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支护技术管理规程示范文本

深基坑支护技术管理规程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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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支护技术管理规程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深基坑支护技术管理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深基坑工程具有技术难度高,风险大的特点。厦门市

地质条件复杂,地面建筑和地下设施密集,若处理不当,

极易酿成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保证深

基坑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基坑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和

市政管线不受破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

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1本规定所称“深基坑”系指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

4米)的基坑,或开挖深度少于4米,但有淤泥等软土层的

基坑。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开挖、基坑支护、

地下水控制、基坑回填、基坑周边环境保护等内容。

1.2与深基坑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

测各个环节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完成,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与施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

1.3深基坑支护设计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支护设计的单位必须是经过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认定并允许从事岩土工程设计的特征单位。

1.4深基坑支护工程必须由至少两个设计单位提出支护设计方案,并由建设单位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专家组名单应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具体支护方案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专家组审查后确定,未经专家论证并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深基坑支护工程不得组织招投标。

1.5深基坑工程施工(包括基坑支护施工、土方开挖、基坑抽排水)及深基础工程施工应由一个施工单位统一总承包,不得肢解。地下室结构施工及基坑回填也宜由该施工单位承包。

1.6深基坑工程必须纳入岩土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整个施工过程均应在严格的监理之下进行。

1.7深基坑工程应采用信息施工法,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应及时了解和分析监测信息,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应有充分的预见、周密的防范和应急的后备措施。

1.8深基坑工程的支护构件和支撑构件(含锚杆等)均不得超越红线,必须超越红线时应征得相邻地块业主的同意。

1.9建设单位应为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工作提供相关条件,特别应提供邻近建(构)筑物的结构特征、基础类型、尺寸、埋深及与基坑的相关距离和高度,以及基坑周边道路和市政管线的有关资料。

1.10建设单位宜对深基坑工程办理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和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以减少工程风险损失。

二、深基坑工程勘察

2.1建设单位应委托勘察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的专项勘察工作,勘察单位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勘察方案,并提请建设、设计、监理、监督等单位共同审定。

2.2主体结构设计单位应就深基坑工程的特点,对工程地质勘察的内容提出具体的要求,特别应强调做好基坑开挖范围(包括离开开挖边线3倍于基坑深度范围内)的暗沟、暗滨、暗河道、古墓和地下人防工程等的勘察,并要求提供其准确位置及范围。支护设计单位若认为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设计需要,应提出补充勘察要求。

2.3勘察报告须严格按国家规范及福建省标DBJ13-07-91进行编写,特别要对基坑周边的岩土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对土层必须准确提供各周边分层土实际的C、Φ值,并注明其试验方法,不能以场地勘察资料中所提供的笼统值代替。

2.4勘察单位必须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服务工作,参

加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的讨论和研究,并及时进行必要的补充勘察工作。

三、深基坑工程设计

3.1深基坑工程设计应根据场地条件、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进行多方案比较,选取最佳设计方案,以求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施工和缩短工期。

3.2深基坑工程设计除必须保证基坑本身在暴露期间的安全外,还必须保证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安全。支护设计必须考虑地面附加荷载、地表水、地下水和邻近建(构)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

3.3设计单位必须编制详细完整的支护结构设计计算书,应保证支护结构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及安全度,对支护结构周边土体要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并应提供不同挖土深度时支护结构的变形和顶点位移计算数值。

3.4当采用锚杆作为支护结构的弹性支承时,宜先进行

必要的现场锚杆抗拔试验,取得可靠的数据,如条件不具备时,可根据在施工时实际张拉获得的数据来修正原设计。

3.5设计单位必须编制详细、完整的支护结构设计施工图,应包括: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布置图、监测元件预留(埋)平面(竖向)布置图、支护结构大样图(配筋图)、支撑系统结构大样图(配筋图)、连接节点大样图、基坑开挖剖面图、降(止、排)水设计图。 3.5.1设计总说明除应有一般结构设计说明外,还应着重说明①施工程序及施工要求;②监测要点;③基坑失稳预警指标(变位、沉降、隆起、倾斜、应力、裂缝);④对周围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影响及保护措施;⑤基坑周边堆载限值;⑥基坑暴露时限。

3.5.2总平面布置图应准确表示①地下室轮廓和开挖轮廓线;②围护结构、支撑系统、止水帷幕、排水沟及抽水

井的平面布置;③基坑周围建(构)筑物的轮廓线和层数,基坑周边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平线位置。

3.5.3监测元件的预留(埋)平面(竖向)布置图应表示不同测试元件的图例及其在平面和竖向的位置,其布置密度和间距应满足进行数据动态分析的要求。

3.5.4基坑开挖剖面图应表示所剖到断面的标高、排水沟、放坡、管线、止水帷幕、支护构件、支撑构件和离开开挖边线3倍于基坑深度范围内的道路、市政管线、建(构)筑物及其基础。

3.6设计单位要切实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并深入施工现场,当发现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相符时,应会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研究解决,必要时应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设计。

四、深基坑工程施工

4.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并根据勘察报

告和设计图纸的要求,预先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4.2施工方案除具有常规内容外,还应特别强调①执行设计总说明中所规定的施工程序的技术措施;②土方开挖及运输方案;③控制地面堆载、地表水、地下水的措施;

④对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及市政管线的保护(观测)措施;⑤应急抢险措施。

4.3施工方案须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会审通过后才能实施,经会审确定的施工方案不得随意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审,并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4.4施工单位应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强化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和验收。

4.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或观测数据接近设计预警指标时,必须及时报告建设、监理单位,发现险情应及

时采取补救措施,严防恶性事故的发生。

4.6深基坑开挖后应及时浇灌垫层混凝土和修建地下结构,地下结构施工完毕,应抓紧进行基坑回填,禁止基坑超期暴露。

4.7相邻深基坑工程同时施工时,必须统一考虑工程施工时的相互影响,确保双方支护结构及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安全。

4.8深基坑工程在施工和暴露期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市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五、监理与监测

5.1深基坑工程应进行全过程监理,宜委托承担主体结构工程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5.2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审查勘察、设计、施工及监测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检查和监督设计、施工、监测方案的实施,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会同建设、勘察、设计、监测

单位研究处理。

5.3深基坑工程必须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监测,监测单位应为具有岩土工程监测资质的单位。当支护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具有岩土工程监测资质时,宜由该单位监测。

5.4监测单位应根据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在施工前编制出安全可靠的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须经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审定。

5.5施工前监测单位必须会同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邻近建(构)筑物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并记录拍照,对可能发生争议的基坑四邻,建设单位应预先委托房屋鉴定和公证部门进行鉴定和公证。

5.6深基坑工程监测内容包括对①支护结构;②周边环境;③土体状态变化;④地下水位变化;⑤土层孔隙水压力变化等方面的综合监测。[HJ*2] 5.

6.1支护结构监测的主要内容有①支护结构变形及顶部位移监测;②支护结构沉

降监测;③支护结构和支撑结构应力监测等。

5.6.2周边环境监测的主要内容有①离开开挖边线3倍于基坑深度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沉降、倾斜和裂缝的监测;②邻近基坑的道路和市政管线的沉降与变形监测。

5.7深基坑工程监测应贯穿工程的全过程。支护结构监测时限与基坑暴露时限相同,周边环境监测时限应在监测方案中确定,一般应延长至基坑回填后18个月。

5.8在连续大雨和台风季节及地下水位涨落较大等非常时期,监测单位应加密观测,出现险情时应连续观测。

5.9监测单位应及时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交每次监测资料,在监测数据达到设计预警指标和出现险情时必须立即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发出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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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边坡支护规定

XX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含边坡)支护结构、支撑体系、地下水处理和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加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含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应当经专家评审,其中,设计(含监测)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评审过程由直接负责监督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监督,通过评审并经修改完善的方案报

送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由监

督机构报市建委备案。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由监督机构报请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一)开挖深度超过8米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8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比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第六条市建委负责建立全市深基坑工程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评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当对设计(含监测)、施工方案作出明确的结论意见。 第二章深基坑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七条深基坑工程必须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将深基坑工程进行招标,深基坑工程招标时,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必须依法发包给具有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相应作业能力的施工企业承担。 (一)开挖深度超过8米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8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比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深基坑支护工程技术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13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深基坑支护工程技术管理规定通用范 本

深基坑支护工程技术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深基坑工程具有技术难度高,风险大的特点。厦门市地质条件复杂,地面建筑和地下设施密集,若处理不当,极易酿成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保证深基坑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基坑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不受破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1本规定所称“深基坑”系指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的基坑,或开挖深度少于4米,但有淤泥等软土层的基坑。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开挖、基坑支护、地下

深基坑支护管理规定

深基坑支护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深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和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邻近建(构)筑物和公用、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避免和减少因深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质灾害,确保周边单位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7号)及《湖北省深基坑工程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支护工程系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设有地下建(构)筑物的基坑勘察、设计、基坑支护、地下水处理、基坑监测等。 地下建(构)筑物和基础工程(含基坑土方挖填)应由主体工程施工企业总承包,建设单位不得随意肢解发包。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深基坑支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勘察、设计、监测、施工单位(包括承担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按规定应当招标的深基坑支护工程,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标投标,择优发包给一个具有相应勘察、设计、施工资质条件的投标人或者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的联合体。但已经过招标确定了总承包施工单位的,建设单位不再进行施工招标。 第四条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办理质量安全监

督和文明施工手续,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承担保护基坑周边环境安全的责任。 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和监测单位,对邻近建(构)筑物的现状进行周密的调查、测绘或摄像,并作好详细记录。必要时应有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安全鉴定。 深基坑开挖或支护施工完成后,因建设资金等问题可能造成其长期暴露或超过支护设计安全期而危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建设单位应主动回填,并承担因未能及时回填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应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宜对深基坑支护工程办理工程保险和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以减少工程的风险损失。 第二章工程勘察、设计及监测 第七条从事深基坑支护工程勘察、设计、监测的单位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监测专项的专业类乙级以上的资质。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应由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或甲级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八条深基坑支护工程勘察应严格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和《湖北省深基坑工程技术规定》(DB42/159-1998),按规定提供各项参数和技术指标,以满足基坑支护、地下水处理和保护周边环境的需要。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向勘察单位提供邻近建(构)筑物和公用、市政设施以及地下管线等隐蔽工程的有关资料,并承担因提供资料不

深基坑支护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固安县朝阳大道南侧,永定路西侧,玉景路东侧。 孔雀新城墨园、恒园地下人防车库,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柱剪力墙结构,结构层高4.050米,覆土0.8米。本工程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等级为三级,基础为平板式筏板基础厚度为350mm,总建筑面积8300平米,基坑深度5.3米该工程的基坑开挖采用机械挖土,为不扰动持力层用人工清槽,并根据验槽情况对松散基层用C15混凝土进行换填,为了确保工程安全,本单位对基坑周边及工程其它部位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 二、施工部署 为保证该工程基础施工顺利进行,避免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经项目部相关技术人员,安全责任人研究采取如下施工部署: 1、开挖时采取放阶开挖(如图): 基坑放阶做法 2、为保护基坑边坡稳定设置排水沟(如图)

3、基坑设置围护栏杆 4.基坑护壁采用桩、锚结构,旋喷桩封水. 基坑四周设有高压旋喷止水桩,桩径Φ650mm,桩长13.5m。 (1)锚杆施工

○1锚杆施工流程 确定孔位→钻机就位→调整角度→钻孔→清孔→安装锚索→一次注 浆→二次补浆→施工锚索腰梁→张拉→锚头锁定→割除锚头多余钢铰线,对锚头进行保护。 ○2确定孔位 钻孔位置直接影响锚杆的安装质量和力学效果,因此,钻孔前应由技术人员按设计要求定出孔位,标注醒目的标志,不可由钻机机长目测定位。 ○3调整钻杆角度 钻孔就位后,由机长调整钻杆钻进角度,并经现场技术人员用量角仪检查合格后,才可正式开钻。另外,要特别注意检查钻杆左右倾斜度。因本工程第一道锚杆均为一桩一锚,水平间距才1米,钻孔过大的左右倾斜度会导致相邻两根锚杆锚固体的间距变小,出现应力集中,影响锚固效果,入射角允许偏差±2°。 ○4钻孔 因本工程地质较复杂,锚杆通过旋喷桩、粘土及砂土,通过旋喷桩、粘土层时容易堵管,而通过砂土时极容易塌孔。经比较,采用等同锚杆直径的套管跟进,压水钻进的方法钻孔,钻进时压力水从钻管流向孔底,在一定水头压力下,水流携带钻削下来的土屑排出孔外,钻进时要不断供水冲洗,包括接长钻管和暂时停机,而且要始终保持孔口水位,若发现不能压水进去,说明已堵管,应拔出钻管,把粘土塞取出,再继续钻进。待钻进至规定深度(钻孔深度大于锚杆长度0.5m),钻机继续旋转,并压水冲洗残留在孔中的土屑,直到流出的水不浑浊为止。此时应安插锚索,并立

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与管理分析 杜起川

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与管理分析杜起川 发表时间:2019-09-04T16:13:05.943Z 来源:《防护工程》2019年12期作者:杜起川 [导读] 本文阐述了深基坑支护施工的主要特征,对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要点与管理进行了探讨分析。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临沂 276000 摘要:深基坑支护施工质量对现代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具有重要影响,并且对于保障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阐述了深基坑支护施工的主要特征,对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要点与管理进行了探讨分析。 关键词:深基坑支护施工;特征;土木工程;施工要点;施工管理; 深基坑通常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因此为了保障土木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以下就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与管理进行了探讨分析。 1、深基坑支护施工的主要特征 深基坑支护形式会随着基坑形式变化而变化,并且其还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区域性特征。深基坑支护的区域性比较突出,由于地理条件、人文环境不同,深基坑支护工程也就有所不同,即便地理位置相同,深基坑支护性质也会有所差别。因此,在对深基坑进行挖掘过程中,应当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具体施工方案;第二、具备一定的风险性与不确定性特征。一般深基坑支护工程都是临时工程,大部分施工单位所投入的资金比较少,很难充分准备安全措施防范等各个方面,加大了工程施工所存在的风险。 2、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要点分析 2.1熟悉了解深基坑支护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前,需要熟悉深基坑支护施工场地及周边、地表至支护结构底面下一定深度范围内地层结构、岩土性状、含水层性质、地下水位、渗透系数等;了解建筑场地及其附近的地下管线、地下埋设物的位置、深度、结构形式及埋设时间等。对已有邻近建筑的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应熟悉已存邻近建筑的位置、层数、高度、结构类型、基础类型,此外,也应掌握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的其他条件,如基坑周围的地面排水情况,地面雨水、流水、上下水管线排人或漏人基坑的可能性以及基坑附近的地面堆载及大型车辆的动、静荷载。 2.2深基坑支护施工中的土方开挖施工要点分析。土方开挖较容易产生扬尘,影响深基坑支护施工周围的环境,需利用有效的开挖方法,才可控制尘土污染,营造优质的施工环境。例如:某大型建筑深基坑土方开挖时,选择分层开挖的方法,一边开挖一边运出土体,适当清理基坑环境,以免产生过量的尘土,该工程非常注重土方开挖的速度,通过控制速度配合土方开挖的进程,由此安全保护基坑,一旦土方开挖中出现不良现象,立刻暂停开挖,及时处理土方开挖中的问题。 2.3深基坑支护施工中的支护桩施工要点分析。支护桩施工可以采用人工方式,结合钢筋混凝土,保障支护桩的稳定性。以某建筑深基坑支护中的灌注桩为例,分析支护桩施工。该工程利用吊桶的方式,开挖支护桩部分的土方,合理控制土方开挖的数量,还需分析灌注桩的配置,保障现场开挖的质量。该工程灌注桩施工中,具备多个技术点,如:灌注桩制作技术,既要严格遵循支护桩施工的数据要求,又要符合该建筑现场支护的实际需要,由此才可保障该工程灌注桩的性能质量。 2.4深基坑支护施工中的锚杆支护施工要点。锚杆支护施工可以强化深基坑支护施工技术的稳定性,支撑深基坑的承拉力。锚杆承拉一方要连接深基坑的内部地基,另一方要通过牵拉的方式提供足量的承载力,满足锚杆施工的力度需求。深基坑支护中的锚杆施工较为繁琐,涉及多项参数的标准控制。首先要找准锚杆施工的标准高度,确保土层锚固的顺利施工,利用机械工具在特定的位置处进行钻孔;然后是注浆,利用水泥、砂石等注浆原料,强化锚杆施工的稳定度,注浆过程中需要严谨控制原料质量,以免影响锚杆施工的基础稳定;最后安装钢体结构,包括台座、梁板部分,根据钢体结构的安装程度,合理安排张拉锚固,参考锚杆施工张拉锚固方面的参数设计,保障张拉锚固的受力符合设计标准。 3、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管理分析 3.1做好专家论证工作。超过一定规模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其中深基坑支护属于专家论证的范畴。一般下列人员应当参加深基坑支护的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3.2严格支护技术的选择。中深基坑支护施工过程中支护技术通常有三种,即悬臂式、重力式以及混合式。当选择悬臂式的时候,就是借助岩层来保护稳定结构,当然悬臂式有自己的局限性,就是只适合浅层开挖以及土质较好的施工环境。对于重力式挡土墙支护措施来说,它是对自身的重量做到依靠,使得支护结构在各种压力之下可以对其平衡的保护,另外对混合式支护结构来说,它是采用锚杆的方武来进行支护,对锚杆机喷射混凝土面层进行使用,使得其相互之间做到依存。 3.3合理编制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主要包括支护设计、降水或截水设计、土方开挖设计和监测设计等。支护设计主要满足边坡和支护结构稳定的要求,既不产生倾覆、滑移、整体或局部失稳,基坑底部不产生隆起、管涌,锚杆部位不致抗拔失效,同时必须满足水平位移和地基沉降不超过允许值,支护结构构件本身受荷后不致弯曲折断,剪断和压弯。基坑支护常用的几种方法有坡率法、排桩支护、钢板桩支护、地下连墙支护、土钉墙支护、深层搅拌支护等。降水设计应控制由降水引起的地基沉降不致对邻近的重要管线产生过量沉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危及其安全;地下水控制常用的几种方法有明沟排水、电渗降水、轻型井点降水、管井降水等。截水帷幕应控制不致因渗漏而引起水土流失和过大的变形。常用的方法主要有高压喷射注浆、深层搅拌;土方开挖设计应满足分层、分段、对称、平衡、适时的原则,确保土方开挖安全、运输合理;根据施工方案,施工前应作好设计交底,针对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的施工工艺和作业条件,制定策略得力、针对性强、合理全面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充分认识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的难点、重点和施工工艺的特点,安全控制目标恰当,保证策略到位,施工组织合理,检验监测严谨。对不同的基坑支护方式,施工的难点和要点有所不同,但总体要求基本一致。一是对施工工艺要熟悉,掌握基本的施工参数;二是要掌握主要施工机械及配套设备的技术性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规 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深基坑支护工程和周边环境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因深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质灾害和遵照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两种。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第三条按照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由不少于5人组成的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该报告作为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和完善的指导意见。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

大型深基坑支护施工新技术

大型深基坑支护施工新技术 一、基坑工程技术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上一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末,研究、探索阶段。 第二阶段:新世纪初的十多年,发展阶段。 1、两个阶段的标志 1)第一阶段:2000年前后基坑工程的国家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颁布。 2)第二阶段:2009年《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的颁布、一批相关的规范全面修订。 2、基坑工程设计理念的改变 1)早期:设计往往以满足地下工程施工为主。或以经验为主;或以理论为主。 2)现今:满足环境保护已成为设计施工的基本出发点。理论和经验相结合。 3、基坑设计方法 1)极限平衡法:卜鲁姆法、盾恩法、相当梁法等; 2)弹性支点法:解决变形分析问题; 3)有限元法:平面、空间;土体与结构共同作用;考虑土的弹塑性等 4、对基坑稳定性的认识 基坑事故主要是岩土类型的破坏形式。整体滑动稳定性、抗隆起稳定性等在软土中尤其重视。 二、基坑工程的新型支护结构 常用的基坑支护结构 1)土体加固类:放坡、土钉墙、重力式水泥土墙等。

2)支挡、拉锚式围护墙:排桩、地下连续墙。3)支锚体系:拉锚式,内支撑。 围护墙 支锚体系:拉锚和锚杆

1、复合土钉墙 1)土钉支护结构的优点:施工方便、设备简单、经济效益显著等。 2)土钉支护结构的主要问题:适用有一定限制,仅适用于非软土场地。 土钉支护结构的主要问题 1)软土地区:稳定性 2)复合土钉墙:采用水泥土搅拌桩、预应力锚杆、微型桩等的一类或几类结构与土钉墙复合而成的支护结构。

3)软土地区的应用:以水泥土搅拌桩、微型桩等“超前支护”, 4)解决:隔水性;土体的自立性(加大自立高度和持续时间、提高稳定性)。 5)非软土地区的应用:通过微型桩、预应力锚杆等对限制土体的位移。预应力锚杆复合土钉墙,加大预应力可使位移减少40%~50%。使其适应的基坑开挖深度有所增加。复合土钉墙使开挖深度有所增加(12~15m)。

(最新)XX工程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地下室2层)

第1 章工程概况及说明 1.1 总述 XXXX部分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指导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在编制过程中我们对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劳动力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控制、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配备、主要分部分项及子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市政道路上施工布署、工种质量控制措施、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降低成本的措施等诸多因素进行了综合考虑,以突出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 本工程由泉州百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建,基坑支护由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拟建工程由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设计,福州弘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 拟建XXXX部分建筑场地位于 XXXX区市民广场边,东侧为一号路,西侧为建筑空地,南侧为建筑空地,北临在建的XXXX项目。由一幢高层建筑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35902.67怦,设二层地下室。场地呈 L方形,长约240m,宽约140米,基坑周长约 760m设计土 0.000 为黄海高程6.20m,基坑开挖深度为—10.75m。 1.2 基坑支护设计概况 1 、基坑东 2/01-1 轴至 2-14 轴段 由于东侧与一号路相临, 考虑到车辆通过时的震动及运动荷载需要重点保护, 场地的限制,设计中采用水泥搅拌桩挡墙支护形式。 (1 )、由于地质条件的约束,放弃了采用人工挖孔桩技术,其理由: a.地下水量较大,人工 成孔有一定的难度。 b. 出于安全考虑,稍有不慎就可能出事。 采用SJB-1型和仿SJB-1型双轴搅拌机,每轴直径 700mm双轴中心距500mm形成了宽700mm长1200mm的"^”形加固截面,因此水泥土围护结构断面就是由众多"^”形单元组成。施做三排水泥搅拌桩,断面主要采用了格栅式布置,嵌固深度7.0m; (2)、为了增强水泥土搅拌桩墙体的整体性,搅拌桩之间的搭接不小于200mm并在顶部设 置钢筋混凝土的压顶圈梁,也称为压板。其厚度为 0.2m , 宽度至少与墙身的宽度一致。圈梁与水泥搅拌桩之间用插筋连接,插筋直径不小于12mm插入搅拌桩顶的深度不小于 1.0m,每 根搅拌桩中部设置一根插筋,并与压板的水平筋绑扎。

基坑支护规范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1 总则 1.0.1 为了在建筑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中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基坑边坡稳定、基坑周围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一般地质条件下的建筑物和一般构筑物的基坑工程勘察、支护设计、施工、检测及基坑开挖与监控。对于膨胀土和湿陷性黄土等特殊地质条件地区应结合当地工程经验应用。 1.0.3 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合理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监控。 1.0.4 基坑支护工程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建筑基坑building foundation pit 为进行建筑物(包括构筑物)基础与地下室的施工所开挖的地面以下空间。 2.1.2 基坑侧壁side of foundation pit 构成建筑基坑围体的某一侧面。 2.1.3 基坑周边环境Surroundings around foundation pit 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包括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等的统称。 2.1.4 基坑支护retaining and protecting for foundation excavation 为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侧壁及周边环境采用的支挡、加固与保护措施。 2.1.5 排桩piles in row 以某种桩型按队列式布置组成的基坑支护结构。 2.1.6 地下连续墙diaphragm 用机械施工方法成槽浇灌钢筋混凝土形成的地下墙体。 2.1.7 水泥土墙cement –soil wall 由水泥土桩相互搭接形成的格栅状、壁状等形式的重力式结构。 2.1.8 土钉墙soil nailing wall 采用土钉加固的基坑侧壁土体与护面等组成的支护结构。 2.1.9 土层锚杆soil anchor 由设置于钻孔内、端部伸入稳定土层中的钢筋或钢绞线与孔内注浆体组成的受拉杆体。 2.1.10 支撑体系bracing system 由钢或钢筋混凝土构件组成的用以支撑基坑侧壁的结构体系。 2.1.11 冠梁top beam 设置在支护结构顶部的钢筋混凝土连梁。 2.1.12 腰梁middle beam 设置在支护结构顶部以下传递支护结构与锚杆或内支撑支点力的钢筋混凝土梁或钢梁。 2.1.13 支点fulcrum

深基坑工程管理分析

深基坑工程管理分析 发表时间:2016-04-05T15:58:31.280Z 来源:《基层建设》2015年28期供稿作者:陈佰强 [导读]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近年来,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促进了建筑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施工技术。 陈佰强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10010 摘要:深基坑工程支护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遇见的工程,虽已在全国不同地区、不同的地质条件下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甚至一些技术达到了国际水平,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研究或提高,以适应现代化经济建设的需要。深基坑工程事故率较高与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水平有很大关系,由于深基坑工程的各分项工程都具有隐蔽施工的特点,而且与土力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密切相关,很多工程技术人员缺少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因此管理很难到位。下面概述了高层建筑基础施工中深基坑支护的重要性。论述了深基坑支护施工阶段的控制要点及相应的措施,通过对深基坑支护类型的总结,针对深基坑工程支护施工技术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高层建筑;深基坑;支护 一、引言 近年来,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促进了建筑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施工技术、施工机械和建筑材料的更新与发展。为了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建筑基础都必须满足地下埋深嵌固的要求。随着大批的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建设,开发商为提高建筑用地率,加之国家有关规范对基础埋置深度和人防工程的要求,多层、超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设计必不可少,有的地下建筑甚至有三四层,最深的达数十米,于是,地下建筑开挖时的深基坑支护成为一个必要的施工过程。但由于深基坑支护为临时建筑,不在建筑主体施工的范围内,为节省投资、降低成本及加快进度,业主、施工单位往往只强调基坑支护施工的临时性,而忽略了基坑支护施工的重要性、复杂性及风险性,认为只要深基坑在完成主体±0.00m时未垮掉便解决问题,有的施工单位甚至认为挖一个大坑、简单地处理一下坑壁即可,致使深基坑施工时安全质量事故时有发生,不仅延误了工期,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控制要点 1、设计管理 设计方案的合理性是直接影响深基坑支护工程成败的关键因素,一个成功的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应当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施工技术可行。在我国,由于深基坑的出现比较晚,深基坑的设计并不十分成熟,仍处于摸索阶段。据2000年的资料统计,在基坑工程施工质量事故中,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占事故总数的43%。设计原因主要表现在:无证挂单设计、盲目设计、荷载取值错误、地下水处理方法失误、支护方案选择不当等。 要改变这种状况,首先,设计人员应具有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土力学、地基与基础等多学科的知识,熟悉当地的水文地质状况和特点,在结合建筑及周围环境特点的基础上,设计出经济合理的深基坑支护方案。其次,工程人员在施工前应对方案进行认真审核,理解设计意图,及时与设计人员沟通以掌握方案,在施工组织时,使各个组成部分、各道工序协调有序。再次,业主方应了解深基坑支护的重要性,选择有经验的设计单位设计支护方案。 2、分包单位的选择 由于深基坑支护的特殊性,其施工应由具有施工资质与能力的专业分包队伍进行。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整体素质是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审查总包单位选定的专业队伍,选择社会信誉好、技术力量强、施工经验丰富的分包单位,同时应防止层层转包、“层层剥皮”,以致影响工程质量的现象发生。 3、施工组织设计审定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的重要文件。但在目前,有些施工单位往往是照搬他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有的虽说是按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的,但由于种种原因粗制滥造、简单潦草,基本上无指导意义。因此,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其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申报,总监审批后方能实施。审核内容主要有:基坑的支护体系、基坑开挖方式、施工平面图、降水措施、监测布置的合理性等。 三、施工阶段的控制要点 施工阶段是项目实施的关键阶段,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和当地水文气候条件,结合当地深基坑工程施工的经验和条件,确定工程的关键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机构审核,并强调要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 1、深基坑工程的施工 深基坑工程包括挖土、挡土、围护、防水等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有可能导致施工失败,甚至造成事故。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规程、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的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对各施工要点要制定施工方案,并加强过程控制。例如,确定土方开挖方案时,应对地质勘测报告、周围建筑物及地下设施情况等信息进行分析,对特殊土质需精心组织施工,膨胀土地区不宜在雨季开挖,软土地区分层开挖的深度不宜太大。若挖土高差太大或挖土进度过快,极易改变土体原来的平衡状态,降低土体的抗剪强度,从而导致土体发生水平方向的滑移,造成坍塌事故。 2、深基坑周围土体止水效果的控制 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地下水对深基坑工程施工带来的危险程度是相当高的。地下水的来源一般为上层滞水、潜水、承压水、雨水及基坑周围的渗漏管道水,由于水的来源复杂,在制定止水方案时应从深基坑工程的防水、降水和排水3个方面考虑,根据地质勘察部门提供的地质资料,深入分析地下水的成因,了解深基坑周围环境,不能仅靠长时间不间断地抽水来降低地下水位,否则会导致基坑周围土体流失,周围建筑物不均匀沉陷,甚至发生坑底流沙、管涌等现象,增大了处理难度,拖延了工期。 止水帷幕是高水位地区深基坑支护工程中常用的止水措施,其施工方法主要有高压喷射注浆法、浆喷深层搅拌法、粉喷深层搅拌法和压力注浆法等。采用浆喷深层搅拌法进行止水帷幕止水施工时,如果止水帷幕的搅拌桩成桩质量不好,深基坑开挖后会出现渗水较多的现象。若此时再采用灌浆的方法进行处理,则延误工期、增加造价。因此,在该类止水帷幕施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保证桩体质量。确定合理的水泥浆掺加量,保证桩体搅拌均匀、桩长达到设计深度,避免桩头出现搅而无浆的情况,特别是在土层

深基坑管理规定完整版

深基坑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的管理,确保深基坑及毗邻建(构)筑物、地下设施、道路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及相关建设活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深基坑施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工程(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见附件二)。其工作内容包括为保证深基坑坑壁稳定和基坑周边环境安全所涉及的岩土勘察、地下水控制、支护结构设计、土方开挖施工、支护结构施工、涉及边坡稳定的坑底地基加固施工以及相关监测及检测等活动。 第四条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委托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对全市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根据职责权限具体负责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各区(市)县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负责本地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发包时,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检测单位。建设单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严禁施工。 深基坑工程原则上实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建设单位确需对深度超过五米的基坑工程实行单独发包的,应办理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许可证,且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为该分部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由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许可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或材料: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已取得建筑工程规划相关批准文件(经规划批准的总平面图及放线图); 3、已依法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4、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施工现场具备基本施工条件、扬尘污染防治及工程安全、质量的具体措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方案已按规定咨询论证合格; 5、地基与基础工程分项工程已通过施工图审查,且建设资金已落实;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已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会签。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区边线外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线等状况进行调查,绘制平面和剖面位置图,并将调查资料

最新深基坑支护及边坡防护技术

最新深基坑支护及边坡防护技术 一、复合土钉墙支护技术 (1) 主要技术内容 复合土钉墙是20 世纪90 年代研究开发成功的一项深基坑支护新技术。它是由普通土钉墙与一种或若干种单项轻型支护技术(如预应力锚杆、竖向 钢管、微型桩等)或截水技术(深层搅拌桩、旋喷桩等)有机组合成的支护 截水体系,分为加强型土钉墙,截水型土钉墙,截水加强型土钉墙三大类。复合土钉墙具有支护能力强,适用范围广,可作超前支护,并兼备支护、 截水等性能,是一项技术先进,施工简便,经济合理,综合性能突出的深 基坑支护新技术。 (2) 技术指标 复合土钉墙目前尚无技术标准,其主要组成要素普通土钉墙、预应力锚杆、深层搅拌桩、旋喷桩等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 等技术标准的要求。另外,微型桩一般桩径Φ250~Φ300,间 距0.5~2.0m,骨架可采用钢筋笼或型钢,端头伸入坑底以下2.0~4.0m。竖向钢管一般Φ48~Φ60,壁厚3~5mm。复合土钉墙在水位以下和软土中,采用Φ48、厚3.5mm 钢花管土钉,直接用机械打入土中,并从管中高压注浆压入土体。 (3) 适用范围 复合土钉墙可用于回填土、淤泥质土、粘性土、砂土、粉土等常见土层; 可在不降水条件下采用,解决了在城市建设中因环境限制不宜人工降水的 难题;在无环境限制时,可垂直开挖与支护,易于在场地狭小的条件下方

便施工;在工程规模上,深度20m 以内的深基坑均可根据具体条件,灵活、合理地推广使用。 (4) 已应用的典型工程 复合土钉墙由于技术上和经济上的综合优势,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 广州、浙江、南京、武汉等地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仅深圳、上海每年应用 复合土钉墙支护的基坑工程都在150~200 个,典型的工程如深圳电视中 心(深9.3~12.85m);深圳长城盛世家园一期(深11.65m),深圳长城盛世 家园二期(14.2~21.7m);深圳凤凰大厦(深14.0m);深圳假日广场(深 14.0~20.0m);上海西门广场等一批深5.0~7.0m,并有深层软土的基坑;广州地铁新港站(深9~14.1m)等。 进行软土地基处理和边坡柔性防护等,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冻结排桩法进行特大型深基坑施工技术 (1) 主要技术内容 基础冻结排桩法的基本思路是:以含水地层冻结形成的冻结帷幕墙为基坑 的封水结构,以排桩及内支撑系统为抵抗水土压力的受力结构,充分发挥 各自的优势特点。在施工深、大基坑时,采用排桩作为结构支撑体系工艺 成熟,冻结帷幕具有良好的封水性能,两种技术的结合不仅解决了基础维 护结构的嵌岩问题而且解决了封水问题,施工可操作性强。两种技术的结 合既是优势互补,又是一种大胆的技术创新。 为了保护冻结墙体,增加封水深度减少基底涌水量和扬压力,通过冻结孔 外侧设置的多个注浆孔在一定标高范围内形成注浆帷幕。同时考虑到冻结 过程中冻土体积膨胀会产生一定的冻胀力,为降低冻胀力对排桩结构的影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技术交底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技术交底 时间: 地点:项目部会议室 参加人员:项目部领导、各部门部长、主管、技术员 内容: 一、工程概况 1.1郑州航空港河东四棚户区一标5#地块位于郑州市东南部中牟县三官庙乡教场 袁村(万三公路旁),主要包括7栋28层住宅楼及一座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20.5万平方米。住宅范围地下室为剪力墙结构,公建范围地下室为框架结构。 5#地块基坑深度9.8m-10.0m。基坑侧壁安全等级段为Ⅱ级,基坑工程边坡变形控制等级为Ⅱ级。基坑南北长228.1m,东西长180m,边坡面积为8160㎡,微型桩1100根,土钉3300根,锚杆1100根,降水井99眼,观测井17眼。 建设单位: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勘查单位: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基坑设计单位: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施工计划及安排 2.1施工技术准备 2.1.1技术部门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并按设计回复意见对相关部门做好交底,施工

过程中发现疑问及时与设计做好沟通,及时处理。 2.1.2召开现场技术交底会议,就深基坑支护施工技术要求对现场施工及质量部门交底并划分相应职责范围,使其施工做好充分准备。 2.1.3对劳务队伍全体人员进行进场前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及管理宣传。 2.1.4对特殊工作作业人员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 2.1.5对各专业队伍施工前进行技术、质量交底。 2.1.6施工前由技术人员根据图纸内容及现场施工情况,制定土方开挖及边坡支护施工顺序,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试验人员全面负责相关工序的试验、资料的整理移交工作。 2.2物资材料准备 根据材料分析及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编制材料需要量计划,为施工备料,确定堆放场地及组织运输提供依据,详见表2.2。 2.3机具设备配置 根据工期的具体要求,结合劳动力的配备情况,投入的机械设备见附表2.3.1,测量办公设备见附表2.3.2。 附表2.3.1 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深基坑支护工程技术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510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深基坑支护工程技术管理 规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深基坑支护工程技术管理规定详细 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深基坑工程具有技术难度高,风险大的特点。厦门市地质条件复杂,地面建筑和地下设施密集,若处理不当,极易酿成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保证深基坑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基坑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不受破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1本规定所称“深基坑”系指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的基坑,或开挖深度少于4米,但有淤泥等软土层的基坑。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开挖、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基坑回填、基

坑周边环境保护等内容。 1.2与深基坑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各个环节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完成,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与施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 1.3深基坑支护设计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支护设计的单位必须是经过市建 设主管部门批准认定并允许从事岩土工程设计的特征单位。 1.4深基坑支护工程必须由至少两个设计单位提出支护设计方案,并由建设单位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专家组名单应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具体支护方案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专家组审查后确定,未经专家论证并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深基坑支护工程不得组织招投标。

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深基坑工程管理规 定

《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现将《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青建管字[ ]36号)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前,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或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当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应派相关人员参加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以了解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情况。 二、各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分别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安全监督部门根据国家规范、规程及设计要求对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整个深基坑监测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国家规范、规程及设计要求对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质量检测和验收及工程技术资料进行监督管理。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分别控制好实体质量和安全,并将相关资料留存工程档案。同时必须积极配合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当发生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威胁周边环境安全时,各方必须及时按要求向当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报告。当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应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处理。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或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应组织评审专家马上到现场参与调查处理,根据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确定具体由质量或安全监督部门牵头处理深基坑工程事故。

五、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 10月30日 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工程勘察、围护结构设计、围护结构施工、地下水控制、基坑监测、土方挖填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青岛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管理部门。 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深基坑工程的管理工作。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市内四区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辖区内深基坑工程(深度小于10米)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以上两级组织评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组织评审。 各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深基坑工程的报建与许可第五条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承发包有关管理规定,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 第六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必须办理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第七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除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外,应同时提交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专家组评审报告、市勘察设计协会或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设计方案复核证明、加盖评审专用章的图纸以及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三章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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