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2013行政法发展硕士论文

2000-2013行政法发展硕士论文
2000-2013行政法发展硕士论文

1.《西部民族地区行政法制现代化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初探》,姜保红,兰州大学,2006年,硕士

2.《现代行政法发展新趋势下的行政合同》,张冲,东北大学,2008年,硕士

3.《行政法治问题研究》,吴鹏,武汉大学,2001年,硕士

4.《行政法治的理性思考》,丁莉,武汉大学,2000年,硕士

5.《我国行政法治人文精神探究》,李爱,宁夏大学,2011年,硕士6.《论我国行政法治的现状和途径》,薛红文,武汉大学,2001年,硕士

7.《论私产保护与行政法治》,李会勋,西南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8.《乡村社会的行政法治秩序分析》,岳逸飞,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

9.《论中国行政法治的实现机制》,窦玉前,东北师范大学,2002年,硕士

10.《行政法治: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陈桦,上海交通大学,2009年,硕士

11.《论行政法治下的行政公平》,吴晓华,苏州大学,2006年,硕士12.《中国行政法治建设问题研究》,何寿生,中国人民大学,1998年,硕士

13.《行政法治视野下的公众参与》,陈冉,山东大学,2007年,硕士14.《论行政法治理念的塑造》,范钦召,上海大学,2007年,硕士15.《WTO与中国行政法治建设》,陈振海,华东师范大学,2002年,硕

16.《论行政法治下的政务公开》,陈富华,中山大学,2007年,硕士17.《论强化我国行政法治进程中的行政道德建设》,郭彩霞,河南大学,2007年,硕士

18.《加入WTO对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影响》,曾湘芝,湖南师范大学,2002年,硕士

19.《行政法治视野下的中央与地方权限冲突》,潘波,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

20.《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视野中的行政法治》,刘国栋,内蒙古大学,2006年,硕士

21.《WTO与中国行政法治若干问题研究》,刘丽,湘潭大学,2003年,硕士

22.《试论行政法治背景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姜连洲,贵州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

23.《公共财政体制下的行政法治思考》,汪燕,中南民族大学,2007年,硕士

24.《中国当代行政法治与行政程序法典化》,沈福俊,华东政法学院,2001年,硕士

25.《论行政法治视野中的行政效率》,孙德武,长春理工大学,2010年,硕士

2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过程中的行政法治建设探析》,徐连栋,中央民族大学,2006年,硕士

27.《论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的行政法发展和完善》,黎白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年,硕士

28.《行政法信赖保护原则研究》,陈军,郑州大学,2004年,硕士29.《我国行政法范式转换对行政理念革新的作用》,邓湘琳,河海大学,2006年,硕士

30.《行政自由裁量权合理性控制的研究》,孙伟,郑州大学,2007年,硕士

31.《论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吴冰,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32.《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研究》,魏志名,苏州大学,2009年,硕士33.《论行政裁量权的失范及其法律规制》,董方秀,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硕士

34.《中国语境下的利益代表模式——以城市房屋拆迁为视角》,王宗江,西南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

35.《论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度的完善》,盛敢,安徽大学,2007年,硕士

36.《论我国城市规划行政救济制度完善》,陈德福,南京大学,2008年,硕士

37.《关于交通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探析》,于宏君,延边大学,2007年,硕士

38.《行政公产法律问题研究》,金婧,云南大学,2011年,硕士39.《论我国行政裁量权的运用与控制》,王垒,湖北大学,2010年,硕士

40.《我国行政合理性原则之反思与重构》,郑雪芹,中南民族大学,2009年,硕士

41.《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化研究》,周玲凤,长安大学,2011年,硕士

42.《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构建》,陈骁冉,山西大学,2006年,硕士

43.《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规制研究》,王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硕士

44.《行政强制执行权分配标准的研究》,周芬芳,江西财经大学,2008年,硕士

45.《论电子政务对行政法的影响》,姚淼,武汉大学,2005年,硕士46.《论纳税人权利及其保障》,贾冰,云南大学,2006年,硕士47.《关于构建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一些思考》,王元元,延边大学,2005年,硕士

48.《行政法基本原则司法适用研究》,苏宏泉,西南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

49.《行政法律秩序研究》,雷飞,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硕士50.《比例原则研究》,卜婉筠,云南大学,2008年,硕士

51.《论行政资讯公开——兼论入世与中国行政资讯公开的法治化》,冯国基,复旦大学,2001年,硕士

52.《行政给付研究》,冯婷婷,长春理工大学,2010年,硕士53.《我国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理论及适用研究》,徐静,上海财经大

学,2007年,硕士

54.《行政合同比较研究》,刘欣,黑龙江大学,2002年,硕士55.《行政法视野中的社会中介组织》,陈亚新,山西大学,2003年,硕士

56.《城管执法问题研究——兼及行政法人文精神的思考》,訾永娟,河北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

57.《公务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研究》,姜兆君,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

58.《浅论“二元论”的危机与超国家行政法的发展——基于国际组织和私人关系的视角》,时斌,苏州大学,2009年,硕士

59.《论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林岚峰,长春理工大学,2009年,硕士

60.《行政法中依赖保护原则研究》,靳红萍,郑州大学,2011年,硕士61.《论城市流动摊贩的行政法规制》,王江波,中央民族大学,熊文钊,2009年,硕士

62.《行政法视角下的城市社区管理创新-以西安市城市社区管理为例》,李琳,西北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

63.《公共行政轨迹下的行政法理论基础研究》,张俊杰,河南大学,2010年,硕士

64.《论行业协会的行政法规制》,吴雄飞,厦门大学,2009年,硕士65.《权利保障视野下的国家考试立法》,胡晓春,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

66.《区域合作背景下行政协议之应用研究》,陈伟国,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

67.《农民工权益的行政法保护研究》,赖静,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

68.《行政法视野下的第三部门研究》,朱翠兰,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

69.《论新公共管理对行政法的冲击和发展》,舒国兵,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

70.《中国行政法交往论的确立与展开》,苏梅雨,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

71.《WTO背景下中国经济行政法的改革》,宋瑞娜,郑州大学,2011年,硕士

72.《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探究》,郭芬,中南民族大学,2009年,硕士73.《行政奖励制度之完善研究》,成伟,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74.《行政合同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研究》,朱剑,华东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

75.《行政法视野下的公证和物权登记》,王真铮,湘潭大学,2008年,硕士

76.《行政法比例原则的研究》,任正杰,南开大学,2007年,硕士77.《电子化行政行为法律规制研究》,房媛媛,广东商学院,2008年,硕士

78.《行政法视角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研究》,刘亮,湖南大学,2009

年,硕士

79.《论行政国家》,周欣,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

80.《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法制化研究——机制变革与法制发展的行政法个案》,王大川,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

81.《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研究》,黄荟,苏州大学,2009年,硕士82.《我国协议保护制度的行政法探究》,吴菲,苏州大学,2013年,硕士

83.《论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兼论比例原则在我国的确立》,寇尊凤,延边大学,2007年,硕士

84.《我国药品审批制度研究——行政法角度的分析》,孙芸,苏州大学,2008年,硕士

85.《论当代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李正坤,苏州大学,2008年,硕士

86.《论我国海事行政救济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熊靖,湖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

87.《行政法视野下的政府采购》,于浩,黑龙江大学,2010年,硕士88.《论我国现代行政法机制之建构——从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关系的视角》,宋歌,山东大学,2007年,硕士

89.《论网络隐私权的行政法保护》,朱丹丹,南京工业大学,2011年,硕士

90.《行政权力社会化问题研究》,宋曦玥,长春理工大学,2009年,硕士

91.《从行政法的角度对公共行政社会化的研究》,杨林,重庆大学,2007年,硕士

9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研究》,胡新明,广西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93.《论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周炜,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硕士

94.《城市社区治理的行政法问题研究》,王艳丽,湖北大学,2009年,硕士

95.《论行政主体多元化》,周秀娟,长春理工大学,2007年,硕士96.《行政决策法治化研究》,马飞,山东大学,2005年,硕士97.《公共治理模式下行政法合意理念探析》,杨靖文,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硕士

98.《人才市场法律规制研究——以行政法为视角》,李凯,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

99.《中国大陆电影分级制度的行政法控制模式研究》,赵朔,东北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

100.《行政法诚实信用原则研究》,王红军,郑州大学,2006年,硕士101.《我国行政判例理论研究》,苏书,重庆大学,2010年,硕士102.《物权行政法保护的若干问题研究》,刘慧峰,新疆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

103.《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行为治理的法律思考——一个行政法的角度》,党群,郑州大学,2012年,硕士

104.《电子政务中的有关行政法问题研究》,黄恩伟,华东政法大

学,2007年,硕士

105.《农民工权益的行政法保护问题研究》,徐记永,河北大学,2013年,硕士

106.《论行政救助制度》,贾建伟,长春理工大学,2009年,硕士107.《行政法基本原则适用问题研究》,于静涛,苏州大学,2006年,硕士

108.《论我国有限政府建设的法治保障》,李静,河北大学,2010年,硕士

109.《论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李栋,山东大学,2010年,硕士110.《志愿服务立法研究——以行政法为视角》,张松,内蒙古大学,2012年,硕士

111.《我国行政法的若干非法定渊源研究》,崔曼,南京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

112.《服务型政府视野下的消防行政法理念转型》,宋帅,东北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

113.《转型社会行政与行政法的互译和平衡——现代行政法“制度引介”功能研究》,姚立达,上海大学,2006年,硕士

114.《推行电子政务过程中相关行政法问题研究》,吴芳艺,华东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

115.《论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潘友娟,南京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

116.《我国行政给付制度的完善研究》,周姣凤,湖南大学,2008年,

硕士

117.《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比较行政法的视角》,张晓磊,山东大学,2007年,硕士

118.《行政法信赖保护原则研究》,贺鲲鹏,东北大学,2006年,硕士119.《论我国对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理念的引入和运用》,陈燕,华中师范大学,2008年, 硕士

120.《我国生态安全的环境行政法思考》,王金震,东北林业大学,2007年, 硕士

121.《论信赖保护原则的实现》,隋秀栋,中央民族大学,2012年, 硕士

122.《我国群体性事件的行政法应对研究》,陆阳,扬州大学,2012年,硕士

123.《排污权交易的法律探究——以行政法为中心的考察》,季虹璟,河海大学,2007年, 硕士

124.《我国科技行政法的理论构建》,宋鹏,东北大学,2006年, 硕士125.《跨区域行政制度的创新研究》,宋筱婷,西南政法大学,2007, 硕士

126.《行政法视角下的食品安全监管》,杨海霞,河北大学,2009年, 硕士

127.《论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罗晓波,中南民族大学,2010年, 硕士

128.《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平衡发展》,魏晓薇,四川师范大学,2010

年,硕士

129.《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程序制度之构建》,宋彬,山东大学,2007年, 硕士

130.《揭开“公共利益”的面纱——立足社会化物权观谈土地征收及补偿中的私益保护》,李小梅,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131.《论行政补贴的行政法规制》,杜雯,2012年,西南政法大学, 硕士

132.《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为契机》,李剑宇,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 硕士

133.《建构我国社会行政的理论体系问题研究》,张雪,中央民族大学,2007年, 硕士

134.《比例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适用现状与建议》,方磊,重庆大学,2011年, 硕士

135.《论平衡型政府下的行政许可制度》,罗艳萍,南昌大学,2011年, 硕士

136.《行政法视野下的劳动监察制度研究》,熊正根,江西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

137.《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制度探析》,朱婧,华东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

138.《科研不端行为的行政法规制》,王雪瓶,西北师范大学,2013年, 硕士

139.《中国价格听证制度研究》,张楠,安徽大学,2011年,硕士

140.《高校学生管理权与学生权利的冲突及救济研究》,周兆娟,河北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

141.《论行政法之信赖保护原则》,董辛夷,南京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

142.《论我国有限政府的构建》,忽德祥,安徽大学,2006年,硕士143.《当代行政法视野中的行政约谈研究》,葛然,苏州大学,黄学贤,2013年,硕士

144.《完善我国出入境管理制度的行政法思考——以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安全为分析视角》,李峤,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145.《行政裁量权的司法审查——以法律要件裁量的审查强度为角度》,杨增祥,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 硕士

146.《听证制度的适用与完善》,韩羡乔,安徽大学,2005年,硕士147.《住房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之行政法研究》,陈璐,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

148.《问题金融机构退场中的行政法制约——以行政接管为中心》,姚琳,苏州大学,2013年,硕士

149.《论我国私有财产权行政法保护的完善》,杨帅,湖北大学,2008年,硕士

150.《论境外基金会在我国活动的行政法规制》,焦科龙,郑州大学,2007年,硕士

151.《行政协助制度研究》,王保华,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152.《论诚实信用原则及其在行政法中的运用》,王宏伟,贵州大

学,2010年,硕士

153.《行政法视野中的个人信息保护——从两则案例引发的思考》,杨丽华,兰州大学,2009年,硕士

154.《论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穆远松,苏州大学,2011年,硕士

155.《论税权的监督》,李勇华,重庆大学,2009年, 硕士

156.《论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兼谈在我国的确立及运用》,朴香子,延边大学,2007年,硕士

157.《行政指导中自由裁量的研究——以行政指导法治化为中心》,王定华,华中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

158.《论给付行政的法律调控》,付艳,华东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159.《合作行政:行政法新的认知模式——基于软法治理的实证分析》,侯华楠,山东大学,2010年,硕士

160.《行政法视野下城市综合执法问题研究》,邹瑞彬,江西师范大学,200年, 硕士

161.《论我国城市规划存在的问题及制度完善——从厦门“海沧PX 项目”谈起》,陈澹宁,贵州大学,2008年,硕士

162.《论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建构》,白玉荣,黑龙江大学,2009年,硕士

163.《行政执法中行政自由裁量权控制研究》,于海燕,中国海洋大学,200年,硕士

164.《行政法视野下的公共利益研究》,张琳,南京师范大学,2008年,

硕士

165.《论公安行政强制中的人权保障》,张祥磊,山东大学,2008年, 硕士

166.《民权的行政法价值及其实现研究》,齐宁,东北大学,2006年, 硕士

167.《行政追偿制度研究》,陈书金,湖南师范大学,2010年, 硕士168.《论我国行政执法责任制》,郑广宇,长春理工大学,2008年,硕士

169.《行政法的人文向度》,曲宗利,山东大学,2006年,硕士170.《大部门体制改革法制化思考》,马琳,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171.《论我国行政公物之法律规制——以公务车为范例》,罗娇,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

172.《公职人员利益冲突规避制度研究》,洪春,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

173.《行政契约研究——兼论私法精神在行政法领域的渗透》,刘力铭,上海大学,2007年,硕士

174.《论食品质量的政府监管》,郑燕,长春理工大学,2010年,硕士175.《社会发展与出入境管理法制之构建》,王琦,复旦大学,2008年,硕士

176.《论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完善》,薛军贤,山西大学,2006年,硕士

178.《国家援助的行政法规制——源自欧洲联盟法律秩序的经验与启

示》,李风华,复旦大学,2002年,硕士

179.《我国城市水务民营化中的公众利益保障问题研究》,孙华,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硕士

180.《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研究》,孙超,长春理工大学,2008年,硕士

181.《论行政过程中的协商机制》,戴寅,华东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

182.《论我国政府规制行为的法制化》,常怡然,中南民族大学,2009年,硕士

183.《公用事业特许风险防范的行政法研究》,李明超,苏州大学,2011年,硕士

184.《行政行为法律效果研究——以行政行为成立为视角》,杨杰,山东大学,2006年,硕士

185.《当代中国行政法的平衡论研究》,张克雷,复旦大学,2006年,硕士

186.《论行政指导中的信赖保护原则》,曲志勇,黑龙江大学,2009年,硕士

187.《论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监督》,杨伟博,复旦大学,2009年,硕士

188.《行政立法的成本与效益分析》,刘松安,江西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

189.《《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践突破及理论意义》,董灿,湖南

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

190.《从行政法的视角谈第三部门的发展》,杨霞,兰州大学,2008年,硕士

191.《女性平等就业的行政法律保障研究》,康昕,江西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

192.《论行政规划侵权的法律救济》,宋宁,广东商学院,2008年,硕士

193.《论我国社会行政立法的基本原则》,陈晓轶,河北大学,2010年,硕士

194.《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研究》,汪耀宇,郑州大学,2006年,硕士

195.《征收法律关系主体研究》,陈波,东南大学,2008年,硕士196.《试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任军,安徽大学,2006年,硕士

197.《论电子政府的行政法回应》,张明,复旦大学,2002年,硕士198.《论反垄断法与行政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鄢婷,湖南大学,2009年,硕士

199.《论环境行政法的新发展:排污权交易制度》,马波,同济大学,2005年,硕士

200.《互动性行政行为研究》,程建,苏州大学,2008年,硕士201.《论行政法规解释的司法审查》,黄娟,苏州大学,2012年,硕士202.《中国城市住房保障行政简史——兼论公租房制度的未来》,张

亮,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

203.《论行政授权》,王小娜,长春理工大学,2010年,硕士204.《我国公务员回避制度研究》,包银波,内蒙古大学,2010年,硕士

205.《论行政立法腐败及其防治》,董婷,湖南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

206.《行政补偿制度研究》,伍治平,四川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207.《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行政法研究》,郑美俊,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硕士

208.《论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及其引入》,邓彬彬,湘潭大学,2005年,硕士

209.《农村社会保障行政程序立法问题研究》,邹怀贤,江西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

210.《行政判例对我国行政法原则的发展--研究行政法原则的新素材与新视角》,黄添良,南开大学,2006年,硕士

211.《我国当代行政法平衡思想之理解与实现》,周黎丽,东北大学,2005年,硕士

212.《地方立法权扩张化分析及研究》,张大伟,长春理工大学,2006年,硕士

213.《论行政法上的公共设施》,罗龙鑫,湘潭大学,2006年,硕士214.《我国行政决策法治化问题研究》,顾颖,东北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

215.《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研究》,谢小川,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

216.《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柔性执法研究》,郭嵩,湖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

217.《政府采购中的寻租对策研究》,辜欣,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

218.《海事行政许可法律制度问题研究》,王旭,大连海事大学,2009年,硕士

219.《依赖保护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及完善》,郭洋,山东大学,2011年,硕士

220.《服务型政府下的行政公产研究》,马守朋,黑龙江大学,2009年,硕士

221.《新公共管理运动视角下行政法的发展》,付奎,郑州大学,2013年,硕士

222.《城市规划的法律问题研究》,李婷婷,安徽大学,2006年,硕士223.《突发公共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研究》,齐丽文,山东大学,2009年,硕士

224.《构建我国行政指导制度探析》,郑碧爽,华东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

225.《从成文法与判例法的社会适应力看制度演进的机制——兼论中国行政管理的法治化路径》,张丽娜,西北大学,2006年,硕士226.《论我国行政合同救济制度的完善——基于西方国家行政合同救

济制度的考量》,肖翔,湖南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

227.《我国医疗纠纷行政解决机制研究》,吕秋爽,长春理工大学,2009年,硕士

228.《论行政指导及其法律规制》,万英华,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229.《行政规划程序的法律研究》,胡富文,内蒙古大学,2011年,硕士

230.《我国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杨柳,河北师范大学,2013年

231.《论行政调查》,杨燕,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

232.《论农村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秦迎春,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

233.《试析我国自然灾害中的行政给付理念及实践》,黄悦波,中央民族大学,2009年,硕士

234.《论王安石的行政法制思想》,胡昊宇,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硕士

235.《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向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1年,硕士

236.《论服务行政的宪政基础及其在行政法中的展开》,汪自成,东南大学,2004年,硕士

237.《论我国《行政许可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童娅琼,复旦大学,2008年,硕士

238.《浅议我国行政侵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韩丹,辽宁师范

大学,2005年,硕士

239.《药价虚高的行政法律规制》,董维,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

240.《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正当性研究》,贾祖兵,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硕士

241.《论行政许可的理论基础与原则设定》,刘峰,复旦大学,2003年,硕士

242.《行政补偿制度重构研究》,林娟娟,上海大学,2007年,硕士243.《政府与国有企业关系的行政法思考》,姜兵,苏州大学,2004年,硕士

244.《试论我国无效行政行为及其制度的构建》,刘仲平,华中科技大学,2006年,硕士

245.《试论反行政垄断中的政府角色定位问题》,王石枫,南京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

246.《信息化时代下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法律思考》,刘明先,上海大学,2007年,硕士

247.《公民劳动权保障的宪政分析--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权为例》,李淑英,华东政法大学,2004年,硕士

248.《论地方行政立法中行政机关与公众的沟通机制》,李妍,西南交通大学,2009年,硕士

249.《构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探析》,马艳,贵州大学,2005年,硕士

法学论文题目汇总

法学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一、法理、宪法、行政法学 1.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法制问题探析 2.习惯法探析 3.公私法关系论 4.农村法治建设探论 5.论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6.论权利的实现 7.法治与秩序 8.论和谐社会的法治化 9.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探析 10.论法律的不完备性及其克服 11.胡锦涛法律思想探论 12.新农村建设中的法文化建构 13.法律中的逻辑分析方法 14.安乐死立法问题考量 15.论宪法的社会调整功能 16.论宪法作用的局限性 17.论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权力划分 18.论中国公民基本权利的现实性 19.论表达自由的宪政意义 20.论诚信原则的行政法意义 21.论行政组织与行政主体的关系 22.论法律保留原则在行政法上的适用 23.论一事不再罚 24.论行政裁决制度的完善 二、民商法学 1.公司人格制度研究 2.董事忠诚义务研究

3.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 4.独立董事制度研究 5.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研究 6.试论少数股东权的法律保护 7.完善我国公司法股东表决权制度研究 8.论公司法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9.监事会职能比较研究 10.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比较研究 11.我国公司法监事制度的修改与完善 12.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 13.证券交易中惩罚性赔偿制度 14.商业银行破产制度比较研究 15.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法律规制 16.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 17.论中国人民银行宏观调控的政策体系 18.论我国一人公司的有限责任 19.论公司的社会责任 20.论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结构 21.论我国公司法中的股份回购制度 22.论公司法中的独立董事制度 23.企业并购中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24.我国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组织的构建 25.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法律规制 三、刑事法学 1.论强奸罪的主体 2.论抢劫罪中暴力和胁迫的程度 3.论携带凶器抢夺的刑事责任 4.论飞车抢劫(抢夺)

行政法论文

研究生课程考核试卷 (适用于课程论文、提交报告) 科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师:高崇慧 姓名:孙迅学号: 201602210264 专业:法律硕士类别:专业硕士 上课时间:2017年3月至2017年6月 考生成绩: 阅卷评语: 阅卷教师(签名) 研究生部制

简析行政法自由裁量权的运行 摘要:行政法自由裁量权作为行政法当中重要的一部分,不管在立法还是执法都是不可避免的,现如今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本文从当下社会的发展趋势处罚,通过对于破坏小黄车的不合理处罚为例,来体现出处罚当中的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从而阐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通过相应的解决措施来推动政府部门在执法中的公正合理。 关键字:行政自由裁量公共利益权利限制解决措施 一、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问题 自由裁量权是现实中一种人们广泛运用的权利,在行政法上也是如此,通常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行使权利。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在行政立法和执法中客观存在的,有法律和法规的授权。作为社会的监督管理部门,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是无可厚非的。 在目前的行政处罚中,相关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对于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越来越严重。就拿现当下大家经常的用的“出门神器”小黄车来说,不得不说小黄车的出现方便了大家的出行,但是碍于某些国民素质,小黄车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这就促使了行政机关采取了相关措施。这样的做法当然是值得称赞的,毕竟从整个社会的效应来看,极大的保护了公共利益,但在行政机关以及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处罚手段的限度让人不解。 在对破坏小黄车中的人的处罚中,出现了拘留较长时间的处罚,

这种严重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我对此是反对的。从小黄车的出现的目的来看,它是为了使得大家的出行更加的方便快捷,能够更好的服务社会。当然,对于那些破坏小黄车的,适当的罚款以及相应的思想教育是可以的,这样既起到了惩罚的目的,同时也通过教育来加强其言行道德,从而不会再作出这样的事情。反过来,如果行政机关所采取的行政处罚过重的话,不仅起不到惩罚的目的,反而会加深本人对此的不满,作出更加严重的社会危害。 在此背景下,如何适当的运用行政裁量权,有利于促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以此来进一步缩小其自由操作空间,强化行政法的法律规制,从而减少人的意志要素,让执法人员更好的依法来行使此权利,而不是成为法律的裁量者。 二、行政法自由裁量中公共利益的认定 公共利益是决定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否合法的标准。但实践中存在着行政主体肆意扩充对公共利益的解释,以公共利益的名义侵犯公民财产权。因此,必须明确公共利益的含义,为公民财产权免受非法行政侵害筑成一道屏障。鉴于现实中公共利益的复杂性,本人认为可以以以下几个标准加以确定: 1.以受益对象的数量为标准。公共利益,即具有公共性的利益。“公共性”或可定义为“具有广泛社会一般利害之性质”,一般所谓之“公益”多意味着其超越个人范围,共通于社会全体之利益,因此公共利益的受益对象必须达到一定数量。根据近现代民主制度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将多数人的利益视为公共利益,而少数人的利益视为个

2019年最新电大《行政法学(1)》案例分析题及答案资料

行政法学(1)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1、1994年9月,原告田永考入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监考教师虽未发现田永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永的考试。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068号通知”第三条第五项关于“夹带者,包括写在手上等作弊行为者”的规定,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根据第一条“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 1996年3月,原告田永的学生证丢失,未进行1995至1996学年第二学期的注册。同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永补办了学生证。其后,北京科技大学每学年均收取田永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永进行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还安排田永参加了大学生毕业实习设计,并由论文指导教师领取了学校发放的毕业设计结业费。田永还以该校大学生的名义参加考试,先后取得了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BASIC语言成绩合格证书。田永在该校学习的4年中,成绩全部合格,通过了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及毕业总成绩全班第九名。 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部分教师曾经为原告田永的学籍一事向原国家教委申诉,原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于1998年5月18日致函北京科技大学,认为该校对田永违反考场纪律一事处理过重,建议复查。同年6月5日,北京科技大学复查后,仍然坚持原处理结论。 1998年6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有关部门以原告田永不具有学籍为由,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进而也未向教育行政部门呈报毕业派遣资格表。田永所在的应用学院及物理化学系认为,田永符合大学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由于学院正在与学校交涉田永的学籍问题,故在向学校报送田永所在班级的授予学士学位表时,暂时未给田永签字,准备等田永的学籍问题解决后再签,学校也因此没有将田永列入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名单内交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原告田永认为自己一直以在校生身份在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参加学习和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完成了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并且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已经达到高等学校毕业生水平。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是违法的。随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及时有效地为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等。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给原告颁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重新组织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原告田永的学士学位资格进行审核、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原告田永毕业派遣的有关手续等。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应当维持。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问题: 大学是事业单位,而非行政机关,北京科技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开除田永的行为是否是行政行为? 2、2001年9月,张某因家庭住房困难,在征得街道居民委员会同意后,即在某街道路边修建了总面积为32平方米住房两间,并于建成后迁入居住。经群众反映,某区政府规划科发现问题,随即派员赴现场了解核实情况,其间与王某发生争执。2001年10月,区规划科以自己的名义,依照某市《城市建设规划条例》这一地方性法规作出限期15日拆除违章建筑的通知书,同时依法处以300元罚款。 张某不服该处罚,起诉至区人民法院,请求予以撤销,其理由是: (1)确有困难,且他人也有违章行为,为何单罚我一人; (2)区规划科无权处理此事。区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经审理,区法院认为: (1)街道居委会属于城市群众自治性组织,不是行政机关,更不是具有规划管理职权的机关,因此街道居委会的“同意”无效; (2)张某起诉理由第1条不成立,公民不应以任何理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区规划科对案件的处理虽然正确,但区规划科无行政主体资格,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对王某违章建筑行为作出

行政法案例分析论文

食品工程学院孟双双学号:20102926677 行政法案例分析论文 某村农民多年以种植粮棉为主,但收益不大。该乡人民政府为让农民尽快富裕起来,解放思想,动脑筋。经多次到外地考察,乡政府认为种植花木比种植粮棉赚钱,便向全乡农民发出《倡议书》,号召农民改种花木;还在某村作试点,某村66户农民强制性推广种花木。可经营一年后,他们不仅没有赢利,反尔亏损。于是,该村66户农民不断上访,要求乡政府赔偿损失。上访无果后,最后66户农民便以乡政府为被告,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人民法院以被告的行为属于行政指导,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原告不服,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 本案66户农民是否有权对乡政府弃粮种花的“倡议’’行为提起诉讼,首要的关键是政府的“倡议”行为属于“行政指导”,还是“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9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88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8号)第1条规定,“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 所谓行政指导,系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事务的范围内,对于特定的行政相对人运用非强制性手段,获得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指导行政相对人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为,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行政指导的最大特征是:它是一种规劝性、引导性行为,不具

有强制性。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把它表述为“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这一表述,只是表明:行政指导是不具有强制力的;而不意味着:行政指导有两类,一类是不具有强制力的,另一类是具有强制力的。如果某种“行政指导”具有“强制力”,那只能说:这是一种名为“行政指导”,实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 行政指导行为一般通过“建议”、“倡议”、“指导”等形式表达出来,但最重要的是看它的实质内容。如果实质内容上该行为具有强制力,那不管其冠之什么名称,都按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行政指导认定。在本案中,乡政府的《倡议书》,从形式上看,不具有强制力,显然属于“行政指导”的范畴。但从实际操作来看,乡政府强制在一个村试点,显然不具有“指导性”,而具有“强制性”,所以,这是一种名为“行政指导”实为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对66户农民的起诉理应受理。 离石县人民法院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五日 原告任建国,男,29岁,山西省孝义市高阳煤矿司机。 被告山西省吕梁行政公署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花德荣,主任。 原告任建国不服山西省吕梁行政公署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的 对其维持劳动教养一年的复查决定,向山西省离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论行政法中的论文

论行政法中的论文 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显,下面给大家整理论行政法中论文,一 起来看看吧! (内容摘要)企业行政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化,这不仅关系到企业行政管理效率提高,甚至影响到企业生存与发展。本文阐述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地位及作用,分析行政管理 在企业管理中存在问题,论述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效率对策。 (关键词)企业行政管理问题对策探讨 随着人们法治观念不断增强,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显,企业行 政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化,这不仅关系到企业行政管理效率提高,甚至影响到企业生存与 发展。因此,充分认识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地位和作用,分析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存 在问题,探讨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效率对策,有着极为重要意义。 一、企业行政管理地位及作用 1、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地位 企业行政管理是企业管理与行政管理相结合而产生,是行政管理理论在企业中具体 运用。企业行政管理区别于一般政府行政管理,在其广度、深度、重要性及敏感性等方面 也都不同于其他方面,具有相当特殊性。企业行政管理更注重内容和实质,尽量减少繁文 缉节,而且相对比较直接地与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即更讲究实效。企业行政管理往往根 据企业实际需要,对行政管理诸多制度、程序、环节、形式、图表、文件等进行剪裁和调整,使之变得精练、实用、简洁、便利、省时、省钱。 企业行政管理工作具有灵活性,。 因此,在现代企业中,行政部门是企业重要管理部门。做好行政管理工作是企业有效 运转重要前提,也是经营者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一个切入点。 企业行政管理能够保证企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企业行政管理存在于企业管理之中, 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而企业在发展中必然会遇到一些困难。如政治环境因素能 影响企业发展,争取有利企业政治环境就是行政管理任务之一。同时,解决员工思想 问题,解员工思想动态,正确引导员工思想为企业营造良好内部环境也是行政管理一个重 要职责。 企业行政管理能够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除经济实力以外,企业核心竞争力在一定程 度上体现在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上。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需要行政管理正确引导与配合, 企业通过行政管理,才能努力打造学习型企业,使企业不断注入新鲜血液,接受先进管理 理念与经营管理技术,并转化到生产中,使企业充满活力,在激烈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法学专业论文范文

法学专业论文范文 毕业论文应该怎么写?法学专业论文要怎么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学专业论文范文,欢迎阅读。 行政裁量权的存在和扩大,有利于发挥行政机关的能动性,构建法治社会,满足社会的需要,但是“权力有**的趋势,绝对地权力绝对地**”.行政裁量权的存在也会对依法治国构成严重的威胁。任何事都有其两面性,一个政府的能动性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就如同一匹脱缰的野马。缺少监督和控制的行政裁量权是极其容易导致专制。所以对行政裁量权的监督和控制是实为必要。如果不对行政裁量权进行控制,势必会带来行政权力的异化和行政机关的**,所带来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行政裁量权的不断扩张和对行政裁量权控制的不断加强,构成了现代行政法发展的一个重要脉络。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英美法的合理性原则和大陆法的比例原则是对行政裁量权进行控制的主要标准。在对行政裁量权的规制中,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比例原则就有了互动的共同基础。 一、行政合理性原则与比例原则在行政裁量权中的实际运用 (一)在行政裁量权中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 1.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基本理论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政府的行为是必须与法律的精神和意图相一致,要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是基于行政裁量权而产生,是为了控制和约束行政裁量权而存在的。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理”是法理,法的精神,并不是指社会的伦理道德。行政合理性

原则是确立于1598年英国的“鲁克案”.本案中,在修复泰晤士河的河提后,水利局只对鲁克收取修护费,而却并没有向因为河堤修复而获取利益的相关方征收费用。鲁克即提起诉讼。大法官科克依据法律,在其判词中写道:“尽管委员会授权委员们自由裁量,但是他们的活动应该受到限制并应遵守合理规则和法律原则。因为自由裁量权是一门识别真假,是非,虚实,公平和虚伪的科学,而不应该按照他们真假的意愿和私人感情行事。” 后经一系列判例的演变,如今的合理性原则已经发展成一个独立且重要的审查行政行为有效性的标准。 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目的。只有在行政权的具体运用中考虑并且实现了立法目的,遵循了立法精神,行政行为才具有法律上的合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也要求政府行政行为必须有合理的动机。这是从政府行政行为的出发点来规范和控制政府的行政行为。政府的行政行为都必须是,并且只能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在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下,政府的行政行为应考虑相关的因素,而不考虑无关的因素。相关因素包括在作出行政决定的条件以及立法目的上所要求应该考虑的因素。此外,政府的行政行为应当符合客观规律。任何具体的行政行为都不得违背社会客观规律和自然规律。只有符合客观规律的行政行为才能真正实现行政管理的效益。最后,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政府的行政行为应当符合公正。公正法则是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重要内容,也体现着行政执法水平。所谓公正,就是公平,正直。这是人类普遍追求的价值目标。只有公正的行为才是合理的行为,公正是可以作为在任何场合下判断行政主体行

我国行政法制和行政法学研究论文

我国行政法制和行政法学研究论文 「出处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制研究中心主编:《宪政与行 政法治评论》第一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宪政与行政监察法治评论》按北京大学学理北京师范大学研 究中心教授、博士生罗豪才先生担任了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两 届会长。2003年8月10日至12日在宁夏召开的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 研究会2003选聘年年会进行了理事会换届在工作中,泰苏老师坚持卸 去研究会会长一职,后经新一届研究会及其领导机构一致推举,身兼 了研究会的名誉会长。在盛况空前的西宁年会开幕式上,罗老师发表 文章了重要讲话。这篇讲话系统地总结了发展行政管理法制建设和行 政法学我国的成绩和经验,马小平分析展望了未来一个时期内我国行 政管理法制建设和行政法学发展的趋势和研究重点,并对行政法学者 和行政法制工作者提出了殷切期望。现经罗老师授意,特由《宪政与 行政监察法治评论》创刊号前言发表这篇讲话,以飨读者。 行政监察行政法学界一年一度的盛会,今天在银川隆重召开了。 这次会议,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的第三次年会。本次大会,上承改 革开放以来行政法学研究稳步发展的势头,十五下启二十一世纪行政 法学研究的新局面,对于总结十多年历练来的发展战略经验,凝聚力量,在新的世纪里推进行政法学研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 要的意义。在这次会议上,我们将完成三个诸多方面的任务:第一个 是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会换届,第二个是讨论准备分会以研究会名义 向立法机关提交的《行政程序法(试拟稿)》,是讨论国务院法制办 委托起草的《推动国务院全面推进简政放权实施方案(专家建议稿)》。 过去的十多年里,在中国法学会党组的领导下才之下,在大家的 共同努力下,我们行政法学研究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导,自觉反映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述说要求,顺应中国先进文 化的发展方向,努力服务于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

行政法作业1小论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作业作业作业1111((((小论文小论文小论文小论文))))2013年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1111 结合所学知识,撰写小论文。(在下更题目中任选一题,字数不低于1000字。本题100分。) 1.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答: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自身的特殊性,它应能反应出行政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法律的本质特性。主要表现在:(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规范制定的依据(2)当行政法具体规范不明确或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直接适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可以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作出法律解释。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的原则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的内容。违反实体法和违反程序法都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破坏。实体法是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的行政法律规范。程序法则通常是为保证行为程序公正,没有偏私,从而保障实体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规范。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执行这一原则的制度是回避制度。(二)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三)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行政合法性原则通常要求行政权依法律的规定存在,行政机关依法设立并应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具体讲,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一)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能存在(二)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二者不能偏废。(三)任何行政职权的授权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行政合法性原则这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行政主体应严格依法办事,行政管理活动应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这里所讲的法律是广义上的法律不仅仅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宪法、法律,还有国务院指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较大的室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乡法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室以上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等。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理是指体现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行政合理性原则基于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而存在的。任何法律都是有限度的,尤其是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主要表现在:(一)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二)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如果法律对行政活动规定得面面俱到,毫无裁量余地,则最终可能导致行政机关束手无策。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理性原则作为一项普遍适用的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其具体要求主要有:(一)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的目的(二)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三)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总之,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事符合常理。自由裁量权赋予行政机关更多的权力,因此应受到更多的限制。既要防止对自由裁量限制过严,使

【毕业论文选题】86个行政法

86个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论文题目参考 1、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2、论行政主体 3、行政组织法在行政法中的地位 4、关于行政行为概念的探讨 5、论行政行为的效力 6、论行政立法 7、关于行政立法程序的思考 8、析行政许可标准和范围 9、论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改革 10、行政处罚问题研究 11、论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12、行政强制措施研究 13、论行政强制执行 14、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关系之探讨 15、论行政程序原则和制度 16、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思考 17、完善行政复议程序的设想 18、论行政诉讼的功能 19、关于行政诉讼范围的思考 20、试析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制度 21、行政判决之研究 22、浅析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23、国家赔偿构成要件之研究 24、完善国家赔偿制度的几点思考 1

25、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 26、论行政立法体制 27、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法的功能 28、论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 29、行政处罚程序研究 30、论行政强制 31、行政赔偿制度研究 32、行政指导研究 33、论行政许可 34、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35、行政越权与滥用权力研究 36、论中国司法审查制度 37、行政诉讼第三人研究 38、行政侵权责任探讨 39、论显失公正行为 40、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41、行政诉讼的撤销判决与变更判决 42、行政判决、裁定的执行 43、论行政法治原则 44、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 45、论行政立法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地位 46、论行政行为的条件与后果 47、行政合同研究 48、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49、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 50、行政执法研究 2

行政法毕业论文范例

行政法毕业论文范例 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下面是关于行政 法毕业论文范例的内容,欢迎阅读! 行政法治,是近现代国家宪法法治原则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用法律来调整 整个行政管理活动。在宪政制度下,法律要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实现,此乃法治的目的。为此,法治的根本要求是要对人民授予的权力,特别是行政权力合法有效行使。简言之就 是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法制国家的最基本特征是实现行政法治。只有实 行依法行政,实现行政法治,才能使我国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而实现行政法治, 关键是要发挥法律调控行政权的规范作用:一为法对行政权行使的保障;一为法对行政权 行使的监督。 一、对行政权行使的法律保障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 国家管理是权力管理。行政活动以行政权力为后盾,是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能所必需的。对行政权力的法律保障与法律监督是加强行政法治促进行政权合法行使的两个方面。 行政权力的法律保障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 国家存在的目的在于对公共事务的组织和管理,归根到底在于谋求公共利益、维护公 共秩序,谋求公共福利。它是基于行政权力的行使而展开的。行政权力是一种可以支配的 人的力量,是一种可以强制他人服从的力量,即要求或禁止从事某种活动,社会成员必须 服从,否则就采取制裁或强制的措施迫使违反者服从。所以,它能为实现公共行政的目的 服务,而被誉为公共权力。行政权力重要性就在于此。宪政制底下的行政权力说到底来源 于人民。人民不会把那种害人乱世的权力授予行政机关行使。正因为权力具有公益性,才 成为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这一基本事实的需要,才成为源于人民而授予行政机关推动国家 机器运转的动力,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行政不断膨胀,并得到宪政制度的确认。至于权 力异化偏离公众所期望的方向,与其说是其本性,不如说是掌权者的错误行使更为恰当。 正如英国理论家J洛克所指出的,是“由于人性具有贪权的弱点,一个人同时具有制定法 律和执行法律的权力是很危险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与各团体、组织和个人并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但并不 是说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在任何时候、任何方面都能经常保持一致。当公共利益与公民、社会组织的利益发生冲突时,行政权力往往会受到挑战。或是法律法规规定一般公民和社 会组织的义务遭到拒绝履行;或是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受阻不能执行;甚至少数公民或 者组织置法律、法规于不顾,违反行政法上的义务,破坏行政管理秩序,严重威胁、损害 公民的人权、权利与自由和公共利益。因此,为了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保障法律、法规 贯彻执行,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为行政机关设定相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管理

函授法学的本科毕业论文

本科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范文一:我国税务机构执法问题探讨论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于2002年10月15日起实施,争论已久的税务机构执法主体问题尘埃落定。稽查局作为法规授权主体,享有执法主体资格有了法定依据。同时,其他内设机构,包括各级税务机关设立的征收局、管理局、纳税评估局以及涉外税收管理局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局等内设直属机构(以下简称直属机构),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均未授权,因此,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均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执法。今后,直属机构如何执法?稽查局是否享有税务机关的各项权力,即是否拥有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如何理解《征管法》第十四条关于税务机关的定义 在研究行政执法主体之前,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些行政主体的相关概念。我们知道,行政主体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行政法学概念。系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独立参加行政诉讼,并能独立承受行政行为效果与行政诉讼效果的组织。其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是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尽管具体的行政行为大都由国家公务员来行使,但他们都是以组织而不是以个人的名义实施的。二是行政主体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三是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和参加行政诉讼。四是行政主体能独立地承受行政行为所引起的法律效果和行政诉讼效果。

行政主体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职权性行政主体,即行政机关;一类是授权性行政主体,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职权性行政主体,亦即法定主体,是指行政职权随组织的成立而自然形成,无须其他组织授权而是由宪法或组织法规定其职权的管理主体,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行政机关均属这一类。其资格的取得,必须具备下列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其成立已获有关机关批准;已由组织法或组织章程规定了职责和权限;已有法定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了人员;已有独立的行政经费预算;已设置了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已经政府公报公告其成立。 比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3]87号),国税系统职权主体设置为四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地(市、州、盟)中心支局;县(市、旗)支局。授权性行政主体,是指除行政机关以外依照法律、法规具体授权规定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税务授权主体有两类:一类是法律授权主体—税务所,《征管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一类是法规授权主体—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税务所本属区、县级税务局的派出机构,稽查局属省以下税务局的直属机构,原本不具有主体资格,不是独立的执法

行政法学论文题目

论行政法中比例原则的适用 论依法行政原则的内容 论行政法治与依法行政 论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 论行政授权 论行政委托 论行政管理相对人 论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 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划分 论行政行为的构成与合法要件 论行政行为的效力 论我国的行政立法体制 论行政立法的原则 行政立法比较研究 论行政立法程序 论负担行政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论事实行政行为 论行政命令 论行政规则的法律地位 行政立法技术研究 论我国行政许可的原则 论我国行政许可的设定权 我国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论我国行政许可的程序 论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 论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 论行政法中的正当程序原则 论行政法中的越权无效原则 论行政合同的性质 论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 论行政裁决 论行政处罚的设定权 论行政处罚的程序 论听证程序 论行政处罚权 论一事不再罚原则 论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 论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界定

论行政强制执行 论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 论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 论行政法律责任 论行政侵权责任 论行政赔偿责任 论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认定 论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与构成 论行政自由裁量基准 论行政赔偿义务主体 论行政赔偿程序 论行政复议的性质及原则 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论行政法复议程序 论合法性审查原则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原则 .论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春晓》作者:孟浩然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2000字行政法论文行政事业

古典文学中常见论文这个词,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为论文。 以下就是由编为您提供的2000字行政法论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单位为保护资产,加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性,提高经营效益,贯彻执行所制定的各项管理政策,促进单位经济健康成长而在单位内部所采取的组织规则和一系列调节方法与措施。 长期以来,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核算较企业来说相对简单,涉及环节较少,内控度认识不到位、执行力度不够,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财务收支无法控制、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 如何通过建立符合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会计控制对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促进作用,达到防止财务风险、提高管理水平、严格财经纪律的目的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现状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待完善2001年6月财政部颁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2003年2月财政部颁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规范适用范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内,但主要在企业单位实行,却没有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度详细解释,而行政事业单位控制的理论研究也比较少。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的问题1内控意识不足,内控制度弱化。 有的单位认为建立控制制度需要耗费人力、物力,而这种人力、物力的耗费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又难于确定,因此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2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 目前,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很少组织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很大一部分人是半路出家,没有经过专业培训。 有的单位会计人员是一岗多职,岗位之间没有起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 3监督考核机制不到位。

应届2020毕业季精选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题目149条

精选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题目149条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是秩序与公正之学,其核心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 以下是学术堂为你准备的149个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题目,希望对你的法学论文的写作有所帮助。 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题目一: 1、试析狄骥法学理论的思想史渊源 2、社科法学还是法教义学? 3、马克思主义法学视野下的民生法治研究 4、工程法学体系构建研究 5、“知识-法学”的基本逻辑 6、西方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性别理论评析 7、美国新现实主义法学的发展及其启示 8、我国法学研究生教育刍议

9、法学本科教育中研究性学习理念及其实施 10、我国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冲突及协调 11、马克思对德国历史法学派的法哲学批判 12、通过罗马法超越罗马法 13、民国时期法学教育的历史与反思 14、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实现路径研究 15、德国历史法学派的发展及其意义 16、美国女权主义法学平等观研究 17、法学视野中的国家利益研究 18、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互动关系研究 19、法学教师群体之角色冲突研究 20、美国女权主义法学平等与差异观研究 21、分析法学的日常语言分析转向 22、1949-1957年的中国法学教育 23、晚清社会变迁中的法学翻译及其影响 24、法学精英培养模式研究 25、中国法学教育网络数据库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26、略论西方马克思主义与法学方法论 27、我国本科法学教育中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运行 28、法制现代化视野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9、论后现代主义哲学下环境法学研究方法 30、从“案例教学法”到“法律诊所教育” 31、全日制法学本科教育若干问题研究

行政法与地方法规硕士论文题目开题选题

[1]孙宇. 生态保护与修复视域下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2015. [2]黄佳宇. 行政信息公开研究[D].吉林大学,2015. 志鹏学术论文微信:lxs12321 [3]马心伟. 我国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制度完善研究[D].郑州大学,2015. [4]田璐. 冷冻胚胎的法律问题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5. [5]任旭锴. 北京雾霾治理:政府主导的多主体合作模式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 [6]朱振宇. 我国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专项立法问题研究[D].华侨大学,2015. [7]柏莹.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监管机制法律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5. [8]董丽君. 我国精神病人行政强制治疗法律制度研究[D].湘潭大学,2014. [9]王昌森. 关于构建环境规划法的思考[D].中国海洋大学,2014. [10]段振东. 行政同体问责制研究[D].吉林大学,2014. [11]赖成喆. 移动通信系统中的认证和隐私保护协议研究[D].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4. [12]卢玮. 美国食品安全法制与伦理耦合研究(1906-1938)[D].华东政法大学,2014. [13]宋怡欣. 按揭贷款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4. [14]丁晓华. 海峡两岸国家赔偿标准之比较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4. [15]米谷. 农村集体土地城市化的制度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4. [16]张启发. 《中国土地法大纲》与中国农村社会变革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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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论文行政法的基本理论模式

行政法论文行政法的基本理论模式 不同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要构建行政法的理论体系。取决于其接受何种理论模式。从行政法的历史来看.行政权与公民权是一对相互关联的范畴。对行政权与公民权相互关系的不同定位。以及价值取向的差异,形成了服务论、政府法治论、 __力论、控权论、平衡论等许多不同的模式。 一、管理论的形成背景及主要观点 管理论强调行政法律关系的重点是规范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以建设和维护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实现管理任务的法的秩序。这种学说主要盛行于苏联社会主义初期.为了恢复生产,解决人民生活的迫切问题,维护革命秩序.加强政府管理是必要的。这一时期.人民最关注的是如何运用行政权去进行高效管理,以实现巩固政权和建设国家的目标。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考虑得最多的也是如何加强管理,树立政府权威,以更好地恢复和发展经济,而对于控制政府权力。保障 __等问题只能逐步加以解决。这种思想必然在国家的立法、执法和司法中体现出来。管理论在其创立之初存在着合理性和事实依据。在整个计划经济时代.无论是原苏联东欧国家还是中国。它都是占主导地位的理论和学说。从总体上,管理论强调行政权力的优越性,忽视个人权利的保障.有关行政程序和司法审

查的理论相对落后,行政法理论体系和结构具有明显倾向性(以管理性为中心,监督法、救济法在体系中处于很次要或被忽视的地位)。 (一)行政法的宗旨是保障是保障国家利益。管理论认为,行政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国家利益.行政法规范的任务是调整国家管理范围内的 __。其基本的理念是“官民对立”.认为行政法只是国家管理老百姓的一种工具。即行政法是治理百姓的法。相对而言。行政主体属于强者是权利主体。行政相对人属于弱者.是义务主体。行政行为最基本的模式是“命令——服从”式的强制性管理行为。只要能有利于维护国家权威,甚至可以不顾公民的权利。 (二)行政法律关系是命令——服从关系。为了实现行政法的宗旨,行政法的手段主要依靠强制和命令。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一方被赋予国家权力,可以对被管理方实施管理,包括采取强制措施,国家机关直接依据法律规定行为,而不依赖行政相对人的同意。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法制不完备。不受重视,甚至经常遭到破坏,行政管理的命令、强制手段常常是任意的、专断的。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管理原则。管理论通常将管理原则视为法的基本原则。由于当时基于这样一种认识:行政法是有关行政管理的法。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与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具体包括: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国家实行计划

行政法作业1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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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作业作业作业1111((((小论文小论文小论文小论文))))2013年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1111 结合所学知识,撰写小论文。(在下更题目中任选一题,字数不低于1000字。本题100分。)1.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答: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自身的特殊性,它应能反应出行政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法律的本质特性。主要表现在:(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规范制定的依据(2)当行政法具体规范不明确或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直接适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可以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作出法律解释。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的原则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则

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的内容。违反实体法和违反程序法都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破坏。实体法是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的行政法律规范。程序法则通常是为保证行为程序公正,没有偏私,从而保障实体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规范。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执行这一原则的制度是回避制度。(二)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三)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行政合法性原则通常要求行政权依法律的规定存在,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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