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公司内部借调管理办法

XXXXX公司内部借调管理办法
XXXXX公司内部借调管理办法

XXXXX公司内部借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公司机构调整、专业化管理等改革举措的进一步实施,人员岗位流动日益增多,为规范人员内部借调,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公司内部借调人员,均需按照本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管理。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内部借调人员为:借调期在30天以上,经借调双方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报劳动人事处审核同意并在人事系统中进行内部借调管理的人员。

第四条内部借调人员包括:

1、公司直管项目部中,非项目部所属单位的人员,内部借调到直管项目部的;

2、公司本部部门因工作需要,从基层单位借调的工作人员,借调期超过三个月的;

3、其它因工作需要,发生的基层单位间或从公司本部借调到基层单位间的人员借调,借调期超过30天的。

第三章流程

第五条公司直管项目部人员岗位调动,依据《项目管理手

册》及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其它需办理借调的,由借调单位填写《XXXXX公司内部借调审批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审批表)且负责人签署同意后,将审批表报拟借调人员所属单位负责人、公司劳动人事处、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全部签署同意后,报公司劳动人事处备案,办理工资、保险等相关借调手续。公司本部部门需从基层借调工作人员的需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劳动人事处才可办理工资、保险等相关借调手续。

第七条借调期满,未申请或未得到借调期延续批准的,由劳动人事处办理调回手续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四章人员待遇

第八条经劳动人事处备案、办理借调手续的人员,按如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1、借调后的单位依据岗位情况,规定借调人员的工作内容,较原岗位工作内容增加、工作量增大的,可以正式书面报告形式提出申请,经劳动人事处审批同意后,进行岗级浮动,待借调结束后,撤销岗级浮动;

2、借调人员自借调起始日起,工资、保险、党、团、工会关系等关系一并转入借调后的单位;

3、借调人员自借调起始日起,工资、奖金标准同借调后的单位标准,并由借调后的单位负担所发生的工资、奖金费用及保险费用;

借调人员工作管理办法

借调人员工作管理 办法

渭城区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原单位借用到其它单位执行指定的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第三条渭城区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借调人员,因工作确需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一段时间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 (二)工作任务较重,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确实不足,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 (三)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第五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和奉献

精神。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它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四)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特殊情况除外)以下。 第六条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一周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人员。 第七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一)由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提出借调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审核。借调意见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等。 (二)借调部门(单位)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领取《渭城区干部职工借调登记表》,填写有关内容,经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归口管理,科级干部、党群口工作人员借调由区委组织部审批,其余人员由区人社局审批。若借调人员同时涉及党群口和政府口,则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共同审批。

借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借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一)我市卫生系统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特殊情况除外)以下; (四)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第二条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若确实因工作需要需长期借调,则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借调期满后回原单位,由所在单位妥善安排工作。 第三条借调人员应该按审批程序审批并报局人事科备案。 第四条借调人员的管理 (一)借调人员在借调期人事关系内由原单位负责管理,享受原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 (二)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借调人员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任务,原单位应按在岗职工对借调人员做好工资、津补贴调整、职称正常晋升等事项。借调人员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与被借调单位协商解决,保证借调人员正常福利待遇的落实。 (三)借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借入单位管理,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凡违反借入单位有关规定、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服从领导以至造成不良影响的,随时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依纪按管理权限和程序给予相应处分。

(四)借调人员借调期在半年以下的,年度考核由原单位负责,由借入单位对借调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出鉴定,作为原单位对该同志年度考核的依据;借调期在半年以上(含半年)的,由借入单位负责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反馈原单位。 (五)借调人员借调期满后,其借调期间的思想、工作表现借入单位实事求是做出鉴定。 第八条借调工作纪律 (一)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本办法借调和管理人员,凡违反本办法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借调人员借调期满后,一律回原所在单位工作,借调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其他安置要求。 第九条本单位借入借出工作人员时均参照以上借入借出单位规定。 2011年11月1日

xxx公司内部借调管理办法

XXXXX公司内部借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公司机构调整、专业化管理等改革举措的进一步实施,人员岗位流动日益增多,为规范人员内部借调,特 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公司内部借调人员,均需按照本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管理。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内部借调人员为:借调期在30天以上,经借调双方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报劳动人事处审核同意并在人 事系统中进行内部借调管理的人员。 第四条内部借调人员包括: 1、公司直管项目部中,非项目部所属单位的人员,内部借调到直管项目部的; 2、公司本部部门因工作需要,从基层单位借调的工作人员, 借调期超过三个月的; 3、其它因工作需要,发生的基层单位间或从公司本部借调到基层单位间的人员借调,借调期超过30天的。 第三章流程 第五条公司直管项目部人员岗位调动,依据《项目管理

手册》及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其它需办理借调的,由借调单位填写《XXXXX公司内部借调审批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审批表)且负责人签署 同意后,将审批表报拟借调人员所属单位负责人、公司劳动人 事处、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全部签署同意后,报公司劳动人事 处备案,办理工资、保险等相关借调手续。公司本部部门需从 基层借调工作人员的需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劳动人事处才可 办理工资、保险等相关借调手续。 第七条借调期满,未申请或未得到借调期延续批准的,由劳动人事处办理调回手续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四章人员待遇 第八条经劳动人事处备案、办理借调手续的人员,按如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1、借调后的单位依据岗位情况,规定借调人员的工作内容,较原岗位工作内容增加、工作量增大的,可以正式书面报告形 式提出申请,经劳动人事处审批同意后,进行岗级浮动,待借 调结束后,撤销岗级浮动; 2、借调人员自借调起始日起,工资、保险、党、团、工会关系等关系一并转入借调后的单位; 3、借调人员自借调起始日起,工资、奖金标准同借调后的单位标准,并由借调后的单位负担所发生的工资、奖金费用及 保险费用;

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好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严格借调程序,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的管理!所以,下面就随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的相关资料吧!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严格借调程序,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的管理,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原单位借用到其他单位执行指定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身份关系、工资关系在原单位保持不变。 第三条全市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因工作需要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本部门(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缺额,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 (二)因市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阶段性工作或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务,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 (三)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第五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事业心责任感强,现实表现优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借调:(一)试用期(见习期)

未满的工作人员。 (二)组织部选调生在乡镇工作时间未满2 年的。 (三)与借调单位领导有亲属关系的人员。 第七条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 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一周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部、市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人员。 第八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由借调部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调理由、借调岗位、借调数量、借调期限、借调人员的基本要求(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特长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审批。 由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借调人选,并统一发文借调。 第九条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由借调部门(单位)负责管理,参加借调部门(单位)的相关活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享受借调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 (二)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 借调期限在6 个月以上的,应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借入单位。 原单位应按规定做好借调人员的工资福利、职称晋升等管理工作。 (三)借调人员在借调部门(单位)工作不足 6 个月的,在原单位

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最新版本

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原单位借用到其他单位执行指定的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第三条公司及所属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因工作确需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一段时间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 (二)工作任务较重,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确实不足,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 (三)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第五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四)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特殊情况除外)以下。 第六条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半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人员。 第七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一)由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提出借调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借调意见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等。 (二)借调部门(单位)在市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借调人员登记表》,填写有关内容,经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及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公司借调人员管理方案

XX 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XX借调人员工作,严肃人事调配纪律,加强借调人员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范围界定 本办法所称借调人员,是指X机关各部门因阶段性工作任务需要,暂时从各直属单位借调工作人员到XX执行指定工作,借调时间超过一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第二条基本原则 XX各部门从基层单位借调工作人员,应遵循工作需要、从严控制、归口管理、严格审批的原则。 第三条借调期限 (一)借调期限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但原则上一次不得超过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1年。部门不得因同一事由,多次从基层单位借调工作人员。 (二)借调期满后,原则上不得继续借调。确因工作需要继续借调的,应重新按照借调审批程序办理手续,但借调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年。 (三)借调期满,借调人员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立即返回原单位工作,否则视为旷工。

第四条借调程序 一、XX借调人员,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有借调需求的部门需要向XX人事部门提出借调申请,填写《借调人员申请表》(见附件1),说明借调事由、工作事由、借调时间等情况,报XX分管领导审批。 (二)XX(公司)分管领导在《申请表》签字同意后,借调部门将《申请表》送人事部门审核存档。 (三)被借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审批表》(见附件2),写明借调事由、借调岗位、借调时间等情况,送人事部门审批存档。 (四)借调人员借调期限满后,由人事部门行文确认借调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 二、XXXXX机关向其他县局(机关)借调人员,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有借调需求的单位需要向XX(公司)人事部门提出借调申请,填写《申请表》,说明借调事由、工作事由、借调时间等情况,报XX(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二)XX(公司)分管领导在《申请表》签字同意后,借调部门将《申请表》送人事部门审核存档。 (三)被借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审批表》,写明借调事由、

借调人员工作管理办法(1)

渭城区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原单位借用到其他单位执行指定的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第三条渭城区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借调人员,因工作确需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一段时间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 (二)工作任务较重,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确实不足,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 (三)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第五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和

奉献精神。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四)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特殊情况除外)以下。 第六条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一周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人员。 第七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一)由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提出借调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审核。借调意见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等。 (二)借调部门(单位)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领取《渭城区干部职工借调登记表》,填写有关内容,经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归口管理,科级干部、党群口工作人员借调由区委组织部审批,其余人员由区人社局审批。若借调人员同时涉及党群口和政府口,则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共同

借调 人员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人员借调是指一个单位借用别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不改变其隶属关系的情况,多见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解决编制不足,从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借用人员,或者存在于企业...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人员借调是指一个单位借用别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不改变其隶属关系的情况,多见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解决编制不足,从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借用人员,或者存在于企业间的经营指导、技术指导交流以及企业集团内人员交流,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借调人员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1】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池市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单位及事业单位借调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借调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人员从原单位脱产借用( 含各类抽调、跟班学习)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借调工作的主管部门按借调单位的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为同级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五条借调期限一期为3 个月。借调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因工作需要延长借调时间的,可再延长一个借调期,借调单位应在借调期满前一周按管理权限向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延长借调手续。 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需借调的,视中心工作需要的时间确定借调期限。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一段时间内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单位人员不足的。 (二)工作任务较重,本单位工作人员不足,近段时间内又不能及时充实的。 (三)因专项工作成立的临时性机构,相关单位人员调剂不出的。 (四)其他工作需要的。 第七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四)身体健康。 第八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一)借调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本人、其所在单位及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借调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书面提出借调申请。借调申请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或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拟调入考察、跟班学习等)及借调期限等。原则上不得跨市、市内不得跨县借调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需考察的除外) (二)借调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向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的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发出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调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有关要求,加强乡镇和县直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管理,切实维护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加强乡镇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市组发〔2016〕420号)、《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等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借调干部,是指根据工作需要,暂时将干部从原单位脱产借调(含抽调、挂职等)到其他单位协助工作,干部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工资关系保持不变。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借调。 第三条一般情况下,不得借调干部,特别是乡镇干部,干部的借调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严格控制借用干部。县级各部门必须是因本单位人员学习挂职、调动、退休等造成编制内人员缺额,现有力量难以完成工作的,或因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突击性工作以及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务时,才可以借用干部。

2.严格规定借用时限。借用时限以工作任务完成时间为依据,一般不超过一年。 3.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人才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控制教师、医护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借用,除非特殊情况,其他机关单位一般不得借用,以保证教育、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4.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工作人员不得借用。 5.与借用单位领导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借用。 6.借用干部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统一审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不得借用。 第四条各部门各单位一般不得借调干部,确因工作需要借调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需借调干部的。 2.在一段时间内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单位人员不足的。

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劳动管理条例,规范职工借调工作,实现人力资源的科学配置,特制订本制度。 一、借调的条件 除上级部门外,集团所属各部门间原则上不得随意借调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调工作人员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借调工作人员: (一)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人员严重不足的; (二)职能调整,工作量大,人员严重不足的; (三)岗位出现空缺,人员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工作的; (四)承担突发性、临时性工作任务,需要抽调人员的; (五)其他工作需要借调人员的。 二、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集团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所需的工作能力、学历、职称和专业素质;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借调的时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需重新办理借调手续。借调期满后,被借调人员应回原部门工作。情况特殊的可申报办理正

式调动手续。 四、借调的审批 借调人员被借调时,应首先征得被借调人本人和被借调人所在部门领导的同意,然后由借调部门向行政部提出申请,行政部报集团董事长审批后,由行政部登记、备案。 五、借调人员管理 1、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工资及正常福利待遇、工作关系不变。 2、被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日常管理由借调部门负责,借调人员要服从借调部门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3、借调人员的年度考核以集团为主,由借调部门对借调人员提出鉴定意见,作为借调人员考核的参考依据。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内各部门间工作人员借调。

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 今天小编给大家准备了有关机关事业单位解调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欢迎阅读! 人员借调一般是由于技术攻关、引进专案、确保重点建设或扩大事业范围等原因,急需某类专用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在调用有困难的情况下所采取取的临时或短期借用的办法。 假如有甲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乙用人单位由于工作需要,与甲单位协商后,请该劳动者到乙单位为乙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形。 借调人员,甲、乙两个用人单位需要认真协商,并签订借调人员协议。该协议应将借调时间、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涉及被借调人员的劳动权利、义务约定详细、明确。例如被借调人员的工资是多少,由谁承担,由谁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由谁承担等。顺便讲明,被借调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无论由甲单位还是乙单位承担,负责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的单位必须是甲用人单位,因为被借调人员是与甲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如果被借调人员因劳动权利义务与乙单位发生纠纷,甲单位有责任与乙方协商解决纠纷。如果该纠纷得不到解决,被借调人员欲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将甲单位作为被诉人,将乙单位作为第三人,要

求其参加仲裁活动。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池市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单位及事业单位借调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借调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人员从原单位脱产借用( 含各类抽调、跟班学习 )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借调工作的主管部门按借调单位的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为同级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五条借调期限一期为个月。借调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因工作需要延长借调时间的,可再延长一个借调期,借调单位应在借调期满前一周按管理权限向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延长借调手续。 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需借调的,视中心工作需要的时间确定借调期限。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一段时间内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单位人员不足的。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人员借调是指一个单位借用别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不改变其隶属关系的情况,多见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解决编制不足,从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借用人员,或者存在于企业间的经营指导、技术指导交流以及企业集团内人员交流,下面是带来的借调人员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池市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单位及事业单位借调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借调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人员从原单位脱产借用( 含各类抽调、跟班学习 )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借调工作的主管部门按借调单位的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为同级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五条借调期限一期为 3 个月。借调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因工作需要延长借调时间的,可再延长一个借调期,借调单位应在借调期满前一周按管理权限向同级组织人社部

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延长借调手续。 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需借调的,视中心工作需要的时间确定借调期限。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一段时间内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单位人员不足的。 (二)工作任务较重,本单位工作人员不足,近段时间内又不能及时充实的。 (三)因专项工作成立的临时性机构,相关单位人员调剂不出的。 (四)其他工作需要的。 第七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四)身体健康。 第八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一)借调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本人、其所在单位及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借调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书面提出借调申请。借调申请须注明被借调人的

中心借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中心借调工作人员管 理规定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目录 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中心内部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范围界定 本办法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岗位借用到其他岗位执行指定的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岗位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中心各岗位内部借调工作人员,应遵循工作需要、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借调原因 (一)在一段时间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岗位(中心)工作人员不足的。

(二)应急性工作,本岗位(中心)工作人员确实不足,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 (三)领导规划安排。 (四)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五)其他。 第四条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累计超过半年;临时抽调人员参与专项工作,原则上1次不得超过1周,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个月。若确实因工作需要需长期借调,则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借调手续,借调期满后返回原专业组,由原专业组妥善安排工作。 第五条借调程序 (一)有借调需求的专业组(借入专业组)填写《中心内部人员借调单》经主管审核,借出专业组主管审核,分管副经理审核,经理审核批准。(借调期限小于等于一个月审批至分管副经理即可,大于一个月需审批至部门经理)。 (二)有借调需求的专业组将经理审核批准的《人员借调单》交中心人事员存档。 (三)《中心内部人员借调单》填写相关内容,人员编码,姓名,借调日期(从开始到结束日期)、借调事由。

员工借调管理办法

员工借调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人员借调工作的管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外单位借调公司员工(借出) 第二条“借调单位”或“外单位”的定义 借调单位指本公司以外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司和其它合法的团体。 第三条借调的程序 1、借调单位须向公司出具书面借调函,借调函应明确借调的人员和借调的日期、期限。 2、经公司研究并征求借调人员同意,由公司复函,并由公司与借调单位、借调人员签订《三方借调协议》附件1。 第四条借调期间的待遇 1、借调期间,借调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岗位津贴以及其它福利由公司负责,公司应提前与借调单位约定好借调人员的薪资待遇与发放标准。 2、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与公司的人事关系保持不变,借调人员不再承担原岗位工作任务,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入其在公司的工作年限。 3、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可以参加借调单位的一切集体活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享受借调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 第五条、借调期间的管理 1、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由借调单位负责管理,借调人员须遵守借调单位的管理制度,如发生违纪行为的借调单位有权进行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经教育无效的可

退回公司,但须提前30天通知公司,对于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借调人员,公司有权依据公司的有关制度追加处分。 2、借调人员借调期间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借调单位负责进行,借调单位应对其借调期间的工作表现做出鉴定,并定期向原单位反馈。 3、借调期间,如借调人员违反借调单位劳动、工作纪律,致使借调单位正常 工作无法开展的或者借调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结束借调关系,并得到借调单位同意的,三方即可终止借调关系。 4、借调协议三方,如任何一方因非过错原因需提前终止借调关系的,可与另外两方协商,但应提前30天通知,并协商对另外两方做出适当补偿。 第三章公司借调外单位员工(借入)第六条借调的程序 1、公司各部门如需借调外单位人员,需报公司人资部,经总经理、董事长研究批准,由公司人资部按照公司的用人标准组织考核,合格后方可借调。 2、公司与外单位、借调人员签订三方借调协议。 第七条借调期间的待遇 1、借调期间,借调人员的薪资待遇、社保关系由外单位负责,需在借调协议的中予以明示。 2、公司仅与借调人员发生借调关系,没有劳动人事关系。 第八条借调期间的管理 1、借调期间,借调人员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如发生违纪行为的,公司有权进行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经教育无效的可退回外单位。 2、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与外单位劳动合同期满,如不续约,借调协议也即自动终止,用人部门拟吸纳为正式成员的,需报总经理,经总经理、董事长研究批准后,方可纳入正式编制。 3、借调协议三方,如任何一方因非过错原因需提前终止借调的,可与另外两方

事业单位关于借调人员管理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借调规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事业单位关于借调人员管理规定:事业 单位人员借调规定 为加强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关于借调工作人员的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事业单位关于借调人员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事业单位关于借调人员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严格借调程序,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的管理,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有关管

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 员从原单位借用到其他单位执行指定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身份关系、工资关系在原单位保持不变。 第三条全市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适用本 办法。 第四条因工作需要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部门(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缺额,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 (二)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阶段性工作或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务,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

(三)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第五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事业心责任感强,现实表现优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借调:

(一)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二)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在乡镇工作时间未满2年的。 (三)与借调单位领导有亲属关系的人员。 第七条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一周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人员。 第八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中心借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中心借调工作人员管理 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目录 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中心内部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范围界定 本办法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岗位借用到其他岗位执行指定的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岗位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中心各岗位内部借调工作人员,应遵循工作需要、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借调原因 (一)在一段时间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岗位(中心)工作人员不足的。

(二)应急性工作,本岗位(中心)工作人员确实不足,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 (三)领导规划安排。 (四)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五)其他。 第四条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累计超过半年;临时抽调人员参与专项工作,原则上1次不得超过1周,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个月。若确实因工作需要需长期借调,则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借调手续,借调期满后返回原专业组,由原专业组妥善安排工作。 第五条借调程序 (一)有借调需求的专业组(借入专业组)填写《中心内部人员借调单》经主管审核,借出专业组主管审核,分管副经理审核,经理审核批准。(借调期限小于等于一个月审批至分管副经理即可,大于一个月需审批至部门经理)。 (二)有借调需求的专业组将经理审核批准的《人员借调单》交中心人事员存档。 (三)《中心内部人员借调单》填写相关内容,人员编码,姓名,借调日期(从开始到结束日期)、借调事由。

临时用工及借用人员管理办法

临时用工及借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加强公司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临时用工是指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人员。借用人员是指因工作特殊需要从外单位借到本公司帮助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管理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是临时用工和借用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工和借用人员的合同签订与考核。 3.2 用人部门负责按规定对临时用工和借用人员进行管理。 第四条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可以向公司申请增加人员: 3.1.1人员总量未达到公司核定的定员标准,且确需补充人员的单位; 3.1.2公司技术力量缺乏,工作又急需配置生产经营骨干的单位。 3.2 公司各部门用人,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任何部门不能擅自招收人员和使用临时工。对于不经公司批准,擅自招收人员和使用临时工的,不予支付工资和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3.3 不准安排亲友在本人直接管理的部门做临时工。 3.4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3.4.1 政治思想素质好,有敬业精神,热心为公司的事业发展服务,身体

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和不良嗜好,与原单位不存在经济或其他纠葛。 3.4.2 应具备相应岗位的一定专业工作经验,专业资格,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3.4.3 专家顾问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3.4.4 服务人员要求五官端正,年龄18岁以上,不超过25岁。 3.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不予录用;若录用后发现,公司有权予以辞退:3.5.1 有违法犯罪前科或牵涉案件未定性者。 3.5.2 有精神病、癫痫病、传染病及身体素质差不能胜任工作者。 3.5.3 吸毒、逃避计划生育、开除公职、无端闹事者等; 3.6 临时用工和借用人员由各用人部门具体管理。包括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上岗后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考勤、考核、劳动纪律检查监督、工作安排及具体问题的处理。 3.7 公司录用的人员必须经安全三级教育后方可上岗,从事起重、电工、焊工、锅炉工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有特殊工种作业证,需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安全教育和所需培训内容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通常情况下,安全教育在三天以内,培训时间在一周以内。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第五条用工的申报和审批 5.1 用工部门应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申报临时用工使用计划(包括岗位、人数及用人的基本条件),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综合平衡后送交公司总经理批准(零星用工除外)。

借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借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一)我市卫生系统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特殊情况除外)以下; (四)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第二条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若确实因工作需要需长期借调,则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借调期满后回原单位,由所在单位妥善安排工作。 第三条借调人员应该按审批程序审批并报局人事科备案。 第四条借调人员的管理 (一)借调人员在借调期人事关系内由原单位负责管理,享受原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 (二)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借调人员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任务,原单位应按在岗职工对借调人员做好工资、津补贴调整、职称正常晋升等事项。借调人员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与被借调单位协商解决,保证借调人员正常福利待遇的落实。 (三)借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借入单位管理,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凡违反借入单位有关规定、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服从领导以至造成不良影响的,随时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依纪按管理权限和程序给予相应处分。 (四)借调人员借调期在半年以下的,年度考核由原单位负责,由借入单位对借调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出鉴定,作为原单位对该同志年度考核的依据;借调期在半年以上(含半年)的,由借入单位负责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反馈原单位。

(五)借调人员借调期满后,其借调期间的思想、工作表现借入单位实事求是做出鉴定。 第八条借调工作纪律 (一)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本办法借调和管理人员,凡违反本办法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借调人员借调期满后,一律回原所在单位工作,借调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其他安置要求。 第九条本单位借入借出工作人员时均参照以上借入借出单位规定。 2011年11月1日

企业人员可否借调到行政单位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企业人员可否借调到行政单位 篇一:员工借调管理办法 员工借调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人员借调工作的管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外单位借调公司员工(借出) 第二条“借调单位”或“外单位”的定义 借调单位指本公司以外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司和其它合法的团体。 第三条借调的程序 1、借调单位须向公司出具书面借调函,借调函应明确借调的人员和借调的日期、期限。 2、经公司研究并征求借调人员同意,由公司复函,并由公司与借调单位、借调人员签订《三方借调协议》附件1。 第四条借调期间的待遇 1、借调期间,借调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岗位津贴以及其它福利由公司负责,公司应提前与借调单位约定好借

调人员的薪资待遇与发放标准。 2、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与公司的人事关系保持不变,借调人 员不再承担原岗位工作任务,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入其在公司的工作年限。 3、借调人员在借调期 内可以参加借调单位的一切集体活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享受借调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 第五条、借调期间的管理 1、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由借调单位负责管理,借调人员须遵守借调单位的管理制度,如发生违纪行为的借调单位有权进行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经教育无效的可退回公司,但须提前30天通知公司,对于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借调人员,公司有权依据公司的有关制度追加处分。 2、借调人员借调期间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借调单位负责进行,借调单位应对其借调期间的工作表现做出鉴定,并定期向原单位反馈。 3、借调期间,如借调人员违反借调单位劳动、工作纪律,致使借调单位正常工作无法开展的或者借调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结束借调关系,并得到借调单位同意的,三方即可终止借调关系。

最新职工动态管理办法资料

目录 1. 总则 2. 职责界面划分 3. 招聘管理 4. 转正管理 5. 岗位调整管理 6. 竞争上岗管理 7. 借调管理 8. 系统内调动管理 9. 离职管理 10. 附则

总则 1 为规范公司的职工动态管理工作,建立人员能进能 1.1 出、能上能下的职工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管理办法。 职责界面划分 2 综合部是公司职工动态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 2.1 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行使职权。 综合部职工动态管理工作的职责: 2.2 招聘管理; 2.2.1 转正管理; 2.2.2 岗位调整管理; 2.2.3 竞争上岗管理 2.2.4 借调管理; 2.2.5 系统内调动管理; 2.2.6 离职管理。 2.2.7 招聘管理 3 3.1招聘岗位的产生: 根据公司经营生产需求,各部门在岗位编制范围内,按照统一表格格式在每月5 日前书面提出本部门人员招聘需求,经综合部综合平衡后,选择编制月度招聘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3.2 招聘实施:

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结果,按照岗位要求在公司招聘平台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负责收集简历并协同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完成初审后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确定招聘笔试、面试时间,提供场地,组织招聘笔试面试具体实施。笔试试卷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及时打印提供,并负责阅卷及结果统计分析,给出笔试结论。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招聘工作小组负责面试组织工作,并负责向应聘者解释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 通过笔试面试后,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在 3 个工作日内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提交聘用呈报,待审批通过后,负责及时通知拟聘用人员到岗,并办理入职手续。 3.3 入职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时到岗后,向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提交以下资料:职工登记表(电子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材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派遣证;指定医疗机构的入职健康查体证明;岗位要求相关学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吋免冠彩色照片2张。所有原件仅作核对之用,核实真伪后退还本人,留存复印件。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综合部定期组织的新入职职工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有转正资格,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聘用人员需在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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