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预防体系的思考

关于犯罪预防体系的思考
关于犯罪预防体系的思考

关于犯罪预防体系的思考

【内容提要】仅仅研究犯罪预防的具体措施是不够的,必须从总体上构建犯罪预防体系。科学的犯罪预防体系应当具备超前性、对应性和复合性三个支点。超前性从总体上影响犯罪预防的整体思路;对应性直接针对犯罪产生的原因,对症下药;复合性确保参与犯罪预防的主体、各类预防措施有机地纳入统一的整体之中。三个支点缺一不可。

【摘要题】犯罪学研究

犯罪预防是犯罪学研究的归宿和目标。为了寻求有效遏制和防范犯罪的对策,中外学者进行了不懈的探讨,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观点和主张。然而,综观各种犯罪预防的学说,几乎都是围绕犯罪预防的具体措施展开论述,而很少从总体上谈及犯罪预防的体系设置,至于构筑犯罪预防体系总体思路方面的讨论,更是难得见到。然而,犯罪预防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如果缺少体系上的考虑,势必顾此失彼,影响整个工程的效率和质量,而不考虑犯罪预防体系建构的基点,则无疑会影响犯罪预防的方向。有感于此,笔者拟围绕构筑犯罪预防体系的总体思路,从超前性、对应性及复合性三个支点谈谈自己对犯罪预防体系设立的看法。

一、超前性——构筑犯罪预防体系的逻辑前提

犯罪预防,就其最基本含义而言是指采用各种方法和措施,防止和减少犯罪的发生。而要保证防范工作方向正确、措施得当、运用及时,犯罪预防工作的总体思路必须具有超前性,即要在事先对一定区

域未来时间内犯罪的种类、数量及趋势有明确的认识,并有针对性地提前采取措施。只有全面了解和充分认识未来犯罪的结构、动态和基本状况,防范对策的采取才能有的放矢,收到实效。

(一)超前性是犯罪预防的当然结论

所谓预防,是指“事前防备”。尽管犯罪预防可以在犯罪发生前或犯罪发生过程中进行,亦可以在犯罪发生后进行,但其指向的目标均是在一定的犯罪出现之前消除犯罪隐患,有效控制犯罪,遏制犯罪的蔓延。

犯罪预防要达到“先其未然”的目的,必须将防范工作做到前面。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经济进步、城市发展和现代科学技术走进日常生活,在带给人们巨大恩惠的同时,也必然大大增加犯罪发生的契机。我们不可能只享受现代文明的种种好处,却无视其可能蕴含的不利方面;也不能因害怕现代文明相伴而生的不利影响,而全盘否定和一概排斥新的、进步的事物。我们应该也是必须做的,就是未雨绸缪,即在大力发展经济,引入现代技术的同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努力减少和控制社会经济、技术发展中的不利影响,从而以最小的投入,带来最大的收益。比如,根据学者们的研究,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犯罪状况往往呈现出大体相同的态势,如过分强调自我价值的实现而不惜采取极端手段;科学技术的进步伴随出现犯罪手段的智能化;利益驱动导致经济犯罪急剧上涨等等。我们了解这些发展趋势,分析造成这种状况的社会、经济、文化和心理因素,并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有目的地采取同步预防措施,就可以大

大减少犯罪的发生。如果在犯罪已经呈大幅蔓延之势后再寻求防范对策,毫无疑问会失去最佳时机。

(二)超前性以犯罪预测为基础

要实现构筑犯罪预防体系的超前性要求,必须将犯罪预测纳入犯罪预防体系,并作为犯罪预防体系设立的基础和前提。犯罪预测是在调查、统计、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对一定地区或领域未来时间内犯罪的种类、数量及走势所作的推断。随着犯罪学研究的深入和治理犯罪的需要,犯罪预测也引入到我国,并围绕其展开了一定的研究。但总的来说,犯罪预测在犯罪学中的地位和理论归属尚未形成一致的见解,犯罪预测专门机构怎么设置,犯罪预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实践性也有待进一步解决。事实上,搞好犯罪预测是犯罪预防的前提。随着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犯罪也会不断地发生变化。我们惟有揭示犯罪的发展变化规律,准确预测未来犯罪发展变化态势,才能采取必要、合适、有效的措施,使预防工作收到预期的效果。

明确犯罪预测的先导地位,只是为犯罪预防超前性的实现提供了可能;要真正使这种可能变成现实,还必须选择好犯罪预测的切入点。犯罪预测的内容是极其复杂的,我们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对各门、各类有关犯罪的情况都作出预测。所以,选择什么样的预测目标作为切入点,极为重要。切入点把握不好,只能造成体力、精力和财力的空耗,不会对犯罪预防工作提供指导。因此,在着手预测工作之前,必须首先明确拟定的预防范围和层次,从而合理选择预测的空间范围、时间范围及预测的主要内容。一般说来,从犯罪预防的总体目标出发,

就要善于抓倾向性、迫切性和全局性的问题,有目的地忽略较为次要的方面,真正将犯罪预测与犯罪预防有机结合在一起。

(三)超前性的实现以设立专门的调查和统计犯罪机构为保障

在一定意义上说,犯罪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是建立在对犯罪现象的客观、准确描述和剖析基础之上的。犯罪现象的描述就是通过对犯罪现象的数量、规模及变化进行测定、统计,进而对犯罪现象的结构、动态和特征作出分析、归纳和说明。犯罪现象的描述以犯罪的调查和统计为基本环节。在我国,虽然国家司法机关、统计部门及有关学者都在进行着犯罪调查和统计工作,但这种调查和统计工作往往从本部门的要求出发而不具有综合性,也容易因特定的目的性之局限而缺少全局性考虑。

为了保证调查统计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和权威性,进而保证超前性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从事调查统计的机构应具有专门性。为此,笔者建议在国家及省、市层次上设立专门研究犯罪问题的官方机构,并在该机构中下设独立的犯罪调查和统计部门,具体可以隶属于司法部门。

二、对应性——构筑犯罪预防体系的出发点

根据我国学者的一般理解,犯罪预防是针对犯罪产生的诸原因而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犯罪预防指向的对象是各种产生犯罪的原因;犯罪预防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犯罪的发生。这样,犯罪预防措施的制定就必须具有对应性,即犯罪预防应以犯罪原因的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为基础,将犯罪预防体系的建构和犯罪原因的体系设置联系起来。

笔者认为,犯罪原因论结构体系的设置应兼采因素理论和系统论的犯罪原因论之长,努力实现犯罪原因的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相结合。从宏观上研究犯罪原因,要求我们把犯罪现象作为一个整体,从一般意义上分析和阐释特定社会中为什么存在犯罪现象;群体犯罪现象变化和发展的基本动力何在;一定时期内犯罪波动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等等。从微观上研究犯罪,则要求我们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内部,进一步认识社会生活中的哪些现象影响和诱发着犯罪;这些现象和因素又是如何作用于特定的个人,进而导致犯罪发生的。从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基点上研究犯罪原因,可以使我们既从宏观上认识到犯罪现象的本质及总体变化规律,又可以具体把握影响犯罪现象的各种因素,从而帮助我们在从现象到本质、从局部到整体的认识基础上作出全面合理的解释。这样,犯罪原因论可以划分为三大块,即犯罪产生的一般社会原因,犯罪产生的个人因素以及特定类型犯罪产生的具体原因。

强调犯罪预防的对应性,犯罪预防措施的制定就应该适应犯罪原因体系,同时在不同的层次上做好犯罪预防工作。

(一)针对犯罪产生的一般社会原因采取总体预防措施

这是为限制和消除产生各类犯罪和引起个体违法犯罪心理的一般社会原因而采取的预防活动。由于犯罪的总体预防以犯罪产生的一般社会原因为对象,所涉及的领域极其广泛,包含的内容也特别丰富。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总体预防可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

1.发挥价值导向的社会功能,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提高人们的思想素质

我国当前的社会转型是整个文化结构的重组,新旧体制过渡及各种文化冲突使得人们无论在观念上还是在行为上都处在一种茫然状态。此时,无疑需要我们从长远利益出发,大力发展生产,深化体制改革,以促进新的价值体系形成和完善。但是,新的体制结构和价值体系的确立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应该对社会整体的价值取舍进行干预,通过各种形式对全社会进行价值引导,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充分发挥价值导向的社会功能。

强化价值导向的社会功能,一要注重社会主流道德的树立和价值观的引导,积极倡导效益、公平、正义等适应时代发展的价值观,帮助人们完成价值观念的转变和更新;二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使人们全面了解法律的功能和作用,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的行为,树立守法观念,营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三要加强道德教育,促使人们自觉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从而在党风、民俗、习惯、兴趣、爱情、婚姻和家庭等方面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四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激发人们的爱国热情,引导人们在思想上真正把个人的前途和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联系在一起,抵制个人主义的膨胀,增强犯罪的免疫力。

2.加强社会的控制机制,减少犯罪的机会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要加强整个社会调控,离不开一整套法律和制度的规范与调整。因此,加强社会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堵塞各种漏洞是有效预防犯罪的重要手段。

加强社会控制机制,一要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建立和健全与市

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相吻合的法律制度,营造公平竞争、公平合理的市场经济环境和相应的法制秩序,建立和健全社会控制方面的法律制度,增强国家的控制能力;二要强化各种社会监督机制,通过行政监督、经济监督等形式,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发生,改善经营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三要建立有效的管理、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减少犯罪发生的条件和机会。

3.强化刑法效能,遏制住侥幸心理的萌生

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对犯罪的打击不力,不仅使犯罪人认识不到自己的行为给自己和社会带来的不利后果,反而强化了其犯罪动机和实施犯罪的勇气,助长了一些人的侥幸心理。因此,减少犯罪率,加大打击力度,使犯罪的人都受到及时、适当的惩治和处理,对于减少犯罪的发生和再生也十分必要。

强化刑法效能,一要树立起严格的崇法、尚法观念,排除一切干扰,坚决查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坚决查处官员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彻底改变执法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二要建立起严格、有效的执法机制,注意司法解释权的运用与协调,改革目前执法过程中的某些习惯性的错误做法,切实将国家的法律贯彻、落实到实际生活中;三要建立健全有关调控措施,铲除利益驱动产生的土壤和条件,通过对滥收、截留和乱用有关款项的单位和个人的严厉惩治,更有力地遏制利益驱动因素的影响;四要净化执法环境,通过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约束和控制自己行为的抵御能力以及通过减少和消除说情风

的风源;营造公正守法光荣,枉法、坏法者有罪的社会氛围。

2019年预防职务犯罪事迹材料

预防职务犯罪事迹材料 预防职务犯罪主要事迹材料(电信) 某分公司成立三年来,在省公司党组纪检组和市纪委的领导下,在市检察院的关心和指导下,坚持以教育为先导,以制度为保障,积极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企业继续得以健康快速发展。2003年,该公司网内客户达到了28万户,实现业务收入1亿乙918万元,实现利税6, 036万元。被中国消协授予“全国诚信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此外,还被授予全省劳动服务系先进单位、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服务质量信得过企业等。 各类纪检监察对象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我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被评为 2002至2003年度鸡西市十佳优秀公仆,副总经理、纪检委书记已连续两届( 4 年)被市委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b5E2RGbCAP 坚持思想教育,做到警钟常鸣 为筑牢思想防线,该分公司纪委经常利用各种会议和活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纪委领导几乎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和预防职务犯罪。在党政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机关党员干部每两星期一个半天的集中学习中,纪委书记和其它班子成员就中央、省市委和省公司党组有关要求和部署轮流做专题辅导,并结合近年来各种案例进行了警示教育,并通过看录像,传达文件,发资料,组织大讨论等方式剖 析根源和危害。同时,对中心主任以上干部开展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规范》学习, 下发了学习资料,进行了测试答题活动; 此外,还及时按照省公司党组和市委的要求,组织全体干部、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了学习新党章、学习党内监督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使各级干部和全体党员得 到了心灵的净化、思想的警醒、觉悟的提升、行动的规范。 p1EanqFDPw 二. 狠抓制度建设, 堵塞管理漏洞

在公司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在公司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在公司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干部大会上的说话 同志们:今天,我们利用一上午的时刻,召集公司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近200人,郑重召开“公司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干部大会”,今天的会议是分两步召开的,首先是全体与会人员参观了**市廉政教育警示基地,听取了警示基地劳改人员的忏悔,在这个地方我们又请来了**市检察院的同志,做对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报告。我们都深有感触,深受教育,感悟很深。劳改人员的切身悔悟和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的报告,应当引起我们全体领导干部的深刻反思,应引起我们心灵的震憾。公司算是想经过如此一种新的教育形式,拉开我们“廉政教育宣传月”的序幕。几年来,公司经过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和干部作风建设等工作,特别是自去年开展的“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和今年开展的以“提升干部执行力”为要紧内容的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经过精选典型案例文章予以学习,进行警示教育,使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拒腐防变意识有了一定的增强。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一些腐败现象和职务犯罪苗头就在我们周围,甚至有一些现象是我们司空见惯的,我们差不多别以为然了,有时是麻木的,甚至认为是正常的了,这是特别可怕的。公司系统内,包括**公司近年来也发生过几起特别严峻的职务犯罪,如今反思起来,这几起职务犯罪在发生之前应该说是有迹象、有一定的可疑之处,群众有议论,有的从行为上有表象。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要紧目的,贯彻国公司《对于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决定》,经过参观廉政建设警示基地和听取检察院警示教育的报告,经过对当前形势的分析,解决大伙儿对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咨询题,使大伙儿对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有更深的理解,从而自觉地投身到廉洁自律、防范职务犯罪上来,为营造公司良好的进展环境,构建和谐企业做出贡献。下面,结合此次会议,我说三点意见。一、当前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形势。加强廉政建设的要紧目的算是反腐倡廉、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腐败是指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腐蚀、破坏现存社会关系的行为,其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钞票交易;而职务犯罪是腐败现象最突出的表现,要紧表现为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腐败和职务犯罪是依法治国的一具重要阻碍和突出咨询题。国家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差不多把惩治腐败行为和打击职务犯罪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也相侦破了一批高职务、大数额、大妨碍的大案要案,如成克杰、胡长清、李纪周等典型的腐败案、职务犯罪案。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国际社会的全面接轨,腐败行为和职务犯罪更加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而作为国民经济基础设施的供电企业,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我们同样重要。腐败和职务犯罪所造成的后果十分严峻,由于腐败和职务犯罪多是具有一定权力或在一些重要岗位上的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且这些人手中握有的权力,能直接地、从表面上看来是合法地犯罪,所以比较容易得逞,这更会助长犯罪行为,从而实施更大的犯罪,造成更大的损失。另外,腐败和职务犯罪更大的危害在于对人精神上的危害和对社会的腐蚀,由于职务犯罪多表现为权钞票交易、权色交易,极易使人们对权力的认识产生扭曲,对权力的追求产生变异,从而形成追求权力为自己谋取更多的私利,甚至形成花钞票买官、以权挣钞票的恶性循环。有些现象在我们周围是否也别同程度地存在。如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是否有别经过正当渠道办事、别按章办事,而是搞封官许愿,尽管我们建立了一些机制,有力地扼制了这一现象,但在个别单位、个别人中是否仍然存在,我们在任用一些基层站所长、部室主任的环节,机制上是否健全;是否有私设小金库现象,是否有将企业行为演变为个人行为,缺少法律知识,侥幸心理严峻,自作聪慧,自认为“出事”是倒霉的;个别单位、个别人,在大额现金使用和货物采购及一些工程治理中规避监督,甚至全然就没有监督,个别领导更是亲自操办,违规办事,还把这看成是寻常现象;有的干部遇到有利可图、遇到资金的事,就往前抢、就伸手,

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2013年7月25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 本条例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四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公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对象,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和易发、多发职务犯罪的行业、部门、岗位的国家工作人员。 第七条省、州(市)、县(市、区)应当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召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关的问题。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确定相关机构或者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二章预防职责 第八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并组织实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制度和措施; (二)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岗位和环节的监督; (三)按职责查处职务违法违纪行为,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预防职务犯罪整改方案

预防职务犯罪整改方案 根据县检察院、水务局《关于在全县水务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在全站范围内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查找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订了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责任。现将有关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站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县检察院的指导下,在水务局党委、水务局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有效的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但也在干部教育、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政务财务公开等方面还做的不够,结合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座谈会上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通过认真的自查,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干部职工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的教育不够。干部职工平时忙于工作,对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政策、法规知之不多,使干部职工在思想放松了警惕性。 二是制度不够健全,缺乏了有效监督。在工程建设、财务支出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 三是政务、财务还没有完全按规定公开。 二、主要整改措施 通过查摆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为切实抓实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预防氛围,特别要加强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站领导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正确使用好手中的权利,自觉接受职工的监督,为广大职工做出表率;组织职工对职务犯罪的内容深入了解,能够自觉遵纪守法,知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护,从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经

常性地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和以案说法活动,促进干部职工自觉抵制腐败的侵蚀。 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中之重。首先强化单位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建立健全集体领导,会议决定制度,并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认真进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预防以权谋私、贪污、行贿受贿、挪用公款、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发生;其次强化对涉及到钱财物等重要岗位人员的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各种监督作用,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处于重要岗位上的干部职工,不论何时何地都依章行事、按规操作,避免出现任何权力滥用的现象;最后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对策研究。根据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调查分析,深入探索制度、机制方面的改革与创新,努力研究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治本措施和对策。 三是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定期不定期地公开政务、财务,积极接收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的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和实施结果;及时公开财务的预算和决策,和所有款项的收支情况,及时公开接待费、电话费开支,公车使用等情况和审计结果;公开项目的立项、招标、承包、建设进度、验收结算等情况;向群众公开各项政策法规及其执行情况,和水费、水土流失补偿费、水土流失治理费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使用情况。

犯罪构成的基本构造论文文献综述文档

犯罪构成的基本构造论文文献综述文 档 The basic structure of crime constitution 编订:JinTai College

犯罪构成的基本构造论文文献综述文档前言:论文格式就是指进行论文写作时的样式要求,以及写作标准,就是论文达到可公之于众的标准样式和内容要求,论文常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研成果文章。本文档根据论文格式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一、对传统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态度 新中国成立后,没在及时制定系统的刑法,因此在法律结构中不存在犯罪构成的法律概念。但是,当我国刑法理论几乎全面接受苏联社会主义刑法理论体系时,犯罪构成就成了我国刑法理论体系的核心问题。因此,犯罪构成是以理论概念、理论体系形式出现在我国的刑法理论领域的,我国的刑法学者也是首先从理论的角度对犯罪构成进行研究探讨,并且努力使之法定化。但是,1979年7月1日制定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系统的《刑法》,在明确规定犯罪概念、犯罪特征的同时,并没有明确规定犯罪构成的要领,只是在刑法分则条文的结构中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我国刑法学者称之为“法定的具体犯罪构成”。与此同时,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也成为犯罪构成理论的通说,但近些年来四要件学说的缺陷日益暴露,自

身所存在的矛盾已到了无法解决的地步。因此已很难全盘接受四要构成理论,刑法学者纷纷对传统四要件理论的缺陷和矛盾进行了批露。陈兴良教授在《刑法学关键问题》一书中观点鲜明地讲到,目前从苏俄引进的四要件的犯罪构成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刑事法治建设对定罪精细化的要求,并致力把把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向犯罪理论体系改造。刘生荣教授在他所著的《犯罪构成原理》一书中也旗帜鲜明地讲到,在四要件中,犯罪主体作为犯罪的一个构成要件是不合适的,不仅违背了主体与行为之间的逻辑关系,也与刑事立法的规定不符。而问题更大的是犯罪客体,在此书中他花了大量篇幅对犯罪客体理论所具有的无法克服的矛盾进行了论证,同时也对犯罪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进行了抨击,由此可看出他对传统四要件理论的态度是否定的。刘宪权教授、杨兴培教授也从犯罪客体、犯罪主体以及犯罪对象等方面对传统四要件理论进行了批判,这在他们所著的《刑法学专论》中体现出来。另外张明楷教授、何秉松教授等许多刑法学者也对传统四要件构成理论进行了系统地批判。总体上来讲,我国刑法界对传统犯罪四要件构成理论所持态度都是否定的。 二、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重构

小学生禁毒知识讲座

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 教学内容:毒品对个人和家庭的危害 教学目标:通过本节课的教学,引导学生进一步的了解毒品知识,预防与宣传毒品带来的危害。 备时:10、30 授时:11、9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同学们,通过上一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什么是毒品,毒品的名称。这节课,我们来了解一下毒品对个人和家庭的危害。 二、讲述本节课知识内容: 1、吸毒对个人、家庭和社会有哪些危害? 吸毒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12个字。 1)吸毒对个人的危害:吸毒严重危害身心健康,加速死亡。吸毒扭曲人格,自毁前程。吸毒引发自残、自杀等行为。吸毒容易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 2)吸毒对家庭的危害:吸毒给家庭成造成巨大的精神摧残。吸毒导致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吸毒贻害后代。 3)吸毒对社会的危害:吸毒诱发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吸毒者在耗尽个人和家庭钱财后就会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进行以贩养吸、贪污、诈骗、盗窃、抢劫、凶杀等犯罪活动。吸毒吞噬社会巨额财富。吸毒败坏社会风气,腐蚀人的灵魂,摧毁民族精神,这已成为全世界普遍的问题。 2、导致吸毒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1)因为新鲜好奇,想试一试而沾上了吸毒行为。调查资料告诉我们,初中生开始吸毒,多数是由好奇心引起的。 2)把吸食毒品当作吸烟、喝酒一样,满足消遣和享乐的需要。这种动机,青少年多数和在社交场合或者是单独休闲环境下容易产生,把吸毒当作一种精神上的所谓享受。 3)把吸毒看作是一种“高贵的”气派。在青少年吸毒者中流传着这样的荒唐说法:“吸海洛因是现代社会后种时髦,不吸就是落伍,吸了神气、够气派!”不少青少年花了一大笔钱来吸海洛因,就是为了炫耀自己,显示自己的大气派。 4)人家怎么干,自己就跟着人家怎么干。青少年喜欢从众,以为朋友在吸毒,自己也就一起跟着吸了。 5)为了消除内心的烦恼和忧愁,就从吸毒行炽去寻求暂时的解脱。 6)被欺骗,引诱。 3、青少年如何防止吸毒? 1)接受毒品基本知识和禁毒法律法规教育,牢记“四知道”:知道什么是毒品;知道吸毒极易成瘾,难以戒断;知道毒品的危害;知道毒品违法犯罪要受到法律制裁。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受,不以好奇心为由侥幸去尝试,不受不良诱惑的影响。 3)不听信毒品能治病,毒品能解脱烦恼和痛苦,毒品能给人带来快乐等各种花言巧语。 4)不结交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如发现亲朋好友有吸、贩毒行为的人,一要劝阻,二要远离,三要报告公安机关。 5)养成良好的行为,杜绝吸烟饮酒等不良嗜好,不涉足青少年不宜进入的场所,决不吸食摇头丸、K粉等兴奋剂。

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和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证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指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其他犯罪。 第四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职务犯罪体系。 第五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社会各界参与,共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二章责任 第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健全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二)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 (三)建立健全人事、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多发、易发职务犯罪的岗位和环节加强监督和管理; (四)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五)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信息资料; (六)对下级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依法查处违纪行为,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报案、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八)预防职务犯罪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人民检察院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机关不移交刑事案件的行为实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意见; (二)对有关单位、行业、系统发生的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及规律进行调查,提出预防对策和措施; (三)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共同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活动; (四)结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咨询活动; (五)对有关单位、部门履行预防职责,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检查,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总结、推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经验; (七)预防职务犯罪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负总责,其他负责人根据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划【最新版】

【仅供参考】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划 部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第1 页共5 页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划 为贯彻落实《**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在全区逐步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全区的反腐倡廉建设,逐步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经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对XX年—XX年五年规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相统一的原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制约监督,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化源头治理工作。通过五年努力,初步形成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基本建立具有系统特点的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高,政风行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逐步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为**工业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1、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等有关反腐倡廉重要论述,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科学发展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第 2 页共 5 页

犯罪构成三大体系的比较

犯罪构成三大体系的比较 由于各国的刑法文化传统和法律规定上的差别,因而决定了犯罪结构的理论体系上的不同,可分为三大具有代表性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前苏联及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英美为代表的英美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 (一)以德日为代表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递进式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 1.由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构成,并且这三个要件之间具有递进式的逻辑结构。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形成的三分理论是大陆法系理论中犯罪构成的通说。 ⑴构成要件该当性: ①构成要件的行为②因果关系 ③构成要件的故意④构成要件的过失 ⑵违法性(如果行为符合构成要件,一般可以推定给行为属于违法。但如果行为具有刑法上所规定或者法律所认可的违法性阻却事由,则给行为就不属于违法) ⑶构成要件有责性: ①责任能力②故意责任 ③过失责任④期待可能性 2.犯罪结构多样说。犯罪应分为四种类型:以作为形式实施的故意犯罪、以作为形式实施的过失犯罪、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故意犯罪

和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过失犯罪,而每一类犯罪都应有自己独立的犯罪构成。(片面,不够合理) (二)以前苏联及我国为代表的犯罪构成体系——耦合式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 由犯罪的课题、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四个要件构成,又称“四要件说”,是前苏联及我国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的通说。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体系与前苏联的犯罪构成体系具有明显的继承关系。在我国刑法学界,普遍承认:犯罪构成是由一系列实施要件构成的,但在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与排列上具有分歧,可分为以下三种观点:⑴二要件说:①行为主体和行为要件;②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⑵三要件说:①主体、危害社会的行为、客体;②犯罪主体、犯罪客观方面和犯罪主观方面。⑶四要件说。 (三)以英美国家为代表的英美法系的犯罪构成体系——双层次犯罪构成理论体系 通过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来衡量和判定犯罪是否成立,英美法系的犯罪成立条件分为实际意义省的犯罪要件和诉讼意义上的犯罪要件。实际意义上的犯罪要件是指犯罪行为和犯罪意图,这种意义包含在犯罪定义之中,犯罪定义之外的责任要件是诉讼意义上的犯罪要件,通过合法抗辩事由体现出来,这种犯罪成立条件具有双层次的逻辑结构。 ⑴犯罪行为:由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是指犯罪心理意外的一切犯

毒品预防教育知识宣传资料

西华池镇中心小学毒品预防教育 知识宣传资料 毒品,不沾手;禁毒,举双手;动员起来,打一场禁毒的人民战争! 从何时起?往日的欢声笑语已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阵阵痛苦的呻吟;从何时起?往日的清秀容颜已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张张憔悴的面貌;从何时起?往日魁梧的身材已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根根突起的骨头。 “毒品”多么可怕的字眼,又是多么令人痛恨的字眼!因为,它曾夺去无数人的生命,他曾剥夺无数人的人生,它曾拆散无数个幸福的家庭。而如今,仍有数以万计的吸毒者为毒品而丧心病狂,仍有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吸食毒品。还记得1839年的那一天吗?广州虎门海滩上浓烟滚滚,这是个令人难忘的日子,民族英雄林则徐在广州虎门一举销毁了外商运到中国的二百多万斤鸦片。在这之前,有许许多多的百姓受尽了鸦片的折磨,有许许多多的家庭因鸦片而破碎了。可恨的鸦片,不仅严重损害了中国人的身体,还使中国的白银大量外流。中国因此渐渐衰落,人民更是苦不堪言,由于中国人吸食了大量的鸦片,致使自己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最后只剩下皮包骨。虽青少年,正值花一般的年龄,也是人生最美好的一部分,就如同夏季茂密的树叶,显示出一派勃勃生机。可如今,有多少的青少年为了毒品而放弃了追求成功的道路,为了毒品而踏入了万丈深渊,为了毒品,甚至不惜一切。过去美好的一切,化为乌有;过去美好的一切,成为飘渺;

过去美好的一切,成为奢望。美好的过去,已不复存在,而如今,除了痛苦装点人生之外,已再无其他美好的字眼了。可怜天下父母心,毒品,不仅毁掉了自己的青春,还连累了自己的父母。一个家庭,会因毒品的到来而顿时支离破碎。看着视频上整天为吸毒的儿子以泪洗面的母亲,我不禁怆然泪下。让我们携起手来,一同抵制毒品的侵害,不再让历史重蹈覆辙,不再戴上“东亚病夫”的头衔,珍惜生命。 1、什么是毒品?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毒品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具有依赖性; (2)具有非法性;(3)具有危害性。 3、毒品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1)毒品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2)毒品问题诱发其他违法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3)毒品问题渗透和腐蚀政权机构,加剧腐败现象;(4)毒品问题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4、毒品是如何分类的? 毒品的分类方法有很多,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 (1)根据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可将毒品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2)根据毒品来源和生产方法不同,可分为天然毒品和合成毒品。(3)根据毒品对人体的作用,可分为麻醉剂、抑制剂、兴奋剂、镇静剂和致幻剂。(4)根据毒品对人的危害程度,分为软性毒品和硬性毒品。

2020年(岗位职责)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知识竞赛试题

附件1: 《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知识竞赛试题 主办: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承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道题给出的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选出正确答案) 1、《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于由江苏省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次会议通过。自起施行。 A、2006年3月31日、十、二十一、2006年6月1日 B、2006年3月1日、九、二十、2006年5月1日 C、2006年4月31日、十一、二十二、2006年7月1日 D、2005年3月31日、八、十九、2006年10月1日 2、《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共有章条。 A、六、三十八 B、五、三十四 C、九、四十 D、五、三十 3、为了,推进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A、职务犯罪 B、职务犯罪预防 C、预防职务犯罪 D、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4、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适用本条例。 A、国有公司 B、企业 C、事业单位 D、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5、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设区的市、县(市、区)预防职务犯罪协调机构本行政区域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A、负责协调、指导 B、负责指导、协调 C、负责组织、指导 D、负责组织、协调 6、预防职务犯罪专项经费列入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A、省级 B、市级 C、乡镇 D、县级 7、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履行职责。 A、应该 B、可以 C、应当 D、必须 8、预防职务犯罪实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按其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A、直接负责制 B、分工负责制度 C、领导责任制 D、无责任制 9、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明确有关内设部门承担本行业或者本单位预防职务犯罪的具体工作。 A、必须 B、应当 C、可以 D、应该 10、等国家机关应当依据自身职能履行对其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A、检察、审判、公安、监察、审计 B、检察、审判、公安 C、检察、审判、监察、审计 D、检察、审判、公安、监察 11、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应当坚持相结合,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法制宣传教育应当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重要内容。 A、全面教育与重点教育 B、全面教育与典型教育 C、重点教育与全面教育 D、典型教育与全面教育 1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市政、水利、交通、电力等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市场建立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依法实行。 A、退出制度、廉洁准入和失信惩罚制度 B、廉洁准入、退出制度和失信惩罚制度 C、失信惩罚、退出制度和廉洁准入制度 D、廉洁准入、失信惩罚制度和退出制度 13、司法机关在履行侦查、检察、审判等职能时,应当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公开职权范围、办案程序、投诉途径等事项,规范司法行为,实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A、错案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责任制

预防职务犯罪表态发言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水利局局长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有幸作为***市水利系统的代表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发言。预防职务犯罪是我局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我市水利事业健康和谐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一名水利单位的负责人,我在此代表我市全体水利干部职工表态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水检协作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 水利部门承担着我市水利建设与管理的重任,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水行政执法贯穿水利工作的全过程。如何抵制潜在的诱惑,杜绝和减少各种风险,规范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水行政执法行为,做到廉洁从水、依法治水,是摆在我们每个水利人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检察机关通过长期的实践,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对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有比较准确的把握,对犯罪分子思想蜕变的轨迹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对一些制度上和管理上的漏洞有比较深刻的见地,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有着独特的职能优势。因此,我们水利部门必须充分与检察部门协作,依靠检察部门的专业优

势,使我局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积极配合检查部门协作预防职务犯罪的各项工作,像重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水行政执法一样重视这项工作,绝不敷衍塞责,扎实的把这项工作动员好、部署好、落实好。 二、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在各项工作中切实预防职务犯罪 预防职务犯罪需要广大水利工作者身体力行的实践,作为一名水利干部,要时刻牢记肩负的责任,保持清正廉洁的思想品德,严守党纪党规,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法规。严格按照廉洁自律规定的要求,规范自身的从政行为,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令行禁止”。 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建设程序上要严格执行“四制”规定,即项目法人制、招标竞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中优选队伍,降低造价;资金管理上要按照国家财政管理要求,严格落实水利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在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程建设收费工作中,要坚持做到应收尽收、不收过头费。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导读:范文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范文一: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20XX年7月28日我项目部管理人员有幸聆听了昆明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给我们作的关于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题的宣讲报告会,宣讲团成员以案为鉴,提醒我们警钟长鸣,我们听完报告后如醍醐灌顶,受益非浅。 宣讲团李处长首先向我们介绍了职务犯罪的定义,广义职务犯罪是指有职务的人利用职务进行的犯罪,它是伴随阶级、国家、职务、法律出现而衍生的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近年来,建筑工程领域引发职务犯罪案件的频率较高,一旦在建筑工程中出现一件职务犯罪案件,往往会随之在其它领域牵出一连串的职务犯罪案件。职务犯罪在建筑工程领域中的大量出现,既影响到国家机关的声誉,又影响到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同时有可能会变相的影响的工程质量。关于建筑工程领领域职务犯罪频率较高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建筑工程领域自身所固有的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领域职务犯罪较多。近些年,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环境保护等

项目工程的大批量投资建设,大量的工程项目带动了大量的资金流动,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坚守,在利益面前抵不住诱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进行非法寻租活动;或者玩忽职守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做出了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以致身陷囹圄,最终身败名裂,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 建筑工程领域的特殊性引发职务犯罪有其自身的特点: 1、时效短,销赃快。发生在建筑工程中的职务犯罪,往往是在一项或数项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一旦结束,款项结算完毕,职务犯罪行为随之实施完毕,具有时效性短的特点。犯罪分子实施职务犯罪行为后,赃款赃物消化迅速,不留任何依据,消除隐患,事后无据可查,这也给查处该类案件带来较大的困难。 2、多以现金交易为方式,且数额较大。建筑工程中产生的职务犯罪,除少数收受礼品和其它物质外,多以收受现金方式,且涉案金额较大,少则上万元,多则几十万、上百万元。 3、亲朋参与,充当第三者。发生在建筑工程中的职务犯罪,虽有一一对应,双方直接交易的情形,但近年来出现了双方不直接见面或接触,犯罪交易通过第三者加入中间环节实施,有的是通过犯罪者

职务犯罪预防测试题答案

职务犯罪预防测试题 单位姓名职务得分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40分) 1、《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是从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错) 2、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级别管理为辅(对) 3、预防职务犯罪实行领导责任制(对) 4、检察机关应当结合侦查职能,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指导和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预防工作,开展预防有关职务犯罪的教育、宣传和咨询(错) 5、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对新招录得人员和拟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岗位培训(错) 6、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市政、水利、交通、电力等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市场建立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依法实行廉洁准入、退出制度和失信惩罚制度。(对) 7、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在进行年度述职时,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组成部分,接受群众评议(错) 8、检察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针对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和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被建议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对)9、提出检察建议只要采用书面形式送达被建议单位,不必抄送其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错) 10、有关单位在接到建议后,应当及时整改,并在30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提出建议的机关或者部门反馈落实情况(对) 1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错) 12、为了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对) 13、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可以依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履行职责(错) 14、检察机关应当结合法律监督职能,结合查办案件,指导和配合发案单位进行系统预防(错) 15、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犯罪,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对) 16、提出检察建议,应当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准确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对) 17、《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所称的职务犯罪,是指贪污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错) 18、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级别管辖为主,属地管辖为辅。(错) 19、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在进行年度述职时,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组成部分,接收群众评议。(对) 20、《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于2006年3月31日在江苏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错)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职务犯罪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人民痛恨职务犯罪,要求惩治、消灭职务犯罪,以维护自已的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打击是治标之举,预防才是治本之策。从内因方面,我们要不断优化、强化自身的素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除此之外还应劣化、弱化外因,消除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我仅从加强自身修养、坚守本职工作,珍惜个人前程等方面谈下心得: 一、加强自身修养,尤其是职业道德修养,远离职务犯罪。良好的修养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品位与价值,一个有很高个人修养的人,才具最具有个性和人格魅力。当今,市场经济把每个人都推向市场,利益驱动越来越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个人面对挫折的乐观程度、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交往能力等,都是自身修养的重要内容。在客观的社会生活中,自觉地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不断锻炼自己的意志和品质,努力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和修养水平,以适应新时期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需要的一种道德活动。 二、坚守本职工作,珍惜工作成果,才能获得人生的成功。在漫长的人生中,每个人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工作中渡过的。可以说工作就是我们生命的舞台,工作的成败就是我们人生的成败。我们只有好好珍惜自己的工作,才能把工作

做得尽善尽美,才能获得人生中的最高成就、珍惜才会拥有,感恩才能长久。只有珍惜工作,我们才能热爱工作,才能释放出对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百分之百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才会全力以赴地去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从而追求更美好的人生。工作岗位是我们人生旅途拼搏进取的支点,是我们实现人生价值的基本舞台。我们应该通过珍惜工作岗位,进而提高自己的人生价值。 三、珍惜个人前程,保持清醒头脑,实现组织与个人的双赢。珍惜个人前程关键要遏制住贪欲,在政治上、工作上、廉洁自律上时刻保持着清醒的认识。一是在政治上有更强的素质。在现实问题面前就不困惑,在大是大非面前就不摇摆,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前程为自己着想,珍视亲情为家庭着想,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平和的心态。二是在廉洁自律上有更高的要求。常到贫困之地、艰苦创业之地、警示教育之地走走,警醒自己。坚持无论有监督与无监督,都要严格要求自已。始终保持昂扬进取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争创一流的工作干劲、严于律己的廉洁要求。 珍惜工作岗位、珍惜集体荣誉、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严守法纪、秉公尽职,才能在人生的舞台上,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论英美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

论英美法系的犯罪构成体系 阅读次数:3142 林燕 摘要英美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理论有其独特的特点,近年来对我国影响较大。本文拟对英美刑法犯罪构成的内容进行深入分析,通过与大陆法系比较的视角归纳其特点,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对其体系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并就其对我国犯罪论体系的借鉴意义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的犯罪论体系研究有所裨益。 关键词犯罪构成行为犯意双层次的犯罪构成递进式的犯罪构成 一、引言 犯罪构成的概念可以追溯到13世纪,当时的历史文献中出现过"犯罪的确证"的概念,其意义用于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1796年,法国刑法学家克拉因首先使用犯罪构成的概念,但当时只有诉讼法的意义。直到19世纪,德国刑法学家费尔巴哈才明确把犯罪构成引入刑法,他从罪行法定出发,要求在确认任何行为为犯罪并对之课以任何刑罚时,都必须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从这一原则出发,费尔巴哈把刑法原则上关于犯罪成立的条件称之为犯罪构成,指出:犯罪构成乃是违法的行为中所包含各个形位的或事实的诸要件总合。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又称为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主客观要件的统一,即犯罪成立意义上的犯罪构成。而英美法系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不是一个严格的专业用语。英美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理论,虽然与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渊源关系不深,但近年来对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影响较大。而与大陆刑法较为成熟的研究相比,英美刑法犯罪构成的研究显得有些捉襟见肘。因此,笔者不揣浅陋,对英美刑法犯罪构成的内容﹑特点和形成原因等问题进行分析,并就其对我国犯罪论体系的借鉴意义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的犯罪论体系研究有所裨益。 二、英美法系的犯罪构成体系的内容 严格而言,英美刑法并不存在所谓的构成要件概念,但是它有关于犯罪构成即犯罪成立条件的理论概括;英美法系也不存在"构成要件"这一专门术语,但是在英美法系中常用"犯罪要素"这一术语来阐释犯罪成立的构成要件。所谓的犯罪成立要素,则英美刑法上成立某一犯罪必不可少的基本要素,若缺少法定的犯罪要素,则对某一行为就不能以犯罪论处。英美法系犯罪的成立要具备诸多要素。不过,在犯罪成立要素的组合上,学者们有不同的见解,形成了不同的犯罪论体系。如有的学者主张,从技术和理想层面上而言,一个行为当具备了以下七个要素时才能被认为成立犯罪:(1)危害。即犯罪实施所造成的外部后果,包括身体上的和言辞上的。(2)合法性。这一要素包含两层含义:行为所引起的危害是刑法所禁止的;刑法不具有溯及力,即刑法不能是事后法。(3)行为。(4)罪过。(5)因果关系。(6)一致性。指犯罪行为和罪过同时发生,同时存在。(7)刑罚。但是,更多的学者赞成这样

乌鲁木齐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乌鲁木齐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法规类别】职务犯罪预防 【批准部门】8;829;82901; 【批准日期】2003.03.28 【发布部门】乌鲁木齐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3.03.28 【实施日期】2003.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乌鲁木齐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2003年1月21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2003年3月28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忠实地履行职务,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其它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

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预防职务犯罪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第五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由检察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审计及有关机关和人民法院,应依法协助检察机关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六条预防职务犯罪应当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教育、法制、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内部预防、专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等多种方法。 第七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障预防职务犯罪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负总责,其它负责人根据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预防责任 第九条预防职务犯罪单位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人、财、物等内部管理制度,对易发职务犯罪的岗位和环节加强监督制约; (二)对所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 (三)执行国家工作人员选拔任用规定和有关责任追究制度; (四)执行预算外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财经管理制度,实行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五)实行政务公开、审务公开、检务公开和厂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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