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账务处理_新规定

劳务派遣公司账务处理_新规定
劳务派遣公司账务处理_新规定

劳务公司账务处理

劳务公司,主要是中介服务, 主要是劳务成本费用的核算。

日常会计主要是核算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支出)、管理费用、整理好日常工资单证。

用到的科目主要有:

与资产负债表有关的主要有: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应付工资(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与利润表有关的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劳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本年利润、未分配利润。还有可能用到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劳务公司为派遣单位代发工资,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整理好收发的证明类手续)。

收到用工单位转来的工资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代发工资支付时,

借: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劳务公司应该按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可以开具劳务费,按收取的劳务费全额缴纳增值税,征收税率为5%(附加税费按核定的税率征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地区、业务员或介绍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根据劳务进度开具)

计提被派遣人员工资。

借:劳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或者是含社保费用)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单位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或者是含社保费用)

贷:银行存款

支付社会保险。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单位部分

贷:银行存款

支付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若有专票可抵扣)

贷:银行存款

计提(增值税抵扣后计提)城建税、教育及教育附加、企业所得、印花税借:税金及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城建税、教育及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

银行存款(直接支付印花)

支付增值税、城建税、教育及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及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支付日常业务费用(如:出差费,接待费等)

借:管理费用/劳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计提公司人员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工资总表法)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单位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支付社会保险。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单位部分

贷:银行存款

支付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结转劳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月结转损益(若有利润每月计提资本公积,年底统一计算)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管理费用

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成本

本年利润(贷方为盈利)

全面营改增后劳务派遣的法务、财务和税务处理及例解本文作者

中国知名财税实战派专家肖太寿博士,刘佩兰(中冶建筑研究院上海中国京冶上海财务部副经理),肖博士将于8月17日亲临广州讲授“营改增”应对之策,详情请浏览文末。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最大特点是被派遣的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雇佣法律关系,劳务派遣涉及到相关的法务、财务和税务处理。

一、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务处理

1、劳务派遣工的用工范围和和用工比例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 号)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第66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只有三性岗位才能使用劳务派遣工)。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同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 号)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2、劳务派遣工的法律地位和享有的权利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 号)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65号令)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基于此规定,劳务派遣工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者,是劳务派遣公司聘用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基于此规定,劳务派遣工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用工单位必须承担被派遣者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劳务派遣税务处理

1、用人单位接受劳务派遣工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注意该条中的“各项相关费用”是指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职工福利费

用。“直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将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费用直接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而不是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

2、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务用工的增值税处理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劳务派遣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具体的劳务派遣服务的增值税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的规定,主要体现以下两点: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根据以上税收法律政策规定,劳务派遣公司的增值税处理可以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劳务派遣公司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即一般纳税人的劳务派遣公司从用人单位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1+6%))×6%计算增值税销项税;

二是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劳务派遣公司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1+5%))×5%。

3、劳务派遣公司增值税计税方法选择的分析

根据财税[2016]46号文件的规定,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不同计税方法的选择,影响劳务派遣企业的税负高低的关键在于税负的临界点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劳务派遣公司税负临界点的计算

假设劳务派遣公司含税销售额为A,其中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社保费用、福利费用等为B,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为C,计算税负的临界点的计算如下:

(A-B)÷(1+5%)×5%=A÷(1+6%)×6%-C,

由此计算出临界点:A =111.3C-5.3B,

当A>111.3C-5.3B,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差额纳税)有利;

当A<111.3C-5.3B,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有利。

案例分析:一般纳税人的劳务派遣公司增值税计税方法选择的分析

中国京冶公司(用工单位)与上海佩兰人才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期支付劳务派遣公司费用100万元(劳务派遣公司出具劳务费发票100万元),其中支付

被派遣劳动者工资78万元,社保费用10万元,福利费用2万元,管理费用10万元,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万元。

①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上海佩兰人才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

应缴增值税=100÷(1+6%)×6%-1

=94.34×6%-1

=4.66(万元)

②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差额纳税)计算上海佩兰人才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

应缴增值税=(100-78-10-2)÷(1+5%)×5%

=9.52×5%

=0.48(万元)

因此,含税销售额A>111.3C(增值税进项税额)-5.3B(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社保费用、福利费用等)即:100>-365.7(111.3×1-5.3×90),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比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更省4.18万元增值税(4.66-0.48).

2)小规模纳税人的劳务派遣公司税负临界点的计算

假设劳务派遣公司含税销售额为A,其中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社保费用、福利费用等为B,计算税负的临界点的计算如下:

(A-B)÷(1+5%)×5%=A÷(1+3%)×3%

由此计算出临界点:B÷A =38.83%

当B >A×38.83%,选择简易5%的征收率计税方法(差额纳税)有利;

当B<A×38.83%,选择简易3%的征收率计税方法有利;

3)结论

第一,劳务派遣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按一般计税方法或者简易计税方法(差额纳税)

的临界点参考值是:

含税销售额A =111.3C(增值税进项税额)-5.3B(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社保费用、福利费用等)

第二,劳务派遣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简易5%的征收率计税方法(差额纳税)或者选择简易3%的征收率计税方法的临界点参考值是:

B(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社保费用、福利费用等)÷(含税销售额)A=38.83%

三、劳务派遣单位增值税开票处理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1、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发票开具: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用人单位接受服务方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选择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发票开具:依照5%征收率(差额纳税),按照差额办法开具发票。

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的规定,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按照差额办法开具发票:即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和扣除额(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在差额开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接受劳务派遣服务方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3、小规模纳税人的劳务派遣公司选择简易计税3%征收率征税的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到当地税务机关全额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人单位接受劳务派遣服务按取得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四、劳务派遣公司选择差额纳税的会计处理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会计处理差额纳税会计处理

劳务派遣企业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例如,一般纳税人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100 万元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1000,000/(1+5%)×5%=47,619元,则: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47,619

主营业务成本952381

贷:银行存款1000,000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会计处理差额纳税会计处理

劳务派遣企业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例如,如果小规模劳务派遣企业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5万元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50000/(1+5%)×5%=2381元,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381

主营业务成本47619

贷:银行存款50000

劳务派遣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北京XXXXX有限公司 xx年8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招聘及录用 (2) 第三章劳动合同 (4) 第四章法律责任与劳动纪律 (4) 第五章岗位管理 (5) 第六章培训考核 (6) 第七章员工奖惩 (6) 第八章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9) 第九章社会保险 (10) 一、社会保险的种类和缴费基数 (10) 二、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 (11) 四、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 (12) 五、社会保险的停止和退出 (13) 第十章休假及假期管理 (13) 第十一章附则 (16)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公司的工作秩序,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劳务派遣员工是指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往公司工作的劳动者(以下简称派遣员工/员工)。当前与公司建立劳务派遣关系的公司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遣公司”),如遇公司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变更,不影响本制度执行。 三、派遣员工应如实向公司及派遣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派遣公司及本公司。 四、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依法制订的派遣员工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的管理,积极完成公司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招聘及录用 一、应聘者由派遣公司推荐面试的,面试时须提供有派遣公司出具的介绍信。 二、应聘者应如实向提交公司规定的下列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或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 2、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具有特殊技能的员工) 3、身份证或可以证明身份的证明 4、公司指定的其他材料 三、参加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公司保留调查核实员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因个人资料失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四、入职员工必须持有入职体检结果正常的体检报告,身体状况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用。 五、被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办公室报到,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提交个人入职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离职证明、体检报告),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领取工作用品等; 2、入职培训;

新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和劳务公司三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河北立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公司订劳动合同被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上述被派遣的劳动者特指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依据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二)劳务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由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两年。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 第六条经用工单位书面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公司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三)劳动报酬 第九条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务费(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由公司确定(月薪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标准),且劳务派遣员工无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需按派遣员工工资足额缴交。被派遣员工工资由本公司按照用工单位提供的业绩考核情况登记表(或工资表)为被派遣员工支付,也可签订《补充协议》后,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 第十条派遣员工工资的支付办法: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规

劳务派遣服务方案

劳务派遣服务方案 一、公司简介: 四川新航线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为企业选拔、培养优秀人才,为人才拓展职业舞台”,实现企业与人才的合理配置,促进用工企业与人才共同发展的专业人力资源开发企业。 公司业务涉及:建筑、机械、电子、食品、服装、制药、矿山、水利、电力、铁路、市场营销等多个领域。 近年来,承蒙社会各界及合作伙伴的支持和认可,公司业务得以迅猛发展,业务范围已由绵阳拓展至全国各地,并逐步形成年求职信息登记2万人次以上;代理招聘、劳务派遣5000人以上;委托培训、顶岗实习2000人以上;为求职者和用工企业搭建起了一个完善的就业服务平台。 我们的部分合作伙伴:中国重汽、四川长虹、美菱、际华3536、富士康、仁宝科技、中国水电、华硕电脑、北大方正、万科、杉杉集团等。 二、劳务外包(派遣)服务综述: 劳务外包(派遣)业务是一种可跨地区、跨行业新型的用工方式。用工单位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公司派遣所需员工。并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负责员工的管理。其最大特点是劳动力的使用与管理相分离,人力资源公司雇佣工人但不使用工人,用人单位使用工人但不雇佣工人。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定《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签定《岗位协议》,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只有使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关系。 三、劳务派遣的优势: 1、有利于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做到拥有全面的市场竞争优势。同业企业的竞争已由传统的价格竞争、功能竞争和品质竞争等转向了响应能力竞争、客户价值竞争和技术创新竞争。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将日常繁杂的事务性工作(员工招聘、劳动关系及档案管理、社保申报缴纳、劳动纠纷处理等)交由专业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即可集中力量参与企业高层的战略规划,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2、有利于提高组织的适应性。使用劳务派遣服务的企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企业因业务量的突然增加所产生的人才需求、弥补暂时人才空缺、替代缺席的员工、满足季节性人才需

劳务派遣公司申请报告

劳务派? 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动关系和用人主体相分离的多元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力资源市场根据社会需求而开办的新的人才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企业是组织下岗职工采取劳务输出形式实现再就业,以劳务服务为经营项目的企业。组建劳务派遣企业是对年龄较大,有一定就业能力或对企业依赖性较强的下岗职工提供的一种较稳妥的促进就业措施。通过劳务派遣企业与用工单位洽谈劳务输入输出条件,避免了下岗职工个人求职过程中所受的种种歧视,规范了用工单位的劳务输入输出行为,有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劳务派遣的作用(优势) 相关资料:什么是“劳务派遣”化、灵活性、弹性化的新型用人模式,其实质就是用人单位向派遣机构租赁劳动力,用人与管人相分离。 ①劳务派遣有三个主体:派遣机构、派遣员工、用人单位。 ②派遣机构按照用人单位的条件和要求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其他劳动保障事务:但不直接使用员工。 ③用人单位只管使用派遣机构派来的员工,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 ④派遣员工同时接受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对其岗位的双重管理,作为派遣机构的员工,他们必须按用人单位要求的数量和质量完成任务。 劳务派遣不同于传统的劳务中介还在于对就业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对各级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街道、社区劳务保障服务机构的信息搜集引导,并依托全省各层次的技能培训机构,为员工实施省内、省外、境外就业的各个环节需要开展的各类培训、咨询、代理等一条龙服务,进而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由自发无序向依法有序转移。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具有很多优势。 一、用人单位的优势: ①人事管理便捷专业。用人单位不需要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使用这些人员时,可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用人需求,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派遣员工,具体的日常劳动事务管理工作包括解除劳动关系等事务,全部由派遣公司负责完

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派遣公司管理制度我公司的宗旨是:发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力市场和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我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我公司各项劳务派遣活动依法进行,遵循诚信、真实、合法、公平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同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根据《公司章程》任命总经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或可设监事一人。并设置财务部、管理部、等负责相应事务,各部门设置负责人部长一人。 第三条、由总经理提名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我公司实行事务会议制度,主要研究处理业务活动和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务性问题。公司事务会议由总经理召开主持,至少

每月召开一次。 第二章人事与劳动管理 第五条、我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由总经理批准决定 第六条、聘用人员应当依法签订聘劳动合同,并建立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职业资格并取得有效执业证件。我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兼职管理或劳务人员。兼职人员除工作时间较灵活外,应视同全职员工管理。我公司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我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在聘用期满后可以续聘,不合格者不予续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总经理决定可以解聘或辞退: (一)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错误,严重损害我公司声誉的; (二)有渎职、失职行为,使我公司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违法乱纪或者不履行员工义务受司法机关或我公司处分或惩戒的; (四)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其他岗位的; (五)违法犯罪被-迫究法律责任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六)有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解聘或辞退情形的。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北京恒信瑞畅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三)劳动合同 第八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第十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劳务派遣公司申请报告

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力资源市场根据社会需求而开办的新的人才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企业是组织下岗职工采取劳务输出形式实现再就业,以劳务服务为经营项目的企业。组建劳务派遣企业是对年龄较大,有一定就业能力或对企业依赖性较强的下岗职工提供的一种较稳妥的促进就业措施。通过劳务派遣企业与用工单位洽谈劳务输入输出条件,避免了下岗职工个人求职过程中所受的种种歧视,规范了用工单位的劳务输入输出行为,有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劳务派遣的作用(优势) 相关资料: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动关系和用人主体相分离的多元化、灵活性、弹性化的新型用人模式,其实质就是用人单位向派遣机构租赁劳动力,用人与管人相分离。 ①劳务派遣有三个主体:派遣机构、派遣员工、用人单位。 ②派遣机构按照用人单位的条件和要求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其他劳动保障事务:但不直接使用员工。 ③用人单位只管使用派遣机构派来的员工,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 ④派遣员工同时接受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对其岗位的双重管理,作为派遣机构的员工,他们必须按用人单位要求的数量和质量完成任务。 劳务派遣不同于传统的劳务中介还在于对就业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对各级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街道、社区劳务保障服务机构的信息搜集引导,并依托全省各层次的技能培训机构,为员工实施省内、省外、境外就业的各个环节需要开展的各类培训、咨询、代理等一条龙服务,进而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由自发无序向依法有序转移。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具有很多优势。 一、用人单位的优势: ①人事管理便捷专业。用人单位不需要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使用这些人员时,可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用人需求,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派遣员工,具体的日常劳动事务管理工作包括解除劳动关系等事务,全部由派遣公司负责完

最新劳务派遣方案计划书

编号: 劳 务 派 遣 方 案 书 选择博乐——

就是选择专业 就是选择规范 就是选择满意 就是选择共赢 目录

第一部分??????????????????????????公司简介 第二部分??????????????????????????劳务派遣的定义 第三部分??????????????????????????劳务派遣的好处 第四部分??????????????????????????项目服务与管理 第五部分??????????????????????????客户服务与关系维护 第六部分??????????????????????????员工管理与服务 第七部分??????????????????????????派遣服务报价函 第八部分??????????????????????????承诺 第一部分公司简介 重庆市博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专业化公司。公司以专业从事劳务派遣为核心业务,专门为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类跨地区、跨省、跨国公司,

提供全方位的、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与蓝领服务商,包括 :劳务输出,人事代理,蓝领供应,劳动保障事务 代理,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招工代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安置等业务。作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生力军,拥 有先进的管理理念、高效的管理团队、良好的政府关系的背景以及大 量的蓝领储备与供应,公司始终信守着“规范化管理、专业化服务、职业化培训 .雇主式派遣”这一使劳务派遣管理服务模式,倡导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通过全方位的专业服务帮助用人单位 简化流程、节约时间和成本,使之可以专注其战略核心,也使员工获得更多更好的福利选择,提高员工的 工作满意度 ! 我们的优势 服务专业化:公司拥有一批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人力资源管理的高素质员工组成的专 业团队, 90%以上具有人力资源及其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平均年龄 30 岁。同时聘请了一大批实践经验丰富的劳动保障管理专家和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等作为公司的智囊顾问团。并按照专 业化分工设立市场部、派遣事业部、培训工作部、人才推荐部等业务部门和社会保险部、法律事务部、综 合管理部等后勤支持部门。 管理规范化: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众多专家顾问的操作经验,制订了针对派遣员工切 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详细的服务流程和协议合同文本,包括劳务派遣、招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 工伤处理、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等流程和表格,以及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以及员工手册等,从根本上降 低了用人风险,保证了派遣服务的规范化。同时我们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服务标准,即在工资、保险的误差 率、事务处理的速度与效率,走访频度,客户与员工的满意度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与承诺。 方案差异化:公司在给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时,力求针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性质、不同的转包对 象,甚至在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均会采取不同的方式与方法,以最大限度降低成本,规避风险。 雇主式派遣:“雇主式派遣”即区别于目前劳务派遣普遍为客户提供的用工招聘、面试、签订劳动合 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等中介式派遣的一种全新的、更高层面的专业化劳务派遣管理服务模式,它是对现有“中 介式派遣”的质的提升。“雇主式派遣”与中介式派遣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不仅仅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单 纯局限在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上,而是作为被派遣劳动者的真正雇主,对被派遣劳动者在承担着劳 动法律责任的同时,对被派遣劳动者还承担着教育培训责任、职业生涯规划和企业文化培养的责任以及为被 派遣劳动者构建互相尊重,心情舒畅、快乐和谐的工作氛围和良好人际关系的责任。从而全面回答了当前 “三角雇佣关系”中“谁是劳动者的雇主、劳动者在为谁工作、谁

劳务派遣申请书

劳务派遣申请书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申请单位盖章:

填表说明: “申请单位盖章”处所盖印章的字迹应清楚;拟新开设劳务派遣单位的不需盖章,只需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并在企业名称后面加上“(预先核准)”;在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划“√”;“企业名称”应与印章上的名称完全一致;“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和“工商注册日期”应填写完整、清楚;“注册资金”的单位为万元;“经营范围”应填写“劳务派遣”;“注册地区”应按“XX省XX市XX县(区)”填写;“邮政编码”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便于日后有关文书的邮寄送达;“经营地址”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按照“XX县(区)XX街道XX号”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应填写现任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该“姓名”应与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姓名”完全一致;“身份证号码”应填写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号码(18位数字);申请单位留下的“联系电话”、“联系传真”和“电子邮箱”应是申请单位经办人员的常用电话(手机)、传真和邮箱;“申请事由”按以下几种情形填写:申请前已经开展了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填写“已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前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填写“拟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申请人,填写“新开办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填表人姓名”中所填人员应是经办人员;“填表日期”可

劳务公司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派遣管理制度 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劳务公司派遣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务派遣的管理,劳务公司派遣管理制度。 2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按照时间向派遣单位支付管理费用、派遣员工工资。 3程序 3.1用人单位的选择 3.1.1劳务派遣管理实行机构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用人单位由公司负责选择确定。 3.1.2 公司负责处理用工单位和派遣人员对用人单位的投诉,每年对用人单位服务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评估。 3.1.3

在评估中对未达到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基本服务标准的用人单位进行督导,连续两次或累计三 次被督导的用人单位将被终止合作关系。 3.1.4为确保服务质量, 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用人单位由公司根据用人单位过往业绩、行业经验等综合服务能力指定,由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各单位、部门不得自行选择。 3.2劳动关系管理 3.2.1派遣人员的人事及劳动关系均隶属于用人单位,所有与人事及劳动关系相关事宜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3.2.2派遣期限由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确定。派遣期限一般不低于10个月。 3.2.3用工单位可以为派遣人员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根据派遣期确定且计入派遣期。试用期设定具体如下: 1)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试用期为三个月; 2)无学历的岗位操作工,试用期为一个月; 3.2.4派遣人员的党、团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团员活动或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党动。 3.2.5派遣人员档案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

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 (年度) 经营许可证号: 单位名称(盖章): 申报日期:

填写说明 1.本报告书为初次申请、延续申请、变更申请、注销申请、备案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时,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并提交。 2.本报告书中栏目所填数据时间截点为每年12月31日的数据。 3. 本报告书中劳动合同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社会保险情况三部份所填数据,仅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单位自身工作人员。 4.本报告书“劳务派遣接收单位情况”栏中,行业一栏以“数字”代码填写即可:①机关事业;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③高新企业;④制造业;⑤金融业;⑥服务业;⑦其它,该栏可以填多项。 5.本报告书“劳务派遣接收单位情况”栏中,与劳务派遣单位有关联的用工单位数量,需同时填列所涉及的用工单位名称、岗位、派遣人数及派遣期限,如表栏填写不够,可另附明细表格。 6. 《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应提供原件。同时需提交材料:①劳务派遣单位上年度工作总结;②劳务派遣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及复印件;③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⑥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⑦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⑧变更事项及其它。 以上需提交材料出示原件并经当场核对后返还并,提交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章,多页材料还需盖骑缝章。 7. 本报告书一式三份由劳务派遣单位填报,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填写完整、属实,并加盖公章后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备案。一份由劳务派遣单位存档,一份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存档,一份报送所辖地市劳动保障部门存档。

劳务派遣公司申请报告

劳务派? 劳务派遣就是一种劳动关系与用人主体相分离得多元遣业务就是近年我国人力资源市场根据社会需求而开办得新得人才中介服务项目,就是一种新得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与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得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企业就是组织下岗职工采取劳务输出形式实现再就业,以劳务服务为经营项目得企业。组建劳务派遣企业就是对年龄较大,有一定就业能力或对企业依赖性较强得下岗职工提供得一种较稳妥得促进就业措施。通过劳务派遣企业与用工单位洽谈劳务输入输出条件,避免了下岗职工个人求职过程中所受得种种歧视,规范了用工单位得劳务输入输出行为,有利于劳动力市场得健康有序发展。 劳务派遣得作用(优势) 相关资料:什么就是“劳务派遣”化、灵活性、弹性化得新型用人模式,其实质就就是用人单位向派遣机构租赁劳动力,用人与管人相分离。 ①劳务派遣有三个主体:派遣机构、派遣员工、用人单位。 ②派遣机构按照用人单位得条件与要求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其她劳动保障事务:但不直接使用员工。 ③用人单位只管使用派遣机构派来得员工,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 ④派遣员工同时接受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对其岗位得双重管理,作为派遣机构得员工,她们必须按用人单位要求得数量与质量完成任务。 劳务派遣不同于传统得劳务中介还在于对就业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对各级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街道、社区劳务保障服务机构得信息搜集引导,并依托全省各层次得技能培训机构,为员工实施省内、省外、境外就业得各个环节需要开展得各类培训、咨询、代理等一条龙服务,进而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由自发无序向依法有序转移。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具有很多优势。 一、用人单位得优势: ①人事管理便捷专业。用人单位不需要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使用这些人员时,可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用人需求,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派遣员工,具体得日常劳动事务管理工作包括解除劳动关系等事务,全部由派遣公司负责完成, 平时只要对派遣员工做出相关得管理规定,按分配得工作任务进行管理、考核。合同期满,与劳务派遣公司得合同终止,就是否续签合同,主动权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在增加业务时增加人员,在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用人十分机动灵活。 ②减少用人单位劳动纠纷。在我国相关得法律、法规与有关政策指导下,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派遣服务协议,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只就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这样用人单位就可避免与派遣员工在劳动关系上出现得纠纷。 ③有利于用人单位解决“进人容易,出人难”得问题。现在得用人单位用人多体现为时效性与阶段性,用人单位使用职工最担心就是“人一进来,就得管—辈子”得用人模式。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解除了用人单位得后顾之忧,派遣员工无论到哪里工作,劳动关系始终在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企业版)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第二章、招聘方式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八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第十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劳务派遣申请书

劳务派遣申请书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填表说明: “申请单位盖章”处所盖印章的字迹应清楚;拟新开设劳务派遣单位的不需盖章,只需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并在

企业名称后面加上“(预先核准)”;在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划“√”;“企业名称”应与印章上的名称完全一致;“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和“工商注册日期”应填写完整、清楚;“注册资金”的单位为万元;“经营范围”应填写“劳务派遣”;“注册地区”应按“XX省XX市XX县(区)”填写;“邮政编码”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便于日后有关文书的邮寄送达;“经营地址”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按照“XX县(区)XX街道XX号”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应填写现任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该“姓名”应与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姓名”完全一致;“身份证号码”应填写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号码(18位数字);申请单位留下的“联系电话”、“联系传真”和“电子邮箱”应是申请单位经办人员的常用电话(手机)、传真和邮箱;“申请事由”按以下几种情形填写:申请前已经开展了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填写“已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前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填写“拟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申请人,填写“新开办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填表人姓名”中所填人员应是经办人员;“填表日期”可等受理机构核验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再填,或在补正补齐申请材料后再填。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的宗旨是:发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力市场和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公司各项劳务派遣活动依法进行,遵循诚信、真实、合法、公平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同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根据《公司章程》任命总经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或可设监事一人。并设置财务部、综合事务管理部负责相应事务,各部门设置负责人部长一人。 第三条、由总经理提名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公司实行事务会议制度,主要研究处理业务活动和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务性问题。公司事务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各主管领导参加,至少每月召开一次。

第二章人事与劳动管理 第五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由综合事务部按人员需求择优选用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聘用人员应当依法签订聘劳动合同,并建立信息档案。 第七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职业资格并取得有效执业证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兼职管理或劳务人员。兼职人员除工作时间较灵活外,应视同全职员工管理。 第八条、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并应当履行相应的责任及义务。 第九条、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在聘用期满后可以续聘,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公司会议决定可以解聘或辞退:(一)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错误,严重损害我公司声誉的; (二)有渎职、失职行为,使公司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违法乱纪或者不履行员工义务受司法机关或公司处分或惩戒的; (四)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其他岗位的; (五)违法犯罪被迫究法律责任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六)有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解聘或辞退情形的。 第十一条、公司聘用的员工实行效益奖励工资(或者其他的工资形式),其中行政辅助人员采取岗位定额工资形式。公司根据经济效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完整版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劳务)协议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章违纪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的原则,尊重事实依据,依法处理。 劳动合同 第九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第十条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工伤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应与被派遣员工在发生实际用工情况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员工要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若派遣员工不适应工作,应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或者民事赔偿。 第十七条公司的员工上岗后7个工作日内,若发现派遣员工不符合用工单位的岗位,或者是上岗员工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违规操作,由公司核实相关情况。若情况属实,可对派遣员工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派遣员工到达工作单位后,如果发生工伤事故,由公司积极协助进行处理。符合国家工伤认定标准的,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对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赔偿额度依据工伤条例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被派遣员工因病造成无法正常工作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1

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需提交的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 计报告,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明或租赁办公场地在 三年以上的租赁合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服务场所和设 施。 服务场所办公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应设有接洽会客室、档案室、工作人员办公室和必要的辅助用房等。开展业 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包括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 电话机、文档柜、网络设备和网络服务和信息管理系统等设 备设施清单。 五、劳务派遣专职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花名册、身份证 明、资质证明。初设劳务派遣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人,专职管理人员按派遣员工300:1的比例原则配置。劳务派遣专职管理人员取得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相应职业 资格证书,包括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 印件;人力资源管理师(或相应技术职称)并具备2年以上从业经验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控制度、财务管理 制度、风险防控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密制度、收费

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应当 参照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示范样本)、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 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八、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用工 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 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 的责任。同时,还应载明派遣岗位的性质(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或执行特殊工时岗位)。 九、2013年7月1日前已经办劳务派遣业务的按运营 要求和服务规范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十、劳务派遣单位劳动用工备案情况。 十一、有异地劳务派遣业务的需提交劳务派遣单位异地 派遣备案登记表。 十二、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统计表。

劳务派遣服务实施方案

劳务派遣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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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服务方案 一、公司简介: 山西斯瑞学生就业服务有限公司隶属于山西省企业联合会(山西企联)人才服务中心,于2012年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公司依托山西省企联协会一万余家会员单位与中企联协会的广泛企业与人才储备资源,同时拥有一支专业化的精英服务团队,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岗位外包、猎头服务、大中专毕业生档案挂靠及落户等服务。 公司拥有广泛的人才招聘渠道、丰富的人才储备库以及专业的业务支持,并与山西省内多家大中专院校、专业技能培训机构、企业家联盟等都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证了高质量劳务人员的不断输出,切实为缓解企业用工困境,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少劳务纠纷而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营理念: 创新求变、领先一步;以信兴业、以质取胜 服务理念: 1、客户的需求就是我们的服务准则;客户的满意就是我们的价值体现 2、全程式、全方位为客户开发和提供创新的增值服务 企业特色及优势: 1、受理工伤先行赔付 2、业务全面,服务到位

3、拥有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团队 4、拥有最广泛的企业合作资源、人才储备资源以及专业的业务支撑 二、劳务外包(派遣)服务综述: 外包(派遣)业务是一种可跨地区、跨行业新型的用工方式。用工单位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公司派遣所需员工。并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负责员工的管理。其最大特点是劳动力的使用与管理相分离,人力资源公司雇佣工人但不使用工人,用人单位使用工人但不雇佣工人。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定《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签定《岗位协议》,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只有使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关系。 三、劳务派遣的优势: 1、有利于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做到拥有全面的市场竞争优势。同业企业的竞争已由传统的价格竞争、功能竞争和品质竞争等转向了响应能力竞争、客户价值竞争和技术创新竞争。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将日常繁杂的事务性工作(员工招聘、劳动关系及档案管理、社保申报缴纳、劳动纠纷处理等)交由专业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即可集中力量参与企业高层的战略规划,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2、有利于提高组织的适应性。使用劳务派遣服务的企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企业因业务量的突然增加所产生的人才需求、弥补暂时人才空缺、替代缺席的员工、满足季节性人才需求,避免在企业减产时解雇员工,提高员工满意度。 3、有利于降低企业用人风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承受多种类型经营风险,在人力资源管理中体现为招人或用人失误的风险。使用劳务派遣服务,

劳务派遣申请报告

劳务派遣申请报告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申请报告 第一章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负责人: 法人:***;总经理:*** 4、注册资金:200万元 5、公司成立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海东路******* 6、营业范围:经济贸易咨询;销售食用农产品;网上经营、销售花卉、针纺织品、日用杂货、工艺品(不含文物)、珠宝首饰、化妆品、体育用品(不含弩)、服装鞋帽、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钢材、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眼镜;打字复印;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家庭劳务服务;洗衣代收;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餐饮管理;儿童游乐设施经营(不含电子游艺);企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市场调查;企业策划;技术推广;美容、理发;城市园林绿化;销售食品;人才中介服务。 第二章必要性 我单位实际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申请理由: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组织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企业是组织下岗职工采取劳务输出形式实现再就业,以劳务服务为经营项目的企业。组建劳务派遣企业是对年龄较大,有一定就业能力或对企业依赖性较强的下岗职工提供的一种较稳妥的促进就业措施。通过劳务派遣企业与用工单位洽谈劳务输入输出条件,避免了下岗职工个人求职过程中所受的种种歧视,规范了用工单位的劳务输入输出行为,有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章可行性 我单位实际具备开展劳务派遣的条件和能力: 我单位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优越的办公条件,充足的人力,充足的资金保证。1人事管理便捷专业。用人单位不需要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使用这些人员时,可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用人需求,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派遣员工,具体的日常劳动事务管理工作包括解除劳动关系等事务,全部由派遣公司负责完成,平时只要对派遣员工做出相关的管理规定,按分配的工作任务进行管理、考核。合同期满,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终止,是否续签合同,主动权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在增加业务时增加人员,在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用人十分机动灵活。 2减少用人单位劳动纠纷。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指导下,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派遣服务协议,派遣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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