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地证基本知识

一、产地证明书的定义
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产地证,也有称作来源证的,是证明货物产地或制造地的证明文件。
二、产地证明书的作用
用于订有互惠条约国家间的贸易,凭产地证明书可以享受优惠关税;
1、有些国家之间的贸易中,用产地证明书代替领事签证发票;
2、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将产地证明书作为核准输入许可的证明文件;
3、可以作为某些特殊地区的贸易统计资料;
4、对于实行普遍优惠制的国家,进口商凭普惠制产地证书享受进口关税优惠。
三、产地证的分类
1、普通产地证(又称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2、普惠制产地证(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
3、欧洲纺织品产地证。
在对出口美国的纺织品交易中,一般使用原产地声明书。它有3种格式:
1、由出口公司出具;
2、由中国贸促会出具;
3、有生产厂出具。
四、信用证产地证条款示例
1、一般原产地证
Certificate of Origin issued by China Council for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2、普惠制原产地证(GSP FORM A)
“ G.S.P.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 showing importing country ”
五、 产地证明书的缮制
1、证书编号(Certificate No.)
证书编号应在证书右上角填上证书编号。此栏不得留空,否则此证书无效。
2、 出口方(Exporter)
填写出口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若经由其他国家或地区需填写转口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添加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地区)。
例如:
GUANGDONG TEXTILES IMPORT& EXPORT KNITWEARS
CO. LTD., 15/F GUANGDONG TEXTILE MANSION
NO. 168 XIAO BEI RD. GUANGZHOU, CHINA.
VIA HONGKONG DAMING CO. LTD
NO. 566, GUANGDONG ROAD, HONGKONG
3、 收货方(Consignee)
填写最终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家(地区)名。通常是外贸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如信用证规定所有单证收货人一栏留空,在这种情况下,此栏应加注“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但不得留空。若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收货人后面加填英文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例如:
AL OTHAIMAN TRADING CO. LLC
P.O. BOX 76438
DUBAI, U.A.E.
VIA SHANGHAI LUQIAO CO.LTD
NO. 389, PUDONG ROAD, SHANGHAI.
1) 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填写目的港和装运港、运输方式。若经转运,还应注明转运地。
例如:
通过海运,于2004年5月17日由上海港经香港转运至鹿特丹港。
FROM GUANGZHOU TO ROTTERDAM BY VESSEL VIA HONGKONG 或者
FROM GUANGZHOU TO HONGKONG ON MAY 17, 2004,
THENCE TRANSHIPPED TO ROTTERDAM BY VESSEL
2)目的地国家(地区)名称(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
此栏

填列最终目的地的国家(地区)名称,通常将目的地和国名一并列出,不可表示中间商的国名。此栏表示的国家名称必须与第二栏收货人所在国家或第三栏所表示的最终目的地的国家一致。
3) 签证机构用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
此栏为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他声明时使用。例如,在原证遗失时,可在栏内声明原证作废而补发新证。
4) 运输标志(Marks and Numbers)
填写唛头。应按照出口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码,不可简单填写“按照发票(AS PER INVOICE NO)”或者“按照提单(AS PER B/L NO)”。货物无唛头时,应填写N/M(NO MARK)。此栏不得留空。如唛头多本栏填写不够,可填写在第7、8、9栏的空白处,如还不够,可用附页填写。
5) 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
⑴ 商品要写具体名称,例如:睡袋(Sleeping Bags)、杯子(Cup)。不得用概括性描述,如:服装(Garment)。
⑵ 包装数量及种类,按具体单位填写,并用大小写分别表示。
例如:“100 CARTONS (ONE HUNDRED CARTONS ONLY) OF COLOUR TV SETS”。
如果是散装货,在品名后加注“IN BULK”。
例如:1000吨生铁,“1000 M/T (ONE THOUSAND M/T ONLY) PIGIRON IN BULK”。
⑶ 有时信用证要求加注合同号、L/C号,可加于此。
⑷ 本栏的末行要打上表示结束的符号,“——————”或“*****************”。
6)商品编码(H. S. Code)
H.S.是“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协调商品名称及编码制度》,简称协调制编码)的缩写。此栏要求填写HS编码,应与报关单一致。若同一证书包含有几种商品,则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此栏不得留空。
7) 量值(Quantity)
此栏要求填写出口货物的量值以及商品的计量单位。如100箱彩电,此栏填“100 SETS”。1000公吨散装花生,此栏填“N.W. 1000 M/T”(净重1000公吨) 或“1000 M/T (N.W.)”。如果只有毛重时,则需注明“G.W.”。
9) 发票号码及日期(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s)
此栏填写申请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日期和号码。此栏不得留空。为避免对月份、日期的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表述,如2004年12月9日,用英文表述为:DEC. 10, 2004。
10) 出口方声明(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填写出口人的名称、申报地点及日期,由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人员签名并加盖有中英文的印章。在本栏加盖申报单位中英文对照的图章和签字,签字人必须是事先指定的申领人,申领人及其签字样本需事先在签证机构登记注册,签字和盖章不得重合,并填具签署的地址和日期,地址一

般为出口商所在地。日期不应早于发票日期。
11)由签证机构签字、盖章(Certification)
填写签证地址、日期。签证机构签证人经审核后在此栏(正本)签名,并盖签证印章。
12) 产地证的更改或重发
六、小结
产地证书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不用海关发票或领事发票的国家,要求提供产地证明可确定对货物应征收的税率。有的国家限制从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货物,也要求以产地证来证明货物的来源。在我国,产地证书可由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贸促会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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