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经2013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为加强和完善研究生学籍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通过入学考试或推荐免试取得我校研究生入学资格者,须持《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学校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需向研究生院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

新生报到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校医院进行健康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到有关学院(含中心、部、所,下同)办理注册手续,取得研究生学籍。

第二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一)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

(二)请假两周期满后,未办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不报到者;

(三)健康复查不符合国家招生体检标准者;

(四)经复查,发现入学前有严重政治问题、道德问题、违法乱纪行为或在报考和入学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

(五)因病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新生未按规定申请入学,或虽申请入学但经复查不合格者。

第三条健康复查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新生,经过治疗能在短期(限一年内)达到健康标准,由我校指定医院(二等甲级以上)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批,可保留入

学资格一年,办理有关手续后,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籍研究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于下学年新生入学前二个月内向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提出入学申请,由我校指定医院(二等甲级以上)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第四条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研究生须到计划财务处缴纳规定费用,凭缴费发票和研究生证到各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者不予注册。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凭研究生证直接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研究生每学期应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对不按时办理注册手续的研究生,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一)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注册时间内,本人因在校外从事科研、调研、撰写论文、社会实践或在职工作等,不能按时注册时,须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注册时间内出具有关证明,并填写《研究生在校外科研、学习登记表》(表格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申请暂缓注册,由所在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批准,报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备案。

(二)对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注册时间内未申请暂缓注册者,或本人虽然在学校但不按时办理报到注册手续者,以旷课论处(每天按旷课4学时计)。对逾期两周未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转学与转专业

第五条研究生一般不得转学、转专业。如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学或转专业:

(一)因校内专业调整,其指导教师变动者;

(二)因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宜在原

专业继续学习者;

(三)因本校无法继续培养者。

第六条研究生确需转外单位学习的,由研究生本人或导师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送研究生院审查,报主管校长批准,并征得拟转入单位的同意,由本省及拟转入培养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第七条研究生在校内确需转专业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有关的双方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导师同意,送研究生院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三)应予退学的;

(四)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章休学与复学

第九条研究生因病确需长时间治疗休养者,经医生诊断同意,可申请休学。在一学期内因病请假或住院治疗累计达四周以上者应休学。经医生诊断为严重传染性疾病(如肝炎、肺结核等)患者,在治疗期间和医生建议休养期间必须休学。研究生因病休学,由本人提出申请,有特殊情况或因重病和传染病住院治疗者,可由他人代办手续。休学要填写《研究生休学审批表》,提交二等甲级以上医院医疗诊断证明,经校医院审核,提出休学建议,并由导师、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研究生院批准同意,方可休学。

第十条研究生因下列特殊原因,亦可办理休学:

(一)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四周者;

(二)经批准短期出国者;

(三)申请创业的研究生。

第十一条休学以一学年为期。因病休学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建议延期的,可申请继续休学一学年。因特殊原因休学者,休学时间按自然学年始末计算。新入学研究生申请休学,必须在入学报到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因特殊原因休学期满后还需延长休学时间者,可申请继续休学一学年,累计不得超过二学年。

第十三条研究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十四条因病休学研究生应回家休养,往返路费自理,休养期间的医疗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休学研究生应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研究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研究生待遇。休学的研究生应将研究生证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保存,并退出住宿。

第十六条休学期满应填写《研究生复学审批表》。因病休学者应提交二等甲级以上医院医疗诊断证明,经校医院复查合格后,提出复学申请,并由导师、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研究生院批准同意,方可复学。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或因病休学累计超过二年仍未恢复健康者,按退学处理。

第十七条在职研究生申请休学或申请复学,须征得其原工作单位的书面同意。

第四章退学

第十八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经中期考核筛选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

(二)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学位课程需重修次数达三次及以上者,或同一学期内所学课程累计三门及以上考试不及

格者;

(三)博士研究生两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者;或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经一次重修后仍不及格者;

(四)公派出国或出境进修、联合培养、合作科研、参加国际会议的研究生,未经学校批准延期且逾期两周以上未归者;

(五)休学期满未按规定办理复学手续者;

(六)休学期满复学复查不合格者;

(七)经学校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疾病无法继续学习者;

(八)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

(九)因学业基础差或经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者或学位论文工作中明显表现出科研能力差者;

(十)本人申请退学者;

(十一)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十二)从取得学籍当年起,硕士研究生应在5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否则将取消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博士研究生应在取得学籍6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每超一年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另需交纳相应培养费,超过8年尚未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将取消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九条对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由学院征求导师意见后提出退学处理意见,报送研究生院审核,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条除第十八条中(六)、(七)、(八)外,按其余条款退学的非自筹经费学习的研究生,均须偿还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全部培养费。

第二十一条退学研究生凭退学文件于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学校根据其学业完成情况,发给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年以上且按计划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者,发给肄业证书;学习不满一年者,发给学习证明。无故不按时办理离校手续或未

经批准擅自离校者,不发给肄业证书和学习证明。

第二十二条退学研究生的善后处理办法

(一)全日制非在职学习的研究生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由学校报省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二)在职学习的研究生回原工作单位。

第二十三条退学者不得申请复学。

第五章学制与学习年限

第二十四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

第二十五条研究生学习年限,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为两年,最长不超过四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六年。

第二十六条硕士研究生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课程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政治思想表现好,经导师推荐,所在学院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可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具体要求按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因特殊原因需要缩短或延长学习年限者,由研究生或导师提出申请,所在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研究生院批准。缩短学习年限者在办理离校手续第二个月起停止普通奖学金和公费医疗。延长学习年限者,在延长时间内,不享受普通奖学金和公费医疗。

第六章毕业与就业

第二十八条研究生毕业时须对在校期间的表现做全面鉴定,其内容包括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德、智、体、美等各方面

表现合格者,准予毕业。

(一)博士研究生按培养计划的要求,学完学位课程和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未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发给博士研究生结业证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未获得博士学位而达到硕士学位要求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二)硕士研究生按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的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考试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未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发给硕士研究生结业证书。

第二十九条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将毕业、结业研究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获批后分别发给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

第三十条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应当在离正常毕业时间六个月之前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一条毕业研究生按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根据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自主就业。

第三十二条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研究生,可提出书面申请,将其户口和档案关系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

第三十三条毕业研究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妥各项离校手续后方可领取毕业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外国留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的管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留学生的培养按国家授予学位有关要求和本校相关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留学生学历证书的发放按照国家教委《关于在外国来华留学生中执行<普通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学〔1994〕21号)执行。

第三十五条在职研究生除合同另有规定,在校期间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入学的学生仍按原《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管理。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学籍管理规定

连云港常青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学校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学制与入学、注册 第二条学校学制原则上按以下规定: (一)学制教育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中级工学制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三年;通过联合办学的高级工学制教育,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中专、技校)、高中的毕业生,学制为两年;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五年(2+3)。 (二)实行学分制的学生修满规定总学分,且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者,经学校批准,可以在规定学制的基础上提前毕业,提前毕业一般不超过1年。因休学、留级以及少选学分而推迟毕业者,推迟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第三条学校应按规定录取新生,并由学校招生办发给录取通知书。 第四条新生实行秋季注册,凡被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实行联合办学的,在学生当年就读学校进行学籍注册,学生就读学校变更后,将学籍从原就读学校转出,再转入当前就读学校。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对于开学两周内不到校注册,也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校为取得学籍的学生及时建立学籍档案,基本内容包括:基本信息、思想品德评价材料、各课程成绩表、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信息、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和体检表等。 第六条学校校将取得学籍的新生的基本信息和各年级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输入技工 院校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并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第七条新生在入学后的三个月内,应接受学校复查。经复查证实不符合报考、录取条件,或身体状况不符合标准者,由学校报请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 第八条每学期开学,学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到校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应先由学

2021年武汉理工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武汉理工大学关于选拔普通高校优秀考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普通高校毕业生进入硕士阶段学习提出如下要求。 一、报考事项安排 1.每年报考我校的考生很多,要早复习,早准备。按照考试范围复习。 2.我校考生,到学校考试中心,办理内部试卷。 3.每年有很多考生,不知道考试重点范围,不知道考试大纲要求,盲目复习,浪费时间和精力,复习效果很差,影响考试。 4.每年有很多考生,选择错误的复习资料,解题思路及讲解答案都是错误的,具有误导性,不利于复习。 5.学校为考生正确复习,印刷内部试卷。 6.内部试卷:包含考试范围、历年真题、考试题库、内部复习资料。 7.专业课,学校出题。一定要按照内部试卷复习,每年都有原题出现。 8.内部试卷联系QQ363.916.816张老师。学校安排邮寄,具体事项联系张老师。 二、选拔对象条件 1.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招生专业计划 1.招生要求和专业,详见《教育部选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进入硕士阶段学习招生及专业总表》。 2.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我校部分专业将另设计划用于接收调剂生,具体事项及拟招生人数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资格审核 1.报考必须按照《教育部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以下简称《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选择报考专业,并填写《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进入研究生阶段

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2014年6月修订)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树立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第21号令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研究生新生,应由本人凭学(北京)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正式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必须进行入学体检复查。入学体检复查由学(北京)医院(以下简称校医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进行。对患有疾病、经校医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准许保留入学资格1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尽快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者,须在下一学年新生入学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入学申请(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由校医院或校医院指定的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申请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研究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并在所属院部办理注册手续。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研究生必须在交齐该学年应缴费用(研究生培养费及住宿费)后方能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2周以上(含2周)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通过学校提供的渠道申请助学贷款或办理其他形式的资助。 纪律与考勤 第六条研究生要按时参加培养方案规定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活

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一、学籍的取得与保持 1、根据地方政府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学校招收常住户籍在本辖区内达到小学毕业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的适龄儿童。 2、新招收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按规定程序完清报名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注册的,须凭学生家长(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同)或有关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但延期不得超过一周。 3、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凡已取得学籍的学生取得相应的一个由教育局下达的全区统一编排的学籍编号。 4、在校学生在新学期开始时必须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注册的应凭学生家长或有关单位证明到校请假。不请假者,视为旷课。未经请假而无故逾期四周不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5、实施义务教育,凡辍学学生经动员仍不入学,由学校向学生家长或单位发出《限期复学通知书》,敦促学生复学。学生自动离校,经 动员仍不能复学者,学籍注销。 6、凡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能同时在其他学校取得学籍。 二、转学、借读 7、学生因常住户口随家长迁移或其他特殊原因,在本校就读有困难的,可向学校申请转学,并按下列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1)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申请书》(需经班主任签字)、变更 后的《户口簿》(或户口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教务处提 出转学申请。 (2)学校审核,符合转学条件者,填写《初中学生转学联系表》并转教务处主任和校长签署意见。 (3)将《中学生转学联系表》报经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批。 (4)持经教育局审批同意的转学联系表与户口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在征得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原校开具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插入适当的班级学习。

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阅读参考书目

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阅读参考书目 说明:我们为有志于科学技术哲学学习和研究的同学列了一个300本书的阅读书目,其中30本标有*的为必读书目。在此基础上,请各研究方向的导师为您的学生再选15本左右的参考书目。哲学的魅力就在于对经典的研读。我们希望通过读书培养大家学习科技哲学的兴趣,及早了解学习本学科的进路。但是,读书毕竟是学习、研究的一个方面,要想真正深入研究,还必须自己多动脑筋、多向导师和同学请教。对于近年来新出的一些好书,也希望导师能够及时推荐。 * 1、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84年 * 2、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71年 3、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人民出版社1971年 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 5、马克思:《数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5年 6、马克思:《机器、自然力和科学的应用》,人民出版社1978年 7、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人民出版社1960年 8、江泽民:《论科学技术》,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 9、贝尔纳:《历史上的科学》,科学出版社1981年 *10、贝尔纳:《科学的社会功能》,商务印书馆1982年 *11、丹皮尔:《科学史——及其哲学和宗教的关系》,商务印书馆1995年 *12、吴国盛:《科学的历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 *13、杜石然:《中国科学技术史稿》,科学技术出版社1984年 14、莱斯特:《化学的历史背景》,商务印书馆1982年 15、梅森:《自然科学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 16、克莱因:《古今数学思想》,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79年

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修订)

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修订)

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修订) 为保证我校现代远程教育健康有序开展,强化学籍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规范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并公布如下。 入学及注册 第一条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及其他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相关的北航现代远程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办理入学手续。对不能按期报到的学生,应提前向校外学习中心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未经请假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后经复查合格准予注册的,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新生办完注册手续后方可取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籍。对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学院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三条新生如因病或工作需要暂时不能参加学习,须经本人申请,报校外学习中心转现代远程教育学院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于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2个月,提出重新入学的申请报告,经批准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无故不申请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重新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须及时办理入学登记注册手续,准确填写学生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以便于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电子注册和进行在校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未能如实准确填写内容而造成电子注册工作和后续工作延误或无法进行的,其责任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开学时均须按时到校外学习中心办理交费和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交费和注册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逾期两周不办理交费和注册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院注销其学籍。 学习年限及课程选修 第六条大专起点本科基本学习时间为2-3年,学分有效期为4年;高中起点本科基本学习时间为4-5年,学分有效期为6年。学习期限以学生取得正式学籍,并在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电子注册生效后起算。 第七条学生入学后,须仔细了解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内容和要求,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初步的学习计划和进程。 第八条学生选课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根据本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和学校公布的开课计划,在开课前一周进行选课。 2、所选课程的授课时间应尽量避免相互冲突。 3、学生选课时要充分考虑自身的学习条件,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完成所选课程的学习。 4、对所修读的课程有先修课的,须完成先修课学习后,方可选修该课程。 5、每门课可接受的选修人数根据教学客观条件确定,如有必要可限制选课学生人数。 6、所选课程可在两周内进行调整,两周后不得退选或改选其他课程。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英语课后习题(翻译)

Unit 11 Philosophy of Life 课后习题: 1.幸福不在于拥有金钱,而在于获得成就时的喜悦以及产生创造力的激情。 译:Happiness lies not in the mere possession of money, but in the joy of achievements and the thrill of creative efforts. 2.从1994年开始,大学学费已经从1000涨到了3500,以至于许多学生,尤其是那些来自贫困区的学生选 择从事兼职工作来筹集他们昂贵的支出。 译:Starting from September 1994, the college tuition and fees has soared from 1000 to 3500 so that many students, especially those from poverty-stricken areas, choose to do part-time jobs to cope with their expensive expenditure. 3.总统所作的决定,经常是他的判断,他对僚属的信任以及对他们的情绪的关怀的混合体。 译:A presidential decision is always an amalgam of judgement, confidence in his associates, and concern about their morale. 4.风格优雅华丽,曲调流畅委婉,反映出江南人勤劳朴实、细致含蓄的性格特色。 译:The style is refined smooth and indirect, expressing the hard-working meticulous and Spartan character of the people who live south of the Yangtze. 5.保险业最近受到几项不利的经济因素所困而前景黯淡。 译:The insurance industry is cursed with a set of dismal economic characteristics that make for a poor long-term outlook. 6.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 译:Although good medicine cures sickness, it is often unpalatable; likewise, sincere advice given for one’s well-being, is often resented. 7.由于不断加重的失业焦虑、有史以来最多地取消房屋抵押赎回权、不断攀升的能源价格,美国人对经济 的信心跌倒了新低。 译:Americans’ confidence in the economy fell to a new low, dragged down by worries about mounting job losses, record-high home foreclosures and zooming energy prices. 8.有趣的是,我发现媒体的规模与声誉和报导的真实性一点相关都没有。 译:Interestingly, there has been no correlation between the size and prestige of the publication and the accuracy of the report. 9.Near-term inflation expectations measured by the survey jumped to the highest since the turmoil following Iraq’s invasion of Kuwait in late 1990, which caused oil prices to soar sharply. 译:调查表明近期通胀预期已达最高,这是自1990年底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导致石油价格猛涨至今最高水平。 10.The slowdown coul d dovetail with Beijing’s own aims to moderate the contentious trade surplus and, at the same time, recalibrate growth away from heavy industry in favour of consumption and services. 译:经济减速能与北京缓和有争议的贸易顺差这一目标相吻合,与此同时,将重工业的增长调整为消费和服务业的增长。 11.But China also n eed to scrutinize all her action exposed to others because it’s the year 2008 and all people are watching this country’s all moves waiting for a chance to sting. 译:但是,中国也要仔细审查她的行动,因为这是2008年,所有的人都在观看这个国家的一切举动,想找机会挑刺。 12.Both developing countries and developed countries have realized the importance of technologies in building more energy-efficient and low-emission industries, however on transferring such technologies, developed nations underline the role of markets, while developing nations urge the combination of roles of markets and government.

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 教育部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教育部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为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教育部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3+2”分段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前三年学籍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有统筹管理的责任。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职业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第五条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 2.思想品德评价材料; 3.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 4.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 5.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 6.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学籍档案由专人管理,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或移交相关部门。 第六条学校应当将新生基本信息,各年级学生变动名册及时输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上报至国家教育行政部门。 第七条新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应当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如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发现其不符合招生条件,应当注销其学籍,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新生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截止日期为4月20日;秋季注册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第十条外籍或无国籍人员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应当按照国家留学生管理办法办理就读手续。港、澳、台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就读手续。 第十一条东部、中部和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招收的学生,注册及学籍管理由学生当前就读学校按学校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重复注册学籍。 学校不得以虚假学生信息注册学生学籍,不得为同一学生以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身份分别注册学籍,不得以不同类型职业学校身份分别向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学生学籍。 第三章学习形式与修业年限 第十二条学校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依照教育部2017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北京交通大学学校章程》,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当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先向其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因应征入伍、创新创业、支教、身心健康等原因可以在入学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新生在录取及入学报到阶段累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最多1次,最长不超过2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新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凭入伍通知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应当在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3个月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学校按照本规定第二条要求进行审查,合格后准予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在3个月内对下列事项进行复查。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学校复查中如发现新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其为复查不合格,有权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新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以按照本规定第三条的要求保留入学资格。

中山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山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四章课程选修与免修 第五章主、辅修和双专业、双学位第六章转专业与转学 第七章休学与复学第八章退学 第九章考勤与处分第十章毕业、结业和肄业第十一章自费岀国留学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和《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 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来函向学校本科生招 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有关证明。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 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休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 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退回生 源地,情节恶劣者,转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凡休检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暂不予注册。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 上医院(下同)诊断证明,短期内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校医院签署 意见,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往返路费和医疗费自理。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可以在下一年六月份向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入学申请,并提 交医院开具的健康检查及诊断证明,由学校医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六条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发给学生证。学生遗失学生证应向所在学院(系)办公室报告遗失原因,并提交补办学生证申请,由学院(系)办公室统一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登报声明作废(登报费用由学生支付),并按规定补发学生证。若补发后找到原学生证应主动交回教务处处理。学生证只作在校学生本人身份证明之用,持证人不得私自涂改,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弄虚 作假和一人持多证,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 第七条学生必须在每学年按学校规定准时交费,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不符合其他注册 条件的不予注册。每学期开学前两天为学生注册时间。学生必须按时持学生证到学院(系)办公室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旷课1 天按5 学时计,下同)。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按照《中山大学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管理规定》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凡休学、保留学籍或因其它原因离校的学生,未经批准复学者,不予注册。 学院(系)办公室对未准时回校注册的学生,要分别按病、事假或旷课记载,于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天向教务处报告学生到校注册情况。 第三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八条各专业设置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学生应当按照所在专业的教学计划和 培养方案规定的年限和学分要求,完成必修和选修课程的修读。 必修课是指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基本培养规格,要求学生

北京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七日第39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第57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 为做好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证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3月25日教育部第21号令),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新录取的研究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户口、工资关系等),按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手续,于规定期限内交纳各项费用。因故不能按时办理入学手续者,应书面向录取的学院(系、所、中心)请假,由学院(系、所、中心)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请假必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以及请假期满不报到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学生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和复查合格方予办理注册手续,获得学籍。体检或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对于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被录取者,或在报考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对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的研究生,由学生工作部、各学院(系、所、中心)或研究生院提出,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送研究生院院长审核,报校长会议批准。 第三条新生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一)健康检查发现患有疾病短期可治愈,暂不宜在校学习者; (二)因病请假一个月期满,仍未病愈不能报到者; (三)已怀孕,或于入学前分娩、从报到之日起仍需休产假一个月以上者。 因上述原因保留入学资格者须由本人申请,导师和所在学院(系、所、中心)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并报研究生院院长批准。属第(一)种情况的,须附校医院保健科诊断证明;属第(二)种情况的,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并经校医院保健科认定;属第(三)种情况的,应如实向学校申明。 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如本人在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提出申请,或通知其办理有关手续而无故逾期两周不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应于下学年新生入学前两周内提出恢复入学资格的申请,由校医院进行健康复查。复查合格者,由所在学院(系、所、中心)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附校医院复查合格证明,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报研究生院院长批准后,方能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复查不合格者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本人户口、档案等各种关系不转入学校(已转入者退回)。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日期返校,持研究生学生证到院

武汉理工大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武汉理工大学 单位代码:10497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邮政编码:430070 武汉理工大学 单位代码:10497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邮政编码:430070

武汉理工大学

含:高性能舰船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力学(080100) 01 (全日制)流体力学 02 (全日制)工程力学 结构工程(081402) 01 (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桥梁与隧道工程(081406) 01 (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道路与铁道工程(082301) 01 (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082303) 01 (全日制)交通规划与管理 02 (全日制)交通工程 物流管理(0823Z2) 01 (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全日制拟招 生人数: 238 (招收“推 荐免试生” 人数不超过 50%)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 语(选一) ③301数学一 ④825流体力学、866工程力学、 867船舶流体力学(选一)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 语(选一) ③301数学一 ④866工程力学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 语(选一) ③301数学一 ④866工程力学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 语(选一) ③301数学一 ④866工程力学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 语(选一) ③301数学一 ④914交通规划与管理综合、915 交通工程综合(选一)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 语(选一) ③301数学一 ④897物流管理专业综合一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西南交通大学章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西南交通大学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规定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按照报到须知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学校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凭有效证明,向所在学院请假,并由学院报研究生院备案。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第四条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研究生新生因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身心疾病、创新创业实践等无法按时报到入学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六条因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参加研 究生支教团等国家专项计划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具体要求及办理程序以国家当年相关文件为准。因身心疾病、创新创业实践等原因确需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以年为单位,且只能保留1年。 第七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须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 请表》并交研究生院审核,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因身体原因不宜在校学习者,需提交国家三级甲等医院的相关诊断证明)。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下一年度新生入学报到时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因身心疾病保留入学资格者须由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相关证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条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按学校规定按时返校,本人持研究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须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以外,一律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九条未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贷款或其他教育资助形式,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相关资助办法请见《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缓缴实施办法》。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案秩序和生活秩序,树立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规范学籍管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案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xx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请假须经学校招生部门批准方为有效。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各系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学校医院组织健康复查。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复查合格者,填发学生证,予以新生电子注册;待新生电子注册成功后,正式取得xx学院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被录取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其学籍,退回父母或抚养人所在地。情节恶劣的,由学校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由学校招生部门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并在通知之日起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原单位或回家治疗,户口迁回原籍;两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的待遇。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两周向学校招生部门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可以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所在系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交清学费或办理有关手续后予以注册。

学籍管理规定

学籍管理规定 一、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辽宁金融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视实际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条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为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复检,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生应当按学年缴纳学费并分学年办理注册手续(每学期开学后15天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申报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六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它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二、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七条凡教学计划内规定的课程,(包含必修课、选修课、实践教学、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及设计等)必须进行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学期成绩。学生首次考试及补考成绩均记入学生成绩单,并归入学生档案。 第八条学科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课的考核在每学期期末进行,考试形式根据学科特点以闭卷、笔试、或者实践为主;考查课以平时作业、测验、实验、课堂讨论为主。考查课课程考核应该于考试课考核前一周内结束。 第九条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和五级分制两种方式。 第十条考试课成绩采用百分制,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结合平时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含作业、提问、实验、测验、实验报告等成绩)占该课程成绩的比例在20%-40%; 第十一条考查课程成绩采用五级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由平时成绩(含作业、提问、实验、测验等)和阶段考试成绩组成。 第十二条独立开设实训课程,成绩评定构成及比例为:平时作业、提问占20%,平时实训占50%,综合实训占30%;非单独开设的实训课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成绩评定构成及比例为:平时作业、提问占20%,平时实训与理论课考试占80%(两者具体比例根据不同学科特点,由各系制定)。 第十三条单独设置的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设计等均以一门课程进行考核,按五级分制评分,不合格者需要补考。 第十四条公共体育课为必修课,不列入留、降级科目。成绩以五级分制评定。体育课成绩以学生出勤和课内教学以及课外锻炼活动进行综合评定。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活动者,学生本人出示医院诊断证明,经教务处同意后,体育课可灵活考核。擅自缺课致使体育课不及格者,必须补考。 第十五条百分制与五级制的互相折算关系为: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第十六条学生成绩单一式两份,由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签字后,学生所在系部、教务处各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教师要求更改学生成绩,需要书面申请,教研室主任、系主任、教务处长批准,并且四人同时在场核查是否有误,然后再决定是否更改。除“评定有误、合分有误、记分有误”外,不得更改成绩。 第十八条在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核查试卷,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查询,需要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由辅导员具体办理,学生本人不得参与核查过程。核查工作需要通知任课教师,经系部主任、教务处长同意,方可核查是否有误,然后决定是否更改。除“评定有误、合分有误、记分有误”外,不得更改成绩。毕业生成绩单由教务处负责打印,并装入学生档案。毕业生有其它原因需要查询或者出俱成绩证明,由教务处提供。 第十九条一门课程延续几个学期,则每学期均按独立一门课程考核。 第二十条学生参加考试,必须具备该课程的考试资格。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成绩以零分记: (一)学生无故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本学期授课学时的1/4者; (二)平时无故缺交作业、实验报告次数超过本学期总量1/4者。 考试前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并于考试前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以书面形式报系主管教学的主任审批,并报教务处审核后将名单向全院师生公布。 第二十一条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课程考核。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应该于考试前一周内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英语下课后选择(附答案)

Unit 11 1. Many traditional Chinese believe that high forehead is of great mental power. A. objective B. indicative C. directive D. decisive 2. Our country is in great danger; we must the whole nation to prepare themselves to fight. A. mechanize B. paralyze C. monopolize D. mobilize 3. the bad weather has delayed the flight, so it would be several hours before they could arrive. A. Presumably B. Respectively C. Imaginably D. Plausibly 4. A speech could inspire the audience and achieve the goal the speaker desired. A. productive B. provocative C. instructive D. ingenious 5. he is a very serious and strict scholar, but actually he is not that kind of person at all. A. Virtually B. Seemingly C. Decisively D. Likely 6. It’s difficult to someone politely, but we should try to learn to do so. A. remark B. flatter C. conflict D. contradict 7. A newspaper reader can select what he is interested in and what he thinks is boring or irrelevant. A. scan B. skip C. scrutinize D. dash A. accumulated C. attended D. participated 9. An experienced politician who knew better than to launch a campaign in troubled political waters, she intended to wait for a more occasion before she announced her plans. A. propitious B. provocative C. questionable D. theoretical 10. No matter how the revelations of the coming years may be, they will be hard put to match those of the past decade, which have transformed our view of the emergence of Mayan civilization. A. minor…dramatically B. profound…negligibly C. striking…radically D. bizarre…nominally Unit 12 1. He is innocent of the crime and we will him anyway. A. stand up to B. stand up for C. stand in for D. stand out for 2. A good education is an you can fall back on for the rest of your life. A. indoctrination B. inventory C. obligation D. asset 3. This poem a vision of a future world where human being and animals live in peace and harmony. A. conjures up B. imparts C. nurtures D. disdains 4. Two rakish-but-sweet men in pursuit of her feel . A. repellent B. palatable C. insidious D. ambivalent 5. Building a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has become a thing for China in the new era. A. prophylactic B. paramount C. permanent D. persistent 6. Don’t worry about the stain, it will if you use this brand of washing powder. A. brush off B. flush off C. break up D. lay off 7. He is not trustworthy. His behavior is no for his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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