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04)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水泥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促进水泥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按以下规定的日期,代替GB 4915-1996《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新建生产线:自2005年1月1日起;

——现有生产线:自2006年7月1日起。

本标准与GB 4915-1996《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标准适用范围扩大至水泥工业生产全过程:不仅包括水泥制造(含粉磨站),还包括矿山开采和现场破碎。矿山开采和现场破碎按标准规定的时间不再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名称相应修改为《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增加规定了水泥制品生产的颗粒物排放要求;

——统一回转窑、立窑的排放限值;

——不再按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规定排放限值;

——对现有生产线,不再按不同建立时间规定不同的排放限值,统一现有生产线标准,并设置达标过渡期;进一步加严新建生产线的排放标准;

——增加对水泥窑焚烧危险废物的排放要求;

——增加了环保相关管理规定,修订了同步运转率和排气筒高度的有关规定;

——增加了水泥窑及其它热力设备排气筒安装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装置的规定;

——增加了标准实施的有关规定。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所替代的历次版本为:GB 4915-85、GB 4915-1996。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标准委托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中国建材集团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4年12月2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5年1月1日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各生产设备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以及环保相关管理规定等。本标准也规定了水泥制品生产的颗粒物排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现有水泥工业企业及水泥制品生产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对新建、改建、扩建水泥矿山、水泥制造和水泥制品生产线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

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HJ/T 76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77 多氯代二苯并二恶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毛细管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标准状态

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2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指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小时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或指无处理设施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小时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3.3

单位产品排放量

指各设备生产每吨产品所排放的有害物重量,单位kg/t产品。产品产量按污染物监测时段的设备实际小时产出量计算,如水泥窑、熟料冷却机以熟料产出量计算,生料磨以生料产出量计算,水泥磨以水泥产出量计算,煤磨以产生的煤粉计算,烘干机、烘干磨以产生的干物料计算。对于窑磨一体机,在窑磨联合运转时,以磨机产生的物料量计算,在水泥窑单独运转时,以水泥窑产出的熟料量计算。

3.4

无组织排放

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物料堆放、开放式输送扬尘和管道、设备的含尘气体泄漏等。

低矮排气筒的排放属有组织排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造成与无组织排放相同的后果,因此在执

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指标时,由低矮排气筒造成的监控点污染物浓度增加不予扣除。

3.5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指监控点的污染物浓度在任何1小时的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3.6

排气筒高度

指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

3.7

水泥窑

指水泥熟料煅烧设备,通常包括回转窑和立窑两大类。

3.8

窑磨一体机(In-line kiln/raw mill)

指把水泥窑废气引入物料粉磨系统,利用废气余热烘干物料,窑和磨排出的废气同用一台除尘设备进行处理的窑磨联合运行的系统。

3.9

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和冷却机

烘干机指各种型式物料烘干设备;烘干磨指物料烘干兼粉磨设备;煤磨指各种型式煤粉制备设备;冷却机指各种类型(筒式、篦式等)冷却熟料设备。

3.10

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和其它通风生产设备

破碎机指各种破碎块粒状物料设备;磨机指各种物料粉磨设备系统(不包括烘干磨和煤磨);包装机指各种型式包装水泥设备(包括水泥散装仓);其它通风生产设备指除上述主要生产设备以外的需要通风的生产设备,其中包括物料输送设备、料仓和各种类型贮库等。

3.11

水泥制品生产

指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件的生产,不包括水泥用于现场搅拌的过程。

3.12

现有生产线、新建生产线

现有生产线是指本标准实施之日(2005年1月1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审批的水泥矿山、水泥制造、水泥制品生产线。

新建生产线是指本标准实施之日(2005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审批的新、改、扩建水泥矿山、水泥制造、水泥制品生产线。

4 排放限值

4.1 生产设备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1.1 在2006年7月1日前,现有水泥厂(含粉磨站)各生产设备(设施)排气筒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仍执行GB4915-1996;现有水泥矿山和水泥制品厂仍执行GB 16297-1996。

自2006年7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现有生产线各生产设备(设施)排气筒中的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单位产品排放量不得超过表1规定的限值。

自2010年1月1日起,现有生产线各生产设备(设施)排气筒中的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单位产品排放量不得超过表2规定的限值。

4.1.2 自2005年1月1日起,新建生产线各生产设备(设施)排气筒中的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单位产品排放量不得超过表2规定的限值。

表1

表2

4.1.3 水泥窑焚烧危险废物时,排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依照水泥窑建设时间,分别执行表1或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其它污染物执行GB 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但二恶英排放浓度最高不得超过0.1 ng TEQ/m3。

4.2 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现有水泥厂(含粉磨站)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在2006年7月1日前仍执行GB 4915-1996;现有水泥制品厂仍执行GB 16297-1996。

自2006年7月1日起现有生产线,自2005年1 月1日起新建生产线,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不得超过表3规定的限值。

表3

5 其它管理规定

5.1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5.1.1 水泥矿山、水泥制造和水泥制品生产过程,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5.1.2 新建生产线的物料处理、输送、装卸、贮存过程应当封闭,对块石、粘湿物料、浆料以及车船装、卸料过程也可采取其它有效抑尘措施。

5.1.3 现有生产线对干粉料的处理、输送、装卸、贮存应当封闭;露天储料场应当采取防起尘、

防雨水冲刷流失的措施;车船装、卸料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5.2 非正常排放和事故排放控制要求

5.2.1 除尘装置应与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应分别计量生产工艺设备和除尘装置的年累计运转时间,以除尘装置年运转时间与生产工艺设备的年运转时间之比,考核同步运转率。

5.2.2 新建水泥窑应保证在生产工艺波动情况下除尘装置仍能正常运转,禁止非正常排放。现有水泥窑采用的除尘装置,其相对于水泥窑通风机的年同步运转率不得小于99%。

5.2.3 因除尘装置故障造成事故排放,应采取应急措施使主机设备停止运转,待除尘装置检修完毕后共同投入使用。

5.3 排气筒高度要求

5.3.1 除提升输送、储库下小仓的除尘设施外,生产设备排气筒(含车间排气筒)一律不得低于15m。

5.3.2 以下生产设备排气筒高度还应符合表4中的规定。

表4

生产设备名称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

烘干机、烘干磨

煤磨及冷却机

破碎机、磨机、包

装机及其它通风

生产设备

单线(机)生产能

力,t/d

≤240

>240

~700

>700

~1200

>1200≤500

>500

~1000

>1000高于本体建筑物

3m以上

最低允许高度,m3045*6080202530

注:*现有立窑排气筒仍按35m要求。

5.3.3 若现有水泥生产线生产设备排气筒达不到表4规定的高度,其大气污染物排放应加严控制。排放限值按下式计算。

式中:C——实际允许排放浓度,mg/Nm3;

C0——表1或表2规定的允许排放浓度,mg/Nm3;

h——实际排气筒高度,m;

h0——表4规定的排气筒高度,m。

5.4 其它规定

5.4.1 不得采用、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

5.4.2 禁止在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内开采矿山、生产水泥及其制品。

5.4.3 水泥窑不得用于焚烧重金属类危险废物。

水泥窑焚烧医疗废物应遵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要求。

利用水泥窑焚烧危险废物,其水泥窑或窑磨一体机的烟气处理应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

6 监测

6.1 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

6.1.1 生产设备排气筒应设置永久采样孔并符合GB/T 16157规定的采样条件。

6.1.2 排气筒中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的监测采样应按GB/T 16157执行。

6.1.3 对于日常监督性监测,采样期间的工况应与当时正常工况相同。排污单位人员和实施监测人员不得任意改变当时的运行工况。以任何连续1小时的采样获得平均值,或在任何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个以上样品,计算平均值。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和采样时间频次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和规范执行。

6.1.4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分析方法见表5。

表5

6.1.5 新、改、扩建水泥生产线,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排气筒(窑尾)应当安装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连续监测装置;冷却机排气筒(窑头)应当安装烟气颗粒物连续监测装置;对现有水泥生产线,应按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安装连续监测装置。

连续监测装置需满足HJ/T 76《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的要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装置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后,在有效期内其监测数据为有效数据。以小时平均值作为连续监测达标考核的依据。

6.2 厂界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的监测

6.2.1 在厂界外20m处(无明显厂界,以车间外20m处)上风方与下风方同时布点采样,将上风方的监测数据作为参考值。

6.2.2 监测按HJ/T 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的规定执行。

6.2.3 颗粒物分析方法采用GB/T 15432《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7 标准实施

7.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7.2 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环境管理要求,考虑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达标情况,制定现有水泥生产线烟气连续监测装置的安装计划并予以公布。

7.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可根据本地环境管理的需求,提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提前实施表1或表2规定的限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代替GB3548-83、GB4276-84、 GB4277-84、GB4282-84、 GB4286-84、GB4911-85、 GB4912-85、GB4913-85、| GB4916-85、GB4917-85、 GBJ4-73各标准中的废气部分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4-12批准1997-01-01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2018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2018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1.2 适用范围

绿茶内控质量标准

题目:绿茶内控质量标准 页码:第 1 页 共2页 【目 的】建立绿茶的内控质量标准,以保证原材料的质量。 【范 围】本公司保健品生产所用的绿茶。 【职 责】QC 检验人员负责实施本规程。 【内 容】 【名称】 绿 茶 【代号】 MM01301 【依据】 《 GB/T 14456.1-2008绿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所交易和交收绿茶的品质、运输与储存、包装与标志等方面的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T 8304 茶 水分的测定; GB/T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8313-2008 茶叶中茶多酚和儿茶素类含量的检测方法(方法二)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大叶种绿茶 用大叶种茶树的鲜叶,经摊青、揉捻、干燥、整形等加工工艺制成,具有大叶茶 文件题目 绿茶内控质量标准 制 定 人 制定日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TW-TS-QS-MM-001-00 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起草部门 质管部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颁发部门 质管部 文件类型 技术标准 颁发日期 年 月 日 执行部门 质管部、供应部、仓 库、生产部 版 本 号 00版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分发部门 质管部、供应部、仓 库、生产部 变更描述 无

文件编号 TW-TS-QS-MM-001-00 版次 00版 树品种品质风格的绿茶。 炒青初制茶 大叶种茶树的鲜叶用锅炒或滚筒高温杀青,经揉捻、初烘、滚炒干燥制成的初制茶。 4. 要求 4.1 感官要求 4.1.1 炒青初制茶各级感官品质要求如下: 4.1.2 品质正常,无异味、无异嗅、无劣变。 4.1.3 不得含有非茶类夹杂物,不着色、无任何添加剂。 4.2 理化指标 级别 要求 外形 内质 条索 整碎 净度 色泽 香气 滋味 汤色 叶底 特级 紧细结实、显锋苗 匀整 稍有嫩茎 灰绿鲜润 清高持久 浓鲜爽 黄绿明亮 肥嫩柔软、黄绿明亮 一级 紧结、有锋苗 匀整 有嫩茎 灰绿润 清高 浓爽 黄绿明亮 嫩匀、黄绿明亮 二级 尚紧结 尚匀整 稍有梗片 黄绿 纯正 浓尚醇 黄绿明亮 尚嫩匀、黄绿 三级 粗松 欠匀整 有梗朴片 绿黄稍桔 平正 浓稍粗 黄稍暗 稍粗、黄稍暗

质量标准及内控标准

目的:制订盐酸雷尼替丁质量标准及内控标准。 适用范围:盐酸雷尼替丁质量标准及内控标准。 责任:检验室、生产车间、原辅料仓及供应部执行该标准,质管部负责监 督该标准的执行。 标准: 1. 品名:盐酸雷尼替丁 2. 原料编号:Y01 3. 法定规格标准: 3.1标准依据:中国药典2000版二部。 3.2内容: 本品为N ‘一甲基一N —[2-[[[5-[(二甲氨基)甲基]-2咲喃基]—甲基]硫代]乙基]— 2 —硝基—1, 1 —乙烯二胺盐酸盐。按干燥品计算,含C13H22N4O3S ? HCI应为 97.0%?103.0%。 【性状】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结晶性粉末:有异臭:味微苦带涩:极易潮解, 吸潮后颜色变深。 本品在水中或甲醇中易溶,在乙醇中略溶,在丙酮中几乎不溶。 熔点:取本品,不经研磨,照《熔点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SOP-QC-091-00)测定,熔点为137?143C,熔点时同时分解。 【鉴别】(1)取本品约0.2g,置试管中,用小火缓缓加热,产生的气体能使湿润 的醋酸铅试纸显黑色。 (2)取本品,加水制成每1ml中含10卩g的溶液,照《紫外分光光度法标准 (3)本品照《红外分光光度法标准操作规程》(SOP-QC-080-00)测定的

操作规程》(S0P-QC-079-00)测定,在228nm与314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 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104图)一致。 (4)本品的水溶液照《氯化物鉴别反应标准操作规程》(SOP-QC-088-00)试验,显氯化物的鉴别反应。 【检查】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取本品1.0g,加水溶解使成100ml,溶液应澄清; 与黄色6号标准比色液(附录区A)比较,不得更深。 酸度取本品0.20g,加水10ml溶解后,照《PH值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SOP-QC-083-00),PH 值应为 4.5?6.5。 有关物质取本品,加甲醇制成每1ml中含雷尼替丁10mg的溶液,作为供试 品溶液:精密量取适量,加甲醇分别稀释成每1ml中含0.05mg、0.10mg、0.15mg 的溶液,作为对照溶液( 1)、(2 )和(3)。照《薄层色谱法标准操作规程》 (SOP-QC-082-00)试验,吸取上述四种溶液各10卩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醋酸乙酯—异丙醇—水—浓氨溶液(25: 15: 8: 2.7)为展幵剂,展幵后,晾干,置碘蒸气中显色后,立即检视。供试品溶液如显杂质斑点,其颜色分别与对照溶液(1)、(2)、(3)所显的主斑点比较,杂质总量不得过 2.5%。 干燥失重取本品,照《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SOP-QC-087-00) 试验,以五氧化二磷为干燥剂,在60 C减压干燥4小时,减失重量不超过 1.0%。 炽灼残渣取本品1.0g,照《炽灼残渣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SOP-QC-086-00)检查,遗留的残渣不得过0.1%。 重金属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照《重金属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SOP-QC-092-00)检查,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含量测定】照《高效液相色谱法标准操作规程》(S0P-QC-078-00)测定。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甲醇-0.77%醋酸铵溶液 (285: 115)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320nm。理论板数按盐酸雷尼替丁峰计算应不 低于1000,盐酸雷尼替丁峰和内标物质峰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ISO9001标准:企业内控规范制约质量管理

ISO9001标准:企业内控规范制约质量管理 企业的管理和企业内控之间有没有直接的关系?明明企业的管理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了,还要加强对管理的控制? 企业的管理和企业内控之间有没有直接的关系?明明企业的管理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了,还要加强对管理的控制? 在我们推广企业信息化内控方案的时候,发现不少企业在考虑采用信息技术来完善自己的内部控制体系的过程中面临着一个困惑,“我们已经建立了完备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也是可以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它与企业内控体系是什么关系?”显然,这是一个需要澄清并予以回答的问题。 诚然,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也是可以起到防范经营风险的作用,但是它所关注的是质量领域,是从质量的视角来进行管控,而企业内控体系对于企业经营风险的防范,是从资产安全、信息真实的视角来进行管控,两者之间既有着相同的理念和原则,也有着很大的操作不同之处,笔者对其异同做一简要分析,认为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应用目的方面 内控规范与ISO标准都是建立外部信任的目的,都有着体系运行需要提供证据证实过程被有效执行的要求,都有着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行为,两者都是企业经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ISO标准所实现的是质量相关证实,是从维护客户的利益出发来思考问题,防范质量信息欺诈现象的发生;而企业内控体系所在意的是资金流以及物流直接相关的过程,是从维护股东即投资人的利益出发来实施管控,尤其是财务报告数据的真实性,防范财务信息欺诈的发生。

质量反映着过程与手段,财务反映着结果与目的,质量上出了问题,结果必然会反映到财务上来,从这个意义上讲,内控规范与ISO要求都是企业需要的,而不可偏废。 管控方法的方面 两者均是采用确定关键控制点的方式来实现,都遵循如下原则 识别管控要点与要求 过程人员职责需到位 过程需要被有效执行 过程需要具备有效性 内控规范明确规定了需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而ISO标准中则没有涉及到财务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在管控要点上,各自根据各自的目的也是差异非常大,内控规范所关注的是资金流直接相关的资金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预算管理、成本费用等等;ISO9000标准的要求则不涉及这些直接财务过程,仅有部分业务内容与内控规范涉及业务的销售、采购、存货、合同、第三方的资产等过程要求相重叠,毕竟产品损坏既是资产问题,也是质量问题,但关注重点也不一样。 从表面上看,虽然内控规范不涉及产品质量过程以及质量控制设备等,但是,所有的生产活动的展开都会跟钱拉上关系,都会在经营活动中预算管理、成本费用上得到体现,并进而传递到资金管理上,从而也是存在着相关性,并非是完全无关。 人力资源的方面

监控项目内控标准基础内容考核范围版.docx

粮库监控项目内控标准基础内容考核 简答施工质量要求各项(必考) 1、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施工,整体工程质量优良,达到或超过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 2、严格按照材料标准、产品品牌要求进行采购,杜绝劣质产品。 3、严格按照实施标准施工,并对关键项进行拍照取样,如发现不符合实施标准,实施小组无条件整改直至合格。 简答施工安全要求各项(必考) 1、实施单位在开工前,应向总公司提交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2(1)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证书过期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施工人员人身意外商业保险或工伤保险(复印件)。 (3)原则上禁止聘请当地人员从事主要工种施工作业,如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后果自负,同时将采取“一票否决”制。 2、实施小组在进场后要提前与库区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3、实施小组必须于每天开工前召开安全晨会,做好会议记录和拍照,并提前做好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 4、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每个施工现场强电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如有电气焊操作,施工前及时办理动火证。 5、现场施工人员应全程佩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应系安全绳、安全带。现场施工严禁明火作业,禁止吸烟,禁止带入火种进入库区,必须遵守库区的安全管理规定。 简答施工进度要求内容(可能考) 按照合同要求完工日期完成本招标书中规定的各项任务,现场项目经理必须 严格按照整体进度计划如期进场开展工作 2、智能粮库项目所有资料均为( 5 )份,所有签字栏均需签字、盖章(公章或科室章)。 3、现场调研,点位表路由以及图纸需要库区(签字盖章) ) 3、项目安全目标:(0)伤亡,确保杜绝重大工伤事故,确保无较大工伤事故。 4、施工组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商业保险或工伤保险)原则上禁止聘请当地人员从事主要工种施工作业,如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后果自负,同时将采取“一票否决”制。 5、现场项目组必须于每天开工前召开(安全晨会),并提前做好(会议记录)和(拍照) 6、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每个施工现场强电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如有电气焊操作,施工前及时办理(动火证)。 7、现场施工人员应全程佩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应(安全绳)、安全带。现场施工严禁明火作业,禁止吸烟,禁止带入(火种)进入库区,必须遵守库区的安全管理规定。 9、此次项目所用PVC管要求为(国内知名厂家产品)品牌,主要规格为(32mm)( 50mm )要求壁厚为(大于等于1.6mm );使用金属管为JDG管,要求壁厚(大于等于1.6mm )允许偏差为(±0.15),硬化路地埋管为(50m m热镀锌钢管)壁厚为(大于等于3.2mm )13、除光盘介质外,任何(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不允许提供给库区,由项目经理统一提供。可以提供给库区的资料只包括操作手册、设备点位表、竣工图纸。 13、从现场邮寄物品、资料时,所有费用均由(实施单位)负担。 个人通讯录中的对外电子邮箱统一为:手机号(后六位) 16、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于每周()()前登录项目管理平台系统,

原料质量内控标准

原料质量验收标准 1、大宗原料 名称感官要求验收指标检测频次拒收指标备注 东北玉米 红黄色或 黄白色,晒 干或烘干、 籽粒饱满、 整齐、均匀, 回味甜,色 泽一致,无 虫、无发酵、 无霉变及异 味 水分≤14.0% 来货每批必检 有活虫、霉变 水分≥16.0% 杂质≥2.0% 不完善粒≥ 6.0% 容重≤700克/ 升 用于猪料、烘干 玉米容重≥720克/升 杂质≤1.0% 感官检查不合格时 需抽检 霉变粒≤2.0% 不完善粒≤5.0% 霉菌总数≤40×103个/g要求供方每年至少 提供一次检验报告 或送外委托检验 黄曲霉毒素B1≤30μg/kg 玉米赤霉烯酮≤500μg/kg 粗蛋白 呕吐毒素≤1ppm 黄曲霉毒素≤30μg/㎏ 玉米赤霉烯酮≤500μg/kg 每月抽检一次 本地玉米 红黄色或 黄白色,晒 干或烘干、 籽粒饱满、 整齐、均匀, 回味甜,色 泽一致,无 虫、无发酵、 无霉变及异 味 水分≤14.0% 来货每批必检 有活虫、霉变 水分≥18.0% 杂质≥3.0% 不完善粒≥ 10.0% 容重≤660克/ 升 用于禽料,晒干 或烘干。对于水 分、容重、叶黄 素来说,时期没 有明显界限,要 根据气温,市场 情况,玉米收成 情况等作适当调 整。 容重≥680克/升 杂质≤1.2% 感官检查不合格时 需抽检 霉变粒≤2.0% 不完善粒≤8.0% 霉菌总数≤40×103个/g 要求供方每年至少 提供一次检验报告 或送外委托检验 黄曲霉毒素B1≤50μg/kg 玉米赤霉烯酮≤500μg/kg 粗蛋白 黄曲霉毒素≤50μg/㎏ 每月抽检一次 注:1、不完善粒包括虫蚀粒、病斑粒、破损粒、生芽粒、生霉粒、热损伤粒。 2、伤及胚部玉米才算虫蚀粒、病斑粒、破损粒、生霉粒、热损伤粒。 玉米熟粉黄色粉末, 具有烘烤玉 米的香味, 新鲜、无发 酵、霉变、 腐烂、结块 及异味异臭 水分≤12.0% 来货每批必检水分≥13.0% 粗蛋白质≤ 7.0% 粗脂肪≤4.5% 玉米加工玉米 珍,玉米面副产 物,主要为少量 玉米皮、玉米皮 下粉质,少量胚 芽,熟化温度100 度以上粗脂肪≥6% 粗灰分≤5% 粗蛋白≥9% 黄曲霉毒素B1≤50μg/kg要求供方每年至少 提供一次检验报告 或送外委托检验 玉米赤霉烯酮≤500μg/kg 小麦籽粒饱满、 整齐、均匀, 黄白色或深 红色或红褐 色,回味甜。 无虫、无发 水份≤13.0% 来货每批必检 有活虫 水分≥15.0% 杂质≥3.0% 容重≤730克/ 升 不完善粒≥ 猪料鸡料同一标 准 容重≥750g /L 粗蛋白质≥12.0%

水泥厂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

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 序号活动或 工序 危险源 可能导 致的事 故 风险评价 风险等 级 控制措施 L E C D 1 上、下 班途中 违章、不遵守 交通法规 车辆伤 害 3 6 1 18 轻微风 险 遵守交通法规,加强安全教育,考 试(每年一考) 过铁道口时, 对道口情况 不认真辨识 其他伤 害 1 6 15 90 较大风 险,引起 重视 过铁道口时,对道口情况认真辨 识,作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与机动车太 近 车辆伤 害 3 2 3 18 轻微风 险 保持一定距离 无证驾驶机 动车(摩托 车) 车辆伤 害 6 2 1 12 轻微风 险 必须持证驾驶;严禁驾驶报废车 辆;状态良好。 自行车借机 动车道(拖 拽) 车辆伤 害 3 2 1 6 轻微风 险 严禁自行车借机动车道行驶 自行车况不 好 车辆伤 害 1 6 1 6 轻微风 险 经常检查维护,保证良好超速行驶 车辆伤 害 3 6 1 18 轻微风 险 教育职工文明行车,慢速行驶雨雪路滑 车辆伤 害 3 6 1 18 轻微风 险 减速慢行,及时清理环境 各种井盖缺 失 其他伤 害 3 6 1 18 轻微风 险 集中精力,小心慢行,了解路况, 及时反映。对需要打开井盖的水 井,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 生产班 前检查 上、下楼梯未 抓牢、踩稳 其他伤 害 1 6 3 18 轻微风 险 集中精力,抓紧、踩稳上、下楼梯碰 头(高度不 够) 其他伤 害 1 6 1 6 轻微风 险 戴好安全帽,挂警示牌,提示 劳保用品未 按要求穿戴 其他伤 害 3 6 1 18 轻微风 险 正确按要求穿戴好劳保品方可上 岗 消防器材不 齐 火灾 3 1 7 21 一般风 险,需注 意 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安全防护设 施不齐全,未 及时恢复 机械伤 害 3 6 3 54 一般风 险,需注 意 检查确认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及时 恢复,固定是否牢靠地面环境不 好 其他伤 害 1 6 1 6 轻微风 险 及时清理积水、冰、雪、油污、杂 物,保持作业环境良好跨越转动设 备 机械伤 害 1 6 7 42 一般风 险注意 严禁跨越运转设备

企业内控标准 涂漆件验收标准

企业内控标准 涂漆件验收技术标准 xxxxx发布 xxxx实施 xxxxxxxx有限公司

目录 前言 (3) 1范围 (4) 2引用标准 (4) 3技术要求 (4) 3.1对油漆的要求 (4) 3.2 对零部件涂漆前处理的要求 (4) 3.3 喷漆件表面质量的要求 (4) 3.4 外观和等级划分 (4) 3.5 漆膜主要性能技术要求 (5) 3.6 油箱的气密性应符合GB19482-2004的标准 (6) 4试验方法 (6) 5检验规则 (6) 6分类 (7)

前言 本标准是为xxxx有限公司的涂漆件验收而制定的。为了指导和规范企业生产,促进涂漆件的产品质量,指导涂漆件的检验,特制定本标准。 本企业产品标准只适用于xxxxxxxx有限公司涂漆件的相关标准。 本标准不得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xxxxxxxx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有限公司涂漆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通机、机组及农机涂漆件的验收。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GB484 车用汽油 GB1729 漆膜颜色及外观测定方法 GB1733 漆膜耐水性测定方法 GB1734 漆膜耐汽油性测定方法 GB1743 漆膜光泽度测定法 GB1766 色漆和清漆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 GB/T1771-1991 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GB/T6739-1996 漆膜铅笔硬度测定法 GB/T9286-1998 漆膜附着力划格测定法 GB19482-200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3 技术要求 3.1 对油漆的要求 各型通机、机组及农机上的各种零部件在使用油漆及塑粉涂装时,对各种油漆生产厂家所供的油漆或塑粉,必须要有生产厂家的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单及质保证书。油漆和塑粉的外观和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方能投入使用。 3.2 对零部件涂漆前处理的要求 3.2.1 黑色金属件的磷化处理,磷化后的产品磷化膜应完整,膜厚为3-6μm,膜层应厚薄均匀、连续,色泽成浅灰色至深灰色;结晶紧密细腻,无挂灰,无粗糙,无锈蚀,耐腐蚀性好;在焊接部位允许有轻微的变化和差异。 3.2.2 黑色金属件的喷丸处理,喷丸处理后必须清理干净,才能涂装环氧酯防锈底漆。 3.2.3 铝合金有色金属件,经过化学氧化处理或电化学阳极氧化处理,氧化处理的氧化膜应均匀完整,连续不断,色泽基本一致,结晶细密,耐腐蚀性好。 3.3 喷漆件表面质量的要求 无论是金属件或是塑料件,坯件表面质量必须光滑平整,无凹凸不平,无碰伤、划伤痕迹和变形等缺陷。 3.4 漆膜外观要求及等级标准 3.4.1 漆膜颜色应符合双方认可的标准色板或实物封样。 3.4.2 外观和等级划分 3.4.2.1 漆膜外观表面应光滑平整,厚薄均匀,色泽一致。根据整机状态下所处的位置进行分级。 3.4.2.2 检验等级的划分 a. AA级——在整机状态下,能观察到的特殊表面,用表示。 b. A级——在整机状态下,能够直接看到的表面、容易发生摩擦破损的表面,用表示。 c. B级——在整机状态下,通过一定角度的可视面,用表示。 d. C级——在整机状态下,不能看到的表面,用表示。 3.4.3 漆膜外观等级标准质量要求 漆膜外观等级标准质量要求见表1的规定。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新建锅炉自2014年7月1日起、10t/h以上在用蒸汽锅炉和7MW以上在用热水锅炉自2015年10月1日、10t/h及以下在用蒸汽锅炉和7MW及以下在用热水锅炉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自2016年7月1日废止。各地也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燃油和燃气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抛煤机炉。 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生物质成型燃料等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锅炉boiler 锅炉是利用燃料燃烧释放的热能或其他热能加热热水或其他工质,以生产规定参数(温 度,压力)和品质的蒸汽、热水或其他工质的设备。 3.2在用锅炉in-useboiler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锅炉。 3.3新建锅炉newboiler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锅炉建设项目。 3.4有机热载体锅炉organicfluidboiler 以有机质液体作为热载体工质的锅炉。 3.5标准状态standardcondition 锅炉烟气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规定的 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6烟囱高度stackheight 指从烟囱(或锅炉房)所在的地平面至烟囱出口的高度。 3.7氧含量O2content 燃料燃烧后,烟气中含有的多余的自由氧,通常以干基容积百分数来表示。 3.8重点地区keyregion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大气环境 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 的地区。 3.9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speciallimitationforairpollutants

(完整版)水泥厂重大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汇总表

CGWAC/QEHS-H/SN/GL/XX/2011 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水泥厂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发布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实施0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汇总表 版号:B版 编制:各相关部门 汇编:(手签) 审核:(手签) 批准:(手签)

CGWAC/QEHS-H/SN/GL/XX/2011 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水泥厂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发布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实施1 总页数:3页 修改状态:第1次修改 受控状态:(盖章) 水泥厂危险源分级管理说明 1 水泥厂的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是采用半定量作业条件下的危险性评价法(LED法)为主,结合经验判断法进行的综合评价,原则上分为:五级﹥320、160﹤四级≤320、 70﹤三级≤160、20﹤二级≤70、一级≤20。 2 危险源的风险控制按以下级别进行分级管理:四级、五级归厂部监控管理;三至五级归本部室车间监控管理;一级至五级归班组监控管理。 3 管理职责与权限: 3.1 班组应参与本岗位危险源的充分辨识与评价,对本班组辨识评价出的全部危险源有全过程监控和落实风险控措施职责。班组必须及时监控和落实一至五级危险源及管理措施,并有权处置和实施三级以下作业活动,三级以上的作业活动需经部室车间、厂部确认或授权,班组方能实施。 3.2 部室车间负责组织本部门危险源的充分辨识与评价,对本部门辨识评价出的全部危险源应制定出有效的风险控制管理措施,对本班组负责的一至五级危险源有检查、监督职责。部室车间有权处置和实施三级以下作业活动,对班组级别作业活动,经风险控制措施评价确认后,有授予权,但必须履行检查、监督、指导职责。四级及以上的风险控制措施评价确认后,有授予权,但必须履行检查、监督、指导职

02-×××胶囊质量标准及内控标准

目的:制订盐酸雷尼替丁胶囊质量标准及内控标准。 适用范围:盐酸雷尼替丁胶囊质量标准及内控标准。 责任:检验室、生产车间及成品仓执行该标准,质管部负责监督该标准的执行。 标准: 1.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版二部 2.批准文号:*卫药准字(1996)第507030号 3.处方: 3.1来源:本厂 3.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版二部。 3.3处方: 盐酸雷尼替丁150g 滑石粉51g 磷酸氢钙57g 75%乙醇21g 二氧化硅 2.775g 共制成1000粒 3.4剂型:硬胶囊剂 3.5包装规格:0.15g 20粒×300瓶/箱 30粒×200瓶/箱 4法定质量标准及内控标准 4.1法定质量标准

4.2内控质量标准 4.2.2内在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4.2.3卫生学标准及测定方法 5包装品的质量标准。 5.1固体药用聚烯烃塑料瓶:YY0057-91《固体药用聚烯烃塑料瓶》质量标准。 5.2药用填充纸:YY0236与GB9687-84《药用填充纸》质量标准。 5.3标签:厂内控标签质量标准。 5.4空心胶囊:GB13731-92《药用明胶硬胶囊》质量标准。 6.5小盒、中盒:厂内控小盒、中盒质量标准。 5.5纸箱:厂内控纸箱质量标准。 6取样规定 6.1外观质量检查 6.1.1车间质管员在线监控,厂部质管员在包装线抽样及在成品仓抽样检查。 6.1.2质检员在包装线抽样应至少抽检20瓶(小盒)及已包装好两件,在成品仓抽样应不少于三件。 6.2内在质量检查 6.2.1内在质量由质管部实行在包装线抽样,定期在成品仓抽样检查。6.2.2质检员在包装线抽样20瓶,成品仓抽样20瓶,如不合格,应重新抽样,数量加倍。 6.2.3质检员在取样过程中,应按照《取样操作规程》执行。 6.3卫生学检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1996-12-06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适用于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工程质量内控标准

1 总则 1.0.1 为提高全公司工程质量自控能力,提高工序质量水平,消除质量通病,保证工程质量内实外美,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铁路、公路、市政等项目的工程质量控制,其它领域的工程可借鉴。 1.0.3 本公司所承建的工程质量标准,除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外,还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1.0.4 本标准是公司的内部质量控制标准,当其与国家(行业、集团)工程质量标准或业主质量标准不一时,以后者为准。 1.0.5 本标准制定的宗旨是在保证工程结构主体内在质量的前提下,把规范细部做法,克服质量通病,提高观感质量作为主要目标。 1.0.6 本标准是企业内部创优评优的重要依据。

2 基本规定 2.1 质量控制程序 2.1.0 工程质量控制分开工前、施工过程、竣工后三个阶段进行。 2.1.1 开工前质量控制 1 掌握施工依据及标准 (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核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向设计部门或业主提出变更。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文件。 (2)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及业主和上级有关质量文件,弄懂弄通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 (3)根据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结合工程施工实际,编制详细的施工技术标准和交底书,经工程技术主管审核后,交施工队组织实施,双方要进行签字交接。 2 把好施工材料质量关。 (1)所有工程用外购材料必须从正规厂家采购,且有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定的出厂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禁止采购劣质材料。在用于工程前,必须由具有试验资格的检测部门,按国家规定数量进行抽样复检,经复检合格,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后,方准用于工程。 (2)选用地材时,要首先由具有试验资格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待各项指标检测合格,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后方准使用,否则不得采用。 3 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需要的试验机构,配齐检测设备和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必须定期校对,试验人员持证上岗。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GB16297-1996 代替GB3548-83、GB4276-84、 GB4277-84、GB4282-84、 GB4286-84、GB4911-85、 GB4912-85、GB4913-85、 GB4916-85、GB4917-85、 GBJ4-73各标准中的废气部分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4-12批准 1997-01-01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1.2 适用范围 1.2.1 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丹参内控质量标准

制药GMP管理文件 一、目的:制定薄丹参的内控标准,规范公司丹参的采购与使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丹参的采购与验收 三、责任者:生产部、检验员、仓库保管员 四、正文: 丹参 本品为唇形科植物丹参的干燥根及根茎。春秋二季采挖,出去泥沙,干燥。【性状】本品根茎短粗,顶端有时残留茎基。根数条,长圆柱形,略弯曲,有的分枝并具须状细根,长10~20cm,直径O.3~lcm。表面棕红色或暗棕红色,粗糙,具纵皱纹。老根外皮疏松,多显紫棕色,常呈鳞片状剥落;质硬而脆,断面疏松,有裂隙或略平整而致密,皮部棕红色,木部灰黄色或紫褐色,导管束黄白色,呈放射状排列。气微,味微苦涩。 栽培品较粗壮,直径O.5~1.5cm。表面红棕色,具纵皱,外皮紧贴不易剥落。质坚实,断面较平整,略呈角质样。 【鉴别】(1)取本品粉末lg,加乙醚5ml,振摇,放置1小时,滤过,滤液挥干,残渣加乙酸乙酯l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丹参对照药材1g,同法制成对照药材溶液。再取丹参酮IA对照品,加醋酸乙酯制

成每1ml含2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试验,吸取上述三种溶液各5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苯-乙酸乙酯(19:1)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药材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的暗红色斑点。 (2)取本品粉末0、2克,加75%甲醇25 ml,加热回流1小时,滤过,滤液浓缩至1 ml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丹酚酸B对照品,加75%甲醇醇制成每1 ml含2毫克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5微升,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F254薄层板上,以甲苯-三氯甲烷-乙酸乙酯-甲醇-甲酸(2:3:4:0、5:2)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置紫外光灯(254纳米)下检视。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 【检查】水分照水分测定法测定,不得过13.0%。 总灰分不得过10.0% 酸不溶性灰分不得过3.0%。 【浸出物】水溶性浸出物照水溶性浸出物测定法项下的冷浸法测定,不得少于35.0%。 醇溶性浸出物照醇溶性浸出物测定法项下的热浸法测定,用乙 醇作溶剂,不得少于15.0%。 【含量测定】丹参酮ⅡA 照高校液相色谱法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甲醇-水(75:25)

质量控制标准

质量内控标准 第一册 (装饰装修园林硬景)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

前言 鉴于在以往的工程中,经常出现一些常识的错误和违反规范的做法,并由于这些问题影响了正常的使用和观感效果,给业主和用户带来了许多不便。为了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和操作人员的基本技能,克服质量通病,使各种配套的设备设施正常使用并保证基本功能,减少或杜绝跑、冒、滴、漏等不正常现象,为用户提供一个满意的生活居住环境。将陆续编制企业内部的质量标准,其中包括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建筑、结构、安装及防水工程的标准做法。 由于专业水平有限,在编制中不可避免存在一些错误和遗漏,恳请各位领导和专业人员提出宝贵意见,以利提高完善。 质量安全部门 2013年12月

第一节质量控制措施 一、质量总体要求 1、横平竖直,角方正,面平整。 2、规格均匀,排列整齐,尺寸对称,做法规范。 3、颜色一致,花色有序。 二、质量预控方法 认真审核图纸领会设计意图 制定详细方案严格按图施工 遵守操作程序熟练掌握流程 牢记工艺标准明确质量要求 坚持过程控制细部重点检查 严禁随意变更杜绝私自改动 做好技术指导严格把关验收 三、施工操作步骤 1、坚持样板引路:通过样板施工,可以做到: 寻找问题和差距吸取经验和教训 改进工艺和方法全面提高保质量 验收总结后,全面推广施工。 2、严格选材: 规格颜色一致,楞角齐全,无翘曲、无缺陷、无破损、无裂缝。 3、排砖放样: 根据墙体(或地面)的总体长宽和材料的尺寸,进行预排放样,

经过反复调整,保证小面砖不小于2/3;大面砖不小于1/3,且均不小于5cm。 4、注重细部: 装饰装修的工程质量,主要体现在细部。因此对接槎接缝,收边收头,拐弯转角等部位的质量要作为重点,严格控制。 5、关于砖缝: 1)缝的布置方式:对缝(直缝);工字缝(错缝)等。 2)墙柱阳角缝的形式: 一般常用的有海棠缝、45度切角对缝或其它异形缝,具体形式应根据设计图纸施工,严禁私自确定,当设计图纸不明确或未确定时,应咨询设计并要求给出书面答复。 A、海棠缝:多用于大空间且适合厚度大于20mm的材料,门窗洞口处的阳角不得采用海棠缝。 B、 45度对缝:用于厚度小于20mm的材料。 C、异形缝:根据设计要求。 3)缝的处理: A、勾缝:用于宽度大于5mm的砖缝; B、擦缝:用于宽度小于3mm的密缝; C、灌缝:用于地面、路面铺装中宽度大于5mm的砖缝; D、扫缝:用于地面、路面铺装中宽度小于3mm的砖缝,用干净细砂反复地扫,直至灌满砖缝; E、专用缝:根据设计要求。

企业内控质量标准的制定

企业内控质量标准的制定 新版GMP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建立企业内部标准,那么为什么要建立内部的质量标准,我们怎样建立这个质量标准呢? 国家标准(无论是GB、药典还是局/部颁标准)都是指最低标准,即在其有效期内都要符合的标准;而企业内部标准往往要求高于国家标准,以确保其在生命周期/有效期内仍能满足最低要求(可能是国家标准,也可能是客户标准)。那么我们怎么建立内部标准呢,内控标准和警戒限/行动限又什么关系呢? 1 概念 1.1 CQA(关键质量属性): CQA是指物质(药品或活性成分)所具备的物理、化学、生物、微生物方面性质或特性,它应被限定在合适的限度、范围和分布之内,以确保符合预期的质量(ICHQ11)。 那么CQA等于质量标准吗?CQA是属于质量标准的一部分或一些特定的项目吗? 答案是否定的——CQA可以是质量标准的一部分,也可能根本就没有列入到质量标准中;同一个检验项目,对A产品可能是CQA,但对另一个产品可能不是,例如我们通常所说的溶出度。 质量标准是质量属性,但不一定是关键的;关键的属性是指那些对CPP和稳定性敏感的那些属性(例如降解物),也包括那些对制剂CQA有影响的那些原辅料的质量属性(例如粒度分布、晶型等对于固体制剂而言可能是)。 1.2 内控标准 企业内控标准是指企业内部为在生产过程中控制产品质量而自行制定的标准。

内控标准可能高于当时的国家标准和药典标准,目的是使企业的产品质量始终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上,以更好地满足市场和用户的需要。 那么,是所有检验项目都要制定内控标准吗? 答案当然也是否定的,是否制定内控标准应与目的相适应。例如物料的氯化物、炽灼残渣等就没有必要制定内控标准。 1.3 警戒限和行动限 警戒限是一种警示限度,超出这个限度意味着系统可能将要发生偏离,需要引起关注甚至处理,以将这种潜在的危害/可能性消灭在萌芽之中。 行动限是一种警告限度,超出这个限度表明系统已经发生了偏离,并可能导致不符合的情况发生,应及时处理,必要时应停止该系统的运行,以避免不符合对产品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1.4 OOS和OOT OOS是指检验结果超出质量标准的规定。是一种发生在检验中的偏差,有严谨程序性的调查过程。并不是所有超出标准都按照OOS的程序进行调查,典型的例如中间控制。 OOT是指检验结果超出正常的趋势。这种趋势可能通过统计分析得出,可以与警戒限/行动限关联,但并不一定关联。 OOT与警戒限/行动限的区别: OOT的目的是为了确认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调查发生趋势偏离的原因; 警戒限/行动限是为了避免系统发生偏离和不符合。有时宁可错杀不能放过! 2 检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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