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项目9-月报

社区矫正项目9-月报
社区矫正项目9-月报

工作月报

第六期

主办单位:重庆市冬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区矫正项目组

2013-10-5

目录

【编者按】

【工作动态】

社区矫正项目组工作动态 (1)

【实务交流】

项目服务全开展 (2)

【社工心语】

助人自助之起点——关怀 (10)

【项目困境】

社区矫正项目组工作挑战 (11)

【工作计划】

下月工作计划 (11)

【编者按】

关怀是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和道德操守的体现,它不仅是建立及维系关系的纽带,而且能为我们的工作提供能源、增添动力。作为一名社工,我们应持关怀之心,陪伴服务对象面对困境,使困境得以解决并获得个人发展。本月工作在开展个案管理的同时,重点开展了对社会工作价值理念的深入体会及反思,促进了项目组社工职业操守及综合技能的提高。

【工作动态】

社区矫正项目组工作动态

9月2日——个案M-004校访,评估案主环境对其影响;完成第十五期简报及八月月报;督导会议。

9月3日——开展个案会谈M-001,整理个案会谈记录M-002、M-004

9月4日——统计社区矫正项目组开支费用及督导会议次数;项目组内部探讨:M-003个案家访及近期工作开展思路。

9月5日——帮助个案M-001整合职业信息资源,帮助案主面试求职;预约个案M-003,制定会谈大纲。

9月6日——开展个案会谈M-003;项目组交流会。

9月 9日——完成第16期简报;9月中旬实务工作汇报材料准备;项目组督导会议。

9月10日——会谈记录及整理,所有资料分类整理、打印归档。

9月11日——开展个案会谈M-003,整理修改会谈记录和完成会谈报告。

9月12日——开展个案会谈M-003,个案管理M-001生计发展服务。

9月13日——个案管理M-004、M-003家访,个案管理M-005会谈。

9月16日——完成第十七期简报;社区矫正项目接受大渝网记者采访。

9月17日——开展个案会谈M-004;修改操作手册。

9月18日——开展个案会谈M-001,M-003。

9月22日——完成项目中期实务汇报资料,整理会谈记录。

9月23日——渝中区社区矫正项目《个案管理精选》编辑成册;个案管理M-002生计发展服务。

9月24日——完成操作手册修改。

9月25日——个案管理M-004校访,转介心理服务组。

9月27日——冬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团队建设会议。

9月30日——个案管理M-001生计发展服务。

【实务交流】

一、个案管理M-001:生计发展服务之求职篇

案主性格偏外向,善言辞,喜欢结交朋友,以前比较贪玩,常常出没于酒吧、KTV、夜场等地方,但经过社工介入后,出去玩耍的次数明显减少,建立了新的朋辈群体关系。他向社工表示从TVB电视剧里面了解到社工这个概念,目前时间也较多,愿意配合社工的工作,同时还愿意去做一些志愿者工作。访谈中感受到他目前的心态积极、向上,有目标、有理想,但目标与自身能力不太符合,期望与现实有差距。他原本想去学习西餐厨师,然后到北京进修,最后到五星级酒店当大厨,但没有采取实际行动,后面经过社工引导和督促,认识到自己需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的规划自己的职业,决定先去找一份工作积累经验,现在已经找到一份在驾校的工作。另一方面,他因失恋而情绪失落,经心理咨询师疏导,走出了情感受挫的状态,正确的处理情感问题。从他描述前女友有了男友的态度中可以看出个案目前无伤人倾向。经过几次会谈,案主仍然不愿意社工介入家庭,专业关系有待进一步深入。

二、个案M-002:生计发展服务,资源链接

2013年9月23日下午14点40分,社工接到案主小俊(化名)电话,电访中,案主表现非常焦虑:案主已在一家公司上班3天,因身份证遗失而无法交入职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小俊主动向社工求助。

社工在案主的倾诉中明确案主需求——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基于此,社工首先链接资源联系项目组督导、重庆市救助站工作人员、相关司法所工作人员等,了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相关程序、所需条件及提交资料;其次社工陪同案主先后前往菜园坝火车站、七星岗派出所、大阳沟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最终帮助案主办理好临时身份证明,顺利提交入职申请。

由于办理临时身份证程序的复杂性及社工链接资源能力的不足,缺少对办理身份证程序的了解等因素,此次服务过程总计5个小时的时间。服务最后,社工

与案主共同前往工作地点,观察案主目前工作状况,鼓励案主持续工作。

三、个案M-003:家庭支持系统介入——帮助案主解决毕业证事件

2013年9月20日,案主小飞告诉社工目前因毕业证问题而焦虑。在社工的关怀下,小飞告诉社工学校要求10月1日须上交毕业实习证明,无证明将拿不到毕业证书。小飞告诉社工,自己在实习期做兼职无法拿到有印章的实习证明,现在十分焦虑,不想让三年的努力付之一炬。社工耐心的倾听案主的倾诉,并询问具体情况,得悉案主并未将此事告知家人,认为家庭不能给自己带来任何支持。

社工以案主需求为本,制定了临时介入策略。第一,澄清信息,了解学校具体要求。在小飞叙述中,社工发现小飞对学校要求并没有十分清晰的了解。社工建议小飞及时与老师联系,澄清有关信息;第二,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社工以小飞的环境为切入点,与案主一同分析如何在有限时间内寻求社会网络的支持以解决问题;第三,寻求家庭支持。案主并未将此事告知其他家庭成员,对家庭支持持悲观态度。但社工认为此刻家庭支援不仅是最有效的解决途径,也是增强家庭凝聚力,改善家庭关系的契机之一。

社工以家庭支援为介入重点并与案主母亲进行了会谈。在会谈中,社工将案主面临的困难作了事实陈述,并由浅入深,帮助陈阿姨分析了案主行为原因及心理状态,向陈阿姨传达家庭关心、家庭支持对案主成长的重要性。陈阿姨表示自己愿意去尝试承担一个有效的母亲角色,更多的关心案主的心理发展。目前,在陈阿姨的帮助下,小飞毕业证的问题已得到解决。

四、个案M004:不良自动思维的介入

2013年9月25日,社工与心理组两名工作人员前往案主小威的学校开展会谈,本次会谈主要由心理组工作人员与案主进行面谈,会谈目标主要了解案主的自动思维。经过60分钟会谈,心理组马一铭与社工进行沟通总结。

我们发现案主小威的自动思维为:朋辈群体的重要性超过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朋友对我好,我就应该对朋友好,朋友遇到困难就一定要帮助朋友,以攻击性行为解决问题。社工认为,本身这种思维定式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如何帮助朋友这一思维方式上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在如何帮助朋友上只存在一种方式且是不适当的方式。

针对这个问题,社工与心理组工作人员作了很多相关的探讨,制定出下一步

的有针对性的介入方法。同时,社工联系案主母亲,一同前往南纪门派出所了解相关诉讼赔偿事宜。

五、个案管理M-005:心理关怀服务之情绪疏导

案主性格偏内向,不善表达,暂无女友,人际交往圈子较较窄。他待人耿直,重视朋友,讲兄弟义气,乐于帮助朋友。先前与父亲买了摩托车学车,后跟表哥一起跑装修,但没有工资,且工作时间不稳定,他希望可以自食其力。他对未来发展感到迷茫,不知道该做什么,现在决定去面试朋友介绍的工地检测方面的工作,工作后去考证,能有更好的发展。案主家开了一个小麻将馆,家庭经济压力依然较大,父亲年老多病,无工作,母亲因担心他而处于焦虑状态。案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不再常跑出去玩耍,不再乱发脾气,听父母的话,找到工作,积极向上,母亲焦虑情绪得到缓解。

【社工心语】

助人自助之起点:关怀

助人自助,以生命影响生命是社会工作的宗旨与核心理念。曾经,我以为一个合格的社工就是具备系统的理论知识、专业的介入技巧以及较强的资源整合运用能力。认为具备这些,便可以有效的帮助案主解决问题、促进成长。但是在接触社区矫正对象这一期间内,我发现仅凭熟练的社会工作技巧,掌握专业的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进行矫正工作时,层出不穷的问题让我开始疑惑,甚至质疑自己的价值。

开始接触小飞的时候自信满满,下定决心要协助他改变,进而获得成长。和小飞建立关系并不是一个一帆风顺的过程,本就内向而叛逆的他面对我这样一个陌生人,自然对我们心怀芥蒂。我花了很多心思和他“套近乎”,改变会谈方式,利用不同的辅助工具,私下常常问候他。虽然现在我们已经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但仍然有一些问题常常让我感到困惑。记得在做生计发展服务的时候,我开始留意各种职业招聘公告,进行职业分类以帮助案主整合资源,期望满足其职业需求。这期间,有成功亦有失败,更多的是体验到整合资源的能力还需要提升以及思考如何才能有效的促进案主“助人自助”——不仅是受助者,更能成为施助者,用自己的经验、体会、力量去帮助身处同样境地的人。

当我举足不前,不知所措的时候,我们的督导帮我认真的分析了当前我所面临的问题,并且提出了值得学习与深思的建议。她告诉我,他(案主小飞)是“受过创伤经历”的人,我们的关怀陪伴本身就具有积极的治疗效果。小飞是没有父母关爱的小孩,他将责任推给父母,认为是是父母造成了一切的不幸。面对问题时,他常常是独自面对,自我消化,他认为没有人能帮助他,能在需要的时候鼓励他并给予可行性的建议。而我,是一个截然不同的角色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我的问候、我的鼓励、我的奔走就是促进他改变的一剂良药。所以督导老师告诉我,不要去怀疑自己的能力,更不要去怀疑案主自我改变的能力。怀揣关怀之心,进入案主的世界中才是我们社工的出发点。

【项目困境】

社区矫正项目组工作挑战

1.无固定会谈地点,服务时间和服务资金成本增加。

2.案主不准时参加会谈,社工没有相关法律和规范制度的支持。

3.项目组目前没有制定出结束个案的标准。

【工作计划】

1.日常行政工作和服务开展。

2.工具手册和量表修改。

3.社区矫正项目组开展培训4次。

4.社区矫正项目组前期工作汇报。

社会工作青少年社区矫正某案例

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蔡某,男,1989年4月7日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现在厦门市交通职业中专就读。2004年10月22日下午,蔡某与王某、施某、谢某四人在本市秀德大厦附近,殴打在校生陈某并抢走一部诺基亚6820型手机(价值人民币2377元)及在校生黄某的人民币10元。2004年10月3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思明区人民法院审判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同时,共同退赔被害人黄某人民币十元,退赔被害人陈某人民币二千三百七十七元。 二、特点分析 1. 突发性。由于青少年各项生理基能正在发育之中,身体增长的速度快,但是心里发育却相对滞后,自我控制力不强,因此在某种偶然的诱导和刺激下,容易遇事起意,突然实施犯罪,脑子一热,说做就做,不计后果。本案中蔡某及其同犯就是出于对金钱的渴望,在好奇和刺激的心理作用下实施了抢劫。事实上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时根本没有意识到其和同伴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后果会如此严重。( 2. 团伙化。由于青少年年纪尚轻,心理承受能力也有限,势单力薄的心理使得他们容易结伙作案,通过结伙成群,互相壮胆,互相煽动,互相利用,互相依存,增强安全感。因此,多是三五成群、七八成伙的共同作案。本案中蔡某以及其他五名被告均是纠集成伙共同犯罪。( 3. 低龄化。近年来,犯罪的高发期年龄在18岁左右,其中14-16岁少年犯罪的比例日渐增大,并呈现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本案中,共有6名被告,均未满18周岁,其中蔡某及其同案犯王某还未满16周岁。( 4. 反复性。青少年的思想具有极大的可塑性,且心理素质不稳定,容易收到外界的影响,因此如不注意隔离他们与不良习气接触,不注意对他们不良行为的及时纠正和和控制,他们也容易受到坏人坏事的熏染而重新犯罪,具有很强的反复性。本案中,蔡某的其中两名同案犯就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实施了抢劫。( 三、原因分析( 在对于本案蔡某的犯罪原因的分析中,除了自身因素以外,有三个环境因素是最为重要的:家庭因素、学校因素和社会因素。( 1. 家庭因素。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极其重要的。而蔡某恰恰缺乏了这样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主要表现在: 一是家庭的贫困。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带来了激烈竞争和贫富差距。青少年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好奇和攀比的心理容易产生对物质生活的极端追求和滩涂享受。蔡某家庭贫困,父母双双下岗,母亲还是残疾人,家里每月的收入仅来自三百多元的低保金,所以蔡某对物质方面的需求无法得到充分满足,加之父母平时缺少对其在金钱和物质方面的正确引导,导致其最终在好奇和寻求刺激的心理作用下实施了抢劫,并将近一半的赃款与同案犯挥霍消费。

社区矫正-矫正方案例子

社区矫正个案矫正方案 一、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 赵某某,男,1961年7月16日出生,已婚,原系张家港市某镇某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目前经商。 2001年至2004年间,赵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其担任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所在村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人民币500万的存单进行质押贷款并将所贷款项用于其与他人合股的企业进行赢利活动,被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二、矫正对象的背景资料 (一)家庭背景 赵某某的家庭是典型的三口之家,妻子和女儿赵某,家庭关系和谐。 (二)生活经历 赵某某于1978年中学毕业;1978年7月到1980年5月务农;1980年5月到1982年5月,在张家港市某镇某村通风管道设备厂工作;1982年5月到1998年8月先后在张家港市某毛纺厂、某彩印厂和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工作;1996年上半年到2004年9月任某村党支部副书记、书记;2004年至今,经商,为张家港市一较大规模厂家的大股东。纵观赵某某的经历,我们可以看出,其社会地位、经济状况随着经历和年龄的增长也逐步上升。这些经历使得赵某某在个性上十分的自信、好强、对自己的面子很看中,经济独立和成功意识强。 (三)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赵某某与其周遍的人关系处理的不错,善于交朋友,和其亲兄弟一起经商创

业,通过他们的努力,拥有多处实体企业,业务发展到了海外,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繁荣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一直忙于工作和生意,赵某某本人对法律的规定并不是很了解和熟悉。 三、存在问题 (一)社会适应情况 赵某某在入矫后,能迅速适应社会,积极再创业,成功经营某制铁公司,该企业发展迅速,规模越来越大,为张家港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二)求职或求学意识 该对象求职意识强,通过自主创业获得事业的成功,其经营企业的发展良好。 (三)思想观念问题 但是如前所述,赵某个性上十分的自信、好强、对其自己的面子很看中,经济独立和成功意识强;而且,因为成为了生意人,其社交圈子很广。所以,在法院判决后,其能认罪服法,认识到自己过去的错误,接受法院的判决。可是赵某某一直对自己矫正对象的身份抱有一定的抵触心理,认为成为矫正对象就很没面子,对社区矫正的帮助性、教育性认识不是很高。 四、风险评估 从再犯罪的客观条件来说,现在赵某某事业比较成功、经济条件良好、家庭关系和睦,促使再犯罪的客观因素较少;主观条件上来说,赵某某以前犯错是因为法律意识不高,犯错后能认识到过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时自首,入矫后能认罪服法,悔罪行为和意识明显,所以从主观上看,赵某某再犯罪主观因素也较弱。而且根据以上的主客观情况,入矫后,能够通过社区矫正机构的帮助和教育,提升其法律知识水平和守法意识,能够有效的控制其再犯罪的可能性。综上所述,

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审批表范文

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审批表范文

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审批表 委托机关云南省大理监狱 调查机关凤庆县司法局营盘司法所委托时间2014年3月28日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社区矫正机构存档,一份随《调查评估意见书》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调查笔录 时间:2014 年3月26 日9 时45 分至11 时10 分 地点:凤庆县司法局营盘镇司法所 被调查人:李国强 调查人:李德新记录人:江东英 我们是凤庆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受云南省大理监狱的委托,依法对被告人(罪犯)李忠进行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请予以配合。 问:请问你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以及与被告人的关系? 答:姓名:李国强,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年月1959年11月22日,身份证号码:533522************ ,文化程度:小学工作单位:务农,职务:务农,家庭住址凤庆县营盘镇营盘村北门外组,和被告人(罪犯)的关系:父子。 问:受云南省大理监狱的委托对你儿子李忠进行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你是否同意李忠假释回家? 答:同意。 问:李忠假释回家你是否会在生活,思想上帮助他? 答:会的。帮助他回到正常人的生活。 问:你家是否有固定住所? 答:有,有正房一间,耳房两间。 问: 主要经济来源主要是哪些?

答:甘蔗和粮食,一年有三万左右。 问:你家的其他人是否同意李忠假释回到家? 答:愿意的,虽然我们家不是很富裕,但是温饱还是可以保证的。问:你说的是否属实? 答:属实。 调查人:(阅读并签名) 年月日

浅析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的介入

文化艺术学院 学年论文 浅析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的介入 论文作者姓名:刘然 所在专业:社会工作 作者学号:2011092031 指导教师姓名(职称):徐翀(讲师) 论文提交日期:2013年12月8日

浅析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的介入 摘要 青少年是个体从不成熟到成熟的发展阶段,在这个过程中连接着不成熟与成熟的两个自我,因此也是人生发展历程中的一个转型期,这种转型比人生其他任何时候都要广泛、深入,所以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最关键的时期。由于青少年时期的特点所致,对于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也不同于成人矫正服务的形式与特点。作为一种全新的工作实践和理念, 引起了实际工作者和学者们的广泛关注, 并从多个角度进行探索, 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形成适用的方法体系。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为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提供了观念支持。社会工作至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工作方法, 如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 可以为青少年矫正对象提供各种服务, 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使之更好地回归社会。本文从社会工作者的角度,对社工介入青少年社区矫正的存在的现实问题以及介入手段,进行浅析,尤其是对青少年的社区矫正的方法上提出了建议,以期对现行的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帮助。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社区矫正; 社会工作

目录 论文总页数:13页 引言 (2) (一)本论文研究背景 (2) (二)本论文研究现状 (2) (三)本论文研究意义 (2) (四)本论文研究方法 (2) 一、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的发展历史 (2) 二、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4) (一)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现状 (4) (二)现阶段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 (5) 1. 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5) 2. 欠缺广泛的社会认可 (5) 3. 缺乏专业机构广泛介入 (6) 4. 矫治队伍建设滞后 (6) 三、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 (6) (一)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介入的优势 (6) (二)运用家庭社会工作理论介入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可能性分析 (7) 1. 家庭社会工作理论基础 (7) 2. 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7) 3. 运用家庭社会工作理论的益处 (8) (三)家庭社会工作方法在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运用 (8) 1. 运用个案社会工作方法介入缺陷型家庭 (9) 2. 家庭小组工作方法协调家庭内亲子关系 (9) 3. 社区工作方法促进青少年自我发展 (9) 结语 (9) 参考文献 (11) 致谢 (12) 声明 (13)

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的案例分析

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的案例分析学术堂所属分类: 一、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中的介入简析 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中的介入途径一般有三种. 第一种是政府以岗位购买方式介入,即通过招标的形式从社工机构来购买岗位,第二种是机构项目进行社工配备,即安排专业社工在社会服务项目中开展工作,第三种是通过委托授权,将项目以竞标形式委托给社工机构,同时提供相应的资金援助.随着社会工作的发展,通过实践,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中的介入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方法,主要包括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这些都能在青少年社区矫正中应用,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惑与难题,促使他们更好回归社会. 个案工作指的是社会工作者通过遵循相应的价值理念,利用科学的技巧和方法,以个性化的途径为青少年罪犯提供心理和物质方面的服务与支持,帮助他们稳定情绪、坚定意志、解决压力,顺利实现矫正目的.小组工作方法指的是以团体组织为对象,利用团体工作者的协调配合促使青少年个人行为得到改变、社会功能得到恢复,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社区工作指的是利用社会工作方法,促使青少年矫正对象积极参与到社区活动中,重新树立自我的良好形象,从而顺利完成矫正任务并回归社会.对青少年来说,社会工作者扮演者使能者、联系人和倡导者三重角色.使能者是指社区矫正介入从以往的扶贫救弱演变为挖掘青少年自我潜能,从而促进个人发展,而在矫正介入全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还担当者邻里、亲属、朋友和志愿者等各方面的联系人角色,同时,对于青少年服务对象来说,社会工作者以自我期望为基点,通过努力来满足自我需求,这是他们扮演的倡导者的角色.

二、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介入中的案例分析 本文以广州某地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为例,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原则、流程和规章制度的分析,来展现社区矫正的完整过程, 并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实践中工作方法的应用进行分析和思考. (一)矫正关系建立及问题分析 2013年2月,青少年s由于故意伤人罪被法院判为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根据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规定,s在2013年3月接受了社区矫正.按照属地审查原则,在充分了解s的基本情况的基础 上,s与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的签订.双方 明确了社区矫正启动后的权利和义务,s也同意由司法所管理监督, 承诺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至此双方基本建立了社区矫正关系. 在工作人员和s及其父母沟通后,发现s面临的问题如下:首先是监管问题.s对自己所犯罪行没有深刻的认识,也没有重视起社区矫 正工作.其次是学业问题.s在犯罪后,被所在学校开除,导致s心理 上受到很大的打击,沉迷网络游戏无法自拔.接着是家庭问题.s发生犯罪后,父母对其失去了信任和信心,夫妻间也相互吵架,家庭关系较为紧张.最后是网瘾问题.s目前对自己网瘾的严重性还没有意识到,这与其父母教育方式不当以及学校管制等有较大关系. (二)矫正计划的制定、执行和解除 矫正计划的制定是矫正对象和矫正人员互相间合作的过程,双方要对彼此的责任和角色进行明确,从而保证矫正的有效性.根据矫正 对象存在的问题,s的矫正目的主要是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促使s 对其犯罪行为进行正确认识并主动回归社会.从社区角度出发,矫正 的策略主要包括稳定s的情绪,端正其思想,鼓励s助人自助,为社区服务;从家庭角度出发,主要通过家庭气氛的改善、s父母教育方式的变化等为s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从社会环境出发,需要通过社会资源的协调,来对s的学业问题进行矫正. 在社区矫正初期,需要安排s进行法律常识的学习,让他意识到自己犯罪的危害性,同时要定期与s进行交流,了解其思想状况,鼓励他和其他矫正对象多参与公益活动,使其感受到生活的乐趣.在矫正中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事处罚新增了一个社区矫正,对于被判管制的罪犯,一般就要进行社区矫正。而为了配合各地社区矫正的实施,我国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个办法的具体内容。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第三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区矫正。 第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 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 第五条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判决、裁定生效起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同时抄送其居住地县

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长乐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提高非监禁刑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系统性,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行为恶习和犯罪心理,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预防重新犯罪,为实现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坚持以“矫正为本”的原则,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矫正对象。 三、主要任务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

2、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助他们认罪悔罪,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3、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激发他们热爱劳动的热情。 4、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由主管政法的武装部长周光担任组长,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司法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司法所具体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力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正,协调相关部门,形成相对完善的组织体系,逐步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与司法所密切配合,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民政办法要保障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生活,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到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之中,指导村(居)委会积极参与。 妇联要组织社会志愿者与社区服刑人员结成帮教对子,重点

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案例分析讲解

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案例分析(一 责任编辑:中国社会工作师考试网更新时间:2008-11-11 保存本文加入收藏 一、个案分析 目前青少年在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占的比例不大,考虑到青少年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前提条件较为类似,因此采用个案分析的形式对如何做好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探讨。通过实例的详细分析,从特殊性中发现一般性,有助于为今后开展青少年矫正工作提供参考。 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蔡某,男, 1989年 4月 7日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现在厦门市交通职业中专就读。 2004年 10月 22日下午,蔡某与王某、施某、谢某四人在本市秀德大厦附近,殴打在校生陈某并抢走一部诺基亚 6820型手机(价值人民币2377元及在校生黄某的人民币 10元。 2004年 10月 3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思明区人民法院审判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同时,共同退赔被害人黄某人民币十元,退赔被害人陈某人民币二千三百七十七元。 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案例分析(二 责任编辑:中国社会工作师考试网更新时间:2008-11-11 保存本文加入收藏 二、特点分析 从蔡某的案例,可以从中发现青少年犯罪的几个特点: 1. 突发性。由于青少年各项生理基能正在发育之中,身体增长的速度快,但是心里发育却相对滞后,自我控制力不强,因此在某种偶然的诱导和刺激下,容易遇事起意,突然实施犯罪,脑子一热,说做就做,不计后果。本案中蔡某及其同犯就是出于对金钱的渴望,在好奇

和刺激的心理作用下实施了抢劫。事实上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时根本没有意识到其和同伴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后果会如此严重。 2. 团伙化。由于青少年年纪尚轻,心理承受能力也有限,势单力薄的心理使得他们容易结伙作案,通过结伙成群,互相壮胆,互相煽动,互相利用,互相依存,增强安全感。因此,多是三五成群、七八成伙的共同作案。本案中蔡某以及其他五名被告均是纠集成伙共同犯罪。 3. 低龄化。近年来 ,犯罪的高发期年龄在 18岁左右,其中 14-16岁少年犯罪的比例日渐增大,并呈现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本案中,共有 6名被告,均未满 18周岁,其中蔡某及其同案犯王某还未满 16周岁。 4. 反复性。青少年的思想具有极大的可塑性,且心理素质不稳定,容易收到外界的影响,因此如不注意隔离他们与不良习气接触,不注意对他们不良行为的及时纠正和和控制,他们也容易受到坏人坏事的熏染而重新犯罪,具有很强的反复性。本案中,蔡某的其中两名同案犯就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实施了抢劫。 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案例分析(三 责任编辑:中国社会工作师考试网更新时间:2008-11-11 保存本文加入收藏 三、原因分析 在对于本案蔡某的犯罪原因的分析中,除了自身因素以外,有三个环境因素是最为重要的:家庭因素、学校因素和社会因素。 1. 家庭因素。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极其重要的。而蔡某恰恰缺乏了这样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主要表现在: 一是家庭的贫困。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带来了激烈竞争和贫富差距。青少年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好奇和攀比的心理容易产生对物质生活的极端追求和滩涂享受。蔡某家庭贫困,父母双双下岗,母亲还是残疾人,家里每月的收入仅来自三百多元

社区矫正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社区矫正制度 社区矫正制度 社区矫正制度(一) 一、矫正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制定矫正计划和方案,落实保障措施。 二、对矫正对象的交接手续完备,建立个人档案;对其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等环节要合法有续。 三、矫正措施得力、方法科学有效。每周要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学习和教育,针对其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四、矫正对象,每周要向司法所进行一次思想汇报,参加一定的社区公益劳动。外出一天以上的要向司法所请假,回归后要及时汇报和消假。 五、对违反管理、监督、考察规定的矫正对象,协调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重新犯罪的及时交给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六、矫正档案要齐全完备、归档有序。解除矫正后要与帮教工作衔接规范。

社区矫正范围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裁定假释的; 四、被监外执行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人员。在社区中对上述人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做好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 ---------------------------- 社区矫正制度(二) 一、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1、镇村应分别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每年不小于一次,遇有重大事宜随时召开。 2、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3、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会前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议题。做好会议记录,将有关决定事宜整理存档。并负责决定事宜的督促落实。 4、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应按时到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提前请假,并指派他人参加。 二、请示报告制度: 1、社区矫正组织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应在报告同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一、收到法律文书或矫正对象报到。 1、法院应告知矫正对象必须在判决书生效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并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寄送判决书,抄送司法所 2、矫正对象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 3、司法所在收到法院寄送法律文书起7日内要求矫正对象本人到司法所报到。 二、接收登记。 当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时,司法所应当首先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情况、生活、工作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情况,联系方式及今后的工作打算,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 础。同时,填写好《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输入《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纳入管理。 三、建立档案。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要求,给每一位矫正对象建立个人矫正工作档案,档案内初步 内容有: 1、社区矫正对象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2、《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 3、《社区矫正宣告书》 4、《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 5、《社区矫正监护协议书》 6、《社区矫正方案》 7、《社区矫正情况记载簿》

8、《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记录簿》 9、《社区矫正对象须知》 四、第一次宣告。 对矫正对象的第一次报到后(或者公安把矫正工作移交之后) 的宣告工作尤其重要,通过宣告及谈话我们可以了解矫对象对犯罪的认罪态度,以及今后接受矫正工作的服罪态度,而且通过宣告及谈话,可以促进矫正对象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矫正机构开展工作。 所以,宣告工作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今后矫正期内的工作。宣告工作可以在司法所、管理处或村办公室中进行。 l、对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使矫正对象明确需接受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共同管理,以及其接受教育改造的矫正期,遵守所执行刑罚类别对应的法律法规。 2、谈话教育(个别教育),告知矫正对象需遵守矫正工作中的各项规定。如思想且汇报,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同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等。 3、确定每个矫正对象的管理人员,包括司法员和民警、村责任人、监护人员,同时告知矫正对象平时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人,相互保持日常联系。 4、签订帮教协议。 5、签订监护协议。 五、制订矫正方案 通过与矫正对象的第一次宣告、谈话教育,对矫正对象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根据矫正对象个人情况,同时结合矫正工作的常规性工作,制订矫正对象个人矫正方案,进行个案矫正。因五种矫正对象犯罪原因不同,刑罚种类不同,生活工作情况不同,各自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不同等,在日常矫正工中,应做到“以人为本,因人施矫”。在具体矫正方案的制订实施中,要按照矫正工作要求,既要落实常规性的矫正内容,又要区别对待,从实际情况出发,

湖南省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办法(印发稿)

湖南省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适用或者提请适用社区矫正的机关,应当核实被告人、罪犯居住地和户籍地,并委托其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其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犯罪行为的影响等进行调查了解,提出评估意见。 第三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工作,依法全面调查了解情况,客观公正提出评估意见。 第四条人民检察院对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发现违法情况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 第五条对下列情形,人民法院、监狱(包括未成年犯管教所)、看守所应当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一)人民法院拟对被告人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或者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 (二)监狱(包括未成年犯管教所)、看守所拟对罪犯

提请假释的; (三)监狱(包括未成年犯管教所)、看守所拟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 人民检察院拟对被告人提出缓刑、管制等量刑建议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 因病危决定紧急保外就医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先行办理法律文书和人员交接手续后再进行调查评估,发现罪犯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的,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启动收监执行程序。 因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可以不实行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 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包括未成年犯管教所)、看守所委托调查评估时,应当向被告人、罪犯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发出《湖南省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委托函》,并附带下列材料: (一)人民法院委托时,应当附带起诉书或者自诉状; (二)人民检察院委托时,应当附带起诉意见书; (三)监狱(包括未成年犯管教所)、看守所委托时,应当附带原判刑事判决书、减刑裁定书以及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情况材料。 《湖南省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委托函》应当同时抄送被告人、罪犯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

社区暑期青少年活动方案与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活动方案汇编

1 社区暑期青少年活动方案与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活动方案汇编 社区暑期青少年活动方案 20xx年暑期已经来临,为帮助社区青少年茁壮健康成长,促进青少年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我社区决定于今年暑期开展“小时候〃happy house〃青少年暑期日间社区托管”项目试点工作,该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社会教育办公室、团市委、武汉市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指导中心、武汉市小时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织实施,将以社区青少年事务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在7月9日至8月15日期间,为社区青少年提供约40天多元化的免费托管服务,期间将有专业老师教授美术、书法、音乐、体育等专业课程,高校大学生志愿者提供辅导学业。为更好的开展今年暑期活动,让青少年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有益、愉快的暑假,我社区将结合“小时候〃happy house〃青少年暑期日间社区托管”项目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两型社区”为主线,以提高青少年文明素质、丰富科普知识为重点,以重德求行为原则,以学校、家庭、社区为支点,以“红色畅想,拥抱未来”为理念,以“小时候〃我与武汉成长”为主题,以开展“happy house〃青少年暑期日间社区托管”活动为载体,让青少年在“活动中体验自我,学习中塑造人格”,争做遵纪守法、知荣明耻、明礼诚信、全面发展的好少年。 二、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小时候〃我与武汉成长” 的主题,配合托管老师,开展集教育性、知识性、参与性、科学性、趣味性于一体的系列活动,让青少年学生树立理想、提高素质、增长能力、愉悦身心、陶冶情操,度过一个快乐而充实的暑期。 (一)红色魅力,畅想美好未来 以纪念建党94周年为主题,依托“小时候〃happy house”托管活动,通过 第 1 页共4 页

国外青少年社区矫正制度之启示

中图分类号:D93/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285(2010)04—0055—04 国外青少年社区矫正制度之启示 张芝芳[1]张 晶[2] 【摘 要】社区矫正是一项受到政府和学术界普遍认同的非监禁执行活动。 本文作者结合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和经验,对完善我国青少年社区矫正制度进行了 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青少年社区矫正制度启示 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布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和山东五省市进行社区矫正试点。截止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开展了7年的时间,但社区矫正仍处于一个探索时期。而针对青少年的社区矫正更是一个全新课题。 一、国外非政府组织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的模式 (一)美国的青少年法院和社区矫正制度 美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同青少年缓刑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是分不开的。美国的青少年社区矫正项目始于1899年未成年人法院的建立。法官在青少年法院有权作出缓刑、居中制裁[3]等多种判决方式,这些方式都需要社会力量的辅助。目前,美国有五种青少年管理组织模式:地方法院管理、州司法部门管理、州的执行部门管理、当地执行部门管理和联合管理。美国的社区矫正人员可分为正式工作人员和自愿工作人员两种,有着较严格的录用标准。[4] 美国社区对青少年犯罪行为进行预防和矫正的实践遵循这样的步骤:首先,社区要对影响犯罪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即通过学者的研究,了解其原因,目的是使矫正工作能够有的放矢。其次,社区会针对引起犯罪的危险因素来采取特定措施。最后,社区负责矫正和预防青少年犯罪项目的工作人员会通过学校记录的检查、电话的访谈和家庭的访问等方式给予关怀和干涉,一旦发现哪些家庭的父母使用了无效的不适当的教育方法,有关组织便向这些父母提供相关的训练课程,通过训练,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他们子女的继续犯罪行为。 美国通过总结实践经验,倾向于不对犯罪的青少年实施监禁,而是采用比较广泛的社区矫正项目来满足青少年的不同需要,如正式和非正式的缓刑、强化监督、或者通过私人机构对其进行跟踪和家庭监督、对青少年的辅导项目、校外的和全天的报告项目、社区服务等。由于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错综复 [1]张芝芳: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教师、管理学硕士。 [2]张晶: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教师、管理学硕士。 [3]刘强:《中外社区矫正之区别及思考》,《当代法学》2004年第4期。 [4]陈茂金:《论青少年犯罪社区预防》,《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6年第4期。

论青少年犯社区矫正的效果评估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 2012届 ) 题目:论青少年犯社区矫正的效果评估 ——以金华市为例 学院:法政学院 专业:社会工作 学生姓名:赵英学号: 08080226 指导教师:李伟梁职称:副教授 合作导师:职称: 完成时间:2012 年 3 月 18 日 成绩:

论青少年犯社区矫正的效果评估 ——以金华市为例 法政学院社会工作专业赵英(08080226) 指导老师:李伟梁(副教授) 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变革发展和我国法制建设的日趋成熟,社区矫正效果的评估也越来越显得重要。青少年犯社区矫正效果评估,不仅对青少年犯是否能够顺利融入社会做出科学的评估外,还对提高工作者的工作效率有巨大的借鉴意义。本文以金华市社区矫正为例,从目前的评估标准,矫正对象与工作者对目前评估标准的评价等方面来探讨青少年犯社区矫正效果评估的现实与困境。调查发现,目前的社区矫正效果评估还存在受监狱的评估模式的影响比较大;本身评估体系不科学;缺乏进行专业评估的矫正社会工作者等诸多问题,由此,笔者通过分析指出可以通过完善评估体系,注入社工理念;提高工作者素质;整合社会资源等手段使得社区矫正效果评估走出困境。 关键词:青少年犯社区矫正;矫正效果评估;困境;对策 Teenagers community correction's effect evaluation:In the Case of Jin Hua ZHAO Ying Director: LI Wei liang (College of Law and Political Science,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Abstract:Along with the social development and the rapid change in the matur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legal system, the effect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evaluation also appears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Teenagers make community correction effect evaluation, not only for young people to be able smoothly into society is committed to make a scientific evaluation outside, but also to improve the working efficiency of the workers has great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within 24 hours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for example, from the current evaluation standard, correction of the object and the workers of the evaluation of the evaluation standards to discuss young people make community correction effect evaluation of reality and trouble. Survey found there the community correction effect evaluation by prison there of a great impact evaluation pattern; No scientific evaluation system itself; The lack of professional evaluation for the correction social workers, and many other problems, therefore, the author points out that can through the perfect evaluation system, into social work idea; Improve the quality of workers; Integrate social resources means that community correction effect evaluation out of trouble. Key Words: Teenagers community correction; Effect evaluation; Dilemma; Countermeasures

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报告(范本)

附件3: 省级预算部门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年度) 评价方式:□直接组织评价□委托评价 预算部门代码:□□□□□□□□□□□□□□□ 预算部门:(公章) 预算部门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年月日河北省××厅(局)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年度) 评价类型:□阶段评价□结束评价 项目编码:□□□□□□□□□□□□□□□□□项目承担单位: 填报日期:年月日 河北省××厅(局)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编写提纲)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资料。简要说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用途(主要解决的问题)、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项目历年安排等情况。 (二)项目资金细化分配情况。 (三)项目政策依据。简要说明项目符合政府和本部门中长期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政府有关政策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主要说明项目年度预期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设定情况(指标构成及分值权重)及设定原因。 三、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二)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 2、组织实施。 3、分析评价。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管理绩效情况分析。根据项目管理绩效评价表中

各指标得分对项目的立项定位、预算编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分析。 (二)项目结果绩效情况分析。针对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分析,重点说明经济、社会、政治效益及对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影响等情况。 (三)分析要有因果关系,内容完整、逻辑清晰、勾稽关系严密。 五、项目综合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及评价等级(分优、良、可、差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分值)。 (二)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六、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主要描述项目实现绩效目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改进措施,项目实施的经验、教训和建议。 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重点说明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合理预算安排、实施奖惩和问责以及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等情况。 八、附件 (一)附表(表格附后)。 (二)其他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相关单位项目验收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2.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管理制度。 3.辅助说明事项的材料、图片(如调查问卷、访谈记录等)。 4.其他相关资料。

社区矫正工作内容

拟定矫正个案的方法和内容 1、矫正工作责任人。司法所所长对矫正个案的建立和实施负第一位责任。其职责为指定本所矫正工作人员专案专办,组织全体矫正工作人员集体研究和确定矫正个案,领导、检查、督促个案的落实。 被所长指定为个案责任人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调查研究,起草矫正个案,矫正个案确定后负责矫正个案具体组织和执行,对矫正个案的落实负直接责任。 2、起草矫正个案的准备。起草矫正个案应做好走访调查和综合分析评定两项准备工作。 ⑴走访调查: ①目标定位。摸清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掌握其个性化因素,为实施个案矫正奠定基础。 ②主要内容: 一是基本情况。调查需要掌握矫正对象以下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罪名;矫正期起止;原关押单位或判决机关;民族;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原职业; 健康状况;文化程度;爱好及特长;宗教信仰。 二是犯罪成因调查。主观因素:通过对故意犯罪或过失犯罪的掌握,判断矫正对象犯罪的罪错形态。客观因素:通过对矫正对象家庭环境、生活状况、学校教育、工作环境的了解,判断导致其犯罪的客观动因。 三是心理特征调查。通过心理测试或对矫正对象心理档案进行分析,判断其心理健康状况及性格特征(胆汁质、多血质、粘质质、抑郁质等)。 四是受害人态度调查。对矫正对象与被害人生活在同一社区的,要了解被害人对矫正对象在社区执行刑罚的态度,及时化解矛盾,避免对矫正对象接受矫正造成不利影响。 五是矫正难度调查。违法犯罪史:通过了解矫正对象犯罪及头版刑罚的次数及种类,受到治安处罚的次数及种类,判断其恶习深浅。犯罪性质:对犯罪手段、犯罪持续时间、危害后果进行调查,同时根据犯罪侵害的不同社会利益如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性质,确定罪行的恶劣程度。在监狱(看守所)改造表现情况:通过掌握矫正对象接受刑罚处罚及教育改造的表现情况,判断其对教育矫正可能的接受程度。认罪态度:通过掌握矫正对象是否认罪、是否准备或正在申诉等情况,判断其对自身罪错的主观认识和态度。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作用:矫正对象与他人共同实施故意犯罪的,应掌握矫正对象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其所起的作用,通过对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掌握,判断矫正对象的犯罪能力及主观恶性。 ③工作方法 一是基础档案调查。通过查验矫正对象接收时的基础档案资料,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是个别谈话调查。与矫正对象见面并办理登记以及家访、电话交流等方式,了解核实矫正对象有关情况。 三是走访调查。向矫正对象原关押机关、工作单位或学校,监护人、近亲属、邻居、居委会(村委会)进行走访,了解掌握、核实、矫正对象相关情况。 四是信函调查。在不便于直接调查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向矫正对象原关押机关、工作单位或学校邮寄信函,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五是测试调查,通过心理测试、体检等方式,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心理特征及健康状况。 ⑵综合分析评定 ①目标定位。找准矫正对象犯罪和可能影响矫正的症结所在,确定矫正重点和主攻方向。 ②主要内容

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案例分析

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案例分析(一) 一、个案分析 目前青少年在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占的比例不大,考虑到青少年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前提条件较为类似,因此采用个案分析的形式对如何做好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探讨。通过实例的详细分析,从特殊性中发现一般性,有助于为今后开展青少年矫正工作提供参考。 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蔡某,男, 1989年 4月 7日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现在厦门市交通职业中专就读。 2004年 10月 22日下午,蔡某与王某、施某、谢某四人在本市秀德大厦附近,殴打在校生陈某并抢走一部诺基亚 6820型手机(价值人民币 2377元)及在校生黄某的人民币 10元。 2004年 10月 3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思明区人民法院审判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同时,共同退赔被害人黄某人民币十元,退赔被害人陈某人民币二千三百七十七元。 二、特点分析 从蔡某的案例,可以从中发现青少年犯罪的几个特点: 1. 突发性。由于青少年各项生理基能正在发育之中,身体增长的速度快,但是心里发育却相对滞后,自我控制力不强,因此在某种偶然的诱导和刺激下,容易遇事起意,突然实施犯罪,脑子一热,说做就做,不计后果。本案中蔡某及其同犯就是出于对金钱的渴望,在好奇和刺激的心理作用下实施了抢劫。事实上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时根本没有意识到其和同伴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后果会如此严重。 2. 团伙化。由于青少年年纪尚轻,心理承受能力也有限,势单力薄的心理使得他们容易结伙作案,通过结伙成群,互相壮胆,互相煽动,互相利用,互相依存,增强安全感。因此,多是三五成群、七八成伙的共同作案。本案中蔡某以及其他五名被告均是纠集成伙共同犯罪。 3. 低龄化。近年来 ,犯罪的高发期年龄在 18岁左右,其中 14-16岁少年犯罪的比例日渐增大,并呈现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本案中,共有 6名被告,均未满 18周岁,其中蔡某及其同案犯王某还未满 1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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