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办法-南京-南京市国资委

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办法-南京-南京市国资委
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办法-南京-南京市国资委

南京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中介机构

备选库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11〕68号)等文件要求及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暂行办法如下:

一、管理原则

1、“宽进严管”:对提出申请并符合入库标准的中介机构不作数量限制,对入库中介机构进行质量把关。

2、“综合评价”:建立库内中介机构执业考核综合评价体系,重点关注执业态度、业务水平和报告质量等指标,评价结果作为中介机构库调整的重要依据。

3、“动态调整”:根据对库内中介机构的综合评价结果和接受中介机构新增入库申请的情况,动态调整备选库入库机构。

二、入库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相关执业资质且执业2年以上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审计机构。发生合并或更名的,执业时间可连续计算。

2、机构管理制度完善,执业质量高,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违规处罚记录,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

3、在已承接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和

不良执业记录。

4、愿意从事市国资委出资企业相关评估审计工作,遵循国资部门规范管理要求。

三、管理内容

1、中介机构备选库包括评估机构备选库和审计机构备选库,并根据资产评估项目要求的不同进行分类设置:从事核准或账面资产亿元以上项目的评估机构须拥有12名及以上执业注册评估师,审计机构须拥有12名及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涉及证券、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等项目的,中介机构须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2、凡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按自愿原则,向市国资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国资委审核后纳入中介机构备选库并予以公布。市国资委每半年进行一次微调,增加新申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入库;每年度进行一次资格审核,根据机构变动情况和执业综合评价结果,更新调整备选库。入库机构应在每年7月底前向市国资委提交经年检并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执业资格证书、执业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纸质件及《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表》、《中介机构执业人员基本情况表》(下载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6e1457584.html,)电子件进行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视同放弃继续列入中介机构备选库。

3、入库机构发生以下事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市国资委提交相关材料,市国资委根据情况适时更新相关信息或进行库内分类调整,予以公布,并将材料提交的及时性纳入

机构诚信档案记录。

(1)合并、分立、解散、更名的;

(2)执业资质和执业人员发生变动,对执业能力产生影响的;

(3)办公场所变化等其他发生变动应报告的事项。

4、市国资委对入库机构建立诚信档案,并根据承接项目进行执业质量综合评价和量化打分。

(1)评价内容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和各级国资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要求,主要包括文字正确规范、资料报送齐备、程序履行到位、技术准确合规等几方面。

(2)评价形式包括执业项目量化打分、重点项目工作底稿抽查以及其他机构复核等三种方式。

5、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中介机构库年度调整的主要依据。对评价得分较高的机构,市国资委优先向市属国有企业项目委托方推荐;对报告审核中问题较多评价得分靠后或项目报告两次修改仍不能通过备案的,市国资委对其约谈,促进执业质量的提高。机构累计被约谈2次或年度综合评价末位或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淘汰出备选库,且2年内不再接受其入库申请:

(1)主观因素导致评估审计结果与实际情况偏离较大的;

(2)执业标准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等国资监管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差距较大的;

(3)冒用其他机构名义或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执行评估审计业务的;

(4)泄露被评估审计单位商业机密的;

(5)被行业协会或监管部门谴责或处罚的。

6、市国资委将加强与项目委托方、中介机构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长效沟通和全方位评价机制,促进中介机构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1)加强与项目委托方的联系,综合评价结果考虑项目委托方对机构在执业质量和服务态度方面的评价情况,提升服务效果。

(2)加强与中介机构的联系,定期组织业务交流和培训,及时将项目评价得分情况反馈机构质量控制部门,提高执业质量。

(3)加强与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及上级国资监管部门的联系,定期沟通情况,交流评价和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促进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自律和他律,保证和提高评估审计工作的质量。

2013年12月13日

南京市国资委关于系统党员结对帮扶困难职工工作安排的通知

南京市国资委关于系统党员结对帮扶困难职工工作安排的通 知 【法规类别】职工管理与奖惩 【发布部门】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4.09 【实施日期】2010.04.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国资委关于系统党员结对帮扶困难职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直属企业党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困难职工生活问题,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根据市委的要求,现就市国资委系统范围内开展党员结对帮扶困难职工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帮扶人员 系统内党组织或共产党员以志愿的形式参与帮扶活动,同时欢迎热心公益事业的其他人员参加。 二、帮扶对象 通过自身努力生活仍然困难、最需要社会救助的困难职工。 三、实施步骤

1、确定帮扶对象。各直属企业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本企业困难职工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组织对帮扶对象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标准,选择上报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最后由企业党委审核确定。 2、安排结对流程。各直属企业党委合理安排本企业党组织或共产党员以志愿的形式结对帮扶职工。一个党组织或一名党员结对一名困难职工。 3、组建帮扶对子。各企业受领任务后,组织党组织或党员自行选择帮扶对象,建立“一对一”、“多对一”的帮扶对子,实现帮扶成效的最大化。 4、开展帮扶活动。帮扶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既可以由党员自行上门直接帮扶,党组织也可以利用党组织活动安排党员分批上门探访。帮扶同时坚持物质和精神相结合,既帮助解决燃眉之急,又着眼于长远发展,做到扶贫、扶志、扶技、扶路多措并举。党员帮扶困难职工的资金标准由所在单位自行确定。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4月27日上报结对结果(相见附表) 五、责任分工 帮扶活动坚持大组织、小放开,市国资委党委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协调工作;各直属企业党委负责帮扶职工的调查摸底以及日常的动态管理工作;各直属企业组织部门负责帮扶活动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附件: 系统表格 ×××(单位)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名册(系统)

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市属企业)及其能够控制的各级被投资企业(包括拥有50%以上权益性资本或拥有权益性资本虽不足50%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被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的投资活动。 上市企业的投资事项,按照国家关于证券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其投资管理程序和内容经市国资委同意后可一事一议。 第三条(投资事项) 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活动是指企业用货币资金、实物、股权、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实施投资的行为。 (一) 对外投资(含设立全资企业、合资合作、收购兼并、对出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等)。 (二) 固定资产投资(含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投资和融资租赁等)。 (三) 金融投资(含投资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等)。 (四) 其它投资。 第四条(市国资委职责) (一)组织研究国有资本投资导向。 (二)评审年度投资计划,监督、检查年度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对投资项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四)指导市属企业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出资人职责。 第五条(市属企业职责) (一)企业是投资活动的责任主体。市属企业必须依据本办法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和完善投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投资风险控制和投资失误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二)对本企业及下属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请核准、备案和报告程序。 第六条(监事会职责) 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市国资委外派监事会要纳入日常及年度检查范围并向国资委报告检查情况。 第七条(投资管理的原则)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通报表扬2011―2015年全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通报表扬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省属企业优秀法律顾问先进法务工作者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苏国资[2016]11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1.23 【实施日期】2016.1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通报表扬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省属企业优秀法律顾问先进法务工作者的通知 (苏国资〔2016〕111号) 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国资监管机构: 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法治建设,法治意识、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治企、依法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期间,涌现出一批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有效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为鼓励先进,经各单位推荐和省国资委综合评价,决定对南京市国资委普法办等56个先进单位、梁俊等134名先进个人、王会清等19名优秀法律顾问、周

琦等73名先进法务工作者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国资系统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抓好法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为服务保障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作出新贡献。 附件:1. 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名单 2. 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名单 3. 2011―2015年省属企业优秀法律顾问名单 4. 2011―2015年省属企业先进法务工作者名单 江苏省国资委 2016年11月23日附件1 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 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名单 (56个) 南京市国资委普法办 徐州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苏州市国资委考核评价处(政策法规处) 南通市国资委办公室

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办法-南京-南京市国资委

南京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中介机构 备选库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11〕68号)等文件要求及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暂行办法如下: 一、管理原则 1、“宽进严管”:对提出申请并符合入库标准的中介机构不作数量限制,对入库中介机构进行质量把关。 2、“综合评价”:建立库内中介机构执业考核综合评价体系,重点关注执业态度、业务水平和报告质量等指标,评价结果作为中介机构库调整的重要依据。 3、“动态调整”:根据对库内中介机构的综合评价结果和接受中介机构新增入库申请的情况,动态调整备选库入库机构。 二、入库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相关执业资质且执业2年以上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审计机构。发生合并或更名的,执业时间可连续计算。 2、机构管理制度完善,执业质量高,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违规处罚记录,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

3、在已承接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执业记录。 4、愿意从事市国资委出资企业相关评估审计工作,遵循国资部门规范管理要求。 三、管理内容 1、中介机构备选库包括评估机构备选库和审计机构备选库,并根据资产评估项目要求的不同进行分类设置:从事核准或账面资产亿元以上项目的评估机构须拥有12名及以上执业注册评估师,审计机构须拥有12名及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涉及证券、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等项目的,中介机构须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2、凡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按自愿原则,向市国资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国资委审核后纳入中介机构备选库并予以公布。市国资委每半年进行一次微调,增加新申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入库;每年度进行一次资格审核,根据机构变动情况和执业综合评价结果,更新调整备选库。入库机构应在每年7月底前向市国资委提交经年检并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执业资格证书、执业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纸质件及《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表》、《中介机构执业人员基本情况表》(下载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6e1457584.html,)电子件进行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视同放弃继续列入中介机构备选库。 3、入库机构发生以下事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市国

南京八大类国资集团构架一览

南京八大类国资集团构架一览 一、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更名设立),资产规模210亿元 (一)全资子企业 1、南京市投资公司 (二)控股子企业 2、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南京紫金投资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7、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南京智信投资策划有限公司 9、南京国资资产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三)参股子企业 10、南京市信息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3、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5、南京留学人员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由市发改委划入) 22、南京汉能创业投资中心(由市发改委划入) 二、南京商贸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南京国资商贸有限公司更名设立),资产规模85亿元 (一)全资子企业 1、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2、南京南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南京市园林实业总公司(由市城建集团划入) 4、南京天悦粮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由市商务局划入) 5、南京金秋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市商务局划入) (二)控股子企业 6、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7、南京大饭店(北京)有限公司 8、南京永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南京轻工工艺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10、南京黄马实业有限公司 11、南京国际会议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三)参股子企业 12、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13、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南京国资绿地金融中心有限公司 16、南京赛马置业有限公司

南京八大类国资集团构架一览

一、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更名设立),资产规模210亿元 (一)全资子企业 1、南京市投资公司 (二)控股子企业 2、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南京紫金投资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7、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南京智信投资策划有限公司 9、南京国资资产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三)参股子企业 10、南京市信息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3、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5、南京留学人员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由市发改委划入) 22、南京汉能创业投资中心(由市发改委划入) 二、南京商贸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南京国资商贸有限公司更名设立),资产规模85亿元 (一)全资子企业 1、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2、南京南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南京市园林实业总公司(由市城建集团划入) 4、南京天悦粮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由市商务局划入) 5、南京金秋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市商务局划入) (二)控股子企业 6、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8、南京永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南京轻工工艺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10、南京黄马实业有限公司 11、南京国际会议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三)参股子企业 12、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13、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南京国资绿地金融中心有限公司 16、南京赛马置业有限公司 三、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南京市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更名设立),资产规模220亿元 (一)全资子企业 1、南京国资新城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南京胜利圩水产养殖场 3、南京地灵投资有限公司(由市国土局划入) (二)控股子企业

公司简介

一、序 南京国资新城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资新城公司)公司自2006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建设广厦万间、安居一方百姓”为公司使命,形成较强核心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以商业性为主,兼顾公益性的综合房地产开发投资企业为公司愿景,坚持“追根究底,止于至善”的管理理念,“求实、精细、规范、创新”的企业精神,追求客户的价值最大化,共同努力打造一支精神、团结、奉献的战斗队伍。 国资新城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典范,先后经历了三个发展过程,并凭借优越的资产运营能力、强大的开发实力、良好的运营机制和稳定的专业团队,完成了资本、人才、经验的积累,逐渐迈进了上规模、创品牌、出效益的阶段。公司注重精神文明及文化体系建设,获得了国家最具社会责任感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江苏省精神文明单位、南京市精神文明单位等荣誉,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走上了一条转化社会责任为企业竞争力,社会利益和企业利润共赢的道路。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国资新城公司将持续改进、积极创新,我们始终坚信,在您的帮助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新城公司明天会更加美好,更加辉煌! 二、企业文化六句话(6大系统): 家文化: 以人为本、发展为要、制度为基、和谐为魂、责任为核 价值观: 客户价值最大化

三、20个大事件: 1、2010年1月22日,南京国资北岸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召开二届一次股东会。 2、2010年1月26日,南京国资北岸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召开二届三次股东会,同意增资盐城国民置业公司。 3、2010年3月9日,南京国资北岸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南京国资新城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4、2010年7月1日,南京市投资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南京市国资集团分别持有的国资置业公司股权划转给国资新城公司。 5、2010年7月22日,国资置业获得由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暂定叁级。 6、2011年6月28日,国盛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三盟物业管理公司正式通过IS09001/2008质量管理认证。 7、2011年06月30日,由国盛公司承担的IC设计园2号楼项目16850平方米的招商工作全面完成,项目共引进20家国内外投资企业,其中有3家世界500强公司。 8、2011年09月06日,国资集团正式发文将南京市投资公司所持有国盛公司的全部股权(500万股,持股比例50%)无偿划转至南京国资新城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9、2011年12月12日省住建厅发苏建房管(2011)788号文件《关于公布2011年度全省城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验评结果的通报》:由南京三盟物业公司管理的“投资大厦”,被评为2011年度“全省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称号”。

南京市轨道交通产业大企业集团战略研究

南京市轨道交通产业大企业集团战略研究 乔德义 唐文彬 摘 要!根据南京市轨道交通产业链优势,分析通过实施大企业集团战略做大做强做优南京轨道交通产业的必要性,进而提出实施大企业集团战略的总体思路、具体方案及实施步骤。 关键词!轨道交通;大企业集团;战略 作者简介!乔德义,南京理工大学博士、南京市国资委主任科员;唐文彬,南京市国资委副主任、南京理工大学博士 南京市?十一五#规划指出,要以产业链建设为抓手,通过壮大拉长?十大产业链#,构筑全市产业新基础,将南京市建设成为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中心。南京市发布的?工业十大产业链发展行动纲要%中提出,把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业作为十大优先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要求依托龙头发挥优势,强化产业组合成套,促进南京市车辆制造上规模,电气总成上水平,完善配套能力。当前,南京市轨道交通产业链具备哪些优势,如何实现?工业十大产业链发展行动纲要%提出的目标,怎样做大做强做优南京市轨道交通产业?带着这些问题笔者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调研,提出实施大企业集团战略是做大做强做优南京市轨道交通产业的必由之路。 一、南京市轨道交通产业链优势 (一)拥有全国最为完整的轨道交通产业链。多年来,南京市通过自主研发与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相结合、中外合资与合作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已经形成了?工程设计#、?区间车站工程#、?车辆系统#、?供电系统#、?综合自动化#、?售检票系统#、?消防#、?信息集成#等较为完整的轨道交通产品与服务配套体系。从轨道交通项目的设计到最终运行,南京轨道交通企业已经实现了全 的竞争最终体现在纪念品的开发、设计上,而纪念品的开发设计核心在于一支高素质的旅游纪念品设计人员队伍。因此,加强培训、改进服务方式在旅游纪念品的开发规划中显得十分重要。第一加强旅游纪念品专业人才的开发和技术研究,快速提高旅游纪念品的科技含量及附加值。第二对生产人员和销售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及语言、服务技能等方面的训练。 (四)提高景区从业人员的素质。少林的禅宗、武术和医学是少林文化的精髓,是少林最具有吸引力的旅游资源。因此,就要求少林寺景区从业人员有扎实的理论知识。服务质量是景区的生命线,服务质量的高低主要体现在服务技能、服务态度和服务语言这三方面。因此,要求工作人员要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技能。一方面,景区可以从树立?顾客就是上帝#、?品牌就是服务#的意识做起,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服务体系,通过提高服务的品质来实现以服务托品牌、以服务创品牌;另一方面,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景区服务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修养,通过全员参与、全面管理来创建和提升景区品牌,提升景区质量。 参考文献! 1.彭德成.中国旅游景区治理模式[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 2.宋玉蓉.景区管理与实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3.保继刚.旅游区规划与策划案例[M].广州:广东旅游出版社,2004 4.李红.旅游景区市场营销[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6 5.邹针.旅游景区开发与经营经典案例[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3 6.李明.浅析少林寺景区规划与开发[J].浙江大学学报,2005,9:5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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