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筹划实务操作案例

企业纳税筹划实务操作案例
企业纳税筹划实务操作案例

纳税筹划(纳税成本控制)实务操作

---宋洪祥主讲

一、纳税筹划实务操作所具备的条件

1、纳税筹划应具备的三个意识:

什么是纳税筹划的超前意识?

企业性质内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制企业

生产方式

进料加工

来料加工

直接销售

(1)超前意识折让销售

销售方式以物易物

还本销售

以旧换新

对应的税收政策出现偷税

业务发生后纳税结果产生逃税

改变纳税结果抗税

欠税

新型建筑材料厂纳税身份的选择案例分析

筹划原则合理合法

不违法

违法后果经济处罚

纳税筹划为什么不能违法?刑事处罚

纳税评估

纳税检查

(2)法律意识反避税力度加大检查审理

检查执行

东方机电公司偷税案例分析金税工程稽核系统

借:生产成本85万

手法巧妙的木器加工厂偷税案例分析

贷:产成品85万

增强法制观念

具备自我保护的4个条件熟练掌握税收法规

熟练掌握会计处理方法您的知识

熟练掌握纳税筹划技巧您的智慧

您的应变能力(3)自我保护怎样利用政策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某包装彩印厂用福利企业达到免税)

倾销标准

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倾销幅度2%

起诉资格50%

倾销原则(谁应诉谁受益)

加权平均利率14%

怎样利用法律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终裁结果安德利0%

其他91%

(烟台安德利浓缩果

汁生产企业反倾销案例)

安德利出口量由5%升到60% 企业受益状况

其他30家企业丧失50%的市场

2、应掌握的纳税筹划工作流程(三个结合点)

业务流程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

(1)业务流程税务机关设置影响

与税收法规税收政策的局限性税法宣传的不到位

相结合信息渠道的影响

工作时间的影响

信息来源广

找中介机构更好地掌握和执行政策

税种的选择

了解税收政策税率的选择

征收方式的选择

节税

避税找到筹划突破口(利用政策调节业务)(2)税收法规与寻找筹划方法

筹划方法相结合税负转嫁

逾期超过一年征税

纯净水包装物筹划突破口一年

押金的案例分析利用政策调节业务

减轻纳税成本

了解筹划目的增加企业效益

降低税收负担

掌握会计核算方法

(3)筹划方法与利用会计处理税务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处理相结合达到筹划目的了解税务办税程序

了解办理减免税的手续制度

现金交易(灵活性等)

纯净水包装物收款收据

押金的案例分析前出后进

业务流程

条件

税收政策

(4)合法节税结论节税

筹划方法

条件

会计处理

二、纳税筹划实务操作案例分析

(一)机构设置的纳税筹划:

1、有限公司:

流转税

(1)税种企业所得税(当地税率)

个人所得税(股息、分红)20%税率

投资者的工资

(2)列支标准范围宽

宣传费5‰

(3)风险——无限责任

2、合伙制企业:

流转税

(1)税种

个人所得税(年终所得 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2)列支标准——投资者工资不准列支、宣传费不准列支(范围窄)

(3)风险——有限责任(注册资本的部份)

3、税收政策对外商投资企业股份的影响(外方占25%以上,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案例1:某外商企业总股本5000万,外方占30%,中方占70%,两年后向社会募集2500万社会公众股,股本发生变化,外方比例低于25%。

结论:因发行新股使股本发生变化,仍可享受优惠政策。

(2)案例2:某外商企业,外方占40%,中方占60%,又与另一家内资合办一企业,合资企业占40%,中方占60%,在新成立的企业中,外方占16%,低于25%。

结论:因发起人转让股权,造成企业外资股比例下降到25%以下,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4、税收优惠政策对机构设置的影响:

销售产品

(1)设立分支机构的目的

售后服务

汇总纳税

(2)分支机构纳税形式

独立纳税

分支机构有盈有亏

(3)影响纳税形式的方面

地区之间税率的差别

(4)案例分析:

大连(分支)—150万汇总纳税66万

1)山东公司(150万)纳税

上海(分支)100万(税率都为33%)独立纳税82.5万

汇总应交39.6万

2)生产机电企业(33%)大连(27%)120万利润

独立纳税32.4万

分支机构有盈有亏选择汇总纳税

(5)结论总公司税率低,分支税率高,选择汇总纳税

地区之间税率有差别

总公司税率高,分支税率低,选择独立纳税

(二)纳税身份的纳税筹划

工业100万

1、一般纳税人商业180万

账务建全

工业100万以下

2、小规模纳税人商业180万以下

账务不健全

如账务健全也可认定一般纳税人

采购环节的影响

3、纳税身份对纳税人的影响销售环节的影响

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

是否使用专用发票(销售对象选择)

4、纳税身份选择的前提

增值额高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额的高低

增值额低选择一般纳税人

工业企业增值率﹥35.29%时选小规模纳税人

5、不使用专用发票的前提工业企业增值率﹤35.29%时选一般纳税人

怎样选择纳税身份商业企业增值率﹥23.53%时选小规模纳税人

商业企业增值率﹤23.53%时选一般纳税人

6、案例分析

1)新型建筑材料生产企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后果;

2)电器生产企业应怎样选择身份?

7、结论——纳税身份的选择必须在未使用专用发票的前提下进行选择

(三)经营结构的纳税筹划:

拆分法

1、调整经营结构的方式合并法

转化法

2、案例分析:

年产量34台

1)风机厂生产与安装的拆分案例

每台20万

年销量1万箱

2)光明酒厂设立销售公司案例

每箱300元

税务机关对关联企业的认定

3、结构调整的影响纳税筹划的成本高

保密性差

操作难度大(耗费人力、物力)

4、最好的办法是将内部业务进行转化

(四)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纳税筹划

1、案例分析:上海工程600万

铝合金生产企业利用合同将混合销售转化成兼营行为铝合金成本380万

安装费及各项费用220万

37.4万元

(1)安装费交税6.6万元

30多万元

380万

(2)解决方法220万

380万合同

(3)注意事项

只能混合销售转化成兼营行为

三、纳税筹划案例点评(摘要)

一、经营结构的纳税筹划

经营结构是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的机构设置形式。企业采用什么样的机构设置,将对企业的税收负担有直接影响。下面举一例说明不同结构对纳税的不同影响。

(例)有一个风机厂,专业生产工业通风设备。免费为用户安装。2001年生产34台,收入680万元,上交增值税42万元,税负6.18%。交纳企业所得税44.88万元。企业对交纳的增值税并没有什么异议。我们在对该企业纳税审查过程中了解到,其经营结构是有产品和安装两部分组成,每台售值在20万元左右,材料费在12万元左右。成本在16万元左右。每台利润4万元······

二、纳税身份的筹划

所谓身份就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两种身份的不同,导致纳税结果的不同。

所以,纳税身份的选择对以后企业的生产发展都至关重要。

例如:某新型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因为技术含量比较高,成本比较低,产品主要销售给建筑单位。由于企业当时不了解相应的增值税政策,看别人怎么办,自己也怎么办,选择了一般纳税人。由于一般纳税人税率17%,而该企业,成本低,抵扣税额小,导致企业税负高达11.6%。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的重要性······

三、经营地址的筹划

按照国际税收惯例,一般国家的税收政策基本采用属地管理。因此根据企业自身条件、发展趋势结合国家机关的优惠政策选择经营地址,是纳税筹划的一个重要环节,选择适当,将给企业到来很大的经济利益。

(例)某钟表公司主要生产落地钟,产品大部分销往欧美等国,后经与美国一客户谈判,决定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准备以厂房、建筑物作为出资,外方投入轿车及部分货币资金。但因中方厂房已抵押给银行用于货款,无法投入,则改为设备出资······

四、进项税额抵扣的筹划

进项税额抵扣因为直接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大家都知道抵扣大,税负轻;抵扣小,税负重。因此,利用好进项税额抵扣,对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至关重要。

(例)龙达木制品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家俱及办公桌椅等,生产原材料主要是木制板材,进货渠道主要是各大木材公司。由于家俱市场竞争激烈利润很低,企业开始着手抓降低成本工作,经研究将原料的板材,改进原木,减少中间环节,节省开支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先后排人到东北各大林场进货,当货进来时发现对方开具的是林场专用的收款收据(因为林场销售原木免税,没有几家开发票的)。造成企业在增值税上没有抵扣,原材料成本降了,

但税负却增大了,结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导致企业恶性循环······

五、销售固定资产的筹划

税法中对销售固定资产有明文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可以免缴增值税。(不包括: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但是还有个前提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

(3)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例)有一生产企业,生产计算机配件。该企业因为资金比较紧张,想将从意大利引进的一套生产线。这套生产线帐面价值(原值)800万元,由于刚使用仅1年多的时间,目前国内很少在销售时,双方成交价为820万元······

六、租赁费收入的纳税筹划

我国对出租房产的税收政策是除了要按租赁费交纳5%的营业税外,还要交纳12%的房产税。合计17%(还有其他小税种,在这里暂不提)。在税负高的情况下,怎样解决这一问题,有很多企业在帐面上、发票上做文章,虚开发票,长期挂应付款等办法。结果都被税务部查处,补税、罚款。有没有其他的办法解决高税负这一难题?

[例] 一家汽车交易广场,规模很大,主要业务是长期租赁展厅,每年租赁费收入高达500多万元。如按规定纳税:①应交营业税500×5%=25万元②交纳房产税500×12%=60万元。纳税合计85万元。

我们在给企业进行筹划工作中,协助企业到规化局办理物业管理执照,将租赁费分别收取。

①每年收取租赁费200万②每年收取物业管理费300万,并在帐上分别核算······

七、产品包装的筹划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产品质量最为重要。但产品的包装也不容忽视。但是包装物是随产品一同售出,还是采取收取租金或押金的方式销售呢?按照税法规定,包装物随同产品一同作价销售的,对该包装物一并收取增值税、消费税;包装物收取租金的,该租金属于价外费用,也一并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但是包装物收取押金的,根据税法规定,押金单独计帐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酒类产品除外),但对逾期(一年)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包装的产品所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怎样利用包装物三种销售方式进行选择,来达到节税的目的?

(例)鸿运公司是一家大型生产企业,其生产的产品深受市场欢迎,但其在包装上的投入也很客观,但该企业巧妙地运用了包装物押金不超过一年不纳税的政策,为企业大大降低了税收负担。2000年6月,该企业销售产品1000件,每件280元,其中包装物80元,该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80×1000×17%=47600元,但企业采取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销售,当月销项税额降低为:200×1000×17%=34000元,企业财务人员又在押金上巧做文章,使其不超过一年,从而巧妙地为企业减轻了税收负担······

八、经济合同中的税收筹划

市场经济也是契约经济。所谓契约,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合同和协议。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离不开合同的帮助。经济合同的最大作用,就是在实施经济交换过程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经济业务合同中也涉及税收问题。

人们仔细研究经济合同发现,在事先进行筹划的基础上,在签订协议时就可以通过合同来

安排税收问题。合同与税收到底有什么关系?······

九、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纳税筹划

税法中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缴纳营业税的项目,为混合销售行为。如:某饮食业在为顾客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又提供烟、酒、饮料等。再如:销售装饰材料的同时,又为顾客提供装修服务的,就属一项业务中,既有交纳增值税项目,又有交纳营业税项目的收入。

怎样来判断企业混合销售应交纳什么税呢?是交纳增值税?还是应该交纳营业税呢?

1、根据企业经营方式来判断:

(1)以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需要交纳增值税。

(2)以建筑、安装、运输为主,需要交纳营业税。

2、根据企业销售额或营业额所占比例来判断:

(1)以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其销售额占收入总额50%以上的,应交纳增值税。

(2)以建筑、安装、运输或服务为主的,其营业额占收入总额50%以上的,应交纳营业税。

(案例)某地板砖经销商,在销售地板砖时,为用户进行施工。去年承揽了一宾馆工程,工程总造价100万元。其中:本经销商提供的地板砖40万元,施工费60万元。但是,全年地板砖销售额为1600万元,施工费为400万元。销售额占总收入额的80%,超过总收入额。因此,要交增值税。……

十、成本费用的纳税筹划

成本费用的大小,直接影响企业效益,怎样利用成本费用来调节利润,达到节税的目的?通过下面的事例能说明:“早盈利不一定收益大,晚盈利不一定收益少”

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所得税方面:从第一个获利年度起,实行“两免三减半”政策。

美国一家专门从事建筑材料生产的企业,1994年在中国北京设立一子公司;同年法国一家专门从事机床制造的生产性企业,也在北京设立一子公司。两公司均从1995年开始营业,预定生产经营期均为15年。

自1995年开始,美国公司的经营业绩如下:

年度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利润 -50 +40 -30 20 120 200 300(万)

法国公司的经营业绩如下:

年度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利润 20 -10 30 -20 80 200 300(万)

美国公司七年来的总利润为:

-50+40-30+20+120+200+300=600(万)

法国公司七年来的总利润为:

20-10+30-20+80+200+300=600(万)……

十一、销售方式的纳税筹划

目前市场经济促销是很普遍的,为了增加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企业采取了多种多样的销售方式,如以物易物、还本销售、折扣销售等等。税法中规定了5种销售方式,不同的销售方式对应的税收政策就不同,对企业的纳税影响不同。企业在决定采取何种销售方式之前,必须明确税法对各种不同销售方式的规定,这样才能进行选择,达到节减税收的目的。

商业企业目前较常见的让利促销活动主要有打折、赠送,其中赠送又可分为赠送实物(或

购物券)和返还现金,下面通过一案例来具体分析这三种方式所涉及的一些税收问题。某商场十.一准备搞促销,在销售前找到我们,让我们帮助选择一下,什么方式税负比较低?我们例举了三种方式进行对比,得出的结论差别很大。某种商品销售100元商品,其购进价为60元(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是商品7折销售(折扣销售);降低

二是购物满100元者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成本18元,均为含税税价);买一送一

三是购物满100元者返还30元现金。

三种方式进行比较:

(一)、7折销售,价值100元的商品售价70元(降价销售)

1、增值税:

应缴增值税额=70÷(1+17%)×17%—60÷(1+17%)×17%=1.45(元)。

2、企业所得税:

利润额=70÷(1+17%)—60÷(1+17%)=8.55(元),

应缴所得税额=8.55×33%=2.82(元)

税后净利润=8.55—2.82=5.73(元)

(二)、购物满100元,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买一赠一)

1、增值税:

销售100元商品时应缴增值税=[100÷(1+17%)×17%—60÷(1+17%)×17%]=5.81(元)。

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视同销售:应缴增值税=[30÷(1+17%)×17%—18÷(1+17%)]×17%=1.74(元)。

合计应缴增值税=5.81+1.74=7.55(元)。

2、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0 57号文件规定,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等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代为交纳。为保证让利顾客30元,商场赠送的价值30元的商品应不含个人所得税额,该税应由商场承担,因此,赠送该商品时商场需代顾客偶然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30÷(1—20%)×20%=7.5(元)。

3、企业所得税:

利润额=100÷(1+17%)—60÷(1+17%)—18÷(1+17%)—7.5=11.30(元)。

由于赠送的商品成本及代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额税款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应纳企业所得额=100÷(1+17%)—60÷(1+17%)×33%=11.28(元)。

税后利润=11.30—11.28=0.02(元)。

(三)、购物满100元返还现金30元(现金返还)

1、增值税:

应缴增值税税额=[100÷(1+17%)—60÷(1+17%)]×17%=5.81(元)。

2、个人所得税:

应代顾客缴纳个人所得税务7.5(同上)。

3、企业所得税:

利润额=100÷(1+17%)—60÷(1+17%)—30—7.5= —3.31(元)。

应纳所得税额11.28元(同上)。

税后利润= —3.31—11.28= —14.59(元)。

上述三方案中,方案一最优,方案二次之,方案三最差。

但如果前题条件发生变化,则方案的优劣会随之改变。……

十二、转让定价筹划技巧

很多企业因税负高而困惑,有什么好的办法能使税负减轻?提高企业效益呢?有人会说:税率是固定的,如果想减轻税负,只能做两套帐,有的收入就不对外或者说不公开。大家可以想一想,目前企业两套帐很普遍,为什么在税务稽查过程中,都会出现问题?

因为企业从购进到生产,从生产到销售,这一过程是环环相扣的。你购进10万元的材料,通过生产加工,成本13万元,应取得15万的销售收入。如果你为了隐瞒销售收入,势必导致其他环节不均衡,问题就会暴露。这也是税务稽查的一个要点,当大家了解稽查这个要点,你就不会这样做,不会搞两套帐来降低税负。转让定价就是我们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方法。

什么是转让定价?转让定价就是通过调整价格来转移利润。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产品交易,目的将利润转移,达到避税的目的。这也是我们企业界普遍采用的避税方法之一。

转让定价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1、利用商品交易转让定价

关联企业之间在供应原材料和销售商品时采取“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的手法转移利润。

2、利用贷款业务进行转让定价

关联企业之间利用贷款业务,收取贷款利息的方法来转移利润。

3、提供劳务、转让专利和专有技术的转让定价

关联企业之间通过收取劳务费、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费等,转移利润。

4、利用租赁设备进行转让定价

关联企业之间通过收取设备租赁费进行转移利润。

5、特殊的转让定价

一般情况下,转让定价是发生在由高税区向低税区转移利润。但有的情况下则不同,则是由低税区向高税区转移利润。当高税区企业亏损时,低税区企业向高税区转移利润,为了弥补亏损,达到整体税负下降。

一般企业在转让定价操作过程中,都是将产品价格压低或者是抬高价格,来转移利润。……

十三、薪金、劳务收入的纳税筹划

根据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20%的比例税率,而且对于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加成征收。

案例之一:劳务转化工资、薪金的筹划

刘先生2002年4月从单位获得工资类收入400元。由于单位工资太低,刘先生同月为A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当月报酬为2400元该怎样交纳个人所得税?

1、分别计算:

刘先生与A企业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照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应分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刘先生工资、薪金所得400元没有超过基本扣除限额800元,不用纳税。劳务报酬所得2400元应纳税额为:(2400-800)×20%=320(元),因为劳务所得不超过4000元,减800元的费用。超过4000元的,应减20%的费用。按劳务报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2、将劳务转为工资、薪金:

假如刘先生与A企业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由A企业支付的2400元作为工资薪金收入应和单位支付的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为:

(2400+400-800)×10%-25=175(元)。

可见,如果刘先生与A企业建立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其每月可以节税145元,一年可以节税145×12=1740(元)。这种节税方法原理在于应纳税所得额较少时,工资、薪

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低,因此可以在可能的时候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关键在于取得的收入必须属于工资、薪金收入,而划分的标准一般是个人和单位之间是否有稳定的雇佣关系,是否签订有劳动合同。

案例之二:工资、薪金转化劳务的筹划

朱先生是一高级工程师,2001年5月获得某公司的工资类收入62500元。

1、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

如果朱先生和该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则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其应缴纳所得税额为:(62500-800)×35%-6375=15220(元)。

2、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

如果朱先生和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则该项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额为62500(1-20%)=50000

2万以下部分应纳税20000×20%=4000元

2万-5万部分应纳税(50000-20000)×20%×(1+50%)=9000元

合计应交税13000元。

因此,如果朱先生与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他可以节省税收2220元。案例之三:工资、薪金与劳务分别计算的筹划

如:刘小姐2001年7月从公司获得工资、薪金收入共40000元。另外,该月刘小姐还获得某设计院的劳务报酬收入40000元。

1、两项收入分别计算:

在两项收入都较大的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分开计算能节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不同类型的所得应分类计算应纳税额,因此计算如下:

(1)工资、薪金收入应纳税额为:(40000-800)×25%-1375=8425(元);

(2)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0×(1-20%)=32000(元)。

1、2万以下应纳税=20000×20%=4000元

2、2-5万部分应纳税=(32000-20000)×20%×(1+50%)=3600元

合计7600元。

刘小姐该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8,425+7,600=16,025元。

2、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

假如刘小姐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其应纳税额为:(40000+40000-800)×35%-6375=21345(元)。

3、按劳务所得计算:

假如刘小姐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其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0+40000)×(1-20%)=64000(元)。由于所得额超过2-5万的部分,应加5成。而所得额超过5万的部分,应加10成。

(1)2万以下部分应纳税=20000×20%=4000元

(2)2-5万部分应纳税=[50000-20000]×20%×(1+50%)=9000元

(3)5万以上的部分应纳税=[64000-50000]×20%×(1+100%)=5600元

(4)合计应交纳个人所得税=4000+9000+5600=18600元

可见,分开缴税比转化后缴税少。

因此,个人所得如果涉及这两项收入的话,需要纳税人自行计算,考虑何种方式有利。但应注意,收入性质的转化必须是真实、合法的;同时,因为个人所得税一般是支付单位代扣代缴,只有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收入情况下才自行申报缴纳,因此要考虑是否有可自行选择的空间。必须通过计算、分析、对比,从中找到税负最轻的交纳方式。除了工

资、薪金收入外,在签定用工合同上也应该进行筹划。

用工合同的纳税筹划

现在多数下岗工人找到一份工作就匆忙敲定合同;有些具有技术专长的人员择业时,往往也想不到在用工合同上做文章。其实,与用工单位签署用工合同时,用工关系的不同选择,在税收负担上是不一样的,有时差异可能很大。

李某到私营企业打工,约定年收入为20000元。与私营企业主建立怎样的用工关系?我们给他算了一笔账:

方案一:以雇工关系签署雇佣合同,则按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李某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800)×10%-25=61.67(元)。

方案二:以提供劳务的形式签署用工合同,则按劳务报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李某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800)×20%=173.33(元)。

通过计算我们发现,两种方案的结果是不同的,前者比后者要划算。进一步分析还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计税所得额比较小的时候,以雇佣的形式比劳务形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少;而当计税所得额比较大的时候,以劳务的形式比雇佣的形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少。这是由两种政策在税率设置方法上的不同造成的。工资薪金的最低税率是5%,最高税率是45%,而劳务报酬的最低税率为20%,最高税率为40%(在20%的基础上加成100%)。当然,二者在计算时速算扣除数不同。因此,我们在签署用工合同时,就可以根据报酬的数额进行具体筹划,决定是以雇佣关系拿工资,还是以提供劳务报酬的形式拿报酬。当然,要以提供劳务的形式计税,工作的性质需要符合税法对“劳务”的界定,此外还应考虑到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因素。……

十四、企业兼并的纳税筹划

企业合并、分立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简单、机械的并购行为往往会走弯路。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可行性分析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它不但包括对合并企业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的分析,而且包括对兼并环节企业税收负担能力的分析。只有在分析的基础上选择最佳方案找出并购的最佳途径,才能达到降低成本,减轻税负的目的。

三种方案:

甲企业是一加工木材的厂家,经评估确认资产总额2000万元,负债总额3000万元。甲企业有一条生产前景较好的木材生产线,原值700万元,评估值1000万元。甲企业已严重资不抵债,无力继续经营。

乙企业是一地板生产加工企业。乙企业地板的生产加工原材料主要靠甲企业的成品来提供。并且乙企业具有购买甲企业的木材生产线的能力。甲、乙双方经协商,乙企业对甲企业进行购并,并提出如下购并方案。

方案一:乙方以现金1000万元直接购买甲方木材生产线,甲方宣告破产。

方案二:乙方以承担全部债务方式整体并购甲方。

方案三:甲方首先以木材生产线的评估值1000万元重新注册一家全资子公司(以下称丙方),丙方承担甲方债务1000万元。即丙方资产总额1000万元,负债总额1000万元,净资产为0,乙方购买丙方,甲方破产。

三种方案对甲方的税负分析:

方案一:属资产买卖行为,应承担相关税负如下:

1.营业税和增值税。按照营业税和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①销售不动产要缴纳5%的营业税。销售木材生产线属销售不动产,应缴纳1000万元×5%=50万元营业税。②转让固定资产如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不缴纳增值税。第一,转让前甲方将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第二,转让前甲方确已用过;第三,转让固定资产不发生增值。如果不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按

6%缴纳增值税(工业企业)。在本例中,木材生产线由原值700万元增值到1000万元。因此,要按6%缴纳增值税:1000万元×6%=60万元。

2.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企业销售非货币性资产,要确认资产转让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生产线原值为700万元,评估值为1000万元,并且售价等于评估值。因此,要按照差额30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300万元×33%=99万元。因此,甲方共承担209万元税金。

方案二:属企业产权交易行为,相关税负如下:

1.营业税和增值税。按现行税法规定,企业产权交易行为不缴纳营业税及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在被兼并企业资产与负债基本相等,即净资产几乎为0的情况下,合并企业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的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甲企业资产总额2000万元,负债总额3000万元,已严重资不抵债,根据上述规定,在企业合并时,被兼并企业不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方案三:属企业产权交易行为,相关税负如下:

甲方先将木材生产线重新包装成一个全资子公司,即从甲公司先分立出一个丙公司,然后再实现乙公司对丙公司的并购,即将资产买卖行为转变成企业产权交易行为。

1.营业税和增值税。同方案二,企业产权交易行为不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可从如下两个步骤分析。

第一步:从甲企业分立出丙企业。按照企业分立的有关税收政策规定,被分立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其被分离出去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计算被分立资产的财产转让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的资产,在计税时可按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甲企业分立出丙企业后,甲企业应按公允价值1000万元确认生产线的财产转让所得300万元,依法缴纳所得税99万元。另外,丙企业生产线的计税成本可按1000万元确定。……

十五、征收方式的选择直接影响企业的效益

纳税筹划的最终目的是“降低纳税成本,减轻税收负担”,因此,在税收法规中对某些特定行业的征收方式有选择的余地。特别对建筑安装企业,尤为突出。由于建安企业行业的特殊性在收入、成本核算上往往漏洞很多。税务机关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难度也很大,工资问题、单据的合法性问题等等难以确认。国家又出台了对帐务核算不清的企业,由税务部门确定后可按附征率方式征收所得税(按收入×利润率×税率)的方法。这项改革的出台,对建安企业是一个打击。那些长年帐面亏损的企业,又要交纳所得税(这里不能避免真正亏损的企业可能受到冤屈),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压力。但对某些长年盈利的企业,这个改革是好是坏,一下子辨认不了。

今年6月,我们到某安装企业,该企业主要从事环保产品的安装工程。2000年收入360万元,利润25万元,当年交纳企业所得税7万元,后来税务部门在税收检查过程中将查帐征收改为按附征率征收,又让企业补交3万元的所得税,共交10万元。我们在进行纳税审查时,发现该企业的成本中虚增内容比较多,工资超标,招待费超标,白条列支等现象,经审查,本年度对税法中规定的不准税前列支的项目扣除后,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为88万元。如果按查帐征收应交2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但是企业不了解,曾多次找关系到税务部门,要求改为查帐征收,经过我们的测算对比,还是认为附征率方式对本企业有利,2000年节省所得税19万元。……

十六、材料计价方法的选择

企业在领用原材料进行生产并核算成本时,有几种方法可供选择: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在不同的情况下,选择不同的计价方法,将会对成本造成很大影响,最终

影响企业净利润。

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价格波动是正常的,因此就应该选择合理的计价方法,利用市场价格的波动差异,达到避税、节税的目的。

分析:一般情况下,如果原材料价格总是不断上涨的,这时,我们应知道目前是否享受减免税?如果有,就应该选择先进先出法。如果没有减免税,就应该选择后进先出法,加大企业当前成本,影响利润,减少应纳所得税,使利润最大化。

相反,原材料在落价时,在减免税期内,就选择后进先出。不在减免税期内,就选择先进先出法。

折旧的计提同样如此:在优惠期内使用什么方法可使优惠期内的成本降低,不在优惠期内使用什么方法可使成本加大?通过折旧的方法对成本也能适当进行调整,这就要求我们灵活掌握各种计提方法,来对成本做适当调整达到节税的目的。……

企业税务筹划案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筹划案例 发布日期:2003-10-8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专门对境内外资企业的纯收益征收的一种税,与外资企业的特点紧密相联。 为了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更好地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按照税负从轻、优惠从宽、手续从简的原则。1991年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但是,由于制订的时间较晚,这一税法还不很完善,其间存在着诸多的避税机会。如果能把握好这些机会,对企业来说,将是一笔极大的财富。再加上,我国本身就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给予了诸多的税收优惠,在此基础上,企业要是能有效地合理避税,那么,从整体上来讲,企业得到的税收收益将是无法估计的。 人、所得来源地、源泉扣缴预提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年度所得额计算、亏损弥补所得额计算、成本费用列支、坏账准备、"免减"税收优急、再投资优惠等方面作了详细的介绍,从大量实证的基础上说明如何科学地避税,使自己的避税行为不违反税法规定。我们主要从十个方面进行分析:避名成为居民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所得来源地认定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源泉扣缴预提税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原则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纳税年度有关规定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亏损弥补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成本费用和损失列支计算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坏账准备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免二减三"税收优惠的避税筹划案例和利用再投资优惠政策的避税筹划案例。 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共同投资举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

税收筹划案例及分析

《税收筹划》教学案例 一、增值税筹划案例 案例1 销售激励方式的税收筹划 一、基本案情 海岛时装经销公司以几项世界名牌服装零售为主,商品销售平均利润为30%。他们准备在2009年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以扩大该企业在当地的影响。经测算如果将商品打八折让利销售,企业可以维持在计划利润的水平上。在促销活动的酝酿阶段,企业的决策层对销售活动的涉税问题不甚了解,于是他们向海风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提出咨询。 为了帮助该企业了解销售环节的涉税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做出决策,海风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提出三个方案进行税收分析:方案一:让利(折扣)20 %销售,即企业将10 000元的货物以8 000元的价格销售;方案二:赠送20%的购物券,即企业在销售10 000元货物的同时,另外再赠送2 000元的购物券,持券人仍可以凭购物券购买商品;方案三:返还20%的现金,即企业销售10 000元货物的同时,向购货人赠送2 000元现金。企业决策者根据不同促销方案的涉税情况做出决策。 二、分析点评 (一)筹划分析 现以销售10 000元的商品为基数,公司每销售10 000元商品发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600元。具体计算分析如下: 方案一:让利20%销售商品。 因为让利销售是在销售环节将销售利润让渡给消费者,让利20%销售就是将计划作价为10 000元的商品作价8 000元(购进成本为含税价7 000元)销售出去。假设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税利情况是: 应纳增值税额=8 000÷(1+17%)×17%-7 000÷(1+17%)×17% =1162.39-1017.09 =145.3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8 000÷(1+17%)-7 000÷(1+17%)-600]×25% =63.68(元)

2018企业税收筹划案例

2018企业税收筹划案例 01 【摘要】作为现代企业的刚性支出之一,税收对企业的经济利益有着直接影响,而税收筹划能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纳税成本,所以税收筹划逐渐发展为企业财务决策的重要内容。当前纳税人经营生产的最终目的与直接动机就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润,而成本高低对纳税人的利润有直接影响,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多层次、全方位筹划生产经营,确保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研究课题。本文就对企业财务决策中的税收筹划进行分析和探究。 【关键词】企业财务决策;税收筹划 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背景下,我国的经济成分出现了极大的变化,由传统单一的集体、全民经济转变为股份制、个体、私营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1]。而企业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主体,已经发展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具有自身独立的经济利益,如何恰当安排自身的财务活动、经营活动,选择灵活多变的财务处理方式,是现代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企业税收筹划概述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现代企业的内外部经营环境愈加复杂,日常的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而税收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关键内容,对企业的绩效评价、目标考核、生产决策有着积极的意义。实施科学合理的税收策划工作,全面开展税务管理,不仅能对其中产生的风险进行有效规避,还能增强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自身活力,减轻税务负担,实现企业发展壮大的目标。同时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税收因素对财务决策有着直接的影响,通过税收筹划能实现财务决策的目标。通常税收筹划有如下三点特征:一是效益性: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就是效益性,这也是合理选择方案的重要指标;二是筹划性: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企业纳税往往具有滞后性的特点,而税收筹划是纳税前事先做出的行为;三是合法性:其要求税收筹划要满足相关法规与税收法律的相关要求[2]。可以说,只有实现效益性、筹划性、合法性这三者的三位一体,才能保证税收筹划工作的成功开展。 二、企业财务决策中的税收筹划 (一)应用现状 企业财务决策中的税收筹划应用现状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忽视税收筹划工作。现阶段,大部分中小型企业在财务决策中忽视税收筹划工作,究其原因,一是企业在税收筹划人才方面相对缺乏,相关工作人员不会在企业财务中开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报告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第一次作业: 一,纳税人A购买了100000元的公司,债券利率为10%,纳税人B购买100000政府债券,利率为8%,这两种债券的到期日和风险日相同。AB纳税人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1)计算两个纳税人获得税后收益率是多少?(2)如何选择。 解析:纳税人A:税后收益=100000【1-25】*100%=7.5% 纳税人B:按税法规定,企业购买政府债券免所得税,故投资收益与利率相等为8%。筹划结论:两种债券到期日和风险日相同的情况下,纳税人B的投资收益高于纳税人A。 二,一家大公司聘请你作为纳税顾问,这家公司有累积税收亏损,并预计以后几年会维持这种状况,该公司打算在外地建立一家新配送工厂,估计该工厂的投资成本1000万元,公司考虑3种方案: A方案:借入1000万元建厂; B方案:发行普通股筹款1000万元; C方案:向当地所有者租用厂房; 要求:准备一份简要报告,描述出每种方案的税收结果,在报告中,清你推荐从税收角度分析最有效方案。 关于**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分析报告 **企业: 现将该企业成立配送公司的三个投资方案的从税收角度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A方案的分析,企业借入资金1000万元所产生的利息税前列支可以节所得税,减少了企业税负;但是高负债给企业带来了高风险的同时使企业投资收益大。 B方案的分析,发行普通股筹款1000万元,其股利分配属于税后分配,会使所得税税负增加,但投资风险小,与方案一相比投资收益低。 C方案的分析,厂房租金税前列支可节所得税,同时会减少现金流出量,减低了风险性。 综上所述,从税收角度看选择方案C对降低低税负及风险比较有效。 三、避免成为法定纳税人案例: 甲公司是一家餐饮店,主要为乙公司提供商业招待服务,甲企业每月营业税为500000元,发生总费用200000元。 甲公司缴纳的营业税=500000+5%=25000(元) 要求:双方企业如何筹划。 解析:如果甲、乙双方进行税收筹划,由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兼并,兼并之后原本存在的服务行为就变成了企业内部行为,而这种内部行为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因此,甲公司不再是营业税纳税人,从而节税25000元。 第二次作业 一,直接投资,间接投资的税收筹划(教材第80页) A公司为中国居民企业适用25%所得税税率,用闲置资金1500万元对外投资,方案有:方案一,与其他公司联营共同创建高新企业A公司占30%预计高新企业每年可盈利300万元税后利润全部分配。(高新企业所得税税率15%) 方案二,A公司用1500万元购买国债年利率6%每年可获利息收入90万(税法规定:购买国债免交企业所得税) 要求(1)计算A公司两个方案的投资收益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 1.某地区有两家制酒企业A和B,两者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和高粱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企业B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准备进行破产清算。此时企业B欠企业A共计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价值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计算分析其决策的纳税筹划因素是什么? 第一,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 000万元,净资产为零。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第二,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原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白酒不用缴纳消费税。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白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 1 7%=3400(万元) 而合并后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 第三,由于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1 O%,无定额税率。,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消费税税负将会大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 1 0%=2500(万元) 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2500=115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10%=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额:11500-2500=9000(万元) 2.某市A轮胎厂(以下简称A厂)现有一批橡胶原料需加工成轮胎销售,可选择的加工方式有: (1)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委托方对委托加_T.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A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加工成汽车轮胎半成品,协议规定加工费1 85万元(假设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A厂将加工后的汽车轮胎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成本、费用共计l45.5万元,该批轮胎售价(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 部分委托加工方式 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 A厂支付B厂加工费时,同时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消费税:(300+185)/(1-3%)×3%=15(万元)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 例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净利的多少,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所得税是节税筹划的重点。 一、免于计入收入总额的节税 1.利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减轻税负。 (1)折旧年限的确定: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的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的会计利润后移,在税率稳定的情况下,所得税的延期缴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例15]某外商投资企业有一辆价值500000元的货车,残值按原价的4%估算,估计适用年限为8年,按直接法计提折旧额如下: 500000×(1-4%)/8=60000(元) 假定该企业资金成本为10%,则折旧额节约所得税支出折合现值如下: 60000×33%×5.335=105633(元) 如果将折旧期限缩短为6年。则年折旧额如下:

因折旧而节约所得税支出,折合为现值如下: 80000×33%×4.355=114972(元) 尽管折旧期限的改变,并未从数字上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税负的总和,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后者对企业更为有利。 当税率发生变动时,延长折旧期限也可节税。 [例16]上述企业享受国家“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如果货车为该企业第一个获利年度购入,而折旧年限为8年或6年,那么,哪一个折旧方案更有利于企业的节税? 8年和6年折旧年限的节税情况见表7-22。 表7-22 不同折旧年限的节税情况单位:元 由表7-22可知,企业延长折旧年限可以节约更多的税负支出。 按8年提取折旧,节税额折现如下: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2005年2006年合计2005年2006年合计2005年2006年合计 销售收入650650130065065013006506501300 销售成本575575115055060011506005501150 税前利润75751501005015050100150 所得税24175241754915331615491516153349 净 利 润 5012550125100150673315100150331567100

财会之窗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柳国美

税收筹划现在已经被很多企业所重视,也得到了税务机关的一 定认可,但还有很大一部分企业还没注重这个问题。我个人在工作 中也接触到很多这样的企业,还有的虽有筹划但筹划不够全面,一 方面给企业经营带来了资金浪费,另一方面造成经营资金不足、带 来资金压力。现就以下案例进行分析说明: 某企业是一家内资生产型企业,成立于1995年,该企业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2005年损益表资料如下:全年产品销售收入1600万元,销售成本1350万元,营业费用125万元(其中广告费35万元),管理 费用75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918万元,技术开发费3215万元), 财务费用4万元(其中利息支出5万元,手续费3万元,利息收入4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7万元,其他业务支出4万元,营业外收入5万元,营业外支出6万元(其中直接捐赠115万元),利润总 额68万元。 纳税调整资料: 2005年工资应纳税调整增加10万元(假设该调整数正确),利息支出全部为银行贷款利息,利息收入全部为国债利息收入, 2004年该企业发生技术开发费30万元。 其他资料: A12005年12月30日开具销售发票300万元,货款2006年1月3日收回。有关销售合同如下:销售合同总额600万元,按合同 约定为签定合同日后两天内交货300万元,剩余300万元货物在 2006年1月31日之前交货。收款方式为货物运达购货方仓 库,验 收无误即收款。合同签订日2005年12月30日。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公司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公路养护机械的技术开发与制造,公司经营范围:公路筑路养护设备、除雪设备、市政环卫设备、港口设备、铁路养护设备、机场养护设备、特种设备的开发、制造及销售;公路养护施工。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设备租赁。公司发展至今年产值仅50-100亿元,市场保有量600-700亿元,预计2020年养护机械市场规模将达到10,095亿元-12,975亿元,未来十年平均每年新增配置量将达到近1,000亿元。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冷吹式机场除雪车、机场跑道除冰液洒布车、机械式综合除雪车等行业高端产品的研发。 二、A公司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分析 A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如下: (一)收入及利润 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2,890,132、77元,比上年增加69,637,942、72元,同比增长52、26个百分点。此外,2011年,A公司在营业外收入方面共盈利10,004,544、57元(主要为政府补助)。2011年全年实现利润76,927,135、7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960,325、91元,降幅71、1%。 (二)费用水平 A公司2011年发生销售成本99,812,049、59元,销售费用18,388,472、57元,管理费用17,198,476、76元,财务费用一3,148,719、35元。2011年列支工资薪金3,802,905、23元,列支工会经费14,185、92元,职工福利费68,679、64元,职工教育经费10,355、00元;列支业务招待费2,104,552、57元,折旧摊销支出875,848、44元。 (三)其她涉税财务指标 2011年,应收账款年初金额为43,199,192、5元,年末余额为63,461,696、12元;其她应收款年初金额为5,881,719、03元,年末金额为6,212,883、27元元,计提坏账准备1,687,505、49元。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现状及分析 公司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17%、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2008年1月1日实施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方案设计和论述 一、纳税筹划的简介 纳税筹划就是指税收征纳主体双方运用税收这一特定的经济行为及其政策和法律规范,对其预期的目标进行事先策划和安排,确定其最佳实施方案,为自身谋取最大效益的活动过程。纳税筹划具有合法性,预期性,目的性,收益性,专业性等特定,是纳税筹划和偷税、欠税、抗税、骗税、避税最大的区别。纳税筹划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 第一,法律原则,有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第二,财务原则,有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稳健性原则和综合性原则; 第三,。社会原则; 第四,筹划管理原则,有便利性原则和节约性原则。 具体税种有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法,以下就是各种税制的不同筹划方法。 二、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行为,应当依照相关依据缴纳增值税。但是为了减少缴税的负担,我们应该对应纳税额进行合理的筹划,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尽量减少税收。以下就用具体事例来说明怎么合理筹划增值税。 案例一: 某工业企业现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60万元,(不含税),会计核算制度也比较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适用17%增值税税率,但 该公司可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只有20 万元(不含税) ,该方案的筹划方法为:若企业 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6.8 万元(60*17%-20*17%); 若企业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8 万元(60*3%) ,有上述比较可以看出当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所要缴纳的税款明显比一般纳税人时缴纳的税款少,所以企业可以用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去缴纳增值税。

【案例】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

【案例】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 【案例】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一种流转、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 【案例】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一种流转、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进行征税,所以叫做"增值"税。现行的增值税法已经作了重大变革,更趋于公平和规范,充分体现了主体税制与市场机制协调宜的原则。 我国现行增值税具有普遍征收、价外计税、使用专用发票、税简化的特点。现行增值税制充分体现了"道道课征、税不重复"的基本特性,反映出公平、个性、透明、普遍、便利的原则精神,对于抑制企业偷税、漏税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然而,税法中的多种选择项目依然为纳税人进行避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如何充分地利用这些可能性为我们企业的合理避税服务呢?这里将针对纳税人的不同情况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案例,结合不同的方法,如利用购进扣税,利用增值税的减免规定,利用分散优势,利用联合经营,利用"挂靠",利用混合销售等等为读者提供实际实践的思路和具体操作的方法。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小规模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扣税凭证避税筹划案例、进项税额调整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增值税的减免规定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挂靠"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分散优势"避税筹划案例、利用"联合经营"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混和销售"避税筹划案例和购进扣税筹划案例。 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 除特殊委托加工和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外均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基本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这样,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具体而言可以从两方面人手 利用当期销项税额避税 销项税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就销售额依照规定的税率计算所销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税额。销项税额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其计算公式如下:

纳税筹划案例整理版

1. 刘先生是一位知名撰稿人,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在与报社合作方式上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调入报社;兼职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请分析刘先生采取哪种筹划方式最合算。 对刘先生的60万元收入来说,三种合作方式所适用的税目、税率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使其应纳税款会有很大差别,为他留下很大筹划空间。三种合作方式的税负比较如下: 第一,调入报社。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刘先生的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则月收入为5万元,实际适用税率为30%。应缴税款为:[(50000-2000)×30%-3375]×12=132300(元) 第二,兼职专栏作家。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按月平均支付,适用税率为30%。应纳税款为:[50000×(1-20%)×30%-2000]×12=120000(元) 第三,自由撰稿人。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稿酬所得,预计适用税率为20%,并可享受减征30%的税收优惠,则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应缴税款为:600000×(1-20%)×20%×(1-30%)=67200(元) 由计算结果可知,如果仅从税负的角度考虑,刘先生作为自由撰稿人的身份获得收入所适用的税率最低,应纳税额最少,税负最低。比作为兼职专栏作家节税52800元(120000-67200);比调入报社节税65100元(132300-67200)。 1. 王先生承租经营一家餐饮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人数为20 人)。该企业将全部资产(资产总额300 000 元)租赁给王先生使用,王先生每年上缴租赁费100 000 元,缴完租赁费后的经营成果全部归王先生个人所有。2009 年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为190 000 元,王先生在企业不领取工资。试计算比较王先生如何利用不同的企业性质进行筹划? 方案一:如果王先生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按税法规定其经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如下:第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第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而且其税后所得还要再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在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企业纳税情况如下: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90000×20%=38000(元) 王先生承租经营所得=190000-100000-38000=52000(元) 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2000-2000×12)×20%-1250=4350(元) 王先生实际获得的税后收益=52000-4350=47650(元) 方案二:如果王先生将原企业的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则其承租经营所得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直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王先生纳税情况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90000-100000-2000×12)×35%-6750=16350(元) 王先生获得的税后收益=190000-100000-16350=73650(元) 通过比较,王先生采纳方案二可以多获利26000元(73650-47650)。 2. 假设某商业批发企业主要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服装进行批发,年销售额为100 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其中可抵扣进项增值税的购入项目金额为50 万元,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税款为1 . 5 万元。分析该企业采取什么方式节税比较有利。2.参考答案: 根据税法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对这两类纳税人征收增值税时,其计税方法和征管要求不同。一般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利用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筹划 现行的鼓励科技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1.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出口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其他企事业单位技术转让及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收入,年所得不超过30万元的部分,暂免征收所得税。 2.为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允许企业将从事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费用,在征收所得税之前列支,不受比例限制。 3.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规定在开办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4.税法规定,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一年。税法同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第三产业企业、利用“三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企业、“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如为年度中间开业,当年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就当年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推延至下一年度起计算。 如企业已选择该办法后次年度发生亏损,其上一年度已纳税款,不予退库,亏损年度应计算为减免执行期限,其亏损额可按规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抵补。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多种多样,企业应当彻底了解各项减免税政策法规,在组建、注册、经营方式上充分参考所得税优惠政策,以达总体税负的优化。 例如,某公司于1999年9月中旬开业,属于科技开发企业。该公司1999年并没有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缴纳了1999年9月~12月四个月的企业所得税6万元。而是把享受税收优惠的期限选择在2000年。按照公司预测,2000年实现的利润将突破100万元,如果把减免税年度选择在2000年,享受的税收优惠会更多。2000年1~6月,该公司已累计实现利润54万元,按公司现有业务水平计算,全年可实现利润超过100万元,这样,公司今年享受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将达到33万元,与1999年的企业所得税额6万元相比,两种方案税负差额高达27万元。 利用纳税年度筹划 企业的生产、经营是续存的,一般都是一个延续进行的长过程。但企业的核算是划分阶段进行的,以考核每一期间的经营成果。

税务筹划案例论文

李林公管1101 学号1110670112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娃哈哈企业 摘要: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87年,目前为中国最大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娃哈哈在资产规模、产量、销售收入、利润、利税等指标上已连续10年住居中国饮料行业首位,成为目前中国最大、效益最好、最具发展潜力的食品饮料企业。下面我们就从它的发展策略及存在问题入手分析,并提出建议。 一、娃哈哈4个发展阶段的税务筹划策略 1.艰苦创业阶段 娃哈哈成立时,可以选择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可以选择作为一般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作为个人独资企业采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而且最高的一档是5万元以上就达到35%的税率,税负对比作为一般小型微利企业而言的20%税率来说是很重的,即使在曾庆后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免征额等税前扣除项目)加总起来的税负也比个人独资企业的税负轻。娃哈哈作为一般企业是明智的,另外校办企业的身份享受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凡用于本校教育科研方面的,不征增值税。小学校办企业对外销售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如发生亏损,在财政部规定的期限内可部分或全部退还已征增值税的照顾。高校后勤集团对本校师生提供的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等等。 2.历史转折阶段 娃哈哈收购了杭州资不抵债的罐头厂,获得了必需的设备厂房,同时吸收国企资产、负债和企业员工等为娃哈哈带来诸多好处。全部接受资不抵债的国企,低价收购,减少成本;承担了国企的负债,用娃哈哈的税前利润弥补,减少企业所得税甚至不用交税;娃哈哈吸纳下岗职工包括高级技工,熟练工人以及高管,大大增强了企业的实力;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契税方面,国有企业出售,买受人安置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的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同时在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等方面还有相应的优惠。 3.西部之光

[税务筹划]企业税务筹划 案例分析

利用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筹划 现行的鼓励科技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 ? ? ?1.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出口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其他企事业单位技术转让及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收入,年所得不超过30万元的部分,暂免征收所得税。 2.为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允许企业将从事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费用,在征收所得税之前列支,不受比例限制。 3.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规定在开办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4.税法规定,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一年。税法同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第三产业企业、利用“三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企业、“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如为年度中间开业,当年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就当年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推延至下一年度起计算。 如企业已选择该办法后次年度发生亏损,其上一年度已纳税款,不予退库,亏损年度应计算为减免执行期限,其亏损额可按规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抵补。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多种多样,企业应当彻底了解各项减免税政策法规,在组建、注册、经营方式上充分参考所得税优惠政策,以达总体税负的优化。 例如,某公司于1999年9月中旬开业,属于科技开发企业。该公司1999年并没有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缴纳了1999年9月~12月四个月的企业所得税6万元。而是把享受税收优惠的期限选择在2000年。按照公司预测,2000年实现的利润将突破100万元,如果把减免税年度选择在2000年,享受的税收优惠会更多。2000年1~6月,该公司已累计实现利润54万元,按公司现有业务水平计算,全年可实现利润超过100万元,这样,公司今年享受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将达到33万元,与1999年的企业所得税额6万元相比,两种方案税负差额高

纳税筹划案例

纳税筹划案例 1、案例资料:某市甲、乙两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甲为生产企业,乙为商业企业,甲同乙签订一项代销协议,甲委托乙代销产品,不论采取何种销售方式,甲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以1000元的价格销售,市场售价的成本率为60%。目前拟定的代销协议中有两个可选方案:方案一:采取代销手续费方式,乙企业以每件10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每代销一件收取代销价格20%的手续费,甲企业以每件1000元向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方案二:采取视同买断方式代销,甲企业按800元的协议价收取货款,乙企业在市场上仍要以1000元的价格销售甲公司的产品,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即200元/件归乙公司所有。假定甲的进项税额为12万元,乙企业可售出产品1000件,甲按规定取得代销清单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分别从甲、乙两个企业的角度来判断上述两个方案的优劣。(除流转税及其附加外不考虑其他税费,以税前会计利润作为判断标准,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正确答案】 方案一: 甲应纳增值税=1000×1000×17%-120000=50000(元) 甲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50000×(7%+3%)=5000(元) 甲税前会计利润=1000×1000×(1-20%)-1000×1000×60%-5000=195000(元)乙应纳增值税=1000×1000×17%-1000×1000×17%=0(元) 乙应纳营业税=1000×1000×20%×5%=10000(元) 乙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000×(7%+3%)=1000(元) 乙税前会计利润=1000×1000×20%-10000-1000=189000(元) 方案二: 甲应纳增值税=1000×800×17%-120000=16000(元) 甲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6000×(7%+3%)=1600(元) 甲税前会计利润=1000×800-1000×1000×60%-1600=198400(元) 乙应纳增值税=1000×1000×17%-1000×800×17%=34000(元) 乙企业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4000×(7%+3%)=3400(元) 乙税前会计利润=(1000-800)×1000-3400=196600(元) 从甲的角度来看,方案二比方案一多3400元的税前会计利润(198400-195000),应选择方案二; 从乙的角度来看,方案二比方案一多7600元的税前会计利润(196600-189000),应选择方案二。 2、案例资料:A公司为化妆品生产企业,2010年打算将购进的不含增值税价格为100万元的化妆品原材料加工成化妆品销售,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万元。据测算若自行生产需花费的人工费及分摊费用为50万元,而如果委托另一长期合作企业B公司生产,对方收取的不含增值税加工费用为50万元,对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款8.5万元,价税合计为58.5万元。此两种生产方式生产出的产品,对外不含增值税销售价均为260万元。问题:假定成本、费用、产品品质等要件都相同,且不考虑生产和委托加工期间费用。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不用考虑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问题:(1)分析委托加工方式下,A、B两家公司应该如何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2)分别计算两种生产方式下A公司的应纳消费税、增值税和利润,指出两种生产方式的优劣。【正确答案】 1.A公司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其消费税由B公司代收代缴。

企业纳税筹划案例4篇

企业纳税筹划案例4篇 篇一:关于企业税收筹划的案例分析 关于企业税收筹划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 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印刷纸张及辅助材料的批发和零售业务,但是自身并无印刷设备,20XX年6月,甲企业将一批纸张赊销给一家印刷厂,价款为100万元,该印刷厂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刷厂将纸张加工成印刷品出售。并且由甲企业向购货方代为开具赊销金额范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货物名称为印刷品),而购货方直接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货款支付给甲企业,以抵减印刷厂赊欠的货款。不足或超出的货款,由甲企业直接向印刷厂收取或以货物补足差额。甲企业总共为印刷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120万元,销项税额为20.4万元。 1.请分析该企业的这一做法可行吗。 2.从税收的角度来看,该企业的做法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 3.在税收筹划中,应当如何避免该问题的出现。 二、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如下 1、企业这种做法不可行,属于违反税法的行为。根据《增值税法》规定,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从税收的角度来看,该企业的做法属于属于虚开发票行为。因为印刷公司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甲公司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他,只需开具普通发票。而且,开始时甲公司只是销售了100万的货物给印刷厂,但是最终开具120万的发票,所以有虚开发票行为。 3、在税收筹划中,可由购货方直接向甲企业购买纸张及辅助材料,然后委托印刷厂印刷制作印刷品。合并甲公司和印刷厂来看,其不仅20.4万的进项税不能抵扣,而且印刷厂在销售印刷品时还要支付3%的小规模增值税。如 印刷厂销售印刷品给c公司价格是140万;应付增值税是4.2万元。(收取货款:144.2万元,要在税局代扣发票才可4.2可抵扣进项,不允许c公司承担)20.4万元的税金需印刷厂承担。若要税务筹划有一方案可行:甲公司与印刷厂签订的是印刷加工合同,甲公司将纸张交给印刷厂,让印刷厂加工成印刷品,如:纸张是120万元,印刷厂销售印刷品给c公司价格是140万,则加工费应定价为:20万,则印刷厂可在当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万元,税额0.6万元(可抵扣)。则甲公司支付印刷厂20.6万元(含税)加工费,加工完后,印刷厂可将货物给甲公司,甲公司再将货物销售给c公司140万,销项税23.8万元.(收取货款:163.8元,,23.8可抵扣)。这样可节省20.4万元的增值税,,公司也可有23.8的进项可抵扣。 篇二:企业税收筹划的案例分析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课程考试论文(设计)考核

纳税筹划经典案例

《财务纳税筹划案例精粹》 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 1、债权人"讨债"为什么要缴税 一、案情简介: A企业长期欠B企业货款,无力偿还。B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扣了A企业一辆小汽车后,下裁定书把小汽车的所有权判给B企业。B企业多方努力,把小汽车卖了,最终收回货款。 某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B企业的纳税进行检查后,认定B企业出售小汽车没有按规定交纳增值税,造成偷税,要求B企业补交税款,并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B企业的经理及财务人员都想不通,认为小汽车是A企业的,是替A企业卖了收回属于自己的货款,为什么还要交纳增值税如果直接收回货款,不就没有这些麻烦 二、纳税辅导: B企业被长期拖欠货款,确实是一件让人同情的事。在费劲收回货款后,又引来偷税及被罚的麻烦,疑惑的提出:如果直接收回货款,不就没有这些麻烦对!

答案是肯定的,也是值得让人思考的。 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无论销售者是否属于一般纳税人,一律按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A企业欠B企业货款,如果A企业直接变卖小汽车偿还货款,那么,A企业交纳增值税,B企业收回货款且不用交税,但是这显然不可能;A企业不变卖小汽车,申请法院执行,如果法院扣了小汽车后,卖了收回车款,裁定书直接把车款交给B企业,那么,该辆小汽车还是由A企业交纳增值税,B企业没有纳税的义务;可事情恰恰相反,法院一旦把小汽车的所有权判给了B企业,由B企业直接出售,那么,不仅A企业要交纳增值税,而且B企业再销售小汽车时,也产生了纳税义务,也要按出售的金额计算交纳增值税。 该案件的发生,给税务机关及纳税人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税务机关多一些纳税辅导,让纳税人彻底理解税收政策,少走弯路;纳税人平时多注意学习,在处理一些业务时,多与税务机关联系,可以不缴的税就要避免,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2、设备价款和运费分开划算 某机械厂生产重型机械设备,实行订单生产,并由厂家直销。厂家对设备实行“三包”,即供货方负责运输、调试、修理。由于该设备超重超大,全靠汽车运输,运输费用比较大。厂家设有一个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能开具运输发票。机械厂与买家签订送货制合同,购货方不承担运费(设备价款含运输费用)。

企业税务筹划实例

《税收筹划八大规律》请你筹划参考答案 我们给出的答案仅作参考,当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实践操作时,请注意税收筹划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必须全面考察实际情况,切忌生搬硬套,产生意料之外的税务风险。同时,许多筹划方案本身可能也会带来许多非税成本,引起经营、管理乃至于企业战略层面的负效应。 【自检案例1】参考答案: 1.方圆机械制造公司销售货物时有两种运输方式:一种是企业用自己的交通工具运输;另一种是由外部运输公司承运。2.税收筹划分析: (1)自备运输工具 其一:不成立运输公司 销货方实行送货上门,运费收入通过提高货价的办法解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351+(1 + 17% X 17%- 10=41 (万元)其二:成立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运输公司将运费发票直接开给购买方,销货方代垫运费,或者由运输企业直接向购买方收取运费,则运输收入不纳增值税,只纳营业税。应纳营业税=351X 3%=10.53(万元)其三:成立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 运输公司将运费发票开给销货方。销货方实行送货上门,将运费收入通过提高货价的办法解决,由销货方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运输公司应纳营业税,销货方的运费收入应按混合销售行为与货款一道征收增值

税,其运输支出可以抵扣7%的进项税额。 销货方的运输收入应纳增值税=351-(1 + 17% X 17%- 351X 7%=26.43 (万元) 运输公司应纳营业税=351X 3%=10.53(元) 运输收入应纳增值税、营业税合计=26.43+10.53=36.96 (万元) (2)借助外部运输公司 其一:代垫运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不作为销售货物的价外费用,不征增值税: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对于销货方来说,其支付的代垫运费财务上作“其他应收款”处理,收到购买方交来的运费冲减“其他应收款”科目,既不缴增值税,也不缴营业税(由承运单位缴纳)。 其二:外购运费承运单位将运输发票开给销货方,销售方送货上门,其收取的货款中包含运费,则销货方应按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其取得的运费发票可以抵扣7%1 的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351-(1 + 17% X 17%- 351 X 7%=26.43 (万元)

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四章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 案例一 一、案例名称:促销模式的税收筹划 二、案例内容: 华润时装经销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公司)以几项世界名牌服装的零售为主,商品销售的平均利润率为30%,即销售100元商品,其成本为70元。华润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公司准备在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以扩大在当地的影响。经测算,如果将商品打八折让利销售,公司可以维持在计划利润的水平上。在促销活动的酝酿阶段,公司的决策层对销售活动的涉税问题了解不深,于是他们向普利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提出咨询。 为了帮助该企业了解销售环节的涉税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做出决策,普利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提出两个方案进行税收分析: (1)让利(折扣)20%销售,即公司将100元的货物以80元的价格销售。 (2)赠送20%的购物券,即公司在销售100元货物的同时,再赠送20元的购物券,持券人仍可以凭购物券在日后一定时期内购买商品。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以销售100元的商品为基数,假定公司每销售100元商品产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对税收筹划效果影响较小,计算分析时不予考虑。 试从对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税负影响角度,对上述两个方案进行分析并作出选择。 【解】: 方案一:让利(折扣)20%销售 在这种方式下,商场销售100元的商品只收取80元,成本为70元。 应纳的增值税=(80-70)÷(1+17%)×17%=1.45元 利润总额=(80-70)÷(1+17%)-6=2.55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55×25%=0.64元 净利润=2.55-0.64=1.91元 方案二:赠送20%的购物券 在这种方式下,相当于商场赠送20元商品。赠送行为视同销售,应计算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 赠送商品成本=20×(1-30%)=14元 应纳的增值税=(100-70)÷(1+17%)×17%+(20-14)÷(1+17%)×17%=4.36+0.87=5.23元利润总额=(100-70)÷(1+17%)-14÷(1+17%)-6=25.64-11.97-6=7.67元 由于赠送的商品成本及应纳的增值税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则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70)÷(1+17%)-6〕×25%=19.64×25%=4.91元 净利润=7.67-4.91=2.76元 案例二 一、案例名称:代销方式影响税收负担 二、案例内容: 宇宙时装公司是全国知名的服装生产企业,主要生产西服和各种高档时装。2009年,宇宙时装公司所生产的甲品牌高档时装全部委托分布在全国三十多个大中城市的代理商销售。为了宣传自己的品牌、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该公司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在与各代理商签订销售合同时,就与其明确甲品牌时装每套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 000元,代理手续费为每套100元。 通过各种销售方式和销售渠道扩大自己产品的销售量,尽可能扩大市场的占有率,是目前企业营销活动的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企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应视同销售货物,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在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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