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按八类工伤风险行业类别确定工伤保险缴费基准费率的通知

关于用人单位按八类工伤风险行业类别确定工伤保险缴费基准费率的通知

关于用人单位按八类工伤风险行业类别确定工伤保险缴费基准费率

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完善我省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5〕6号)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6号),深圳市将于2016年7月起,按八类工伤风险行业类别确定各单位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行业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深圳市社保局通过与商事主体登记部门注册信息比对,确定各单位的工伤风险行业类别,目前将各单位的行业类别在官网公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天。

调整后,我司社保账户按照八类工伤风险行业类别确定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0.28%。

社保局相关公告网址如下:

https://www.360docs.net/doc/6c8551977.html,/sbjxxgk/tzgg/siyl/201606/t20160624_3721320.htm

以上变动自2016年7月起执行,如您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深圳中智客服专员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深圳中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深圳中智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8日

重庆工伤2021标准明细(最新)

2021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简表)

2020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2020年重庆市工伤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三、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及类别划分

企业工资费用中社保部份缴纳比例 按员工每月工资总额计算 养老保险:企业20%,个人8% 医疗保险:企业10%,个人2% 工伤保险:工资总额2% 生育保险:工资总额0.9% 失业保险:工资总额2%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及类别划分 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 行业包括: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业,居民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餐饮业,住宿业,零售业,批发业,邮政业,仓储业,电信和其他传输服务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社会保障业,社会福利业十新闻出版业,卫生,电视、广播、电影和音像业,教育,文化艺术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专业技术业,城市公共交通业。 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0%) 行业包括:房地产业,环境管理业,娱乐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水利管理业,饮料制造业,体育,公共设施管理业,食品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林业,农业,畜牧业,牧、渔业、林、农、渔服务业,藤、竹、木材加工及木、草制品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造纸及纸制品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机械制造业,专用机械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装饰业,建筑安装业,其他建筑业,地质勘查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辖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0%) 行业包括:炼焦及核心燃料加工业,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其他采矿业。

2019北京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2017北京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北京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怎么算?工伤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 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北京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2016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北京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呢?据悉,2016年7月1 日起,北京市将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最低行业基准费率从现行的0.5%降至0.2%,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从三类细分为八类, 实现了工伤保险费率的“总体降低”。 2016年7月1日起,北京市将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最低 行业基准费率从现行的0.5%降至0.2%,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 从三类细分为八类,实现了工伤保险费率的“总体降低”。对于有些费率或将上升的行业,则采取“就低不就高”原则仍按现行标准执行。调整后,北京将比国家新的平均费率低0.25 个百分点。 按照工伤风险程度,目前北京市将各行业用人单位划分为三个类别,分别执行0.5%、1%、2%左右的行业差别基准费率。北京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布,从今年7月后,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将调整,届时将由现行的三类细化为八类,风险程度最低的有社会团体、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等,最高的多为矿采行业。具体来说,一类至八类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不同比例执行,一类至八类分别为0.2%、0.4%、0.7%、0.9%、1.1%、1.3%、1.6%、

1.9%。 对于有些费率或将上升的行业,则采取“就低不就高”原则仍按现行标准执行。 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细化为八类 按照工伤风险程度,目前北京市将各行业用人单位划分为三个类别,分别执行0.5%、1%、2%左右的行业差别基准费率。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布,从今年7月后,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将调整,届时将由现行的三类细化为八类,风险程度最低的有社会团体、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等,最高的多为矿采行业。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实现了工伤保险费率的“总体降低”,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最高 行业基准费率由2%降至1.9%。由于工伤保险是由企业缴纳, 所以此举对企业是一大利好。 费率随事故率上下浮动 根据新规定,在新的费率政策正式实施一至三年内,北京市将对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制定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并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等相关指标均将纳入监测,每一至三年核定是否浮动,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 其中,一类行业将被分为三个档次,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以向上浮动到基准费率的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将分 别被分为五个档次,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以分别向上浮动到基准费率的120%、150%,向下浮动到基准费率的80%、50%。安全生产环境良好、事故率低的参保单位可以适当下浮工伤保

2017年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2017年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项目 待遇 备注 计算基数 月份比例 支付渠道 医疗期间 停工留薪 原工资 12个月 用人单位 经劳鉴委确认,可延长不超过12个月 医疗费用 实报实销 基金 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后按范围报销 伙食补助 8元/天 《关于报销交通食宿费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通知》市外就医:交通费据实报销;伙食补助50元/人/天;住宿费100元/人/天 医疗终结 辅助器具

国家标准 基金 经劳鉴委确认,可以安装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轮椅等 护理费 完全护理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停工留薪期间由所在单位负责 大部分护理 40% 部分护理 30% 一至四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 本人工资 27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级 25个月 三级 23个月 四级

21个月 伤残津贴 一级 90% 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由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基金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级 85% 三级 80% 四级 75% 五至六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 本人工资 18个月 本人工资(同一至四级) 六级 16个月 伤残津贴 (保留工作) 五级 70%

用人单位 保留劳动关系,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放;并由用人单位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保费。其余同一至四级 六级 6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2个月 基金 六级 10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 60个月 用人单位 本人提出或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0%,9年以上不满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六级 48个月 七至十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 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工作总结

工伤保险工作总结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篇一:工伤保险个人工作总结 一、目标完成情况 1、确保了全旗4553名离退休人员、689名遗属人员和7188名享受待遇农牧民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截止年末共发放养老金8099万元(其中职工养老保险金支出6599万元、农保养老金支出1500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2、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4874人,其中在职职工20321人,离退休人员4553人,比去年净增1720人,完成市级下达全年1700人任务的101%。 3、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5227人,比去年净增1120人,完成市级下达全年1100人任务的102%。其中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1363人,比去年净增705人,完成市级下达700人任务的101%。 4、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8175人(其中高危行业有40个单位3984人参保),

比去年净增2175人,完成市级下达全年2000人任务的109%。 5、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5120人,比去年净增416人,完成市级下达全年320人任务的130%。 6、农保新增14691人,达到43016人,完成旗政府下达任务的293%。 7、社会保险费收缴17872万元,其中职工养老保险收缴8319万元、农村养老保险收缴6100万元、职工医疗保险收缴2827万元,工伤保险收缴603万元,生育保险收缴23万元。共支出11386万元,其中城保支出9886万元,农保支出1500万元。社保基金累计积累亿元,其中城保积累7694万元,农保积累亿元。 8、全旗已有15248名城镇居民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其中成人2882人、学生12366人,收缴医保基金35万元,共为9名住院患者支付医药费万元。 二、工作措施和效果 (一)狠抓扩面收缴工作 扩面收缴是社保工作的生命线,为

确定工伤保险费率的原则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9078 确定工伤保险费率的原则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确定工伤保险费率的原则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8条、第9条的规定,工伤保险费费率的确定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实行现收现付制,也就是当期征缴的工伤保险费用于支付当期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其他合法支出。工伤保险费费率的确定,应该保证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各项合法项目的支出,同时又不使基金有过多积累。 二是实行行业差别费率。为了使用人单位的缴费与所属行业风险挂钩,条例在总结我国实践经验和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确定了工伤保险费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的制度,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保险费使

2020年重庆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和方式

2020年重庆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和方式 第一章:赔偿标准 第二章:赔偿项目 第三章:赔偿计算方式 第四章:其他备注 2020版白皮书

第一章:赔偿标准 2020年重庆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一、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 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 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二、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

工伤保险政策业务解读

工伤保险政策、业务解读 1、哪些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快(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和有财政差额拨款或财政经费包干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 2、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标准是多少?以后的费率如何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统一征集、统一管理,工伤保险费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市本级统筹区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标准为:一类行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3%;二类行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三类行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2%。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一至三年浮动一次。一类行业不实行费率浮动,二、三类行业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3、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根据《条例》的规定,工伤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一种是视同工伤的情形。 《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条例》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哪些情形不属于工伤?

2018年重庆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重庆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重庆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年重庆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9个月; 2、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 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 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4、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转院费用、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具体为: (1)医疗费:按100%享受。 (2)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国家规定享受,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4个月,在此期间的 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享受。 (4)转院费用: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享受。 (5)生活护理费:依据鉴定结论享受不同待遇分完全护理、大部分护理、部分护理三个等级。完全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享受。大部分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 工月平均工资的40%享受。部分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享受。 (6)辅助器具费:按国家标准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工伤医 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重庆九级工伤赔偿项目 2018年重庆市九级工伤赔偿项目有: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 3、辅助器具费用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7、停工留薪期工资 8、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9、转院费用 重庆九级工伤计算方式 2018年重庆市九级工伤赔偿计算:

工伤保险工作总结

( 工作总结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伤保险工作总结Work summary of work injury insurance

工伤保险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征缴扩面工作稳步推进。今年来,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3月份,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下达了XX年工伤保险征缴扩面目标,明确全年新增扩面人数达到4.5万人,其中:农民工扩面3万人,基金征缴XX万。二是突出扩面重点。今年来,我们始终将农民工扩面、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重点推进了建筑行业、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扩面工作。在去年年底两局下发《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今年初,经与市建设局衔接,我们下发了《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建筑企业农民

工参保程序、登记管理、“本人工资”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有利地推进了建筑企业参保工作。3月份,通过深入调研,我们拟定了商业服务业“以面积定人数”的工伤保险参保办法,5月22日,以市劳动保障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商业服务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常劳社发[XX]21号)。目前,全市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全面启动。桃源县在去年全面摸底的基础上,今年又对该县大型商业企业进行了参保可行性调研,完善了参保办法,该县花源酒店、丰彩超市等大型商业企业都已全面参保。三是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参保工作。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组成专门的扩面督导班子,对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进行政策宣传,对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参保扩面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宣传发动,常德日报社等单位已全员参保,安乡县、鼎城区等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财政代扣代缴工作已落实到位。石门县于今年元月全面启动了机关公务员参保工作,133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共8600多人纳入了工伤保险管理范畴。 (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启动。今年来,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通知》精神,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五险中,不管是哪类保险都不是免费给劳动者提供的。有的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有的是由用人单位承担。那么,其中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呢。小编马上为您带来答案,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首先,由于行业不同,工伤保险的缴费肯定不一样,带着该问题,我们首先了解针对工伤风险程度,对行业的划分为三类,其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及类别划分详情如下: 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 行业包括: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业,居民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餐饮业,住宿业,

零售业,批发业,邮政业,仓储业,电信和其他传输服务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社会保障业,社会福利业十新闻出版业,卫生,电视、广播、电影和音像业,教育,文化艺术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专业技术业,城市公共交通业。 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0%) 行业包括:房地产业,环境管理业,娱乐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水利管理业,饮料制造业,体育,公共设施管理业,食品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林业,农业,畜牧业,牧、渔业、林、农、渔服务业,藤、竹、木材加工及木、草制品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造纸及纸制品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机械制造业,专用机械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装饰业,建筑安装业,其他建筑业,地质勘查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辖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重庆工伤2020标准明细(最新)

2020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简表)

2020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2020年重庆市工伤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三、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某有限公司员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某有限公司员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247-13 某有限公司员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的各类型保险的管理。 3职责 3.1公司综合办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为公司员工购买各类型保险,对员工保险进行办理、管理、转移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3.2公司综合办负责公司各类型保险的具体业务操作;

3.3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员工保险费用,副董事长负责批准。 4工作内容 4.1社会保险险种分类及购买条件 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医疗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失业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工伤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生育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为危险工作岗位的员工,向当地商业保险机构办理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公司自行确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范围; 其他保险:为公司某些特殊或重要人员购买。 4.2社会保险的办理和报销 4.2.1各类员工社会保险由公司综合办在确定保险购买对象后统一为员工购买,编制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一览表。

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重庆市已缴工伤保险工伤等级赔付标准 ——李玉霞工伤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重灾区,其案件难易程度在法律工作者眼中却只能排到初级。因为我国的法律在这类纠纷中已经非常成熟,其赔偿标准已经精确到每个项目的计算数据都有法可依。现列举出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后,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分别应承担的费用及依据,以供有需要的人士作为参考。 注:若用人单位未缴工伤保险,本篇所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所有费用均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条,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市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费; (十)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支出。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计算方式: 一、医疗费 1、工伤保险条例30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在目前实践中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二、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市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批准到市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标准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用 辅助器具一般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劳动者自付。 五、定残后的护理费(鉴定结论出具后)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六、一级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5]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务局: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为更好贯彻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见附件)。 二、关于行业差别费率及其档次确定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各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本地区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并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报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根据统筹地区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 三、关于单位费率的确定与浮动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其工伤保险费率,并可依据上述因素变化情况,每一至三年确定其在所属行业不同费率档次间是否浮动。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统筹地区工伤保险最低费率不低于本地区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并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关于费率报备制度

重庆市工伤赔偿一览表(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最新工伤赔偿一览表 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82号文、渝劳社办法(2004)211号文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586号令 2011年1月1日实施项目待遇备注 计算基数月份比 例支付渠道 医疗期间停工留薪12个月用人单 位 最长24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医疗费用100%基金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 后按范围报销 伙食补助本单位因工出差住 院伙食补助标准 70%用人单 位 转院费用按本单位因公出差 标准 用人单 位 交通、食宿费用 医疗终结 辅助器具按国家规定标准 (鉴定委员会确认) 基金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轮 椅 护理 费 完全护理全市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50%基金按月计发 大部分护理全市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40%基金按月计发 部分护理全市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30%基金按月计发 一至 四级 一次性伤 残补助金 一级本人工资27个月基金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 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 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 职工平均工资300%或低于统 筹地区平均工资60%分别按比 例计算。 二级本人工资25个月基金 三级本人工资23个月基金 四级本人工资21个月基金 每月伤残 津贴 一级本人工资90%基金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由工伤基金补差,退休后以养老 保险代替,养保比津贴低,基金 补足 二级本人工资85%基金 三级本人工资80%基金 四级本人工资75%基金 一次性工 伤医疗补 助金 一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20个月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 伤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的,其工伤 保险长期待遇可实行一次性支 付或长期支付两种办法。一次性 支付需由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二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18个月 三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16个月

工伤保险办理流程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 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推进工伤保险经办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我部制定了《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规范和统一经办业务规程,是工伤保险业务管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规范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认真组织本地区经办管理系统的全体职工学习《规程》的具体内容,把握《规程》的精神实质和关键环节,熟练掌握《规程》的具体要求并认真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二、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集中开展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和提高工作人员严格依据规程开展服务工作的意识。要积极向企业和工伤职工有针对性宣传《规程》的主要内容和服务环节,让参保单位和职工更好地了解有关的程序和要求,强化其对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要将实施《规程》与经办机构内部科学

设置岗位、明晰管理职责和加快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岗位设置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各项工作运转流畅。 三、各地在实施《规程》过程中,可结合本地实际需要,因地制宜补充完善有关内容,努力做到各项管理标准和服务行为统一、规范。有关完善和细化情况报我部备案。 请各地注意跟踪、了解《规程》试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和办法,有关情况请及时向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反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六月十七日

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伤保险登记 第一节参保登记 第二节变更登记 第三节注销登记 第四节验证和补证 第三章工伤保险费征缴 第一节申报受理 第二节缴费核定 第三节费用征收 第四节补缴欠费 第五节编制征缴计划 第四章工伤医疗、康复与辅助器具配置管理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 第三条工伤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伤管理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伤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部门必须把工伤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并考核,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同时也是工伤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部门负责安全工作的安全员对工伤管理负具体的责任。 第五条工会是工伤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在职员工工伤及档案的管理。各部门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伤管理事务。 第六条负责分管工伤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工伤管理的专业知识,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管理工作,必须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本单位工作事故的综合分析情况,并在今后防范工伤事故的具体措施。

第三章工伤范围 第七条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业务

工伤保险办理 一、工伤认定 1、用人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伤者住院期间病例(原件): 3、伤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公章); 4、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工伤认定申请表(单位公章); 6、事情经过材料/事故报告(证明人签字、单位公章)。 工伤认定须用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1个月之内提岀申请,提出申请后,沈阳市劳动局将于申请日期起2个月之内给予答复认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如需要鉴定伤残等级的,按照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进行。 二、伤残等级鉴定 工伤等级鉴定须用人单位/伤者本人在事故发生后,1年之内向是劳动保障局提岀申请,劳动局将于申请日期2个月之内进行工伤等级鉴定。 1、填写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本人签字、单位盖章)【A】 2、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B】 3、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一份【C】 向劳动局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申请后,市劳动局应在提出申请之日的2个月之内对工伤职工进行鉴定。工伤鉴定一般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如果情况特殊,工伤职工本人行动不便,须专家组到工伤职工所在医院进行鉴定的,须提岀申请,申请材料如下: 1、情况说明(单位编写、单位公章) 2、工伤职工所在医院出示书面证明(医院公章) 审核当天,须携带上面内容中【A】、⑧、E]材料,另外需要带上能够证明病情的所有材料,比如X光片、病例、诊断书等医院材料 三、费用审核¥ 持下列资料到沈阳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接受审核:

1、工伤(亡)职工基本信息表(单位公章) 2、工伤(亡)职工工伤认定决定原件1份 3、工伤职工鉴定结论通知单原件3份 4、医药费收据原件及收费明细单 5、门诊病志、住院病志及处方 6、出院小结 7、工亡职工死亡证明 8、供养直系亲属本人户口本;在职职工工亡的,首先将养老个人账三、费用支付户清退后,方可办理工亡待遇审批 审核通过后,沈阳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会出具一份【()月份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表】 四、费用支付¥ 1、(XX)月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审批明细表(单位财务公章) 2、(XX)月份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表(单位公章) 3、工伤保险医疗凭证粘贴用纸(贴上【医药费收据原件】) 4、收费明细单(贴在一张白纸上) 5、单位开户行、账户(单位公章)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最新方案.doc

2019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最新方案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最新方案 《通知》下发后,全省各市已按规定下调了各类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调比例最低为10%,最高为50%,全省平均下调比例约30%,按年计算一年可以减轻全省参保单位缴费约21亿元,惠及企业等180多万家单位、3100多万名职工。据了解,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并不受影响,而且每年还会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逐步调整提高。 深圳最低:工伤保险平均缴费费率仅为0.21% 据了解,前三季度,广东省工伤保险平均缴费费率为0.63%,平均缴费工资2910元,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18.33元,比全国平均费率低约30%,工伤保险缴费负担总体较轻。为贯彻国家决策部署,从10月起,广东省在前三次实施阶段降低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第四次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通过调整,广东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0.63%降至0.43%,其中深圳最低,平均费率仅为0.21%。 完善机制:实施费率浮动管理促进工伤预防 《通知》要求,各统筹地区要在6月前,调整完善差别化、可浮动的工伤保险费率,发挥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的杠杆作用。 科学制定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以向上浮动至20%、50%或向下浮动20%、50%,根据

参保单位工伤发生等情况定期确定执行基准费率上下浮动一档或二档。应每一至三年对参保单位的工伤风险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以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事故发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等级等因素,确定其费率是否浮动及浮动的档次。 加强管理:加强基金统筹管理合理调控结存规模 《通知》要求,各统筹地区要综合考量本地区累计结存规模、当期收支情况以及应对突发重大事故风险能力等因素,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分阶段逐步将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规模控制在合理适度的范围。 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规模大的统筹地区,要通过执行较低标准的缴费费率、实施单位费率浮动管理、加大工伤康复和工伤预防投入等措施,促进基金结存逐步回归正常水平。各统筹地区要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加快实现工伤保险基金全市范围的统收统支管理,为今后提高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奠定基础。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相关消息: 抚州市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为推进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增强我市工伤保险基金抵御风险能力,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近日,我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将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分为八类,各行业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3%,0.6%,0.9%,1.1%,1.3%,1.5%,1.8%,2.1%。 我市这次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作出调整完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确定了我市用人单位适用的行业分类。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我市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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