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pre ipo怎么购买

新三板pre ipo怎么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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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6d12246145.html, 对于私募基金有部分了解的朋友们来说,私募股权基金是知道的,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新三板preipo是什么呢?要如何购买呢?金斧子小编精心整理了资料,为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新三板preipo及新三板pre ipo怎么购买。

什么是新三板preipo及新三板

一个企业挂牌新三板的项目,就是一个简版的IPO。这有两层意思,一是它与IPO上市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一定要严格要求(如果企业有转板IPO的计划,则更应如此);二是它与IPO相比,门槛低、流程少、时间短、费用省,所以流程可以适当简化,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死搬IPO的所有规则。

IPO即首次公开募股,根据最新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发行人需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6d12246145.html, 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等。

IPO需要满足的条件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新三板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5、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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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投资新三板有三个参与途径

当前,个人投资者参与新三板投资有三个途径:一是二级市场直接投资,二是购买金融机构发售的相关理财产品,包括资管、私募、信托等类产品。三是参与一些创新型互联网金融平台以股权众筹的方式参与。建议以第二种方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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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的企业IPO股改及上市操作手册

最全的企业IPO股改及上市操作手册第一部分:股份制改制问题汇总 一、股份公司改制七大流程 二、股份制改制的先决条件 三、股份制改制的操作步骤 第二部分:IPO股改问题汇总分析 第三部分:企业IPO成本分析 第四部分:新三板股改法律问题 第五部分:企业股改改实务操作指南 民企纵横,服务民企第一品牌 第一部分:股份制改造问题汇总 一、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七大流程: 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第二、清产核资

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 第三、界定企业产权 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负有多重财产权利,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为纠纷的源头,所以需要对其进行产权界定。企业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借此,要明确哪些资产归属国家,哪些资产的哪些权能归属于哪些主体。 第四、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指为资产估价,即经由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的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认。资产评估要遵循真实、公平、独立、客观、科学、专业等原则。其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有形资产。其程序包括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等几个步骤。资产评估经常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第五、财务审计

IPO及新三板审计框架协议

广东新协力集团有限公司 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财务专业服务协议书 2015年8月日

甲方:广东新协力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鉴于: 1.甲方系于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公司,甲方的子公司拟通过改制新设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或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成为公众公司交易; 2.乙方系经中国证监会、财政部批准具有证券期货执业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照,全面履行。 第一条业务范围 第 1.1条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子公司改制及申报上市或新三板挂牌的财务审计机构,根据甲方子公司的改制及上市时间计划,乙方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第一阶段:尽职调查、公司重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对公司股权及组织架构、股权及业务重组、内部控制体系、财务核算、上市税务筹划、IPO或新三板挂牌时间规划提供专业建议和方案,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并持续跟进落实情况。 第二阶段:持续辅导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2)根据公司业务实际状况,结合IPO或新三板要求,协助公司完善现有会计核算体系,指导、协助公司建立起适用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规定的内部控制体系; (3)提供财务规范和税务规划的持续指导意见; (4)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贵公司日常财务规范和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现场了解和指导,公司不定期提出的需求则及时予以响应。 第三阶段:改制及设立股份公司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5)根据公司改制工作计划,对股份公司改制基准日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

新三板转板IPO步骤、注意事项及律师工作注意事项

新三板转板IPO步骤、注意事项及律师工作注意事项 一、新三板公司转板的政策现状 首先建立新三板的时候,是定义为一个独立市场的,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重要一环,意味着,新三板并非是沪深交易所的“预备队”。现在新三板实行的是类注册制,从理论上来说要比沪深股市所实行的核准制更加市场化。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果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都竞相去转板,这显然不符合新三板的发展方向。也因为这样,新三板在研究提高挂牌公司流动性时,从来没有把转板作为最重要的选项。 另外,从沪深交易所的角度来说,承接新三板转板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符合在沪深交易所相关板块上市条件的,估计至少也在2000家以上,这个数字远远大于眼下向监管部门提交公开上市申请的公司,其规模大约是已过会公司的三倍之多。显然,如果按“符合条件”就可转板的原则来操作,那么沪深两市将面临极大的扩容压力,市场是否能承受,也是令人担忧的。而如果不是“符合条件”就可转板,那么该让什么样的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呢?显然沪深交易所还没有相应的制度准备。因此转板还只停留在讨论、研究的层面,实际操作还有很长的距离。现在有不少新三板挂牌公司主动申请暂停交易,准备改到沪深交易所上市,他们这样做,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对转板缺乏信心,宁愿选择排队等待。 解决问题的出路也许就在于新三板提高自身的流动性以及融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挂牌公司,使得这些挂牌公司愿意并且能利用新三板市场实现更大的发展,新三板转板是件大事,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更牵涉新三板自身的定位以及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框架。在这方面的任何实际举措,都应该慎重再慎重。 二、新三板的转板(IPO)步骤简析 第一步:IPO辅导

新三板IPO: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顶层设计方案

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顶层设计方案 最近碰见几个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都在问一个问题,是直接持股上市好呢,还是先设一个控股公司再持股拟上市公司上市好呢,正好前面也做过一些分析,拿出来分享一下。 或者 自然人直接持股与控股公司持股只是持股方式不同而已,不影响控股股东的合计持股比例。但是基于以下原因,一般而言,我们是建议实际控制人最好成立一个控股公司对拟上市公司持股,然后再去上市,当然可以留少量一部分用于直接持股。 一、集中股权,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提高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以股权作为支付方式能力。 看两个例子一目了然。 某上市公司(信息来源于招股书)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钱忠良为实际制人。管理团队主要成员雷斌、汪建军、卜文海、王海滨、尹显庸、杨燎、张军、李远恩、张曹、龚崇明、王浩、姚兵、田琳、杨勇、黄文勇、李成静、贾云刚、冯嫔、盛科、叶娟、蓝灵以及王定英、睢迎春共23人为一致行动人。

股权如此分散,首发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忠良的股份更被稀释。按照2014年11月26日的收盘价计算,钱忠良的股份市值仅为3.5亿元左右,也就是说目前只要收购一个标的以股份支付的话,价值超过3.5个亿其控股地位就不保(虽然有一致行动协议,但是多麻烦啊)。如果将这些一致行动人全部放在一个公司然后对上市公司持股,那么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就会高很多,对外并购股权支付的空间就会大很多。 另一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为长江润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郁全和、郁霞秋、邱其琴及黄忠和四位自然人。其中,郁霞秋为郁全和之女,邱其琴为郁全和之堂侄女婿,黄忠和为郁全和之妻侄。要是他们都非得要直接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四个人合起来也就是16%左右股份,淹没在众多自然人股东中,根本谈不上控制长江润发。 二、简化上市公司信息决策流程,不用等到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上再进行决策。 由于通过将自然人股东放在控股公司层面,在股份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时,可以先在控股公司层面通过法定程序将不同意见排除,便于股份公司重大决策的进行。比如在改制重组、IPO等会议时,若是持有控股股东极小股权的股东不同意,那么在控股股东层面通过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决策权限的界定,可以形成最终的决定,保证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继续进行。而若是股份公司层面,在改制重组、IPO 等重大事项中哪怕有一个小股东不同意签字,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导致该事项进展暂缓,解决完他们的诉求才能继续。

新三板转板IPO步骤、难度和注意事项总结

新三板转板IPO步骤、难度和注意事项总结 据统计,截止至2016年11月23日,新三板共有227家已接受上市辅导的挂牌企业。其中当前有154家仍处于可交易状态,这也是当前新三板持续吸引投资者目光的一大热点。与此同时,国务院、证监会对西藏地区、东北地区及贫困地区的IPO支持政策频发,也促使部分拟上市企业根据政策要 求变更注册地址,以追求更快地走完IPO流程。目前已有5家企业完成注册地址向政策支持地区的 迁移,8家企业拟变更其注册地址。而已接受辅导的227家企业中则有10家已经位列政策扶持地区。 一、新三板的转板(IPO)步骤简析 第一步IPO辅导 企业要IPO,首先得经历IPO辅导阶段。根据现行标准,不再强制要求IPO辅导时间超过一年。由 于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经完成了股改等规范性的资本操作,成为公众公司,因此有利于这些企业快速 通过辅导阶段。 比如,2015年4月8日,海容冷链开始进入IPO上市辅导期,同年11月4日海容冷链向证监会提 交了上市申请。其完成辅导上市工作耗费的时间约为半年。如果企业进入辅导上市,首先要向证监 会申报辅导备案,而期间这些股票若无重大事项,则仍处于可交易状态,而这也为投资者提供了进 入的机会。 第二步证监会受理后停牌 如果说企业宣布IPO辅导无法证明其决心,那么当证监会受理其文件后,这一切就更明朗了,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4.1条规定,企业随后须在新三板停止转让。 2015年11月4日海容冷链向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并于2015年11 月6日领取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自2015年11月9日起,其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至今。 第三步取得上市批文摘牌 根据相关规定,在新三板二级市场参与进去的投资者,当标的IPO后,这些投资者还面临着一年的 锁定期。 考虑到一年的锁定期,投资者即使没有在股价最高点退出,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Pre-IPO标的上 市后,其估值终将向A股的同行业平均估值修复。从现有的平均估值水平来看,作为稳健的价值投资。在几年间获得两倍甚至数倍的收益,相信也远远跑赢市场平均水平了。

2020年企业上市新三板IPO股改涉税问题

企业上市IPO/新三板股改中涉税问题 1、实务操作中的“乱”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无论是新三板还是IPO往往以公司净资产整体折股,或是以净资产中一部分折股,剩余部分纳入资本公积。实践中对法人股东的相关税务处理多无异议,而对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情况,业界暂并未形成统一认识。 据统计,IPO操作中,自重启以来的100多家公司在整体变更过程中,仅有几家公司对自然人股东因整体折股而新取得股本收益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并予以披露,如“东方传动、大立科技”等。通常的处理方式是并未实际代扣代缴相应税款,而是取得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同意缓缴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并由公司自然人股东或控股股东做出“如被税务机关要求缴纳,则以个人资金如实缴纳税款,与公司无关”等类似表述的承诺,如“天龙光电、蓝色光标”等。更有一些公司采取比较大胆的做法,认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就有限责任公司以净资产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其自然人股东是否应该交纳个人所得税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故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士兰微,天龙光电”。 在新三板的操作中,绝大多数都是处于行政机关的证明+承诺这种模式,股转公司的反馈中也经常会询问主办券商和律师这类问题,大家都很头疼。 2、先知道到底什么是“净资产折股”

净资产是属企业所有、并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即所有者权益。根据我国2007年1月1日实施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26条和27条之规定,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其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一般由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构成。 有限责任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通常分为三种情况,即: (1)按照1∶1比例整体折股; (2)净资产中一部分折股,其余转入资本公积,公司股本大于整体变更前股本; (3)净资产中一部分折股,其余转入资本公积,公司股本在整体变更前后未发生变化。 我国现行《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资本公积金可以直接转为公司资本的用途,对于净资产中的其他构成部分折股的情况,其实质分别是:对于情况(1),如果存在公司将未分配利润或者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实际上是该公司将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金以股息、红利方式向股东进行了分配,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 对于情况(2),鉴于其增加了股本总额,如果存在情况(1)中所述情形,则同样是公司分配股息、红利、股东再增资的过程;

新三板公司申报IPO操作实务

新三板公司申报IPO操作实务 企业要在新三板挂牌必须符合股转系统的要求,主办券商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一起对企业的法律关系和财务处理进行整理、规范,完成股份公司改制,并帮助公司建立起以“三会”为基础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梳理、规范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 因此,原先治理混乱的小公司经过这一过程可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进入资本市场大门。挂牌后企业要按照新三板的规章制度履行披露义务,主办券商需对企业进行持续督导,保障公司规范治理的持续性。部分企业在挂牌新三板时便按主板的申报标准进行辅导,公司距离IPO的标准更近,这大大减少了IPO的规范成本,加快IPO进程。 另外,通过与证券公司的合作,券商的通道和协助也会为企业IPO提供诸多便利。 转板机制 目前来看,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与传统的新股发行上市在程序上没有任何区别,需要经过先暂停交易、摘牌、上市辅导、IPO重新上市流程。事实上,建立转板机制已提上日程。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发展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健全转板机制和退出机制。6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座谈会时也提到,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探索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转板机制,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虽然仍需时日才能正式推出转板机制,但毫无疑问,靴子终将落地。 新三板坚持开放与发展的市场化理念,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权,企业根据可以自身发展的需要,选择进入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但这不意味着新三板就是“跳板”,新三板本身要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部分,发挥其培育创业、创新、成长性中小型企业的功能,促进挂牌公司成长为优质企业。新三板正逐步完善其市场功能体系,连接其他市场板块,最终会形成可进可退、能上能下的流动机制,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公平竞争、促进创新的市场环境。 一、新三板公司申报IPO关注要点 关于新三板挂牌企业转IPO的关注问题,小兵根据自己的想法总结了以下几条,不一定准确,仅供参考: 1、审核标准存在差异是否符合IPO条件

上市辅导中,还要等多久~新三板企业转战IPO全流程

上市辅导中,还要等多久~新三板企业转战IPO全流程 江苏中旗通过发审会首发审核,12月6日,中旗股份(300575.SZ)于深交所交易系统上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次引发人们 对新三板企业IPO的热议。对绝大部分企业来说,相比于当前还需逐渐完善成熟的新三板市场,登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实现IPO 无疑更具有吸引力。Wind数据显示,截至12月7日,除去暂缓上市计划的3家挂牌企业,共有274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正在接受或已通过IPO辅导,踏上了漫漫IPO之路。 对于新三板企业来说,因为已经进行了规范,所以再次转报IPO时间上会略有优势,据统计,2016年上会审核的平均排队时间为1.86年,而IPO重启以来已经过会的4家新三板企业,排队时间大约1.56年。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IPO,聘请中介机构 公司要进行IPO,首先要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并聘请具有承销资格的券商及合格的会计事务所、律所等中介机构。对于新三板企业来说,可以聘用新三板挂牌的原中介机构,也可以重新选择其他机构。 2、中介机构尽职调查与上市辅导 经过与中介机构的沟通,公司向当地证监局报送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同时要在股转公司发布公告,公司进入上市辅导期,一般时间需要一到三个月。

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制定IPO项目进度表,合理安排申报节奏。同时,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辅导,督促其学习有关发行上市、规范运作和其他证券基础知识,辅导企业建立符合上市要求、相对完善的运营机制。 由于已经完成了股改等规范性的工作,成为公众公司,因此挂牌公司上市辅导期大幅缩短。 3、证监会派出机构辅导验收 经过一段时间的上市辅导,挂牌公司认为已经对发行上市有了充分认知和了解,不改上市决心,则向当地证监局提交辅导评估申请。公司通过辅导验收后,在股转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公司正式进入IPO申报阶段。 4、制作申报材料,向证监会提交IPO申报 通过辅导验收后,公司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机构需要对此项目进行内核,通过后,公司继续制作和完善申报材料。相比于新三板,IPO申报材料更多更细致。全部申报材料制作完毕后,由保荐人保荐并向证监会申报。从开始制作到顺利申报,大概需要两到三个月时间。 5、证监会初审,公司在股转公司暂停转让 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收到证监会的受理申请后,公司就进入了“排队”期,通常排队上发审会审核的时间大概在20个月左右。 对三板公司来说,拿到证监会的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按照股转公司业

新三板IPO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顶层设计策划方案

最近碰见几个企业的实际操纵人、控股股东都在问一个问题,是直接持股上市好呢,依旧先设一个控股公司再持股拟上市公司上市好呢,正好前面也做过一些分析,拿出来分享一下。 或者 自然人直接持股与控股公司持股只是持股方式不同而已,不阻碍控股股东的合计持股比例。然而基于以下缘故,一般而言,我们是建议实际操纵人最好成立一个控股公司对拟上市公司持股,然后再去上市,因此能够留少量一部分用于直接持股。 一、集中股权,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操纵力,提高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以股权作为支付方式能力。 看两个例子一目了然。

某上市公司(信息来源于招股书)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钞票忠良为实际制人。治理团队要紧成员雷斌、汪建军、卜文海、王海滨、尹显庸、杨燎、张军、李远恩、张曹、龚崇明、王浩、姚兵、田琳、杨勇、黄文勇、李成静、贾云刚、冯嫔、盛科、叶娟、蓝灵以及王定英、睢迎春共23人为一致行动人。 股权如此分散,首发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操纵人钞票忠良的股份更被稀释。按照2014年11月26日的收盘价计算,钞票忠良的股份市值仅为3.5亿元左右,也确实是讲目前只要收购一个标的以股份支付的话,价值超过3.5个亿其控股地位就不保(尽管有一致行动协议,然而多苦恼啊)。假如将这些一致行动人全部

放在一个公司然后对上市公司持股,那么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就会高专门多,对外并购股权支付的空间就会大专门多。 另一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为长江润发集团,实际操纵人为郁全和、郁霞秋、邱其琴及黄忠和四位自然人。其中,郁霞秋为郁全和之女,邱其琴为郁全和之堂侄女婿,黄忠和为郁全和之妻侄。要是他们都非得要直接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四个人合起来也确实是16%左右股份,淹没在众多自然人股东中,全然谈不上操纵长江润发。二、简化上市公司信息决策流程,不用等到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上再进行决策。 由于通过将自然人股东放在控股公司层面,在股份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时,能够先在控股公司层面通过法定程序将不同意见排除,

注册制下,公司IPO如何选择上市板块——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精选层)对比分析

注册制下,公司IPO如何选择上市板块——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精选层)对比分析 关 注 "" 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总体方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随即发布创业板试点注册制配套规则征求意见,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大幕正式拉开。同日,被誉为“小I P O”的新三板精选层(“精选层”)申报通道正式开放。

“注册制”这一个关键词引发了科创板、创业板、精选层这三个不同板块市场的共鸣,对一些拟上市公司而言,上市可选项增加了,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同系注册制,拟上市公司应如何选择最适合的上市板块? 1 创业板注册制了,想上就能上? 上市的难易程度的核心不在于门槛高低,而是门缝宽窄。好比最快捷亲民的地铁出行,如果没有点力气(业绩好),你能挤上去? 虽然这次创业板财务指标低于窗口指导的5000万元净利。但不要忘了,创业板原上市标准是两年1000万元净利润,标准是不是足够低,而实际执行的隐性标准是一年5000万。从监管审核的角度,企业规模大,相对风险小。从投行的角度,企业规模大,IPO成功概率高;另外融资额大,券商收益也高。所以既然数量有限,监管部门和中介机构都会优先选择规模较大的企业。如果偶尔有净利润两三千万企业IPO,都属于“惊爆”新闻,值得媒体大书特书。

从上图可以看出,虽然经历过多次发行制度改革,但每年IPO数量基本都维持在100-300家之间。即便科创板注册制推出后,科创板审核速度加快,但仅是挤压了其他板块的IPO数量。当时推出注册制的科创板时,很多公司就觉得自己很快就能IPO。实际上11个月来科创板仅上市100家,科创板堰塞湖已经毫无悬念的出现了。了解IPO的读者都清楚,证监会基本上控制在每周两次批文,每周一般4-6家。 即使创业板实施注册制了,大概率仍要控制上市节奏,据预测,未来两年,IPO数量也许能扩容到每年300-400家,加上精选层100家。如果再大扩容,A股又会跌给你看,又会重蹈扩容-大跌-减速甚至停发覆辙。所以,对于一般中小企业而言,除非特殊行业,4000万以下的企业IPO上市之路依然漫长。 2 IPO审核速度将加快? 据公开数据分析,2019年1月至今,创业板从申报到上市平均为600天。科创板审核周期明显较快,从申报到注册的时间,首批25家平均为109天,之后是平均228天。而随着科创板申报的企业增多,科创板公司审核周期从最初的80天,到现在是304天。

新三板公司申报IPO操作实务

IPO操作实务新三板公司申报 企业要在新三板挂牌必须符合股转系统的要求,主办券商与会计师事务所、完成股份公司改律师事务所一起对企业的法律关系和财务处理进行整理、规范,制,并帮助公司建立起以“三会”为基础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梳理、规范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 因此,原先治理混乱的小公司经过这一过程可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进入资本市场大门。挂牌后企业要按照新三板的规章制度履行披露义务,主办券商需对企业进行持续督导,保障公司规范治理的持续性。部分企业在挂牌新三板时便按主板的申报标准进行辅导,公司距离IPO的标准更近,这大大减少了IPO的规范成本,加快IPO进程。 另外,通过与证券公司的合作,券商的通道和协助也会为企业IPO提供诸多便利。 转板机制 目前来看,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与传统的新股发行上市在程序上没有任何区别,需要经过先暂停交易、摘牌、上市辅导、IPO重新上市流程。事实上,建立转板机制已提上日程。

专业资料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发展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健全转板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座20机制和退出机制。6月发展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谈会时也提到,探索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转板机制,但毫无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虽然仍需时日才能正式推出转板机制,疑问,靴子终将落地。 新三板坚持开放与发展的市场化理念,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权,企业根但这不意味着新三板就选择进入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据可以自身发展的需要,是“跳板”,新三板本身要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部分,发挥其培育创业、创新三板正逐步完成长性中小型企业的功能,新、促进挂牌公司成长为优质企业。能上能下的流动连接其他市场板块,最终会形成可进可退、善其市场功能体系,机制,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公平竞争、促进创新的市场环境。 关注要点一、新三板公司申报IPO 小兵根据自己的想法总结了以下几IPO关于新三板挂牌企业转的关注问题,条,不一定准确,仅供参考: IPO、审核标准存在差异是否符合条件1 专业资料 两个板块的规虽然新三板公司也会进行一系列的规范,但是新三板与IPO团队审核尺度存在不少差异,核查细致程度尤其是早期挂牌公司有所不同,则、的要求更加严格。除发行条件外,下列及投入力量也有所不同,总体来讲IPO之间在审核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审核要点新三板与IPO 资金往来、对赌协议、出资瑕疵、集体资产量化确权、社保缴纳、财务核查等。由

新三板pre ipo怎么购买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6d12246145.html, 对于私募基金有部分了解的朋友们来说,私募股权基金是知道的,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新三板preipo是什么呢?要如何购买呢?金斧子小编精心整理了资料,为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新三板preipo及新三板pre ipo怎么购买。 什么是新三板preipo及新三板 一个企业挂牌新三板的项目,就是一个简版的IPO。这有两层意思,一是它与IPO上市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一定要严格要求(如果企业有转板IPO的计划,则更应如此);二是它与IPO相比,门槛低、流程少、时间短、费用省,所以流程可以适当简化,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死搬IPO的所有规则。 IPO即首次公开募股,根据最新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发行人需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6d12246145.html, 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等。 IPO需要满足的条件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新三板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5、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新三板pre ipo怎么购买 个人投资者投资新三板有三个参与途径 当前,个人投资者参与新三板投资有三个途径:一是二级市场直接投资,二是购买金融机构发售的相关理财产品,包括资管、私募、信托等类产品。三是参与一些创新型互联网金融平台以股权众筹的方式参与。建议以第二种方式购买。 如需投资新三板preipo,可预约金斧子理财师,【金斧子】持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国际风投红杉资本和大型央企的招商局创投实力注资,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私募发行与服务

IPO新三板挂牌如何进行资产评估

IPO/新三板挂牌如何进行资产评估 所谓新三板资产评估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专业的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对新三板企业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的行为。 新三板挂牌企业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很多拟挂牌企业需要进行股份制改造,这就需要有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资产价值进行科学的、相对准确的评定和估算,因此作为计算公司资产总额和股本总额的依据。 在此非常感谢资产评估界专家郑传国总裁,提供这么专业的资料。他是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执行总裁,曾担任过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等,帮助了上百家企业上市项目,企业上市资产评估经验非常丰富,有很多实操经验,感谢他的无私分享。他也是我们企业上市微信公众平台专家委员会核心成员。 因此,资产评估机构是早期进入新三板辅佐公司挂牌的中介机构之一,选择一家高效、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于新三板拟挂牌公司来所十分重要。 中介机构是否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在我国,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从事股票发行上市业务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公司须具有保荐承销业务资格。 股份制改制必须评估,跟新三板或IPO没有关系。评估费用一般在8-15万左右,评估费用有的会跟会计师审计费用一起打包,具体评估公司和委托协商决定。股改评估必须找证券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 目前法律明确规定需要评估的,一方面是以非货币资产出资,需要评估作价,另一方面是国有企业改制等需要评估。对于企业股改而言,如果不涉及非货币资产出资,也不涉及国有资产成分,在没有特殊要求下,评估并不是必要条件。在实务中,处于程序上更加严谨、保守等诸多因素考虑,有相当一部分有限公司在变更为股份公司时进行评估。 一、新三板案例分析:实物出资无评估且未到位、现金补足 1、问题简要阐述 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赵世远及许卫东分别有实物出资,但未依法进行评估,实际上实物也并没有投入当时的襄樊万州。之后增资时对其进行了补充。 2、解决方案 a、如实披露 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如实披露了上述事项。襄樊万州设立时股东赵世远、许卫东出资的实物资产并没有投入到襄樊万州,因此并没有评估,襄樊万州设立时出资未完全到位。襄樊万州2001年1月增资时,各股东实际出资实际出资比注册资本多23万,各股东对设立时出资的差额进行了补足。 b、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与2013年7月31日出具《验资复核报告》对增资时补充了之前未出资部分进行了复核确认。 c、律师事务所出具意见 挂牌相关的律所出具意见:本所认为,公司上述实物出资存在不规范的情形,公司设立时出资不到位,虽然襄樊万州设立时,在出资上有一些瑕疵,但鉴于出资人已进行了出资补足,且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确认以及复核确认,目前注册资本已缴足,上述不规范情形对本次挂牌不构成重大实质性障碍。 3、案例评析 挂牌指引中要求,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本案例中,股东原始实物

新三板的转板(IPO)步骤简述

新三板的转板(IPO)步骤简述 导读:新三板的转板步骤:IPO辅导、证监会受理后停牌、取得上市批文摘牌。具体步骤下文详细解答! 第一步:IPO辅导。 企业要IPO,首先得经历IPO辅导阶段。根据现行标准,不再强制要求IPO辅导时间超过一年。由于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经完成了股改等规范性的资本操作,成为公众公司,因此有利于这些企业快速通过辅导阶段。 比如,2015年4月8日,某公司开始进入IPO上市辅导期,同年11月4日某公司向证监会提交了上市申请。其完成辅导上市工作耗费的时间约为半年。如果企业进入辅导上市,首先要向证监会申报辅导备案,而期间这些股票若无重大事项,则仍处于可交易状态,而这也为投资者提供了进入的机会。 第二步:证监会受理后停牌。 如果说企业宣布IPO辅导无法证明其决心,那么当证监会受理其文件后,这一切就更明朗了,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4.1条规定,企业随后须在新三板停止转让。 2015年11月4日某公司向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并于2015年11月6日领取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自2015年11月9日起,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至今。 第三步:取得上市批文摘牌。 根据相关规定,在新三板二级市场参与进去的投资者,当标的IPO后,这些投资者还面临着一年的锁定期。 考虑到一年的锁定期,投资者即使没有在股价最高点退出,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Pre-IPO标的上市后,其估值终将向A股的同行业平均估值修复。从现有的平均估值水平来看,作为稳健的价值投资。在几年间获得两倍甚至数倍的收益,相信也远远跑赢市场平均水平了。 搞清楚变现路径后,面对可观的预期收益率,投资者该什么时候下手呢? 机构人士表示,当投资者看到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做市商选择退出,而这家企业又已经接受完IPO辅导。此时或许是最佳的进入时机。至于投资标的的选择,最重要的还是行业,应该选择行业估值相对A股具有较大折价的,并且不是处于行业景气周期顶端的公司。 除开户资金达到500万元准入门槛的新三板合格投资者外,其他投资者是否有机会参与?

IPO及新三板审计框架协议

. . . . . 新协力集团 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所 财务专业服务协议书 2015年8月日

甲方:新协力集团 乙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所 鉴于: 1.甲方系于中国境注册的,甲方的子公司拟通过改制新设为股份,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或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成为公众公司交易; 2.乙方系经中国证监会、财政部批准具有证券期货执业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照,全面履行。 第一条业务围 第 1.1条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子公司改制及申报上市或新三板挂牌的财务审计机构,根据甲方子公司的改制及上市时间计划,乙方的工作围主要包括:第一阶段:尽职调查、公司重组阶段,主要工作容包括: (1)对公司股权及组织架构、股权及业务重组、部控制体系、财务核算、上市税务筹划、IPO或新三板挂牌时间规划提供专业建议和方案,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并持续跟进落实情况。 第二阶段:持续辅导阶段,主要工作容包括: (2)根据公司业务实际状况,结合IPO或新三板要求,协助公司完善现有会计核算体系,指导、协助公司建立起适用并符合《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及配套指引规定的部控制体系; (3)提供财务规和税务规划的持续指导意见; (4)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贵公司日常财务规和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现场了解和指导,公司不定期提出的需求则及时予以响应。 第三阶段:改制及设立股份公司阶段,主要工作容包括: (5)根据公司改制工作计划,对股份公司改制基准日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

新三板转IPO的十大法律问题

新三板转IPO的十大法律问题 一、先摘牌还是后摘牌 上交所曾经公布过他们所认为的新三板转报IPO的正确流程,即:内部决策、辅导备案、申报材料、申请停牌、发行审核、核准发行、终止挂牌、发行上市。 其中,终止挂牌问题是比较特别和重要的。 按照上交所的理解,企业是在IPO被核准以后,再去申请终止挂牌的。但在实践中,有一些公司是先申请终止挂牌,再去申报IPO材料或者上会的。 先IPO再摘牌,可以为企业留一条退路——如果IPO被否或者撤回材料,还能继续在新三板挂牌,而在上会前摘牌,企业将没有退路可言。 在终止挂牌的过程中,律师主要关注终止挂牌所需要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在此过程中,异议股东的处理是关注的重点,通常异议处理会设定一个期限,规定在期限内,由大股东用确定的价格来收购异议股东的股权;如果异议股东在期限内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也没有出售股份,就默认为将继续持有。 选择不同的流程,还会有一些更隐蔽的差异和影响,将在后面“信批差异”部分讲到。 二、“三类股东”问题的处理方式及成功案例分析 三类股东一般指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和资管计划。造成“三类股东”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IPO规则和新三板规则的异同。 二者相同之处在于三类股东在A股和新三板的一级半市场(定增)或者二级市场上,均被认可。 但在一级市场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则表明IPO是否认可三类股东,而在实践中大家都认为是不认可的。 反观在新三板挂牌业务中,根据《机构业务问答(一)——关于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拟挂牌公司股权有关问题》,如果资管计划或者契约型基金是依法设立和运作,并接受证监会监管的,可以不做还原直接持股。 不过,信托计划在新三板上也没有明确说法,毕竟主管的管理系统不一样。 我认为三类股东分为两种: 1. 特殊的三类股东 比如说,三类股东投资了上市公司,再由上市公司入股新三板公司,后来这个新三板公司又成功IPO。 也就是说,在三类股东和发行人之间,已经有一个上市公司作为风险隔离,在这种情况下,

IPO、新三板员工及高管事业编制问题案例

海康威视: 通过尽职调查,公司存在部分员工未与控股股东完全脱离的情况。 问题解决情况: 截止2008 年7 月,原个别在股份公司工作,人事关系还在股东单位五十二所的事业编制的人员,均已与股份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关系转移至股份公司,实现了人员完全独立。 博云新材: 发行人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实际控制人中南大学担任教师任职,请项目组进一步核查是否符合人员独立性原则的要求。 核查结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不存在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拥有独立运行的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员工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实施管理,公司的人事和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严格分开,无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处担任任何行政职务情况。 根据教育部教技发[2005]2 号《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各高校要鼓励科研人员和教职工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要在学校和产业之间建立开放的人员流动机制,实行双向流动。今后高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向企业委派技术骨干和主要管理人员,这部分人员仍可保留学校事业编制。中南大学于2006 年10 月8 日作出《关于同意熊翔等同志停薪留职的决定》,同意熊翔、易茂中、张红波、郭超贤、姚萍屏、冯志荣、贺雪迎、刘伯威、李度成停薪留职,不再担任中南大学任何职务,并同意熊翔等9 人专职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工作,但其人事和组织关系仍然保留在中南大学。熊翔等9 人已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天喻信息: 2010年5月25日,华中科技大学作出《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同意张新访等同志停薪留职的决定》(校人[2010]19号),同意张新访、向文、王同洋、朱建新、童敏、吴俊军、朱文玄、熊传光、刘辉、欧阳由等十人停薪留职,不再担任华中科技大学任何职务和工作,不再领取

新三板IPO社保问题及解决方案

新三板IPO社保问题及解决方案 1 2020年4月19日

新三板/IPO:社保问题及解决方案 -09-06新三板挂牌企业上市 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基本法《社会保险法》规定的企业的一项重要义务,这项义务是法定的,如果企业违反这个规定就可能构成违法违规行为。从当前来看,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到的社会保险的问题越来越少,不过一些比较典型的问题还是值得我们关注。 1. 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种明确的社会保险制度,而且境内明确境内用人单位应该依法为员工缴纳上述社会保险。 在实践中,上述五种保险受到关注的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而其它三种保险由于并不是一种常态化的保险,一般发生的情形比较少关注的自然也比较少。不过,不能因为关注的比较少,就能够免除企业缴纳保险的基本法律义务,很多企业只给员工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作法从规则上肯定是违规的。 关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法针对农村和城镇分别建立了独立的制度体系。养老保险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能够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医疗保险分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对于用人单位的保险缴纳义务,用人单位应在成立30日内办理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主要瑕疵 (1)瑕疵原因 关于社保问题,在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瑕疵的情形还是比较常见的,这有各方面的原因,主要就是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①对于某些企业来说(初创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保险费用的确是一笔不小的费用,甚至这笔费用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因而能躲就躲能拖就拖。②社会保险当前很多地方尚没有联网没有实现统筹管理缴纳期限因而可能无法累计计算,以及就算是能够联网要取钱也需要在退休之后,这对于每个月收入并不高的普通职工来说及时兑现拿到现钱更加具有吸引力。由于上述两个原因,职工主动缴纳社保的意愿并不是很强,甚至很抗拒。 (2)瑕疵情形 从当前审核的实践来看,社保出现瑕疵的情形并没有什么多元化,问题主要还是比较集中,主要体现以下几种情形: 3 2020年4月19日

新三板小IPO审核标准(精选层28条)逐条解读!

新三板系列|重磅!新三板小IPO审核标准(精选层28条)逐条解读! 春节前夕,全国股转系统发布了《精选层挂牌审查问答(一)》 精选层常见问题的审查标准予以了明确。 对比发现,精选层28条要求弱于IPO50条与科创板32条(后者解读请点击此处),相对而言更加宽松和尊重实际,也更加接近注册制。 精选层28条逐条解读如下: 1、精选层准入标准选择、保荐机构把握与变更 四套准入标准选择其一,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方式与科创板一致。然后,上会(挂牌委员会)前可以变更,说明理由并由保荐机构核查,过会后不得变更。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精选层有四套准入标准,市值越高盈利要求越低,甚至市值达到15亿元以上连营业收入的要求也没有了。但是鉴于精选层门槛比较低,进入相对容易,后续发行才是主要难点所在,所以除质地非常优质的企业外,建议都选择标准一(盈利标准)进入(甚至更高),否则即使凑够了门槛也难以发行。 2、关于精选层准入标准,保荐机构如何关注与核查

精选层四套准入标准如下: 选择标准1-3,需要关注持续经营能力(关联方与重大不确定性客户依赖、业绩下滑等),其中标准1还要关注投资收益、政府补助与税收优惠依赖,标准3要求收入主要源于前期研发成果产业化;标准4则必须是战略新兴产业(参见《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关于标准1-3关联方与重大不确定性客户依赖问题,此项一直是IPO上市的障碍。由于新三板挂牌本身不存在此项限制,很多挂牌企业关联交易比较高或者单一客户依赖比较严重,现在这些企业进入精选层则构成障碍(包括很多类关联问题)。 标准1的最近一年利润不能主要来源于投资收益问题,根据IPO50条,满足三项条件(被投资企业为同行业、剔除后业绩依然符合条件、充分信披)投资收益可以超过50%(已有常熟汽饰(603035)成功案例),精选层预计也可适用。

IPO新三板:上市的成本费用剖析

IPO/新三板:上市的成本费用剖析 在进行企业是否上市的决策过程中,需要考虑的成本因素主要包括:税务成本、社保成本、上市筹备费用、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中介费用、上市后的边际经营成本费用以及风险成本等几个方面。 一、税务成本 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公司之前即需补缴大量税款,这是拟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导致企业少缴税款的原因主要包括: 1、企业财务人员信息和业务层面的原因导致少缴税款。比如对某些偶然发生的应税业务未申报纳税;税务与财务在计税基础的规定上不一致时,常导致未按照税务规定申报纳税的情况发生。 2、财务管理不规范,收入确认、成本费用列支等不符合税法规定,导致少缴税款。这种现象在企业创立初期规模较小时普遍发生,尤其是规模较小时税务机关对企业实行核定征收、所得税代征等征税方式的情况下,许多企业对成本费用列支的要求不严,使得不合规发票入账、白条入账等情况大量存在。一旦这些情况为税务机关掌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企业补税并予以处罚。 3、关联交易处理不慎往往会形成巨额税务成本。新的所得税法和已出台的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规范性要求。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行为如存在定价明显偏低现象,税务机关有权就其关联交易行为进行调查,一旦确认关联交易行为影响到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裁定实施特别纳税调整。 二、社保成本 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往往存在劳动用工不规范的问题。比如降低社保基数、少报用工人数、以综合保险代替城镇社保、少计加班工资、少计节假工资等等。发审委对于企业劳动用工的规范要求异常严格,因此,拟上市公司一般均会因此付出更高的社保成本。 三、上市筹备费用 上市筹备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各个职能部门按照上市公司的规范性要求提升管理工作水平,还要求组建一个专业的上市筹备工作团队对整个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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