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饮用标准及检测

自来水饮用标准及检测
自来水饮用标准及检测

自来水饮用标准及检测指标---国联质检提供

自来水检测中心检测专家提醒,自来水厂生产的水是符合饮用标准的。但是,这并不表明它是标准的饮用水。

原因有二:

(1)自来水在生产过程中用氯净化水虽可杀死病原微生物等有害物质,但加入氯本身又可造成新的化学污染。自来水检测中心专家在检测中发现氯可与水中的有机物生成三氯甲烷,它是一种致癌物质。同时,氯还破坏营养,易导致心脏病。

(2)在自来水的管网中,长距离管道运输,管道陈旧生锈,城市高楼水箱和楼群蓄水池不清洁或常年使用不消毒,都可造成二次污染。自来水检测中心专家在检测中发现二次污染使细菌、病毒和藻类繁殖,再加上原有的氯及氯化物、铁锈、重金属、放射性物质、使水体浑浊、有异味,其害无穷。

自来水检测中心检测专家介绍,自来水并不是标准的饮用水。在各种污染日益加重的环境下,我们喝到身体里的水一定要有严格的标准。还水的本来面目,喝纯净水才符合人体的需要,并且喝生水比喝开水更有利于人的健康。因为开水失去氧气太多,喝开水不利于向人体供氧。

自来水检测中心检测专家解释,可能有的朋友要说,我喝了一辈子自来水,身体不照样挺好的吗?其实不然,首先,人体的疾病是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如果您不饮或少饮不洁的水,身体肯定比现在更健康。其次,现在的水环境也不能与若干年前相比。以前的水污染主要来源于有机物和自然界的污物,主要污染物质为细菌和病毒,因此,经过煮沸后的自来水基本可以达到消毒的目的。而现代水污染我们以上已经讲到,主要是工业废水中的化学污染和重金属,而这些污染物通过把水煮沸的办法是不可能去除掉的。因此,煮沸的开水同样不是标准的饮用水。

自来水水质标准(教学参考)

自来水水质标准 文章出处:网责任编辑:作者:人气:1366发表时间:2015-04-22 13:43:00 一、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1、色度 天然水经常显示各种不同的颜色,水的色度通常来自植物界。工业废水的污染,可使水体产生多种颜色。地面水的色度变化很大,它与汇水的土嚷、植被情况有关。 水色可分为真色和外表色两种。水中悬浮物质完全移去后所呈现的颜色称为真色,它主要来源于溶解在水中的腐植质和水生物。水中存在的各种有机物或无机物的杂质,如植物的落叶,树根及泥土中的一些物质、泥沙、矿物质等,称为外表色,或称虚色、假色。 沼泽水由于含腐植质而呈黄色,低铁化合物使水成为淡兰绿色,高铁化合物及四价锰化物使水呈黄色,水中大量藻类存在时显亮绿色。 水色的的存在,使饮用者有外观不快的感觉。色度不一定都对人体有害,但会使工业尤其对一些轻工业品如食品、造纸、纺织、饮料工业等产品质量降低。色度是主要的污染指标之一,一些国家的水质标准,要求的色度都在5~20度之间,现标准规定色度不超过15度铂钴单位,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优质水最好在10度以内。 2、浑浊度 水的浑浊度,是指水中悬浮物和胶体杂质对光线透过时所发生的阻碍程度。它和水中杂质含量,颗粒大小、形状和表面反射性有关。测定浊度的方法比较简便,一般都用来间接反映水中悬浮和胶体杂质的数量。1升水中含有1毫克白陶土(或高岭土)时产生的浑浊程度,称为1度或1毫克/升。浑浊度是衡量水质污染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它与河岸性质、水流速度、工业废水的污染有关,并随气候、季节变化而变动。 低浊度的水,对限制某些有害物质有积极的卫生学意义。水的浑浊度过高会影响消毒效果,增加消毒剂用量。根据各地反映,浑浊度达10毫克/升时已使人感到水质浑浊,因此水厂应尽最大努力,以求出厂水的浑浊度不超过3度,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度。 新标准要求不超过1度,条件或技术限制时不超过3度。 3、嗅和味 洁净的水是无嗅无味的,污染的水才会产生嗅和味。藻类的某些浮游生物、有机物、溶解气体、矿物质、工业废水的污染,加氯消毒、水温、水中溶解氧的含量等等都会使水中带有嗅和味。水温越低,河水越浑浊,常有泥腥土臭、味涩;溶解氧较多,味略甜;兰绿藻类原生动物会发出草腥臭等。 溶解于水中的化合物,一般要到一定的浓度,才能引起味觉。含氯化物在150毫克/升以上带苦咸味,含铁在0.3毫克/升以上带涩味,含过量的矿物质的水味涩或咸。含有嗅和味的水,饮用者产生不愿饮的感觉,对很多种工业生产用水也不利,使工业产品质量降低,因此标准规定自来水应保证无异嗅和异味。 4、肉眼可见物 饮用水不应含有沉淀物、肉眼可见的水生物及令人嫌恶的物质。 5、PH值 PH值表示水中所含活性氢离子的浓度,以代替氢离子的活度。水的PH值是描述水呈酸碱性的一个指标,凡水中PH值低于7.0时,水呈酸性,而PH值高于7.0则水带碱性,当PH值为7.0时水为中性。水在净化处理过程中,由于投加混凝剂和石灰等,可使水的PH值下降或升高,但过低可腐蚀管道,影响水质,过高又可析出溶解性盐类并降低氯消毒的效果。标准规定在6.5~8.5之间。 6、总硬度 水的硬度是指沉淀肥皂的程度,使肥皂沉淀的原因,主要由于天然水中含有钙盐和镁盐。地下水的硬度往往比较高,地面水的硬度随地理、地质情况等因素而变,地面水的硬度一般不会太高。

水质--溶解性总固体的测定-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4-2006-8.1)-称量法-方法确认

水质溶解性总固体的测定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4-2006 8.1) 称量法方法确认 1 目的 通过精密度测试来验证水样中的溶解性总固体GB/T 5750.4-2006 8.1,判断本实验室的检测方法是否合格。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试用于饮用水及水源水中溶解性总固体。 3 方法原理 3.1水样经过过滤后,在一定温度下烘干,所得的固体残渣称为溶解性总固体,包括不易挥发的可溶性盐类、有机物及能通过滤器的不溶性微粒等。 3.2 烘干温度一般采用105℃+3℃。但105℃的烘干温度不能彻底除去高矿化水样中盐类所含的结晶水。采用180℃+3℃的烘干温度,可得到较为准确的结果。 3.3 当水样的溶解性总固体中含有多量氯化钙、硝酸钙、氯化镁、硝酸镁时,由于这些化合物具有强烈的吸湿性使称量不能恒定质量。此时可在水样中加入适量碳酸钠溶液而得到改进。 4分析方法 4.1 测量方法简述 溶解性总固体(在105℃+3℃烘干) 4.1.1将蒸发皿洗净,放在105℃+3℃烘箱内30min。取出,于干燥器内冷却30min。

4.1.2 在分析天平上称量,再次烘烤、称量,直至恒定质量(两次称量相差不超过0.0004 g ) 4.1.3 将水样上清液用滤器过滤。用无分度吸管吸取过滤水样100ml 于蒸发皿中,如水样的溶解性总固体过少时可增加水样体积。 4.1.4 将蒸发皿置于水浴上蒸干(水浴液面不要接触皿底)。将蒸发皿移入105℃+3℃烘箱内,1h 后取出。干燥器内冷却30min ,称量。 4.1.5将称过质量的蒸发皿再放入105℃+3℃烘箱内30min ,干燥器内冷却30min ,称量,直至恒定质量。 4.2 溶解性总固体(在180℃+3℃烘干) 4.2.1按( 5.1)步骤将蒸发皿在180℃+3℃烘干并称重至恒定质量。 4.2.2吸取100mL 水样于蒸发皿中,精确加入2 5.0mL 碳酸钠溶液于蒸发皿内,混匀。同时做一个只加25.0mL 碳酸钠溶液的空白。计算水样结果时应减去碳酸钠空白的质量。 5. 计算 5.1 溶解性总固体的计算公式 V m m TDS 10001000)()(01??-=ρ 公式中: )(TDS ρ—水样中溶解性总固体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 ; 0m —蒸发皿的质量,单位为克(g ); 1m —蒸发皿和溶解性总固体的质量,单位为克(g ); V —水样体积,单位为毫升(ml ) 。

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点题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已于2006年12月29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同时发布的还有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将于今年7 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首次发布于1985年,已实施了20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经过修订,标准中的指标数量不仅由35项增至106项,还对原标准的8项指标进行了修订,指标限量也与发达国家的饮用水标准具有可比性。 生活饮用水对百姓健康安全非常重要,饮用水一旦出了问题,就会给百姓生活带来重大影响。这是一项必将对百姓生活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家标准。本篇文章对该标准中经过修订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解析,以加深广大读者对该标准的认识。 指标大有来头危害各不相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106项指标包括微生物指标6项,毒理指标74项(其中,无机化合物指标21项,有机化合物指标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20项,消毒剂指标4项,放射性指标2项。各类指标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占80%左右,属于影响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即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指标约占20%。 可能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造成影响的物质究竟从何而来?据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研究员鄂学礼介绍,污染生活饮用水的微生物主要来自水源地的人畜粪便,还有医院排放的污水以及腐烂的动物尸体等。微生物指标超标,很容易引发传染性肠道疾病,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和很多国家的饮用水卫生标准,都将微生物指标放在第一位。我国原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微生物指标只有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两项指标,新标准中增加的耐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两项指标,均属于对总大肠菌群指标的细化,如果按照标准规定的发酵法检出这两种微生物或按照滤膜法监测超出限值,就说明生活饮用水受到微生物的污染。以上4项微生物指标都属于常规检验指标,还有两种原虫即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同属于微生物指标,列入新标准的非常规检验项目,国外突发性肠道传染病的相关报道中,很多都是由这两种原虫引发的。但微生物污染比较容易检出,也比较容易消除,只要按照相关规程操作,绝大部分水站都可 以做到。 原标准的毒理指标只有15项,新标准的毒理指标几乎是原标准的5倍,达到74项。其中的有机化合物指标由5项增至53项,无机化合物指标由10项增至21项。这些化合物的主要来源是农药和工业污染,我国不少地方的水源地农药污染比较严重,虽然如六六六、滴滴涕、乐果等农药已被禁止使用,但早些年使用过的这些农药仍残留在土壤中,短时间内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文件【新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 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 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 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 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卫生计生委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活饮用水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type of water supply 3.2.1 集中式供水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 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 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 以下(或供水人口在 1 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3.2.4 分散式供水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3.3 常规指标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3.4 非常规指标non-regular indices 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 4.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4.1.1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4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1.5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4.1.6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 1 和表3 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 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 2 要求。 4.1.7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 4 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1、表2 和表3 执行。 4.1.8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 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4.1.9 当饮用水中含有附录 A 表 A.1 所列指标时,可参考此表限值评价。

自来水的真相

自来水的真相 来源:《新世纪》2012年第18期,宫靖刘虹桥 [导读]十余年来最大规模的全国自来水水质普查,为什么最终悄无声息?“没有授权,我无法告诉你那个数字(饮用水实际合格率)。”宋兰合对记者说。 2011年12月21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港附近的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发生乳化液泄漏事故,大量的乳化液从生活区排污口流入闽江,预估入侵闽江2平方公里,而马尾旺岐自来水取水口就在六公里之外。为保护水源地,铝厂百名工人奋战两日。阿剑/CFP 自来水有多重要? 全国共计4000余家自来水厂,为4亿多县级以上城市居民,每天供应6000万吨自来水。 自来水水质如何? 一个悖论:几乎所有饮用水界专家、学者都认为中国城市水质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几乎没有一家水厂自检自测水质不合格。 哪个更接近真相? 2007年底,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建设部、环保总局等多部委联合印发《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明确称:“全国近年抽检饮用水合格率83.4%。” 83.4%合格率,意味着不合格率超过15%,足以让人忧心,但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仍然远远低估了不合格率。 上述数据所依据水样2000余份,仅是国内重点城市或少数城市水样,甚至不包括地级市水厂。“无法代表全国情况。”宋兰合告诉财新记者。宋兰合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下称住建部水质中心)总工程师。住建部是中国城市饮用水主管部委,水质中心专责监测水质。宋兰合说,“中国水厂的问题,越往下越多。”

2009年下半年,为了“大致搞清”全国城市饮用水的水质状况,住建部水质中心作了一次全国普查:抽检范围扩大到县城以上的全部城市;交叉检测:“这个省可派那个省,那个省可派第三方省,但不能互派。”宋兰合解释。 之所以交叉检测,是因为中国仅有两三个城市的水质监测单位独立于水厂,其余监测单位,哪怕是住建部水质中心的国家监测站和地方监测站,均由地方水厂内部水质监测部门担责,“两块牌子,一班人马。这样的自检自测可信度不高。” 这次普查,是近十几年间最大规模的检测,覆盖了全国4000多家县级以上城市自来水厂,得出了最为接近真相的饮用水质数据。 然后呢?没有然后了。至今,住建部都未对外正式公布这次调查所得的自来水水质数据。 “没有授权,我无法告诉你那个数字(饮用水实际合格率)。”宋兰合对财新记者说。 在纪律允许范围内,宋兰合做了部分介绍——“那次全国普查,发现4000余家水厂中,1000家以上出厂水水质不合格。结果表明,多数地方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他还强调,2009年以来,城市自来水水质并无“太多改善”。 出厂即水质不合格,意味着什么? 自来水供应是一个长链条,出厂后,经过输水环节,最终入户。绝大多数城镇输水系统老旧,混乱的二次供水,也会带来新的污染。居民实际饮用的水质还远差于出厂水质。 “1000家以上”不合格,“以上”是什么意思? 多位接近权威部门的业内人士告诉财新记者,他们所获知的该次检测结果,实际合格率也就是50%左右。也就是说,可能近50%不合格,“1000家以上不合格”,只是一个宽泛的说法,以求淡化冲击而已。对此,宋兰合既未证实,也未证伪。他仅表示,在众多专家认为自来水水质不容乐观与各地政府和水厂的乐观数字之间,他“坚定地站在专家一边”。 更让人担心的是,除城市水厂外,还有上万座小自来水厂供应乡镇,工艺更落后,水源安全更难保证。目前,没有关于这些小水厂水质的全面数据。 水质“皇帝新装” 水质新标准很严,但没有牙齿 严格的标准只停留在纸上 再过两个月,即2012年7月1日起,中国将强制执行最新饮用水标准。 上一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于1985年由卫生部组织饮水卫生专家制定,规定的水质指标为35项。2006年,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协调下,卫生部牵头,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各方面专家完成修订。鉴于新标准较严格,标准委要求,相关指标的实施项目和日期由各省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国家标准委、建设部和卫生部备案,但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必须实施。 新标准与国际接轨,指标达到106项,与世界上最严的水质标准——欧盟水质标准基本持平。中国的自来水似乎即将实现直接饮水。 然而,这个被寄予厚望的强制标准只是纸上谈兵,因为没有实质性惩罚措施,并不为地方政府和水厂所惧。新标准颁发至今,地方政府和水厂在水处理工艺改造方面鲜有进展。

生活饮用水总硬度检验法

生活饮用水总硬度检验法 一、测定方法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二、方法依据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5750-85 三、测定范围 3.1本规范规定了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Na2EDTA)滴定法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 总硬度。 3.2本规范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总硬度的测定。 3.3本规范主要用于干扰元素铁、锰、铝、铜、镍、钴等金属离子,能使指示剂褪色,或 终点不明显。硫化钠及氰化钾可隐蔽重金属的干扰,盐酸羟胺可使高铁锰离子还原为低价离子而消除其干扰。 3.4由于钙离子与铬黑T指示剂在滴定到达终点时的反应不能呈现出明显的颜色转变,所 以当水样中镁含量很少时,需要加入已知量镁盐,以使滴定终点颜色转变清晰,在计算结果时,再减去加入的镁盐量,或者在缓冲溶液中加入少量MgEDTA,以保证明显的终点。 3.5若取50mL水样,本规范最低检测质量浓度为1.0mg/L。 四、测定原理 当水样中有铬黑T指示剂存在时,与钙、镁离子形成紫红色螯合物,这些螯合物的不稳定常数大于乙二胺四乙酸钙和镁螯合物不稳定常数。当pH=10时,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先与钙离子,再与镁离子形成螯合物,滴定至终点时,溶液呈现出铬黑T指示剂的天蓝色。 五、试剂 5.1缓冲溶液(pH=10)。 5.1.1称取1 6.9g氯化胺,溶于143mL氨水(ρ20=0.88g/mL)中。 0.780g硫酸镁(MgSO4·7H2O)及1.178g乙二胺四乙酸二钠(Na2EDTA·2H2O),溶于50mL 纯水中,加入2mL氯化胺-氢氧化胺溶液(1.1)和5滴铬黑T指示剂(此时溶液应呈紫红色。若为天蓝色,应再加极少量硫酸镁使呈紫红色),用Na2EDTA标准溶液(5)滴定至溶液由紫红色变为天蓝色。合并1.1及1.2溶液,并用纯水稀释至250mL。合并后如溶液又变为紫红色,在计算结果时应扣除试剂空白。 注:①此缓冲溶液应储存于聚乙烯瓶或硬质玻璃瓶中。防止使用中应反复开盖便氨水浓度降低而影响pH值。缓冲溶液放置时间较长,氨水浓度降低时,应重新配制。 ②配制缓冲溶液时加入MgEDTA是为了使某些含镁较低的水样滴定终点更为敏锐。如果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l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 3 定义 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项目限值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 浑浊度不超过l度(NTU)①,特殊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来水水质国家标准

表 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评价 指标限值 1 微生物指标 a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 CFU/100mL) 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 CFU/100mL) 菌落总数 (CFU/100mL)100 2 毒理指标 砷/(mg/L)0.01 镉/(mg/L)0.005 铬(六价)/(mg/L)0.05 铅/(mg/L)0.01 汞/(mg/L)0.001 硒/(mg/L)0.01 氰化物/(mg/L)0.05 氟化物/(mg/L) 1.0 硝酸盐(以N计)/(mg/L)10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 20 三氯甲烷/(mg/L)0.06 四氯化碳/(mg/L)0.002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0.01 甲醛(使用臭氧时)/(mg/L)0.9 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 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 3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15 浑浊度(散射浑浊度单位)/NTU 1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 3臭和味无臭味、异味 肉眼可见物无 pH不小于 6.5 且不大于 8.5 铅/(mg/L)0.2 铁/(mg/L)0.3 锰/(mg/L)0.1 铜/(mg/L) 1.0 锌/(mg/L) 1.0 氯化物/(mg/L)250 硫酸盐/(mg/L)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 耗氧量(COD Mn 法,以O2计)/(mg/L) 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 6 mg/L 时 为 5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0.002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0.3 4 放射性指标 b指导值 总α放射性/Bq/L0.5 总β放射性/Bq/L1 a MPN 表示最可能数; CFU 表示菌落形成单位。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b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 表 2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 消毒剂名称与水接触时 间出厂水中 限值 /(mg/L) 出厂水中 余量 /(mg/L) 管网末梢水 中 余量 /(mg/L) 氧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 30 min4≥ 0.3≥ 0.05 一氯胺(总氯)≥ 120 min3≥ 0.5≥ 0.05 臭氧(O 3)≥ 12 min0.30.02 如加氯, 总氯≥0.05二氧化氯(ClO2)≥ 30 min0.8≥ 0.1≥ 0.02 表 3 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 指标限值 1 微生物指标 贾第鞭毛虫 / 个 /10 L )< 1 隐孢子虫 / 个 /10 L )< 1 2 毒理指标 锑 / (mg/L)0.005 钡 / (mg/L)0.7 铍 / (mg/L)0.002 硼 / (mg/L)0.5 钼 / (mg/L)0.07 镍 / (mg/L)0.02 银 / (mg/L)0.05 铊 / (mg/L)0.000 1 氯化氰(以 CN —计) / (mg/L)0.07 一氯二溴甲烷 / (mg/L)0.1 二氯二溴甲烷 / (mg/L)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18个方法

培训资料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 部分水质指标补充检验方法手册 (试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 2014年7月

目录 1生活饮用水中5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检验方法—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1) 2生活饮用水中27种卤代烃的检验方法—顶空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9) 3生活饮用水中11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检验方法—顶空毛细管柱气相色谱法 (15) 4生活饮用水中丙烯酰胺的检验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法 (19) 5生活饮用水中微囊藻毒素的检验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法 (24) 6生活饮用水中环氧氯丙烷的检验方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 (29) 7生活饮用水中15种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检验方法—固相萃取气相色谱质谱法 (32) 8生活饮用水中呋喃丹、草甘膦、灭草松和2,4-滴的检验方法—液相色谱质谱法 (39) 9生活饮用水中灭草松、呋喃丹、草甘膦、2,4-滴、莠去津、五氯酚和甲基对硫磷的测定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法 (41) 10生活饮用水中百菌清检验方法—毛细管柱气相色谱法 (48) 11生活饮用水中5种拟除虫菊酯的检验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51) 12生活饮用水中六种卤乙酸检验方法—离子色谱-电导检测法 (53) 13生活饮用水中游离余氯的检验方法—现场N,N-二乙基对苯二胺(DPD)法 (56) 14生活饮用水中总氯的检验方法—现场N,N-二乙基对苯二胺(DPD)法 (57) 15生活饮用水中挥发酚类化合物的检验方法—流动注射法1 (58) 16生活饮用水中挥发酚类化合物的检验方法—流动注射法2 (59) 17生活饮用水中氰化物的检验方法—流动注射法1 (61) 18生活饮用水中氰化物的检验方法—流动注射法2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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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 文章出处:网责任编辑:作者:人气:101834发表时间:2013-08-26 10:50:00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城镇供 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 准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鄂学礼、陈昌杰、陈西平、张岚、陈亚妍、蔡祖根、甘日华、 申屠杭、郭常义、魏建荣、宁瑞珠、刘文朝、胡林林。

国家饮用水标准报告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二○○一年九月一日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 3 定义 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注:①表中NTU为散射浊度单位。②特殊情况下包括水源限制等情况。③CFU为菌落形成单位。④放射性指标规定数值不是限值,而是参考水平。放射性指标超过表1中所规定的数值时,必须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以决定能否饮用。

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

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从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和保证人类生活质量出发,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的各种因素(物理、化学和生物),以法律形式作的量值规定,以及为实现量值所作的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一定形式发布的法定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可包括两大部分:法定的量的限值,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中各种有害因素不影响人群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法定的量的限值;法定的行为规范,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各项指标达到法定量的限值,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的各个环节的法定行为规范。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标准: 1.为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要求生活饮用水不含病原微生物。 2.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要求水中的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及潜在的远期危害(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 3.水的感官性状是人们对饮用水的直观感觉,是评价水质的重要依据。生活饮用水必须确保感官良好,为人民所乐于饮用。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共35项。其中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5项,主要为了保证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毒理学指标15项、放射指标2项,是为了保证水质对人不产生毒性和潜在危害;细菌学指标3项是为了保证饮用水在流行病学上安全而制定的。 科标能源实验室科提供一些水质检测项目,如下: 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以CaCO3计)铁铝铜锰锌挥发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以O2计)砷镉铬(六价)氰化物铅氟化物汞硝酸盐(以N计)硒四氯化碳三氯甲烷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游离余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硫化物锑钠钡铍硼镍钼铊银二氯甲烷一氯二溴

国家饮用水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5749-85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 的35 项增加至106 项,增加了71 项;修订了8 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 2 项增至 6 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 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饮用水消毒剂由 1 项增至 4 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 项增至21 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 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 5 项增至53 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 二氯乙烷、1,1,1- 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 二氯乙烯、1,2- 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苯乙烯、2,4,6- 三氯酚、氯苯、1,2- 二氯苯、1,4- 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 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 、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 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 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 项增至20 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 浑浊度;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国家自来水水质标准.doc

从2007年7月1日起,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修订出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下称“新标准”)将正式实施,所有自来水厂都将实施更加严格的检测标准。新标准中的106项指标被分为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两类。其中,常规检验项目42项,各地必须统一检定;非常规检验项目64项,具体实施日期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全部指标的实施最迟不得晚于2012年7月1日。 城市自来水的国家标准(GB5749-85)检测项目单位国家标准 色度度不超过15度 浑浊度NTU 不超过3度 嗅和味不得有异嗅异味 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 PH 6.5-8.5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铁mg/L 0.3 锰mg/L 0.1 铜mg/L 1.0 锌mg/L 1.0 挥发酚(以苯酚计)mg/L 0.002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 硫酸盐mg/L 250 氯化物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氟化物mg/L 1.0 氰化物mg/L 0.05 砷ug/L 50 硒ug/L 10 汞ug/L 1 镉ug/L 10 铬(六价铬)mg/L 0.05 铅ug/L 50 银ug/L 50 硝酸盐氮mg/L 20 氯仿ug/L 60 四氯化碳ug/L 3 苯并(a)芘ug/L 0.01 滴滴涕ug/L 1 六六六ug/L 5 细菌总数个/L 100 总大肠菌群个/L 3 总α放射性Bq/L 0.1 总β放射性Bq/L 1.0 余氯mg/L ≥0.30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到、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实现水域功能与达功能类别标准为同一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规范和卫生要求以及对水源选择、水源卫生防护、水质监测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引用标准 GB 5750-85《标准检验法》。 GB 17051-1997《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1993。 3定义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3.1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用和生活的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 3.5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加压、贮存、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生活饮用水水质规范和卫生要求 4.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管网水 4.2.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项目限值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 色度 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 浑浊度 不超过1度(NTU)①,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度(NTU)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 PH 6.5~8.5 总硬度(以CaCO3计) 450 (mg/L) 铝 0.2 (mg/L) 铁 0.3 (mg/L) 锰 0.1 (mg/L) 铜 1.0 (mg/L) 锌 1.0 (mg/L) 挥发酚类(以笨酚计)0.002 (mg/L)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0.3 (mg/L) 硫酸盐 250 (mg/L) 溶解性总固体 1000(mg/L) 耗氧量(以O2计) 3 (mg/L),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mg/L② 毒理学指标 砷 0.05(mg/L) 镉 0.005 (mg/L) 铬(六价) 0.05(mg/L) 氰化物 0.05(mg/L) 氟化物 1.0 (mg/L) 铅 0.01(mg/L) 汞 0.001 (mg/L) 硝酸盐(以N计)20(mg/L) 硒 0.01(mg/L) 四氯化碳 0.002 (mg/L) 氯仿 0.06(mg/L)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来水水质国家标准

表?1?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评价指标限值 1?微生物指标?a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 CFU/100mL) 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 CFU/100mL) 菌落总数?(CFU/100mL)100 2?毒理指标 砷/(mg/L)0.01 镉/(mg/L)0.005 铬(六价)/(mg/L)0.05 铅/(mg/L)0.01 汞/(mg/L)0.001 硒/(mg/L)0.01 氰化物/(mg/L)0.05 氟化物/(mg/L) 1.0 硝酸盐(以N计)/(mg/L)10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三氯甲烷/(mg/L)0.06 四氯化碳/(mg/L)0.002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0.01 甲醛(使用臭氧时)/(mg/L)0.9 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 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15 浑浊度(散射浑浊度单位)/NTU 1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 臭和味无臭味、异味 肉眼可见物无 pH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铅/(mg/L)0.2 铁/(mg/L)0.3 锰/(mg/L)0.1 铜/(mg/L) 1.0 锌/(mg/L) 1.0 氯化物/(mg/L)250 硫酸盐/(mg/L)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 耗氧量(COD Mn?法,以O2计)/(mg/L) 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 mg/L?时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在各种水体,特别是污染水体中存在有大量的有机物质,适于各种微生物的生长,因此水体是仅次于土壤的第二种微生物天然培养基。水体中的微生物主要来源于土壤,以及人类的动物的排泄物及污染。水体中微生物的数量和种类受各种环境条件的制约。 一般认为,水中微生物以革兰氏阴性杆菌占有较大优势。与其他水体相比,河水及溪水中革兰氏阳性菌相对较多,这是因为陆地微生物冲洗污染的缘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提供了水质中细菌总数和总大肠菌群的检测方法。 1、国家标准中,细菌总数是指1ml水样在营养琼脂培养基中,于37℃经24h培养后,所生长的细菌菌落的总数。 对生活饮用水,直接吸取1ml水样于平皿中,加入营养琼脂后混匀,37℃培养24h,进行计数。 对水源水,根据情况对样品进行10倍梯度稀释,选择适宜稀释液1ml,加注平皿,营养琼脂混匀,37℃培养24h,进行计数。 按照规定格式报告每毫升水中细菌总数。 2、国家标准中,利用总大肠菌群作为粪便污染的指标。总大肠菌群是指一群需氧及兼性厌氧的,37℃生长时能使乳糖发酵,在24h内产酸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无芽胞杆菌。水样中总大肠菌群数的含量,表明水被粪便污染的程度,而且间接地表明有肠道致病菌存在的可能。 国家标准物质提供了多管发酵法及滤膜法检测总大肠菌群的方法。 3、多管发酵法检测总大肠菌群,分为三步:初发酵试验,平板分离,复发酵证实试验。 初发酵试验,采用乳糖蛋白胨培养液37℃培养24h,观察产酸产气情况。对阳性管培养物,接种于品红亚硫酸钠培养基或伊红美蓝培养基,观察菌落特征,并进行革兰氏染色和镜检。对典型和可疑菌落,接种于乳糖蛋白胨培养液,进行复发酵证实试验,并根据标准所附检数表报告结果。 其中,对生活饮用水,初发酵试验接种水样总量300ml,即100ml接种2管,10ml接种10管,采用两个稀释度,12支发酵管。对水源水,初发酵试验接种水样总量55.5ml,即10ml接种5管,1ml接种5管,0.1ml接种10管,共采用三个稀释度,15支发酵管。两种接种方法,所用的检数表是不同的。 4、滤膜法检测总大肠菌群,就是利用微孔滤膜,过滤一定量水样,将水样中含有的细菌截留在滤膜上,然后将滤膜帖放在选择性培养基上(如品红亚硫酸钠培养基),经培养和证实试验后,直接计数滤膜上生长的典型大肠菌群菌落,并计算出每升水样中含有的总大肠菌群数 注意;菌落总数测定中,应选择合适的稀释度进行。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规定每毫升不得超过100个,因此可以直接吸取1毫升到平板进行培养。 培养时间。与食品中菌落计数不同,测定水中细菌总数,培养时间采用24h。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 文章出处:网责任编辑:作者:人气:101834发表时间:2013-08-26 10:50:00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城镇供 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 准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鄂学礼、陈昌杰、陈西平、张岚、陈亚妍、蔡祖根、甘日华、 申屠杭、郭常义、魏建荣、宁瑞珠、刘文朝、胡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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