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科研实验记录与整理

医学科研实验记录与整理
医学科研实验记录与整理

医学科研实验记录与整理

1 概述

1.1 科研的基本构成

※科研选题:确定要研究什么,为什么研究以及如何去研究(开题与方案设计);

※科研实践:将科研计划付诸实施的过程,即验证预期设想。需要记录实施过程,在过程中的发现证据并对重点问题进行讨论。

※科研总结:对科研实践中的发现和结果进行科研总结,分析与整理的过程(撰写论文、申报成果与专利、成果应用等)

1.2 科研记录定义与特点

※实验记录: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应用实验、观察、调查或资料分析等方法,获得真实结果的直接记录或统计的各种数据、文字、图表、图片、照片、声像等原始资料的直接记录。它是深入进行课题研究的基础资料。

※科研记录是对科研实践全部过程的客观、全面、准确的科学描述。其特点是:客观真实性(灵魂)、全面完整性(要求)、科学准确性(价值)

1.3 实验记录要求

※可溯源性:任何专业人员任何时候都能看得懂,容记录全面;

※可重复性:在相同实验材料及条件下可得到同样的结果;

※科学严肃性:科研轨迹科学,记录严肃认真。

2 科研实验记录的重要性

2.1 便于分析科研过程中的成败得失

※便于以后追查实验细节;

※发现与实验预期不一致的情况,充分把握和利用数据,分析并发现原因,以求突破;

※科学记录以便发现失败之处,避免在同一地方跌倒两次。

2.2 便于进行科研工作的归纳和总结

※科研的目的在于发现自然界中一切未知领域中有价值的现象和规律;

※论文发表是科研工作成就的具体体现;

※规的科研记录要求对各部分研究及时分析与总结,及时采集实验证据和图片资料;※科研总结使论文撰写更方便、准确;

※论文或其他成果资料都应当在记录里遭到原始的依据,体现真实性。

2.3 可以提供科研重复的依据和参考

※为进行本项研究所必需的必要重复实验提供参考;

※为以后类似研究工作中需要的重复实验提供资料;

※研究被置疑而需要进行补充或重复相同实验时,可以提供准确的参考。

2.4 有利于培养严谨的科学思维

※是培养自身能力的重要环节,不可忽视;

※合格的科研记录,必须体现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轨迹;

※认真严谨的科研态度。

2.5 实验记录审查合格才能毕业答辩

※实验记录是证明你做过科研,实验设计的科学性、可靠性以及发表论文的唯一依据。

3 实验记录书写原则

3.1 客观真实

※必须如实记录,当实验出现操作错误或失败时,不可篡改编造;

※有意或无意造成实验记录错误都将降低其科学价值;

※第一时间记录,不要写回忆录(当天写完,随身携带)

3.2 科学准确

※使用专业词汇、词语,避免歧义或容模糊;

※对实验数据量化处理,使用国际标准单位;

※采集的图片、照片客观准确。

3.3 结构完整

※实验记录应体现整个课题各部分之间的在联系;

※实验目的、材料、方法、结论前后均须一致

3.4 简明扼要

※科研记录不是以时间为顺序的流水账,不仅要表明我们做了什么,更重要的是我们怎么做的,需要以完整的科研思路为主线;

※科研实践中完全重复的技术操作可以先整理出标准操作技术规程记录,重复时可以写“按XX页XX 操作进行”;

※需要重点介绍或描述的部分一定要用准确的语言描述清楚。

3.5 标准规

※科研记录是为以后使用而进行的,为便于阅读与查找,科研记录各部分应根据研究容、实验容、实验过程等分层次记录;

※研究容、实验容和实验过程等都应该通过不同的标号[一、(一),1. (1)等]标记清楚;

※实验记录本的页码应该是连贯的,不能重复、缺页或跳跃——反映记录的严肃性和严谨性;

※科研记录应该按照标准和规书写,记录的研究资料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4 科研记录的正确书写格式

4.1 科研记录的组成部分

4.1.1 科研设计方案:通常放在记录本最前面。

※简述整个研究,包括

研究背景——研究进展、立题依据;

研究目的——希望证明或发现什么?

研究方案——通过怎样的过程完成;

前期准备情况——标本、试剂、技术方法。

另外,标本信息应包括:标本的入选标准、排除标准、入选数量、统一代码与编号等。

4.1.2 科研实践记录部分(重点)

※重点记录科研数据获得过程。

4.1.3 科研数据整理分析过程记录

4.1.4 重要参考资料

※包括重要的参考文献和相关技术方法的操作手册、指南等;通常放在记录本的后部,便于随时查阅。

4.2 科研实践记录的基本组成

4.2.1 封面:按要求填写相关容;

4.2.2 1~10页:预留填写开题报告和研究总体设计方案(立题依据、研究目标、研究容、拟解决关键问题、研究技术路线、研究特色与创新性、研究条件、存在问题、预实验结果、总体进度安排等)。

4.2.3 具体实验记录

※实验题目:具体到实验容;

※实验目的:解决什么理论、应用或技术上的问题;

※实验背景: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拟解决什么问题;

※实验时间:年、月、日、上下午,天气情况,温度;

※实验地点:具体到某研究室;

※实验人员:记录每一个参与操作的人员;

※实验材料:实验动物种属、品系、周龄/年龄、雌雄、病患群体;所有实验动物/个体名称统一编号,标明前期处理过程;

主要试剂批号、公司及配制时间;

仪器名称、编号、测量围、分度值等;

※实验方案设计:流程图/主要实验步骤;

※中途观察记录:观察实验的细节情况;

※实验结果:切片、照片和标本等要妥善保存,原始数据及统计分析均要详细记录,并标注实验结果取得的时间;

实验结果的记录应该力争客观和量化;

能用计量指标记录的尽量用计量指标;

※结果分析:对非预期结果要通过与同学和老师讨论、查阅文献资料、回顾实验过程等,从设计、技术和操作等层面认真分析原因;

无论成功、失败或出现异常结果都要分析可能原因;

提出新的可能和假设以及下一步实验改进措施;

※阶段性总结:在完成一组实验后,硬度对科研设计、技术方法、结果的完整性和可靠性等方面进行归纳与总结,得出阶段性研究结论;

将数据处理成表格、线形或柱状图、照片等;

重新审视原有科研设计与技术路线,为圆满完成课题研究把握好工作方向,也为最后

阶段的论文发表做好准备;

※下一步计划:在对实验结果分析的基础上,排除没有研究价值或偶然因素引起的结果;

根据结果确定重复或改进设计与方法;

※实验者及导师签字。

4.3 电子文件的整理与保存

※在正确地进行科研记录的过程中,电子文件与资料的保存十分重要;

※在纸质记录中要注明电子资料的页码;

※在电子记录中要注明保存相关电子文件与资料的文件夹和名称;

4.4 整个研究的分析与总结记录

科研记录不仅仅是实验操作记录。在完成所有实验操作过程后,对研究结果的整理分析过程也是科研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完整记录。

4.5 科研记录的整理与装订

在完成所有学业后,应对科研记录进行必要的整理和装订,扉页应根据科研记录的具体容列出目录,供以后参考和备查。

5 科研记录的书写技巧

5.1 从心里重视实验记录的书写

5.2 实验进行前需严谨设计

※对于需要多次重复的技术操作,可通过预实验来确定实验操作参数与步骤,并整理出标准操作技术规程;

※成品试剂盒第一次使用后,可整理出操作技术路线,仅对修改的部分进行记录即可保证记录简洁。

5.3 原始数据、图片采集技巧

※实验原始数据和原始图片是发现新现象、证明新假设的总要证据;

※需要记录时间——用带时间的数码相机拍照;

※需要记录大小——与对照或客观参照同时采集;

※需要记录变化——变化前后的结果尽量拍摄在同一原始图片上;

※原始数据尽可能原始化、计量化、及时化;

※尽可能与原始标注如标本序号等同时采集。

6 科研记录书写中的错误做法

※不分主次,层次混乱(章节、段落等);

※重复记录多次重复的操作;

※为了美观或其他目的修饰图片和数据;

※字迹潦草,无法辨认;

※涂改过多,缺少整洁(表观上不严谨);

※不按规进行记录(遗失重要信息);

※标本没有唯一的统一编号;

※保留的图片不在当时做详细说明与标注;

※记录容不完整:有过程无结果/有结果无分析讨论/有分析讨论无研究结论);

※研究容缺少呼应:论文中提及的n个指标或标本,而记录中没有对这些指标或标本的具体实验过程和结果记录;

※科研记录采用电子方式:原始记录必须使用纸质书写。

7 实验记录的基本要求

※必须由实验者自己记录,不能让他人代记;

※必须随实验随记录,不能作回忆性记录,如有必须注明;

※用笔应注意其性能使书写笔迹能长期保存;

※记录用纸应有可靠的编页方式,不能丢弃任何“废页”;

※实验记录是记录实验的过程和结果,每次实验工作结束时,应有分析性小结或总结;

※原始记录必须存档。

8 实验记录达到坏习惯

※用纸片随手记录实验数据,容易造成遗失;

※实验记录不及时,积累多天实验过程后回忆性记录;

※数据整理不及时,难以从中发现实验的某些规律,也难以对后续实验的实施和调整提供正确指导;※不记载实验的年份和时间或仅记录月日,影响资料的长期保存和对实验结果的分析

※仅保留阳性结果或与预期结果相符的结果;

附:

研究生实验记录规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科学研究工作的规化、科学化管理,提高科学研究实验记录质量,根据国家和我校科技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研究生(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生除外),包括非学历教育博、硕士研究生。研究生从入校之日起,每天的活动包括阅读文献、预实验、正式实验、临床实践、教学实践、社会调查、撰写论文、参加会议,即使休息也须如实记录,直至完成整个培养过程。

第三条实验记录是指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应用实验、观察、调查或者资料分析的方法,根据真实结果直接记录或统计的各种数据、文字、图表、声像等原始资料。

第四条实验记录的基本要:准确、完整、及时、规。不得伪造或者编造数据,不得随意涂改或者取舍,不得从其它本子上摘抄,不得写“回忆性”记录,须为真正意义的原始记录。

第五条实验记录的容通常应当包括课题名称、实验设计、实验名称、实验时间、实验人员、实验环境、实验方法、实验仪器和材料、实验结果和结果分析等容。

(一)课题名称。首次实验记录必须注明课题名称和经费来源。

(二)实验设计。研究生的实验设计一般即为开题报告容,研究生须将开题报告附于实验记录本首页,研究生和导师同时签名。

(三)实验名称。每个实验开始前须注明实验名称。

(四)实验时间。每次实验必须在记录纸的左上方按照年-月-日顺序记录实验日期和时间,例如:2011-3-21 8:00—11:00。

(五)实验人员。详细记录所有参加实验的人员。

(六)实验环境。对于环境条件敏感的实验,要详细记录实验当天的天气情况和实验室微小气候。

(七)实验方法。常规实验方法应当在首次实验记录时注明方法来源,创新实验方法必须详细记

录步骤和细节。

(八)实验仪器和材料。

1、实验研究:实验动物的种属、品系、微生物控制级别、来源及合格证编号;实验用菌种(含工程菌)、瘤株、传代细胞系及其来源;其它实验材料的来源和编号或批号;实验仪器设备名称、型号;主要试剂的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批号及有效期;自制试剂的配制方法、配制时间和保存条件等。实验材料如有变化,应在相应的实验记录中加以说明。

2、调查研究:研究的对象、样本的来源、抽样的方法、样本量大小的计算方法、调查表的设计、资料搜集方法等详细记录。

(九)实验结果。要准确记录定量观察指标的实验数据和定性观察指标的实验变化。在不同的时间点上,从同一个受试对象身上观测来的数据必须写在同一行上,不得打乱。实验结果不得修饰或涂改。

(十)结果分析。实验结果要做成败分析和明确的文字小结,图片和照片要附必要的文字说明。对于实验结果与预期结果不相符的,要详细记录并分析原因。

第六条实验记录用纸

(一)所有实验记录必须使用我校统一印制的实验记录本,不得随意用纸。

(二)一项科研课题的实验记录,应当记录在固定的一本或者几本记录本上,一个课题的多本记录,应当按照时间顺序编号使用。不得在同一记录本上记录其它课题的实验容。

(三)实验记录本不得擅自撕折、缺页,记录容不得涂改。挖补,要保证实验记录完整无缺。

(四)计算机、自动记录仪器打印的图表和数据资料按照16开纸大小折叠或剪贴在记录纸上。

第七条实验记录书写

(一)实验记录本(纸)竖用横写,书写必须使用黑色或蓝色的签字笔或者钢笔记录。不得使用铅笔或其它易褪色的书写工具书写。

(二)实验记录应当字迹工整,容清楚、整洁,不得潦草。

(三)实验记录必须用中文记录,要使用规汉字,不得用外文或者中外文混记,不得使用自造字和非规简化字。

(四)常用的外文缩写(包括实验试剂名称的外文缩写)必须符合规并且已经在出版界得到认可,首次出现时必须用中文加以注释。

(五)实验记录使用专用术语必须规,计量单位要采取国际标准计量单位,有效数字的取舍应当根据实验的要求而定,位数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取舍。

第八条实验记录不得随意删除、增加或者修改。确实因为写错必须修改者,应当注明修改容,在需要修改处画一斜线,不得完全涂黑,保证修改前的记录能够辨认,并且由修改人签字。

第九条实验图片、照片应当用胶水粘贴在记录的相应位置上,底片要装在统一制作的底片袋,相互对应编号后,用胶水贴在照片旁。不得用金属钉、胶带纸等其它材料固定图片、照片和底片,也不得将图片、照片和底片贴在记录纸背后。

第十条示意图、草图、表格应当使用必要的工具绘制。

第十一条带有密级的课题,必须在实验记录封面左上角注明密级,按照相应的规定管理。

第十二条实验记录要妥善保存,保持整洁、完好,避免水浸、墨污、卷边,无破损、不丢失。

第十三条实验记录的签署和检查

(一)每周实验后,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和记录人在记录后签名,以示负责。

(二)实验记录每两周由导师或课题负责人按照上述要求检查一次,并签署

检查意见和日期。

(三)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实验记录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研究生考核的重要容。

(四)学校将定期对实验记录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若检查不合格,将给予延期毕业、缓授学位的处理。

第十四条实验记录本的移交和归档

(一)研究生领用实验记录本时需到研究生学院办理。

(二)工作调动或不参加本项课题研究时,应将实验记录本及时上交课题负责人,课题完成后6个月全部实验记录移交各院系课题负责人。研究生可以复印其原始记录作为今后研究工作的参考。

(三)课题外部协作部分的实验记录,视产权归属情况进行相应移交和归档。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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