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论述题全

论述

1试述合同的法律特征。

答:(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根据其意思表示的多寡可以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及多方行为。所谓单方行为,指仅由一个意思表示所构成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双方行为,指由二个方向相反的意思表示所构成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多方行为,指由二个以上方向一致的意思表示所构成的民事法律行为,或称共同行为。(2)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意味着合同是在双方或多方都有意思表示,而且各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条件下成立。合同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或者说,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合同以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当事人订立合同都有一定的目的,即产生、变更或者终止一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如何理解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

答:合同法本质上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合同法以债权债务关系、即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直接调整对象,其深层的社会关系则是社会的财产流转关系。合同法调整的是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它反映的是平等主体间在转让产品或货币,完成工作和提供劳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的清偿或履行,具体体现着财产从一个民事主体到达另一个主体的合法移转过程。合同法作为调整债权关系的法律规范,规定和反映的是社会财产或其他劳动成果从生产领域移转到交换领域,并经过交换领域进入消费领域,其内容主要表现为转移已占有的财产,转换的目的或是实现对财产的占有,或是创造一个新的占有。合同法是民法体系中的民事单行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民法是宪法之下的部门法,而民法本身又是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这个体系是由若干调整某种民事关系的单行法组成的,如商标法、专利法、继承法等,合同法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正在制定的物权法也是这样的单行法。在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适用于合同法的同时,合同法以其特别或具体的制度和规定对各种合同关系进行调整。4合同法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的

内容是什么?

答:(1)平等原则是我国民法的

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我国合同法的

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意味着民事主

体的地位平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

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相对方。

(2)自愿原则是我国民法的一项

基本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

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自愿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

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并根据

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法律关系。该原则实质上是传统民

法中所谓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

法中,自愿原则即体现为合同自由

原则,我国《合同法》中虽未明文

规定合同的自由原则,但在实质

上,《合同法》中所规定的自愿则

即为意思自由原则。(3)公平原

则。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明确

规定了公平原则,《合同法》第5

条也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

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

平原则包涵了等价有偿的意思,即

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

当事人另人约定外,当事人取得他

人财产利益应向他方给付相应的

对价。在合同法中,公平原则体现

在各个方面,其中集中体现公平原

则的主要有两个制度:一是情事变

更制度,二是显失公平制度和重大

误解制度。

5合同法诚实信用、保护公序良

俗、合法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答:(1)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

中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原则。具体来

说,诚信原则具有以下内容和功

能:①确定诚实可入,以善意方式

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等行为规则。

②诚信原则要求平衡当事人之间

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诚信原则

不仅要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而

且要求平衡当事人的利益与社会

利益之间的冲突与矛盾。③解释法

律和合同的作用。诚信原则要求在

法律与合同缺乏规定或规定不明

确时,司法审判人员应依据诚信、

公平的观念,准确解释法律和合

同。(2)保护公序良俗原则。公

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

简称,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概念

和法律原则。《民法通则》第7条

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

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

同法则具体指明了"当事人订立、

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

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合法原则。《合同法》第7

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

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

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此将其简称为合

法原则,实际上包括了合法原则和公

序良俗原则。

6合同法的作用有哪些?

答:(1)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指合同当

事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订立合同到终止合同的全过程中享有

的权利和利益。合同法通过明确规定

当事人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

止合同的原则、条件和程序以及违反

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保护合同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2)维护社会经济秩

序。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是保障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合同当事人合法

权益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其中,维

护交易安全是合同法的重要任务。合

同法则是规范交易关系的基本法律,

它所确立的是基本的交易规则,交易

的安全主要是通过合同法进行维护

的。同时,协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

的关系也是合同法的重要功能。(3)

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同是联

结生产、流通、消费的纽带,是经济

合作技术交流、贸易往来的法律形式。

是维护商业信用的法律保障,国民经

济各部门、各单位和公民,认真贯彻

执行合同法,履行合同,可以保证生

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正常运行,实

现经济合作、技术交流、贸易往来的

预期目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

展。

7试述格式合同的法律调整的内容有

哪些?

答:(1)立法控制。合同法第42条

涉及到的格式合同或格式合同条款无

效的情况,即具有合同法第52条、第

53条的情形时,这些格式合同或者有

关条款无效。另外,如免除格式条款

提供者主要义务,排除相对方主要权

利的条款也无效。(2)司法措施。所

谓司法措施即指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由法院认定某一具体合同条款是否是

由当事人合意才纳入合同的。实际上

是授权由法院来解释合同条款,有疑

义时则作有利于相对人的解释。(3)

行政措施。所谓行政措施即指通过要

求某些格式合同条款应事先经过行政

机关审核,方能投入使用的办法,来

消除不合法的格式条款的适用;或者

由行政机关制定合同范本,以供当事

人采用。

8试述格式合同的解释中体现了哪些

保护弱者利益的原则?

答:我国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与非

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

条款。这一规定体现了格式条款中的

保护弱者利益原则。(1)由于格式合

同的条款是由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拟

订的,而相对人一方又是弱者。所以,

在对合同条款发生歧义需要解释时,

当某一条款有几种解释方法,其中某

种解释有利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而

另一种解释则对相对人有利的话,即

应解释得有利于相对人而不利于条款

的拟定者。(2)当某一合同既存在格

式合同条款,又存在非格式合同条款,

例如补充协议时,如果两种条款发生

冲突,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时,即应当

采用非格式合同条款。

9试述要约与要约邀请有哪些区别?

答:(1)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区分。

我国《合同法》第15条规定:"寄送

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

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2)根据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律上受

到约束来作出区分。由于要约是目的

在于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因此,

要约中应包含明确的订约意图。而要

约邀请人只是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订

约的意思表示,所以,在要约邀请中

不能有任何直接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

含合同的主要条款来予以确定。(4)

根据交易的习惯亦即当事人历来的在

交易中的作法来进行区分。如询问商

品的价格,根据交易习惯,一般认为

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5)其他因

素。在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时,还可

考虑其他的情况,如合同的性质是否

要求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注重相对

人的身份、信用、资历、品行等情况;

还有,合同的订立是否需要双方实际

接触;以及一方发出的提议是否能使

相对人产生要约的信赖等等。

10从合同效力的角度分析合同生效

与合同成立有哪些不同?

答:合同的生效有着与合同成立完全

不同的法律要件,适于一般合同生效

的为普通要件:①当事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

合同内容合法。适于某些特殊合同生

效的是为特别要件:①附生效条件或

期限的合同,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

来;②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

登记等手续的合同,手续的完成。在

上述情况下,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

却可因各种原因而未能生效或自始无

效。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不同于合

同的生效,合同的成立要件也不同于

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的成立要件具

有法定性,是由法律统一规定的,当

事人不可作另外的约定。而合同的生

效要件,除普通要件外,其特别要件

具有意定性,可由当事人作自由的约

定,

11试述合同生效要具备哪些要件?

答:(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

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

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当事人

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

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

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12试述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有哪些特点?表见代理发生的情况有哪些?)

答:表见代理具有如下特征:(1)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被代理人的明确授权,表见代理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2)表见代理在客观上、外表上具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表权的理由。(3)合同的相对人在主观上必须是善意的、无过失的,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行为人实际上无代理权。(4)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表见代理发生的情况有:(1)代理权自始即不存在,而存在着使相对人相信具有代理权的正当理由。(2)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而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3)代理权终止后实施代理行为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4)被代理人知道其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而不作否认表示。表见代理虽然事实上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却发生有效代理的法律后果,而这种法律后果的发生并不需要被代理人的追认或同意,因此,它属于有效代理的一种,而不属于效力未定的无权代理。

13试述合同全面履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确而完整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全面履行原则的具体内容表现为:①按照合同约定的主体履行;②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③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履行;④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或者报酬履行;⑤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履行;⑥按照合

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⑦按照合

同约定的履行方式履行。(2)协

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

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不仅要适当、

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还要基于诚

实信用原则,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

债务行为给予协助,使之能够更好

地、更方便地履行合同。该原则是

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在合同履行阶

段的具体体现。协作履行包括以

下内容:①及时通知义务;②相互

协助义务;③保密义务。(3)

经济合理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履行

原则又称效益履行原则。它要求履

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

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

在履行合同中贯彻经济合理原则,

表现在许多方面:①债务人选择最

经济合理的履行方式;②合同履行

期的选择体现经济合理原则;③当

事人变更合同应当体现经济合理

原则;④对违约进行补救体现经济

合理原则。

1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

哪些?

答: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要

具备以下条件:(1)须双方基于

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对价债务。确定

是否形成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的关系,应基于以下事实:①须由

同一双务合同产生债务;②须双方

当事人互负债务;③当事人双方互

负债务之间具有对价性和牵连性。

(2)须行使抗辩权之当事人无先

行给付义务。(3)对方当事人未

履行债务或者未按照约定正确履

行债务。(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

是可能履行的。

15从代位权的涵义论代位权的适

用条件是什么?

答: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

尚未完成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

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

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

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

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

的债权的权利。债权人要行使代

位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

效的合同关系。有效的合同关系的

存在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

和基础。(2)债务人的债权已到

期。代位权的发生当然以债务人现

实的权利存在为前提。另外,可代

位行使的债权必须非专属于债务

人的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

其到期债权。(4)债务人已经履

行迟延。(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

之必要。

16比较代位权与撤销权?

答: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

尚未完成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

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

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

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

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代位权须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

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

关系。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存在是债权

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基础。(2)债

务人的债权已到期。代位权的发生当

然以债务人现实的权利存在为前提。

另外,可代位行使的债权必须非专属

于债务人的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

使其到期债权。(4)债务人已经履行

迟延。(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之必要。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

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

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

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

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

权利。撤销权的成立要件:1.客观

要件:(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2)

须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并继续

存在;(3)须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

2.主观要件:(1)债务人的恶意;

(2)受益人的恶意。

17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答:(1)合同变更以后,被变更的部

分即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已变更的

部分,在完成变更程序之后,即产生

了新的债权债务。(2)合同的变更原

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不存在溯及力

的问题。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

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未变更的权利

义务继续有效。

(3)合同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

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

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

有同时履行抗辩;原合同债权所有的

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

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

物上保证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

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4)

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

的权利。

18试述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答:我国现行的合同法确定的归责原

则是严格责任原则。我国《合同法》

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

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法条

明确了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只

是没有实际履行或者没有适当履行合

同义务即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未规定

当事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不用承担

违约责任。由此可见,我国合同法的

归责原则就是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

另外在一些分合同中规定了过错责任

原则。

19试述违约责任的构成。

答:(1)主体条件。违约责任是当事

人违反了有效合同后应当承担的法律

责任,所以凡是违约责任必然是当事

人因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导

致的法律后果。违约责任的主体应是

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是有权独立主张

自己利益和独立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的主体,主体资格是主体进行各种法

律行为的前提条件,如果主体资格不

合格的或有缺陷的,就不能构成有效

的合同,当事人也就不用承担违约责

任。(2)违约行为。当事人承担违约

责任的一个基本前提是违反了合同规

定的义务,而合同中一方当事人的义

务就是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如果一

方当事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必然使对

方的权利得不到实现。违约行为,是

指合同的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

条件和时间履行合同。包括两种情况:

a作为的违约,是指义务人应当以自

己的主动行为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b

不作为的违约,是指少数合同规定合

同的当事人应当以自己某些不作为的

承诺作为合同成立必要的基础。(3)

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观条件。在让违约

者承担违约责任时,构成继续合同义

务的违约责任并不需要主观上有过

错。而是看违约方有无履约能力,若

有,则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时,

必须履行合同义务。

20试从法律责任竞合的概念分析法

律责任竞合的意义。

答:法律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的

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的禁

止性规定,行为人因此要受到两个或

两个以上的法律的管辖,并根据管辖

法律的规定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权

利人可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维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合同法》第122条规定:

“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

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

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

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

任。”这里说的其他法律包括产品质量

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量法、商

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这条规定可

以使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更充分的

保护。综上所述,法律责任竞合的意

义有:因为不同的法律所维护的社会

秩序及追求目标不同,所以不同的法

律规定的法律责任很可能是不一致

的,例如行为人的行为既违反了合同

法的规定,又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的规定时,当事人就面临适用哪个法

律追究其法律责任的问题。传统的合

同法确认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只是根

据合同法的规定,而对违约人同时违

反了其他法律的规定缺乏管辖的依

据,于是只得追究其违约责任,而不

能追究其更为严重的其他法律责任。

现行合同法规定了法律责任竞合制

度,如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同时又违反了其他法律的规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时,受损害方可选择适用合同法或其他法律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以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1试述法律管辖竞合的依据的内容是什么?

答:(1)特别合同法与合同法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目前最完善最系统的合同法,《合同法》属于普通法,而其他参与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具体部门法和有关的行政法规则属于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的原则,只有当特别合同法没有规定时,才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当合同法总则没有规定的则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2)合同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合同法是调整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而合同的权利义务的重点内容在于对违约责任的认定和如何强制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如果违约方的行为不但造成对方合同权利的损失,而且造成对方的人身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失,这些损失就不是合同损失,而是一种侵权导致的损失,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弥补受损害方的损失。受损害方有权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22试述合作开发合同与委托开发合同有哪些区别?

答:(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关系不同。合作开发合同,双方当事人享有和承担着类似的权利和义务;委托开发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相对的,委托人的主要义务也就是开发人权利,而开发人的主要义务即委托人所享有的权利。(2)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方式不同。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共同参加研究开发发工作,当然各方可以共同进行全部的研究开发工作,也可以约定进行分工,分别承担不同阶段或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委托开发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进行物质投资和经费投入,只有一方从事研究开发工作。与此相联系,二者的合同主体也不同。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都具有研究开发能力,而委托开发合同的当事人,一般只有一方具有科研能力。(3)研究开发成果归属不同。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相同的,即取得研究开发成果,因而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是共有的;而委托开发

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申请

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请谈谈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特征是

什么?

答: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一般规范

性和不确定性。(1)合同法基本

原则具有一般规范性。一般规范性

是相对于民法的具体规范而言的,

是指其确立一般的行为模式,并由

合同法规定的一般的责任作为保

障。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存在价值不

仅在于通过其能够准确地理解和

适用合同法,而且在合同法没有具

体规定时还可以直接作为判案的

依据,具有在个案中可资援引的规

范意义。换言之,合同法基本原则

主要是与具体的合同法规范结合

起来发挥法律调整作用,主要具有

补充性质,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

为独立的法律依据。(2)合同法

基本原则具有不确定性,不确定性

是指基本原则是由模糊概念构成

的,其理解和适用具有较大的自由

裁量余地。

如何区别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请

举例说明。

答:借款合同的抵押,是抵押人(借

款人或第三人)为保证借款合同的

履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措施,即抵

押人以自己所有的财产或者自己

依法经营管理的财产,作为履行借

款合同的担保;当借款人不能履行

或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贷

款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借款

合同的约定,对抵押物进行处理,

并从中优先受偿,抵押物不足以履

行合同义务的,不足部分由债务人

清偿,抵押物履行合同义务有余

的,多余部分归还抵押人所有。借

款合同的质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

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贷款

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

借款合同履行的担保,在借款人不

能履行或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时,由贷款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或借款合同的约定对该动产或

权利凭证进行处理,并从中优先受

偿。前者是实物,含动产和不动产;

后者有动产和权利两种。前者被抵

押的财产仍在抵押人掌握中,由抵

押人使用,但不能任意处理。后者

由贷款人占有,抵押人不能使用。

以下是填空

1.合同根据其成立是否需要实际

交付方能成立分为诺成合同与

实践合同。

2.合同的条款可分为合同的主要条

款和合同的普通条款。

3.同时履行抗辩权须双方基于同一

双务合同互负对价债务。

4.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

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

的权利。

5.合同变更仅仅涉及内容的局部变

更。

6.抵销以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以分

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

7.根据有无特殊情形,赠与合同可

分为一般赠与合同和特种赠与合

同。

8.租赁合同是以临时转让标的物的

使用收益权为目的的合同。

9.一般情况下,保管合同的成立是

以标的物(或保管物)的交付为条

件。

10.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1.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

期限届满后才发出的承诺。

12.根据某一事实的发生对合同效力

影响的不同,可以将附条件的合

同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

除条件的合同。

13.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主要

有两种情形:合同承受与企业兼

并。

14.招标签约是通过招标、投标、定

标来订立合同的。

15.根据买卖合同标的物性质的不

同,可以将买卖合同分为特定物

买卖和种类物买卖.

16.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

类。

17.长期借款合同一般包括合同中约

定的借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借款

合同。

18.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

同。

19.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

形式和其他形式.

20.在承诺生蚊的时间上我国立法采

取的是到达主义·

21.附随义务可分为先合同义务和后

合同一。一义务.

22.协作履行包括的内容有:及时遏

知的义务、相互协助的义务和保

密的义务.

23.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主要

有两种情形:合同承受与企业兼

并·

24.我国合同法在违约责任上采用严

格责任原则原则.

25.供用电台同主要有工农业和其他

生产经营用电的供用电合同和生

活消费用电的供用电合同.

26.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

一方将财产无偿地转移另方所的

协议,

27.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

同.

28.仓储合同的标的物为特定物或者

特定化了的种类物

29.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一般规范性

和不确定性。

30.我国《合同法》第22条规定,承

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1.合同的保全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32.合同终止的原因,是指引起合同权

利义务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

33.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

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继

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

损失。

34.借款合同的担保可以采用三种形

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担

保。

35.根据租赁的标的物来划分,租赁合

同可分为动产租赁与不动产租赁。

36.运输合同最主要的当事人为承运

人和托运人。

37.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

义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

38.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9.一般来说,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

同成立的地点。

40.意思表示瑕疵依瑕疵是否基于表

意人自身的原因,分为意思表示不

一致和意思表示不自由两种类型。

41.合同的移转包括债权让与债务承

担·

42.混同的原因有概括承受和特定承

受。

43.根据赠与合同成立和履行的时间

关系可分为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

实赠与合同。

4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的标

的可分为总承包合同和分项承包

合同。

45.从技术合同成立是否以一定的形

式为要件来看,技术开发合同是要

式合同。

46.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

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业务。

47.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是通过要约

和承诺的方式达成的。

48.随附义务有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

义务。

49.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

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

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

50.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

担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继续履行

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三

种形式。

51.根据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可以将

买卖合同分为竞争性买卖合同和

非竞争性买卖合同。

52.财产担保借款合同又称抵押借款

合同。

53.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对租赁标

的物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54.建设工程合同根据其订立时的发

包方式,可以分为直接发包和招标

发包两种形式。

55.多式联运合同是托运人与多

式联运经营人订立的货物运

输合同。

56.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

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

57.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

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

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时方产生

撤回效力。

58.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又称为

合同的消灭。

59.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又称的附

解除期限合同。

60.运输合同最主要的当事人为

承运人和。

61.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需要实际

交付实物分为诺成合同与实

践合同。

62.合同的移转包括债权让与、债

务承担。

63.依合同是否以交付为标准,可

将合同分为要物合同和不要

物合同。

64.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

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业务。

65.招标签约是通过招标投标、定

标来订立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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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测试题含答案

劳动合同法测试题公司/部门: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0、5分,共15分) 1、《劳动合同法》共(八)章,(98)条。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3、劳动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为: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后法优于前法)。 4、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5、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6、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区分offer letter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的关键在于,该录用通知书中是否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交代的很详细。 8、只有在劳动者虚构或者隐瞒的个人情况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方能解除其劳动合同。 9、劳动合同期限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10、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11、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12、《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须停工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 13、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5、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

合同法案例(有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汇编(作业2010.4.19) 【案例1】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案例1答案】 (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乙的报价因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因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限内作出。 (2)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对撤销权的时效,《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案例2】2005年10月1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制作铝合金门窗1万件,原材料由A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150万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10%;A公司应在2005年11月5日前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6年3月1日前完成6000件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2006年3月5日前交付其余4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6年5月20日前完成其余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收到B公司交付门窗后3日内付清相应款项。为确保A公司履行付款义务,B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适值D公司委托A公司购买办公用房,D公司为此向A公司提供了盖有D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空白委托书和D公司的合同专用章。A 公司遂利用上述空白委托书和合同专用章,将D公司列为该项加工承揽合同的连带保证人,与B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2005年1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按约加工制作门窗。2006年2月28日,B公司将制作完成的6000件门窗交付A公司,A公司按报酬总额的60%予以结算。2006年3月1日,B公司发生重组,加工型材的生产部门分立为C公司。3月5日,A公司既未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约定向B公司交付40%的原

电大本科《合同法》简答题复习参考

合同法简答题复习参考 1、我国合同法的特点。 答:A、从实际出发,总结与借鉴吸收相结合。 B、充分体现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的理念。 C、表现了合同法制定和实施的时代特色。 D、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相互兼顾。 E、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 F、新的法律框架科学严谨,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 G、立法技术不断提高,立法语言日趋规范。 2、简述我国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 答:A、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 B、是合同法具体规范的总的知道思想。 C、提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 D、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 3、简述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 答:1)义务内容不同。 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 2)主题要求不同。 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中,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 3)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债权,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如果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财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 4、简述区分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的法律意义。 答:在于明了格式合同须严格遵守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否则导致无效。而非格式合同的内容则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并可根据情况约定变更。正因为如此,法律通常要对格式合同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目的在于尽可能在公平的前提下,保证处在弱势的相对人利益受到切实保障。而非格式合同已充分考虑并给了当事人双方合同合意自治权,无须再予特殊的法律救济。 5、简述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答:A、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 B、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一方事先决定性。 C、合同条款的非协商性。 D、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性。 E、合同签订的快捷性与经济性。 6、简述合同成立的要件。 答:A、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当事人。 B、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7、简述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答: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生效后,合同就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保护,故违反合同即须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合同仅仅是成立,但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那就只存在缔约责任问题。 2)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 对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内容违法的合同而言,即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无效,国家亦应主动干预;而对已成立的合同,即使其内容不完全,条款有疏漏,只要当事人自愿,也应当认为该合同业已成立,国家无须主动干涉,完全可以让享有撤销权的人自己去处理。 3)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 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规定有疏漏或不明确,而且当事人不否认其存在合同关系的时候,应当允许法院依据尊重当事人意愿和鼓励交易的原则,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确定合同的内容。因此可以说,合同解释制度主要就是为了弥补合同成立中的缺陷而设立的一种制度,而法院绝不可能通过解释,将违法的合同变为合法的合同。 8、要约的构成要件。 答:A、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B、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 C、要约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 D、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9、简述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区别。 答:A、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之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 B、由于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因此对要约的撤销有着严格的限定。 10、简述承诺的构成要件。 答:A、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 B、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企业应对新《劳动合同法》的12个策略 (满分试题答案2)

企业应对新《劳动合同法》的12个策略 测试成绩:10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劳动合同签订以后的鉴证是:√ A 契约原则 B 行政原则 C 法律规定 D 自愿原则 正确答案:D 2. 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的一项是:√ A 劳动条件 B 职业危害防护 C 休息休假 D 培训条款 正确答案:D 3. 劳动者享有医疗期的权利长短的总的原则是由:√ A 年龄决定的 B 资历决定的 C 在企业工作年限决定的

D 对企业的贡献决定的 正确答案:C 4.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的举证要求,实际是要求企业:√ A 提高管理水平 B 加大管理力度 C 增加管理成本 D 理顺管理程序 正确答案:C 5. 基于员工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可以:√ A 提前30天通知员工 B 随时通知员工 C 提前10天通知员工 D 按约定通知员工 正确答案:B 6. 某些职位要求女性的求职者是硕士以上毕业,男性的求职者是本科以上毕业这也是:√ A 学历歧视 B 性别歧视 C 职称歧视 D 成绩歧视 正确答案:B

7.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是:√ A 期限劳动合同 B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D 协约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C 8. 下列条款中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的是:√ A 补充保险条款 B 培训条款 C 福利待遇条款 D 工作地点 正确答案:D 9. 非过错员工解除合同时,企业要向员工:√ A 支付经济补偿金 B 支付养老保险金 C 支付社保基金 D 支付最低生活补助金 正确答案:A 10.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试用期是:√ A 不得超过一个月 B 不得超过两个月 C 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央电大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库

1:甲建筑公司与乙特种钢厂达成口头协议,由乙特种钢厂在半年之内供应甲建筑公司100吨镀锌钢管。三个月后,乙特种钢厂以原定镀锌钢管的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提出,如果甲建筑公司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特种钢厂将不能按期供货。甲建筑公司表示反对,并声称,如乙特种钢厂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 1.此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协议有无法律效力? 2.为什么? 答案:1.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3分) 2.《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2分)法律、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分)此案中当事人订立的购买镀锌钢管的合同采用了口头形式。按现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分 此案是关于工矿产品买卖合同,(2分)按照国务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4条的规定,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分)此案当事人订立的买卖工字钢的合同不是即时清结的合同,不能采用口头协议,而应当采用法定的书面合同形式。(2分) 由于双方未采用法定的书面合同形式,合同没有成立,双方的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3分) 2:周某与郑某是老邻居,周某单位分了新房子准备搬家。搬家时,见郑某家因经济一直比较困难没有冰箱,自己搬新家准备买台新冰箱,就将原来使用的一台单门冰箱送给郑某,并对郑某说,这台冰箱用了12年了,但一直都很好用,没出过毛病,如不嫌弃就留下使用。郑某说,旧的总比没有用强,于是留下冰箱。半年后,这台冰箱在使用中突然因故障起火,烧毁了郑家的大部分财产。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周某没有告知冰箱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会引起火灾,导致他接受了冰箱,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要求周某对他家的经济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试分析: (1)郑某诉由是否有法律依据?说明理由。 (2)应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答案:答题要点: (1)郑某诉由没有法律依据。(3分) 《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分) 周某送郑某冰箱时没有要求郑某承担任何义务,所以,周某赠与的财产即使有瑕疵也不需承担责任。况且周某在送冰箱时告知郑某此冰箱已使用了12年,郑某在接受冰箱时对冰箱的现有品质是知悉的,所以也不存在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的情况。(5分) (2)依上述理由,赠与人周某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郑某应当对家电使用寿命具有一般人所能了解的知识,使用了12年的电器一般会存在不安全因素。(3分)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3分)该冰箱已使用了12年,超过了10年的行使请求权期限,在我国冰箱未明确标明安全使用期,所以郑某无法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损害赔偿。(4分) 3: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三个月后,乙

劳动合同法测试题含答案

劳动合同法测试题含答案

劳动合同法测试题 公司/部门: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0、5分,共15分) 1、《劳动合同法》共(八)章,(98)条。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3、劳动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为: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后法优于前法)。 4、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5、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6、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区分offer letter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的关键在于,该录用通知书中是否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交代的很详细。 8、只有在劳动者虚构或者隐瞒的个人情况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方能解除其劳动合同。 9、劳动合同期限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10、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11、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12、《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须停工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 13、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5、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

国家开放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电大《合同法》试题汇总

损害赔偿与其他的补救方式的关系是()。答案(ABCDE) A:继续履行可以与损害赔偿并存 B:解除合同可以与损害赔偿并存 C:违约金可以与损害赔偿并存 D:修理、重作可以与损害赔偿并存 E:更换、退货可以与损害赔偿并存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 答案(ABCDE) A:平等、自愿原则 B:公平原则 C:合法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E: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债权人要行使代位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有()。答案(ABCDE) A: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B: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C: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D:债务人已经陷于履行迟延 E:债权人有保全债权之必要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答案(ABDE) A: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B: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C:双方所负的债务可以没有先后履行顺序 D: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 E: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 )。 答案(BDE) A:支付定金 B:赔偿损失 C:中止履行合同 D:继续履行合同 E:采取补救措施 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答案(ABD)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B: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C:受欺诈的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D:乘人之危订立合同 E: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 下列合同关于履行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ABCDE) A:不作为债务的履行地应是债权人的所在的 B:不动产权的转移,应在不动产权利登记机关所在地履行 C:给付货币的合同,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D:修缮房屋,应在房屋所在地履行 E: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技术咨询报告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的合同种类有( )。 答案(ABCD) A:技术预测合同 B:专题技术调查合同 C:分析评价报告合同 D:关于风险分担合同 E:可行性论证合同 应办理登记的合同有()。 答案(ABDE) A:出版合同 B:股票质押合同 C:动产质押合同 D: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E:房地产抵押合同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答案(ACDE) A:土地所有权 B:国有土地使用权 C: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D:某大学校舍 E:夫妻离婚涉及有争议的财产

电大合同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一。某机床厂(以下简称甲方)为生产所需,向某机械厂(以下简称乙方)订购一套车床设备双方本应签订书面合同,但由于乙方说没关系,表示肯定能够在两个月内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至顺利生产,故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两个月后,乙方准时将设备送到甲方,并进行了安装调试。在安装完毕之后的试生产过程中,机器出现故障。甲方请乙方的专业人员又进行了两次调试,但故障仍未排除。于是,甲方以合同未采用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为由,要求认定合同无效,并退货。 试分析: 1.甲方的要求,即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 2.为什么? 3.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 1.甲方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2.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此案中,双方虽然没有按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合同当事人乙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而甲方也接受了。因此双方达成的协议应当有效。 3.至于机器没有调试成功,乙方应当继续调试。如果多次凋试均不成功,设备的确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认为乙方没有按合同的要求履行,甲方可以请求换货;如果乙方的确不可能提供合格产品,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不能请求认定合同无效。 二.周某与郑某是老邻居,周某单位分了新房子准备搬家。搬家时,见郑某家因经济一直比较困难没有冰箱,而自己搬新家准备买台新冰箱,就将原来使用的一台单门冰箱送给郑某,并对郑某说,这台冰箱用了12年了,但一直都很好用,没出过毛病,如不嫌弃就留下使用。郑某说,旧的总比没有用强,于是留下冰箱。半年后,这台冰箱在使用中突然因故障起火,烧毁了郑家的大部分财产。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周某没有告知冰箱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会引起火灾,导致他接受了冰箱,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要求周某对他家的经济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试分析:(1.)郑某诉由是否有法律依据?说明理由。 (2)应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答题要点:(1)郑某诉由没有法律依据。《合同法9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周某送郑某冰箱时没有要求郑某承担任何义务,所以,周某赠与的财产即使有瑕疵也不需承担责任。况且周某在送冰箱时告知郑某此冰箱已使用了12年,郑某在接受冰箱时对冰箱的现有品质是知悉的,所以也不存在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的情况。(2)依上述理由,赠与人周某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郑某应当对家电使用寿命具有一般人所能了解的知识,使用了12年的电器一般会存在不安全因素。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2分)该冰箱已使用了12年,超过了10年的行使请求权期限,在我国冰箱未明确标明安全使用期,所以郑某无法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损害赔偿。 三.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三个

劳动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劳动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知识试题与答 案】 class=txt>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40分〕 1、下列哪一项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a、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b 、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c 、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a 、口头协议 b 、书面劳动合同 c 、集体合同 3、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 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 、半个月 b、一个月 c、两个月 4、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 、订立劳动合同 b、在合同文本签字盖章 c 、用工之日 5、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a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b、试用期 c 、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6、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a 、一个月 b 、二个月 c 、六个月 7、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劳动 合同约定工资的()。 a 、60% b 、80%c、 100% 8、可以对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 a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b、劳动者营私舞弊给用 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c 、约定服务期限的劳动合同 9、竟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那些人员()。 a、高级管理人员 b、高级技工 c 、普通员工 10、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竟业限制的人员竟业限制期限,不 得超过()。 a 、一年b、二年 c 、三年 11、劳动者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 、十五日 b 、三十日 c 、六十日

1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 、三日 b 、五日 c、 10日 13、劳动者有下列哪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工作的 b、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14、用人单位有哪种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 b 、用人单位与劳动约定保密 事项的c、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15、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a 、一个月 b 、二个月 c 、三个月 16、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 a 、全市上年度职工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b 、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 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c、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 个月的平均工资 17、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内 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18、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时支付。 a 、劳动合同解除 b 、劳动合同终止 c 、办理工作交接 19、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 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 a、劳动合同 b 、集体合同 c 、专项集体合同 20、在县级以下区域或某些行业内,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 立()。 a 、集体合同 b 、专项集体合同 c 、行业性或区域性集体合同 21、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合同法论述题复习参考

合同法论述题复习参考 1、如何理解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 答:合同法本质上主要是调整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合同法以债权债务关系、即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直接调整对象,其深层的社会关系则是社会的财产流转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包括静态的财产关系和动态的财产关系,即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关系两大部分。合同法调整的是其中的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它反映的是平等主体间在转让产品或货币,完成工作和提供劳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的清偿或履行,具体体现着财产从一个民事主体到达另一个主体的合法移转过程。这是合同法与物权法法律分工的明显不同。合同法与物权法虽都是财产法,然而物权,尤其是其中的所有权,直接规定社会财产的归属关系,其所要解决的是现存财产归谁所有的问题,主要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因而,所有权及至整个物权,本质上是规定和反映社会财产关系的静止状态。而合同法作为调整债权关系的法律规范,规定和反映的是社会财产或其他劳动成果从生产领域移转到交换领域,并经过交换领域进入消费领域,其内容主要表现为转移已占有的财产,转换的目的或是实现对财产的占有,或是创造一个新的占有。因此,合同是当事人处分财产或获得财产的重要法律手段,充分反映着流通领域内的财产运动状态。合同法则通过确认和保障合同当事人正当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约束自己的行为,而对这种财产流转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 合同法是民法体系中的民事单行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民法是宪法之下的部门法,而民法本身又是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这个体系是由若干调整某种民事关系的单行法组成的,如商标法、专利法、继承法等,合同法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正在制定的物权法也是这样的单行法。在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适用于合同法的同时,合同法以其特别或具体的制度和规定对各种合同关系进行调整。 2、合同法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的内容是什么?答:(1)平等原则是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意味着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相对方。 我国民法的平等原则具体表现为:①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我国《民法通则》第10条明确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等平等"。②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在我国,参与民事关系的有各种类型的法人、自然人、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在某些情况下,国家也可以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无论是何种主体,在参与民事关系时都要适用民法的规定,不允许有任何例外。③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合同法中所讲的平等原则,主要的意思即在于此。任何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无论其性质,都不能凌架于他人之上,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而只能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去设定、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自愿原则是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自愿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并根据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该原则实质上是传统民法中所谓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法中,自愿原则即体现为合同自由原则,我国《合同法》中虽未明文规定合同的自由原则,但在实质上,《合同法》中所规定的自愿则即为意思自由原则。 具体讲来,合同自由原则有以下内容:①缔结合同的自由。即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与他们缔结合同,该自由是合同自由其他内容的前提和基础,若当事人不享有此项自由,也就谈不上其他自由。②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即指当事人有权自主决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考试试题及标准答案以及劳动合同法复习重点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考试试题及答案以及劳动合同法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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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考试试题及答案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是负责劳动、人事纠纷案件调解和争议仲裁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那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培训内容是什么呢?下面整理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试题及答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单项选择题。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包括:(C) A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B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C 、劳动者个人按照规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D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2、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A) A 、奖金、津贴、补贴; B 、独生子女补贴; C 、计划生育奖; D 、丧葬费、抚恤金。 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情形包括:(D) A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B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C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D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

最新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买卖合同、共有关系 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于1999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牌二手卡车,,共同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同年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氢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半款项。 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 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 现问: (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 (2)张某、李某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李某、赵某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4)李某与银行的抵押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 (5)李某主张买回卡车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6)截止纠纷发生时,该卡车所有权归谁享有?为什么? 答案: (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按份共有关系。

(2)有效。因为张某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该合同初为效务待定合同,后经王某默认而得补正,转为有效合同。 (3)有效。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4)不能生效。一是因为李某无权以他人所有之物设立抵押,二是因为未办理抵押登记。 (5)不能。因为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以同等价格为条件。(6)归赵某所有。因为赵某尚未将卡车交付给钱某,卡车所有权并未转移。 解题思路 本题虽然人物众多,但彼此之间的法律关系比较简明,案情发展脉络呈流线型,考生只要依情节按图索骥,依次回答每个问题即可。 法理详解: (1)、(2)张某、王某按份投资购买卡车,共同从事运输业务,依法成立按份共有关系。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既为共有关系,共有财产全属于全体共有人所有,因此,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个或者几个共有人未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对共有财产进行法律上的处分的,对其他其有人不产生法律效力。但如果其他共有人事后追认该行为,则该处分行为有效。《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不效。”本案中王某事后得知后,要求分得一半款项的行为表明,王某是追认了张某的无权处分行为。 (3)、(6)《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超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另有约定的除外。”第(3)问所列情形即属于本条所指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情形,即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标的物移转时间,而不受“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的束缚。而第(6)问则应

劳动合同法题库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劳动合同法题库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单项选择题: 1、《劳动合同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起施行。 A. 2007年6月29日2008年1月1日 B. 2007年6月29日2007年6月29日 C. 2007年6月28日2007年10月1日 D. 2007年6月28日2008年1月1日 答案:A 2、《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A. 企业 B. 用人单位 C. 劳动者 D.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答案:C 3、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A. 董事会 B. 监事会 C. 工会

D. 职工代表大会 答案:C 4、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A. 公道 B. 公认 C. 公开 D. 公平 答案:D 5、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 A. 不遵照执行 B. 宣布废止 C. 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D .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答案:C 6、《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 A. 人身关系 B. 财产关系 C.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D. 经济关系 答案:C 7、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 用工之日

国家开放大学合同法试题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合同法试题答案 一.选择题 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D )。 A.婚姻关系 B.收养关系 C.监护关系 D.财产关系 2.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A ) A.技术转让合同 B.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 D.保管合同 3.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C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C.保管合同 D.借贷合同 4.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D )关系的协议。 A.行政权利义务 B.经济权利义务C.刑事权利义务 D.民事权利义务 5.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C )。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非格式条款 D.法律规定 6.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D )。 A.租赁合同 B.买卖合同 C.加工合同 D.借用合同 7.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A )。 A.赠与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承揽合同 8.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C )两个法定阶段。 A.起草和抄写 B.意思和表示C.要约和承诺 D.协商和谈判 9.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它是指(B )。 A.合同当事人完全相同的缔约目的 B.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C.虽未合意但已有协议 D.当事人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或者非必要条款业已达成协议 10.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个箱,乙公司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1200件,甲公司回电告知单价,并说有充足现货,一个月内保证可以到货。乙公司复电:“此价格可以,但请将12件装一纸箱的包装改为10件一箱的包装。”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电报后没有回电。

劳动合同法试题库

劳动合同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 1、《劳动合同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起施行。 A.2007年6月29日2008年1月1日 B.2007年6月29日2007年6月29日 C.2007年6月28日2007年10月1日 D.2007年6月28日2008年1月1日 答案:A 2、《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A.企业 B.用人单位 C.劳动者 D.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答案:C 3、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A.董事会 B.监事会 C.工会 D.职工代表大会

答案:C 4、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A.公道 B.公认 C.公开 D.公平 答案:D 5、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 A.不遵照执行 B.宣布废止 C.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D.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答案:C 6、《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 A.人身关系 B.财产关系 C.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D.经济关系 答案:C 7、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 B.签订合同之日

合同法案例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题及答案 1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 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 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 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 1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B公司货款达400万元 问题: 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 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 4.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5.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100万元贷款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6、B公司除采取起诉或仲裁的方式追讨保健品厂的欠债外还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2 XX年3月甲、乙、丙3个企业决定共同投资设立远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方公司) 发起人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远方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3000万元人民币 其中甲以厂房设备折价1000万元出资;乙以现金800万元、非专利技术折价400万元出资(非高新技术);丙以注册商标折价800万元出资 XX年4月1日远方公司正式登记成立并进行了公告 同年5月远方公司召开了一次股东会并作出了如下决议:①认为公司监事会中的两名职工代表业务能力不行决定由在职工中有影 响力的李某和该市税务局张某来代替两人的位置; ②决定各股东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而由三个股东平均分配; 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1200万元所募资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和改善职工福利 但不久远方公司因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失误很快陷入亏损 同年9月股东决定解散公司

劳动合同法选择题

选择题 1、《劳动合同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A)通过,()起施行。 A.2007年6月29日2008年1月1日 B.2007年6月29日2007年6月29日 C.2007年6月28日2007年10月1日 D.2007年6月28日2008年1月1日 2、《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C)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A.企业B.用人单位C.劳动者D.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3、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C)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A.董事会B.监事会C.工会D.职工代表大会 4、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D)、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A.公道B.公认C.公开D.公平 5、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C)。 A.不遵照执行 B.宣布废止 C.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D.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6、《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C)。 A.人身关系 B.财产关系 C.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D.经济关系 7、用人单位自(A)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 B.签订合同之日 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8、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D)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A.可以 B.不应 C.应当 D.不得 9、《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B)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可以 B.应当 C.需要 D.无须 10、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B)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十五日 B.一个月 C.二个月 D.三个月 1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C)时间的劳动合同。 A.解除 B.续订 C.终止 D.中止 12、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A);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B.责令改正 C.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 D.给予警告 13、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B);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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