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

《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其记事始于汉高帝刘邦元年(前206年),终于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记229年史事.汉武帝中期以前的西汉历史,由于《史记》中也有记载,所以《汉书》常常采用《史记》的内容,但由于二书作者思想境界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所以《汉书》采用《史记》时也有增删改易.汉武帝以后,也就是昭、宣、元、成、哀、平连王莽共七朝的历史,在《汉书》中最为详尽,是《汉书》一书的主要内容,这一部分历史的写作,班固除参用班彪所著《后传》外,也利用了刘向、刘歆、扬雄、冯商等人的一些成果,据说尤以用刘歆的撰述比较多,例如书中的《艺文志》即来源于刘歆的《七略》,《郊祀志》部分袭用了扬雄补作的《封禅书》,还有一些人的诏书、奏议也被从头到尾完整地收入到《汉书》之中,故郑樵在《通志》里曾讥班固乃“浮华之士,全无学术,专事剽窃”,其实班固那个时代的人:著书常常引用他书内容而不具名是比较常见的,不足为怪.
《汉书》虽沿用了纪传体,但与《史记》相比,已经有了一些改变.最大的一点改变是,《史记》是一部通史,《汉书》则是一部断代史.此外,《汉书》把《史记》的“本纪”省称为“纪”,“列传”省称为“传”,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中,这些变化,被后来的史书沿袭下来.

《史记》有“八书”,《汉书》改“书”为“志”而有“十志”,新增了《刑法志》《五行志》《地理志》《艺文志》四种.其中《刑法志》第一次系统地叙述了法律制度的沿革和一些具体的律令规定.《五行志》记载了自《春秋》记事起至西汉末年间的自然灾异现象及其解释.《地理志》记录了当时的郡国行政区划、历史沿革和户口数字,以及各地物产、经济发展状况、民情风俗.《艺文志》考证了各种学术别派的源流,记录了存世的书籍,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国家图书目录.

班固曾批评司马迁著《史记》“不与圣人同是非,颇谬于经”,指责司马迁的思想观点和儒家圣人及儒家经书中不太一样,其实这正是司马迁高明的地方,他超越了他所在的时代;班固在《汉书》中完全把儒家思想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则囿于所在的时代.班固也曾嘲司马迁虽博物洽闻,却不能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免于宫刑,只是不料班固自己后来也深陷大狱而死.所以南北朝史学家范晔在其《后汉书?班固传》中大有“目睫”之叹:双目明亮能分辨他人细细的毫毛,却看不见自己粗粗的睫毛.

不过即便如此,范晔对班固的《汉书》还是有很高的评价,说班固的《

汉书》在叙事上“不激诡,不抑抗,赡而不秽,详而有体,使读之者亹亹而不厌”,意思是《汉书》在记事上不过激不怪异,不,将人或事故意过分压低或过分抬高,材料丰赡众多但却不秽繁杂乱,详尽而有体例规矩,使人读来兴趣盎然而不厌烦.这个评价还是比较客观的.

班固《汉书》为纪传体断代史的创始之作,后世历代纪传体“正史”,与其说源于《史记》,还不如说仿自《汉书》.从这个意义上看,《汉书》完全可以与《史记》比肩,为纪传之楷模,史书之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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