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合格党员要有敬畏之心

做合格党员要有敬畏之心

所谓敬畏之心,就是主体对客体发自内心的敬重和畏惧,就是人们对人对事的一种虔诚情怀。古人所云的“不畏人知畏己知”,讲的就是敬畏之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路人。每个党员的一言一行,对社会其他成员具有引领作用。我们党的每一个成员,只有端正自己的心态,怀有敬畏之心,才能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因此,心存敬畏,是做合格党员的题中应有之义。从总体上而言,做一名合格党员,就要有敬畏组织之心、敬畏群众之心、敬畏法纪之心。

一、做合格党员,要有敬畏组织之心

中国共产党,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因此,遵循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我们党的组织原则想问题、办事情,是对每一个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事实上,我们党的每个成员,只有严格遵循党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严格按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要求做

人做事,才符合党组织的制度安排,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党员。要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自己对

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无数事实证明,严格按照我们党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既是对自己的严格约束,也是对党组织的敬畏。我们党九十余年的发展历程充分表明,那种将我们党的组织原则抛于脑后,随意和

任性的想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都是要不得的。那种无视民主集中制原则,将个人意志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思想和行为,最终都将自食其果,必然受到党组织的严厉惩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旦离开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就很容易把手中的权力当成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进而就会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有违党组织要求的事情,既害人又害己。可见,敬畏组织,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换句话说,做合格党员,就必须具备敬畏组织之心,严格遵循我们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二、做合格党员,要有敬畏群众之心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每个党员,都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重。包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党员,不管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都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办事。事实告诉我们,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每个党员的一言一行,人民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做出客观公允的评判。套用一位思想家的话来讲,真正的政绩和成就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于人民群众的内心深处。在此意义上,广大党员是否尽到了自己的应有职责、是否有所作为、有所建树,人民群众最有话语权。

从本真意义上而言,广大党员包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为人民群众做事的,都是人民群众的公仆。说得再直白一些,我们的党员干部都是给广大人民群众“打工”的,是人民“公仆”。作为“仆人”或“打工者”,只有兢兢业业工作,尽心竭力服务。如果三心二意、半心半意、毫无

诚意仰或虚情假意,就会被毫不留情地辞退或淘汰。因此,作为打工者,来给人民群众打工,就要有敬畏群众之心。也就是说,要把广大人民群众是否拥护、是否赞成、是否高兴、是否答应、是否满意作为合格党员的评判标准。那种只图自己一时痛快而不顾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思想和行为,是和我们党的宗旨意识格格不入的,最终也必然会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抛弃。可见,敬畏群众,是做合格党员的内在要求。因此,要真正做一名合格党员,就要有敬畏群众之心,牢记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也只有头脑装有群众,心里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成为一名地地道道的共产党员。

三、做合格党员,要有敬畏法纪之心

党内有纪律,国家有法律。每一个共产党员,既与一般群众一样,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不同于一般群众,还要受党规党纪的严格约束。因此,不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受党纪国法的双重制约。党纪面前没有例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均没有法外特权,都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鲜活的事实告诉我们,党纪和国法既为广大党员规范做事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提出了严格约束和明确要求。那种无视党纪国法,挑战法纪权威的念头和行为,即使能够逞强于一时,最终也定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庄严裁决。因此,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少数”,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凡是法纪明令禁止的,决不能随意冒犯。凡是法律没有明确许可的,也不能肆

意妄为。即使是法纪予以许可的,也要按照相应的规范行事。不难看出,包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内的全体党员,无论是想问题还是做事情,都必须接受党纪国法的严格约束,都要局限在党纪国法的框架之内,决不能越其边界为所欲为。可见,敬畏法纪,为做一名合格党员提供了重要保障。进一步讲,要做一名合格党员,就要有敬畏法纪之心,就要坚守依法依纪办事的严格要求。

一位哲人曾经说过:“有两种东西,我们愈经常反复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给人心灌输时时在翻新、有加无已的赞叹和敬畏:天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做一名合格党员,也要具有敬畏之心。既要心中有党,又要心中有民,还要心中有法。只有敬畏组织,敬畏群众,敬畏法纪,才能真正成为一名让组织放心,使群众满意,在遵纪守法方面起表率作用的合格党员。

做合格党员有敬畏才能有“进位”

心存敬畏,不仅是人生智慧,关乎党性修养和作风品行,更关乎党的人心向背、执政根基。心存敬畏,才能始终谨记为官之道,深怀爱民之心,恪守岗位之责,做好奉献之实。有敬畏,才能有“进位”。

敬畏党员称谓。就是要牢记自己的身份,摆正自己的位子,从根本上做到知耻明礼、为民务实,追求卓越。做到重修养以强魂,党员干部的修养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教育实践的过程中通过加强理论修养、政治修养、道德修养不断强化和提高,在工作和生活中累积经验来完善自己。还要做到知廉耻以净心。珍重自己的人格,珍爱自己

的声誉,珍惜自己的形象,努力净化思想灵魂,净化工作圈、生活圈和朋友圈,勇于向不良作风亮剑。

敬畏群众感情。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敬畏群众,就要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头,尊重百姓就是尊重我们的生命和力量之源。要树立公仆意识,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办事的基调和基础,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只有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和疾苦,采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才能真正融入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知心人、暖心人”。

敬畏制度约束。就是要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把纪律作为言行指南,对不符合程序、违反原则的事敢于说不,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和“争一流”的使命感,奋发有为抓落实、扑下身子干事业。

心存敬畏做合格党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当前,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如何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关于如何“做合格党员”的要求,愚以为要做合格党员,在正确使用权力方面,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心存敬畏,严以用权。

做合格党员就是要对权力心存敬畏,准确认识严以用权的内涵。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是服务人民的工具,不是个人享受的工具。为民谋利是权力的王道。日常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是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本职。如何用好权力,本质上是用权为公还是用权为私的问题,一切以人民的既得利益为中心,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是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前提。

做合格党员就是要对权力心存敬畏,准确判断严以用权的途径。企业权力由法人代表行使,权力再大也不能为所欲为;权力由领导干部使用,权力再小也不能放纵“任性”,权力只能严用、慎用,不可滥用。严以用权需要严在决策、严在用人、严在花钱、严在自律上。企业的决策必须严在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标准进行决策发展方向和重大事项上;企业的用人必须严在坚持以制度用人,严在按照选人的程序和标准选好人、用好人上;企业的经费开支必须严在坚持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公款不挥霍、不浪费、不私用、不挪用,为企业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上。

做合格党员必须严以用权。一个人立身处世,应当胸怀一颗敬畏之心,敬畏群众,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敬畏制度,敬畏生命,更要敬畏自己和他人。权力虽然掌握在领导干部手里,但决不是属于领导干部个人的,领导干部只是代表企业和员工在一定的时间与空间行使权力。决不能把权力和自身混为一体,产生“我即权力”的错误权力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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