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论文:企业合并会计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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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96 会计研究论文

企业合并会计问题探讨

一、企业合并会计概念

(一)基本概念

企业合并会计是一种现代化的经济管理方式,其核心内容是在对于要收购的企业中,包括其他企业的业务进行相关性账务处理中,所进行的一套方法和固定程序,其主要涉及到的方面还是对于被收购企业的计价,确认合并费用,商誉,负商誉,合并前利润,留存利润的固定化处理及报项调整的内容,内容较为复杂。从处理方式来看,现阶段主要有两种处理方法,包括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两种方法,这两种方法不仅仅涉及到企业合并时要进行的会计处理,更为主要的是,还会影响到控股合并,并影响其控股合并后的会计报表。

(二)主要方法

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

(三)核心内容

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和账务报告。

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问题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

这一现象主要指在同一方的控制之下,一个企业获得其他企业的净资产或者管理权,主要表现为其资产受一方控制,并且还有一个显著特征,那就是这种资产的控制是永久性的,而不是暂时性的,主要方法是用权益结合法,这种方法的主要表现为被合并的企业的全部资产以及全部负债将全部按照原账面进行确认,而不是按照市场公价进行确认,其合并对价所带来的差额部分,将按照程序规定调整资本公积,如果资本公积不足而无法使其正常运转的,将调整留存收益,这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主要表现。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主要是指不存在一方或多方的控制,从而使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净资产的行为,这时需要注意的是,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中,无论是合并前还是合并后,其资产都不受一方或多方控制,其主要处理方法为购买法,按照其公允

价值进行差价计算,从而得到当期损益,同时购买方应该在购买日对其合并资产进行分配,这时分配的重要性便可以显露出来,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并差额大于公价的话,那么就算为商誉,同时企业应该在每个月进行商誉测试,其主要目的便是将商誉进行分类测试,从而进入当期损益,这一点是企业管理者所不能忽视的重要一点,也是差额分配中的重要内容,对于后期控股管理非常重要,因为商誉和当期损益的计算和差额分配是企业合并时的重要参量,对于其资产管理十分重要。还有一种非常重要的情况,那就是如果其成本小于公价差额的话,在进行复核后,和被购买方各项以及其可辨认资产公价价值还小的话,也应该计入其当期损益,这点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容易被忽略的。

三、税收处理

我国并购活动的起始较晚,是从九十年代开始进行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完善,开始逐步走向正规,在对其税法规范中,我国对其提供了两种税收处理方法,一种叫做应税合并,另一种叫做免税合并,这两种方式符合中国基本国情,并且实践证明,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这两种方法发挥了巨大的效果,起到了很好的管理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在这一领域发展较晚,所以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包括处

理难度增大,容易出现偷税、漏税现象等,这是需要不断在实践中、发展中进行改进的,同时更要加强法律法规的治理,才能从根本上对其进行规范。

四、存在问题

(一)在并购过程中进行避税偷税的行为

这是一种非常普遍和常见的问题,在采用现金支付中,在理论上转让方可以立即实现转让资本收益,这样就可以免去其税收,我国的国情决定了对于资本利得不征收税,所以导致了这一现象的出现。

(二)利用盈亏相抵避税

在企业并购中,通过盈利与亏损的互相抵消从而进行避税,是一种又常见的避税方法,非常普遍,我国应采取措施抵制这一现象的出现。

(三)通过跨所有制地区并购避税的方法

这是通过我国的税利减免政策进行避税的方式,通过企业的内部利润转移进行避税的方法。

五、改进措施

(一)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资本体系,当务之急是完善资本利得体系

(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明确税收优惠,能更好的均衡各地区差额,从而避免企业通过跨所有制地区避税,这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手段。

(三)明确亏损弥补的限度问题

这一解决方案是针对企业利用盈亏相抵这一方式避税的,只有进行明确规定亏损限度,才能更好地避免企业运用这一手段,从而完善并购过程中的秩序。

六、小结

我国企业合并进程发展迅速,虽然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步完善,但是不可避免地遇到很多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解决的。企业并购会计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在经济调整过程中的作用是非常大的,是不能忽视的。

论文范文—我国合并会计报表编制中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合并会计报表编制中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集团公司作为企业规模化经营的一种形式越来越普遍。我国财政部为适应形势的发展,于1995年2月9日正式颁布了《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合并会计报表又称合并财务报表。它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一会计主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由母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会计报表。它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合并利润分配表,这些合并会计报表分别从不同方面反映企业集团这一会计主体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构成一个完整的合并会计报表体系。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市场经济正在逐步完善,资本市场仍不健全。企业行为的不规范,使得我国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国际惯例相比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合并价差存在的问题。根据我国《暂行规定》,合并价差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为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相抵消的差额,即母子公司合并中产生的全部价格差异,同时还包括内部债券投资额与内部应付债券数额相抵消发生的差额。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合并价差一词的界定不明确。目前国际上对合并价差的内容有明确的规定,一是母公司购买成本与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即通常所说的商誉;二是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即子公司资产的增值或减值。对这两部分的差额在以后年度内分别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而我国的《暂行规定》要求,在编制权益性投资和债券性投资抵消分录不能平衡时,统统作为合并价差。所以合并价差本身是一个平衡数,其含义不明确。这样的方法虽简单,回避了复杂的合并,但是理论上合并价差的性质模糊不清,也使得在实务中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同时使得任何不平衡的数字甚至错误,都可能归入合并价差,大大地降低了其科学性和可理解性。从合并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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