出:“如果要直接地认识某种或某些事物,便只有亲身参加于变革现实、变革某种或某些事物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触到那种或那些事物的现象,也只有在亲身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暴露那种或那些事物的本质而理解它们。这是任何人实际走着的认识路程。”没有实践,客观事物同认识主体就不能发生任何关系,因而也就不可能有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即认识。在我为间接经验者,在他人则仍为直接经验。这就是说,一切知识就其最初来源而言,仍然是实践。 我国东汉时期(公元25-120年)王充在《论衡》一书中对雷电现象做过解释。他说:“雷者,太阳之激气也。”1752年7月,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在一个雷雨交加的日子里,将一条金属丝拴在风筝上,并让其与一根麻绳相连。麻绳被雨淋湿。当他牵绳子的手靠近腰间的钥匙时,钥匙上突然射出一串电火花。这说明雷电是大自然中放电现象。通过千百年来的探索和实践,人类才逐渐对雷电现象有了清晰的认识。列宁说:“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

逻辑的式固定下来。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先人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一切的认识都是实践的结果,实践是认识的源泉。 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这与实践是认识的源泉直接相关。由于认识来源于实践,因而随着实践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人的认识和知识必然也要跟着发展。具体情形是这样的:第一,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提出需要解决的新课题,推动着人类的认识不断发展,人们在总结实践提供的新经验基础上,提出了新理论,解决了新课题,认识也就向前发展了。近几十年,工业农业和军事发展的需要,产生并推动了高能物理、控制论、信息论、系统论、遗传工程学、现代材料学等学科的发展。第二,实践的发展,不断提供新的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推动认识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感官是有一定局限性的,社会实践的发展对于认识深化的需要,迫使人们创造出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突破了人的生理器官的局限,扩大了人类知识的视野,深化了认识的层次,从而推动了人类知识的发展。第三,实践的发展锻炼和提高了人们的认识能力。认识的发展还有赖于认识能力的提高,而认识能力,不管是观察能力还是思维能力,却是在实践中得到提高的。一个人的实践经验越丰富,实践的水平越高,认识的能力也就越高。 自古猿人钻木取火以来,人类经历了动物油灯、植物油灯、煤油灯等。可是人类并没有满足,在使用油灯照明的同时,仍然在寻找其他的照明方法。到了18世纪,出现了用石蜡制作的蜡烛,并且开始用机器大量生产。100多年前英国人发明了煤气灯,使人类的照

认识和实践,主观和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如何理解认识和实践、主管和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是求得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过程。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是指认识要同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客观、实践相符合。实践是具体的,在实践中产生的理论也必然是具体的。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历史的,是指实践总是发展的,认识要同不断发展变化的实践相符合。认识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要求人们,当实践的具体过程已经向前推移的时候,理论就应当随之而转变,否则就会犯思想落后于实际的错误;当实践的具体过程尚未结束,向另一具体过程推移转变的条件还不具备的时候,如果人们硬要强制推移,把将来才能做的事情勉强拿到现在来做,企图超越历史阶段,就会犯冒险主义的错误。 毛泽东关于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认识论结论的理论内涵毛泽东的《实践论》在从哲学理论高度总结中国革命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①这一重要结论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集中体现了毛泽东对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辩证关系的深刻理解。毛泽东认为,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任何正确的认识都是同具体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实践及其探索和改造的客观对象的符合、一致,都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真理都是具体的,都有它的适用范围,超出这个范围就会变成谬误。正如列宁指出的:“任何真理,如果把它说得‘过火’……加以夸大,把它运用到实际适用的

范围之外,便可以弄到荒谬绝伦的地步,而且在这种情形下,甚至必然会变成荒谬绝伦的东西。”②所以,即使曾经被实践所证实了的科学理论,在把它贯彻到实际中去的时候,也要从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出发,顺应事物的发展变化灵活地运用,决不能无视具体的时间、地点、条件,超历史跨范围地到处照抄照搬。 坚持认识与实践的统一,还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关于真理和价值辩证统一的原理,把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统一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认识与实践的统一,获得行动的自由。我们应该注意三个问题: ㈠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辩证统一 ⒈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种基本活动。 ⑴人类所面临的最普遍、最根本的矛盾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 这个矛盾内表现为两个方面:首先,人的主观意识从本性上毫无遗漏的把握客观世界。但是客观还是界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自动地毫无保留的展现给人的主观意识。其次,人的主观需要只有从客观世界中得到满足,但是客观世界也不会自动地满足人的主观需要。不仅如此,客观世界甚至还会阻碍主观需要的满足。概括起来就是,你想知道的,它不告诉你。你想要,它不给你。这就是主观与客观的矛盾。主观与客观的这种矛盾,只有通过人类对客观世界的反复认识和不断改造,才能逐渐地得到解决。因此,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种基本活动。 ⑵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活动的两种基本形式。

试析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试析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认识与实践辩证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众多知识中非常重要的的一个观点。只有充分利用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才能说明世界是物质的,证实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只有掌握科学的、正确的认识论与实践观,才能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辩证特性,提高自身实事求是的能力。 一、实践决定认识,是认识的基础 (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一切知识的形成和发展,都与实践密不可分,人们通过不断的实践积累经验,然后再重新应用到理论的认识。在实践过程中,最初人们根据自己身体感觉去认识事物,这种感觉是肤浅的、片面的、外在的,因此对事物产生了肤浅的、片面的、外在的感性认识。 然而随着社会实践活动的不断发展,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人们也对事物的本质、整体及内在联系有了全新的认识和了解。基于此,感性认识发生了质的变化跃升为了理性认识。理性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指导人们更加踏实、认真、深入的进行实践,通过实践了解缺点和不足从而促进已有认识的发展以及新认识的产生。例如,一名会计系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刚走上工作岗位时,感觉实际操作与书本上学的不一样,但是,通过向同事请教、学习,经过慢慢的锻炼、摸索,这名大学生的岗位实际操作肯定会大幅提升。因此,这名大学生工作过程中的请教、摸索其实就相当于实践。刚毕业的大学生只有经过实践学习才能积累经验提高对本职工作的认识进而提升业务能力,随着业务能力的提升,对会计行业的认识又会产生新的提升。只有在这种不断地总结积累运用提升的过程中这个行业才能不断的发展完善。这就充分证明了实践是认识的源泉,没有经过实践的认识是容易发生错误、产生偏差的。 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这一点我们是相当笃定的,虽然一再强调从实践中取得直接经验的重要性,但是学习与掌握间接经验的也是非常必要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老祖宗早就教育我们要学会借鉴和吸收别的人经验,毕竟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在有限的生命里其自身可实践的范围也是有限的,然而客观世界的发展是无限的,客观世界的发展永不停歇,人类所掌握的知识必须通过传承延续下来,随着人类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发展进步,通过对以往认识的“去其糟粕,

论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2)-2

实践和认识的关系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归根到底是由客观物质世界和人类社会实践的辩证发展过程决定的,同时又取决于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和无限性相统一的辩证本性。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是实践发展的思想指导。认识运动是一个有规律的辩证发展过程,经过由实践到认识,又由认识到实践的循环往复不断发展,实现认识和实践、主观和客观的具体历史的统一。实践和认识具有辩证的统一的关系,以下主要从四个方面探讨了这一关系: 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在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中,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起决定作用,认识依赖于实践,产生于实践。实践是认识的动力,认识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实践发展的无止境决定了认识发展的无止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生产和实践的需要。人的认识活动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由于实践的需要,为了解决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人们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反应,取决于人们社会实践的需要和水平,人类的认识活动总是围绕着各个时代人们社会实践的需要进行的。其次,只有在实践中人们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在实践中,人只有在变革事物的实践中,人同客观对象反复相互作用,变革客观事物,人们才能透过现象深入本质,认识其本质和规

律。当然,我们并不排斥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因为一个人的精力总归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都亲自实践,获得直接经验。就人类知识的总体来说,归根到底还是来源于实践。 其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变化发展着的实践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推动人们去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一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近代的物理学、化学、数学等学科的发展,都是由于实践的需要而推动的。其次,实践在给人们提出新课题的同时,也不断提供大量有关的经验材料以及新的认识工具,使人们能不断解决这些新的认识课题,推动认识不断向前发展。例如,人的生理器官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但人们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出望远镜、显微镜、雷达、电脑以及网络等,大大延伸了人的器官。第三,实践还改造了人的主观世界,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例如,人类和疾病作斗争的实践,不断给医学提出新的认识课题,同时不断提供大量的临床经验供人们研究,提高人们的认识能力,从而推动医学不断发展。总之,实践长才干,实践水平越高,人的认识能力也就越强。 再次,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一种认识是否正确,是否具有真理性,这在主观领域是不能解决的,只有社会实践才是检验认识之真理性的唯一标准。真理是同客观实际相符合的主观认识,检验真理就是要判明主观认识是否同客观实际相一致。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性活动,是唯一能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因此,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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