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案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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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案例

1995年,王某和游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家私营企业----北京地平线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王某做法人代表,其经营范围是室内外装饰装潢;经销装饰材料、建筑材料,木材钢材,家具百货,五金交电,汽车配件,仪器仪表、信息,工程,劳务服务等。王某主要负责室内外装饰装潢,游某主要负责经销建筑装饰材料。王某每天在外承揽装修工程,游某则在建材交易市场租赁场地经销装饰材料。开始,二人合作很愉快,生意也做得红火。后来,由于市场不太景气,王某每天在外承揽工程,游某在市场经营装饰材料,二人很少见面,不了解相互的经营状况,也没有按股分成,实际上各干各的。游某为了扩大销售影响,经与王某商议,又与王某共同设立一家私营企业--北京地平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由游某任法人代表。这样,就出现了两个地平线公司:即以王某经营室内外装饰装修为主的地平线公司和以游某经销建筑装饰材料为主的地平线公司。由于王某和游某为经济利益经常发生纠纷,王某与游某又签订了相互转让股份的协议,从此王某与游某各自独立经营。后来王某认为让游某以自己的商号注册公司使游某占了便宜,便向法院状告海淀区工商局,认为由于工商局注册了游某的地平线公司,造成了与本公司的商号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要求工商局更改已核准的北京地平线商贸有限公司名称。这样,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海淀工商局为被告人,游某的公司成了本案第三人。

本案的法律意义在于:在同一地区,注册了同一商号,是否

构成对企业商号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原告王某认为:游某作为王某的地平线公司的股东和董事,设立自己公司的字号与王某的地平线公司相同,其经营范围和业务也与王某的地平线公司类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游某不得成立此类公司。而海淀区工商局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公司法》的规定,擅自批准此企业名称,造成游某的地平线公司利用此企业名称侵占原告场地,抢夺原告业务,严重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给原告造成了重大损失。

被告海淀工商局认为:《企业名称登记条例》要求在登记主管机关管理辖区内,不能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只要两者所属行业不同,名称相同是不违法的。我国对公司名称实行分级管理和全称保护。这种分级管理是地域管理和行政管理的结合。工商部门根据行业所属不同,将企业划分为14个行业,第15个是其他。按行业分类是根据公司的主业务,公司可以多元化经营,但主业务不同,其他业务重合是允许的。由于王某的地平线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主业务是建筑工程,所属行业是建筑,游某的地平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主业务是商贸,所属行业是商业,两者所属行业不同,因而即使同叫地平线,相互也不构成侵权。

游某则认为:自己的公司是依法成立并经工商局依法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与王某签定相互转让股份协议以后,各自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公司依照经营范围进行经营,应受法律保护。市场经济允许公平竞争,公司如何经营,与王某无关。同样,王某如何经营,自己也绝不干涉。地平线作为一个语词,并非是王某发明的专利。以地平线作为商号有许多家,如地平线出租汽车公司,地平线技贸公司等等,而且这些公司都先于王某的公司成立。如果按王某的逻辑,王某则首先构成了对地平线技贸公司、地平线出租汽车公司的侵权。因而,自己的地平线公司没有构成对王某侵权。

法院经过审理和调查取证,认为:王某的公司和游某的公司是两个行业性质不同的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虽然游某的公司使用的字号与王某的公司相同,但并不违法,并未对王某构成侵权。因此,海淀工商局对游某公司名称的审批是合法的,应予维持。游某公司也因此而获得胜诉。

此案给予我们的启示在于:企业名称保护要合法,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认定企业名称侵权不仅要看其他企业名称是否与自己的名称相同,还要看是否是同一地区,是否属于同一行业。只有在同一地区和同一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才构成侵权。

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认识

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认识 引言: 2012年,在华东理工大学攻读工程硕士专业,选修了“知识产权”这门公开课,开始对知识产权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至此,课程也开始接近尾声,开始总结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为了更加深入的了解知识产权,我查阅了一些关于知识产权的书籍、报刊以及网上资料。通过对这些资料的把握,我深深了解到,我国急切需要制定更加严密的法令法规,来扭转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战争中被动的局面,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现代知识产权体系,是法律、科技、经济、文化的交叠成果与集成。最先进的发明创造技术成果,可以依赖专利知识产权得以充分公开并受到法律保护。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科技发展水平的竞争,在新形势下正表现为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竞争。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点 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力。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财产,和所有有形财产一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特点: 1.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能 行使其权力的特点。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 取得的成果,并且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力。 2.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 技术、文化、一书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 权力。 3.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质的。这两方面结合 在一切,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 不同。 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 约或多边协议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国际 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 定期限,期限满后权利自动终止。 二, “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1.保护知识产权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前提。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 不竭动力,是民族振兴的必要条件。 2.保护知识产权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 资源短缺的大国,经济增长绝不能长期依靠耗费资源来支撑。 3.保护知识产权是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一 靠形成良好品牌,二靠研发优质产品。特别在知识经济时代,一个企业 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才拥有竞争优势。 4.保护知识产权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客观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不 断加快,对知识资源的创造、占有和运用,已成为提升综合国力的关键 因素。保护知识产权是世贸组织规则的重要内容。

关于商业产品知识产权的免责协议

甲方: 注册地址: 乙方: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友好原则,为促进商业合作,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对供给甲方的产品、技术方案等知识产权担保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定义 产品、技术方案:指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LED支架、芯片、荧光粉、LED 光源、封装工艺和结构。 产品、技术方案的使用: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产品或 者技术方案。 知识产权争议:指出现第三人对甲方或甲方客户所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主张的情形, 该类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行政查处申请、律师函、警告函等。 二、担保 1、乙方担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或技术方案,在甲方对其产品、技术方案的使用期间或甲方客户使用期间不会侵害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 2、若发生任何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经法院判决确定后,乙方同意赔偿及负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处理诉讼所支出的赔偿费、官方费用、律师代理费、公关费、 交通费等直接损失)。 3、乙方直接或授权第三方向甲方销售的产品、技术方案,乙方均依照本协议承担担保责任。 4、符合以下情形造成的知识产权争议,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4.1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变更、改造乙方直接或授权第三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技术方案,造成技术特征改变从而落入第三方专利权利保护范围的。 4.2 乙方依据甲方或甲方客户指示或提供之非标规格,对产品、技术方案进行改造、 变更或添加特殊设计的。(该规格要在批量生产前双方书面确认为非标规格) 三、知识产权担保区域 本协议之产品、技术方案的使用,在下列区域内,乙方予以知识产权担保: □日本除外的全球市场 □包括日本在内的全球市场 四、争议之通知与处理 1、若有任何知识产权争议情形发生,甲方应于知悉该争议发生后,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2、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及相关资料后,立即委派有助于争议处理的技术人员及专门人员赴甲方处参与并协助争议处理。若争议处理涉及出庭应诉或者行政答辩、听证等程序,且 甲方书面要求,则乙方应指令其委派的技术人员及专门人员一同出庭应诉或出席应对。乙

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设备采购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权限 1.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1.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1.2.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资料、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二、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拥有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设计数据,乙方有权按产品设计数据进行生产加工,但产品只能是销售给甲方。 2.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再使用产品数据进行生产、销售,并应

销毁原有合同专用的模具、样板、图文、数据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 方承担) 3.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模具、工装、图文、数据等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不得将相应的产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装 生产的零配件转售他人。 4.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三、不侵权保证 1.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提供的设计数据、工装夹治具、图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给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数据及图文在未经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不进行复制与拷贝。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采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对此负责,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及时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仍须履行甲方限期交还上述资料的义务。

我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分析2

我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分析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和我国“入世”的临近,药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医药行业乃至全社会的关注。医药行业作为一个重要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其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对于打造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及促进行业对外交流都具有重要作用。 1.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形式 为了鼓励药品领域的研究开发活动和技术创新,规范新药的研制和审批,加强药品的监督管理,维护药品市场的秩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我国已经先后出台了许多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和行政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实施,开始对药品领域的发明创造给予方法专利保护,并在修订后于1993年1月1日开放了药品的产品专利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于1982年8月23日由人大常委会通过,于1983年1月1日起施行,此后又于1993年和2001年进行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于1984年9月20日通过,并在2001年修改后于12月1日起施行;与之配套的《新药审批办法》和《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于1999年《月1日起施行;此外,国务院还于1992年12月12日和10月14日通过和发布了《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和《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这2个条例均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我国以专利、商标、版权为三大支柱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已基本形成,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这些法律的基本框架和保护的水平都适应了国际发展的趋势,不仅有利于促进国际间的科技合作和经济贸易,也为我国制药工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法律环境。 2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内容及特点 目前,我国的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有4种保护方式:专利权、商标权、医药著作权和医疗商业秘密权。近年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我国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了长足的进步。如在药品的专利保护方面,已经由对产品的保护上升到了对方法的保护;商标保护方面新增加了对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新药的分类标准不断趋于科学化等。 2.1专利权保护 2.1.1保护对象及条件 药品专利的保护对象主要是药品领域的新的发明创造,即技术创新,包括新开发的原料药即活性成分、新的药物制剂或复方、新的制备工艺或其改进。其中最重要的授权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药品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药品发明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技术相比,该药品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该药品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由此可见,药品专利保护的是世界范围内最新的、付出了创造性的劳动后方才开发出来的药品或制备工艺,而所有填补国内空白的仿制药则不具有专利法意义上的新颖性,因此是不能得到专利保护的,这种要求显然远远高于其他行政法规。然而,在实用性方面,药品专利只要求该药品或者制备工艺能够在产业上应用,也即具有产业化前景即可,而且,这种产业化应用主要是就其从技术上对疾病的治疗效果而言,而不对其毒性及安全性进行严格的审查。一般来讲,为了抢时间,由动物实验证明了药品的治疗效果后即可申请专利,而不必等到临床试验完成以后,在这方面,药品专利

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第2条第8项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有关的产权:文学、艺术和科学著作或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唱片或录音片或广播;人类经过努力在各个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和商号名称及标识;以及所有其他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中的智能活动产生的产权。 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重要作用。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保护知识产权,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也将发挥前所未有的作用。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已经上升到党的决策层面,并成为了国家的大政方针。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战略的核心、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国务院于2008 年4 月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纲要明确,到2020 年把中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5 年内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大幅度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 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目前已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但是,我国在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方面还存在着需要完善的方面: (一)我国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成本上升 由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东西较少,因而我国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成本上升,从而限制了企业的发展。由于科学技术的供应源主要来自西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技术供应方面的自然垄断地位,自然而然地转化为市场的垄断权。在此情形下,技术的转移将会出现更多的限制性的商业做法,从而迫使中国企业不得不付出更为高昂的成本以获取外国的先进技术,进而失去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例如,2003年我国“DVD”产品出口增速的大幅回落,显示其出口增长已呈减缓趋势。造成这一态势的主要原因是专利费的收取导致成本增加,企业负担加重,出口竞争力减弱,直接阻碍了出口规模的扩大。 (二)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 我们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却忽视了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致使国内一大批商标像“同仁堂”成药等在国外被抢注。我国航天技术是强项,但在国内申请专利数仅几十项,国外来申请的有100多项。自1985年以来,我国专利局受理国内发明专利申请3万件,其中向国外申请的不足4000件,这意味着99%的专利在中国以外地区可无偿使用。 (三)原产地标记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 在国际贸易中,对进出口货物标明其原产地(地理标志)是一种通行做法,以表明产品的生长地、出生地、出土地或生产、加工、制造地以及某项服务来源地。使用原产地标记的目的,既是为了维护生产者的利益,也是为了防止不法者假冒侵权杜绝欺骗性的或易引起误解的标记。现在原产地标记已被许多国家列为维护本国利益的主要管制内容,并被一些国家当作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原产地标记应该是我国的强项,但我国由于缺乏原产地概念,对原产

最新知识产权合作协议范本

最新知识产权合作协议范本 知识产权合作协议书范文1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战略合作共识如下: 第一条服务范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及科研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 (1)为辖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科研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申请注册,专利无效诉讼和侵权诉讼,商标异议,专利信息利用,专利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科研项目及管理的制度建设。 (2)定期为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研发管理培训,逐步完善企业研

发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3)定期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科技研发,专利、商标、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各种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知识和重要案例等信息; (4)为企业提供科研管理咨询服务,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级科技专项立项政策咨询辅导等。 第二条、甲方责任义务 1、搜集、调研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所遇到的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组织相关培训与知识讲座。 2、努力为乙方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条、乙方责任义务 1、对园区企业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2、及时为园区委托企业办理专利申请,并在企业提交技术交底书和其他所

需申请文件并交付申请费用的情况下,完成专利申请的申报工作。在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应及时通知委托企业领取。 3、定期组织专家为园区内企业进行关于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讲座,内容包括:专利法相关知识,专利申请材料的准备,如何利用专利文献确定新产品的研发方向,专利申请的策略,如何利用专利群进行专利侵权诉讼等,具体讲课内容可根据园区内企业的要求与甲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 (1)甲方应制定年度市场开发计划,积极利用自身优势迅速开展工作; (2)对需要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甲方应以书面指令信函(信件、传真或者电邮)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令信函后,迅速指派相关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告甲方; (3)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服务标准开展工作,及时准确的收集传递客户信息及技术资料,依法保障客户的基本权益;

论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内容提要: 在当前对外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随着对外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对我国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就显的格外重要。本论文通过对知识产权的概念、特点及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探讨对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尤其是司法保护的方法进而论述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司法保护含义。 知识产权是个人或集体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由于全球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和内容的不断扩大和深化,不断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研究提出崭新的课题。而知识产权的概念是有关知识产权立法活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是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因此,知识产权不但仍旧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和迫切需要深化研究的领域,我们对知识产权概念的研究十分必要,而且随着对它及其他问题的研究将不断澄清知识产权领域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并指导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践,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起来。 概括地说,我国知识产权学术界对知识产权的定义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范围说或列举说。知识产权概念的范围说或列举式说,源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又被对世界经贸影响力更大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 TRIPS)的第一部分第一条所重复。上述两个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划定的范围,是当今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通例,迄今为止,多数国家的法理专著、法律,乃至国际条约,都是从划定范围出发,来明确知识产权这个概念,或给知识产权下定议的。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规定的知识产权定义,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权利:1、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即版权或著作权。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即邻接权。3、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的发明有关的权利,即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非专利发明的权利)。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 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7、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8、一切其他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TRIPS协议第一部分第1条2规定本协议知识产权是指本协议第二部分第1至7节中所包括所有权利,即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披露过的信息权。根据上述国际公约给知识产权下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发明、发现、作品、商标、商号、反不正当竞争等一切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这是各国真正专家们多年讨论的结果" 。 (二)、概括说。我国不少学者采用以概括式的方法对知识产权进行定义。如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知识产权法教程》所下定义为:"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如《知识产权法详论》对知识产权的定义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

商品采购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协议书范本

年商品采购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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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商品采购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商品(含设备)采购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权限: 1. 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1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1.2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资料、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二、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拥有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设计数据,乙方有权按产品设计数据进行生产加工,但产品只能是销售给甲方。 2.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再使用产品数据进行生产、销售,并应销毁原有合同专用的模具、样板、图文、数据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模具、工装、图文、数据等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不得将相应的产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装生产的零配件转售他人。 4.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三、不侵权保证:

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样本模板

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样本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受聘于甲方及对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为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确定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责任,同时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规定,结合本行业惯例,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归属 第一条本协议所指知识产权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在执行本单位任务过程中,利用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商业秘密等资源条件,所做出的所有研究开发成果。 第二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做出的所有职务开发结果应立即首先向甲方报告。 第三条乙方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享有的除外。

第四条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对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商业秘密等资源条件完成的非职务性开发结果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内,完全利用非工作时间,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或商业秘密,所得的非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以下情况除外: 1、该研究、开发结果同甲方的业务具有竞争性; 2、实际上或者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是抢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开发结果; 3、该研究开发是在乙方的职务开发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第七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务所得的研究、开发结果,乙方如主张由其本人对该研究、开发结果享有知识产权,若该研究、开发结果与甲方业务密切相关,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 第八条乙方如果为新调入人员,其所携带成果的知识产权,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转让给甲方,甲方应支付合理的费用,但乙方必须写出书面保证,以保证甲方拥有该成果的知识产权,如因此而造成侵权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乙方应予以提供。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

目录 摘要 (1) 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现状 (1) 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成就 (4) 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存在的问题 (6)

四、针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建议 (7) 参考文献 (9)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 摘要:随着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由此诞生,并日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所有者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于历史上的各种原因,从整体上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抓紧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目前已初步建成一个较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并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本文首先探讨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现状以及取得的成就,接下来就其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进而提出对今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发展建议。 关键字:知识产权 保护制度 法规建设 现状 成就 问题 趋势 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现状 (一)、知识产权立法工作上取得的进展 2009年,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现实需要进行了制定和修改,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9年10月1日,第三次修改后的《专利法》开始施行。《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工作持续推进,已形成《商标法(修订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同时,《著作权法》有关条文的修订工作启动;国家版权局修订颁发了《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并积极推动《教材法定许可付酬标准》、《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著作权合同登记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2010年,我国制定了《保密专利权管理、实施和保护办法》,修订了《专利代理条例》,继续进行并完成《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修订工作。修订了《国防专利条例》,加紧了对《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工作的前期调研,为启动《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做好准备。同时推进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修订工作。 (二)、知识产权审批登记工作上取得的突破 2009年,中国知识产权审批登记工作在金融危机之中逆势而上,在多个方面取得新突破。中国专利申请持续快速增长,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976686件,同比增长17.9%;其中国内申请877611件,占总量的89.9%,同比增长22.4%;国外来华申请99075件,占总量的10.1%,同比下降10.9%。截至2009年底,中国累计受理专利申请5822661件,其中国内4898473件,占84.1%,国外924188件,占 15.9%。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授权专利581992件,同比增长

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体会和思考(精)

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体会和思考 [071231] 在中国互联网实验室“创新型国家与知识产权保护”高层研讨会上的讲话 我们有一个中国网络观察网也是在关注这个网络的知识产权的方面的事情,我们就是所有的网络的公民作为我们的服务对象,第一肯定是普通的网友,我们是最为弱势的普通网友服务。第二个为名人的网友服务,当然我们还会为网站、网吧和网站的管理部门服务。但是我们可能更关注弱势这一块,当然今天我们涉及到富士康这个案件的话我想确实是有很多造作的余地在里面,我们其实也涉及到几个我们网络的案子。 因为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人士,但是通过做几个案子有了一些亲身的体会才知道,我们就是提一些我们的看法和一些思考。首先我们觉得应该在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包括或者是公司的知识产权方面,一个是证据的保全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涉及到网络,网络法律现在应该说还不是那么的齐备,国外的网络法律是比较完善的,我们看到最近也报了很多的案子,涉及到很细节的。我们这一块网络的侵权的事件是马上会消失的,所以这个证据的保护很重要。比如说发表一个帖子一定要公正下来做充分的准备。 第二个要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的律师来负责,专业的律师是非常重要的,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应该说是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个应该寻求网络,因为网络的知识产权的侵权可能要更多的涉及到网络的审判,可能不是事实的审判的问题。网民也是会提出他们自己的审判的观点,我们看到最近凯蒂不断的有案例在报,包括国学辣妹我和张星水联手做的案子在丰台法院获得了初审的胜利。但是我们在这里面也看到舆论和网友的力量是非常大的,他们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所以虽然可能判决不一定有利,但是我们还是推荐大家用网络的力量寻求网络意见领袖的支持,我们想刚才方总这里聚集了一万多名的意见,他们发言的重要性更大了,在法理上和娱乐上有帮助。

知识产权使用授权协议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8600 Written Materials Signed By Both Parties Or Several Parties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So As To Maximize Their Interest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使用授权协议 正式样本

知识产权使用授权协议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协议资料可用在工作或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各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以便实现利益最大化。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编号:(_____)第_____号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 “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公司或经营(销)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产品及”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与发展 摘要:按照社会科学家们的理解,当今社会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就是 生产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发展使得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与日俱增。当今国家之间的竞争实质是人才和科技的竞争,这就不得不依靠知识产权的保护,谁掌握某一领域内关键打的知识产权,谁就能在这个领域取得控制权。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生产力发展,已经成为各国的普遍共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仅用了短短20年的时间就建立了符合国际条约标准的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是,同样是因为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起步较晚加上经验的欠缺,以致于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 一.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1]。 2.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1)专有性(2)地域性(3)时间性 二.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特点 1.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建设起步较晚,但是起点较高,发展较快 我国在1982年就率先颁布了商标法,这是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迈出的第一步。1984年,我过又颁布了专利法,该法明确规定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并按照国际标准建立了审查制的专利局和严格的审查基准,有关专利保护的法律程序尽可能采取国际惯例,使我国工业产权保护制度很快步入了现代国际工业产权保护行列[2]。经过实践证明,我国用十年时间建立起来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与

如何理解与面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如何理解与面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HowtoSolvetheProblem ofProtectingInteUectualPropertyRights-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机械行业分会会长孙喜田,sUNXitian 企善篡嚣姜耋 /织的中国工程机械代表团参加了在德国慕尼黑举办的国际工程机械、建材机械、工程车辆和设备博览会{bauma2007)。展会期问.我们参观了一些我们感兴趣的企业的产品并与世界各国的工程机械协会和相关行业组织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同时我们与合作伙伴共同协作.成功举办了北京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与技术交流会的新闻发布会。中国工程机械在此次bauma展会上浓墨重彩的亮相显示了中国工程机械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能力的提升.给国际同行留下了深刻印象。然而.这次德国之行给我们感受最深刻的.却是国外企业家和新闻媒体对于由工程机械的IPR问题fInte"ectuafPropenyR79hfs知识产权)而引发对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的“关注”,其中有些政客、企业界人士、新闻媒体在谈及中国知识产权问题时更是带着偏激、抵触心理。在笔者从事国际贸易促进工作近两年多的时间里.被外国客户问及最多的也是与我国的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 为什么最近一段时间来.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会成为国外舆论的话焦点题,笔者认为,其核心是国际社会如何看待与面对中国企业崛起并开始逐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问题,单从经济竞争的角度看,我国出口产品成本优势一直很明显.竞争实力提高迅速.在此基础上对外贸易顺差逐 年增加。以工程机 械行业来说.2005 年以前。中国的工 程机械贸易出口一 直处于逆差状态 国内制造商的供给 满足不了市场的需 求。这种制造能力 与市场需求的差距 表现在产品技术、 产品质量等多个方面。而现在,情况发 生了很大的变化。2005年以后,中国 的工程机械实现了贸易顺差。这说明中 国企业的产品质量与生产技术提升有了 大幅度提升.制造能力增强.整体竞争 力随之提高。我们具备了一定的综合性 价比优势。这种优势在这次bauma 2007展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中国有 一百多家工程机械的整机和零部件生产 企业参展,而且参展的产品种类多样. 品质也是多层次的.这在以前的国际大 展上是绝对看不到的。这种巨大变化. 这种增长速度势必给国外同类企业造成 巨大的心理冲击,甚至是心理恐惧。在 这种情况下发达国家的企业和媒体大 势渲染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在很大程 度上是出于市场保护的考量。 当然.我们必须正视我们存在的知 识产权问题,更应该就此问题与各界有 识之士进行广泛交流和深八探讨.但这 种交流和探讨的前提应该是不带有任何 偏见与歧视的。 知识产权问题是 人类共同的问题 我们应该认识到, 知识产权不是中国人、 中国企业独有的问题. 它是全人类共同的问 题只要有人类社会 存在.就会有知识产 权存在。人类几百年 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以专利为核心的知 识产权制度是促进创新的一个基础性制 度。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 天.一个没有创新的民族是没有希望 的。同样.一个不保护创新的民族不仅 会丧失发展机遇,而且还必然会断送自 己的未来。知识产权问题出现的严重程 度与这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密 切相关。在币发达或者发展中国家或地 区,知识产权问题出现的案例数量很 大但是违权方式相对简单.容易查处, 而且单项涉案金额不大而在发达的国 家或地区虽然出现知识产权问题的数 量少,但涉案手段高明、隐蔽.而且单 项涉案金额非常巨大。 我们必须坦率承认与正确认识我们 目前存在知识产权问题。中华民族虽有 着非常悠久的历史.但现代市场经济之 路.才刚刚走了30年,与西方发达国家 相比.却是太年轻了。因此,对知识产 权问题的理解不够深刻.有些知之甚少. 20078建设机械技术与管理 73  万方数据

知识产权(IPR)保护框架协议示范文本

知识产权(IPR)保护框架 协议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solve or prevent disputes, through establishing certain legal relations and realizing some common interests and wishes, all parties to the cooperation reach an agreement after consultation, and all parties signing the agreement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bound.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知识产权(IPR)保护框架协议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协议资料应用在解决或防止纠纷,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关系并实现某些共同的利益和愿望,合作的所有方经协商后达成协议,签字的所有方具有法律效力并受约束。,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 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 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论坛(以下简称“本论 坛”),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 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 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 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各方授 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论坛章程》,就各方在倡 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 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

《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业禁止协议》

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是甲方聘用的从事[ ]岗位的专业人员;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将涉及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商标权和其它形式的知识产权;为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协议下: 一、为本协议之目的,“知识产权”是指已注册和未注册的、包括进行了注册申请的专利、专利申请权、商标、服务标志、标识、形象、商号、互联网域名、设计权、版权(包括计算机软件的版权)、数据库权利、半导体设计图权利、实用新型、专有技术和其他知识产权,不论其表现为何种形式,记载于何种载体。 二、有下列条件情况之一的,乙方完成的知识产权全部属于甲方: 1.受聘期间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知识产权; 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研发的知识产权;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研发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甲方交付的任务有关的知识产权; 4.主要利用甲方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材料等所研发的知识产权; 乙方同意,在受雇甲方期间及其离职后的两年内,如为甲方合法取得或维持上述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所需要,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签署有关文件或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乙方承诺,在任何时间,仅为甲方利益、并按甲方所要求的方式使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知识产权;非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对其作任何形式的处分/处置。在与甲方的聘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立即停止对前述知识产权的一切使用行为。 四、甲方与乙方的聘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承诺,不再声称是甲方的雇员、或声称具有代表甲方的权利,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侵占、使用或者擅自复制、带走甲方拥有知识产权的任何文件、资料,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五、如乙方未遵守上述各项协议内容,盗取、泄密、侵犯本协议所述的“知识产权”,属于违反职业道德和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经甲方查实,并且应提供合理的证据证明乙方的违法行为,乙方应为这种不法行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在甲方离职前上一年度税前工资总额的30%。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甲方则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其它法律责任。 六、乙方承诺,在受聘期间,不侵犯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知识产权,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将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七、乙方声明,此前未曾与第三方签署过任何包含“竞业禁止”条款的合同,或者其已与曾经签署“竞业禁止”条款的第三方以适当方式解除了该等“竞业禁止”义务。 前款所谓“竞业禁止”条款,是指任何第三方限定乙方不得从事甲方现有工作的条款。 如因乙方违反上述声明导致甲方被第三方指控连带侵权,乙方应承担与此有关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

浅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浅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的称谓来源于18世纪的德国,著名比利时法学家皮卡弟将知识产权概括为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这一学说被广泛传播,得到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承认。对知识产权的概念如何界定,我国学术界各种观点和争论颇多。在这一点上笔者赞同郑学思先生的观点,即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或工商业活动中的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统称,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其它智力成果权。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独特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特征: 1、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非物质性的信息。非物质性的信息是一种精神财富,具有永久存续性、可复制性和可广泛传播性,可以同时被许多人使用,而且不能用控制物质财产的方式控制。 2、知识产权是对世权、支配权。知识产权的效力可以对抗一切人,即除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干涉其权利的消极义务,而没有协助其实现权利的积极义务。知识产权权利人具有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权利的保护对象进行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3、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 分地域取得指同一信息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同时或先后在不同的法域分别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既然同一项信息可以在不同的法域内分别取得多个知识产权,而且各法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相互独立的,所以,权利人可以在取得权利的不同地域范围内分别行使其权利。 4、知识产权具有可分授性 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不仅可以在不同的法域分别行使其权利,而且可以在同一法域内同时或先后将知识产权相同的或不同的权能分别授予多人行使。 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作用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

2020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精装版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BH-012226 2020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精

2020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精装版 甲方: 乙方: 甲方受乙方委托设计乙方厂房及办公楼现场视频监控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对厂房及办公楼的现场视频监控进行初步设计,设计方案经甲方中标后,乙方选择使用。 为保护甲方知识产权不受侵犯,明确甲乙双方在甲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发生纠纷。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所称“知识产权”,是指甲方为乙方提供设计的视频监控方案。(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 2、所称“知识产权”包括:视频点位、设备型号、安装路径及安装方法、设备价格、工程费等。 3、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哈尔滨智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或持有。乙方在招标后,如甲方未中标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设计的视频监控方案,如乙方需要使用甲方为其设计的方案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提供有偿使用和设计费人民币。 4、乙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侵犯上述“知识产权”,如乙方在招标过程中或招标后

将甲方的方案泄露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 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继续使用上述“知识产权”,更无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不得将上述“知识产权”作为自有知识产权使用。 6、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中标后乙方只能限于其自身使用,乙方无权转许可第三人(方)使用,并只能用于合同规定的范围。 7、上述“知识产权”依法应当保密的(如视频点位、设备型号、安装路径、安装方法、设备价格、工程费等等),乙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方)直接或间接披露、公开或传授。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上报时,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甲方。 8、乙方组织涉密人员与甲方签订保密承诺书。 9、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甲方还将要求追究乙方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10、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YunBo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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