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施工及监理单位合同履约管理检查的通知

关于项目施工及监理单位合同履约管理检查的通知

乐东滨海大道〔2017〕012号

关于项目施工及监理单位

合同履约管理检查的通知

施工、监理单位:

鉴于前段时间对施工、监理单位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结果,有人员缺岗的情况,为了确保各在建项目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现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承诺,组织资源投入,有序开展施工、监理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工,对未按合同约定投入的环节应尽快完善。我司将组织合约部、工程部等部门不定期对各参建单位进行日常合同履约检查,重点检查人员、设备、生活办公设施到位和配备情况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司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各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变更的审批和管理:

1.所有进场人员与投标承诺人员不符的须报人员变更,没有得到代建单位书面批复的视为该合同人员未按合同承诺进场,将按合同条约定处理;

2.原则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变更。当合同承诺人员因工作安排或者其他原因确实需要更换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司,我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审查办理批复手续,直到代建单位书面批复文件到达后且变更人员进场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违约缺岗;

3.为加大假证打击力度,代建单位审查核实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变更报批资料时,发现有持假证、冒名顶替等虚假欺骗行为,代建单位将向中标单位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同时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4.施工期合同承诺人员的调换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比例,如人员调换超过合同比例,原则上我司将不予以批复,擅自离岗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二、加强日常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力度,严格合同人员请、销假和考勤制度以及合同承诺施工机械设备、办公设施及试验检测设备等进、退场管理制度,规范合同履约检查登记管理工作,现将各项管理措施和要求通知如下:

1.为保公平公正,所有参建单位履约检查均实行不定期

不定时检查。检查活动将于检查当日的上午8:3 0或下午1 4:3 0临时通知,请各施工监理单位接到检查通知后安排相关配合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2.各参建单位接到检查通知后主要准备工作包含以下内容:

(1)通知合同人员随身携带身份证等能证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合同人员变更台账,如有人员变更或退场请准备好代建单位批复文件;

(3)实际到场主要人员的资质证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任职资格证的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需中标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4)实际到场主要人员的公司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彩色扫描件需中标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如有合同人员请假,请准备好有代建单位批准的请假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设备进出场台账,须提供由监理批准进场的机械设备进场报验手续。如有设备退场,请提供代建单位同意该设备退场的审批文件。

3.我司组织的日常履约检查不影响各参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组织会议。对于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在能核实身份的情况下直接到现场核查,不影响现场管理人员正常工作的

开展。

4.对于我司组织的连续两次履约检查中发现有合同人员均为违约缺岗的,我司将视为该合同人员两次履约检查期间连续缺岗处理。对于无设备进出场台账,未办理进出场手续,我司将视为该设备未按合同约定进场处理。对于监理人员长期不在岗、未按照合同要求配备相关施工、检测设备等违约行为,我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5.为防止个别施工、监理单位合同人员经常无故请假、长期违约缺岗等现象发生,我司将严格各施工、监理人员的请、销假和考勤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施工、监理单位采用统一的主要人员请假申请单,详见附件;

(2)施工、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人员请假必须得到总监和代建单位业主代表的书面批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和监理单位总监、副总监、监理组长必须得到代建单位负责人的书面批准;

(3)严格请假单审批程序,无特殊情况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和签名。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注明委托人并在请假单上签名,并于办理请假手续当天报代建单位备案,如未及时上报以及伪造他人签字的行为,我司将视为该请假单无效,并将按合同约定严肃处理;

(4)施工、监理单位请假单完成审批程序后依请假起始时

工程施工管理合同范本

施工管理合同范本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保障项目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 装饰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的规定,甲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均由甲方工程部审核落实项目工程管理内部承包责任人,乙方自愿签订本施工管理内部承包责任合同,保证严格遵守并执行所有内容,承担各项责任。 一、进场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及预算书进行审核,弄清所有施工环节点,做好现场技术交底记录,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和工程进度表。若发现图纸与现场情况不符或图纸标识有误而无法施工时,应事先报告给项目部,重新确定设计方案后再进行施工。如乙方不按照图纸施工或私自与业主商定改变施工内容和方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进场前必须保证和项目部及其它质监人员到现场检验工序施工情况,检验合格后,由项目部为乙方办理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移交手续后由乙方按规定时间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若发现上道工序存在质量问题,必须等待上道工序整改完毕或确定整改方案以后再办理移交手续,并重新调整乙方某阶段的进场时间和完工时间后乙方再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否则影响施工质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用材管理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提前

天以上安排好各项材料用料计划并仔细审核材料数量和规格尺寸等,并以详细清单形式上报给项目部,如不及时上报或尺寸差错影响工期和造成材料损失的责任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及时上报但甲方未及时提供材料导致乙方停工待料的,甲方补偿给乙方停工期间误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 元。甲方保证材料按预定的时间及时送到工地,乙方当即进行材料验收并核对数量,无误后签字认可,如发现材料质量问题或规格、尺寸有误时,应当即要求调换,否则导致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小五金、配件、辅材等小宗材料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材料员要求有义务将材料搬运上楼到工地上。如发生材料质量问题影响到工程质量或造成甲方公司经济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损失以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所有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损毁的,由乙方赔偿。 材料控制单由甲、乙双方共同制作或由甲方制作后由乙方签字认可。 四、乙方施工质量责任:本项目施工质量要求达到优良等级,在保修期内必须保证保修,施工保修期为 ,如需维修而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保修时,甲方有权在保修金内扣除实际发生的工资款支付给保修者。为确保工程质量达标,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公司《施工管理标准手册》

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管理的一些认识和想法

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管理的一些认识和想法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管理主要还是围绕施工合同来进行,而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合同中约定的自身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重点要把握的方向。主要权利方面,工程款的收取是第一位的。主要义务方面,工期的按期完成、质量满足合同约定、安全无事故、文明施工等等,当然,不同的项目,施工合同约定不一样,合同的权利义务也不一样,但大体上应该是相通的。施工单位只有在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后,才能按照约定行使合同的主要权利,这是最基本的道理。同样的,在合同的履约管理上也就分为主要权利的履约管理以及主要义务的履约管理。 在主要权利的履约管理上,需要做的事情是按照合同的约定程序及流程,及时提交相关的资料及文件。比如,预付款的申请表、每月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工程进度款的请款表、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等等需要按时提交。另外,还应当及时要求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对已提交的资料或文件进行签收、审批,并保存好原件。如果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未按约完成审批或未按时付款,及时发函催审或催款,并保留好催审或催款的原件及凭证。 在主要义务的履约管理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主要依靠项目人员的项目管理、材料管理等来完成,法务人员只要督促其做好相关的书面资料即可,并定期进行检查。而在合同的履约管理上,重点还是放在工期的履约管理上,这一块单纯依靠项目人员可能无法完成,

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项目人员的意识问题,是否有必要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工期延期签证一直是他们的疑问,因为这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活,一方面可能破坏关系,另一方面也没有实际的利益诱惑;再一方面,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般都不会在工期上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甚至很多的项目,即使延期很长时间,最后也是不了了之,因此,项目人员会觉得这不是一个迫切的问题。另一个是项目人员的能力问题,即使项目人员想在工期上做点文章,但是又不知道如何下手。 那么为什么工期在合同履约管理中是很重要的呢?因为,一旦项目涉诉,工期是最容易被对方起诉或反诉的一个点,而且这个点又是如此的脆弱,一抓一个准。实际竣工日期与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相差的天数乘以合同约定的处罚标准,就是施工单位需要承担的违约金,如果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的,还需要承担超出的损失部分。而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只有提出足够的能够延长工期的相关证据,才有可能避免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当然并不是每个项目都需要将工期的履约管理放在首位,我认为,风险的项目才是主抓的关键。而什么样的项目才是风险项目呢?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一般的,房地产项目、私营企业的项目、建设单位信誉差的项目以及非长期合作的项目可以列入风险项目;其次,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以及合同的有关条款来判断风险项目,比如,建设单位对使用该工程的迫切程度、建设单位是否按约付款、该项目上其他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评价以及合同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2778-67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合同(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合同(完 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保障项目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企业管理制度的规定,甲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均由甲方工程部审核落实项目工程管理内部承包责任人(以下简称乙方),乙方自愿签订本施工管理内部承包责任合同,保证严格遵守并执行所有内容,承担各项责任。 一、进场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及预算书进行审核,弄清所有施工环节点,做好现场技术交底记录,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和工程进度表。若发现图纸与现场情况不符或图纸标识有误而无法施工时,应事先报告给项目部,重新确定设计方案后再进行施工。如乙方

不按照图纸施工或私自与业主商定改变施工内容和方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进场前必须保证和项目部及其它质监人员到现场检验工序施工情况,检验合格后,由项目部为乙方办理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移交手续后由乙方按规定时间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若发现上道工序存在质量问题,必须等待上道工序整改完毕或确定整改方案以后再办理移交手续,并重新调整乙方某阶段的进场时间和完工时间后乙方再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否则影响施工质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用材管理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提前天以上安排好各项材料用料计划并仔细审核材料数量和规格尺寸等,并以详细清单形式上报给项目部,如不及时上报或尺寸差错影响工期和造成材料损失的责任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及时上报但甲方未及时提供材料导致乙方停工待料的,甲方补偿给乙方停工期间误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元。甲方保证材料按预定的时间及时送到工地,乙方当即进行材料验收并核

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表

上海国际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表 SHGJ/ZD/JH02-表6 编号:01# 合同名称上海京剧院迁建/朵云轩艺术中心工程 合同履约情况 1、合同工期:原定合同工期2011年12月27日到2013年4月19日。2012年2月8 日正式开工,工期控制在总体工期范围内。到本季度末,已经按照工程形象进度计划实施,完成工程桩打桩工程100%,达到计划实物量进度。 2、工程质量:加强工程质量教育培训,强化工程资料检查,做好工程检验试验。桩基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未发生质量问题和隐患。 3、安全生产:抓紧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良好状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事件。但是,还存在个别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轻微现象,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4、文明施工:本工程列入上海市重大工程,作为市级文明工地创建单位,项目经理部正在为之努力。目前的桩基施工严格按照市区钻孔灌注桩施工工艺要求实施,施工场地实现硬地面施工,按照规定运输处理钻孔灌注桩产生的泥浆水,防止污染环境的现象产生。车辆出门,轮胎全部经过冲洗,保持道路整洁。 5、环境保护: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强废水、扬尘、噪声、光污染和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处理。做到有组织排放。 6、节能降耗:本工程编制了绿色施工,推行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大力实施节能减排,节约利用,建筑垃圾减量化处理。目前,尚属起步阶段,需要持之以恒,坚持实施。 7、其他:大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与建设和谐社区。 填写时间2012 年3月31日 填写部门京剧院/朵云轩 项目经理部 注:本表每季度末项目经理部填写。项目经理部另上报一份经营部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履约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管理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什么会存在履约管理? 很多人都听说过工程管理、成本管理,但没听说过履约管理,觉得履约管理是个新鲜名词。施工合同为什么会有履约管理呢?因为,建设工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款是一个动态的东西,如何确定一个最终的、对我们有利的合同价款,这个过程是需要管理的,况且,工期控制、质量控制、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这也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所有这些,都构成了履约管理。 一个简单的物品买卖合同就不需要履约管理,因为他的价款是固定和单一的,付款和支付标的物都很简单。 二、一个成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1、承包范围、工程内容、甲方直接分包的范围 (1)凡是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水施、电施、市政管网道路施工图所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但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除外。 (2)工程内容:就是对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做进一步的列举说明,比如结构主体、配电房以内的电气安装、燃气消防空调智能化的预埋预留、防水、成品烟道等。 (3)甲方直接分包的范围:消防电梯智能化、燃气管道、通风空调、市政道路、景观圆林绿化等等。 2、计价方式和计价标准 计价方式包括三种,一种是施工图总价包干,一种是单价包干,还有一种是暂定总价,约定定额标准和取费费率,竣工后根据实物工程量结算。 计价标准:现在的施工合同通常是按照03 年的消费量定额计算,各省略有差别,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室外总体也有一些差别。 3、工期的约定

工期起算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规定的开工日期为准。为了控制工期,甲方通常会要求实行节点工期制。比如:施工至正负零、一层至五层、五层至十层等等。 除为分包工程留出合理的施工时间造成工期顺延、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及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以外,工期不能顺延。 4、工程质量控制和竣工验收 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施工,必须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如果不是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甲方通常会要求处罚乙方工程结算总价的1-3%作为违约金。 检查和返工:甲方和监理可以对乙方的施工工程进行检查和检验,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可以要求乙方拆除或返工。分部分项工程不合格,乙方经过整改仍不合格,甲方通常要求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降级接收,但应扣减乙方一定比例的不合格部分的工程造价作为违约金;第二种是甲方不同意接收的,可以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其中,关键的工序施工完毕,必须经过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并签字,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通常会要求支付违约金。 5、总包、分包之间的相互配合及配合费 总包对分包的配合内容:半成品堆放场地问题、提供临近的水源电源、提供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核对相关联的尺寸标高、完成分包工程的预留预埋等。配合费率一般是1.5%、2%不等。 按照建设部的规定,分包工程不能由甲方直接分包,而应由总包单位分包。不过这一规定不是强制性的规范,目前,除了北京在实施以外,全国其他各个地方实施的并不多,至于以后会不会强制执行,需要继续观察。 6、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 甲方的责任:办理土地征用、土地补偿,提供地下管网资料、水准点、座标点,办理施工许可证,组织图纸会审,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办理签证、支付进度款、竣工结算。 乙方的责任: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网络控制图,接受甲方、监理的指令严格按照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国家规范施工,与分包单位密切配合、协调、管理并签订配合协议,向甲方及监理报送月报、周报,配合销售 工作,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遵守政府的规定,做好已完未交付工程的保护工作、工完场清。 7、现场管理

房地产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管理有关问题(详细)

今天和大家一起探讨房地产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管理有关问题,各位在施工方面都是专家,我们相互学习相互交流.我从律师的角度,结合多年的司法实践,谈一谈我的体会. 房地产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有很多种,其中主要有工程内容、工程量变更、签证、索赔、工程转包、分包、工期、工程质量、黑白合同、工程价款以及工程结算等方面的法律风险.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处于主动地位,签订合同后,受制于人的情况比较多见.如何控制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一项重要课题. 我们接触的很多房地产公司,在建筑施工合同履行过程管理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1、没有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或者有制度没有真正落实; 2、不重视合同交底; 3、施工过程中不重视索赔与反索赔; 4、没有做到“文书化往来”或者法律文书不严谨,产生纠纷. 5、资料、证据意识不强,不注意平时收集,用的时候处于被动. 关于第一个问题.风险管理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企业经营管理中重要组成部分,相当于人体免疫系统.法律风险管理是其中的一部分,贯穿于整个企业管理中.风险管理体系实际上是有一系列管理制度组成,针对法律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处理的制度体系,它的重点在

制度设计要完善,制度执行不打折扣.这个问题讲起来很复杂,今天就不讲了,我们重点关注合同履行过程中几个重点问题. 第一、合同交底 通常,双方在进场后都会有“技术交底”,企业内部一般也会进行技术交底,但很少有制度化的“合同交底”. 1、交底的作用: 工程师及有关人员了解合同内容、增强合同意识;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界限,工作程序;提前发现合同问题和潜在的风险,重点关注和采取措施. 2、交底应达到的核心理想目标 有关人员对合同中的风险条款了然于胸,能够主动从法律证据的角度思考、理解合同的履行.例如,对付款条件要能够认识到:什么时候该付款,满足什么条件,对方要有什么证据才可以付款.对方提出签证,在什么时间提,需要什么证据,我们应该采取什么行动,用什么方式.对方违约,工程质量或者工期违约,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方式,在什么时间内向对方提出,以什么形式提出,需要对方怎么做等等. 3、合同交底的方式 1)有关人员(涉及到财务、程控、工程等部门)人手一份合同,或电子合同; 2)签订合同后,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有专业人员进行讲解; 3)有关人员结合自身岗位要求,制定工作要点和工作文件模板.经

实施合同履约评价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 (2016年版)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针对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施工合同备案、合同履约、劳务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管理等3个方面评价内容。每方面评价内容包括若干个评分项目,总计21个评分项目。具体详见《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项目合同履约评价表》(以下简称“《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 二、评价程序 评价程序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和公示、异议处理及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等环节。 (一)信息采集 1.评价工作由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实施。评价实施单位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监管系统”)实施操作。生效的合同履约评价信息自行推送至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进行信用评价; 2.企业合同履约信息采集包括网络采集、现场采集和查阅监管信息等三种方式:

(1)网络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直接对企业在项目监管系统自主申报的信息进行采集; (2)现场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获取信息; (3)查阅监管信息是指评价实施单位获取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记录以及生效的行政处罚(处理)文书或仲裁、判决文书等信息。 3.《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中第1、11~18、20~21项信息通过现场采集,其余原则上通过网络采集或查阅监管信息。下列情形除外: (1)因上级评价实施单位监管需要,对下级评价工作开展抽查,抽查项目信息均采用现场采集。 (2)参评项目被投诉,则被投诉信息需进行现场采集。 4.项目因各种原因停工六个月以上的,或企业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但因其他原因无法通过项目监管系统办理完工或竣工手续的,企业可以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施工合同备案及履约行为评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办筑〔2016〕10号)的规定,提出暂不评价申请,并经评价实施单位同意后暂不评价。 5.对于按规定创建“无欠薪项目部”的项目,施工企业可通过项目监管系统向合同履约评价实施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电子印章,经评价实施单位确认后,评价标准第1、11~18项事项予以免评,直至项目竣工(完工)。在项目免评期间,如满足第20、21项加分情形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评价实施单位现场确认后予以加分直至项目竣工(完工)。在项目免评期间,若发生欠薪行为的,评价实施单位应当立即恢复评价,同时按评价标准第19项的扣分值加倍扣分并取消第20、21项加分(如有),企业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免评申请。 6.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应由2名及以上评价人员实施。建设、勘察、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范本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石家庄广播电视采编播综合业务大楼委托方:石家庄广播电视局(总台) 服务方:石家庄汇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单位:石家庄广播电视局(总台) 项目管理单位:石家庄汇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

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合同范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合同范 本)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合同范本) 变更(Variation)是合同履约中的基本特征,是《合同法》规范调整的重要内容。《合同法》中涉及的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原则上面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丧失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同样存在大量的工程变更。既有传统的以工程变更指令形式产生的工程变更,也包括由业主违约和不可抗力等因素被动形成的工程变更。国内的研究学者通常更习惯于将后一部分工程变更视为工程索赔的内容。1994年,国外工程管理学者Semple在考察了加拿大西部24个存在索赔争议的工程项目后,把索赔定义为:非常严重和极具破坏性的工程变更。[1]FIDIC 施工合同条件中的变更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中包括的任何工

作内容的数量的改变;2)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其他特性的改变;3)任何部分工程的标高、位置和(或)尺寸的改变;4)任何工作的删减,但要交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5)永久工程所需的任何附加工作、生产设备、材料或服务,包括任何有关的竣工试验,钻孔和其他试验和勘探工作;6)实施工程的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2]。 由于工程变更对工程施工的影响,国内外研究人员对工程变更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提出了诸多工程变更的控制办法,如程序控制,强化监理制度以及加强决策者对投资行为的管理和引导等[3],美国的建筑业研究所等机构还专门任命一批工程变更管理人员定量化地研究工程变更对项目的影响和变更本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变更管理办法[4]。但由于工程变更的复杂性,对工程变更的控制还缺乏从技术手段、经济手段以及法律手段多角度的系统研究。因此,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变更控制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工程变更的分类与特征 1.1工程变更的分类

项目施工委托管理协议书

项目施工委托管理协议 书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项目施工委托管理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对工程施工委托管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信守。 一、甲方将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施工管理。甲方按工程竣工结算总造价 %的比例支付给乙方,作为委托乙方施工管理的酬金和现场经费。 二、甲方和乙方共同组织项目经理部对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管理。 三、工期:执行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工期。 四、质量标准: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政府有关部门等公共关系的对接与协调,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各项施工管理工作。 2、甲方负责各施工队施工内容及承包范围的划分,并与乙方、各施工队签订三方施工合同。 3、甲方负责甲供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并对现场大宗材料的品牌、厂家给予指定和选择。 4、甲方承担工程招投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六、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的管理。 2、乙方负责管理工程资料的归档、协助整理交工资料。 3、乙方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4、乙方负责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 5、乙方在现场代表甲方监督执行甲方与各施工队所签合同的履行。 七、酬金及现场经费的支付 酬金及现场经费依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收取,由乙方每月报甲方审批后支付。其中,现场经费标准暂按工程合同总造价 %计取,待竣工结算完按最终结算价调整。 八、项目工程款的支付流程 各施工队每月编制已完工程进度报表,经乙方、监理分别审核后,报甲方审批,甲方按审批金额将工程款拨付到乙方账户,由乙方支付给各施工队。 九、违约责任: 1、由于未按约定支付各施工队工程款,造成乙方、各施工队和现场施工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酬金及现场经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若乙方不履行管理职责,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非乙方原因除外)。

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七)——被索赔3032万元看忽视隐蔽工程验收单顺延工期的教训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一家国有施工企业由于不重视工期顺延签证管理最终被索赔3032万元,其教训深刻不禁令人扼腕! 案件第一次上诉最高院时,该施工企业委托朱树英作为上诉审代理律师,企业领导无可奈何地向朱树英自嘲感叹:“朱律师啊,我这次发神经病了。我做原告起诉催讨工程欠款,结果打来了一根上吊绳,我要赔被告3032万元,如果这个案件改判不了,我们企业只能死路一条了。”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原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委托人提起上诉。经朱树英的努力,案件已在二审调解中取得明显的成效,但因上诉人的原因最终调解不成,案件被发回重审后因故没有继续代理。作为代理律师,朱树英直至今天仍对此案最终未能成功减少当事企业的损失而感到郁闷纠结。这一典型案件——施工单位因工期逾期造成占工程总造价一半达3000多万元损失的教训,为所有的施工企业敲响了一记警钟。从“伤痛”中不断学习,是为了更好的前行。今日“树英说”,就让我们一起撕开这“伤疤”,好好吸取其中的深刻教训。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七)——被索赔3032万元看忽视隐蔽工程验收单顺延工期的教训 本栏目《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正在一篇一篇推出以案论法经验教训的分析总结,该系列之三《从6068万元反诉被驳回看有关工期证据的形成和搜集》,通过抗辩反诉获得成功,重点介绍有关工期书面证据管理的形成和搜集;系列之四《从上海锦江北楼下沉至-2.6米看水准点取定证据形成的专业性》,说的是施工过程中固定程式书面文件水准点取定单的证明作用,并且当工期起算发生争议时,水准点取定的时间点可作为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系列之五《“王牌军”追欠索赔案胜诉反映会议纪要的四不原则》,说的是固定程式书面文件每周例会纪要在工期发生争议时不可替代的证明力;系列之六《上海欢乐谷侵权赔偿案隐蔽工作验收单自证当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国家《合同法》、《建筑法》和甲方文件规定,为加强企业管理,明确双方责任,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管理合同。 第一条、管理方式及依据: 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派乙方进行全面管理,按本合同要求,依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协议、约定等及甲方的管理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管理内容: 一、乙方应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所有涉及与该工程有关的协议、文件、通知等内容要求,全面履行工程建设施工的各项管理职能。 二、管理工程的主要概况: 1、建设单位: 2、工程名称: 3、工程内容: 4、施工管理范围: 5、开竣工日期: 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6、质量等级: 7、工程价款: 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元)。 第三条、管理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且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工程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收回之日止。 第四条、乙方管理目标及奖罚: 一、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管理工作后,应确保甲方获得该工程建设单位最终结算总造价%的利润,该利润不含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定额管理费、投标管理费(包含代理费、标书费、交易费、公证费、保险费等)、二级建委管理费及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等;并负责工程款的清收。如乙方完成该管理目标,并将该工程所发生的劳务费、租赁费、材料费

等一切费用付清后,剩余工程利润由甲方全部奖励给乙方;如乙方完不成该管理目标,乙方除承担工程管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外,还必须承担该工程最终结算总造价%的罚款。 二、对于乙方管理的垫资工程,其工程施工垫资资金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筹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需向甲方借款,甲方视资金状况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取利息。如因乙方资金不到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本工程上级部门返还企业的劳保费用归甲方所有,由甲方统筹管理,专款专用,用于稳定职工队伍,为合同制职工投保。乙方为管理施工本工程所使用的全部人员,除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或劳务公司承担;如乙方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相关保险,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纠纷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工程人工费支出须严格执行甲方下发的《工程项目人工费管理办法》,不得超出人工费总量限额,并保证实报人工费明细的真实性,张贴上墙,人工费应发放到本人,不得代领,在安排开支方面做到专款专用,杜绝因付款不及时发生民工上访或其他诉讼事件的发生;否则,每发生一起,罚乙方人民币元。乙方不得以出售材料等方式套取现金,支付人工费;否则,甲方将按标的额的20%给予乙方处罚。 五、本工程乙方选择劳务队伍必须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甲方统一的合同版本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施工过程中须及时办理签证和结算,避免纠纷,同时,必须按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管理好劳务队伍。 六、工程用料实行由甲方职能部门统一采购,具体执行甲方的材料管理文件规定。乙方管理时应严格实行限额用料制度,不得超出限额,超出限额部分甲方不给办理付款手续;发生工程变更需增加或减少限额用料时,乙方要及时写出追加减材料报告,经甲方预算处审核后严格实施。节余材料乙方不得私自处理或变卖,由甲方统一调配处理;如乙方私自处理变卖,甲方没收乙方全部材料变卖所得,并按标的额的20%给予乙方处罚。 七、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必须由甲方预算处编制,其费用按甲方文件规定办理。 八、乙方应认真按照工程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精心管理,组织工程施工。按合同工期按时竣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工程开工前,乙方应与甲方质管处和安全处签订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状,并严格实施,确保做到以下几点: 1、在本施工队内杜绝重伤以上事故的发生,年负伤频率控制在8‰以内。 2、在部、省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中,本队受检工程必须达到90分以上(创省

施工合同签订及履行的管理要点有哪些

施工合同签订及履行的管理要点有哪些建设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建筑产品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加之目前建筑市场向买方倾斜,市场竞争激烈,合同条件苛刻,而施工合同的价值量和质量对施工企业尤其重要,直接影响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是安排项目施工的指导性文件项目班子要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组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报表、竣工结算等要按合同的约定编制、报送,工程的质量、进度等都需按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工程的材料、设备等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价格进行购买。 二、合同是进行索赔的依据合同索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由于业主违约引起:主要指业主未按《示范文本》规定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以及未能按时拨付预付款、工程款、拖延图纸审批、拖延对承包方提出变更、索赔的答复等;二是由于工程项目本身变更引起:如工程量的变化、材料价格变化、现场签证等;三是由施工条件和环境变化引起:如一周内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连续大雨不能进行室外作业等。 三、合同是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依据控制工程成本,应学习邯钢经验,用倒推法确定分部、分项工程进而确定各岗位成本。合同签订后,该工程的预算成本就可确定下来,组建项目班子时,根据预算成本按照市场法则确定责任成本,确定工程的人工费、

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等。项目经理组织施工时,首先可将以上费用分解到各分部分项,其次是确定各岗位成本,一旦成本确定,就应合理用工、用料、控制人工费用、管理费用和严防多领、冒领材料,为节约工程开支、办理工程结算打下基础。 四、合同为转移风险提供可能《示范文本》中有违约、索赔、争议、保险、担保等转移风险条款,如能将这些内容协商并写进合同,那么就可将业主违约、工程变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发生的一些意外伤害向业主或第三方转移。 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违约、解除、终止等。 企业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公司(特别是总承包公司中的专业公司)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补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这样可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即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始终坚持“利益原则”,而不仅仅满足合同价值量的多少。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业主往往提出比较苛刻的合同条件,施工方遇此应该晓之以理,陈述厉害,对自身权利要据理力争,不能任其摆布。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本人经过观察调查发现施工企业(特别是项目部)目前在施工过程中合同履行存在很大的管理风险,风险的防范和风险的控制意识很簿弱;一是没有做或不会做合同履行分析,出现问题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二是没有做或无能力作合同交底,没有形成以合同为中心的技术交底,合同责任无法在工程施工中体现出来;三是认为合同履行是经营部门的事,形成管的不用, 用的不知。 风险是什么?管理风险+政治风险+金融风险+其他不可抗力风险+法律风险=亏损 风险的防范的重点? 1.投标 2.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3.分包工程风险防范(转包和挂靠) 4.项目经理在履行施工合同中应注的问题(风险) 5.工期(无论签证还是索赔,一定不要忘记工期) 6.正确利用诉讼、仲裁方式保护合法权益 7.保险 为此施工企业应增强法律意识,对合同严密性、规范性加以认真研究,加强合同管理意识;注重履约过程风险的控制。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立即由项目部牵头制定合同履行的风险控制方案,包括工期、质量、安全、索赔、造价、工程款支付与结算及违约的预防等内容;做到有意识、有计划、有落实、有效果、有措施、有预防、有控制、有检查、有

论据。对于不同项目不同的建设单位,会有不同的效果。以下我们讨论一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方案(经本人收集、摘录、引用案例及书集资料整理,因时间仓促未经校核、文中有错别字敬请辨改): 一、变更或撤销合同 依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可撤销、变更合同情形: a.当事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订立时); c.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案例] 超过法定期限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不予保护纠纷案【基本案情】 1992年9月9日.住总公司与华普科技签订《合作合同》,双方约定, 共同投资建设北京市朝外吉市口小区14号楼华普商业发展大厦,该项目工程由住总司开发部包干承建,建筑面积暂定为6万m。,以最后竣工面积为准,工程造价为每建筑平方米5800元,总投资为3 .48亿元,住总公司开发部占投资总额的18%计6264万元,华普科技占投资总额的82%计28,536 万元;1993年6月底前,华普科技应分期向住总公司开发部支付工程款,尾款在大厦竣工后,随华普科技应增减的投资额与住总开发部一次结清;华普科技不能按期付款,从拖欠之日起按建行贷款利息的2倍计息偿付住总公司开发部等。住总公司在《合作合同》上加盖了公章。 1993年6月21日,住总公司与华普科技、美国吉安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昼司)三方签订《北京华普国际太厦有限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共同投资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华普国际,确定公司的经营目的和范围为:投资建设北京华普国际大厦(即华普商业发展大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 合同范本

变更(variation)是合同履约中的基本特征,是《合同法》规范调整的重要内容。《合同法》中涉及的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原则上面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丧失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同样存在大量的工程变更。既有传统的以工程变更指令形式产生的工程变更,也包括由业主违约和不可抗力等因素被动形成的工程变更。国内的研究学者通常更习惯于将后一部分工程变更视为工程索赔的内容。1994年,国外工程管理学者semple在考察了加拿大西部24个存在索赔争议的工程项目后,把索赔定义为:非常严重和极具破坏性的工程变更。[1]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变更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中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数量的改变;2)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其他特性的改变;3)任何部分工程的标高、位置和(或)尺寸的改变;4)任何工作的删减,但要交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5)永久工程所需的任何附加工作、生产设备、材料或服务,包括任何有关的竣工试验,钻孔和其他试验和勘探工作;6)实施工程的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2]。 由于工程变更对工程施工的影响,国内外研究人员对工程变更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提出了诸多工程变更的控制办法,如程

序控制,强化监理制度以及加强决策者对投资行为的管理和引导等[3],美国的建筑业研究所等机构还专门任命一批工程变更管理人员定量化地研究工程变更对项目的影响和变更本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变更管理办法[4]。但由于工程变更的复杂性,对工程变更的控制还缺乏从技术手段、经济手段以及法律手段多角度的系统研究。因此,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变更控制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工程变更的分类与特征 1 .1工程变更的分类 按照工程变更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划分为如下5个类别:1)设计变更;2)施工方案变更;3)计划变更;4)条件变更;5)新增工程。 1 .1 .1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由工程不同参与方提出,最终由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或设计补充文件形式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设计变更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是工程变更的主体内容,约占工程变更总量的70%以上。常见的设计变更有:因设计计算错误或图示错误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因设计遗漏或设计深度不够而发出的设计补充通知书,以及应业主、承包商或监理方请求对设计所作的优化调整等。 1 .1 .2施工方案变更 施工方案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因工程地质条件变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委托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签订日期:

合同内容 委托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的工程管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 1.4建设内容: 1.5工程总投资: 1.6预计的建设工期: 第二条项目管理工作范围 2.1设计管理 内容包括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平面功能的审核审定、对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 2.2招投标管理 内容包括对设备、建安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2.3合同管理

内容包括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等。 2.4变更管理 内容包括对设计文件质量的控制、在项目的前期对项目的策划、设计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强与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尽量减少项目变更的发生。一旦发生设计变更,应加强技术把关,审核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并完善设计变更的有关手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5施工管理 内容包括依托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侧重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的关系。 2.6投资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费用,进行成本控制管理和竣工结算管理等。 2.7资料管理 根据建设过程资料专业性、及时性等特点,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对工程管理过程中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的声像等有关材料进行搜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直到工程管理过程完成,移交形成一整套文件档案。 第三条项目管理服务费及其服务期限 3.1项目管理服务费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万元整(万元) 3.2服务期限:预计的项目建设工期

工程项目合同履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合同履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合同履行管理是指项目管理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为保证合同所约定各项义务的全面完成及各项权利的实现,以合同分析成果为基础,对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面监督、检查、对比、引导和纠正的管理过程。 2、合同履行管理包括合同交底、合同跟踪与诊断、合同争议及违约处理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交底 1、合同交底是指项目管理公司、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召集项目管理相关人员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做出解释和说明的基础上,通过对合同主要内容解读和分析,使大家熟悉合同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合同责任、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能树立大局观念,工作围绕履约理念,保持高度协调一致。 2、合同交底的第一层次是项目管理公司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交底,第二层次是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主要合同管理人员分别组织设计小组、总监办、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进行合同交底。 3、合同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设计(施工)的质量、技术要求和关键事项、注意点。

(2)、工期要求。 (3)、合同总价及清单价格分析。 (4)、计量支付与变更设计、索赔条款分析。 (5)、相关事件搭接关系。 (6)、责任界限划分。 (7)、质量、进度、费用(成本)责任和法律后果。 4、合同交底应当在设计(施工)开始前进行,以保证合同条款在实施过程中的贯彻落实。 第三章合同跟踪与诊断 1、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公司、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应成立专门小组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合同履行跟踪与诊断,一旦发现合同履行异常,应立即报告,并采取处理措施。 2、合同跟踪的依据主要有:合同内容、合同分析成果、工程资料和报告、现场情况。 3、跟踪对象有:具体合同事件、实施的项目、项目管理公司、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实施中的重大质量、进度、费用问题等。 4、合同跟踪小组或人员发现合同问题后,应当立即进行合同诊断,其主要内容有:产生问题或偏差的原因分析、产生问题或偏差的责任分析、下一步发展趋势、是否需要采取措施等。如需要采取措施,应立即向项目管理公司、设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