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门诊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及程序

二、门诊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及程序
二、门诊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及程序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门诊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接诊医师必须对门诊急危重症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

(2)门诊患者突发意外情况时,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抢救。

(3)门诊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接诊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4)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5)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首诊接诊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6)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 1~2 张床位。

(7)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门、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工作程序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

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抢救。

危重症患者先抢救后挂号缴费

首诊医师对病人评估、必要的辅助检查

危重症患者立即抢救、危重症患者的抢救

进入ICU病房

待抢救结束、病情稳定、导诊护士协助补挂号、缴费

急诊科急危重症患者优先诊治的有关规定

急诊科急危重症患者优先诊治的规定为了使急诊抢救病人及时治疗,以挽救病人的生命为目的而建立急危重症手术抢救绿色通道,特作如下规定: 1.急危重症手术抢救绿色通道是保证病人在30分钟内由急诊科或抢救室、放射科、B超室等地直接进入手术室进行抢救。 2.病情危急的患者,应由分诊台护士立即直接送入抢救室先进行抢救,然后再补办挂号手续。外伤后有活动性出血的患者,分诊台护士应立即送达清创室,并通知外科医师前来处置,由家属或陪人补办挂号手续并缴纳有关医疗费用。 3.心跳、呼吸骤停的患者,分诊台护士应立即开始心肺复苏,同时送抢救室抢救,家属或陪送人员应补办挂号手续。凡心衰、呼衰、肾衰等脏器功能衰竭,休克,多发伤,急性大出血,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需心肺复苏或紧急手术挽救生命的急危重病人,凭医保证、身份证、工作证、离退休证、保险卡或银行卡等有效证件可直接进入急诊绿色通道进行救治。 4.急诊绿色通道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使患者顺利进入急诊绿色通道。 5.来本院就医的急危重患者按病情的急缓、重轻享受优先服务。检查、转诊、住院和手术由本院人员陪送。 6.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急危重病人设特殊病历标志,急诊药房、收费处、各检查室、手术室须优先处置患者的就诊事宜。急诊医护人员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病人应遵循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进行急诊处置。 7.病情需要会诊时,会诊医师必须在接到传呼后5分钟内回话并于下一5分钟内会诊到位。若有必要,急诊科值班主任有权传呼院内有关人员参与抢救。急诊科急危重病人的诊断以及是否需要手术由急诊科及有关专科医师人员决定。 8.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需要紧急手术的急危重病人须遵循以下条款实施救治: ⑴专科医师于决定手术治疗后立即用电话通知手术室,手术室当班护士记录病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诊断、手术名称、麻醉方式、手术组人员、通知人姓名等,同时填写好手术通知单随病人送到手术室。 ⑵急诊科当班医师或专科医师应在5分钟内开除术前医嘱,20分钟内做好必要的术前检查。 ⑶术前医嘱由所在科室当班护士在10分钟内完成。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与流程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各部门、各科室; 为了保障急危重症患者连贯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诊疗以外因素对救治的影响,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根据《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精神和我院《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本项制度,请遵照执行。 1.建立“优先处置绿色通道”,提供绿色通道的部门包括急(门)诊科室、辅助检查科室、ICU或专科ICU、手术室、导管室、挂号收费室等。 2.凡进入“优先处置绿色通道”的病人,实行“先抢救,后付费”,不需先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相关科室应立即给予抢救、优先检查,提供全程服务。 3.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进入“优先处置绿色通道”:各种休克、昏迷、心肺复苏、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急性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患者。 4.“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工作要求: (1)急诊科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24小时接诊制。 (2)由急诊科值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绿色通道”,并在住院卡或相关检查申请单上加盖“优先处置通道”章,上报医务处(8小时内)或总值班(8小时外)。 (3)急危重症处置患者结束后,由执行科室护士协助患者家属缴费,并将加盖“优先处置通道”的检查单由检查科室领回至急诊科护理单元保存。 (4)进入“优先处置绿色通道”的病人,各相关科室必须简化手续,优先提供救治、检查,各科室间应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5)当危重患者需入院抢救时,必须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到相关科室。 (6)各临床科室应每日预留1~2张床位以备急危重症患者救治。 (7)在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过程中,对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医院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外,还将按医院《医疗安全事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给予责任追究。

门急诊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及程序

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一、优先就诊及住院的范围 1、骨科急诊患者:开放性骨关节损伤、各类骨折、烧烫伤等患者。 2、直接危急生命的各科急危重疾病(如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严重复合伤、大出血等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3、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及病情较重的患者。 二、“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医院开通24小时急诊服务,实行当班医生全天应诊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师必须对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 2、护士接诊骨科急诊患者后应立即优先安排患者挂“急诊号”,并在相应病历资料、单据上标明“急诊”标记,需要缴费、检查、处置、住院、治疗、手术等时优先安排。 3、门急诊患者突发意外情况时,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抢救。凡是接诊直接危急生命、需要立即抢救的患者,执行"先抢救,后结算”,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组织抢救,提供全程服务。必要时通知总值班联系转诊事宜。 4、门急诊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接诊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5、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6、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安排导诊人员全程陪同,由首诊接诊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急诊病人优先处置制度

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 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实行“先抢救,后收费”,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急诊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局。 @ .

急危重症患者处置流程 , 急诊 危重病人先抢救后挂号交费 急诊医生接诊 病人评估 — 危重病人立即抢救 进入病房 待抢救结束、病情稳定,护士协助补挂号、交费 病情再评估 转普通病房

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

2015年社会评价持续改进急危重症 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 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xx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局。

xx人民医院2015年6月25日 危急重症患者处置流程 急诊↓危重病人先抢救后挂号交费↓急诊医生接诊↓病人评估,必要的辅助检查↓危重病人立即抢救,危重症病人的监护↓进入ICU病房↓带抢救结束、病情稳定,护士协助补挂号、交费↓病情再评估↓转普通病房

门急诊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及程序

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为切实做好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一、优先就诊及住院的范围 1、骨科急诊患者:开放性骨关节损伤、各类骨折、烧烫伤等患者。 2、直接危急生命的各科急危重疾病(如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严重复合伤、大出血等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3、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及病情较重的患者。 二、“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医院开通24小时急诊服务,实行当班医生全天应诊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师必须对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 2、护士接诊骨科急诊患者后应立即优先安排患者挂“急诊号”,并在相应病历资料、单据上标明“急诊”标记,需要缴费、检查、处置、住院、治疗、手术等时优先安排。 3、门急诊患者突发意外情况时,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抢救。凡是接诊直接危急生命、需要立即抢救的患者,执行"先抢救,后结算”,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组织抢救,提供全程服务。必要时通知总值班联系转诊事宜。

4、门急诊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接诊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5、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6、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安排导诊人员全程陪同,由首诊接诊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7、接诊急危重症患者同时做好其他候诊患者的解释工作,维持接诊秩序 8、各科室每日预留 1~2 张床位,专门收住急危重症患者。 9、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门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10、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当班医护人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总值班,必要时同时上报医务科、副院长、院长及卫计委。 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工作程序 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 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抢救 危重症患者先抢救后挂号缴费

急诊危重病人入院优先处置制度

THE PEOPLE’S HOSPITAL OF SUIYANG 急 诊 危 重 病 人 入 院 优 先 处 置 制 度 内一科

急诊危重病人入院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急诊危重病人入院后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大可能保证患者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我科室特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一、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需优先处置。优先处置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二、优先处置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必须对所有急诊危重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是否优先处置,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优先处置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与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优先处置的病人,必要时联系各有关科室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有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三、具体流程如下: (1)电话接到入院通知,接电话护士询问病人一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主要病情,有无静脉通道、特殊处理,通知值班医生当班护士准备接诊,日间上报护士长,安排床位。 (2)当班护士立即进行用物准备,备好暂空床、铺中单,常规备吸氧、心电监护仪,无静脉通道备好留置针、分装袋、0.9%NS100ML 等,(必要时备好吸痰装置),5分钟内完成准备工作。 (3)病人入科,值班医生当班护士安全平稳的将病人转运至病床,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吸氧、吸痰,除去各种饰物交由家属保管,建立静脉通道,如有必要建立两条静脉通道,取舒适体位,连接监护仪导联,测量生命体征。与急诊科进行交接评估病情、生命体征、处置、用药、皮肤等 (4)执行医嘱(及时准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述一遍。)(5)建立病人信息标识(床头卡,一栏表,饮食卡等) (6)向患者或者家属询问相关情况,做好记录,填写入院护理评 1

2211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大可能保证患者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 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与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 )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有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 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

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 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 局 4、对上述情况的落实由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进行督导检查

急危重患者处理流程 急诊 J 危重病人先抢救后挂号交费 J 急诊医生接诊 J 病人评估,必要的辅助检查 J 危重病人立即抢救,危重症病人的监护 J 进入ICU 病房 J 待抢救结束、病情平稳,护士协助补挂号、交费 J 病情再评估 J 转普通病房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大可能保证患者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与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有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局。 急危重症患者处置流程 急诊 ↓ 危重病人先抢救后挂号交费

↓ 急诊医生接诊 ↓ 病人评估,必要的辅助检查 ↓ 危重病人立即抢救,危重症病人的监护 ↓ 进入ICU病房 ↓ 待抢救结束、病情平稳,护士协助补挂号、交费 ↓ 病情再评估 ↓ 转普通病房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与流程

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与流程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局。 急危重症患者处置流程 急诊 ↓ 危重病人来院先抢救 ↓ 急诊医生接诊 ↓ 病人评估、必要辅助检查 ↓ 危重病人立即抢救、危重症病人的监护 ↓ 进入ICU病房 ↓ 待抢救结束、病情稳定,护士协助缴费 ↓ 病情再评估

急诊病人优先处置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的优先处理急危重病人,提高抢救效率 二、适用范围 急危重症病人 三、主要内容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在急诊引导单上加盖急诊章。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创伤、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按情况而定是否需要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对于危、重患者可实行“先抢救,后收费”,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快速报告检查结果给急诊科。各科室

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急诊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就诊及住院制度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就诊及住院制度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一、优先就诊及住院的范围 1、眼科急诊患者: 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眶蜂窝织炎、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眼内炎、角膜穿孔、各类机械性和化学性眼外伤等患者。 2、直接危急生命的各科急危重疾病(如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昏迷、严重中毒、严重复合伤、大出血等)。 3、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及病情较重的患者。 二、优先就诊及住院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 1、医院开通24小时急诊服务,实行当班医生全天应诊和首诊负责制。 2、护士接诊眼科急诊患者后应立即优先安排患者挂“急诊号”,并在相应病历资料、单据上标明“急诊”标记,需要缴费、检查、处置、住院、治疗、手术等时优先安排。 3、凡是接诊直接危急生命、需要立即抢救的患者,执行"先抢救,后结算”,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组织抢救,标明“绿色通道”标记,提供全程服务。必要时通知总值班联系转诊事宜。 4、对于优先就诊及住院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5、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安排导诊人员全程陪同,协助家属办理交费、住院等手续,护送入院。 1/ 2

6、接诊急危重症患者同时做好其他候诊患者的解释工作,维持接诊秩序。 7、全院职工必须执行医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将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度追究其它责任。 8、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当班医护人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总值班,必要时同时上报医务部、业务院长、CEO。 2/ 2

急诊危重病人入院优先处置制度

THE PEOPLE’S HOSPITAL OF 度 SUIYANG急 诊 危 重 病 人 入 院 优 先 处 置 制

急诊危重病人入院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急诊危重病人入院后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大可能保证患者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我科室特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一、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需优先处置。优先处置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二、优先处置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必须对所有急诊危重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是否优先处置,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优先处置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与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优先处置的病人,必要时联系各有关科室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有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三、具体流程如下: (1)电话接到入院通知,接电话护士询问病人一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主要病情,有无静脉通道、特殊处理,通知值班医生当班护士准备接诊,日间上报护士长,安排床位。 (2)当班护士立即进行用物准备,备好暂空床、铺中单,常规备吸氧、心电监护仪,无静脉通道备好留置针、分装袋、0.9%NS100ML

等,(必要时备好吸痰装置),5分钟内完成准备工作。 (3)病人入科,值班医生当班护士安全平稳的将病人转运至病床,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吸氧、吸痰,除去各种饰物交由家属保管,建立静脉通道,如有必要建立两条静脉通道,取舒适体位,连接监护仪导联,测量生命体征。与急诊科进行交接评估病情、生命体征、处置、用药、皮肤等 (4)执行医嘱(及时准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述一遍。)(5)建立病人信息标识(床头卡,一栏表,饮食卡等) (6)向患者或者家属询问相关情况,做好记录,填写入院护理评估表,如(压疮、跌倒)分值,达到分值,填报卡,汇报护士长,病情稳定后入院宣教,首次入院宣教(当班护士完成)。 (7)准确、及时的书写护理记录。 四、附流程图:

急危重症患者管理

急危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规范 建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为第一”的急危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规范,对于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提高 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为病人提供安全、及时和有效的医 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 范。 一、门诊管理 1、门诊部应对一站式服务台相关人员进行急救相关知识培训,对来院就诊人员进行密切观察,发现可疑危重病人,应及时引 导至便民门诊医师前,给予初步检查、筛选,如有必要护送至 急诊就医。 2、门诊便民门诊医师,应熟悉急救相关知识,及时发现异常,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症病人,必须优先诊疗,按照分科 收治的原则,优先转送对应专科病房、ICU或急诊留观。 3、护理部应对门诊候诊区护理人员必须进行急救相关知识培训,对诊候人员体态、神色等进行基本观察,发现可疑危急重病人,应优先引导至对应科室门诊医师诊室,以便及时处理,必要时 协助医师抢救或护送患者至病房。 4、门诊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接诊医生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评估,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 急危重症病人,必须就地抢救处理,并及时向家属履行告知与 沟通,必要时邀请其它科室医师到场协助处理、会诊;患者生 命体征稳定后,及时完善门诊病历及抢救记录等,按临床专

业范围分科收治的原则,优先收入ICU或相应专业科室病 房。 5、门诊部定期对各单元急救车检查,督促对相关器械进行维护,对急救药品进行数量核对、效期核查,确保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二、急诊管理 1、急诊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急诊科24小时负责应诊急危重症病人,按照“及时、 迅速、准确、安全”的原则,接诊后及时处臵,特殊病人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2、接诊医生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评估,在给予初步诊断的同时,向上级医师或二线班报告,上级医师或住院总医师接到医 生或护士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场指导处理,对诊断不明的应立即请求院内相关专科主任会诊。 3、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症病人,必须优先安排。立即完成维护生命体征的必要处臵,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 静脉通道等,给予抢救性治疗,并及时向家属履行告知与沟 通。 4、急危重症病人按临床专业范围分科收治的原则,由科主任指导对病人进行分科收治,优先收入ICU或相应专业科室。 5、急诊医师必须完善门诊病历,尽快完成病人收治入院手续,同时通知收治科室医生护士做好病人收治的准备工作。

急 危 重 症 患 者 优 先 处 置 制 度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大可能保证患者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一、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有限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二、“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 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与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有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 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

究其责任。 三、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局长。

急危重症患者处理流程 急诊 ↓ 危重病人先抢救后挂号交费 ↓ 急诊医生接诊 ↓ 病人评估,必要的辅助检查 ↓ 危重病人立即抢救,危重症病人的监护 ↓ 进入 ICU 病房→待抢救结束、病情平稳,护士协助补挂号、交费 ↓ 病情再评估 ↓ 转普通病房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就诊及住院制度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就诊及住院制度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一、优先就诊及住院的范围 1、眼科急诊患者: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眶蜂窝织炎、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眼内炎、角膜穿孔、各类机械性和化学性眼外伤等患者。 2、直接危急生命的各科急危重疾病(如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昏迷、严重中毒、严重复合伤、大出血等)。 3、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及病情较重的患者。 二、优先就诊及住院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 1、医院开通24小时急诊服务,实行当班医生全天应诊和首诊负责制。 2、护士接诊眼科急诊患者后应立即优先安排患者挂“急诊号”,并在相应病历资料、单据上标明“急诊”标记,需要缴费、检查、处置、住院、治疗、手术等时优先安排。 3、凡是接诊直接危急生命、需要立即抢救的患者,执行"先抢救,后结算”,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组织抢救,标明“绿色通道”标记,提供全程服务。必要时通知总值班联系转诊事宜。 4、对于优先就诊及住院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5、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安排导诊人员全程陪同,协助家属办理交费、住院等手续,护送入院。 6、接诊急危重症患者同时做好其他候诊患者的解释工作,维持接诊秩序。 7、全院职工必须执行医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将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度追究其它责任。 8、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当班医护人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总值班,必要时同时上报医务部、业务院长、CEO。

脑科医院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流程

广西脑科医院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与流程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大可能保证患者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与流程: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 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 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 ,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与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有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 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

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 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 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 局

急危重患者处理流程 急诊 J 危重病人先抢救后挂号交费 J 急诊医生接诊 J 病人评估,必要的辅助检查 J 危重病人立即抢救,危重症病人的监护 J 进入ICU 病房 J 待抢救结束、病情平稳,护士协助补挂号、交费 J 病情再评估 J 转普通病房

急诊科工作制度(含门急诊)复习课程

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门、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急诊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发现有推诿“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医务科,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流程 急诊 急危重症病人先抢救后挂号交费 急诊医生接诊、评估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 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病人,立即开放急诊绿色抢救通道 危重病人立即抢救,相关科室(辅助科室、专科会诊)积极配合 待抢救结束、病情平稳,护士协助补挂号、交费

急危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制度 建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为第一”的急危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规范,对于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为病人提供安全、及时和有效的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门急诊管理 1、门急诊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急诊科24小时负责应诊急危重症病人,按照“及时、迅速、准确、安全”的原则,接诊后及时处置,特殊病人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2、接诊医生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评估,在给予初步诊断的同时,向上级医师或住院总医师(或二线班)报告,上级医师或住院总医师接到医生或护士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场指导处理,对诊断不明的应立即请求院内相关专科主任会诊。 3、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症病人,必须优先安排。立即完成维护生命体征的必要处置,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给予抢救性治疗,并及时向家属履行告知与沟通。 4、急危重症病人按临床专业范围分科收治的原则,由住院总医师指导对病人进行分科收治,优先收入相应专业科室。 5、门急诊医师必须完善门诊病历,尽快完成病人收治入院手续,同时通知收治科室医生护士做好病人收治的所有准备工作。 6、对于非本院临床专业范围的、或限于设备和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确需转院的急危重症病人,或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转院时,在维护生命体征相对平稳情况下,要向病人或家属告知转诊的原因与风险。在门诊病历记录中及时记载,并请病人或家属签字后同意转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收治非本院专业范围的急危重症病人。 二、报告管理 1、急诊科、住院部医师接诊危重症须在10分钟内向住院总医师(二线值班医师)报告。 2、住院总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必须每日向医务科报告全科危重抢救病人情况。 3、对存在医疗安全隐患或医疗纠纷患者,各科主任必须在24小时内向医务科及分管院长口头及书面报告。 四、处罚 1、此管理规范纳入绩效考核。 2、引发医疗纠纷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 急诊、急救转接服务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及我院实际情况,为加强双向转诊管理,把转接服务工作落实到实处,本院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转接程序 接上转单后在办公室进行登记,门诊就诊者免收挂号费,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提供预约门诊检查;组织会诊;需住院者优先安排、由办公室协调处理住院事宜,安排专人送至病区。 二、转接条件 ①、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伤情严重或较重者; ②、各种原因致大出血、咯血者; ③、急慢性疾病,病情较危、重者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④、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JY/YWB- LC -124 一、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特殊患者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患者应及时报请医务部、护理部和分管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 进行抢救工作。 二、各科室接到抢救急会诊通知,应由主治医师资格及以上人员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参加抢救工作,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如因其他医疗工作需要无法及时会诊,应由住院总医师或者值班医师先到达现场参加抢救,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延误抢救。同时将情况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在其他医疗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到达现场,指导抢救工作。 三、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严防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医师应及时补开医嘱。 五、抢救过程应由责任医师及时、详实、准确记录,抢救过程中来不及记录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七、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涉及到医疗纠纷及法律法规的,应及时报医务部、护理部等相应部门。 八、需跨科抢救的危重患者,原则上由医务部或分管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 九、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xx人民医院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大可能保证患者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 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与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有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xx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局。急危重症患者处置流程 急诊↓危重病人先抢救后挂号交费↓急诊医生接诊↓病人评估,必要的辅助检查↓危重病人立即抢救,危重症病人的监护↓进入ICU病房↓待抢救结束、病情平稳,护士协助补挂号、交费↓病情再评估↓转普通病房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与流程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大可能保证患者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有限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与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有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

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局。

急危重患者处理流程 急诊 ↓ 危重病人先抢救后挂号交费 ↓ 急诊医生接诊 ↓ 病人评估,必要的辅助检查 ↓ 危重病人立即抢救,危重症病人的监护 ↓ 进入ICU病房 ↓ 待抢救结束、病情平稳,护士协助补挂号、交费 ↓ 病情再评估 ↓ 转普通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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