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房地产市场的政府干预

论房地产市场的政府干预
论房地产市场的政府干预

二学位论文

成绩主修专业年级安全工程08级辅修班级金融学投资班

学生学号0813010131

学生姓名任仲

指导教师陈琼华

2012 年 3 月10 日

新华金融保险学院制表

金融学院二学位论文评分表

项目评分标准满分得分

论文选题(20分)1、选题体现专业特色 6

2、紧密联系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 6

3、反映所修专业学科最新发展动向8

参考文献(10分)1、文献综述清晰,了解国内外研究状况 5

2、参考文献全面、客观、参考价值强 5

论文正文(40分)1、能综合所修专业学科的基础理论去分析和

解决现实问题

10 2、概念清楚,创新点突出,论证充分10

4、结构严谨,逻辑清晰10

5、文笔流畅,无错别字10

论文规范(30分)1、论文结构完整,由题目、中外文摘要、关键

词、目录、正文、注释、参考文献等部分组

10

2、中文摘要不少于500字,附有3-5个关键

2

3、正文字数不少于6000字,标题序号依次用

一、(一)、1

10

4、注释不少于10个,采用尾注,至少有外文 2

5、参阅著作3部以上、论文8篇以上,其中

有1篇以上外文资料

2

6、使用学院统一制作的论文封面,封面整洁,填

写正确

2

7、论文正文采用宋体小4号字、A4幅面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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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计100

补充说明:

指导老师签名:

日期:

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政府干预

摘要

由于和许多行业的相关度很高,房地产业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主导产业。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房地产业也逐渐繁荣起来,尤其近几年,高房价导致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日益凸显,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房地产市场本身的特性以及所处的重要地位决定了政府对其进行干预的必要性。政府在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政府应该做什么,如何做,这类话题已经越来越受到各个方面的重视,就如世晃银行发展报告所说的那样:“在世界各地,政府正成为人们注目的中心。全球经济具有深远意义的发展使我们再次思考关于政府的一些基本问题:它的作用应该是什么,它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以及如何做好这些事情。"面对高房价,政府连续出台相关政策对其进行规范和干预,但是社会对政策的效果评价众说纷纭。本文将对近几年我国政府出台的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政策进行研究分析,同时借鉴发达地区的相关经验,以此提出完善的建议和途径。全文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阐述政府和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概念、提出政府对房地市场进行干预的理论基础。

第二部分主要立足于我国近几年来出台的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并且对这些政策进行梳理分类,找出其调控存在的问题。

第三部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前三部分的分析为基础,对完善我国政府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政府;干预:房地产市场

ABSTRACT

As the real estate has close connection with other industries,it plays all important role in the society and becomes the economic backbone of our country.With the development of our economy,the real estate gets more prosperous.Especially for recent years,the high price of house cause many problems for the family who has low—level income and becomes the hot spot in the society.

The special feature and position of real estate determined the need of government’s intervention.However,the topic of how and what the government should do attract more attention.As the World Bank’S report said,around the world,the government is becoming the focus of all of people.Far-reaching global economic development make US think some basic problems again:what its role should be,what it Can do and cannot do.Facing the high price of house,the government has continued to take some measures to deal with the problem,but the effect of these policies did not satisfied most of the people.This thesis will analyze the policies about the intervening the real estate released recently by China,and in the mean time study the helpful way of other regions in order to come up with some beneficial and useful suggestions for perfecting Our intervening system.The whole thesis is divided into three parts:The first part outlines the relative concepts of government and real estate,the theories which is the basis of the study,the thought in writing,the research method and the innovation point of this thesis.

The second part studies the important real estate intervening policies released recently in China,and then separates the polices into different kinds for analyzing.On the basis of former analysis,it finds the reasons of the problems.

The last part comes up with some specific suggestions to deal with the problem on the basis of the former parts’analysis.

Key W ords:Government;Intervention:Real Estate

目录

一、政府干预房地产市场的理论基础 (5)

(一)房地产市场的概念 (5)

(二)政府及政府职能的概念 (5)

(三)政府干预的概念及内容 (5)

(四)政府干预房地产市场的相关理论 (6)

(五)两种理论对政府干预房地产市场的指导意义 (6)

二、我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历程及存在问题 (7)

(一)我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历程 (8)

(二)主要的宏观调控政策 (8)

(三)房地产市场调控存在的问题 (11)

三、完善我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干预作用的举措 (13)

结语 (15)

主要参考文献 (16)

一、政府干预房地产市场的理论基础

政府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政治生活中的主要力量,在经济生活中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无论是住宅建设还是商业建筑建设都有较大的需求空间,这使得房地产业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行业。要保证房地产业规范、有序的发展,就应该充分重视政府在其中的重要作用,以政府的宏观指导为房地产业的发展引航。

(一)房地产市场的概念

房地产市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房地产市场是指房地产商品、交易活动的地方和场所。广义的房地产市场是指房地产交易双方经济关系的总和,包括土地的出让、抵押、开发、房地产的买卖、租赁、转让、互换、抵押、信托以及一些与房地产有关的开发、建筑、修缮、装饰等劳务市场。

(二)政府及政府职能的概念

我国一般把政府界定为执行国家权力,进行政治统治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关。广义的政府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公共机关的总合;义的政府是指一个国家的行政机关,一般我们使用狭义的政府概念。从狭义上来说,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政府。

政府职能,亦被称为行政职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政府职能反映着公共行政的基本内容和活动方向,是公共行政的本质表现。

(三)政府干预的概念及内容

政府干预即政府的宏观调控,是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对国民宏观经济进行总体管理,它的目的是促进市场的良性的运行和健康的发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宏观调控手段,都要以尊重市场经济的一系列规律为前提,避免干扰市场的正常运行的情况发生。

政府在宏观调控中发挥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措施。例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宏观经济的发展战略和方针、一些重点行业的政策等,通过政策的实施来实现社会稳定发展、优化经济布局;制定金融政策,包括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有效控制过度的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第二,实现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政府通过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进行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从而实现防止贫富差距过大、抑制高收入人群扩大、增大中等收入人群比例、保证低收入人群争产生活,并最终实现社会稳定。

第三,制定各项长期经济计划。政府相关部门要以科学、完整的数据为基础,分析长期以来经济发展和资源配置的方向,发现市场缺陷,弥补完全依靠市场资源配置的不足,以政府干预推动经济的发展。

(四)政府干预房地产市场的相关理论

1.市场失灵理论

市场失灵理论起源于亚当.斯密。古典政治经济学家认为:自由经营、自由竞争和完全放任的市场经济有着最大的优越性,只有通过“看不见的手”自发调节,才会形成能使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的价格机制,它能促进经济的增长,能充分的调动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是达到最高效率的一种经济方式。但是在古典经济学家热衷和崇拜市场自由机制和不断挖掘市场作用的优点的同时也产生了对其质疑的声音,代表者有西斯蒙、马尔萨斯、约翰·穆勒等等。他们的观点主要是强调社会的分配不公和贫富的差距。但是他们都仅是从表面上强调了市场运行和社会伦理的冲突,因此他们的观点不能算是完整的市场失灵理论,只能算是对市场机制的一点质疑。真正的市场失灵理论产生于十九世纪末期的边际革命,而且也依赖于福利经济学家所阐明的资源最优配置的标准。福利经济学利用边际分析的方法对市场作用进行分析,认为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标准是实现边际私人净产品边际社会净产品的相等。在市场机制下,边际私人净产品和边际社会净产品常常不相等,常常出现偏差,这就推动了学者对市场外部性和公共产品的研究。传统的西方市场失灵理论的内容主要包括:垄断、公共产品的提供、外部性等。现代的市场失灵理论为政府干预市场提供了两个途径,第一个是从庇古继承来的,他认为外部性问题无法通过市场本身解决,必须依靠政府来进行干预,依靠征税或者发放补贴来实现一个强制的影响私人决策的变量,从而促使私人的决策回归或者靠近到社会的均衡点。第二个是科斯所阐述的自由市场经济途径,他强调了明确产权的重要性,只要产权关心得到明确,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就不会趋于相等,因此科斯认为交易的内生化是解决市场失灵的好办法。

2.政府管制理论

政府管制制度的起源有着深刻的经济和政治根源,它的发展已经历经百年历史,最早在美国产生,并且在美国发展的也最为完善和成熟。政府管制又称为“政府规制”,是指政府根据法规对市场活动所进行的一种行政性的、直接的和强制性的规定和限制。政府是实施管制的主体,管制的客体是参与微观经济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或者组织机构。从管制的性质来看,政府管制可以分为社会管制和经济管制。其中经济管制是指政府对一些特定行业的市场进入、价格、投资和相关服务的标准方面进行规定和控制。它是对一些特定行业的纵向管制和制约,这些特定行业一般是银行业、房地产业、天然气、电力、供水、广播、电视等行业。这些或者是自然垄断行业或者是公共事业,也可能是信息不对称产业,政府对其进行管制可以保证有效供给和供给效率。

(五)两种理论对政府干预房地产市场的指导意义

1.两种理论论证了政府调控垄断市场的合理性

房地产是一个区域性的市场,房地产的特点也决定了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市场,在地域方面具有局部垄断的性质。在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市场会对资源进行最优化配置,企业千方百计的降低成本,也不敢轻易的涨价,如汽车、家电等行业。而在垄断行业中,企业拥有定价的权利更大,市场自由竞争无法得到保证,这给企业谋取暴利创造了环境,肆无忌惮飙升的让房价就是这个证明,

所以在这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需要政府的介入。

2.两种理论论证了政府调控存在信息不对称市场的合理性

对一个充满着各种虚假信息,或者信息封闭的市场,依靠市场自身的作用去调节根本不可能,如果普通人群对这些虚假信息根本无从分辨,或者了解这个市场的渠道非常有限,那么他们对价格的构成和商品的质量的了解就可想而知,例如对房地产市场来说,在整个购房过程中,楼盘信息几乎都是房地产商发布的,所以公开的房地产信息可以被误导,房地产商和老百姓所了解的信息存在严重不对称的现象。这不仅对消费者不公平,也会对整个行业的长期发展造成影响,因此政府介入这个市场进行一些干预使得信心变得透明公开化非常必要。

3.两种理论论证了政府调控存在外部性市场的合理性

外部性指由于市场活动而给无辜的第三方造成的成本。或者换种说法:外部性就是指社会成员(包括组织和个人)从事经济活动时,其成本与后果不完全由该行为人承担,也即行为举动与行为后果的不一致性。外部性又可称为溢出效应、外部影响或外差效应,指的是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动和决策对另一个人或一群人强加了成本或赋予利益的情况。外部性的存在成社会脱离最有效的成产状态,使市场经济体制不能很好的实现其优化资源配置的基本功能。对于存在外部性的市场,政府要进行必要的干预来弥补效率的不足,这样才能规范市场,达到帕累托最优的平衡,在房地产市场,囤地和捂房惜售现象十分严重,似乎这已经成为房地产行业的潜规则。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典型具有外部性的市场,由于土地的价格大幅度上涨,房地产商通过大量囤地获得大量的土地收益。除了通过这种方式获取暴利之外,开发商谋取暴利的另一个渠道就是“捂房惜售’’,也被称为对房地产市场的控销。这种现象也被媒体揭露过,有些开发商在鼓吹“房地产繁荣”的假象,促使买房者赶紧购买,但是这些开发商又故意捂住房源筹划涨价。而这些都是房地产市场的外部性所造成的,房地产商这种方式大大满足了自己的利益需求,但是损失的却是公共福利,市场失灵理论论证了在存在外部性的市场中,要进行一定的干预,来弥补损失的社会福利,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公正。

二、我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历程及存在问题

回顾我国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从20世纪80.90年代就已经开始,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场刚刚起步,宏观调控还没有充分表现其效力。从2003年起,随着中国城市房地产发展出现了第一轮高潮,房地产市场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府对过热的房地产市场进行了持续的宏观调控,并且力度较大,因此这一段时期的宏观调控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本章将针对2003年之后的政府宏观调控行为进行分析和评价,并试图挖掘出宏观调控政策在不同时期所做出的调整和发展方向。

(一)我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历程

1.2003-2007年

2003年,我国进入了新一轮的经济增长期,由于我国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并

未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宏观经济出现过热局面,这对我国房地产市场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2003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也面临着供需总量、结构失调和房价快速上涨的问题。全国城市房价平均增长率2002年为3.69%,2003年为4.84%,2004年为17.76%,2005年为14.04%,2006年为6.27%,2007年为14.76%。

2.2008年

2008年对整个世界的来说都是很特别的一年,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全世界各国经济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和衰退。萎靡的世界经济也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进而也使我国过热的房地产市场迅速降温。2008年8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价格指数环比增幅为0.1%,为近几年首次出现负增长。之后三个月的房价环比增幅依次为0.1%、O.3%、0.5%,房价下跌呈加速趋势,从全国商品房成交均价来看,2008年房价出现了负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1月至11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为4.9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8.3%,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8.8%;商品房销售额19261亿元,同比下降19.8%。

3.2009年

随着政府推行了一系列“暖市”政策,进入2009年,楼市一改2008年的疲软,高歌猛进,量价齐升,同比2008年楼市销量增长一倍的名单越来越长,厦门、杭州,深圳、西安、天津、北京、武汉、广州,成都、长沙,杭州甚至翻了两倍,厦门甚至翻了三倍,广州2009年5月份一个月卖掉了13253套住房。房价在2008 年出现下挫之后,在2009年出现节节升高的趋势。广州省统计局数据显示,1.5 月份广州商品房销售均价每平方米为6107元,同比上涨3.7%,市中心房价涨幅明显,五月份,每平方米均价达到11309,重回万元大关,环比大涨了15%。

4.2010-2011年

2010年1月至10月,房价同比涨幅分别为9.5%、10.7%、11.7%、12.8%、12.4%、11.4%、10.3%、9.3%、9.1%、8.6%。中国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措施,将政策由此前的支持转向抑制投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其中包括土地、金融、税收等多种调控手段,这一调控趋势一直持续到2011年。

(二)主要的宏观调控政策

1.综合性调控政策

2003年8月12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存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并且要求加强宏观调控,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总量的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的目标。

2004年4月26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此项通知对房地产开发的自由资金做出了调整,从原有的20%提高到35%抑制房地产开发泡沫。

2005年4月28日,国务院出台“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条措施",简称国八条,其主要内容为: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2006年5月17日,国家出台国六条,其内容主要为: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

2008年12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内容如下: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职责;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

2009年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四条政策,简称国四条:主要内容为: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适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房用地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使用效率。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要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切实防范各类住房按揭贷款风险。要加强市场监管,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完善土地招拍和商品房预售等制度,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以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简称国十一条。其主要内容为: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加强市场监测;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 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中央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改进和完善中央补助资金的下达方式,调动地方积极性,确保资金使用效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要求未来对第二套房的首付,将提高至六成。会议还要求对楼价升幅过快的城市,从严制定买楼的政策,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国八条”出台。

2.金融层面宏观调控政策

2003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对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此文件简称121文件。

2004年lO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

2005年3月,央行决定从即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宣布取消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央行此举表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政策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文件正式明确了个人买卖二手房,必须交纳个人税。

2006年4月,央行全面上调各档次贷款利率0.27个百分点,其中,5年期以上的银行房贷基准利率由6.12%上调至6.39%。这是央行在加息后短短一年多时间里再次上调利率。7月,国税总局发布《关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从8月1日起,各地税局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强制性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8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2%。

2007年3月,开始央行连续9次加息,15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创近年历史新高。9月,央行出台新政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2008年上半年央行连续六次上调准备金率,加息一次。下半年,双率齐降,下调利率五次,准备金率四次。10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11月,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时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009年初,各商业银行和各地方政府纷纷制定细则,四大国有银行宣布,只要2008年10月27日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质客户,原则上都可以申请七折优惠利率。12月,国务院决定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

2010年内三次上调准备金率,4月国务院常委会通知,贷款买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同时国务院表示,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12月,国务院决定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5部委也出台新政,要求打击囤地、炒地,其中规定:拿地首付不低于50%。

2011年1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央行在最近三个月内第四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也是年内首次上调。

2011年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央行将于24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央行今年以来第二次统一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也是去年以来第八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上调之后,大中型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达到19.5%的历史高位。

3.关于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宏观调控政策

2007年8月,国家建设部印发《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对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9月建设部等九部委局联合签署《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明确了保障方式、资金及房屋来源、申请与核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11月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明确了政府给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优惠和支持政策,并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管理、价格管理、准入和退出管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监督管理等作了规定。12月建设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将农民工作为城市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给予特殊关注,强调将其住房问题纳入城市规划。

2008年3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6月财政部修订了《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主要是支持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做好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将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关怀落到实处,加强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10月,国家民政部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旨在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行为。

2009年5月,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其中指出:要“重点建设保障性住房,努力扩大供给数量,完善租赁补贴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从2009年起到2011年,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747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对保障方式、保障标准、资金筹措、土地供应、监督管理等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010年4月,住建部要求加快保障房建设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住房城乡建设部13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

(三)房地产市场调控存在的问题

1.未能改变商品房售价过高导致中低收入家庭难以接受的现实

政府一直在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只是调控的力度和方向在每个阶段都不同。但是事实证明,房价并未出现拐点,回归理性水平,调控的有效性最重要的指标就是房价,房价未降,调控的效力就大打折扣了。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各大一线城市的房价均以过万,房屋销售价格同比继续上涨,5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2.4%,环比上涨O.2%圆。尤其北京、深圳、上海、杭州等均价在两万左右,这和当地居民的收入来比简直是天文数字,一套住房售价在与家庭收入之比甚至已经超过20:1,这里还不算车库、公共维修基金以及各种税费。有专家证实,我国很多一线城市的房价已经超过美国房价,我国的人均GDP只有美国的7%,但是从房价的绝对值来看,北京、上海

的房价已经超过美国。而且中国的房子和美国的房子是两个概念,中国的房子在美国不成为“房子"而被叫做公寓,也就是“鸽子笼’’。换句话说,我们一套公寓的价格要比美国的一套别墅还贵。2009年美国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套房子的价格在20万美元左右,相当于人民币100多万元,而且美国的房子是附带院子,游泳池等等附属设施。

2.未能改变房地产市场过剩与短缺并存及供给结构失调的现状

政府一直在强调要大力供给小户型,对大户型和别墅的供给数量进行控制,但是这个问题却一直存在,市场上还是宣扬和推崇“大平数豪宅"等理念。由于没有一个完善的规则制度限制,开发商在建设楼盘还在以供给大户型为主,即使建设了小户型,平均每平方米的价格较之大户型也偏高。与商品房价格上涨同时出现的是商品房空置率的升,楼市出现“短缺与过剩"并存的怪现象,集中反映了住房供应的结构性矛盾以及广大中低收入百姓有庞大的市场需求。

3.未能改变依靠借货比例过大的现象

我国房地产开发的资金中其中来源于借贷的高达70%,甚至更高,并且绝大部分是中长期贷款。以往开发商在付出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后即可到土地使用证,然后凭借土地使用证向银行贷款,再用银行贷款进行商品房建设,把预售商品所得的收入用来偿还贷款,之后再取回土地使用证,再用建好的商品房抵押再贷投入新的商品房建设中去。从这一过程来看,整个商品房建设过程中的金融风险全由银行来承担。最近虽然国家出台政策收紧信贷政策,对银行贷款进行了一些限制,但是由于国有银行与商业银行存在本质的差别,对于贷款的标准和门槛也不大一样,所以银行承担的高金融风险现状并未改变。

4.未能改变房地产行业税费不合理和开发商暴利

政府所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对税制改革力度不大,可以没有本质的变化。目前在我国城镇商品房价格构成中,土地费用及税费占40%,建设成本占35%,其他费用占10%。这几项构成中有很多可以削减的成份,在占到房价的40%的各种税费中存在极不合理,大幅减让的余地,如城建配套费由消费者负担十分不合理,这一费用中包括的公用设施建设费用理应政府财政负担,而商用设施建设费用应由经营受益单位负担。虽然政府已明令取消了多种不合理收费,但现行的各项收费中,仍有很多不合理的成份,有进一步压缩的余地。另外,房地产开发商利润率过高,也有很大的让利余地。目前中国许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润率为60%左右,从公开的资料看房地产上市公司营业利润通常能够达到30%,而国外这一比率为7%左右,中国高出国外一倍以上,如果降至国外水平,就会使房价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5.未能改变地方政府管理错位的现象

由于我国长期受GDP绩效考核的影响,很多地方政府都存在通过出让土地来创造收入的现象。对此,国家已经出台相关政策控制地方政府管理错位的现象,也

建立了相关的行政问责制,但是体制并不健全,地方政府的一些错位管理并未得到根本性治疗。有些地方政府甚至一直在暗中推动房价、地价的上涨,不断加快城市拆迁的步伐,以利于地方政府获取更多的收入,来粉饰自己的政绩。并且政府对房地产信息的披露缺乏相关规范的制度,导致少数开发商人为造成市场紧张,诱发房价短期内非正常上涨。

6.未能改变保障性住房覆盖人群少的现象

虽然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一直在加大,投资规模也逐年递增,但是由于设定的门槛过高,提供的数量有限,目前的保障性住房还远没有满足自主性住房的需求。夹心层的存在就是保障性住房未能覆盖全面的典型,他们的收入处于中等水平,没有资格申请保障性住房,又没有购买商品房的经济能力。另一方面,保障性住房制度存在缺陷,真正符合标准的人群可能申请不到经济适用房,而开着名车的高收入人群通过各种方式却可以轻松买到保障性住房,这种现象也是保障性住房制度一直没有得到社会认可的另一重大原因。

三、完善我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干预作用的举措

完善我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是一个长期的工程,但从根本来说就是要坚持正确的原则,运用合适的调控手段以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1.政府由“获利者”转向“裁判员”

房价高涨的一个重要的症结,是行政权力行使中的“利益倒错”——地方政府通过回收巨额土地出入金,成为房地产交易中获利的一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报告指出,因为房地产在地方是支柱产业,高利润,高税收,高价格,高产值,高GDP这五高对政府部门诱惑很大。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地方政府的获利(政绩)冲动加上土地出让程序的不透明,使得主管官员面临巨大的“被公关”压力,很容易发生集体或个人的权力寻租。

目前政府的土地供应方式而言,协议转让用地和公开拍卖用地两种方式都有不可避免的缺陷。前者由于主管官员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在运行过程中容易因暗箱操作导致腐败,后者使政府在拍卖过程中成了最大的赢家。要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政府首先要从“利益者”位置上退出, 成为“裁判员”。这需要推进“程序正义”:通过土地出入程序的公开、公正与透明,制约官员寻租的空间;通过土地入让金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减少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处置出让金的自由度,进而减少官员和地方政府“攫取”土地出让金的冲动。在土地供应中用于商业用途的地域应由政府主导实行拍卖,以保证市场有偿选择;而用于群众住房使用土地则必须由政府政策转让,并降低税费,加强控制,以保证公民在住房消费中以最低成本满足居住基本需求。在这过程中,针对行政权力的行使,还需要加强立法、司法、政党、舆论、公民与公民集体的监督,减少土地成为少数人牟利工具的可能。

2.直接生产和提供公共物品,重点建设廉租房、保障房

目前廉租房、保障房建设存在房源不足、建设资金来源不稳定、承租分配不公正等问题。有专家建议:一要落实廉租房建设资金筹集渠道,将各市政府拍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二是制订政策,选择一批国有房地产公司专营廉租房的建设、经营、管理,解决好建与管的问题。专营廉租房公司不再从事商品房开发,不以盈利为目的;三是解决好廉租房建设用地问题,可采取定向拍卖方式,同时避免把廉租房都建在郊区,形成新的“贫民窟”;四是建立严格规范的廉租房承租审核制度,确定合理的分档租金。因此,解决当前住房矛盾,政府的政策目标应当是尽快实现“人人有房住”,而不是“人人拥有产权房屋”。政策的重心转移到建设廉租房、保障房而不是经济适用房上。

3.规范和稳定市场秩序,确保尽量充分的竞争

“完全自由竞争市场”需要四个条件:信息充分;商品同性质;买卖者自由出入;交易双方数量众多。房地产市场与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相比较,具有信息不充分、投资金额巨大、资本回收期长、风险大、投资者不容易进入市场、房地产商品交易双方很难充分自由地进入或退出市场等特点,所以说房地产市场具有不充分性。尽管“完全自由竞争市场”只是一个理论上的假想状态,但我们可将其作为政策调整的坐标,缩短房地产行业与其的距离。

4.加强权力制约,遏制腐败

孟德斯鸿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目前房地产交易中存在着行政权力过大,行政过程不够阳光等问题,应当在完善行政权力的同时,建立合理的制约机制。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管理,应建立立法、司法、审计、舆论、官员纪律检查、公民与公民集团监督等多种渠道的制约机制,对政府及其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四)结语

随着两会的召开,房价再次成为热点,社会对降低房价的呼声越来越高,但解决住房问题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政府在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的同时,既要保证不能干预过度,又要达到保障民生的目标。可以看出,政府在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已经越来越成熟,手段也更加多元,目标也更加具体。在整个过程中,除了压制房价之外,同时加大了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但我国房地产调控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完善。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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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柳铁峰.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问题及成因[J].科技信息,2009(10):34—41.

论政府适当干预市场的必要性及其方式

论政府适当干预市场的必要性及其方式 【摘要】: 政府与市场是两种配置资源和协调活动的机制,为了在实践中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特别是结合我国国情,有必要揭示政府应否干预市场的基本问题。文章从政府干预市场的必要性、政府干预市场的利弊和政府干预市场的方式以及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约束政府的干预行为来进行讨论。 【关键词】:政府;市场;适度干预;经济法 政府职能,亦称行政职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政府职能反映着公共行政的基本内容和活动方向,是公共行政的本质表现。 一、政府干预市场的原因 政府之所以要对市场进行干预,究其原因主要是市场自我调节存在缺陷。市场自我调节有自身明显的弱点和局限性。主要表现为:首先,市场调节具有短期性它反映的是社会的短期需求,而不能反映社会的长期需求,因而容易出现社会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其次,市场调节具有滞后性,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市场只能向企业表明社会需求的方向,而不能指明每个企业在满足社会需求总量中应承担的责任与份额,因而容易造成需求的不真实性和生产的盲目性。正因为市场调节具有上述种种局限性,因而以市场作为配置资源基础方式的市场经济具有局限性,所以政府有必要干预市场,防止市场失灵,使市场经济正常运行。 二、政府干预市场的优点 在政府干预市场的环节中正式因为存在一些优点,才使得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被认可被接受,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点:首先,政府干预市场可以保持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和稳定协调的发展。再者,市场主体在激烈的竞争中,为了谋求最大的利润,往往把资金投向周期短、收效快、风险小的产业,导致产业结构不合理。其次,可以有效防止垄断的产生。生产成本的水平使市场主体在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不同地位,进而导致某些处于有利形势的企业逐渐占据垄断地位。再次,补偿和纠正经济外在效应。所谓外在效应,按照经济学家贝格、费舍尔等人的看法,是指“单个的生产决策或消费决策直接地影响了他人的生产和消费,其过程不是通过市场”。显然,经济外在效应意味着有些市场主体可以无偿地取得外部经济性,而有些当事人蒙受外部不经济造成的损失却得不到补偿。前者常见于经济生活中的“搭便车”现象,后者如工厂排放污染物会对附近居民或者企业造成损失等。这类外在效应无法通过市场交换的途径加以纠正。通过道德教育固然能够使之弱化,但作用毕竟有限。只有通过国家税收或补贴政策或行政管制如特定的排污标准及征收污染费等规定,使外部效应内在化,最大限度地减轻经济发展和市场化过程的外在效应,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政府干预市场还可以组织与实

论我国市场调节_政府干预和经济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政府职能转变是我国当代社会转型时期所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政府干预和管理经济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在这些社会关系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又构成了我国经济法要研究的一个中心问题。因而如何运用经济法的原理协调我国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之间的内在联系,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环节。 一、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的内在联系 (一)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的必要性。 1、政府自身的性质客观上要求它必须有所为。“什么都不为的政府未见得就是一个好政府。事实上,现在我们没有看到任何一个‘无为而治’的政府,只是存在‘为得好’与‘为得不好’的问题〔2〕 。”政府“为”与“不为”,不应当取决于政府官员的自由意志,而应当取决于政府本身的特性及其设置的目的性。就政府特性而言,只有政府才有资格和能力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 首先,政府是一个具有社会普遍性的组织。这一方面表明,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公民都必须附属于一个政府,任何人都没有选择权;另一方面也就使得政府可以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为了自己公民的利益而采取某种行动,这种行动包括国民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政府对市场的适度干预就是国家为保障公民的合法经济利益所采取的行动。 其次,政府拥有其他经济组织所不具备的强制力。这种强制性来源于政府的普遍性,它一方面导致了政府的干预权力,另一方面也导致了整个社会对干预权力的服从。当然这种服从既可以表现为公民对政府干预行为的自觉遵守,又可以表现为被动的就范。 2、政府的设置的目的性要求它必须有所作为。任何国家的政府都是作为国家的实体代表而存在的,而国家的存在和发展又是以一定的经济基础作为前提的。政府设置的目的是建立有利于国家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即政府组织和领导经济建设的职能。因此,如何实现这个职能就成为各国政府所必须面临的主题。这个职能普遍有两种思路:一种是通过政府对宏观和微观经济的直接组织和领导而实现;另一种是通过政府对宏观和微观经济的间接调控而实现。而无论是直接调控或间接调控,它都属于政府干预的范畴。 3、为了克服市场失灵,政府必须有所作为。所谓市场失灵,是指由于许多因素使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呈现出低效率运行的一种非理想的状态。〔3〕克服市场失灵,是政府对市场经济干预中最为必要和重要的职能。 市场缺陷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市 论我国市场调节、政府干预和经济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大连大学法学院讲师蔺妍

财政对医疗卫生投入综述

财政对医疗卫生投入综述 一、国外研究综述 (1)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的理论基础 ArrowKJ(1963)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进行了开创性研究,其贡献在于界定了医疗服务市场与完全竞争市场的区别,提出医疗市场中医疗需求的不稳定性、医疗市场供给的不确定性以及供需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InformationAsymmetry)”会导致“道德风险(MoralHazard)”、“第三方支付”和“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ion)”。Feldstein(1988)从理论角度分析居民基本健康卫生具有很大的外部性,基本医疗保障尤其是公共卫生具有公共品性质,医疗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严重的市场失灵,必须依靠政府基金的供给。政府应该通过强化信息披露、建立合理的医疗市场进入退出机制等手段,努力消除医疗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逐步减小医患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不同市场地位,并建立控制医疗费用上涨的有效机制,切实减轻居民的医疗风险。Sundar(1995)和Visaria(1994)的研究发现人们自费治疗时,偏好私人机构,而非公共卫生医疗机构。 Sanjay和Pradhan(1996)从理论上研究认为赢利型医疗保险市场缺陷可能把风险高但迫切需要治疗的病人排除在被保险人群体之外,财政参与提供非赢利性医疗卫生保险服务可以纠正保险市场缺陷和帮助低收入者。Fuchs(2000)认为采

用公共支持措施可以改变医疗供给机构的激励机制,切断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收入与其提供的服务之间的直接联系,避免他们为利润所驱动。Gupta和Dasgup-ta(2002)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研究证据显示,政府支持的卫生系统常常是无效的,免费提供各种卫生医疗服务给公民实际上导致了医师数量的减少和服务质量的下降。公共服务质量的恶化同政府和公共卫生系统面临的破产结合在一起,使得卫生经济学家需要重新考虑卫生服务提供的方法以及认真思考成本恢复的问题。RichardG?Frank(2003)对医疗服务的供方进行分析,认为医疗机构作为患者的“代理人”和“参谋”对服务的种类、数量、方式等做出选择,医患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Commission-AgentRelation)”和“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缺陷,产生医生从自身利益出发的诱导需求,存在着医患双方“激励不相容(IncentiveIncompatibility)”的可能性,导致服务提供者为了自身利益而损害患者利益的市场失灵现象,政府必须干预。Sanjay和Pradhen从理论上研究认为赢利型医疗保险市场缺陷可能把风险高但迫切需要治疗的病人排除在被保险人群体之外,财政参与提供非赢利性医疗卫生保险服务可以纠正保险市场缺陷和帮助低收入者。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政府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投入与管理是各国通行的做法。 科克汉姆(2002)通过对发达国家的医疗保健制度研究表明:无论是社会化的医疗保健体系还是分散化的医疗保障体系,各国政府

09第二章第三节房地产市场的特性与功能及第四节房地产市场的运行规律(一)(2013新版)

一、本讲考点 1.房地产市场的六大特性。 2.房地产市场的功能中的“指导供给以适应需求的变化”,2005、2011年考点。 3.房地产空间市场和资产市场的联系。 4.房地产市场的自然周期是重要考点,也是本章难点。 5.房地产市场自然周期和投资周期关系。 6.房地产泡沫和过度开发的关系、泡沫成因、过度开发诱因、房地产泡沫指数。 7.国际上通常采取的住房保障方式。包括:政府直接建房、依靠政府贷款利息补贴、鼓励非营利机构建房、对住房投资人减税、对住房承租人补贴以及政府干预等。 8.政府干预市场的七种手段。 二、内容讲解 第三节房地产市场的特性与功能 一、房地产市场的特性(2012、2009、2006、2005年考试考点) (一)市场供给的垄断性 房地产市场是垄断竞争市场。市场供给在短期内缺乏弹性、供给具有异质性,由于土地的有限性、不可再生性和土地所有权的排他性,导致房地产供给难以形成统一的竞争性市场,使表面存在激烈竞争的房地产市场很容易存在部分或者地域性的垄断。 (二)市场需求的广泛性和多样性 (三)市场交易的复杂性 (四)房地产价格与区位密切相关 (五)存在广泛的经济外部性(房地产投资特性中的存在效益外溢和转移) 经济外部性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的活动对另一个主体的影响并不能通过市场运作而在交易中得以反映的那一部分,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

【2012年试题】某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对该区域的商业、教育、金融等配套带来较大改善,也提升了周边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这说明该项目具有()。 A.垄断性 B.外部性 C.复杂性 D.信息不对称性 答案:B 见教材P44 (六)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 通常产品的卖方对自己所生产或提供的产品拥有更多的信息,而产品的买方对所要购买的产品拥有很少的信息。在缺乏完善的法律保护的情况下,消费者的利益就很容易受到损害,甚至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 延伸阅读: 逆向选择是指由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价格下降产生的劣质品驱逐优质品,进而出现市场交易产品平均质量下降的现象。 道德风险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或者说是: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道德风险亦称道德危机。 【2009年试题】房地产市场区别于一般商品市场的特性主要有()。 A.竞争性 B.垄断性 C.外部性 D.均衡性 E.信息不对称性 答案:BCE 解析:房地产市场区别于一般商品市场的特性,包括垄断性、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性。 二、房地产市场的功能(2005、2011年考点) (一)配置存量房地产资源和利益 (二)显示房地产市场需求变化 引起需求增加或减少的原因主要有这样几个:未来预期收益变化、政府税收政策的影响、收入水平变化或消费品味变化、原用于其他方面资金的介入和土地供给的变化。

浅谈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界定

浅谈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 摘要: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两种重要方式,有效的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本文简要总结了经济思想史中经济学家对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界定,阐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对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界定,提出了新形势下应将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关键词:政府干预;市场调节;经济发展 一、经济思想史中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界定 经济思想史中,许多经济学家对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进行了界定,对于指导不同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重商主义学派的观点 15世纪开始,西欧的封建制度开始瓦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逐步产生并发展起来。这一时期,在地理大发现、国内市场统一、世界市场形成的推动下,资本开始逐步积累起来。重商主义就是在这一时期出现,以资本流通为主要研究对象,反映商业资产阶级利益的学派。在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问题上,重商主义学派重视政府的作用,提出国家应制定政策来促进本国财富的积累。法国重商主义的代表人物安图安·孟克列钦在其1615年发表的《献给国王和王太后的政治经济学》一书中,强调了商业的重要地位,主张防止外国商业资本侵入,通过政府的保护,促进本国对外贸易和工业的发展;晚期重商主义代表认为托马斯·孟的代表作《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中,指出国家应实施保护关税的政策,发展本国的工场手工业,国家还应采取措施保证贸易顺差,发展对外贸易。重商主义学者们强调了政府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作用,提出通过政府的政策、措施来调控经济,而对于市场调节的作用则没有过多的提及。 (二)古典政治经济学派的观点 17世纪初,由商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而引起的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生产成为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关系的主体,流通变为生产

论品牌对房地产企业的意义和价值效应

简论“品牌”极其对房地产企业的意义和价值效应 摘要:创立自己的“品牌”是当今世界所有的规模企业非常重视的战略目标,对此往往不惜巨额投入,从而产生了许多世界知名的品牌。我们对“”可口可乐‘大众汽车、丰田汽车、家乐福、中国移动等都是耳熟能详的。 在房地产行业,创建自己的品牌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国内房地产企业的共识和不懈追求,而一批在全国初具影响的品牌已然出现。如企业品牌有合生创展、万科地产、保利地产等,还有些地域性的房地产企业也在努力的打造自己的品牌并从中获益如珠海的“华发股份”等。 关键词:品牌房地产企业意义和价值效应 创立自己的“品牌”是当今世界所有的规模企业非常重视的战略目标,对此往往不惜巨额投入,从而产生了许多世界知名的品牌。我们对“”可口可乐‘大众汽车、丰田汽车、家乐福、中国移动等耳熟能详。为什么他们对此战略目标孜孜以求不惜巨额投入呢? 首先让我们来解析“品牌” 一、品牌的内涵 1、品牌的定义 正确理解品牌的含义是开展品牌战略的基础。虽然很多学者对品牌的定义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但综观这些定义,它们基本上都认同了①品牌是通过某种或者某组标识来表现;②品牌是为了区别于竞争对手的。我们认为品牌应当具有狭义和广义两种不同的含义。从广义的角度讲,品牌就是通过某种或者某些标识来传达的一种实体与外部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关系。通常我们说的名牌大学就是从广义的角度进行的定义。它可以使用于企业中,也可以使用于企业之外的一些实体,而且它的主要表现形式不一定是商标。而狭义上的品牌则主要是指企业的品牌,从市场营销的角度看,品牌就是通过一定的标识(主要是商标),以高效地为消费者提供消费选择为目的的一种企业无形资产,它能够为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创造一种“溢价”,它的实质是承诺、保证和契约,与消费者建立的长远的关系。 2、品牌的生成机制 虽然消费者最终接受的只是一个品牌的符合系统,但他们却往往要对提供商品(服务)的经营者的核心竞争力进行全面的评价与认知,如他们常常关注经营者的经营理念、管理团队、资源组合与生产方式、营销策略等方面的问题,他们甚至还非常在意经营者在社会道德方面的价值取向。这种认知的过程也就是品牌生成机制的内涵。

市场经济体系中的政府干预

市场经济体系中的政府干预 自从亚当斯密发表《国富论》揭示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和作用之后,市场经济作为经济运行的重要方式为世界许多国家所认可、接受、实施和采用。事实证明,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对于推动经济发展、促进交易公平,提高生产效率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运行,人们也发现,市场经济也不是万能的,在某些领域、某些方面也存在市场经济无法发挥作用的现象,出现市场失灵的状况。如何弥补市场经济的这种缺陷,很重要的需要政府作为公共资源的管理者、调配者发挥作用,于是产生了市场经济过程中的政府行为。 一、市场失灵 现代西方经济学严格证明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可以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然而这是在十分苛刻的条件下才成立的。现实中的市场总是不完全的,并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这一理想状态,即会出现市场失灵。 (一)市场失灵的概念 市场失灵是指由于市场的内在功能性缺陷和外部条件缺陷引起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的某些领域运作不灵,导致资源配置无效率或低效率。 市场失灵可以区分为两个方面、三个层次、四种类型及多种表现。这两个方面是指内在性失灵(指市场缺陷或缺乏给市场带来的局限和不稳定性,这往往表现在微观领域)和外在性失灵(指市场对外部的宏观经济造成不稳定和社会带来冲突,这主要表现在宏观和社会领域)。三个层次是指微观的不经济性、宏观的不稳定性和经济与社会的不协调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四方面:市场的局限性,市场的非普遍性,市场的不稳定性,与社会的不协调性。 (二)市场失灵的成因 关于市场失灵的成因,众多学者的意见大部分相同,但也存在差异。综合而言,市场失灵主要有以下几种成因: 1、外部效应。外部效应是指经济主体的活动产生的影响不表现在自身的成本或者受益上,却给其他经济主体带来好处或坏处。现实生活中,外部效应存在非常广泛,只要存在外部性,资源配置的效率就难以实现,市场机制就不能发挥作用。所以市场机制下,每一个体处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不会主动参与追求公共利益的行动,因此不利于增加正外部性、减少负外部性,资源配置无法达到最佳配置水平。为了维护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就需要政府采取税收、补贴及法律规制等各种手段,增加正外部性行为的受益和负外部性行为的成本,解决外在效应问题。 2、垄断。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前提是自由的、充分的竞争,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竞争是不完全的,存在垄断问题。它表现为市场上出现只有为数很少的几家供应商、甚至是独家垄断的局面,垄断厂商通过操纵物价,牟取暴利,使市场均衡作用失灵。 3、公共物品的生产与供应失灵。公共物品时私人不愿意生产或无法生产,抑或无法全部生产,必须由政府提供,或者由政府和企业、个人共同提供的产品和劳务。公共物品不能

论政府干预与房地产市场——房地产经济学论文

论政府干预与房地产市场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是一个自由市场,自由市场在一般情况下是根据其市场机制进行自我调节的。但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在其作用过程中往往会产生市场失灵的情况。在市场失灵时,为了使市场恢复正常,我们的政府应对市场进行干预。而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其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影响是十分巨大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政府干预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将以城市土地市场为例,分析政府干预的必要性、政府干预的方式和措施。 1 政府干预的必要性 在完全市场作用力下,按照一定的土地供求关系,形成了城市土地利用的结构、布局与规模。但是,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中,经济主体在“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采取获得自我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导致市场机制本身并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市场干预的失灵往往会干扰合理的城市土地利用格局的形成,进而导致城市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混乱。为了弥补市场缺陷、实现社会效益、优化城市土地利用格局,需要政府通过经济、规划、行政与法律等手段的实行,运用政府干预对城市土地利用的发展进行合理的引导与控制,合理配置城市土地资源。 2 政府干预的方式 现阶段,我国政府行为对城市土地利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3个层面: 第一,从制度改革的背景环境上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有偿制度的实施,土地市场开始建立,土地使用逐步向以市场机制为主转变;户籍管理制度的松动、住房分配制度的改革,客观上增加了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量。 第二,从政府行为对土地市场的干预来看。西方国家的政府对于城市土地市场干预手段的选择上主要是借助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只是在特定情况下才予以采用,此外对技术管理手段的运用也比较普遍`。与西方国家不同,目前在我国,政府角色集土地管理者、土地所有者与土地经营者为一身,对于土地市场的影响中,行政手段的作用较为明显,经济手段的使用有限。 第三,从规划引导与调控作用上看。规划以城市现有社会、经济、生态的发展条件为依据,预测未来的城市土地利用的走向,在对城市土地利用的影响中,起着引导作用,政府可以通过城市中的各项规划调节城市土地利用的结构与布局。 3 政府干预的措施 3.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在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内,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土地资源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进行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它是国家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土地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和农地保护。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质是政府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是对土地的供求在总量和结构上进行调节,从而克服城市土地市场的缺陷,防止城市过度扩张。 3.2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是对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而进行的规划控制。城市规划确定了城市发展的规模和方向,调节了城市土地供给,调整了城市内部土地利用的外部性,弥补了城市土地市场的缺陷。 3.3 城市土地税收 近些年来,经过几次调整,我国基本构建了以土地、房地产的取得、保有、交易为征税环节的城市土地税收体系,土地税收杠杆在保护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调节土地收益公平分配、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3.4 不动产登记制度

论述市场失灵和政府干预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6e1215392.html, 论述市场失灵和政府干预 作者:骆华央 来源:《财讯》2017年第05期 市场的对经济作用是巨大的,然而市场失灵也是客观存在的,为使市场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作用,就需要在市场失灵的地方,进行调节和干预。能担当起干预市场失灵职责的只有政府,但政府在干预的同时,也要学会尊重市场,以市场发展规律来进行科学合理的干预。本文通过分析市场失灵形成的原因及政府干预的措施,以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 市场失灵市场竞争政府干预 市场失灵的概念 市场失灵是指由于市场的内在功能性缺陷和外部条件缺陷引起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的某些领域运作不灵,导致资源配置无效率或低效率。亚当史密说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可以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当这只手无法有效分配好市场的现有资源,满足公众的效率配置需求时,市场就出现了失灵。 市场失灵的原因 (1)垄断 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生产者不再是完全的价格接受者,资源已不可能在部门之间自由流动,导致生产者生产的产量不是最大的产量,市场价格不是最低的价格。长期来看成本也比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的生产成本要高,消费者将不再可能获取最大满足。市场机制很难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资源不可能实现最优配置。 (2)信息不对称 对于买卖双方来说,信息的掌握量差距很大,有的掌握的多,有的掌握的就很少,信息掌握多的一方会利用他所掌握的信息,得到信息优势,来剥夺另一方的利益,从而达到个体利益最大化。当个体利益出现最大化的时,整个社会资源就不能得到有效合理的资源配置了,于是出现了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 (3)外部性 市场上的经济交易活动是以互惠互利为交易基础的,当甲方向乙方提供了劣质商品之后,乙方是可以向甲方提出经济索赔的,这种经济索赔叫做交易,但是在索赔的过程中,会对其他人的利益造成影响。不管这种影响是有益的,还是有害的,都不属于交易关系,而是交易关系以外的经济活动,简称为外部性。外部性违背了帕累托最优原则,导致了市场失灵。

市场机制在医疗卫生领域失灵的原因和政府的作用

医疗服务市场失灵的原因和政府的干预 崔静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医疗服务逐渐走向商业化、市场化,政府力图通过竞争使医疗服务的供给能力全面提高。但是这种改变所带来的消极后果是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和消费者无法承担的高额医疗费用。本文运用西方经济学基本原理对医疗卫生领域的“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包括: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和公共产品。提出政府干预在医疗卫生领域的重要原因和作用在于促进公平并解决所谓的市场失灵问题。 关键词:市场失灵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公共产品政府干预 前言 医疗服务包括给公民提供基本的日常保健、免疫服务和疾病救治,以及相应的城市、乡村医疗保险服务。 医疗系统通过及时地提供适当的医疗服务来促进人类健康。当然,人们必须负担得起。据调查[1]2003年我国城市居民次均就诊费用219元、次均住院费用7606元,比1998年分别增加了85%和88%;农村居民的相同费用分别为91元和2649元,分别增加了103%和73%。这意味着居民住院一次平均要花掉1年的收入。由于医疗费用增长过快,36%的居民生病后不去医院就诊,有病自己医的人越来越多。然而卫生服务价格的上升同医疗保险覆盖面的下降正好同时发生:50%以上城市人口、80%以上农村人口无任何医疗保障。政府对公共卫生补贴不够,鼓励公共卫生机构提倡有偿服务,导致在自由市场中造成的计划免疫供给不足。阻碍贫困人口对医疗服务的利用,或导致家庭因病致贫。 一、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 诺贝尔经济学家撒谬尔森(Samuelson)指出医疗市场中医、患和第三方供给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态,使购买医疗服务出现很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2]。医患信息高度不对称是医疗市场区别于其他市场的重要特征。事实上,医疗服务专业性很强,一般患者缺乏医疗服务知识(否则他就是医生) ,他无法知道自己患了什么病,需要接受什么治疗,哪家医院服务质量好,花多少钱才能治好。 1.医疗服务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3] 在医疗市场中,并不是所有的医院都会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在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之间存在很大差别,有的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很高,有的则比较低,而那些质量比较低的医院会将医疗服务质量特征的真实信息掩盖起来,这个时候,整个医疗服务市场上的医院都向患者宣传,说自己的医疗服务质量一流。由于医患信息不对称,患者缺乏医疗服务质量的真实信息,因此,无法判定哪个医院进行了真实的宣传,哪个医院的信息是虚假的,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只能根据自己对医疗市场中医疗质量的

房地产市场营销意义

房地产市场营销意义 房地产市场营销的产生是生产力发展和商品经济发达的必然产物,市场营销是房地产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强有力的房地产市场营销活动不仅可以促进地区的经济繁荣,还有助于将计划中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方案变成现实,使每一宗物业顺利出售或出租。本文通过对该领域相关成果的系统梳理,着重从房地产资源的深度开发及目标顾客明确定位的营销与管理等方面对这些房地产营销策划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评述,针对中国房地产营销策划存在的问题归纳出比较合理的建议。 传统的房地产营销策划理论是建立在菲利普·科特勒的营销学理论基础上的。这一理论以4PS营销组合为核心,即营销的四要素为产品、价格、渠道、促销。4PS理论被奉为营销理论的经典而被许多企业所采用。在我国,随着房地产策划实践的不断深入,各种策划思想、策划理论、策划流派也开始出现。最具代表性的房地产策划思想有王志刚的“概念地产”思想。他认为“很多项目都是先给他们一个概念,这个概念被社会接受以后,这个概念所支持的硬件就能被消费者对象所接受,基本上是不愁市场的”。 随后,房地产营销策划界出现了两个主要策划理论:王志刚的“策划基本理论”和冯程的“全程策划理论”。“策划基本理论”的内容主要包括:策划的“四个”理论基础、策划的“生产力”本质、策划的“辩证”作用、策划的“三因”与“三性”原则、策划成功的“四出”目标和标准、策划的“十大”流程、以及策划人的思维特征和素质等。“全程策划理论”主要强调两方面:一是房地产策划应从市场调研、项目论证、概念设计、规划布局、建筑设计、工程控制、营销推广、售后服务等一系列环节中进行“全过程”策划,各个环节相互连贯,缺一不可。二是在每一策划环节中以提高产品价值为主要目的,强调项目开发提升价值的手段和空间。 目前房地产营销策划业最为流行的是“房地产全程营销”这一策划理论。朱曙东的“房地产全程营销”策划理论强调运用科学的营销思想贯穿于房地产开发的各个环节,形成独到的策划理论体系。主要内容有房地产全程营销工作流程和全程营销思想。它以市场营销为主线,以“满足市场需求,提供有效供给”为目的,将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八个流程有机地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它完整地系统地讲述了房地产全程营销的每一个流程和每一个具体步骤。 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和房地产业的理性化发展,房地产市场进入“买方市场”,房地产市场营销已从过去的“消费者请注意”的模式,转变为“请注意消费者”的模式,在房地产营销策划中全面引入市场营销中的4C理论。所谓4C即消费者需求、消费者成本、消费方便、与客户的沟通。4C理论的出发点和中心点是消费者,房地产营销中的4C理论使得开发商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

卫生服务市场(讨论) 卫生经济学

卫生服务市场讨论 .政府干预的失灵 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需要政府的作用。但政府干预也不是万能的,不仅不能弥补市场失灵,反而会导致资源配置的恶化以及资源利用效率的降低,这被称之为政府干预的失灵。 政府干预失灵的表现 ()政府行为的低效率 决策低效率、工作低效率 ()寻租行为 一些个人或企业为了达到其经济目的,往往给能够使其经济目的以低成本而获得更大收益的拥有权力个人一定的“好处”。 .市场机制失灵 市场机制的功能具有两重性,既具有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又存在明显的局限性。 在注重引入市场机制推进医疗事业发展的同时,决不能忽略乃至忘记市场机制的负作用。即使是一些公认的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也不能盲目地在医疗服务领域中照搬照套。 如市场经济不能很好解决卫生资源的合理筹集和配置;市场调节在卫生预防工作中的作用是极微弱的;竞争机制在医疗服务方面的作用也是有限的,如此等等。 完全市场需要的先决条件 ?有许多供方和需方 ?买卖双方成交由价格来决定 ?没有外部的成本和效益 ?买卖双方均有充分的信息 ?没有进入或退出市场的障碍 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的失灵 医疗卫生服务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的市场 ()不确定性() 个体的发病及伴随的疾病负担是不确定的 治疗的方案有很大的差异,导致医疗保健的提供的不确定性 卫生干预的效果也是不确定的,导致医生过度治疗 患者对疾病治疗的不确定性,导致保险方具有风险去支付患者的超常费用 由于对卫生提供者技术的不确定性,需要对其规制及颁发执照 ()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 医生对医疗的过程比患者了解得更多 消费者比保险方更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道德损害、逆向选择 实行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向社会公示制度 ()效益的外延性() 外延效益可以是正向的或是负向的 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 预防接种,灭蚊,疾病检疫 环境污染,抗生素使用,不注意的生活方式(如酒后驾车)

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综述

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综 述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综述[摘要]市场的作用是巨大和不可抗拒的,然而市场失灵也是客观存在的,为使市场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作用,就需要在市场失灵的地方,进行调节和干预。能担当起干预市场失灵职责的,只有政府。 [关键字]市场失灵政府干预和谐 自从亚当斯密发表《国富论》揭示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和作用之后,市场经济作为经济运行的重要方式为世界许多国家所认可、接受、实施和采用。事实证明,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对于推动经济发展、促进交易公平,提高生产效率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运行,人们也发现,市场经济也不是万能的,在某些领域、某些方面也存在市场经济无法发挥作用的现象,出现市场失灵的状况。如何弥补市场经济的这种缺陷,很重要的需要政府作为公共资源的管理者、调配者发挥作用,于是产生了市场经济过程中的政府行为。 一、市场失灵 现代西方经济学严格证明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可以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然而这是在十分苛刻的条件下才成立的。现实中的市场总是不完全的,并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这一理想状态,即会出现市场失灵。 (一)市场失灵的概念 市场失灵是指由于市场的内在功能性缺陷和外部条件缺陷引起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的某些领域运作不灵,导致资源配置无效率或低效率。[1]市场失灵可以区分为两个方面、三个层次、四种类型及多种表现[2]。这两个方面是指内在性失灵(指市场缺陷或缺乏给市场带来的局限和不稳定性,这往往表现在微观领域)和外在性失灵(指市场对外部的宏观经济造成不稳定和社会

第六章市场失灵和政府的干预-第二节市场失灵的原因及第三节政府对市场的干预

第二节市场失灵的原因及第三节政府对市场的干预 【本节知识点】 1.垄断对市场的影响及政府干预方式 2.外部性的含义、类型、对市场机制运行的影响以及政府干预方式 3.公共物品的特征、分类、对市场的影响以及政府干预方式 4.信息不对称对市场的影响以及政府的干预方式 【本节内容精讲】 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主要有垄断、外部性、公共物品和信息不对称等。 【知识点】垄断对市场的影响及政府干预方式 (一)垄断与市场失灵 1、根据微观经济学的分析,只有完全竞争市场上,企业的生产成本从长期看才是最低的,市场机制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产量最大,价格最低,消费者获得最大满足。 2、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生产者不再是完全的价格接受者,资源已不可能在部门之间自由流动,导致生产者生产的产量不是最大的产量,市场价格不是最低的价格,长期来看成本也比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的生产成本要高,消费者将不再可能获取最大满足。 3、由于不完全竞争市场的广泛存在,市场机制很难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资源不可能实现最优配置。 (二)政府对垄断的干预 1、为了保护和促进竞争,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政府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限制垄断和反对不正当竞争;比如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 2、政府对垄断进行干预的另一种手段是对垄断行业进行公共管制,主要是对垄断行业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进行管制或规定限价,或规定利润率。 【知识点】外部性的含义、类型、对市场机制运行的影响以及政府干预方式 (一)外部性与市场失灵 1、外部性:所谓外部性或外部影响,是指某个人或某个企业的经济活动对其他人或其他企业造成了影响,但是却没有因此付出代价或得到利益。 2、外部性分类: 根据经济活动主体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外部性分为生产的外部性和消费的外部性。 根据对他人的影响外部性可以分为外部经济与外部不经济。

在线作业答案2015秋东北财经大学《政府经济学》在线作业(1)及满分答案

2015秋东北财经大学《政府经济学》在线作业(1)及满分答案 第一章 1、政府是指行政机关,如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这是从(B)意义上对政府的界定。 A、国际法 B、国内法 C、政治学 D、经济学 2、市场是指商品交易的场所,包括(ABCD)形式。 A、有形 B、无形场所 C、现场 政府经济学试题及答案 D、非现场交易 3、制度经济学将(BC)界定为两种最基本的制度安排 A、国家 B、政府 C、市场 D、法律制度 4、政府与市场这两种基本制度安排在性质上的差异包括(ABC) A、交易对象 B、交易方式 C、交易目标 D、交易场所 5、政府适应于交易与配置(A)资源。 A、公共物品 B、私人物品 C、混合产品 D、稀缺 6、市场则是通过平等当事人之间进行的(B)来实现资源配置。 A、强制命令 B、自愿交易 C、非选择交易 D、非自主交易 7、政府是一种基于(B)目标的“公共选择”。 A、私人福利 B、社会福利 C、个人价值 D、集团利益 8、亚当?斯密对市场机制的认识是著名的(D)理论。 A、看得见得手 B、有缺陷的 C、完善的 D、看不见得手

9、亚当?斯密对政府职能作的限定为(ABC)。 A、保护社会 B、设立司法机关保护个人 C、建设公共设施 D、干预经济 10、萨伊认为市场机制(C)。 A、不能产生需求 B、无法维持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平衡 C、可以维持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平衡 D、需要政府的干预 11、穆勒主张政府的主要职能为(ABCD) A、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B、铸造货币,规定标准的度量单位 C、建设公共设施 D、主办初等教育,保护儿童和没有劳动能力的人 12、古典学派关于政府作用的基本看法(BCD) A、市场是盲目的 B、充分肯定个人 C、市场、个人能基本解决资源的配置问题,不需要政府过多的干预 D、政府干预是必要的,但必须作严格限定 13、(A)理论的产生,使政府干预理论的到发展。 A、市场失灵 B、政府失效 C、看不见的手 D、供给创造需求 14、政府干预理论的特点有(ABCD) A、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认识进一步加深 B、依据市场失灵理论来论证政府干预的必要性 C、提出了政府干预的范围 D、指出政府干预的局限性 15、(CD)系统地批判了以政府干预为特征的凯恩斯主义理论,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主张限制政府干预的领域,并开始了对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如何正确结合的新探讨。 A、凯恩思学派 B、福利经济学派 C、新自由主义学派 D、新政治经济学派 16、认为政府和市场都是理想的学派是(A) A、古典学派 B、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 C、新古典学派及各种自由主义经济学 D、新制度经济学 17、认为政府是理想的、市场是不完善的学派是(B) A、古典学派 B、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

政府干预对医疗领域市场声誉机制的挤出效应

文章编号:1671-1653(2009)03-0013-04 政府干预对医疗领域市场声誉机制的挤出效应 潘常刚, 吕国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0) 摘 要:监管和自律是克服医生道德风险的主要途径,医疗领域的特殊性决定了克服医生道德风险的最根本途径在于自律而不是过度监管,政府对医疗领域的过度干预会对声誉机制 产生 挤出效应 ,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医生的道德风险。制度安排的关键在于改革现行 管办不分 的医疗卫生体制以及医院等级评定和医生职称评定制度,同时放松政府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控制,彻底解除卫生行政部门与公立医院的 父子关系 ,以恢复医疗供方市场声誉机制。 关键词:政府干预;声誉机制;医疗改革;挤出效应 中图分类号:F 123.9 文献标识码:A The Crowding -out Effect of the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of the Medical Market Reputation Mechanism PAN Chang -g ang,LV Guo -ying (S 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W uhan 430060,C hina) Abstract:T he super vision and the self -discipline ar e m ain w ay s to ov ercom e the m oral hazar d of doctors.But the ex cessiv e intervention to the medical dom ain o f the g overnment can occupy the m ar -ket g row th space of the reputation m echanism.Meantime,it w ill also strengthen the doctor 's m oral hazard.The refo rms of the curr ent medical and health system of "inseperation betw een functions of ex ecutio n and those o f adm inistration",the hospital r ating sy stem and the do ctor 's job appraisal sys -tem ,sim ultaneously relaxing the contro l of the g overnment to the medical service price,are the w ays to restore the market reputation m echanism of the medical supply -side w hich is disto rted. Key words:g overnment interv entio n;reputation mechanism;medical care refo rm;crow ding -out effect 一、监管与自律的边界 医生的道德风险是医疗领域的核心问题,严 重的医生道德风险将造成医疗市场效率低下。总体而言,监管和自律是克服医生道德风险的两种 收稿日期:2009-04-17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0673114) 作者简介:潘常刚(1982-),男,湖北十堰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7级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 业硕士研究生。 2009年9月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Sep.2009 第9卷第3期 Jo ur nal of H ebei U niver sity o f Science and T echno lo gy (Social Sciences) V o l.9No.3

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开题报告

毕业论文 开题报告 课题名称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情况编制 本科专业工程管理 本科班级工管1002班 姓名廖威 评分 指导老师(签名) 2012年3月11日 湖北工业大学

目录

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开题报告 1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选题的背景 近年来,我国在房地产价格呈现不断升高态势,同时各地的房地产价格变化极不均衡,呈现出显着的地区差异。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经济现象的发生? 其中隐藏何种规律性的东西? 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由于土地价格的特殊性,加之中国国情的特殊性,房地产价格形成问题比一般商品价格要远为复杂,从而至今仍存在许多未解之迷。例如,对于房价学术界多从纵向角度展开研究,在空间角度仅限于级差地租理论的逻辑延伸,很少以空间视野从不同区域地理、地方政府政策的异质性来解析房地产价格形成机制及差异。而不能全面揭示中国房地产价格上升之迷,也就难以探寻调控房价的有效对策。房地产业木来就是一个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和市场风险的产业,节节攀升的房地产价格使房地产业获得了巨大利润,但同时风险也逐渐积聚起来。在此背景下,如果不能全面揭示房地产价格形成的规律,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方面闲置“广厦千万间”,另一方面众多“寒士”无房所有的问题,这一产业将无法步入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也不可能预防或规避累积的市场风险。 选题的意义 政府在相关管理方面的缺失以及土地制度不健全。政府在经营土地方面缺乏监管,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和政府往往有着密切的关系,政府与房地产商及银行合作,把大量资产投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暗箱操作和政治寻租的现象比较普遍。这种行为的出现导致土地资源不能实现优化配置,影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另外,中国的土地出让制度是由政府一次性收取出让金,这部分的收入进入财政收入,算作政绩考察的一部分。导致一部分政府领导人会超量开发和出让土地。目前,中国在房地产税制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征税面比较窄,税制安排不合理等等,对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起不到抑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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