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工程风险控制

危险性较大工程风险控制
危险性较大工程风险控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控制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制[2009]8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大型化工项目建设将涉及到《办法》所列的七大基本条目,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的工程是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过了常规的规模可能造成的风险较大,此类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还需要专家论证后才可实施。

本控制要点主要从控制管理流程、专项方案编制容、方案实施及控制要点四部分来加以分析说明。

一、控制流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控制程序主要有以下七个过程,具体工作程序见图1。

1、划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签约后,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施工管理技术人员针对合同约定的项目容,结合设计提供的图纸对项目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

2、辨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对于划分出的分部分项工程对照《办法》所列条目进行甄别。

3、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分析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专项方案审查。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对超过一定规模的提出进行专家论证的建议,一般规模的审批后下发项目实施。

5、专家论证。对在审核中发现风险较大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方案的论证。

6、完善方案。对专家论证通过的专项方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专家意见进行收集,并将意见纳入专项方案,对专家论证没有通过的专项方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订,并再次进行专家论证。

7、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审查,论证通过的安全专项方案进行签字,现场总监理工程师

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批签字。项目拿到经过审批通过的专项方案,按照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

图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流程图

二、专项方案编制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专项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要介绍;施工平面布局;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性文件、标准、规及图纸、国标图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实行建筑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实行专业分包的可以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但必须经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或组织专家论证。

对编制完成的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根据对《办法》的理解及国EPC总承包项目管理现状,实行EPC总承包的由施工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专项方案编制,并报EPC总承包商及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审核,超过一定规模的,由施工分包单位组织进行专家论证。

对编制完成的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分包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报EPC

总承包商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及质量、安全、施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分包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参加论证的人员必须包括论证专家(不得与施工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专家)、建设、勘探设计、监理单位项目部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以及相关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并参加,对于专家提出的意见要对方案进行整理并写入方案中。

对于经过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需要修订的,修订完必须重新审核论证后方能实施。三、方案实施

施工阶段应严格按经审核及论证签字确认的方案容组织施工,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参与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覆盖参与施工的所有人员,并在交底文件上签字签认,对中途参与该分项工程施工的必须由负责该项工程的技术人员进行单独交底。负责实施的技术人员除了参与分部分项专项方案的技术交底外,还应对参与施工的所有工种的作业人员进行工种的安全作业指导书的交底,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实施过程中做好过程安全监管。在方案实施过程中除了做好日常的安全监管工作外,总包单位必须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专项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过程安全监督,监督实施过程是否按照方案的要求落实了各项安全措施,参加施工的人员是否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控制措施中应包含紧急情况的处置方措施,一旦发生事故苗头,还应按照专项方案对应的应急措施进行应急处置,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3、实施中做好制度建设,并付诸实施。总包单位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安全检查,施工单位还应按照方案的要求确保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投入优先。

4、施工完成后应组织进行验收。施工完成后施工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合格后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项目安全负责人组织监理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确认的,不得投用。

四、安全控制要点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护体系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①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②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 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 m2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②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③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①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②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③悬挑式脚手架工程。④吊篮脚手架工程。⑤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⑥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①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②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它:①建筑幕墙安装工程。②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③人工挖扩孔桩工程。④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⑤预应力工程。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范围(需专家论证):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支护与降水;或工程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实行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包单位编制。但起重机械安拆、深基坑、升降脚手架工程由分包单位编制;3)(滑模、爬模、大模板等)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工程(搭设高度8m以上,搭设跨度18m以上,总荷载15KN/m2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以上;4)起重吊装工程(单件起吊重量100kn以上,起重量300KN以上的设备工程,高度200m以上。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提升高度150m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0m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6)施工高度50m以上幕墙。7)开挖深度16m以上的人工挖孔桩。 专项方案的编制单位:实行总包的,由总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承包组织编制。专项方案内容:1)工程概况2)编制依据3)施工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5)施工安装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劳动力计划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审批流程: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包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不需要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专家论证:1、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2、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1)专家组成员、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专家论证的内容: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①符合合同或招标文件的要求②开发、使用四新③实现均衡施工,达到合理的经济技术指标④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施工⑤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个管理体系有效结合。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施工合同,施工图纸,主要规范、规程,主要图集,主要标准,主要法规,地质勘察报告,企业的各项管理手册、施工工艺标准、程序文件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①编制依据②工程概况③施工部署④施工进度计划⑤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⑥主要施工方法⑦施工现场平面布置⑧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施工组织动态管理:①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②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③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④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⑤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程序和顺序安排的原则:①先安排相应的准备工作②首先进行全场性工程的施工,然后进行单位工程的施工③三通工程应先场外后场内,由远而近,先主干后分支,排水工程要先下游后上游④先地下后地上和先深后浅的原则⑤主体在前,装饰在后⑥尽可能实现相邻工种的最大限度搭接。 进度计划的调整分为:资源优化、费用优化、工期优化的原则(①缩短持续时间对质量和安全影响不大的工作②有备有资源的工作③缩短时间所需增加的资源费用最少的工作)。 基坑支护安全控制要点:①支护方案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总监签字②支护结构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③基坑支护结构(包括支撑等)的实际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必须控制在设计允许范围内④控制好基坑支护与降水、止水帷幕等施工质量,并确保位置正确⑤控制好基坑支护、降水与开挖的顺序⑥控制好管涌、流沙、坑外地下水位变化和地表的沉陷

最新危险性较大工程划分标准2018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土方、基坑开挖施工方案 (1)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边坡支护要有设计计算书。 (2)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如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或事先没有预见到的地下电缆等,应及时停止操作,报告上级处理,严禁敲击或玩弄; (3)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高边坡的安全距离。 (4)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离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5)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6)在深基坑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大面积形象裂缝现象,必须暂停施工,报告项目经理进行处理。 (7)在基坑或深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上面土块及其物体下落砸伤头部,遇有地下水渗出时,应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 (8)涵洞基坑周边的防护:洞口尺寸大于等于300mm均作

防护,洞口小于1.5×1.5m时预埋通长筋或加固定盖板,大于1.5×1.5m的洞口,周围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搭水平安全网。 (9)人工吊运泥土,应检查工具,绳索,钩子是否牢靠,起吊时垂线下不得有人,用车子运土,应平整走道,清除障碍; (10)修坡时,要按照要求进行,人员不能过于集中,如土质比较差时,应指定专人看管; (11)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12)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高处作业施工方案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该结合工程特点,相应地制定各种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其要求如下: (1)每个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要列入该项目所涉及到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要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各种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问题,范围较为广泛,既有一般要求,如设置安全标志,张挂安全网等,也有各种专项措施(3)高处作业人员,一般每年需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实施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实施方案 xx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1 目 录 1 安全工作要点 2 2 引用标准 2 3安全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3 4 安全工作程序控制 5 4.1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要点 5 4. 2施工起重机械等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审查要点 5 4. 3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5 4.4旁站安全要点 6 5 检查标准 6 5.5基坑支护安全检查标准 6 5.6模板工程安全检查标准 7 5.10起重吊装检查标准 12 5.11施工用电检查标准 14 5.12施工机具检查标准 18 5.13“三宝”、“四口”防护检查标准 22

一、安全工作要点 (1)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3)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 二、引用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7、《建设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守则》

三、安全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不同意 同 意 不同意 同 意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制定安全方案 (项目经理)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总工程师) 编制安全实施细则 (专职安全工程师)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工程师) 上报总监办 审查意见 (专职安全工程师)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住建部印发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自6月1日 起施行。《规定》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 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勘察单位应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2018年5月22日住建部再次下发文件,对危大工程的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容 予以明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围: 1、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 (含3m )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 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 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 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总5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二、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三、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四、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的施工。 五、主要包括隧道进出洞、洞身开挖、支护及衬砌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重点针对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六、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七、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筑、爆破工程等。 八、爆破工程。 九、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十、其它 (一)距离天然气管道5-50米范围内施工。 (二)混凝土预制工程、预应力工程。 (三)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五)其他工程结构复杂、实施过程危险性较大的,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认为应该编制专项方案的工程。

附件二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土石方开挖) (一)开挖深度≥5m,需进行支护的狭窄基坑(槽)。 (二)开挖深度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道路通行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滑坡及高边坡工程 (一)滑坡量大于103m3的中型以上滑坡体。 (二)边坡高度≥20m的土质边坡、或高度≥30m的岩质边坡施工工程。 三、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一)人工挖孔桩工程。 (二)深度≥5m的挡墙基础。 (三)水深≥20m深水基础;水深≥10m的围堰工程。 四、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 (一)长度≥40m的预制梁的运输与安装、钢箱梁吊装。 (二)长度≥150m的钢管拱安装施工。 (三)高度≥40m的墩柱,高度≥100m的索塔等的施工。 (四)桥梁现浇混凝土梁模板支撑工程。其中,现浇梁模板严禁使用门式支架现浇方案,桥梁底面标高与地面相对高差大于

六种危险性较大工程

六种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必须经专家论证的工程: 1、深基坑:开挖深度达到5m及超过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含高切坡大于6 m分项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含人工挖孔桩工程、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 隧道工程). 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面荷载大于10kN/㎡,或线荷载大于15kN/m 的模板支撑系统。 4、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方大爆破工程; 5、30 m及以上无法使用操作平台的高空作业工程; 6、大江河中的深水作业; 注:①、以上6种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必须由施工企业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论证后由施工企业按论证意见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再审查签字,方可交付实施。(如5名专家其中有1名认为该“方案”不可行,则该“方案”即需另行编制,然后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②、由业主、施工、监理企业三方以《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情况告知书》 ,加盖公章后连同一份“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书”书面报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安监站。 ③、若因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或施工方案变更而产生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由施工企业按程序补报安监站;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点 (三) 、 (建筑工程) 施工方必须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审查要点: 1、土方开挖、高切坡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点: (1)“深基坑与高切坡”的施工图设计的单位是否有资质?如施工单位无此资质建议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或是由施工单位设计之后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签暑确认; (2)、“专项施工方案”对本项目的施工是否:有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并附有计算书与计算结论; (3)、“方案”中是否已将相关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全部涵盖编入? (3)、边坡支护结构设计时,其强度计算:立柱、面板、档墙及其基础的抗压、抗剪及局部承载力以及锚杆抗拉承载力是否满足要求?支护局部与整体的稳定性等要有计算书,有验算结论; (4)、是否说明对基坑开挖前、开挖过程中对基坑周边、相邻建筑物自行或请求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作水平位移、垂直位移的观测? (5)、是否单独或集中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明确有安全施工责任人与专职安全员? (6)、程序审查: “专项方案”编写人: (项目经理或企业技术人员); 审核人: (项目部技术主管或企业 技术人员); 审批人: (公司法人一级技术负责人)是否是括号内的人员签字? (如经监理机构审查符合,签字认可,即可同意实施) 注:

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一、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必须按要求严格履行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内容要做到全面具体、科 学安全可行、 二、基坑方案内容;现场工况、放坡要求、支护结构、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 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三、模板方案;工况、绘制模板设计图、根据施工条件确定荷载、对模板结构进行强度、刚度、稳定性验算、 制定安装与拆除程序及方法、冬季施工保温措施、施工安全及防火措施等 四、塔吊安拆方案;现场工况、安全施工作业程序、按拆作业人员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类型及工作位置、地 锚位置、索具准备、现场作业环境、安全防护等 五、塔吊布置;塔吊布置要从建筑物的形状、建筑物四周、施工场地的条件、吊装工艺、塔吊与其他物体的安 全距离等多方面考虑等 六、平面图的布置;设计步骤是;确定起重机的位置---确定仓库、堆场加工场地的位置---布置运输道路----布 置临时房屋----水电管线---计算技术经济指标 七、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水泥进场必须对品种、级别、出场日期进行检查、核对产品合格证和出场检验报告 八、填充墙应采取哪些抗震措施;墙长大于5米时墙顶与圈梁宜有拉结、墙长超过层高的2倍时设置钢筋混凝 土构造柱、高超过4米时墙体半高处宜设置与柱连接且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九、高强螺栓的紧固;高强螺栓的紧固顺序应使螺栓群中所有螺栓都均匀受力从节点中间向边缘施拧、初拧和 终拧都应按一定顺序进行、当天安装的螺栓应在当天终拧完毕外露丝扣不少于2-3扣 十、幕墙主要材料的复验;复验材料的品种及复验指标1、铝塑复合板的玻璃强度2、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 地区的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花岗石的放射性3、硅酮结构密封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下的拉伸粘结强度4、 石材密封胶的污染性 十一、幕墙隐蔽过程验收及质量的关键;1预埋件和后置埋件2、构建的连接节点3、变形缝及墙面转交处的构造节点4、防雷装置5、防护构造6、四周、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7、隐框玻璃幕墙玻璃板块的固定8、 单元式幕墙的封口节点。下面是隐蔽;保温材料的厚度及固定、幕墙周边与墙体接缝处保温材料的填充、隔汽 层、热桥部位断热节点、冷凝水的收集与排放、通风换气装置 十二、脚手架检查及验收程序; 十三、文明施工管理要点;现场必须实施封闭管理,现场出入口应设大门和保安值班室、现场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消防保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施工现场总 平面图。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安全网及围挡、模具、道路、仓库、土方及垃圾的堆放办公及生产临时设 施的布置与搭设等要符合施工平面图及相关规定要求 十四、施工现场的综合考评内容;建筑企业的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和建设、监理单位现场管理等、、、安全管理考评内容;安全生产体系和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实施情况等。 十五、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检查的资料;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主要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 十六、项目经理应履行的职责;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2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对项目目标整体管理3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4建立各专业的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5进行授权范围内的利益分配6收集工程资 料、准备结算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十七、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的内容: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根据工程的施工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措施计划消除安全事故 隐患、及时如实安全生产事故 十八、项目经理权限;参与项目的招标、投标及合同签订2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3主持项目经理部的工作4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5制定内部计酬办法6参与选择分包单位7参与选择和使用具有相应资质 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8企业法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十九、大体积混凝土裂缝控制;1优先选用低水化热的矿渣水泥适当使用缓凝减水剂2降低水灰比减少水泥用量3降低混凝土的入模温度控制混凝土的内外温差4及时对混凝土覆盖保温保湿材料5还可参入适当的微膨胀剂 或膨胀水泥6设置后浇缝7可二次抹面工艺减少表面收缩裂缝 二十、施工缝、后浇带的设置及处理;浇筑之前确定,宜留置在结构受力较小的部位、柱宜留置在基础、楼板、梁的顶面。与板连成的大截面梁(高超1米)留置在板底20-30mm处。单向板留置在平行板的短边位置。有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门式脚手架施工搭设方案 一、搭设准备工作 1. 编制脚手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计算内容同扣件式脚手架。 2. 脚手架大赦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建筑施工门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组这设计的要求向架设和使用人员作技术交底。 3. 对门架配件、加固件进行检查验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构配件。 4. 对脚手架的搭设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并做好排水。 二、搭设技术要求 (一)地基处理 1. 为保证明地基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立杆基础施工应满足5.4.1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当脚手架搭设在结构楼面、挑台上时,立杆底座下应铺设垫板或垫块,并对楼面或挑台等结构进行轻度验算。 2. 在脚手架基础上应弹处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要准确。(二)门式脚手架搭设程序 1. 脚手架的组装:应自左端延伸向右端,自下而上按步架设,并逐层改变搭设方向,减少误差积累,不可自两端相向搭设或相间进行,以避免结合处错位,难于连接。 2. 脚手架搭设的顺序: 铺设垫木(板)→安放底座→自一端起立门架并随即装交叉支撑→安装水平架(或脚手板)→安装钢梯→安装水平加固杆→照上述步骤,逐层向上安装→按规定位置安装剪刀撑→装配顶步栏杆。

3.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配合施工监督,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件三步或自由高度小于6m,以保证脚手架稳定。 (三)架设门架及配件安装注意事项 1. 交叉支撑、水平架、脚手板、连接棒、锁臂的设置应符合构造规定。 2. 不同产品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 3. 交叉支撑、水平架及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 4. 各部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柱状态。 5. 水平架或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应满铺。 6. 钢梯的位置应符合组装布置图的要求,底层钢梯可跨越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折。 7. 挡脚板(笆)应在脚手架施工层两侧设置,栏板(杆)应在脚手架施工层外侧设置,栏杆、挡脚板应在门架立杆的内侧设置。 (四)水平加固杆、剪刀的撑安装 1. 水平加固杆、剪刀撑安装应符合构造要求,并与脚手架的搭设同步进行。 2. 水平加固杆应采用扣件与门架在立杆内侧连牢,剪刀撑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外侧连牢。 (五)连墙件的安装 1. 连墙件的安装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搭设完毕补作。 2. 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处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时,应采用临时加强稳定措施,直到连墙件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3. 连墙件埋入墙身的部分必须牢固可靠,连墙件必须垂直于墙面,不允许向上倾斜。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工程施工设计方案

伊川县文化中心馆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林州建总建筑工程 年月日

目录 一土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2) 二钢筋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3) 三模板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4) 四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9) 五室外装饰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9) 六门窗安装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9) 七脚手架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10) 八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11) 九电气安装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12) 十消防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1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一、土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1、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准备工作 1)开挖前对地质、水文和地下管线(如电缆、电讯管、排水管、给水管)做好必要的调查和勘察工作。 2)做好施工场地规划工作,平整各部分的标高,保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不积水,场地周围设置必要的截水沟、排水沟。 3)根据地质报告的土壤分类情况决定土壤开挖放坡的起放点和放坡坡度,防止塌方事故的发生。 4)据本工程土方工程开挖深度和工程量的大小,选择机械挖土方案。 2、土方开挖 1)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并不得小于0.5m。 2)人工不能和施工机械并行开挖,如果需要人工配合机械施工,工人和机械的之间不能小于安全距离。 3、排水 1)土方开挖及地下工程要尽可能避开雨季施工,当地下水位较高、开挖土方较深时,应尽可能在枯水期施工,尽量避免水位以下进行土方工程。 2)防止基坑浸泡,除做好排水沟外,要在坑四周做挡水堤,

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坑要做排水沟、集水井以利抽水。 3)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挖方深度度尺寸、选用集水坑或井点降水。 4)采用井点降水,降水前应考虑降水影响围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可能产生附加沉降、位移。定期进行沉降和水位观测并作好纪录。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4、土方开挖的安全措施 1)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2)土方开挖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3)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4)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二、钢筋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2、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3、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它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搬运回转时碰撞到电线发生触电事故。 4、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持骨架降到距模板1

1831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具体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办质〔2018〕3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 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八)应急处置措施; (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 (一)专家;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关于专家论证内容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五、关于专项施工方案修改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结论为“通过”的,施工单位可参考专家意见自行修改完善;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家意见要明确具体修改内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审核和审查手续后方可实施,修改情况应及时告知专家。 六、关于监测方案内容 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人员及设备、测点布置与保护、监测频次、预警标准及监测成果报送等。 七、关于验收人员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八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第十五条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七条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专项工程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实施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2、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由项目部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必要时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参加讨论和编制;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3、专项施工方案力求细致、全面、具体。要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说明其来源和依据。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造或实际情况相符合。为了便于方案的实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 4、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

编制。 5、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7、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8、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原审核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9、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

87号文件(危险性较大及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 [2009]87号)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9]8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八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

危险性较大工程风险控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控制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制[2009]8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大型化工项目建设将涉及到《办法》所列的七大基本条目,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的工程是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过了常规的规模可能造成的风险较大,此类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还需要专家论证后才可实施。 本控制要点主要从控制管理流程、专项方案编制容、方案实施及控制要点四部分来加以分析说明。 一、控制流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控制程序主要有以下七个过程,具体工作程序见图1。 1、划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签约后,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施工管理技术人员针对合同约定的项目容,结合设计提供的图纸对项目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 2、辨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对于划分出的分部分项工程对照《办法》所列条目进行甄别。 3、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分析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专项方案审查。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对超过一定规模的提出进行专家论证的建议,一般规模的审批后下发项目实施。 5、专家论证。对在审核中发现风险较大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方案的论证。 6、完善方案。对专家论证通过的专项方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专家意见进行收集,并将意见纳入专项方案,对专家论证没有通过的专项方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订,并再次进行专家论证。 7、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审查,论证通过的安全专项方案进行签字,现场总监理工程师

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批签字。项目拿到经过审批通过的专项方案,按照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一、钢筋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2、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3、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它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搬运回转时碰撞到电线发生触电事故。 4、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持骨架降到距模板1米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5、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 6、切割机使用前,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电源线是否破皮老化,切割机后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7、废料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8、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9、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10、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 11、钢筋冷拉时,冷拉线两端必须装置防护设施。冷拉时严禁在冷拉线两端站人或跨越、触动正在冷拉的钢筋。并经常检查

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规定时及时调换。 12、钢筋焊接方面: 1)焊机必须做接零保护,必须装设空载降压或二次侧漏电保护装置,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 2)焊工必须穿戴防护用品。电弧焊工要戴防护面罩。焊工应立在干木垫或其他绝缘垫上操作。 3)焊接过种中,如焊机发生不正常响声、变压器绝缘电阴过小导线破裂、漏电等,均应立即进行检修。 二、预制构件安装(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2、吊车吊运空心楼板时,不得超重,楼板就位时,只准吊一块,楼板捆扎必须四点吊。 3、运输道路要平,用车子装板时,注意力要集中,小心踏空。 4、不准使用缺角、裂缝超过规定的预制构件。 5、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吊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应进行试吊。 6、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生根处须安全可靠。 7、吊车行走道路和工作地点应坚实平整,以防沉陷发生事故。 8、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9、使用撬捧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含注释和危大工程界定) 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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