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

成都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
成都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

成都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术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依申请公开,是指本市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义务人)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权利人或申请人)基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遵循原则)

依申请公开应遵循严格依法、真实快捷、方便申请人知晓的原则。

第四条(工作职责)

义务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具体承办受理、审核、协调、答复等事项。

如公开申请内容较为复杂或需要多个部门协作办理,可以提请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组织重大依申请公开事项会商。

第五条(受理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范围为除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其余政府信息。

因不具备条件暂时不能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应列入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

第六条(不公开信息)

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外,权利人申请公开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除公开征求意见的文件草案外,属于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因其内容不确定,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或者社会稳定的,也不予公开。第七条(申请形式)

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申请表,并通过书面或数据电文形式提交。确有困难的可口头申请,由义务人代填申请表。

书面形式提交应在义务人受理现场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完成(须在信封或传真件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据电文形式提交应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f4076633.html,)在线填写完成。

义务人应通过印发、传真、网络下载等多种方式免费为申请人提供申请表文本。

第八条(申请内容及核实)

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提供以下真实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及用途;

(三)对公开形式的具体要求。

身份信息不完整的申请,义务人可以不予受理。与申请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义务人可以不予提供。

义务人在受理与申请人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信息公开申请时,应对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进行核实。

第九条(申请处理)

义务人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一)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明确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或直接向申请人提供;

(二)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被申请义务人掌握范围的,如能确定该信息公开义务人的应当将申请转递相应义务人,同时告知申请人,如不能确定该信息公开义务人的应当

告知申请人;

(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同一申请人向同一义务人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的公开申请,义务人可以不重复答复。

义务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全过程应建立完整记录。第十条(协调)

义务人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义务人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作区分处理的,义务人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第十一条(时限要求)

义务人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义务人分管负责人审查同意后可以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的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义务人需要征求第三方意见的,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二条(中止公开)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待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义务人的中止或恢复期限,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十三条(提供方式)

义务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其他适当形式提供并向申请人做出说明。

对阅读、行动有困难的申请人,义务人应当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十四条(信息更正)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义务人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有权要求义务人予以更正。义务人无权更正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其他义务人,并告知申请人。第十五条(收费及减免)

义务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义务人审核同意,

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禁止)

义务人确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得通过企业、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个人以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向申请人提供。

第十七条(申请人权利维护)

申请人认为义务人不按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单位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根据情况回复申请人。

申请人认为义务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责任追究)

义务人在办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将按照《成都市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责任。

第十九条(解释机关)

本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文件

成都市人民政府文件 成府发…2008?7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建设西部商贸中心和现代服务业基地,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精神,现就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有关政策提出以下意见:一、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建设,重点发展总部经济、旅游产业、服务外包、科技商务、文化创意、物流配送、市场园区和特色街区等集聚区。优先安排集聚区内市政工程、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 二、加快编制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集聚区内符合城市建—1—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产业化项目建立规划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三、集聚区内金融、文化创意、商务服务(含会展、服务外包、总部经济等)、信息服务、市场园区、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的新建特别重大项目(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以上,下同)用地,且建成后不分割出售产权的按以下原则供地:旧城改造项目参照土地拆迁整理成本挂牌出让;其它区域项目参照工业用地政策实施。 四、服务业新建项目选址必须遵循《成都市服务业发展规划(2008-2012)》。市发改委根据市政府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 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服务业重大项目投资

计划和 建设进度,统筹安排项目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服务业新建 重大项目用地,实施项目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动态管理。 五、集聚区外符合规划新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且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 商务楼宇,建成后不分割出售产权的,项目建设用地可按本意见第 三条规定执行。 六、建成后不分割出售产权的新建特别重大项目(不含住宅建 设部分),或从市外新引进的企业法人机构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的重 大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60%收取。 七、2008年1月后新开工服务业特别重大项目,建成后不分 割出售产权的,在项目开工后第一个建设年度内完成投资额超过 项目总投资额的30%;或在前两个建设年度内累计完成投资额超 过项目总投资额的65%;或在第三个建设年度内完成了项目剩余 —2—投资,按项目在本意见有效期内实际完成投资额(扣除土地费)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告知书 ()第号-受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你(单位)于年月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当面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得 信息。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对你(单位)的申请,本机关将: □当场予以答复; □于年月日前作出书面答复。如果本机关在该期限内未能答复,于年月日前作出书面答复。

(机关印章)年月日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第号-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第号。 经查,你(单位)的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本机关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到××××××地点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月日

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第号-部告(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第号。 经查,你(单位)的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部分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条,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本机关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到××××××地点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 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有部分内容属于: □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该部分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特此告知。

成都市政府英文网站

成都市政府英文网站 -------提升国际化水平,提供本地特色服务 如何为市级政府提供全面的形象宣传?如何建设国际化的市级政府英文网站门户?如何实现英文版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全面的应用体系? 成都市作为中国西南最重要的核心城市,是整个西南地区最大的经济、文化、旅游城市。为了迎合目前成都市目前的国际地位,为国际友人提供方便快捷了解成都市相关情况和各类对外服务的需要,成都市对门户网站英文版提出来新的要求。 新的成都市政府英文网站整合了全市宣传、服务信息资源,创新电子政务应用,全面升级重构成都市政府门户网站英文版,提升形象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实现网站的国际化、便捷化、开放化,充分满足外国人的访问习惯和服务需求。使成都市政府英文版门户网站成为成都市为外籍人士提供宣传信息的窗口、办事服务的平台、互动交流的渠道,为成都市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国际化提供有力支撑。 ?国际化、人性化的网站设计 成都市政府英文网站建设的重点内容是网站的整体栏目策划以及美术效果,在充分分析成都市原有英文网站的基础上,还对国内外众多英文网站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其中国内网站主要对北京、上海、广州、宁波、厦门、大连、青岛、南京、杭州、深圳等十余个政府网站的外文版进行了调研,对各地在页面策划和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建设经验进行了深入了解;对国外比较先进的网站包括美国、白宫、田纳西州、阿肯色州、犹他州、俄克拉荷马州、纽约市、加拿大、澳洲、新加坡、韩国、香港等十余个国家、州级政府网站的外文版进行了调研,了解了目前国际上较为通用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基本情况和建设特点。由于成都市政府英文门户网站的主要访问用户是外国友人,因此在网站栏目设定上面,重点调研的是国外的政府门户网站的设置,为成都市政府英文门户网站建设中的国际化、人性化内容提供了可以参考的内容。 ?英文版网站功能应用体系 针对网站英文版资源体系,全面重构网站系统平台,建立全新的网站管理平台,形成英文版网站功能应用体系,满足网站功能要求。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范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范本) 作者:成杰律师,2016年9月14日。 声明:严禁抄袭,侵权必究。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关于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均有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和律师文书写作的基本原理,成杰律师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范本)》,请予批评指正。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按照次序逐项说明。 (一)申请人。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公民个人则需要居民身份证上的完整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要单位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任职。联系方式一般指“有效送达地址”,包括:收件人姓名、收件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二)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范围是整个申请书的核心,法律原文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该项属于一般申请书的“申请事项”,类似起诉状的“诉讼请

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相关法律对此作了详细规定。 (三)所需信息的用途。该项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直接目的,可以并入第(六)项的“申请理由(申请信息公开的背景)”。成杰律师认为,对于所需信息的用途,只能概括性陈述或适当展开,申请书中不能十分详细或完整披露。当然其间接目的,可以为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其道理不说自明。至于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诉讼之间的法律关系,非本文所旨。(四)申请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该项本质上可以归集于申请书的请求事项。法律原文是“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复印件、打印件、手抄件、扫描件、传真件、电子邮件、复印或打印后加盖公章,等等。根据对等原则,对于书面申请,作者建议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是复印或打印后加盖公章。 (五)所需信息的转递方式。严格说来,该项不必单列,可以并入第(四)项的“申请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自行领取、邮寄(挂号信、特快专递)、数据电文(电子邮件、传真等),等等。该项本质上是申请人对收件方式的书面确认。根据对等原则,对于正式的书面申请,作者建议收件方式为邮寄。

信息公开申请书范文

信息公开申请书范文 篇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 一、收件证明 ()第号-收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单位于年月日收到了您(单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当面方式提出要求获得的申请。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在文书右上角处的横线上填写单位简称,在括号内填写制作文书的年份,在随后的短横线上填写文书编号(以下同); 2、完整填写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

称(以下同)。 二、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查,您(单位)提交的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本单位不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出答复。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年月日 三、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所指政府信息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查,您(单位)提交的材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指的政府信息的范畴。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四、延期答复(提供政府信息)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现由于的原因,本单位无法在年月日前 □作出答复 □提供政府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单位将延期至年月日前 □作出答复 □提供政府信息 特此告知。 填写说明: 1、在横线上填写正当理由的具体内容; 2、延长期限不能超过15个工作日。 五、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单位盖章)年月日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可公开的政府信息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单位将通

司法局依申请公开制度

司法局依申请公开制度 篇一:1-3XX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XX局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指除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向本局提出申请,本局依法向申请人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三条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条依申请公开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方便群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第五条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XX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接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受理机 构应当即时登记。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

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代理人申请时应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局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第八条受理申请后,应首先对申请表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包括核对申请人相关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等。 申请表形式要件齐备的,受理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报城区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第九条对申请进行审查后,应当进行分类处理。 (一)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受理机构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受理机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已主动公开的,受理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提供详细的查询方法、具体地址等。能够在答复时提供具体内容的,可以同时提供。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

发文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成办发[2008]27号 发布日期:2008-3-31 执行日期:2008-3-31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明确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范围,理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中各主体间的关系,规范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事程序,提高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效率,确保建成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正常发挥功能,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范围 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是指根据公共利益需要为保障城市功能和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所建设的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行政管理、商业服务等公共建筑设施。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我市城市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中学、小学、幼儿园、公立医院、公益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福利院、菜市场、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用房、社区级体育设施、居民健身设施、文化活动中心、公共绿地、公厕等政府投资的公益性设施。 (二)单独占地的公共机动车停车场、邮政所、储蓄所、社会养老院等具有经营性质、主要由社会投资的设施。

(三)变电站、开闭所等应由行业自建的设施。 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以下统称五城区)、成都高新区的公共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在进行城市控制性详规编制和地块规划条件设定时予以明确。 二、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相关主体 (一)协调管理主体。 1.市公共设施配套建设领导小组是我市居住区公共设施配 套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工作目标、政策措施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 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我市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的 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共设施配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建办)设在市建委,负责日常建设管理及协调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的管 理工作。 3.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规划、国土、房管、交通、城管、国资、教育、公安、文化、卫生、体育、商务、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的管理工作。 (二)投资建设主体。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主要由市政府、各区(市)县政府投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分为6种方式: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怎么申请-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怎么申请? 在现代社会,政府信息公开,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公民来说是及时了解政府政务的途径,也是公民对政府行政行为监督的依据。政府的信息公开分为两种,一是主动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那么,▲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怎么申请?小编为您解答。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瞬息万变的信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信息社会就是信息和知识将扮演主角的社会,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的政府信息涵盖全社会信息的80%,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因而,政府信息应该公开。 ▲二、信息公开的范围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县级以上政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公民 姓名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传真 电子信箱 法人或 其他 组织 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姓名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邮编 电子邮箱传真 所需信息情况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指 定提供载体形 式(可多选) □纸质□电子邮件□光盘□磁盘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 可接受其他方式 选填部分 所需信息的名称 所需信息的索引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不申请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自行领取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告知书 ()第号-受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你(单位)于年月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当面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得 信息。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对你(单位)的申请,本机关将: □当场予以答复; □于年月日前作出书面答复。如果本机关在该期限内未能答复,于年月日前作出书面答复。 (机关印章) 年月日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第号-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第号。 经查,你(单位)的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本机关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到××××××地点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月日

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成府发[2001]13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制度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成都市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成府发[2001]54号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包括运用国家预算内资金和市本级财政资金(不含补贴性资金)、国债资金、政府专项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国外政府贷款等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多元主体投资的项目中,政府控股的项目,按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和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建立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决策制度,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集体决策。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监管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三)遵循政企分开原则,实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三分离”的项目管理体制。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实行计划管理。编制投资计划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以及实际需要。 第二章项目管理体制 第五条投资管理 (一)分期分批改造和组建一批综合性和专业性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并委托其行使政府投资者和资产所有者的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开展投资、融资和资本运营

业务。 (二)市级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存量,在对其进行清理、鉴别和分类,通过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和汇总登记后,分别划转到相关投资公司作为其运作资本。投资人参司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作,监督、跟踪资产运行,收回盘活的资金。 (三)政府对项目的投资,不再直接拨入到项目上,改为通过政府的投资公司向项目投资。 (四)投资公司必须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运作,强化法人责任制,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确保政府投资的安全和效益。投资公司要以资本运营和项目融资为主,广开渠道,切实担负起为政府投资项目筹措资金的职能。 (五)政府安排的投资项目和投资公司自行安排的项目必须纳入计划管理,由市计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投资公司的投资收益、资产变现收入及融汇资金要纳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国有独资和控股公司由政府派任财务总监,对投资公司的投资、收益和分配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依申请公开说明

依申请公开说明 一、办理流程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及相关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学校及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学校及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一)确定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是学校及相关部门内部所设置的相应办事机构,是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的主体。受理机构的详细联系方式见学校及相关部门的学校信息公开指南。 (二)提出申请 1、获取和填写申请表 向受理机构提出学校信息公开申请,须填写《依申请公开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学校及相关部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学校及相关部门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提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学校及相关部门网站、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行政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二、申请办理时限 受理机构按照工作流程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后,按照条例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三、申请办理收费 依申请提供学校信息的费用收取按照条例规定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建筑类)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许可(限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分局窗口 4、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84524311(锦江)、86927098(青羊)、87705148(金牛)、85066609(武侯)、84312598(成华)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建设项目选址许可》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分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同意选址的书面决定;经审查不同意的,予以书面回复。 四、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证明文件1份。 3、1:500(或1:1000)地形图1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4、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五、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分局窗口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分局窗口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 六、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注意事项: 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建设单位可选择《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与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并发放,但必备文件依据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节收取;如单独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则在下阶段办理时限相应扣除4个工作日。 3、凡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带原件现场核实,复印件上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网址为: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6f4076633.html,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为: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6f4076633.html,

个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个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用数据电文的方式。(一)申请的信息应当是“政府信息”(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当具备生产、生活、科研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也要符合法定的申请形式。 现在我国越来越重视人民的地位,我国实现了从管理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始终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政府信息公开可以使民众了解更多的政府信息,从而使他们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我国居民享有知情权,作为一个普通的民众我们应该了解关于个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知识。 一、人大政协非信息公开行政机关 (一)申请的信息应当是“政府信息” 所谓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 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政府信息应当是行政机关记录或保存,申请人应当向行政机关申请,向其他机关申请则不

符合规定,如人大、法院、政协等就不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信息公开义务机关。 (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当具备生产、生活、科研需要 政府信息的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的事项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除主动公开之外的就是需要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申请人应当与所申请的信息具有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否则可能因不具备利害关系无法获取相关信息。 二、行政机关须在15个工作日答复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也要符合法定的申请形式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写明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用数据电文的方式。并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

成都市政府组织构架

主要领导 新办公大楼 市长:葛红林 常务副市长:孙平 副市长:赵小维傅勇林白刚刘仆王忠林谢瑞武刘家强. 市长简历 葛红林,男,汉族,1956年4月生,江苏南通人。 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12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成都市委副书记,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1975.12-1978.03 上海耐火材料厂工作; 1978.03-1982.02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五系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2.02-1984.07 西安交通大学材料系研究生,获工学硕士学位;

1984.07-1995.01 上海钢铁研究所工作,历任研究室副主任、科研处长、所长助理、副所长(其间:1986.02-1991.12北京科技大学与加拿大温莎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获工学博士学位; 1987.11-1989.02加拿大温莎大学从事博士论文研究); 1995.01-1995.07 上海第五钢铁厂副厂长(挂职); 1995.07-1998.11 上海冶金控股(集团)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上海五钢集团公司董事长(其间:1996.03-1996.07在中央党校第26期地厅班学习); 1998.11-2001.10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兼上海宝钢研究院院长; 2001.10-2003.06 中共成都市委副书记(挂职); 2003.06-2003.08 中共成都市委副书记,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03.08- 中共成都市委副书记,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其间:2006.09-2006.11在中央党校第40期省部级干部进修班A班学习)。 党的十七大代表,第九届四川省委委员,四川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四川省第十、十一届人大代表,成都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成都市第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

关于改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于改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几 点建议 关于改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几点建议2013年02月07日民革上海市委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公开条例》以法规的形式进一步确立了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行动指南,其中《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特别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的确立,打破了政府长期形成的“暗箱行政”的行为惯性,改变了以往主动公开“按步就班”的行为模式,极大地激发了公众申请自己所需信息的热情。本提案将从依申请公开入手,就当前的工作现状、存在问题予以分析、探讨,并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从而希望能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促进政府的依法行政。“依申请公开”目前存在有如下特点和问题:1、申请主体广泛化。早期通过信息公开多半是为了获取与己相关的信息资料,如今申请信息公开的群体正进一步向外围扩张。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面向公众、一视同仁的特点,全国各地陆续出现了一批热衷信息公开的普通公民,其中既有一些专

业人士,但更多的还是普通老百姓。此外,部分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专门设立了课题组,跟踪关注政府运行的透明度,按时发布第三方评估报告,评议政府信息公开进程;更有一些商业机构、公司法人,不断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一些行业内的专业信息,作为其经营投资的参考依据。主体无限性的特征让申请的范围扩大到了极致,面对来自各个阶层的不同需求,行政机关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2、申请内容敏感化。从年报统计的情况看,除了关系民生的城市管理、社会福利、户籍政策、拆迁补偿等高频申请词汇之外,越来越多敏感而又专业的申请进入媒体、公众的视线,诸如要求公开政府财政收支预决算明细、“三公”消费的使用情况、行政首长、国企高管的年薪收入、车牌拍卖后的资金去向,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报道时常见诸报端。鉴于现实国情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之间确实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行政机关在处理此类申请时的往往还要兼顾其它方面的因素。3、申请目的多元化。《公开条例》规定公众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实践中的目的可谓多元,除了上述法定的需求之外,既有不服具体行政行为,借题发挥申请信息公开,引起政府重视;也有通过信息公开,掌握证据材料,以备诉讼之用;更有为了商业价值,通过行政途径变相获取竞争对手的信息等各类举动。作为依申请公开中的防御性角色,行政机关如何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恶意申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 通知》(川府函[2004)198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现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 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340元(每日16.25元); (二)每月400元(每日19.12元): (三)每月450元(每日21.51兀)。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3.70元; (二)每小时4.30元; (三)每小时4.90元。 三、各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蒲江县、金堂县、崇州市、大邑县、邛崃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340元(每日16.2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3.70 元; (二)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温江区、新都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彭州市、新津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400元(每日19.12 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4.30元; (三)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450元(每日21.51元),小时最低 工资标准为每小时4.90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用人单位有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义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应得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述标准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

成都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

成都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术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依申请公开,是指本市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义务人)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权利人或申请人)基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遵循原则) 依申请公开应遵循严格依法、真实快捷、方便申请人知晓的原则。 第四条(工作职责) 义务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具体承办受理、审核、协调、答复等事项。 如公开申请内容较为复杂或需要多个部门协作办理,可以提请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组织重大依申请公开事项会商。 第五条(受理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范围为除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其余政府信息。 因不具备条件暂时不能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应列入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 第六条(不公开信息) 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外,权利人申请公开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除公开征求意见的文件草案外,属于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因其内容不确定,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或者社会稳定的,也不予公开。第七条(申请形式) 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申请表,并通过书面或数据电文形式提交。确有困难的可口头申请,由义务人代填申请表。 书面形式提交应在义务人受理现场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完成(须在信封或传真件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据电文形式提交应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f4076633.html,)在线填写完成。 义务人应通过印发、传真、网络下载等多种方式免费为申请人提供申请表文本。 第八条(申请内容及核实)

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样本)【模板】

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 (样本) 二〇〇八年四月 1

文书目录 1.即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回执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 4.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5.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6.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7.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8.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9.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通知书 10.政府信息提供日期告知书 11.政府信息审查申请书 12.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函 13.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告知书 14.即墨市政府信息更正申请表 15.政府信息更正申请登记回执 16.政府信息更正申请办理结果告知书 17.政府信息无更正权告知书 18.补充证据材料通知书 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登记回执 (年号)第(流水 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你(单位)于年月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当面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得信息。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你(单位)的申请,本机关将: □当场予以答复; □于年月日前予以答复。 (机关印章) 年月日 3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存根) ()第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第号。 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 □需有关主管机关进行审查 □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政府信息,需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 □涉及外力不可抗拒的情形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本机关将延期答复(延长答复时间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但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期限内)。 特此告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 ()第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第号。 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 □需有关主管机关进行审查 □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政府信息,需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 □涉及外力不可抗拒的情形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本机关将延期答复(延长答复时间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但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期限内)。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月日 -4-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 、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 、承诺时限: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个工作日内上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 、投诉电话:、 二、法定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合格后受理。 第二步: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中的现场检查制度的紧急通知》(川建发〔〕号)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考核。 第三步:经现场考核,申请人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承诺期限内上报四川省建设厅审批。 第四步:经四川省建设厅审批发证,申请人凭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公司介绍信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领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四、申请材料 (一)新申请及升级所需材料: 1、申请资质等级的报告(一式二份); 2、填报软件并打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一式二份); 、验资报告 、开发项目资料:土地出让合同及付款凭证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 、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持立项批准文件和批准的合同、章程;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 、申请资质升级时另需提供:原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当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已竣工工程的产权证或竣工验收备案收讫文件及附件;累计投资额达到升级的条件需提供竣工工程、在建工程的国土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由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完成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 (二)资质变更所需材料 、资质变更申请 、股东会纪要 、营业执照(一式两份)

机关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精心创作,质量一流,排版规范。【下载后可任意复制修改】 通用精品文稿 机关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需要获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依法向公开义务人提出申请,经公开义务人审查,向公开权利人公开符合一定条件的政府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驶行政职权的组织在其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拥有的以一定载体形式记录的信息。 第四条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开义务人单位提出。 第五条我局将通过发放、邮寄或提供网上下载服务等多种方式向公开权利人提供申请书的格式文本,并创造条件,方便公开权利人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获取有关政府信息。

第六条公开权利人有权根据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向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除下列规定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确定为国家秘X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X; (三)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四)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公开义务人收到申请后应当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以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一)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公开决定书应注明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 (二)属于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三)属于主动公开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公开权利人; (四)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指引告知公开权利人;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格式一:桥梁工程预算等信息公开申请书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省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住所 地:省市区路号座层。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申请公开事项: 1、洛阳凌波大桥的工程预算和实际造价; 2、洛阳凌波大桥两个桥塔以及所有关于斜拉式设计、建设、安装的工程预算和实际造价; 3、洛阳凌波大桥是否属于桥梁结构体系意义上的斜拉式桥梁; 4、洛阳凌波大桥斜拉式设计、建设、安装是桥梁必须的承重结构还是装饰物; 5、洛阳凌波大桥斜拉式设计作为重大建设事项,该决策过程中采用何种形式公开征求过有关方面意见。 事实与理由: 首先,洛阳凌波大桥属于洛阳重大交通建设项目,相关招投标情况和批准、实施情况依据《洛阳市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本来就应当由贵局主动公开的公开信息。但是,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广大市民均看不到相关信息依法公开。其次,多

家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洛阳凌波大桥的建设一直保持高度关注,该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 再次,贵局在多家媒体高调宣传洛阳凌波大桥是洛阳首座双塔双索面斜拉式大桥,开创了洛阳桥梁建设的新形势!而包括申请人在内社会公众实际到现场考察,看到的桥梁现状和宣传似乎有出入。斜拉桥又称斜张桥,是将主梁用许多拉索直接拉在桥塔上的一种桥梁,是由承压的塔,受拉的索和承受弯的梁体组合起来的一种结构体系。其可看做是拉索代替支墩的多跨性支撑连续梁。其可看作是拉索代替起支墩的多跨弹性支承连续梁。其可使梁体内弯距减小,降低建筑高度,减轻了结构重量,节省了材料。斜拉桥由索塔、主梁、斜拉锁组成。 而洛阳凌波大桥是在已经完全具备通车能力的支墩基础上,(实际上洛阳凌波大桥也是在已经通车的情况下,加装的拉索和桥塔)在原来钢杆上新焊接的链接构件,制作出来的拉索和桥塔! 为明确基本事实,消除社会公众误解,请贵局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此致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格式二:征地信息公开申请书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